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系统申报纳税指南
北京市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简 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方便广大纳税人,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环境,将
于 2004 年 4 月 1 日全面开通“北京市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纳税人
可以通过登陆地税网站()与税务机关实现零距离接触,
轻松办理税收业务。
为了协助您正确使用此系统,我们特制作“新系统申报纳税指南”(简称指
南),指南内容以“有应税事项申报”和“无应税事项申报”为线索分别介绍了网上
申报纳税人和上门申报纳税人的申报、缴税操作过程,您可以根据当期申报需
求选择阅读。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丰台地税竭诚为您服务。
目 录
一、有应税事项申报
(一)有应税事项网上申报
1、申报要求
(1)软硬件环境要求
(2)网上申报网址
(3)登陆网上申报界面
2、申报流程
(1)登录北京地税网站,进入申报模块
(2)阅读告知事项
(3)选择当期有税税种
(4)选择当期相应税种的税目
(5)录入申报数据
(6)核实税款,生成缴款书
(7)按照系统生成的缴款书手工抄写缴款书
(8)录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
(9)银行缴款
(10)定期交回申报资料
(二)有应税事项上门申报
(1)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缴款单》
(2)申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
(3)窗口受理申报,打印缴款书
(4)银行缴款
二、无应税事项申报
(一)无应税事项网上申报纳税人
1、登陆进入网上申报界面
2、阅读告知事项
3、录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
4、定期交回申报资料
(二)无应税事项上门申报纳税人
上门申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网上明细申报。
四、各税务所咨询电话
新系统申报纳税指南
为了便于纳税人理解新系统的申报纳税流程,我们将现行申报划分为“有应税事项申报”
和“无应税事项申报”,“有应税事项申报”主要指当月有需要缴纳税款的申报,“无应税事项申
报”指当月无缴纳税款事项的申报。现分别以“有应税事项申报”和“无应税事项申报”为线索
分别介绍网上申报纳税人和上门申报纳税人的申报、缴税操作过程。
一、有应税事项申报
(一)有应税事项网上申报(如果您单位当期涉及到下列税种:营业税、个人所得
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车船使用牌照税、资源税。请按照以下各步骤进
行申报、缴款操作)
1.申报要求
(1)软硬件环境要求:
推荐硬件配置: 计算机: 奔腾二代、CPU300 赫兹以上机型 内存:128M
推荐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98/2000/XP
浏览器: 可通过税务机关发放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新系统培训光
盘》中的相关软件将 IE 浏览器升级到 以上版本。
光盘中浏览器 安装文件路径为:Tools\\(自动安装)
显示模式: 800x600 以上
如有问题,请及时拨打主管税务所咨询电话,详见本指南最后一页。
(2)网上申报网址:北京地税网站 “网上办税”栏目中点击 “新系统试运
行” 进入登陆界面。
(3)登陆网上申报界面:
a、用户名/口令方式网上申报
进入登陆界面(见下图)后在“用户标识”处填入:计算机代码,请注意:您目前使用的计算机代码
需升级至 8 位,升级原则如下:在原来 7 位计算机代码后加“0”。例如,原计算机代码为“0712345”,新计
算机代码升级为“07123450”。
密码:原网上申报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密码登录本系统。
b、CA 数字证书方式网上申报
新系统上线后,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必须用新程序安装证书。请注意查看税务
机关发放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新系统培训光盘》中“相关软件”中的“CA 认证安装环境”,光盘中
有数字证书安装使用说明。如有问题可拨打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客服电话:82031677 转 8686
2.申报流程
(1)在登陆界面(见上图)输入“用户标识(即计算机代码)”和“密码”后,进入申报界面(见下图)
CA 证书方式点击这里登陆
用户名口令方式
在此输入计算机
代码及密码登陆
在功能清单界面中选择“网上纳税服务”中的“网
上纳税申报”,选择“企业综合申报”进入“告知事
项界面”
(2)阅读告知事项
无论是否在征期内,请您务必经常登陆网上申报界面(见下图),及时查看税务机关最新告知事项,
避免因未及时了解有关信息而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如果告知事项列表中列有非正常情况通知,
则 需 要您 按 照 系统 发 出 的提 示 信 息到 税 务 机 关 及 时 接 受处 理 。 此外 , 请 您经 常 登 陆我 局 网 站
查看新系统运行的最新通知和相关信息。
阅读告知事项后,点击“继续”进入申报界面
(3)选择当期有税税种(注意:当期无税款的税种不用选择):
进入申报界面后,右半部分显示的是当期可以申报的税种(见下图)。
注:“+”后的税种税目可用
鼠标点开下一级菜单,直至
展开至最后一层,对要申报
的税种税目在框中打“∨”
(4)选择当期相应税种的税目
(5)录入申报数据(录入计税金额、实际缴税额)
选择完毕申报税种后,左
侧的“本期新增”会显示出
选定后的税种税目,选择
正确后,点击 继续。
1、 选择待缴款的银行账号。
2、 录入课税数量、计税金额、实际缴
税额。
3、 重复 2,直到输入完所有的申报数
据。
4、 点击【保存】按钮。
(6)核实税款,生成缴款书(点击“查看缴款书信息”进入缴款书界面)
(7)按照系统生成的缴款书界面手工抄写缴款书
将缴款书的“电
脑编号”抄写
在纸质缴款书
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系统生成的缴款书(上图)内容逐项填写到纸质缴款书:
①将 8 位新代码直接抄写在缴款书“代码”的 7 个格内。
①务必将生成缴款书右上方的“电脑编号”共计 16 位的数字,抄写在纸质缴款书右上角空白处。
①手工抄写缴款书时,务必将系统生成缴款书的“品目名称”项目中的税目名称及对应代码一并抄
写在纸质缴款书的“品目名称”栏内,手工填写时务必用力,保证最后一联的各项信息清晰。例如:缴纳
公路运输收入的营业税,应在抄写纸质缴款书时,在品目名称栏内填写“021102 公路运输”,各税种税目
代码详见《申报纳税有关表证单书填写说明》。
①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季、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取消申报表,直接进
行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 申报,税目代码详见《申报纳税有关表证单书填写说明》第 5 页。
①手工抄写缴款书时务必用力,保证最后一联的各项信息清晰。
重复(6)、(7)两步直至将所有缴款书都抄写完毕。对于有问题的缴款书可进行缴款书作废(“缴
款书维护”列表界面中对应的“作废”按钮),重新录入申报数据。
(8)录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如果当期您申报的税种涉及以下申报表,还应一并填写申报,操作为:
返回申报界面,进行申报资料录入,见下图)
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的申报表(均以下列各表为准),原有申报表一律停止使用。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时网上申报此表,同时需手工填
写纸质表格。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年初汇算清缴征期时网上申报此表,同时需手工
点击要录入的申报
表录入申报资料
填写纸质表格。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时网上
申报此表,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汇算清缴征期内申报,同
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入申报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随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申报时申报此表,
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
汇算清缴征期内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报表》:涉及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相应减免税种的征期内申报此表(企
业所得税减免除外),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所有纳税人均需按年申报此表,每年报一次,申报期限:(1)在地
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同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2)其
他企业(包括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企、事业单位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年二
月份征期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年度报告表》:上年发生大额缴款、贴花完税的纳税人每年 1 月征期内
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9)银行缴款
持手工抄写完毕的纸质缴款书去银行缴款,请务必先申报后再去银行缴款。
(10)定期交回申报资料
按主管税务所规定的时间定期交回纸质申报资料。
注:如果遇到以下特殊情况,须进行上门申报,主要有:大额印花税申报、检查补税、补缴欠税、评估
补税。
(二)有应税事项上门申报
(1)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缴款单》
纳税人将当月有税的所有税种的缴款信息按税种税目分行填写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缴款单》
中(一式一份,税种税目代码表详见我局发放的《申报纳税有关表证单书填写说明》中的《税种税目代
码表》),不必填写缴款书,缴款书由税务所窗口为上门申报的纳税人打印。
(2)申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如果当期您申报的税种涉及以下申报表,还应一并填写并在征期内报送
主管税务所):
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的申报表(均以下列各表为准),原有申报表一律停止使用。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上门申报此表。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年初汇算清缴征期时上门申报此表。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上门申
报此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汇算清缴征期内上门申
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入申报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随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申报时上门申报。
《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
汇算清缴征期内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申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报表》:涉及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相应减免税种的征期内进行上门申
报时申报此表(企业所得税减免除外)。
《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所有纳税人均需按年申报此表,每年报一次,申报期限:(1)在地
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同申报;(2)其他企业(包括在国税申报企
业所得税的企、事业单位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年二月份征期申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年度报告表》:上年发生大额缴款、贴花完税的纳税人每年 1 月征期内
申报此表。
(3)窗口受理申报,打印缴款书
纳税人持填写好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缴款单》及当月应申报的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所的申报窗
口进行申报,税务所受理申报后打印缴款书交给纳税人。
(4)银行缴款
纳税人持申报窗口打印的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二、无应税事项申报
(一)无应税事项网上申报纳税人
1、登陆进入网上申报界面:北京地税网站 “网上办税”栏目中点击 “新系统试
运行” 进入登陆界面,输入“用户标识”(即计算机代码)和“密码”点击“登陆”按钮后选择“网上纳税服务”
中的“网上纳税申报”,选择“企业综合申报进”进入“告知事项界面”。
2、阅读告知事项
无论是否在征期内,请您务必经常登陆网上申报界面,及时查看税务机关最新告知事项,避免因未
及时了解有关信息而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如果告知事项列表中列有非正常情况通知,则需要
您 按 照 系 统 发 出 的 提 示 信 息 到 税 务 机 关 及 时 接 受 处 理 。 此 外 , 请 您 经 常 登 陆 我 局 网 站
查看新系统运行的最新通知和相关信息。
3、录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如果当期您申报的税种涉及以下申报表,即使当期没有应纳税款,也应进
行网上申报,并填写相应纸质申报表)
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的申报表(均以下列各表为准),原有申报表一律停止使用。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时网上申报此表,同时需手工填
写纸质表格。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年初汇算清缴征期时网上申报此表,同时需手工
填写纸质表格。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时网上
申报此表,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汇算清缴征期内申报,同
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入申报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随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申报时申报此表,
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汇
算清缴征期内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报表》:涉及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相应减免税种的征期内申报此表(企
业所得税减免除外),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所有纳税人均需按年申报此表,每年报一次,申报期限:(1)在地
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同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2)其
他企业(包括在国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企、事业单位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年二
月份征期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年度报告表》:上年发生大额缴款、贴花完税的纳税人每年 1 月征期内
申报,同时需手工填写纸质表格。
4、定期交回申报资料
按主管税务所规定的时间定期交回纸质申报资料。
(二)无应税事项上门申报纳税人
上门申报当期应申报的申报表:如果当期您申报的税种涉及以下申报表,即使当期没有应纳税款,
也应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在征期内报送主管税务所。
自 2004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新的申报表(均以下列各表为准),原有申报表一律停止使用。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上门申报此表。
《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纳税人为个人独资或个人合
伙企业,且征收方式核定为查帐征收方式,当前日期为年初汇算清缴征期时上门申报此表。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前日期为 4、7、10 月征期上门申
报此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汇算清缴征期内上门申
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收入申报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随企业所得税季、年度申报时上门申报。
《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计算表》:在地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年初
汇算清缴征期内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申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报表》:涉及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相应减免税种的征期内进行上门申
报时申报此表(企业所得税减免除外)。
《企业基本财务指标情况表》:所有纳税人均需按年申报此表,每年报一次,申报期限:(1)在地
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随《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同申报;(2)其他企业(包括在国税申报企
业所得税的企、事业单位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年二月份征期申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年度报告表》:上年发生大额缴款、贴花完税的纳税人每年 1 月征期内
申报此表。
三、关于个人所得税网上明细申报
“个人所得税网上明细申报系统”是独立存在的申报系统,请您继续按以前办法登陆:http:
// 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四、各税务所咨询电话
铁营税务所: 67625983 67676234 67687137 南苑税务所: 67238831 87278020
卢沟桥税务所:63815002 63804459 丰台税务所: 63841937 63804687
长辛店税务所:83874581 转 805 83872709 花乡税务所: 63711939 63724722
园区税务所: 63716621 63724594 涉外税务所: 63804683 63894917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我局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丰台区地方税务局
二零零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