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分别是受理、初审、反馈专题
会、落实反馈意见和审结归档,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流程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包括:1.要约收购义务豁免,2.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3.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批,4.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部按照标准公开、程序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
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核。
一、审核流程图
(一)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流程为: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上市公司合并、分立审
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构成借壳上市的)行为审批等行
政许可事项,审核流程为:
二、主要审核环节简介
(一)受理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
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 66号)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08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9号)
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
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上市公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
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
条件的,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程序通知受
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二)初审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
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
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并购重组审核实行双人审核制度,审核人员从法律
和财务两个角度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撰写预审报告。
(三)反馈专题会
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
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
见。反馈专题会后,审核人员根据会议讨论结果修改反馈意见,履行内部
签批程序后将反馈意见按程序转受理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自受理材料
至反馈意见发出期间为静默期,审核人员不接受申请人来访等其他任何形
式的沟通交流。
(四)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
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
沟通。需要当面沟通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办公
场所与申请人、申请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会谈。
(五)审核专题会
审核专题会主要讨论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审核反馈意见的落实情
况,讨论决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是否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审核专题会讨论决定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上市公司监管部
通知相关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停牌事宜。审核专题会讨论后认为重组方
案尚有需要进一步落实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重组会审核的,上市公司监
管部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并购重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执行。
并购重组委会议拟定召开日的 4个工作日前发布会议公告,公
布审核的申请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重组委委员名单等。并购重组会以
记名投票方式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每次会议由
5名委员参会,独立表决,同意票数达到 3票为通过。并购重组委会议对
并购重组申请进行表决后,中国证监会发布审核结果公告。并购重组委会
议认为申请人应就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的,将形成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