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風險評等本文依據美國最大五十家銀行控股公司,所提供內部報告與信用政策文件資料、實地訪問十五家以上主要銀行與相關機構管理階層、及聯邦準備銀行檢查人員之訪談撰就。訪問對象包括最大五十家銀行,其中大部分銀行擁有先進內部評等系統。*****美國大型銀行信用風險管理,內部信用評等越來越重要。銀行內部評等類似穆迪〈Moody’s〉、標準普爾〈Standard&Poor’s〉評等機構,針對借款戶無法履約而造成損失風險提出意見。銀行評等系統架構、營運設計及評等應用,與其他機構存有重大差異。其中銀行評等係由銀行內部人員主導,且其評等結果亦不對外透露。大型銀行商業貸款數以萬計,對授信戶進行評等,是有效信用風險管理之必要手段。缺乏詳實評等資料,欲對眾多授信戶辦理風險評比自屬困難,良以需要同時考慮每一授信戶各種風險因素。牽涉信用風險管理,多數大型銀行應用評等於監督授信程序、投資組合監控與管理報告、分析備抵呆帳提列是否足夠、獲利率與貸款訂價分析及正式投資風險管理模型設計等。銀行通常僅對工商業貸款(及其他類似貸款)個案辦理評等分析;而消費性貸款或其他貸款則採用信用評分制度。要言之,信用風險評等是銀行揭露個案信用主要風險指標。信用評等可塑造並反映銀行每日例行信用決策品質。瞭解信用風險管理評等系統概念化、設計、運作及應用,對銀行發揮授信功能、選擇控管信用風險揭露,同屬不可或缺。銀行間內部評等系統架構與運作特性迴異。評列等級多寡及個別等級關連風險不同,指定評列等級與評等覆審決策亦異。一般而言,設計評等系統,銀行管理階層必需評估許多因素,包括編列必要預算、支援費用開支、資訊蒐集效率、評等一致性、員工獎勵、銀行業務本質及適合內部評等方法。在某種程度上,銀行間評等模式差異係屬依附功能案例。截止目前,尚難發現「正確」信用風險評等系統,「正確性」恒視系統如何使用而定。例如,銀行信用評等系統識別惡化或有問題貸款個案,只需幾個評列等級就已足夠。至評等
系統用於評估內部獲利率,則需要增加多個等級,以達到準確信用風險區隔。評等過程如同銀行貸放決策,恆涉人為判斷。指定評列等級需考慮因素以及個別因素重要性,依授信戶不同而異。賦予判斷重責,銀行必須設計內部獎勵及內部評等監視與控管系統,避免導入偏見。偏見通常影響銀行執行信用風險管理程序之評等相關功能。例如銀行使用評等系統,以估計授信個案獲利率、建立訂價或設定貸款上限,銀行各級授信人員可能偏向較佳評列等級個案,遠勝上級主管核示之案件。註:取材自Treacy,,.“”,Federal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