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学 生“ 契 约 式 ”管 理 模 式 探 析
!陶若铭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正在进入全面素
质教育时代,在大学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新的
形势下,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十
分必要和迫切的。研究大学生“契约式”管理
模式结构和其运行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有助于高校学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大学生
“契约式”管理模式也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
创新管理途径。
关键词: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 必
要性 结构 问题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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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的基本涵
义
“契约”即合同,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
权利义务的协议。大学生“契约式”管理应当
以《宪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精神为依据,
以培养人才为目标,这种管理模式采取契约
方式,这种契约特指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
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种协议因为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既有以
培养人才、发展科学、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公
契约”,也有围绕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特定
方面而在主体之间产生了“私契约”。只是许
久以来,这种契约方式常常被人们所忽略,更
没有以一种规范的方式来体现,实践中也经
常出现违背契约精神和规定的行为,但是这
并不影响实质上的契约关系的存在。大学生
管理中的契约,它的主体是学校、学生、后勤
实体、社区管理部门等。客体是主体权利义
务指向的对象特别是行为。契约期间从学生
报到注册之日开始到毕业或终止修业之日起
结束。
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以“契约”的
方式明确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把学校学
生管理的任务、服务的内容逐项分解,以求分
级管理、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在契约的订立
和履行过程中,不同的部门依据职能的不同,
其任务和权责也是不同的。学校学生工作部
门和教务部门作为学生管理的综合职能部
门,重点考虑和抓好中心工作,组织契约的签
订、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和调查研究以及违
约处理。各系(院)学生工作的职责是围绕育
人具体目标,开展各项教育指导服务和契约
的具体落实工作。后勤实体和社区围绕学生
的日常生活如吃、住、日常行为管理等具体事
务性开展好服务工作。学生的职责是遵守学
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对自己的个人行为全
面负责。
二、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的必
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大学生扩招、
后勤社会化、学分制的推行以及学费改革等
等,无疑对高等学校传统的管理模式带来了
冲击。当然,大学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能
是没有改变的,只是随着学生成分的多元化、
学生事物的复杂化以及管理服务组织结构的
变化,有必要对学生管理模式进行新的探索。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全面
推进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的要求,
有利于高等教育目的的实现。教育目的是一
种教育理想,它是教育活动所追求的目标。
不同社会制度所体现出来的教育目的是不一
样的。比如美国所谓追求的民主主义教育目
的包括了自我实现的目标、人际关系的目标、
经济效率的目标和公民责任的目标。英国比
较强调陶冶学生的人格,注重培养有教养的
人。而德国作为后起资本主义国家,一开始
就比较注重科学技术教育。我国作为社会主
义国家,我们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全
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要全面
推进素质教育,高等教育更是如此。大学生
的成长应表现在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身
心的全面发展上,既有综合素质的提高又有
个性和独立性的发展。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
化和国际化,要求我们转变传统的教育思想
和观念,传统大学生教育往往以“管”和“教”
为主,大学生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自我管理
自我发展的空间,也不能真正调动“学”的积
极性,使得大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意识不
够。这种模式既不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
需要,不能从根本上实现高等教育的目的。
新形势下的高校学生工作要逐步实行角色转
换,在科学合理地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加强教
育引导和服务。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
式则有利于在法制和教育目的的前提下明确
学校与学生等各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使
教育活动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实施
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学生管理制度的需要。
随着高校完全学分制的逐步推行,其弹性学
制、自主选课制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因材施
教,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具有高
素质的创新人才和复合人才。但是,它的实
施客观上导致了自然班级的淡化,学生自由、
自主空间不断增大,传统的以自然班级为主
要载体、以统一管理、集中训导为主要特征的
学生工作模式受到严重挑战。建立大学生
“契约式”管理模式则有利于把集中教育和分
散教育、咨询指导和服务整合起来,把学生的
自主管理与学校管理、教师的教育指导结合
起来。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实施
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需要,后勤社会化改革打
破了制约高校发展的“瓶颈”,给大学生的学
习方式和生活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公寓
和食堂成为大学管理和服务的两个重要载
体,与我国高等教育传统办学模式比较,其主
体和内容以及管理服务的体制、方式发生了
重大的转变。高校后勤已经成为按照市场经
济规律,符合市场运作机制的后勤体系。但
是在后勤社会化过程中,围绕后勤管理和服
务产生的矛盾甚至纠纷的客观存在,给高校
学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实施后勤“契约
式”管理,有利于明确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使其规范化和程序化,在契约的范围内化解
矛盾,减少纠纷,为高校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
理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培养
大学生主体意识,规范大学生行为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
及国家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及
家长的主体意识、法律观念已经有了极大的
提高,对传统纪律制度约束的理性化倾向日
国现有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来看,主要表现在,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
为目的进行活动,而且其财产权也需由相应的教育法律作出规定。公立
高等学校法人的财产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机构章程规定的
处分权能,但不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未经举办者同意高等学校不得擅自
改变用于教学和科研的财产的用途,不得转移使用权、作抵押或为他人
担保。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因其财团法人的性质,因而享有的民
事权利较公立高等学校充分。
明确高等学校存在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对于
解决高等学校设立及办学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便于高等
学校处理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既保护投资主体的合法利益又能维
护高等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目
标;有利于解决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
纷,维护高等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提高管
理水平,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学工处 河南焦作 "*"$*()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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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园地 《经济师》)&&*年第)期
渐增强,甚至对个别管理制度产生质疑,并不
时伴有诉讼事件的发生。在大学生日常行为
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大学生思想偏颇、行为
失范的情况。大学生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导
致大量非正式民事赔偿。强化契约责任,建立
“契约”式管理模式,对于提高大学生主体意
识,特别是道德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是
有积极的意义的,也有利于规范大学生行为,
在法制的前提下为大学生管理提供了现实的
依据。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是以德
治校、以法治校、理顺法律关系,实现程序公
正、避免“教”“学”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的需要。
高校工作要实行德治和法治的并重,德治是根
本,法治是手段。道德秩序形成的初期,需要
一种有效的形式来规范和约束,也需要强制力
的保证,契约和法律就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形式
和手段。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使得我国高等学
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出现多元化的格局,学校
一方面是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委托,代
表国家承担一定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另一方面
则作为一个教育资源的提供商,与学生是平等
的法律主体关系,既有行政法律关系也有民事
法律关系。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以契约的
方式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保证程序和实体的
公正,有利于提高各主体法律意识,养成主体
之间依法办事的习惯,从而防纠纷于未然,稳
定社会秩序。
三、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结构思考
基于高校和学生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我
们可以将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中的契约
划分为“管理型”契约和“服务型”契约。
#"“管理型”契约。“管理型”契约的主体
主要是学校和学生双方,也包括学校院(系)、
职能部门、教师、学生管理专职人员及学生家
长。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契约属于主契约,围绕
实现学生管理目标而需要将工作任务进行分
解。因此,在学校和其院(系)、职能部门、教
师、学生管理专职人员之间以及学校和家长之
间也有必要签定“管理型”契约,此类契约属于
从契约。
“管理型”契约的核心是契约内容的约定。
契约内容主要应当包括契约要实现的目标、管
理的对象、范围及职责、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
务、禁止性、义务性和授权性规范、违反契约应
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救济途径和程序。特别是
要明确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细化各
种行为规范进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高等学校享有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
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
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等权利。履行贯彻国家的
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
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
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
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
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
费项目等义务。大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
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
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
书;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
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
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等权利等。
按照此规定,大学生享有学习自由权、参与学
校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权、申诉权、起诉权、获
得物质帮助权、人格隐私权以及取得学历学位
资格权等。大学生除了履行宪法规定的公民
基本义务外,按照教育法的规定不应当履行遵
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
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
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管理制度;按期缴纳学习
费用等义务。
$"“服务型”契约。高校作为一个法人,在
权利义务上与普通民事主体没有什么不同,但
由于教育规律的特殊性,使得其自身的民事活
动呈现显著的特点。比如知识产权的保护问
题、合作办学、培训交流、咨询服务、商业借贷、
后勤社会化以及非正常死亡民事赔偿等问题。
这些活动当然地产生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服务型”契约本质上属于民事契约的范
畴。其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围绕大
学生相关的“服务型”契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
后勤服务契约,一类是培训和咨询服务契约。
这种契约存在于学校与后勤公司、后勤公司与
学生以及各种培训咨询机构和学生之间。主
体包括学校及有关培训咨询机构、后勤公司和
学生。与大学生紧密相关的后勤社会化、培训
和咨询服务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管理。
特别是在后勤社会化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矛盾
和纠纷与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责权利不
明确有很大的关系。加强后勤社会化的契约
管理,对于规范主体之间民事行为,明确责任,
促进大学生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是有积极的
意义的,也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后勤
社会化虽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后勤公司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这不等于放弃管理,
基于教育的特殊性,要求后勤服务必须遵循教
育规律。后勤服务必须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生
为中心,其目的是要达到教育的效果和目标。
因此,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中的“服务型”
契约,其内容的约定和契约的履行是两个关键
的问题。其核心体现在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和
程序的公正上。
在“服务型”契约的履行上,要贯彻全面履
行、实际履行、正确履行、适当履行的原则,体
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科学管理和人性服务相结合,要善于采取调
解、听证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等行之有效的方式
解决处理服务过程中的矛盾的纠纷,要做到工
作有程序,服务有质量,矛盾有救济。
四、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运行应注意
的问题
#"建立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不能忽
视主体之间心理契约的存在。所谓心理契约
是指交往的双方彼此对于对方的一种心理上
的潜在的期望和要求。学生自一进校开始对
学校就有一定的期望或者要求,相反,学校对
学生也有期望和要求。不同年级不同观念的
大学生对学校的心理预期是不一样的。因此,
在建立大学生“契约式”模式管理过程中,确立
什么样管理目标、签订什么样的契约内容以及
怎么样实施,都必须要立足实际,与主体双方
的心理预期相适应,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心理
预期的引导,如此才能实现管理的双方良性互
动,保持和谐,满足彼此的心理需要,激发被管
理者的潜在动力。
$"优化管理环境,推行科学管理方式,实
施有效管理行为。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
程,管理目标的实现,不仅受管理者、被管理者
的影响,也受管理环境的制约。因此,在大学
生“契约式”管理过程中,既要营造良好的自然
环境、社会环境,更要注重人文环境的培养,采
取沟通、激励、评价、监督等方式,建立平等对
话式的主体关系,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后勤
实体以及学生相互配合,整体联动机制和专家
咨询服务系统,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处理机
制,实施有效管理行为。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大学生“契约
式”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
党和社会主义国家重要的政治优势,是其他一
切工作的生命线。德育教育是教育的最本质
和最高目的,也是学校的重要职责。因此,加
强思想政治工作,探索新方法、新机制,是建立
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的有力保障。
&"加强大学生“契约式”管理主体队伍建
设。大学生“契约式”管理模式的运行,需要一
支高素质的管理者队伍,不仅要熟悉高等教育
的规律,了解大学生实际,而且要具备一个教
育管理者特有的素质和能力。
!"履约状态的有效调控和监督检查。作
为契约的主体双方特别是管理者和服务者应
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地权宜应变,采取与之
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的方式和方法。要加强
契约履行的监督检查,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失
误和偏差进行调整控制,有效地进行风险防
范。由于客观情形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的出
现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赋予管理者单
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选择权,当然,如果因
此而造成被管理者的损失,管理者应给予补
偿。基于被管理者不履行义务或迟延履行义
务以及其他违反契约约定的行为,管理者有权
在法律法规和契约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强制
决定权和处罚权。
’"违约处理及救济。在大学生“契约式”
管理过程中,任何主体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和契
约的约定,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违约事
件的处理中,要做到程序公正、适当、合法,事
实清楚,适用法律及约定正确,明确是非,分清
责任。针对教育规律的特殊性,坚持以人为本
的观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思想政治工作作
!!!!!!!!!!!!!!!!
用。
参考文献:
#"潘玉驹,嵇小怡,张丽萍"建立大学生
“契约式”管理模式的思考"中国高教研究,
$((#())
$"杨静"底特律教育契约向青年提供就业
和升学机会" 海外技能开发,#**’(*)
(作者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商务
系 四川成都 ’#($$!)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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