企业管理咨询某咨询管理咨询企
业
第*部分 管理制度
汉普管理咨询企业
**企业
目 录
行政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 则 .......................................................................................................................................4
第二章 印鉴管理 .................................................................................................................................4
第三章 公文管理 .................................................................................................................................4
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6
第五章 报刊资料管理 .........................................................................................................................7
第六章 车辆使用管理 .........................................................................................................................7
第七章 总台值班管理 .........................................................................................................................9
第八章 来宾接待管理 .........................................................................................................................9
第九章 值班安全管理 .......................................................................................................................10
第十章 移动电话、传呼机管理 .......................................................................................................10
第十一章 各种活动组织办法及其他 ...............................................................................................12
第十二章 文明办公条例 ...................................................................................................................12
第十三章 文明生产条例 .........................................................................................................................13
人事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则 .......................................................................................................................................15
第二章 人员招聘制度 .......................................................................................................................16
第三章 员工聘用制度 .......................................................................................................................18
第四章 干部任免制度 .......................................................................................................................19
第五章 工作考勤制度 .......................................................................................................................20
第六章 人事考核制度 .......................................................................................................................22
第七章 集团内部人才交流制度 .......................................................................................................26
第八章 薪酬与福利待遇 ...................................................................................................................27
第九章 劳动合同 ...............................................................................................................................29
第十章 解聘 ..............................................................................................................................................30
财务管理制度 ..........................................................................................33
第一章 总 则 .......................................................................................................................................33
第二章 资金管理.................................................................................................................................33
第三章 用款管理制度.........................................................................................................................34
第四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35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35
研发管理制度 ..........................................................................................37
第一章 总 则 .....................................................................................................................................37
第二章 新产品开发需求与企划 .......................................................................................................37
第三章 项目可行性评估、开发立项与设计规划 ...........................................................................38
第四章 试制及验证 ...........................................................................................................................39
第五章 设计变更 ...............................................................................................................................40
第六章 研发文件管理 .............................................................................................................................41
质量管理制度 ..........................................................................................42
第一章 总 则 ......................................................................................................................................42
第二章 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42
第三章 质量策划控制 .......................................................................................................................42
第四章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44
第五章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44
第六章 分承包商评价 .......................................................................................................................44
第七章 部品及客供品控制 ...............................................................................................................45
第八章 进货检验......................................................................................................................................46
第九章 过程控制与检验 ....................................................................................................................46
第十章 最终检验 ...............................................................................................................................47
第十一章 不合格品控制、纠正与预防 ...........................................................................................47
第十二章 服务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48
第十三章 内部质量记录、统计与培训活动 ...................................................................................49
第十四章 质量体系的评审 ...............................................................................................................49
第十五章 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 ............................................................................................................50
**企业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行政事务管理,理顺企业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
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管理包括印章使用管理、公文管理、办公用品购买和使用管理、报刊
资料管理、车辆及司机管理、总台管理、来宾接待、值班安全管理、文明办公、文明生产条例
以及其他等。
第二章 印鉴管理
第三条
企业印鉴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部门印鉴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第四条
企业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企业分管领导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
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五条
企业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
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
企业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
经企业分管领导签字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企业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
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七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三章 公文管理
第八条
企业行文是传达企业指示、精神、请示、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九条
企业行文实行统一管理。行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第十条
企业行文、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企业领导)、打印、发文、记录、
归档、销毁等。
第十一条
企业行文与打印的管理具体为:
1. 企业行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内
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2. 行文稿拟就后,拟稿人应填发文稿申请表,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
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3. 需经会签的行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4. 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原件交**部门统一编号打印;
5. 打印校对后的行文稿,应在发文前送拟稿人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校对人
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打印人员也要签名。
6. 打印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
部门和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7. 打印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传真的行文中的有关商
业秘密或企业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十二条
**部门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行文资料,应做好登记。
第十三条
企业发文的管理具体为:
1. 企业发文由**部门统一编号。
2. 企业所有发文,**部门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
二份送办公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示件。
3. 对企业的发文,所有收文部门和个人都应有签名记录在**部门存档。
第十四条
企业收文的管理具体为:
1. 企业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记录、归档。
2. 企业收文由**部门统一负责。**部门收到企业内部和外部发来的文件后,应先做好
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阅示。阅示完毕后,收回
归档。
第十五条
所有文件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六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
般用企业信笺印发。
第十七条
对于传真收发的文件,**部门须先登记再处理,急件或涉及商业机密的传真应由专人单独
处理。传真发完后,要加盖发讫章,并注明发送时间和发送人
第十八条
企业公文的打印工作由**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
企业各部门所有打印的公文、文件至少一式二份,交管理部留底存档一份。
第二十条
**部门负责为各部门邮发特快专递及快件。其他类邮件由部门派人送往邮局寄发。
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管理具体为:
1. 每
月月底前,各部门经理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填写申请单)提交**部
门。
2. *
*部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及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将办公用品购回,
分发给各个部门,由部门领导签字领回。
3. 除
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因工作需要部门自行购买其它办公用品,需事先办理申请审
批手续后方可购买。
4. 企
业新聘人员的办公用品,**部门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备,
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 计
算器、钉书机、打孔机等管理性文具列入移交。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
遗失应由个人赔偿或自购。
6. 负
责购买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质优价谦、用品齐全、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7. 负
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第二十二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管理具体为: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第五章 报刊资料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图书、报刊的种类具体为:
1. 报刊:指各种报纸和期刊(专业与非专业)。
2. 图书:指各种工具书和专业用书。
第二十五条
图书、报刊的订购管理具体为:
1. 企业根据各部门的要求周期制定报刊订阅计划,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 企业根据各部门的业务需要制定图书购买预算,负责购买时费用额度的预审。
3. 企业根据自身需要统一制定工具书的购买计划,并负责购买。
第二十六条
**部门负责图书、报刊的分类、登记、借阅和发送,并对企业报刊和工具用书进行统一保
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
**部门负责催还到期的图书。管理部负责办理期刊和图书的续借。管理部有权对不遵守图
书报刊管理办法和损害图书报刊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第六章 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车辆的调度与管理具体为:
1. 企
业车辆由**部门统一管理,并负责日常车辆的派遣调度及维护保养。
2. 企
业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二小时填写“派车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部门统一调度安排
(特殊情况例外)。驾驶员应根据**部门负责人或车辆调度员签字的派车单出车。
3. 车
辆的管理使用原则:统一调配、宾客优先、急用优先、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 车
辆实行专人专管,司机应保证车辆清洁、性能良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
车辆大修需经企业分管行政的领导批准。
第二十九条
车辆派遣条件与使用范围具体为:
1、市内用车范围和派车条件:
⑴市内用车范围:东至马尾、西至洪山桥、南至福清、北至新店。
⑵派车条件:
A、重要来宾的接送;
B、企业领导的公事用车;
C、财务提取大额现款(2 万元以上);
D、提送或购置个人无法携带的货物;
E、职工出差携带的物品较多;
F、办理企业紧急事务。
2、接送机场派车条件:
(1)企业领导出差,可派车接送(总经理助理以上)。
(2)各部门主管或员工出差,原则上接送民航班车乘车处。
(3)特殊情况可派车接送(如:三人以上团体出差;携带贵重物品或携带较多物品换乘不
便;因工作原因需赶乘机时间),但需经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3、长途用车:
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公事确需长途用车,使用部门应提前一天报**部门负责人 批
准后,安排出车。
4、借车:
外单位借车原则上谢绝。重要关系单位借车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5、私人用车:
企业车辆原则上不得私用,企业员工若出现家庭重要事件急需用车,应填写“派车单”并说
明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予派车。
6、车辆的停放:
企业车辆出车归来后一律停放企业大院或指定地点,驾驶员未经部门负责人或车辆调度员
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驶离停放地点。
第三十条
要求:
1、驾驶人员应做到爱车、遵章、节油,谨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凡因违章、违规肇事,当事人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
任。
3、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专职司机对所负责保管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维护,不带故
障出车。长途出车必须保证半天检查、维护。严禁临时仓促派长途车。
4、不准利用公车学驾驶。未经批准专职司机不得将车借给他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司
机资格。
5、各部门要体谅车辆管理部门在车辆调度上的实际困难,凡因公办事能骑自行车的尽量
不要派车,凡能合并用车的就不要重复派车。
第七章 总台值班管理
第三十一条
总台上班着装要得体。总台应在企业上班前准备好考勤簿和笔,作好前台卫生,迎侯员工
上班。
第三十二条
总台对待员工,接待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访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
并主动通知被找员工。接待来访客人,作好来客登记。为来访的客人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
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第三十三条
总台在接转电话时要做到迅速、准确,用话简炼、清晰,回话礼貌、耐心。总台接电话要
作好接电记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窃听电话,不泄漏机密。上班不接、打私人电话,不随
意喧闹和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第三十四条
总台下班前应收好考勤簿和有关的记录,清洁电话机台、会议室和会客室。
第三十五条
总台的言行应积极维护企业的形象,凡因个人因素而对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者将自负一切
后果。
第八章 来宾接待管理
第三十六条
为促进公共关系、扩大宣传,同时兼顾企业机密,一切来宾的接待工作特由**部门负责安
排。
第三十七条
原则上,来宾应先以公文或电话预先的形式约定参观的时间与范围,因业务需要临时决定
来企业参观者,由管理部安排参观事宜。
第三十八条
对于普通来宾,由管理部协同有关部门,安排陪同人员。凡参观人数能在会客室、会议室
容纳者,均在会客室、会议室接待。
对于贵宾来访,管理部按照企业通知的方式招待来客,并协助企业高级人员在安排的地方
陪同。
对于来企业学习的客人,管理部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安排接待。
对于来企业协助作项目的人员,在办公室已经知晓的情况下由相关人员接待。
未经核准的来宾,管理部有权拒绝接待参观;对企业员工擅自带人来企业参观,管理部有
权制止并拒绝参观。
第九章 值班安全管理
第三十九条
企业**部门负责企业日常的防火、保卫安全,作好各种防范的措施。
第四十条
**部门负责定期向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的宣传工作,保证员工离岗前杜绝一切可能对安全造
成危害的因素。
第四十条
负责编排节假日值班表,安排值班者任务,检查值班情况,调整值班安排。凡属**部门安
排不到位,任务划分不明确所造成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将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
**部门可随时检查企业或员工个人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权对违反各种安全条例的行为进行
制止,并予以处罚。
第十章 移动电话、传呼机管理
第四十二条
移动电话配置对象:
1. 集
团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助理、副总监;
2. 总
部各部门处长(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3. 因
工作需要,经子企业、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总部由分管领导批准)的其他员工。
第四十三条
传呼机配置对象:
因工作需要,经子企业、事业部总经理批准(总部由分管领导批准)配置传呼机的员工。
第四十四条
移动电话和传呼机机身的管理:
1. 凡
95 年 12 月底前购置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不论是何种品牌、型号,数字式移动电话
机身按 800 元/部、模拟式移动电话机身按 600 元/部、中文传呼机机身按 300 元/部,
数字传呼机身按 100 元/部作价给目前持机者所有。
2. 凡
96 年至 97 年底购置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不论是何种品牌、型号,数字式移动电话
机身按 1500 元/部、模拟传呼机机身按 200 元/部作价给目前持机者所有。
3. 自
98 年元月 1 日起,凡因工作需要批准配置移动电话或传呼机,集团只承担入网费、通
话费和传呼机使用费,购置机身的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4. 自
98 年元月 1 日起,所有持有集团配置移动电话或传呼机的员工,不论何种原因,需要
更换机身的,其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
第四十五条
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使用与管理:
1. 经
批准配置移动电话的员工应本着节约通话费用的原则,能用有线电话的不用移动电话,
能用有线长途直拨的不用移动漫游电话拨打,并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2. 经
批准配置移动电话的员工,若无境外业务不得开通国际长途和境外漫游业务。确需开通
国际电话或漫游业务的,应由所在子企业、事业部总经理(总部由分管领导)批准后予
以开通。
3. 本
办法实施后,集团为员工配置的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入网号所有权(含移动电话 SIM
卡)归集团,机身所有权归员工个人。
4. 经
批准配置移动电话和传呼机的员工,其通话费用和传呼机使用费的审批权限和财务核销
手续仍按原规定不变。集团总部员工的通话费用和传呼费的审批权限和财务核销与其他
费用的审批和核销口径一致。
5. 企
业移动电话通话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制度:
总经理:实报实销;
企业其他领导、一线业务部门经理:700 元/月;
其他部门经理、一线业务部门副经理:500 元/月;
其他部门副经理、初级主办:300 元/月。
如有特殊情况,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可予报销。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下发后的一个月内由集团财务处、行政处负责办理完毕移动电话和传呼机机身的折
价手续。
第十一章 各种活动组织办法及其他
第四十七条
**部门具体负责企业集体活动的策划、筹备和实施。
第四十八条
**部门可协助部门举办一些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部门协助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组织企
业外部的宣传、演示、新闻发布和合作洽谈等活动。
第四十九条
每逢节日或员工的生日,**部门可准备一些礼物送给员工以示祝贺。**部门可组织一些活
动以丰富员工的生活,解除工作带来的疲劳和紧张。
第五十条
及时准确地传达总经理的各项工作指示,贯彻落实企业的各项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地负责
企业的一切日常内外勤事务工作。
第五十一条
**部门组织的一切活动应本着配合企业主体业务发展的原则,本着协助员工作好工作的原
则,本着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章 文明办公条例
第五十二条
全体员工要和气相处、礼貌待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为国家和“**企业人”的共同利益,
努力维护企业荣誉。
第五十三条
熟悉岗位工作,努力专研业务知识,对待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
克服困难完成本职工作。
第五十四条
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到领导不在场与领导在场一
个样,没有人检查与有人检查一个样。
第五十五条
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开展民主化和科学化管理,努力为基层、科研、
生产、客户、员工服务。
第五十六条
各部门要用 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教养)的要点对办公场所进行整理。要求办
公场所不能有纸屑、杂物,办公桌面不能有灰尘;文件资料、办公用品放置整齐,不用的东西
不要放在桌面上,下班要清理桌面。椅子不坐要靠桌沿摆放整齐。
第五十七条
办公场所要求安静和不要随意串岗。员工去生产车间必须穿工作服,遵守车间的相关制度。
第五十八条
接待客人必须讲究文明礼貌,客人走后及时清理会客室(因为后面还有客人需要使用)。
每当接电话时,切记说一专声“您好、**企业”,语言要美,切忽高声谈笑,防碍他人工作。
第五十九条
注意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不向窗外扔杂物、乱倒水,洗手间不能乱倒茶叶、乱倒污
水,手纸入纸篓,便后及时冲水。洗手间停水时禁止使用。
第六十条
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安全门、通道、楼道畅通。下班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发现异常情
况及时与管理部联系。
第六十一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每次给予 10 元处罚。月违反次数达 4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
第十三章 文明生产条例
第六十二条
1. 车
间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100 元/次。
2. 禁
止车间吃东西、喝水。
3. 严
禁随地吐痰。
4. 上
班着工作服、佩工作卡,衣服清洁,扣戴整齐。
5. 私
人拎包不得带入车间;进入厂房的物品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6. 不
得乱丢废弃物,地上不得有失落的元件。
7. 不
得向窗外倒水、扔杂物。
8. 设
备和仪器应保持清洁、无积尘。
9. 不
得随意串岗、换岗、挪岗,生产过程中需临时离岗,应征得组长同意。
10.不打架、打闹、闲聊、喧哗、言谈文明礼貌。
11.上班铃响必须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准从办公区通过。请假必须经理批准。
12.离开岗位时椅子必须回位。
13.物料及工具按规定整齐。
14.举止言行端正,保持良好工作姿态,不准坐在工作台、设备及产品上,不翘二郎腿、不勾
肩搭背。
15.不准随意挪用他人物品及工具。
16.不准上班看书、看报、看杂志。
17.下班后应切断各生产线、设备、工具电源。
18.严格遵守工艺纪律。
19.服从领导、热爱本岗位工作。
20.每天班后十分钟做卫生,各人负责包干区的整理、整顿。
21.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每次给予 10 元处罚。月违反次数达 4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浮动工资或
奖金。
**企业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劳动法》、国家、福建省
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企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要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运作体系,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企业业
务的发展。
第三条
企业人事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兴衰,有关人员必须树立高度责任感,严格执行人事纪律,
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行为。
第四条
企业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择优录用,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合理流动。
第五条
企业重大人事(高级管理人员除外)问题须听取工会意见,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领导班子成员为: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副书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副
总师。
第六条
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
事问题有决定权。
第七条
人事工作包括:甄造、试用、转正、聘用、培训、考核、奖励、处分、岗位调整、辞退、
开除等环节。
第八条
企业人事部门为企业人事的执行、考核和协调机构。
第二章 人员招聘制度
第九条
企业各部门每年初由企业领导班子确定编制,报集团批准。人事部门根据经营计划及编制,
制定具体计划,并举办或参加招聘活动。各部门应根据编制及岗位要求进行人员选聘。人事非
独立的单位,招聘人员应由集团人事部门直接参与;人事独立的单位,集中招聘人员(举办或
参加招聘活动)应向集团人事部门的报告。各部门应确立因岗聘人的原则,并做到宁缺勿滥。
第十条
凡到企业应聘的人员,必须经三级考核。原则上先由人事部门考核面试,择优推荐到具体
使用部门,部门主管通过面试、书面考试等方式进行考核,部门主管考核通过后报总经理批准
方可试用。
第十一条
应聘人员须准备的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资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应聘书。
能说明专业技术水平及特长的证明、户口人事档案状况等。
第十二条
招聘过程中应对应聘人员的思想状态、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体现以下几个要
求:
1. 为
人正直,作风踏实,有工作热情;
2. 专
业对口,基础扎实;
3. 有
专长,基本素质好,有培养潜质;
4. 认
同企业的文化氛围,愿意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十三条
经考核可试用的应聘人员应携带单位签署的意见到集团人事部门办理入司手续。按要求详
细填写“员工登记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持集团人事部门签发的报到函到企业人事部门报
到。
第十四条
所有进入本企业的人员,必须首先学习并承认本企业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试用人员自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试用三至六个月,所在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加强对试用人员
的考察,部门主管必须每月与新员工交流一次,每月至少对试用人员全面考核一次,填写考核
记录,以便及时关心和掌握试用人员思想状态及业务进展。对某些岗位可采用试用人数多于实
招人数的方法进行试用,鼓励竞争。
第十六条
在试用期间,企业不负责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调动(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持报到证
落大户口、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路费和行李费超出派遣费的部分由企业报销)。试用人员只
享受企业确定的试用工资及每月午餐补贴,不享受其它福利和奖金。
第十七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将根据具体情况,由人事部门安排进行集中培训,以利于对企业文
化的了解和认同。
第十八条
表现良好的新员工方可三个月转正,一般情况须六个月转正。
试用期满,各部门主管根据待转正人员的思想素质,对企业的认同感、业务能力、工作表
现、工作业绩等确定是否可转正。转正人员须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转正定级审批表”,认真做
工作小结,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进行转正谈话和考核,签署转正意见,并将“转正定级审批表”
及考核意见报部门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试用人员转正一般半个月研究一次。工作表现突出
和对企业有突出贡献者,经领导批准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九条
有突出才干,长期工作经验以及综合素质强的应聘人员,经考核,企业总经理批准并报集
团领导批准,可免于试用,直接聘为企业正式员工。
第二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所在部门随时提出辞退申请报人事部门,由
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
试用人员转正后,人事部门要将转正日期、转正定级等结果通报所在部门及有关人员,转
正人员必须立即着手办理人事关系调入企业等有关事宜。企业原则上负责员工转正以后的贮存
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档案管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转正定级标准:应届博士后、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原则定在于 29 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原
则是在 31 级,大学本科毕业的原则定在 33 级,大专毕业的原则定在 35 级,中专毕业的原则
定在 37 级。有工作经历的试用人员转正可参照工作经历确定适当级别。岗位工资级别转正定
级原则上由各级聘任权限确定。
第二十二条
转正人员人事调动应严格按国家、省、市人事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已转正人员提出请调
报告,经部门领导、人事部门、总经理同意后,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由集团人事部门具体办
理。
第二十四条
资助就届毕业生培养费的有关规定:
1. 经
集团人事主管批准,企业同意资助的,按一定资助费用范围,被资助员工须承诺在企业
的服务年限,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相关条款,具体标准如下:
企业资助金额 协议服务期
2000 元以下(含 2000 元) 1 年
2000-4000 元(含 4000 元) 2 年
4000-6000 元(含 6000 元) 3 年
6000 元以上 5 年
2. 事
先未经同意,到企业后方提出已交纳资助费的,企业可支付资助费的一半,被资助员工
按企业实际资助费须承诺在企业的服务年限,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相关条款,标准参照
第八条。
3. 个
人完全承担资助费的员工,劳动合同不增加相应条款。
4. 未
达到服务年限要求因各种情况离开企业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按 2000 元折算,剩余金
额由该员工补还给企业。
5. 资
助应届毕业生培养费手续,在新员工转正并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之后由企业人事部门批
准办理。
第二十五条
在各地市场中心等驻外机构工作的当地正式员工(干部编制)原则上人事关系转入当地人
才交流中心,由企业负责档案管理费用。
第三章 员工聘用制度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
据企业发展及经营计划,员工工作岗位和职责可协商调整,由企业签发岗位聘书(可在劳动合
同中注明)。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年中可进行小调整),企业提倡和豉励员工长期在企业服务。
第二十七条
企业内部实行分级管理,提倡一级对一级负责。部门主管对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及人员的调
配使用负责,并对部门人员的考核、奖惩,提供重要的参考意见。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积极为员工的培训和再教育创造条件。按岗位不同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培训,使员工
在企业内不断发展,不断提高。凡企业组织的培训原则上薪酬、奖金不受影响,若因培训时间
较长等特殊情况,将另作决定。企业鼓励员工参加进修、培训,提高素质。此项工作由人事部
门具体策划、执行。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岗位调整,由人事部门协调,应在不损害企业利益,尊重部门及个人意愿的情况下
进行。员工在部门内的岗位调整,由部门主管作出安排;跨部门岗位调整,应在征求部门和个
人意见后,由企业作出安排。个人意愿和部门安排有矛盾时,应服从部门安排。岗位调整时,
员工应积极办理好交接工作。
第三十条
员工受到不公平对待时,应努力保持积极的心态,个人有权通过工会、人事等部门向上申
诉,企业应认真对待、妥善解决。
第三十一条
企业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大项福利及保险。聘用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并载明
各自的责权利。
第三十二条
企业根据需要聘用临时性工作人员,聘用时双方签定劳动合同,并载明各自的责权利。
第三十三条
企业鼓励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正常的岗位轮调,培养多种工作阅历,成为企
业经营所需要的通才或专才。
第四章 干部任免制度
第三十四条
企业干部分行政干部系列和业务干部系列。
行政干部系列为: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企业领导。
业务干部系列为:初级主办(项目经理)——中级主办——高级主办——特级主办。
业务干部晋升系列是**企业人事制度的重要特色,业务晋升能鼓励员工钻研业务技能,给
有专业特长的员工以发展空间。从待遇上,初级主办相当于部门助理和部门副经理,中级主办
相当于部门经理,高级主办相当于事业部、分(子)企业领导,特级主办相当于总裁助理或副
总裁。
第三十五条
企业总经理由企业董事会聘任;企业其他领导由企业总经理提名,企业董事会聘任;部门
经理(中级主办)及以下职务由总经理聘任;一般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
企业党支部书记由集团党委任命,副书记由书记提名,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
企业干部岗位原则上聘期一年,并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七条
企业选拔干部,采取内部公开选拔和向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以内部选拔为主。
第三十八条
企业干部选拔以德才兼备、公平竞争为原则。要求基层干部熟悉专业领域,对部属有一定
的影响力,并能身体力行,为员工起表率作用;要求中高层干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强的工作
能力,较丰富、较全面的工作经历;聘任企业主管时,除考核其品德、才干外,须考虑个人经
历,增加考核其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干部岗位调整,其岗位和工资级别可根据承担责任的大小作相应调整,能升能降。
第四十条
各级行政和业务干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企业规章制度者,可随时降职或解聘。
第五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四十一条
考勤是企业人事管理基础工作。员工出勤情况是考核员工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勤制度是规
范企业员工出勤状况的一系列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第四十二条
考勤方法:
1. 各
部门主管是该部门考勤的责任者。
2. 各
部门须指定专人进行每日考勤记录,考勤使用集团统一的表格记录。
3. 考
勤包括事假(△),病假(Ο),出差(Ω),迟到(Ф),旷工(×),加班($)等事项,
其中加班使用加班申请条进行记录。
4. 上
班考勤以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办公室为准。
5. 各
部门在每月二十六日上午将考勤表(含假条)送交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6. 各
部门的考勤执行情况由人事部门负责检查。凡发现记录不符合实际情况,由部门主管和
指定的考勤人承担责任。
7. 因
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管理的部门,由主管向人事部门提交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实
施。
第四十三条
请销假手续的审批和规定:
1. 员
工因公外出应事先向主管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应在事后主动向主管作出解释和说明。
2. 员
工因个人私事或意外事件,无法及时到单位上班的,应在半天内联系主管批准。一次超
过半小时的,应进行记录。若此类事情达到四次,则相当于请事假半天。
3. 员
工因病或有私事,原则上应提前 2 个小时向主管请假,特殊情况当日确实无法及时请假
的,允许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4. 请
假使用统一格式假条,由上级主管签定同意后,交给本部门负责考勤记录的人存档,以
便核对。
5. 请
假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由部门主管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请假三天以上的,
还需报上一级主管批准;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分管领导请假报总
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集团经营班子成员请假报总裁批准。
6. 员
工享受的假期(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的使用,均须事先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
申请,经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报人事部门备案。并办好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岗。
干部按上一条规定的程序审批。请假期满上班,应及时向人事部门销假。
7. 请
长假(事假 15 天以上,病假期 30 天以上),需由集团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备案,并报
集团产业、行政分管领导批准。
8. 请
病假超过三天须有市级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历和建休证明。
9. 员
工完全有条件办理请假手续,但不按规定办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10. 员
工未经主管批准又无特殊情况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二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
工半日处理;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工作不服从调动分配,经所
在部门主管指正教育仍不改正的按旷工处理。
11. 员
工因打架斗殴或酗酒等造成伤病,其缺勤一律视为旷工。
12. 职
工享受的假期费用自理。探亲假的路费由人事部门审核、签字,人事部门分管领导批
准后报销。
第四十四条
有关考勤待遇的规定:
1. 一
月中病假在三天以内的,扣除当日午餐补贴,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三天,但在 20 天以
内的,扣除实际天数的午餐补贴,发给原工资的 90%;病假超过 20 天,但在三个月以
内的,扣除实际天数的午餐补贴,发给原工资的 80%,奖金由部门主管掌握;病假在
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扣除实际天数的午餐补贴,奖金全扣。工资的发放则按员
工司龄的长短发给:司龄未满 2 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 50%;司龄 2-5 年者,发给本
人工资的 60%;司龄 5-10 年者,发给本人工资的 70%;司龄 10 年以上者,发给
80%。病假超过 6 个月者,扣除实际天数的午餐补贴,奖金全扣,工资则按司龄发给疾
病救济费,即基础工资+司龄补贴。
2. 一
月中事假在二天以内的,扣除当日午餐补贴,工资照发;超过二天以上的,扣除当日工
资和午餐补贴,奖金由部门主管掌握。
3. 迟
到一次扣款 10 元。
4. 考
勤责任者虚报考勤情况,一次扣款 20 元。
5. 旷
工扣当日工资,并记入员工业绩档案。年旷工累计超过 10 天者,扣发全年奖金。连续
旷工 15 天者,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过 30 天以上的,予以除名。
第四十五条
1.
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司机及从事生产线、质检、储运工作的人员需要加班的,经部门
主管批准,可享受补贴或补休。其他员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不享受补贴和补休,特殊情况
经企业领导批准后给予补贴或补休,但部门助理、初级主办以上的干部不享受加班补贴
和补休待遇。
2. 领
取加班补贴(包括在法定休假日加班),按每年有关规定发给补贴。加班者领取补贴或
补休,只能享受一项。
3. 加
班累计满 4 小时为半天,满 7 小时为一天。夜间加班超过 24 点的作一天计。
4. 连
续加班 4-7 小时,享受一日午餐补贴。
第六章 人事考核制度
第四十六条(目的)
1. 为
有效地控制企业经济目标的实现过程,收集可以分析个人责任的信息。
2. 对
所有员工履行职务时表现出来的劳动行为差异进行排序,为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激励措
施提供依据。
3. 使
人事考核这一类管理活动成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共同参与并能相互沟通的日常工作。
4. 使
企业文化通过人事考核这一类管理活动得到充分体现。
第四十七条(原则)
人事考核是一项涉及利益、触及矛盾的工作,为使这项工作不沦为单纯的监管,而形成员
工珍视的受关注的渠道,必须注意员工“公平感”的建立。因此,要遵循以下原则:
1. 人事考核应做到人人平等,考核中可记录的事实与可比较的状态是唯一的评价依据。
2. 考核中的领导期望是清晰的、具体的,并且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是稳定的,不会被单方
修改的。
3. 人事考核过程应当是公开的,考核结果要让被考核人知道并通过面谈力求相互沟通,
被考核人的意见应当受到尊重,考核人的公正性应当得到必要的监察。
4. 考核责任人要对被考核对象完成指标作必要的事前指导、事中支持、事后检查,不能
把考核简化为“只认结果,不管过程”。
第四十八条(范围)
人事考核适用于企业全体在册在编员工(计件工种除外)。
第四十九条(内容)
人事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能力考核、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成绩考核三部分。
第五十条(结果应用)
应用考核结果时,用途分为三类:颁发奖金、职能级别升降、考虑任用(培训)。出于不同
的考核用途,在不同岗位的员工中,应用这三部分结果时,会有不同的权重。颁发奖金时主要
考虑工作成绩,其次参看工作态度,不过问工作能力。确定职能级别升降时工作成绩、工作态
度、工作能力所起作用大致并重。考虑任用时主要看工作能力,其次考虑工作态度,最后参考
工作成绩。
第五十一条(组织体制)
1. 企
业考核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重大事项由经营班子决策,总经理为企业人事考核工作的最高
领导者。
2. 考
核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技术咨询由人事部门负责,企业人事主管为主持人。
3. 发
生人事部门无法调解的考核纠纷,由上一级主管直至集团总裁调解或仲裁。
第五十二条(能力考核)
工作能力考核总体分潜在能力与显现能力两部分:
1. 潜
在能力(30%)指知识(学历、培训经历等)、健康(计算病假等)、经验(职称、工龄
等)。
2. 显
现能力(70%)指工作中实际表现出来的能力。要分类分层地确定考核重点能力和每种
重点能力的权重。
3. 潜
在能力与显现能力按权重相加即为个人能力的总分。
4. 显
现能力的要素与权重由考核责任人与被考核者参考集团人事部门提出的提示性意见共
同商定,上一级主管审批。
第五十三条(态度考核)
工作态度考核的弹性较大,一般以“人人比较法”为主,其要点如下:
1. 工
作态度主要评价表现出来的劳动行为与个人品格。
2. 工
作态度与工作成绩密切相关,注意不要让工作态度分值成为抹平工作成绩差距的“人情
分”。为此,常常需要在工作态度考核中作考核结果的“强制分布”。
3. 工
作态度的要素与权重同样要依考核对象岗位不同而不同,要注意在确立考核指标时,加
强要素与权重对岗位的针对性。
4. 工
作态度的要素与权重由考核责任人与被考核者参考集团人事部门提供的提示性意见共
同商定。上一级主管负责审批。
第五十四条(成绩考核)
工作成绩考核是人事考核的核心内容,其指标的确定原则以“功绩主义”为指导思想,其要
点如下:
1. 企
业认可的员工工作成绩,一定是能够由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或间接反应出来的成绩。每一
个岗位的工作成绩考核指标都必须尽可能与所在单位分担的企业经济效益联系起来,都
必须和计划、财务部门的统计分析联系起来。
2. 能
够使工作成绩考核指标量化的岗位,其工作成绩考核以能够量化的指标为主,确认具体
指标时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由考核责任人与被考核者共同商定,上一级主管审批。
3. 难
以使工作成绩考核指标量化的岗位,其工作成绩考核以由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而成的季度
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完成情况的百分比指标为主。其中因素造成的延误由考核责任者
作弹性处理,但须经上级领导审批。为避免考核责任人搞“人情打分”,可根据各单位总
体工作状态,对考核结果作强制分布。
4. 工
作成绩考核具体指标与权重由考核责任人与被考核者参考集团人事部门提供的提示性
意见共同商定,由上一级主管审批。
第五十五条(主体客体)
人事考核工作的主体是各级管理者,客体是全体员工,其运作的组织关系为:
1. 人
事考核体系与企业组织管理体系一致。所有管理者均负有考核直接部属的责任,考核责
任人考核的员工人数一般不宜超过 13 人。
2. 全
体员工均有接受考核的义务,直接主管考,上级主管审批。受双重或多重领导的员工考
核由人事部门会同其上级主管加以确认。对于岗位调动的员工,考核由其工作时间较长
的岗位主管进行。
3. 在
考核的过程中,设民主评议的环节,使考核责任人能有机会了解与被考核人工作相关员
工的意见。
4. 在
考核完成后,要将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并通过直接主管与被考核者面谈,听取本人意
见,以相互沟通,取得共识。
5. 员
工就考核结果与考核主管沟通后仍持有异议,员工可提出申诉。申诉渠道见第六十二条。
第五十六条(人员分类)
人事考核是针对性很强的工作,须依据岗位工作分析设计具体的考核指标。为了统一思想,
加强指导,采取将考核对象分类分层制定基本指标的办法。企业只将员工分为三类(各部门须
据此进一步细分类层,以利考核指标的针对性):
1. 管
理类:指企业正副总经理、部门正副经理等各级管理人员。
2. 专
业类:指以技术研究开发、开拓市场、销售产品、在生产线上负责质量、工艺技术、以
及在各级职能机关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具体业务的骨干人员。
3. 技
能类:指在办公区为生产经营管理作辅助工作的事务人员和在生产车间直接从事生产、
后勤服务工作的一线技术工人。
第五十七条(指标确定)
人事考核具体指标的确定原则是:
1. 首
先确立年度指标,然后将年度指标分解为季度、月、周的指标,一般地说宜细不宜粗。
2. 指
标,尤其是年度指标、季度指标应当以考核责任人为主拟定,征得被考核者同意,经上
一级主管批准后执行。一般地说不宜自下而上地搞。
3. 无
特殊情况,既定考核目标不得随意修改。确因环境、条件因素发生变化不得不修改时须
与被考核人商定。
第五十八条(考核频度)
人事考核因内容不同,其考核频率和考核时段有所不同,人事考核过程的运作节奏如下:
考 核
项目
考核频率 考核占时
能 力
考核
6 个月一次 6 月 26 日至 7 月 5 日
12 月 26 日至 1 月 5 日间的有效工作日
态 度
考核
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
次
每月(季)26 日至下月(季)5 日间的有效工作日
成 绩
考核
每月一次 每月 26 日至下月 5 日间的有效工作日
第五十九条(结果记录)
考核结果的记录运作程序为:
1. 由
被考核者在考核表格上的自我评价栏目中填上自己的意见与评价,然后呈送考核责任人。
2. 由
考核责任人(直接主管)参考被考核人的意见在考核表的相应栏目中填写自己的意见与
评价,然后呈送考核审批人(上一级主管)审批。
3. 考
核审批人审阅员工自我评价与考核责任人意见,在考核表的相应栏目中填上审定意见。
如果考核审批人要改变考核责任人的意见应与考核责任人沟通,然后将表退还考核责任
人。
4. 由
考核责任人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与之就考核状况作面谈,然后将表交由人事部
门存档。
第六十条(结果利用)
考核结果利用的运作程序为:
1. 由
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或指定的考核员)按不同的考核用途需要,将相应考核分值依权
重相加得出个人得分,并排出需要的单位人员考核成绩顺序,呈送考核结果主执人。
2. 结
果利用主持人依不同的考核用途做相应分析使用,然后将表退还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存档。
第六十一条(结果运用节奏)
人事考核因结果用途不同,有不同的结果运用节奏,具体如下:
目的 频 率
颁发奖金 一般每半年一次,或每月、每季度一次
职能级别升降 一般每一年一次,年中只作小调整
考虑任用(培
训)
原则上每年一次
第六十二条(申诉渠道)
人事考核工作直接涉及员工利益,是可能出现矛盾的环节。因此,有必要提供顺畅的申诉
渠道。员工申诉渠道有三条:
1. 向
人事部门申诉。
2. 向
直线主管越级申诉直至向总裁申诉。
3. 向
工会组织申诉。
第六十三条(训练)
为保证考核工作正确、顺利进行,使之成为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成为员工认可的公正管
理措施,每一位考核责任人都必须接受企业内部的正式培训。
第七章 集团内部人才交流制度
第六十四条
为了适应集团发展对人才的急切需求,发挥员工潜能,及时调整企业冗员,应遵循“条件公
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人才交流,为员工服务,为集团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
服务。集团建立“内部人才交流信息站”进行集团内部的人才交流活动,其日常工作由集团人力
资源处负责。
第六十五条
内部人才交流信息站的服务对象为**企业在册的全体员工,进入内部人才交流信息站主要
有以下几类情况:
1. 集
团储蓄人才或单位推荐进行岗位轮调(增加工作阅历)的员工;
2. 主
动要求调整岗位的员工;
3. 由
于某些原因,被调整下岗的员工;
4. 产
业调整、发展自然产生的冗员。
第六十六条
内部人才交流信息站的主要职能如下:
1. 发
展和完善内部人才信息站络,以人才信息入站的形式,及时准确地收集、存贮、分析、
发布集团内部的人才供求信息,为集团内各用人单位服务,为员工服务;
2. 通
过内部人才交流的市场行为,促进人才向集团导向的产业和经营方向流动,促进集团内
部人才的合理配置,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为员工的个人发展及职业生涯设
计创造条件;
3. 通
过内部人才需求分析,对员工的再教育起导向作用,促进员工自我提高,自身完善,追
求员工与企业同步发展。
4. 加
强与社会各级人才市场,职业介绍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人才向集团外的合
理流动提供方便。
第六十七条
内部人才交流的主要信息渠道:
1.单位需求信息:通过每月各分支机构的人事报表收集集团的内部人员需求信息;
2.需求发布渠道:通过《**企业信息》及内部招聘通知等渠道发布有关人才需求信息;
3. 个
人交流信息:通过多种传媒接收员工个人交流信息:邮件、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
第六十八条
内部人才交流程序如下:
1. 员
工要进入内部人才交流信息站,到集团人力资源处领取人才流动登记表,详细填写后,由人力
资源处将表格登记、分类,存档备查,并在一定时限(15 天)内给员工以相应答复。
2. 集
团内部各单位招聘人才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在集团内部发布需求信息,征寻合适人选。
3. 人
力资源处在接到人才需求信息后,及时收集、整理和查询应征材料,供用人部门择优选用。
第六十九条
调配规则:
1. 各单位应从集团长远利益出发,努力为培养人才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合理的人才流动。
2. 个人工作调整,应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应征员工在岗位调整结果未公开之前,
应在现有岗位上安心本职工作;
3. 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能按个人愿望调整岗位的员工,应服从集团大局需要,努力作好当
前工作,待条件成熟,再合理流动;
4. 内部人才交流信息站以对员工负责、不造成对工作的影响为原则,为应征员工保密。
第七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及修改权归人力资源处。
第八章 薪酬与福利待遇
第七十一条
员工薪酬由工资、奖金及其他形式的收入组成。工资体现能力和承担责任,每月 1 日发放,
奖金体现工作绩效,不保底,不封存顶,一般年中和年底发放。
第七十二条
企业实行以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为目标的工资机制,员工工资由基础工
资、职能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司龄工资、住房津贴、特种津贴七个部分组成,集团内
采用统一的工资体系,其中职能工资设九等,四十一级,集团内职能工资级别评定采用统一标
准。
第七十三条
为了实现人员逐步本地化及人才引进工作需要,企业对于在驻外机构当地招聘的本地人员
以及关健岗位引进的人才的薪酬规定,参照集团统一的工资体系和标准,根据地区差异等具体
情况确定。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集团内兼职不兼薪,只享受一份工资和奖金。
第七十五条
企业鼓励员工拥有一定份额的企业各类个人股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具体情况,给员工
一定份额的集团内企业股份认股权,保持员工与企业的密切关系。认股份额一般由个人申报,
企业按工资级别、职务、承担责任等情况确定。
第七十六条
企业正式员工享受医疗保健待遇,实行小病包干、大病报销的办法,并积极参加保险企业
办理的医疗保险,以减轻企业负担。
第七十七条
企业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统筹保险,为员工提供法定养老保险外,还依照章程及有
关规定,对在企业工作满十年或虽未满十年但在企业工作到退休年龄的员工,提供相当于每年
两个月工资额的员工基金,具体参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八条
企业对员工住房实行奖励分配,对在企业工作满十年并符合住房奖励条件的员工,提供相
当于购(建)房款 65%的住房基金,具体参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九条
员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法定保险及各项法定假期,享受企业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福
利,具体参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聘用的员工(临时聘用员工根据劳动合同)均可享受探亲假、休假、婚丧假、产假、
计划生育假。假期小于等于 7 天的不包括星期日及法定节日,假期大于 7 天的包括星期日和法
定节日,具体规定如下:
1. 探
亲假:
在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
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
外地未婚员工探父母每年享受一次性假期二十天;已婚员工探父母每四年享受一次性假期
二十天;已婚员工探配偶,每年给予一方一次性假期三十天。控亲假往返路途时间,按实际所
需天数加给。
2. 休
假:
员工连续工作(从转正之日算起)满一年未满三年,每年享受三天休假(当年到期的下一
度年享受);满三年至十年的,每年可享受六天休假;满十年至二十年的,可享受十天休假。
到**企业前已工作的员工,工龄减八年等同于可休假的司龄。
凡享受企业安排的旅游、出国考察即视同为休假。
休假的员工须由个人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人事部门、企业领导批准后,办好
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岗位,期满上班,应及时向人事部门销假。
3. 婚
丧假:
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包括本人供养的亲属)死亡,给假三天。晚婚者(男方 25 周岁,
女方 23 周岁),婚假为十五天。往外地结婚或奔丧的,往返路途时间按实际所需天数加给。
4. 产
假:
生一胎并办理独生子女证,产假为四个月零十五天,男员工给假 15 天。其余情况根
据事由,酌情处理。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休养者,按病假处理。产假原则上应连续用完,
产假满后婴儿一周岁内女员工每日可享受 1 小时哺乳假。
5. 节
日、纪念日放假原则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凡是因工作需要无法享受休假及法定假期的员工,按下述标准补发工资:
(1)1~13 级(或新工资 1~25 级)每人每天按 70 元核算;
(2)14~18 级(或新工资 26~35 级)每人每天按 50 元核算;
(3)19 级(或新工资 36 级)以下每人每天按 30 元核算。
第九章 劳动合同
第八十条
凡集团员工必须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同形式聘用的员工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同,分别
为:
1. 员
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员工在原单位连续工龄满十年,或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
以内,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员工本人提出要求,可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此合同时,双方应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
2. 工
作未满十年的员工签订有固定期限(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3. 临
时聘用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
4. 试
用人员与集团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第八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份,当年转正的员工可在办理转正手续的同时,签订
相应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由集团人力资源处统一印制。各单位人事部门到总部人力资源处领取本单位员工
的劳动合同,并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与签证工作;总部人力资源处负责集团领导、
总部各职能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与签证工作。
第八十三条
集团员工与所在单位填写书面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的内容由员工所在部门、所在单位
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乙方内容由员工个人填写并签字。任何个人若不及时签订
劳动合同,则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非因《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况单方解约,应赔偿
违约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分支机构主管:6 万 主办以上各级干部:3 万 一般员工:1 万
第八十五条
填写完整的劳动合同,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报送省劳动厅技术工人交流中心办理审查签
证,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劳动合同的签证费用由各单位处理。
第八十六条
签证后的劳动合同由员工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劳动厅签证机关各存一份。
第十章 解聘
第八十七条
凡经岗位考核不合格、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经教育帮助无效,所在部门主管可提议将其
退回人事部门,参加培训或另行分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协
商仍无部门接收或本人不愿服从新的安排的员工,企业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须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以便做好工作交接。
第八十八条
企业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主动裁员,须按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以便做好工作交接。
员工因各种原因欲调离本企业,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单位递交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交接
工作。交接工作完成后方可离开企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九条
员工离职应根据企业及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离职时原则上应与企业签订离职协议,
申明保守企业机密及不利用原工作便利损坏企业利益事项。如有违反,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员工受到被辞退或开除等严厉处分的,不得被集团内其它单位聘用。
第九十一条
企业提倡双向选择,员工提出调离申请时,企业可以劝留,若劝留无效,不得阻挠。
员工不按企业规定离职,将视情节轻重受行政处分;调离中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员工若因留学出国等原因而提出辞职申请时,企业可给予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第九十三条
员工调离或辞职,应主动办理有关手续(档案、户口调离等)。各单位主管或分管领导在
离职手续表上签字之日,视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失效,所享受住房、股票、员工基
金、社会统筹保险等待遇按企业专项规定处理。
第九十四条
企业不鼓励员工中途自费出国留学或办停薪留职。若员工暂离期满后申请回企业,须重新
应聘,应聘后原司龄不予承认。辞职人员若在离职一个月内被重新聘用,原司龄可予以承认,
其它待遇重新确定。
第九十五条
符合国家离退休条件的员工,由本人申请,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办理退休手续,退休
人员所享受的股票、住房、员工基金、社会统筹保险等待遇参照企业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属违反企业天条,企业可予辞退处理:
1. 触
犯国家法律、法令,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
2. 与
企业离心离德、泄露企业重大机密和损害企业利益及声誉;
3. 在
外兼职或以企业的名义获得个人商业利益;
4. 偷
盗企业及员工财物,窃取企业有关技术机密。
第九十七条
不向企业说明理由,无故旷工达十五天以上,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天以上的员工,企业
将依法予以除名。
第九十八条
凡被辞退、除名的员工从决定之日起不享受企业任何待遇,停发所有工资、奖金、福利,
企业仅负责办理调离手续。
第九十九条
员工被开除后,所享受和拥有的股票、住房、员工基金、社会统筹保险等待遇参照企业有
关规定处理。
**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作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缴纳国家税收 ,并接受内外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预测和考核工
作,合理筹集资金,促进各项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作,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
企业的一切财务活动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企业必要时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实施细则,由企业财务部备案。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资金管理基本方法: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各部门资金预算并监控各部门的资金及使
用。
第七条
投资管理:对企业权益性投资及重大资本性支出应在实施前进行财务分析,做好事中、事
后投资或支出计划的跟踪评价。计划外资本性支出必须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报企业
审批。
第八条
建立现金、存货、应收帐款、固定资产信息监控系统。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固定
资产登记制度。各责任人应保证信息的及时、真实、完整。
第三章 用款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用款预算的编制与实施具体为:
1. 年
度用款预算的编制:企业各项用款均以部门为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应在每个会计
年度或项目开始前一个月,根据总经理批准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对资金的需求编制部门
年度用款预算,由计划部门复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财务部备案,
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各部门执行。
2. 年
度用款预算调整:每个会计年度中期,企业将对各部门用款预算招待情况及存在问题进
行一次检查与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部门的年度用款若干指标作必要的调整。有
关部门如确因工作计划或其他因素发生较大变动导致预计用款与预算指标可能发生较
大差异,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款预算调整方案(含调整指标调整说明),经计划部
门复核,报总经理审定后,交财务编制企业预算调整方案,以文件形式通知部门。
3. 用
款预算的实施: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下达的用款预算。严禁任何部门与个人除特别
款外或超预算的用款行为,特别款是指个别特殊用款或确属不可预见的用款,需由部门
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特批后,允许在预算外办理用款。
第十条
用款申请审批与核销具体为:
1.资本性支出(基建用款与固定资产购置)
A.预算内用款由用款部门提出申请,填制用款通知单,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根据年度预
算,批准审核齐全的用款通知单,签发银行单据(原则上不能用现金),用款的核销由
用款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费用开支证明单,财务部审核予以核销手续。
B.预算外的资本性支出,由用款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
报董事长批准,财务部根据批准的用款通知书签发银行单据,用款的核销同上。
2.资金调拨(向银行借款、还款及内部融资等)
A.向金融机构借款或集团内部融资,由财务部拟定借款申请报告,经总经理审核后填制借
款合同或融资协议,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向金融机构或集团办理借
款手续。
B.归还金融机构贷款或集团内部融资款,由财务部办理用款通知书,并附借款合同或融
资协议,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办理还贷手续。
3.预算内费用支出:预算内用款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制有关单据,经部门经理审核后,财务
部予以办理核销手续。部门经理报销由分管领导审核(一次性超过 2 万元的费用支出交分
管领导审批,一次性超过 5 万元的费用支出交总经理审批)。
4.采购资金使用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制有关单据经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予以办理有关手
续。
5.差旅费借款:(原则上试用人员不得借款,个人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工资额)。 各业
务部差旅费借款定额为 3 万元,经理借款由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出差、借款由部门经
理批准。
6.用款核销时限
涉及用款的业务在工作结束后十天内,经办人员应持合法、有效、完整的原始凭证,填制
有关单据,向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参见:企业旅差费开支等级标准、用款通知单、费用开支
证明单、旅差费报销单、旅差费借款单、财务借款及报销程序。
第四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经营计划完成等情况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分析作为会计报表的组成部
分,应逐级汇总上报企业及集团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财务报告体系具体为:
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规范性书面文件,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分为财务会计报表和管理会计报表两类。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的格式、表式及编
制方法,应当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管理会计报表及其附注的格式、表式及编制方法,由
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统一制定,各子(分)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增
加必要的内容。
第十三条
财务报告编报具体为: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经集团上级财务部
门负责人审核,报企业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公章。
应定期向集团财务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其中月度财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 5 日内报
送;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应按届时要求的时效报送。
第十四条
财务报告审计具体为: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未经
审计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得提交集团董事会,也不能进行年度利润分配。
企业年度管理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应当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内部审计,未经内部审计的管
理会计报表,不得办理财务决算,也不能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
为了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正常使用,依据
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
特制定本条例。
第十六条
本条例中“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价值超过 2000 元、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设备及物品,还包括单价
50000 元以内,一次性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试制、技术开发用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做为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具体为:
1.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因特殊需要购置预算以外的固定资产,须
报集团财务总监、企业董事会批准。
2.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前,先填制“固定资产申请购置单”,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
财务部审核后,方可采购(申购单附后,一式三联,第一联使用部门,第二联财务,第三联管
理部)。
3.自制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申请,制造部门提出预算,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审核后方
可进行实施。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管理具体为:
**部门和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部门,收到固定资产后,由使用部门验收完毕
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二联)。第一联使用部留底,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递交**部
门。财务部收到第二联后,连同发票、固定资产申请购置单等,作入账处理。**部门收来到第
三联后并登记固定资产账卡,及时打上钢印编号牌。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具体为:
1.固定资产在企业各部门间调拨由调入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出并通
知**部门及财务部作相应调整。
2.固定资产内部转让或出售,由**部门提出书面意见,交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作有
关处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盘点具体为:
1.财务部、**部门每年年末对企业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盘点。
2.对于盘亏、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和**部门作相应
处理。
3.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责任部门要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单位价值五万以上的
由董事长批准,财务总监审核。单位价值五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
**企业
研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产品开发流程,实行严谨的项目控制规范,提高新产品的开发效率和开发质量,
防止错误,加快新产品商品化的速度,创造更大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研发管理各责任部门的职责为:
1. 市场营销事业部总监制定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研发事业部总监核准项目企划书,审
核项目的总体设计输入,参加新产品的评审。
2. 相应的研发部经理、项目经理负责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组织和实施、项目总体设计的输
入及输出,项目各模块设计输出的审查、试生产的请购,并在项目结束后担任该产品
的技术负责人。
3. 相关项目组成员分工负责各模块的详细设计;
4. 研发部各部经理负责部门内部日常行政管理、考核、人员调度,并承担项目进度的督
促检查,参加项目立项、开发、评审;
5. 研发事业部负责新部品的分承包方评鉴、选择与部品认定。
6. 制造事业部的工程技术部参加新品评审,主导新品的试生产,并为量产制定品质计划;
7. 相关部门为新产品开发、采购、试生产提供配合。
第二章 新产品开发需求与企划
第三条
新产品开发需求的提出可以分为以下情况:
1.新产品开发需求由市场营销事业部根据市场需求提出。(1)市场营销事业部通过市场
调研、用户反馈分析和产品竞争发展趋势进行产品策划,提出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报经
总经理批准。(2)市场营销事业部各产品经理依据年度新产品开发计划,提出阶段性新品
开发需求,经总监批准后下达给研发事业部。
2.研发事业部从自身发展需求出发提出,具体可以是:自主部品开发;为了提升产品质
量、降低成本而开发;根据国际、国内技术发展趋势及本司技术积累而开发。
3.客户提出委托设计。提出需求单位均应填写“新产品需求表”,必要时附加相关说明资料,
并经权责人员审核批准后下达研发事业部进行新产品企划。
第四条
研发事业部总监主持新产品企划,产品经理参与新产品企划。若任务为营销事业部下达,
则产品企划由产品经理主持。企划书由预调研组组长编制,预调研组长必要时需征求相关市场、
技术人员的意见,相关研发部经理监制,并交研发事业部总监核准,计划内投资较大的项目应
交总经理批准,计划外较大的投资立项须上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
在进行新品企划前,应针对市场分析、技术可行性、配套资源、成本、毛利、投资规模及资
金来源等方面进行新产品预调研。
第六条
新产品企划应制作新产品企划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市场分析、产品概念性描述、技
术可行性、经济分析、资源分析、开发进度预测、获取专利可能性、其它方面(包括潜在风险
分析)等。
第三章 项目可行性评估、开发立项与设计规划
第七条
企划书完成后应进行开发可行性评估。可行性评估由研发事业部总监主持,产品经理、研
发部经理、财务主管及相关技术、营销人员参加;若任务由营销事业部下达,研发事业部总监
与产品经理共同主持,营销、销售相关人员参加。评估内容依据“新产品可行性评估表 DR1”。
第八条
通过可行性评估后,研发事业部总监经综合评估核准立项,相关研发部经理任命项目经理。
对风险性较大的立项应加以分析说明,必要时企划书制订人应依据可行性评估精神,修订企划
书,使之成为开发活动指南。
第九条
新产品开发立项可以有两种情况:
1. 项目经理跨室挑选合适人员组成项目组,召集各项目小组及相关人员依据“新产品企划
书” 、“项目控制规范”制订总体开发计划于“新产品总体规划表”,交研发部经理核准后,
执行总体设计和各模块设计。
2.若需求是由客户提出的,在可行性评估通过后,需依“合同评审程序”同客户签订合同或
进行投标作业中标后立项。
第十条
总体描述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总体技术指标、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产品主要特色及
创新之处、应符合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及相关对策、目标成本、品质要求。
硬件总体设计规划包括以下内容:明确硬件系统应达到的总体性能(功能)及硬件特色、
确立硬件系统的组成与结构、确定各主要组件之间的接口方式、初步确定各主要部品的定位及
选型方向。
对于自主开发部品,则硬件总体设计规划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硬件总体技术指标详细表
述、各硬件模块划分及其逻辑关系(用方框图表示)、电路设计方案成本及品质的考虑、主要
部件的选择、硬件开发工具确定及理由、外部接口的要求、影响内结构的器件及电路板尺寸要
求、硬件测试要求。对于委外开发的部品应包括上述的第一、五、六项。
软件总体设计规划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产品的定位确立要实现的功能、据此确立所需的
软件系统(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
对于自行开发的软件系统应包括如下内容:总体描述、接口设计、运行设计、系统数据结
构设计、软件测试计划书、软件开发工具的确定及理由。对于委外开发的软件系统,则应包括
上述的第一、五项。
工业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明确外观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对影响外观的相关接插件、外
露件及主要部件规格及要求、明确与结构有关的部件规格及要求、明确该产品必须达到的特殊
技术指标。
项目经理依“项目控制规范”和“新产品企划书”拟制“项目总体进度表”。
第十一条
研发部经理、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成员,产品经理依“总体规划评审表 DR2”对新产品总体
及各模块设计规划进行评审,审查通过后交研发事业部总监核准。各项目组长依据“项目总体进
度表”拟制各模块进度表,交项目经理核准。
第十二条
详细设计展开及分部输出评审(DR3)具体为:
1. 相关项目人员依照总体规划设计的要求进行新产品详细设计及选型评测。
2. 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成员及相关主管对各分部输出资料进行评审, 确定其输出口是否
满足各相关规划要求。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审查相关部品的技术资料、审查相关
设计文件、图纸。
3. 根据开发难度和复杂性于总进度表中确定相应的评审点,届时召开评审会议检讨开发
进度、遇到问题,并决议采取相关措施。该评审会必要时可邀请工程技术部等相关人
员参加。将结果记录于“新产品分部输出评审表 DR3”。
4. 如果有的模块直接采用外来的设计、或直接采用外购品,DR3 的分部设计取消
5. 部品工程师依“分承包方评价程序”与“部品认定程序”进行分承包方评价与部品认定。
6. 工业设计部依“工业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与模具开发与验收。
第四章 试制及验证
第十三条
在各小组相关设计输出的基础上,需进行样品(样机)试制,对外来部品、软件进行评
测,并出测试报告。依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安全性、电磁兼容性摸底验证。
第十四条
样机评审由研发事业部总监主持,营销事业部营销领导、工程技术部、研发部、采购部、
计划部等相关部门,依“新产品企划书” “样品设计评审表 DR4”进行评审。
1.若产品是客户委托设计,则样机需经客户验收通过,进行封样,并与客户依[合同评审
程序]签订供货合同。
2.若评审通过,即可依[新品试生产程序]转入试生产(DR5); 若评审不通过,则项目
组须对原设计进行修改,修改后样机重新评审。
3.样机评审合格后,若需进行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认证,则由工程技术部“产品安全性控
制程序” 进行申报工作。
第十五条
试生产验证工作由制造事业部主导, 技术工程部、计划部、制造部等各部门协同配合。
1. 新
品试生产计划由项目经理制定并请购,项目组必须提供临时性的、或正式的设计文件,
以及部件或整机的检验标准或办法;
2. 试
生产准备阶段,项目组、工程技术部继续通过各种实验和测试验证设计输出是否满足
设计阶段输入的要求; 工程技术部制定临时工艺、
3. 设
计确认在试生产通过时进行。
第十六条
新品投入量产前项目组必须提供正式的、成套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部品承认书;工程
技术部提供正式的工艺文件、检验规范;文件必须通过企业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负责人核准。
第十七条
项目组间的信息传递依“项目信息传递单”进行,项目小组内部的传递由项目组长审核,项
目组之间的信息传递由项目经理审核。若信息内容与总体规划书矛盾,应修订“总体规划书”,"
项目信息传递单”只能一次性有效。
第五章 设计变更
第十八条
设计阶段,设计变更的管理为:
1. “
新产品总体规划”作为新产品详细设计输入文件,在阶段性评审、验证过程中若发现需
要修订且修订处与企划书不发生冲突时,依“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填写文件更改单,经
研发部经理核准后便可修订。
2. 当
设计变更必须修改企划书时应呈报研发事业部总监、产品经理,产品经理必要时召开
评审会确定修订“企划书”、“新产品总体规划”;
3. 若
为客户委托设计则须经客户确认,才能修订“新产品总体规划”,并在“新产品总体规划”
中注明已得到市场人员或客户认可。
4. 若
在设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无法实现设计要求而导致新产品开发失败,须召开可行性
评估检讨会。对于可行性评估所做结论进行检讨,总结经验,以提高产品开发的成功
率。
第十八条
量产阶段,设计变更的管理为:
1. 量
产品设计变更由项目经理核准.项目经理应拟就书面“工程变更书”交相关人员核准执行,
以书面形式责成有关人员系统变更设计、全套设计文件、品质计划文件(包括随机文
件、清单,甚至广告等)。具体按照“工程变更程序”办理。
2. 采
用通用标准部件、软件构建的产品,通过部件、软件版本升级衍生同系列新品,只要
不改变总体设计,可依工程变更办理。此类变更从 DR3 切入进行细部设计变更、评测,
文件资料同步变更;
3. 量
产品设计变更必须通过生产验证(含 FCC、安规),以证明符合变更要求。
第六章 研发文件管理
第十九条
“各阶段设计文件输出与权责”依据“新产品开发程序”附件。产品的服务依“服务管理程序”
办理,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若对服务(如操作维修等)有特别要求需加以说明。设计中相关的记
录依“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保管与保存。
**企业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
产品质量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
第二条
企业每年的质量目标作为年度质量工作的依据,适用于与质量相关之各项作业,各有关部
门应负责分管的质量目标项目的制定和统计工作,遵循年度质量目标,分解落实到各自的工作
中。
第三条(制定与发放)
技术工程部根据当年质量目标实施情况,于年底制定下年度质量目标,报管理者代表。管
理者代表审核后可提交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直接呈总经理批准。经批准的“年度质量目标”应发
放到各有关部门做为当年质量工作的依据和努力方向。定量目标应规定数据收集和汇总统计部
门。
第四条(统计、核查与修订)
定量目标的统计部门对分管项目定时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季度将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管理者
代表。管理者代表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内部质量审核时亦做为检查内容之一。年度质量
目标的修订,需经管理评审会议审议或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质量策划控制
第五条
企业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等时机,有系统、有计划地进行质量策划,以
确保产品满足顾客的需求。质量策划根据企业质量体系文件进行,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产品的开
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过程。
第六条
质量计划是在质量体系框架内,针对特定的产品、服务、合同或项目,规定专门的质量措
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企业分管品质工作的领导主导产品的质量策划,组织编制质量计
划。研发产品部负责新产品的立项、设计文件的输出、部品承认书的编制。技术工程部负责制
订及完善产品的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参与产品的质量验证。相关部门配合执行质量计划。
第七条
质量计划制定具体为:
1.研发产品部在新产品开发、产品转型、新技术应用时机,应由专人立项并编制“项目企
划书”,企划书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市场价位、目标成本、研发费用等作出规则,确保研发阶
段产品品质。企业分管领导组织项目可行性评审。
2.项目立项后,须确定项目经理、制订“项目控制计划书”。项目执行期间,企业分管领
导定期检查项目进度。样机交付评审时,应按规范要求输出齐套的设计文件,并通过样机鉴定
验证,必须达到 EMC、安规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样机设计完成后,企业分管领导会同项目组、技术工程部、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
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顾客代表参加,根据企划书对样机设计进行评审。评审
的内容包括样 机软硬件配置的合理性、结构的可靠性、产品技术水平的适切性、投产的工艺性
以及整机成本测算的盈利性等。根据评审结果,必要时作出相应修改。
4.样机通过评审后,应制订试生产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准备试生产相关的临时性技术
文件、规范等。使新部品进货检验和试生产顺利衔接。
5.计划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安排部品的采购、齐套。
6.技术工程部依据试生产计划和有关设计文件资料编制各类检验规范、工艺文件,并主
导产品试生产验证以及工艺流程的完善和补充。
7.研发产品部项目组跟踪试生产的进度,协同技术工程部解决试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并完成部品承认书的发布。
8.试生产后,技术工程部在研发产品部项目组配合下做好试生产总结,提交企业分管领
导召集计划部、采购部、制造部、研发产品部、技术工程部及营销、销售等相关人员进行试生
产结果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直通率的指标、故障现象的分布或严重程度、标准工时以及工艺
文件、检验规范的可行性、完整性等。评审合格后,可以交付量产;评审不合格,不能投产,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9.新品试生产通过后,研发产品部应发布完善齐套的产品设计文件和标准,技术工程部
应整理发布正规的工艺文件和检验规范。
第八条
质量计划的更改与完善具体为:
1.企业分管领导在产品立项及研制过程中,主导项目计划的更改和完善。
2.研发产品部依据产品定型评审的结果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执行工程变更。
3.计划部主导试生产计划安排的更改和完善。
4.技术工程部在产品试生产后,就工艺水平、部品的可靠性、直通率等方面作出评估和
改善计划,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措施,包括提高员工工艺水平的培训、部品更换等。品管部
对产品销售后的顾客投诉,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第九条
质量评审中的资源组织分工为:研发产品部负责评估和协调产品在立项和研制过程所需的
资金、人力、培训仪器设备等资源。计划部和制造部负责样机定型后试生产和量产相关的场地、
库容、物料、人力(工时)、生产设备等资源的安排。技术工程部主导评估生产使用的仪器、制
具的购置。**部门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培训。
第四章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第十条
为了保证检验、测量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满足生产的需要,责任部门应选择、配置合适
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并保持其所具有的精度和功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范围
包括:企业所有检测仪器、检测软件、检测制具和检测平台(总称仪器设备)。其中,检测仪
器指外购的、由法定计量单位定期检定的检测用仪器、计量器具。检测软件指检测用承载信息
的媒体,如软盘。检测制具指外购或自制的、自行定期校验的检测用工装器具。检测平台指按
要求自行组建的,作为部品检测用的工装,属检测制具范畴。
第十一条
技术工程部负责仪器设备的控制。各使用单位和人员应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并负责维护与
保管。
第十二条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
第五章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第十三条
为了正确分清部品、在制品、成品是否经过检验,检验是否合格,责任部门应进行检验和
试验状态控制,以防止未经检验或不合格产品被误用、转序或交付。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范围
包括进货部品、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和成品检验和试验前后状态的标识。
第十四条
品管部主导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IQC、OQC 组分别负责进货、最终检验现场样本的检
验状态标识。计划部生资组负责进货部品及成品入库后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制造部负责生
产现场部品、在制品、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第十五条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六章 分承包商评价
第十六条
为了选定合格的分承包方,确保提供品质稳定、交期迅速、价格合理、配合性佳的部品,
企业对分承包商执行严格评价与考核,以满足本企业产品和生产的需求。
第十七条
采购部主导分承包方的评价与考核。研发产品部、工业设计部负责分承包方设计技术能力
方面的评鉴,并协同采购部进行分承包方的预选。品管部负责分承包方品质保证方面的评鉴与
考核。总经理或执行副总负责关键件供货分承包方确认的批准。制造事业部总监负责外协件供
货分承包方确认的批准。研发事业部总监负责关键件、外协件以外的部品供货分承包方确认的
批准。
第十八条
分承包方的预选、分承包方的评鉴、合格分承包方的确认、合格分承包方的考核、考核
结果处理、“合格分承包方名录”的发布和增删依据“分承包商评价程度”进行。
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部负责本部门开发部品的供货(或外协)分承包方设计技术能力的评鉴,并协同
采购部进行分承包方的预选。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合格分承包方的选择与评鉴分别依据“生产设
备控制程序”、“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计量仪器检定和产品检测外协服务单位应选
定国家或行业承认的法定计量、检测单位。对每一合格分承包方都应建立档案,分承包方评鉴
和考核等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采购部妥为保管。
第七章 部品及客供品控制
第二十条
部品指组成成品的相关部件及配套件如包装箱等。企业对部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
为企业产品配套的部品品质能满足要求,为确定合格分承包方、进行批量采购提供依据。控制
范围包括企业生产所需所有部品(非顾客提供)之认定。
第二十一条
研发产品部主导新部品认定全过程及相关资料的齐套,品管部协同进行新部品测试工作。
采购部配合完成样品及其资料的索取,并完成试产验证所需部品的采购。计划部下达新部品试
产任务。制造部负责试生产的具体实施,做好生产各项环节相关记录,并参与结果分析。技术
工程部负责新部品进货检验规范的制订及试产验证的跟踪监控。总经理或执行副总批准关键件
的部品承认。研发事业部总监批准外协件的部品承认。研发事业部副总监(或助理)有权批准
关键件和外协件以外的部品承认。
第二十二条
部品具体控制办法依据“部品认定程序”。
第二十三条
企业对顾客提供产品建立验证、储存、维护和回馈控制,适用于凡顾客提供的用于顾客产
品中的部品及相关器材,包括顾客提供并用于顾客产品中的部品、软件、样品、仪器、设备、
制具以及有关产品的书面文件等。
第二十四条
商务部接受并组织评审具有客供品的合同,传递信息至有关部门。采购部负责客供品的点
收、登记。计划部负责客供品的储存和生产计划的安排。品管部负责客供品的验证。技术工程
部负责具有客供品合同的评审及工艺技术接口。生产制造部负责客供品的生产。
第二十五条
客供品具体控制办法依据“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第八章 进货检验
第二十六条
为了使进货部品及其在仓储期间符合本企业规定的品质要求,企业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
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部品不投产,满足生产和产品品质的需要。凡生产所需而采购的
各类部品均属检验范围。
第二十七条
计划部负责进货的点收、送检与存贮和紧急放行申请。品管部负责部品的进货、期限检
验和紧急放行的评审。采购部负责退货和配合进货的点收。企业分管领导负责紧急放行的批准。
其中,紧急放行指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货检验面放行的部品。
第二十八条
进货检验具体办法依据“进货检验程序”。
第九章 过程控制与检验
第二十九条
自投料到产品入库全过程,责任部门应确定产品形成各阶段影响质量的过程或因素,使其
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
第三十条
产品部、技术工程部分别负责产品设计、工艺文件的制定。计划部下达生产任务,技术工
程部作生产技术准备。制造部安排生产,使现场文件和资料、物料、工序、仪器设备、环境和
人员等均处于受控状态。品管部统计分析制程数据,对质量异常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对特别
制造中的特采、紧急放行部品的投产实行品质跟踪监控。技术工程部对特别制造中的新产品、
新部品的试生产及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实行品质跟踪监控。其中,特别制造指对新产品、新部
品的试生产,特采、紧急放行部品的投产以及易引起品质波动的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等实行特
别监控的制造过程。
第三十一条
过程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过程控制程序”。
第三十二条
为了加强生产过程中在制品的检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转序,责任部门应进行从部品投
产到成品包装的生产过程检验,生产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成品。
第三十三条
制造部负责过程检验及例外放行在制品的监控。品管部负责过程首检、巡检和特别制造中
的特采、紧急放行部品投产的跟踪监控。技术工程部负责特别制造中新产品、新部品试生产和
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的跟踪监控。其中,特别制造指对新产品、新部品的试生产,特采、紧急
放行部品的投产,以及易引起品质波动的工程变更后首次生产等实行特别跟踪与监控的制造过
程。例外放行指过程检验未完成或检验报告收到前而放行的在制品。
第三十四条
过程检验的具体办法依据“过程检验程序”。
第十章 最终检验
第三十五条
为加强质量控制,责任部门应进行成品的最终检验,确保成品符合标准,满足顾客要求,
防止不合格品的发货。
第三十六条
制造部负责最终全数检验和成品交收送检。技术工程部负责编制产品企业标准、成品交收
检验规范。品管部 OQC 执行最终交收检验。
第三十七条
最终检验的具体办法依据“最终检验程序”。
第十一章 不合格品控制、纠正与预防
第三十八条
责任部门应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以及通报实行控制,防止不合格
品被误用和交付。其中,不合格品指没有满足某个规定要求的部品、在制品或成品。
第三十九条
检验和试验人员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和书面记录。计划部生资组负责库存不合格品的标识、
隔离,制造部负责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样本的标识、隔离。
权责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四十条
不合格品控制的具体办法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第四十一条
责任部门应对现存的不合格原因和潜在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及采取必要的控制,对企业
品质活动全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及质量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
保不合格得到纠正并防止再次发生。其中,不合格指不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 称不合格,它分
为不合格品与不合格项,不合格品是针对产品,不合格项是针对质量体系要求。纠正和预防措
施又简称 CA(Corrective And Preventive Action),指为防止已出现的不合格、缺陷或其他不希
望的情况的再次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预防措施指为防止潜在的不合格、缺陷或其
他不希望情况的发生,消除其原因所采取的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又简称 CAR,泛指提出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请求。
第四十二条
品质变异发现人提出 CAR,作出事实描述。品管部主导产品类 CAR 的分析、跟催和验证。
技术工程部主导管理类 CAR 的分析、跟催和验证。责任部门制订 CA 计划并执行。
第四十三条
不合格品纠正与预防的具体办法依据“纠正与预防措施程序”。
第十二章 服务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第四十四条
为规范本企业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产品服务,
使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服务管理范围包括为集团客户服务部和最终客户提供的服务活动。
第四十五条
集团客户服务部负责具体的对最终客户的服务。品管部负责由集团客户服务部、最终客户
和销售事业部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处置。研发产品部负责编制完备的用户使用手册,提
供技术支持。
第四十六条
服务管理的具体办法依据“服务管理程序”。
第四十七条
为保证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由品管部负责客户投诉事件的处理和跟催,相关
部门应积极配合处理客户投拆事件,做到让顾客满意,且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十八条(接受投诉)
客户投诉主要来自销售事业部和集团客户服务部,本企业也接受最终客户的直接投诉。客
户投诉由品管部统一处理,其它部门接到客户投诉后均应转品管部。客户投诉内容一般包括:
与产品品质有关的投诉,包括产品品质有缺陷、产品规格不符、产品故障等;产品配错或缺少
配件、部件等;客户提出的各类提案、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四十九条(投诉记录)
品管部接到客户投诉电话、来访、信函、传真后,均应记录于“客户投诉记录表”中,能立
即处理、回复客户的,在“处理情况”栏做简要说明;须采取后续处理的,填写“客户投诉受理
单”,此时在“处理情况”栏注明“受理单”编号,以备追溯。
第五十条(分析判断)
品管部根据客户投诉内容,确定具体的受理责任部门及是否开立“CAR 表”。将“客户投诉受
理单”提交责任部门处理,跟摧处理过程。
第五十一条(处理与回复)
责任部门应调查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原因和具体责任者。并提出投诉的具体解决方案(如
整机退换、更换部件等)。客户投诉解决办法由责任部门填入“客户投诉受理单”的处理结果栏,
经主管核准后,统一由品管部迅速通知客户并做好回复记录。
第十三章 内部质量记录、统计与培训活动
第五十二条
各部门按职能分配负责各自分管的质量记录,品管部对全企业质量记录的控制进行监督和
指导,以便取阅和查询,提供产品达到所要求的质量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内部质
量质量记录包括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质量体系运行记录及来自分承包方的有关记录等。
第五十三条
质量记录的具体办法依据“质量记录程序”。
第五十四条
品管部负责选用适合的统计技术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数据的收集,及相关统计技
术的应用,以验证产品特性和过程能力,并做为质量改进的依据。**部门负责统计技术的培训
安排。
第五十五条
统计技术应用的具体办法依据“统计技术应用程序”。
第五十六条
**部门负责组织对从事与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素质,以满足工作需求并保
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章 质量体系的评审
第五十七条
为使质量体系持续运行,实现企业质量方针、目标,企业定期对质量体系进行评审,对企
业质量体系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企业总经理策划并主持管理评审。管理
者代表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决议的形成和实施。企业领导和部门主管参加管理评审,责任部
门执行评审决议。
第五十八条
管理评审的频次为每年至少一次,间隔不超过一年。管理评审时机取决于以下情况:A.
当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B.当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C.当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D.当顾客投诉连续发生时;E.内部组织发生重大变化时;F.当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进行。
第五十九条
管理评审的形式为会议评审(主要形式)、现场评审、总经理做出评审。管理评审内容包
括:
1. 内部质量审核结果及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
2. 质量体系在外部环境变化下是否持续有效和适用。
3. 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
4. 资源是否满足质量体系的运行要求。
5. 产品质量实际水平。
6. 顾客投诉等质量信息反馈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十条
评审工作分为准备、汇报、评议、决议、修订、归档六个部分。
1. 评
审前,由总经理进行策划,明确评审议题、目的,由管理者代表进行筹备,并通知有关
部门做好充分准备。
2. 管
理者代表和各有关部门主管就会议议题,汇报各自分管事项。开始评议前,首先对前次
管理评审决议实施情况进行审查,证实决议中规定的任务都已完成。
3. 对
本次议题进行评议,就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和运行有效性做出结论性的评价,对体系文件
是否需要修订做出决定。对评议发现的系统性问题或缺陷,分析原因,做出纠正决议,
指明责任部门或人员及完成期限。
4. 管
理评审应形成决议,做好会议记录。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签发。决议内容的执行由
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部跟踪落实。
5. 管
理评审决议如要求修订体系文件,则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进行。
6. 管
理评审决议及执行情况等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由管理者代表或委托技术工程
部归档保管。
第十五章 质量文件和资料控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对质量体系文件资料的批准,发布和更改等实行严格控制,确保其适用性和完整性。
技术工程部负责文件编号、登记、发行、回收和作废;正本文件和资料的保存、管理和信息上
网与维护。各职能部门和权责人员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与更改、审核、批准。各有关部门负责
维护本部门及网上相关文件。
第六十二条
控制范围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三阶文件、设计文件、记录表单以及外来文件等。
其中,受控文件指用于质量控制的文件,任何时候都处于最新版本状态。发行时其上
印有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发给顾客和外部有关人员参考用,发行时为最新版本,
其后不对其跟踪更改的文件。发行时,其上盖有蓝色[非管制发行]章。三阶文件指支持程序的工
作规范、指导书以及工艺文件。外来文件包括外购标准、规范及顾客提供的资料等。
第六十三条
文件的制订、审核与批准具体为:
1.质量手册:由技术工程部制(修)订,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行。
2.程序文件:由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制(修)订,相关部门主管负责会审,经管理者代表批
准后方可发行。
3.三阶文件(除设计文件外)及记录表单:由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制(修)订,如仅属该
部门职责,责权主管负责审核,部门主管批准后即可发行,否则需经相关部门主管会审,
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4.设计文件:由研发产品部相关人员制(修)订,研发产品部主管负责审核,经研发事业
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行。
制(修)订、审核(或会审)和批准文件时,应注重其符合性、完整性和适用性。
第六十四条
文件的发行具体为:
1.文件经批准后交由文控中心编号,按类别登录于“文件一览表”。
2. 文件应按封面所列必须持有该文件之部门或人员名单发行。末列入封面的部门或人员
如需要该文件,应填写“文件申领表”,经本部门主管批准后,到文控中心领取。
3.文件发行时,领用人应在“文件签收表”上签名。文管员在文件左下方“收文”栏注明收文者
代号(具体代号依据代号规则而定)。
4.受控文件在发放时,在文件右上角加盖红色“管制发行”章,非受控文件一般用于企业外
部,以及作为培训、参考等用,处部用文件应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能发放,并加盖蓝色“非
管制发行”章。
5.为了减少发行量,实现无纸化办公,对经批准的文件实行上网发行。
第六十五条
文件的更改具体为:
1.文件更改的提出、审核和批准应由文件的原制订、审批部门或人员进行,如有变更应调
阅相关背景资料。
2.文件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提出人填写“文件更改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
性能的变更) 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文件更改单”经审核、批准后,交文控中心编号,并对
被改文件进行版本升级和换页作业,确保在发放新文件的同时,收回旧文件,在任何时候,
任何场所都能使用有效版本。
3.临时性更改填写“多功能单”,该单应经审批,并可用于“通知”、“申请”或“报告”等其它用途。
3.网上文件随时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由文控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维护。
第六十六条
文件的保管与使用具体为:
1.文件正本连同“文件一览表”、“文件签收表”、“文件更改单”等由文控中心一起保存。载有
文件信息的媒体(如软盘)也由文控中心保存。文件正本不盖管制发行章。
2.文件归档条件应符合通风、干燥、防火、防虫、防鼠等要求,避免霉变、受损。
3.外来文件,一律由文控中心单独分类登录于“文件一览表”中供借阅。若外来文件只由某
特定部门使用时,可将文件转移至该使用部门,并在表中“存放地点”栏注明。
4.各部门应设兼职文管员,负责本部门的文件接收、更改控制和保管等。文控中心发行
的文件不得擅自复制、涂改和外借。
5.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到文控中心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
新文件的收文号仍采用原文件收文号。文件丢失后,应办理申请手续,必须在“文件申领单”
中做出说明(必要时做出检查)。补发文件时须给予新的收文号,必要时将作废文件的收文
号通知各部门,防止误用。
6.员工离职时,应办理文件归还手续,经文控中心签字认可。
第六十七条
文件的作废具体为:
1.过时失效的受控文件,须缴回文控中心并放置盖有“作废”标识的纸箱内,待取出利用其
反面时必须加盖“作废”章。
2.如使用部门有特殊需要而必须保留旧版文件时,文控中心须在“文件签收表”中备注,并
加盖“旧版留用”章于该文件上,以示区别。
3.外来标准、规范等应随时注意修订情况,过时被取代的,如有保留价值,按 1 处理。
但要及时购入新标准、规范。
4.文件作废后,应在“文件一览表”的“备注”栏注明签字。
第六十八条
设计文件的发行、更改、保管及作废等由研发部自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