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CC/QD-501
内外部质量信息管理规定
1 内部质量信息反馈
质量信息内容:违反《规程》和《手册》中所规定重点控制的内容为A类信息,产生对产品质量控制有直接影响的重要因素,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发生的主要质量问题为B类信息。由于对执行《手册》不严格引起一些非主要控制的问题,能通过部门之间联系,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解决的质量信息为C类信息。
反馈的程序:属于A、B类质量信息,必须填写“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并写明反馈内容。具体数据,并有反馈责任部门的质量负责人签名、日期,同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一式三份反馈到技质部二份,上述AB类信息必须在一天内反馈。不按时进行信息反馈,由此引起质量控制脱节产生质量问题,要追究该部门的责任,属于C类信息(如修改、代用、返修等)应按有关制度正常办理手续,但引起争议的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反馈。
2 外部产品质量信息反馈
各部门接到外部有关产品的质量信息后,应及时反馈到技质部,如果用户反馈质量信息属于本部门处理的,本部门应在二天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同时填写交技质部备案。
3 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的处理程序
技质部收到内外部质量信息后,即在质量信息反馈单上签置处理意见和处理部门。由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批后,发给处理部门。
各部门接到质量信息处理单后,应迅速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处理时间一般为1-2天,处理结果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部门留存一份,其余二份返回技质部,技质部对处理结果签署意见,一份反馈到部门,另一份由技质部留存。
涉及到几个部门的重大产品质量信息的处理,由技质部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报告,质量管理负责人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意见和措施,行政部做好会议记要,会议上明确的执行部门必须按处理计划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单报技质部备案。
对于有些质量信息,限于目前客观条件无法处理的应由技质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临时措施,经质量管理负责人同意后,通知信息提出部门。
重大质量信息的发生和处理,必须向公司最高管理者报告和作最终处理决定。
内外部质量信息发生、传递、处理、整改、反馈等资料文件在该信息处置完成后,由技质部统一整理、汇总、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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