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保险会计和财务监管
栗利玲
中国保监会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
二O一一年八月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 CIRC
按照被审计对象总资产规模统计,“四大”占有96%以上的
市场份额。
2009年接受保险公司审计委托的国内所主要为中瑞岳华(3
家)、国富浩华(2家)、中审亚太(2家)、大信(2家)、
立信(以下均为1家)、利安达、京都天华、永拓、北京竞
宇、上海东华、天职国际、纵横联合、中瑞诚、中天银、申
洲大通、中审国际、中兴新世纪。
2010年, PWC(28)、 EY(38)、 KPMG(15 )、
DTT(23)、 内资所(33), 合计 137 家公司。国内所增
加:中准、上海玛泽、立信大华、中汇、中勤万信。
审计师变更极少。2010年仅8例审计变更:内资所变“四大
”1例、“四大”变内资所4例、内资所之间变更3例。
保险业审计市场-现状
3 CIRC
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经营特征、监管政策熟悉程度
精算力量
复杂的信息系统
多层级组织结构
审计准则的运用:特殊目的审计
保险业审计市场-存在的问题
4 CIRC
保险会计
保险财务监管
注册会计师鉴证服务-在保险业
内容提纲
5 CIRC
第一部分:保险会计
6 CIRC
企业会计核算法规体系
保险会计发展历程
保险会计的特点
保险会计要点
保险会计
7 CIRC
会计法
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基本准则 具体准则
准则解释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
应用指南
特定行业、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特定行业会计科目、报表
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现行企业会计法规体系现行企业会计法规体系
8 CIRC
保险会计发展历程
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1993年《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1998年《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必要性、可行性)
2008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第2号》(二次革命)
2009年《保险合同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国际领先
9 CIRC
保险会计的特点
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与制造业、银行比较)
–保险业务的主要特点
8未来现金流量(未来赔付)的不确定性(先收钱,后
赔付)
8长期性(主要是寿险合同)
8产品的多样性(结合期权、保证等衍生金融工具
保险公司的会计特征(与制造业、银行比较)
10 CIRC
保险公司的经营特征
11 CIRC
保险公司的会计特征
12 CIRC
保险会计要点
13 CIRC
保险会计要点
保险合同(会计意义上)的认定
保费收入确认
保险负债计量
保单获取成本确认-费用化
14 CIRC
该保单下转移的风险是否是保险风险?
该保单下保险风险转移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该保单下保险风险转移是否重大?
保险合同
非
保
险
合
同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保险风险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否区分,并单独计量
否
是 分拆
重
大
保
险
风
险
测
试
保险合同认定
15 CIRC
原保险保单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方法
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
=
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的计算不考虑概率和现值。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方法适用于所有寿险、非寿险保单。
保险事故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保险事故不发生情景下保险人支付的金额
×100%
原保险保单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判断风险转移是否重大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原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在保单存续期的一个或多个时点大于等于5%,
即确认为保险合同
16 CIRC
再保险保单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方法
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p×T)÷P
其中:p为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亏损的概率
T为再保险分入人发生净亏损情形下的损失金额现值
P为再保险人预期保费收入的现值
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的计算要考虑概率和现值
再保险保单与原保险保单重大保险风险判断原理一致。
再保险保单保险风险比例>1%,保险合同;否则,非保险合同。
再保险保单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判断风险转移是否重大
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17 CIRC
非保险合同保单包括的范围
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分红)
投资连结保单拆分后的独立账户部分
万能保单分拆后的投资账户部分
投资型非寿险保单拆分后的保户投资金部分
预定收益型
非预定收益型
保险合同认定
保险合同包括的范围
投连、万能拆分后的风险保障部分
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分红)
18 CIRC
拆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和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为保
险合同,根据保险合同相关准则进行核算;拆分后的其他风
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则适用金融工具相
关准则。
保险合同认定
19 CIRC
拆分后的保险风险部分和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合同为
保险合同,相应保费确认为保费收入。
拆分后的其他风险部分和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的保单适
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相应保费确认为金融负债。
保费收入确认
20 CIRC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投资连结保单拆分后的独
立账户部分
非预定收益型投资非寿险
保单拆分后的保户投资金
部分
初始确认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业务成本)
公允价值,不扣除将来结
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
交易费用
后续计量
21 CIRC
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
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减项)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
未通过重大保险风险测试
的保单
预定收益型投资非寿险保
单拆分后的保户投资金部
分
万能保单分拆后的投资账
户部分
22 CIRC
保险负债计量
责任准备金的性质:
(1)未决赔款准备金,是现时应付未付的赔款,是当
期赔付成本。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未来应当支付的
赔款和给付。
23 CIRC
保险负债计量
处于保险期间内但
尚未发生保险事故
已经发生保险事故
但尚未结案
已经结案但尚未支
付赔付款项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决赔款责任准备
金
应付赔付款
应付保户红利
预收保费
合同状态 保险合同负债
准备金负债
非准备金负债
24 CIRC
保险合同
准备金
边际
合理估计
负债 净现金
流
净现金
流
净现金
流
净现金
流
=
合理估计
负债
要素2
要素3
要素1
1 2 30 4
保险合同准备金的计量基于三个基本要素:
对未来现金流采用明确的当前估计(Explicit and Current Estimate)
反映现金流量的时间价值(Time Value)
包括显性的边际(Explicit Margins)
不确认首日利得
折现到起保时点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25 CIRC
基本要素一:对未来现金流采用明确的当前估计
考虑那些现金流?
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
估计的特征
无偏估计:基于未来可能的
现金流量的概率加权平均值
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
必须的合理费用
保险费和其它收费等现金流
入
内嵌衍生工具产生的现金流
当前估计:根据资产负债表
日可供利用的所有信息更新
与市场一致:尽可能与可观
察到的市场数据相一致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26 CIRC
基本要素二:反映现金流的时间价值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用于计算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应当根据与负债现金流出期限和风险相当的市场利
率确定。
指决定市场利率的资产的期限与负债净现金流支出的期限一致。如果负债现
金流的期限长于可观察到的市场利率的期限,需要对利率曲线进行外推。
期限相当
指决定市场利率的资产的风险与负债的风险一致,不应包括影响市场利率的
资产的信用风险。
保险合同现金流在金额和时间上的不确定性应通过边际来反映,不应当影响
折现率的选择。
风险相当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随投资收益变化的保险合同,如分红保险(除不
分利差的分红保险外),用于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折现率,应当根
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27 CIRC
基本要素三:包括显性的边际
保险人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应当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
在初始确认保险合同准备金时不应确认首日利得,但应确认首日损失。
边际包括风险边际、剩余边际
保险人应该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的摊销计入
当期损益。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28 CIRC
图示1. 首日计量
存在首日利得,此时剩余边际 = 首日利得
保费
100资产
获取成本
-10
合理估
计负债
-70
风险边际
-15
保险负债
-90
90
剩余边际-5
负债
首日利得=5
贴现后的未来净现金
流出(基于合理估计)
由于未来现金流存在
不确定性,代表保险
人承担不确定性所需
要的补偿
通过校准计算
校准标准
90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29 CIRC
图示2. 首日计量
存在首日损失,此时剩余边际=0
保费
100资产
获取成本
-10
90
合理估
计负债
-85
105
负债
90
首日损失=15
保险负债
-105
风险边际
-20
校准标准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30 CIRC
图示3. 后续计量
风险边际
-10
合理估
计负债
-60保险负债
-73
剩余边际-3
负债
由于未来现金流存在
不确定性,代表保险
人承担不确定性所需
要的补偿
寿险:首日确定的剩余边际摊销到评估时
点;
非寿险:可以通过与比例法计算的未赚保
费(扣除获取成本)校准确定
贴现后的未来净现金
流出(基于合理估计)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31 CIRC
关键控制点
(一)计量单元的确定
具有同质风险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的保险合同可以作为一个保
险合同组
确定保险合同组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产品业务线
产品特征
保单的风险特征
保单生效年度
……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32 CIRC
(二)合理估计假设的确定
计量假设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期信息为基础确定;
计量假设应当与可观察到市场数据相一致;
无法获取可观察到市场数据的假设应根据保险人的实际经验、
行业现有信息及未来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
应考虑不同假设之间的一致性,如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的通
货膨胀因素应与确定折现率假设时的通货膨胀率保持一致;
评估与前次测算选用假设的差异。
关键控制点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33 CIRC
关键控制点
(三)风险边际的计量
寿险:情景对比法
风险边际=不利情景下的负债 - 基于合理估计假设的负债
其中,不利情景应基于对保险负债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的分析确定。
非寿险,不具备条件的公司可采用行业指导标准:
风险边际=合理估计负债×边际率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合理估计负债=贴现的未来现金净流出 ;
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合理估计负债基于《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确
定一个基数,对负债久期大于1年的计量单元进行折现;
指导性边际率: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未到期%。
其他方法:资本成本法、分位数法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34 CIRC
关键控制点
(四)剩余边际的摊销方法
剩余边际的摊销决定了利润释放的时间和分布形态;
保险人因承保保险合同而产生的利润来源于保险人提供的两种服务:
承担风险和提供服务,因此边际应当随着确认保险合同收入和提供服
务而逐步实现,释放部分确认为利润;
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的利源进行分析,选择合理的利润驱动因素;
非寿险的剩余边际可以通过与比例法计算的未赚保费(扣除获取成本
后)校准确定 。
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35 CIRC
保险责任准备金计量原则
会计准备金与法定准备金比较
用途不同:会计准备金主要用于财务报告和税收目的,法定准备金主
要用于监管目的。
会计准备金采用了不同于法定准备金的评估方法和计量假设,倾向于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负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比法
定准备金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36 CIRC
存在的问题
对会计准则还没有完全掌握
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需要提高
会计准则的执行、会计信息的生成大多停留在财务报告层
面,没有贯穿到内控管理中
公司治理、审计独立性、外部监管等存在的缺陷制约了会
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37 CIRC
第二部分:财务监管政策
38 CIRC
偿付能力监管
行业财会工作管理
财务监管概念
39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财务支付能力
偿付能力监管:
——是各国保险监管的核心。
——是风险监管。
——监管公司资本充足状况。
——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在基本理念、原则等方
面是相似的。
40 CIRC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责任准备金等负
债
实际资本
与负债的关系
保守的资产
计价方法
保守的负债
计价方法
Market
risk
Credit
risk
资产负债匹配风
险
保险风险
最低资本要求
操作风险
信用风
险
市场风
险
投资资产
再保资产
其他资产
治理风险
41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风险管理 会计 资本
风险的
识别、计量、
控制系统
评估风险和
不确定性
确定需要
用来吸收
资产负债
不利变动
的额外资
本
对各类风险、敏感因素和情形的模型化
42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充足的标准:
1、资产不小于负债(净资产不小于0) 评估资产和负债会计
标准
2、有额外的资本来应付资产和负债的不利变动 最低资本要
求
3、通常通过比较实际偿付能力与最低偿付能力要求来判断偿付
能力是否充足,即通过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来衡量
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偿付能力÷最低偿付能力
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的判断标准: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
或等于100%。
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是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评估标准
43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从财务角度:实际偿付能力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外部投入资本+内部利润积累)
认可资产-认可负债=实际偿付能力
持续经
营假设
准清算、
停止新业
务假设
44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从业务角度: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
目前对最低偿付能力的要求主要是基于业务规模和赔付
水平。
45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持续经营假设
认可资产
负债
实际资本
非认可资产
停止新业务假设
资产不
小于负
债
预计负债
认可
负债
46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停止新业务假设
认可资产
负债
净资产
预计负债
附属资本
实际
资本
认可
负债
最低资本
要求
资产和负债资产和负债
的不利变动的不利变动
有额外有额外
的资本的资本
来应付来应付
资产和资产和
负债的负债的
不利变不利变
动动
偿付能力
溢额
偿付能力充足
47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停止新业务假设
认可资产
负债
净资产
预计负债
附属资本
实际
资本
认可负
债
最低资本
要求
资产和负债资产和负债
的不利变动的不利变动
有额外有额外
的资本的资本
来应付来应付
资产和资产和
负债的负债的
不利变不利变
动动
偿付能力不足
48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停止新业务假设
实际资本
小于0
认可资产
负债
预计负债
认可
负债
风险资本
资产和负债资产和负债
的不利变动的不利变动
有额外有额外
的资本的资本
来应付来应付
资产和资产和
负债的负债的
不利变不利变
动动
偿付能力不足
49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影影响响偿偿
付付能能力力
的的主主要要
内内部部因因
素素
业务发展速度
资产结构和质量
投资收益 费用控制
内部风险管理
经营战略
业务质量
盈利能力
50 CIRC
偿付能力和偿付能力监管
51 CIRC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历史回顾
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探索期:2003年以前
制度框架期:2003-2007年
监管机制期:2008年以后
52 CIRC
• 限制资金运用渠道
• 责令停止展业或停批
分支机构
• 禁止股东分红
• 接管
• 其他
• 资产负债评估标准
• 最低偿付能力标准
• 动态偿付能力测试
• 保险集团
• 信息披露
• 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偿付能力报告
• 季度分析偿付能力
• 检查保险公司财务状况
• 保险保障基金
– 保险公司按季度缴
纳保障基金
– 产险和寿险公司缴
纳比例不同
内部风险管理
偿付能力报告
财务分析和
财务检查
监管干预
破产救济
偿付能力监管
• 公司治理
• 内部审计
• 内部控制
• 经济资本 (非强制)
5
1
2
3
4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框架
53 CIRC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内容
——制度现状
保
险
公
司
偿
付
能
力
管
理
规
定
54 CIRC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内容
——制度层级
保险法
保险公司偿付能
力管理规定
保险保障基金管
理办法
偿付能力报告编
报规则
其他规范性文件
编报规则实务指南
编报规则问题解答
偿付能力报告编
报通知
法律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55 CIRC
第一章 总则 • 主要规范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偿付能力
充足的基本标准、保险公司职责和保监会职责。
第二章 偿付能力评估 • 主要规范偿付能力评估依据、最低资本和实际资本的
定义、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等。
第三章 偿付能力报告 • 主要规范偿付能力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第四章 偿付能力管理 • 主要规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性质、内容、机制、
人员要求等。
第五章 偿付能力监督 • 主要规范保监会内部监管机制、分类监管要求、监管
措施和保监局职责等 。
第六章 罚则 • 主要规范保险公司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 主要规范保险集团监管要求、生效日等。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2008年1号令)
56 CIRC
保险公司内部
偿付能力管理要上下贯穿
从保险监管机构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要上下贯穿
----------------------------------------------------------------------------
----------------------
偿付能力监管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保险监管机构
偿付能力监管要上下贯穿
• 会机关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
调
• 保监局的偿付能力监管职责
• 会机关和派出机构之间的工作协
调机制
• 保险公司的内部偿付能力管理是
外部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和内因
• 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包括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产
负债管理、资本管理,以及相应
的内控、业绩评价体系。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机制:三贯穿
57 CIRC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机制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体系
资产管理 负债管理
资产负债
匹配管理
资本管理
资金流动监控
投资管理
集团内部股权管理、
关联交易管理及风
险转移和传递监控
实物资产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
承保风险管理
准备金负债评
估管理
融资管理
担保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
资产负债不匹
配风险管理
公司治理
资本约束
资本补充
利润分配
培训制度 定期评估和报告制度
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的管理机制
58 CIRC
标准制定
– 制定:保监会
– 咨询: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
分析与诊断
– 季度分析
– 综合分析会(季度1次)
监管措施
– 对保险公司执行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的
监督检查
– 研究决定监管措施
– 偿付能力不足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 财务会计部会同有关部门
– 保险行业各方面专业人士
– 财务会计部
– 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
– 保监会有关部门、各保监局
– 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或主席办公会
– 保监会业务监管部门、各保监局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内容
——偿付能力监管机制:三贯穿
59 CIRC
不采取监管
措施。
可以要求其
提交和实施
预防偿付能
力不足的整
改计划。
针对因资本金不足、
业务发展过快、高
管人员失职、资产
配置不合理等原因
引起的偿付能力不
足规定了相应的监
管措施。
监管措
施
充足二类充足一类不足类类 别
150%以上100-150%100%以下
偿付能力
充足率
如果存在重大风险,也可
以要求该公司进行整改或
采取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监
管措施。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分类监管
偿付能
力充足
率是反
映保险
公司风
险状况
的综合
指标,
因此,
这个分
类监管
机制是
以风险
为导向
的。
60 CIRC
对于偿付能力不足公司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
责令增加资本金或者限制向股东分红;
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和在职消费水平;
限制商业性广告;
限制增设分支机构、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开展新业
务、责令转让保险业务或者责令办理分出业务;
责令拍卖资产或者限制固定资产购置;
限制资金运用渠道;
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接管;
中国保监会认为必要的其他监管措施。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分类监管
61 CIRC
已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1号规则: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
2号规则:投资资产 (已修订一次)
3号规则:应收及预付款项
4号规则:委托投资资产
5号规则:证券回购
6号规则:认可负债
7号规则:投资连结保险
8号规则:实际资本
9号规则:综合收益
10号规则: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11号规则: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寿险公司)
12号规则: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13号规则:季度报告
1414号规则:号规则:保险集团
15号规则:再保险业务
16号规则: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产险公司)
正在研究制定的规则:风险资本正在研究制定的规则:风险资本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偿付能力评估标准
每一个编报规则
都有一个实务指
南。
发布了11个问题
解答。
62 CIRC
认可资产 认可负债
编报规则 编报规则
一.投资资产
一.准备金负债
其中:再保前后
的准备金差额
二.子公司、合营企
业和联营企业
三.再保险资产 二.非准备金负债
四.应收往来款 三.独立帐户负债
五.固定资产等 实际资本
六.独立帐户资产 编报规则
一.投入资本
二.综合收益
2R,4,5
15
3
1
7
6及精算规则
15
5,6
7
8
9
10
注:2R号规则:投资资产 10号规则: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11号规则: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寿险公司) 12号规则: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13号规则:季度报告 14号规则:保险集团
15号规则:再保险业务 16号规则: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产险公司)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偿付能力评估标准
63 CIRC
过去 现在 未来
12,13号规则
资本交易
实际资本
非资本交易和事项
风险资本
认可负债
认可资产
动态
偿付
能力
测试
9号规则
6号规则
(不含精算规则)
8号规则
11/16号规则
(寿险/产险公司)
1,2,3,4,10号规则
12号规则12,13号规则
5,7,17 号规则
17 号规则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偿付能力评估标准
64 CIRC
编报规则的特征:
基于风险的资产评估
– 风险折扣 & 资产认可的列举法原则
动态的:对不同情形下的偿付能力状况的测试(DST)
先进的价值评估/会计体系,逐步实现偿付能力评估和公认会计
准则的趋同
– 彻底的资产负债观(综合收益)
统一性:金融监管标准的协调和趋同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评估标准
65 CIRC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国际比较:欧盟的偿付能力II三支柱模型
投资风险
信用风险
承保风险
操作风险
等
Minimum Capital
Requirements
最低资本要求
1 2
Supervisory
Review
Process
监管审核程序
3
Market Discipline
透明度
+ +
Internal Risk Management System
内部风险管理
66 CIRC
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国际比较:IAIS偿付能力监管三层级模型
Financial
财务面
Governance
治理结构面
market conduct
市场行为面
supervisory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监管评估与介入LEVEL 3
第三层级
LEVEL 2
第二层级
LEVEL 1
第一层级 the insurance sector and insurance
supervision 保险业和保险监管
basic conditions for
the effective functioning
有效运行的基本条件
the insurance supervisory authority
保险监管机关
Supervisory
action
监管措
施
Preconditions
前提条件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监管要求
common solvency
structure and standard
偿付能力监管的结构和标准
67 CIRC
财会工作管理
财务报告审核
“三方会谈”
财务检查
68 CIRC
注册会计师审计-在保险业
财务报表审计
偿付能力报告审计
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报告审核
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审计
交强险专题财务报告审计
69 CI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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