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建议
一、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借鉴
(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政府扶持体现着鲜明的政策性,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财政和政策支持,对海洋的
开发、保护和经济增长有很大的促进和示范作用。美国是最早开展海洋经济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的国家
之一,财政拨款是美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经费来源,而且对于有利于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开
发项目和技术,政府财政拨款会给予更大的倾斜。英国政府将海洋能源作为优先发展领域,并强调对这
一部门的 R&D支持将会带来阶段性的发展突破。英国政府先后资助了一系列项目激励海洋能源创新活
动,包括英国政府技术项目、“SuperGenMarine”海洋可再生能源研究项目等。韩国是政策推动型海洋
经济区发展的典型代表,“西部开发计划”中的西海岸沿海经济区建设规划总投资 亿韩元(约
亿美元),共涉及 126个开发项目,涵盖工业基地建设、通讯及发电站建设、交通运输、水资
源开发、教育及旅游等各个方面。
(二)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沿海发达国家普遍注重建立完备的经济法律规章,创造有利于本国及其他国家
投资的宏观外部环境。美国建立了完善的国际经贸和海洋投资法律保障,有效保护本国的企业在海洋投
资以及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开放海洋产业准入领域,使民间资本进人的领域日趋扩大,投资机
会不断增加,民间资本承担海洋经济的商业性运作,国有企业则承担海洋经济的战略性、国策性运作,
民间资本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主体。日本对于促进本国海洋经济发展、利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财
税政策制订得也十分完善,在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的融资对象中,与海洋环保事业、海洋废弃物处理设
施建设等相关的项目,可以得到 14%~20%的税收优惠。韩国主要通过制定优惠投资政策和营造良好投
资环境来吸引外部资金支持,如经济区开发政策规定,在经济区内实行自由化的外汇制度,允许主要外
国货币在经济区内自由使用,并最大限度地消除外国投资的不便因素,为外国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的金
融环境和便捷的投资服务。
(三)充分运用金融市场工具在海洋经济发展中,发达国家都比较注重利用资本市场,发挥金融市场工
具的作用。美国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引导和促进更多的资金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支持企业早期发展
并创建新企业,在生物工程、海洋医药等高技术领域进行大量投资,造就了一批世界级公司。欧盟及各
国政府也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对于投入环保、生物、海洋科技等高科技产业的风险资金,提供利
率、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使欧盟的风险资金投入迅猛增长。日本政府在充分了解各地区海洋经济
发展情况与相关资金需求以后,积极引导商业银行组织银团贷款,不但加强了银行间的合作,实现了互
惠互利,并且通过分散投资,减少了融资风险,并且对重视海洋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相关企业给予优惠
政策,通过对不同的企业采取不同的贷款利率水平,促进海洋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天津市海洋产业融资模式设计
各国海洋产业融资模式差别较大,不仅与产业的经济特性和融资需求有关,更取决于该国的政治历史环
境、企业制度和经济市场化程度,特别是资产证券化程度。因此,在天津市海洋产业融资模式设计时,
应根据融资需求以及天津市社会、金融市场的现实情况,利用现有基础,对融资模式进行重新调整整
合。我国的金融市场以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渠道为主,证券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债券市场规模较小,
债券品种少,股票市场则存在着投资主体缺失、过度投机、供求结构不对称、产业结构失衡等诸多问
题。从长远角度看,海洋产业融资过度依赖证券市场是不可行的,在选择产业融资模式时应当注重利用
间接融资,特别是银行信贷这一资金渠道。银行主导型金融模式,特别是政策性银行作用的发挥,能够
较快地传递政府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意图,对政策倾向性较强的海洋产业融资十分有利。
(一)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海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引水工程、海岛地区基础设施项目、
滩涂围垦项目、集聚发展平台等项目。此类项目一般应由地方政府主导,以城建投资公司承担城市基础
设施开发的融资任务。可通过土地质押申请贷款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通过开发提升建设区域土地价
值,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后期,新进入的产业公司可以用公司的经营现金流获得银
行的后续贷款。
(二)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融资模式空港物流加工区建设以港口码头、集疏运网络、物流交易平台、金
融信息服务平台等为主。此类项目结构复杂,经营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混杂。对于枢纽港建设等经营
性项目,以市场操作为主,政策引导支持为辅的港口投融资体系,即“市场投资主体+市场融资+政府配
套”的模式。对于铁路、机场等准公益性项目,建议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负债型融资模式,即“地
方财政+市场投资主体+银行贷款+其他资本”。物流基地建设,建议由政府或者大型民企出资建设,同
时引进产业资本基金。
(三)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融资模式重点大型涉海企业一般资金需求量大,可以采用“政府引导+债
券融资+融资租赁”的融资方式,并结合吸引外资投入技术入股,还贷来源主要为经营收入。中小型涉
海企业可以采取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培育上市融资,吸引民间资金参股等方式。如引入私人风险资本、
上下游企业关联资本、创立装备制造业企业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引入银行、若干担保公司进行中小
型海洋装备制造“组团贷款”,由担保公司担保,并由涉海企业出资形成风险资金池进行质押担保。高
新技术涉海企业融资模式一般以股权融资为主,以债权融资为辅。
(四)涉海项目融资模式一是海洋生态保护项目,该类项目投资效益差别比较大,多数为公益项目,需
要政府出资建设。建议将水源控制工程、清洁空气工程等带来的正外部性以及排污费、生态补偿费收入
的全部或部分由负责建设的生态环保公司特许经营。经营生态项目的企业可将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
处理收费权,生态补偿收益权以及水价差价收入权益等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融资。二是滨海旅游项目,
海洋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是高投入、高产出、就业容量大、投资周期长,对区域经济拉动
较大的产业。建议采取 BOT、PPP等委托代建的方式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海洋能源项目,此类项目普遍为效益较好的经营性项目,不存在资金缺口问题。建议采取“自有资
金+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的模式。
三、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建议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注重加大市、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向海洋经济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国债
和预算内资金支持,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贴息等手段,提高国家对海洋经济开发的财政投入。同
时,根据海洋产业对金融支持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成立各类海洋专项基金,尤其重点支持海洋科技
创新,为海洋领域的技术研发提供充足的研究经费。此外,通过针对性的财政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入海
洋经济领域,主要包括补贴、贴息、奖励、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缓解海洋经济发展初期海洋产业投资
风险与收益的匹配问题。市政府可依据海洋经济发展需要,给予先期进入海洋经济领域开展海洋经济业
务的金融机构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或给予涉海金融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财政性奖励,对于重
点培育的主导产业或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通过财政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
缓释金融机构海洋业务的风险,逐步提高金融涉海业务比例。
(二)政策性银行业务向海洋产业倾斜海洋产业的特殊性意味着单靠商业银行的支持难以满足其全面的
需求,而政策性银行有着配合国家发展战略的职能,与海洋经济发展有着较好的政策与需求匹配。在海
洋经济发展初期,政策性银行尤其应发挥其政策性作用,弥补商业银行缺位导致的金融支持不足问题。
国家开发银行应发挥自身职能,尤其是应发挥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优势,把涉海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作为信贷支持重点。中国农业开发银行作为我国农业生产领域政策性信贷的主导力量,也应该发挥其
在海洋渔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海洋渔业的资金流动周期和需求特点,扶持海上收鲜运鲜、经济鱼
类养殖和冷藏加工等行业发展,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现代化龙头渔业集团,考虑进行联合组织银团贷
款进行重点支持。以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业务为主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应继续稳步发展船舶制造和交通运输
融资业务,巩固传统优势,并根据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给予适当倾斜政策,多渠道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
融资需求。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首先,逐步推动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积极鼓励大中型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
融资,对于目前正处于研发或创业阶段的海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可以选择在创业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
中直接融资。其次,注重发展债券业务,选择资信较好的海洋开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批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并允许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
金,主要用于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高新科技项目及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最后,可借鉴国际风险投资运
作经验,设立和经营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对未上市的海洋企业直接提供资本支持,建立“集体出资、组
合投资、专家管理、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最终通过股权交易形成较高投资收益。基金来
源主要为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大量吸收机构和民间资金进入。可以预测,产业投资基金对于促
进海洋科技进步,调整和优化海洋产业结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具有重要作用。
(四)开拓资本融资市场缓解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须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多元投资格局。一
是建立投资信息共享机制。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披露,提高信息传导效率,通过有效的信息导向,吸引社
会投资,引导私人资本选择正确的投资方向。二是改善和优化外资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快区域外资投资
硬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外资投资软环境。出台相关产业引导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产权交
易,为发展服务业和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提升对外资资金吸引力。三是探索和完善优劣项目
捆绑机制。使得回报较好的经营性项目可以搭配准公益项目、公益性项目或直接提升准公益性项目的回
报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吸引民营资本或外资投资。
作者:马珊珊 韩铁 单位: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