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第 1 页/共 6 页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第 2 页/共 6 页
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制度
Company Audit Committe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
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督导
公司审计职能的有效运行,监督公司受托责任的履行,保证
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完整性与可靠性,根据《公司章程》,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在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履行职责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构成。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
(一)若被提名委员人数等于应选人数,则每位被提名委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第 3 页/共 6 页
员获得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票即当选;
(二)若被提名委员人数超出应选人数,则按照应选人数,
获得较多赞成票数的被提名委员当选,若出现票数相等的情
况,应就票数相等的被提名委员单独进行投票,获得较多赞
成票数者当选。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具备商务、法律或财务方面的
工作经验,具备基本的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及公司内部控制
等方面的知识。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职期间,如果委员丧失董事
资格,则该委员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应根据本制度第
三至四条的规定补充委员人数。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如下:
1、复核年度已审计财务报告,复核其他财务报告和董
事会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公允性;
2、检查公司所有重要的会计政策,就会计政策的变动
对董事会及公司股东作出解释;
3、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外部审计的范围、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第 4 页/共 6 页
程序和计划,核查审计结果;
4、领导内部审计,其具体工作有:任命及撒换内部审计
负责人,核准内部审计章程,复核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形式,
审查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复核内部审计人
员的素质及训练情况,复核审计结果等;
5、监察公司关键的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领域,审查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公允性与有效性;
6、监督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关于内部控制方面建议的
执行;
7、审阅公司的主要政策及制度,监督公司管理层行为
不损害公司的利益,确保公司有效地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商
业道德、保持有效的控制以使管理层进行科学的决策。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应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审计状况。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
向股东作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审计专项报告,内容包括:
(一)公司已审计财务报告的检查情况;
(二)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状况;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第 5 页/共 6 页
(三)公司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及股东决议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认为应当向股东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审计委员会在行使职权时,如果发现公司的经营
情况出现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以公司的名义
聘请注册会计师及执业审计师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以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
责进行公司内部审计、配合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
负责检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运行,负责执行委员会的
有关决议。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常
规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委员提议随时
召开。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
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委员
会主任招集,委员会主任无法招集,可以委托其他委员负责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编号:FS-ZD-04015
第 6 页/共 6 页
招集;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
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在
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董事会秘书做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成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应以
书面形式上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
颁布之日起实施。
Foonshion 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Fonshion Design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