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融资的
探索与实践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张鑫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初叩认知之门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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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识风控之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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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创新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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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解质押之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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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1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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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出
2006年10月31日,知识产权(商标权与专利权)质押贷款作为一个银行的授信产品问世,首单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签约。
2007年10月31日,首笔版权担保贷款发放
2007年11月6日,与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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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版权担保贷款推出
2007年10月31日,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担保贷款问世,首单面向中小影视企业的版权担保贷款合同签约。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经过三年的不懈工作,截至2010年4月末,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授信企业已达72户;共计授信102笔,累计发放贷款亿元,余额亿元。其中:
商标权与专利权担保贷款客户44户,累计授信69笔,累计发放贷款亿元,余额亿元;其中:
商标权质押贷款累放亿元,44笔,余额7000万元;
专利权质押贷款累放亿元,22笔,余额亿元;
商标权与专利权组合质押贷款累放4500万元,3笔,余额4000万元。
文化创意产业版权担保贷款客户28户,累计授信33笔,累计发放贷款亿元,余额亿元。
目前有不良贷款一笔,逾期金额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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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政府、企业、院校、媒体一直对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探索与实践给予持续关注和支持:
2009年末,我行荣获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颁发的“2009年度中小企业信贷综合奖”;
2009年12月27日我行荣获第四届中国创意产业年度大奖——“2009年度中国创意金融创新服务奖”;
2009年4月,我行获得北京市银监局颁发的“2008年度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获得北京市总工会颁发个人的“首都劳动奖章”;
2008年1月6日我行在北京大学第五届文化产业新年国际论坛荣获“2007中国文化产业金融创新年度奖”;
2007年11月9日我行在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荣获“2007年度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奖” 。
各界给予关注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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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质押的主要法律支撑:《物权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 》。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注、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出质。
《担保法》中第七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可以质押。
注:以下简称商标权。
知识产权质押的法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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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
所谓知识产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以其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贷款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表示了债权人(贷款人)和债务人(借款人)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质上不同于风险投资、创业投资。
在质押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出质人,债权人称为质权人。
作为担保物权,知识产权质押还有着与其他动产和权利质押相同的重要特点:
(1)知识产权质押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担保物权是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的,当债权消灭时,担保物权自然也就不存在。
(2)知识产权质押因质权实现而消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行使质权,优先受偿其债权时,质权自然消灭,质押也就消灭了。
知识产权质押释义
财产权利的实质是资产,因此,IP质押实质是IP资产的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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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生效: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法律适用上,《物权法》优于《担保法》!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知识产权质押合同有效与否,不影响质权设立的效力;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成为质权设立的生效条件。
知识产权质押释义(二)
目前专利权质押登记和版权质押登记仍使用1996年颁布的登记办法,即,是对质押合同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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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快速发展
目前,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市地方知识产权局,以及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已经在上海、湖南、天津、重庆、浙江、江苏、山东、四川等全国的许多省市陆续开展起来了;
人民银行在部分省市的分支机构还相应出台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操作;
在各地许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已经作为一个信贷创新产品,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挥起重要的作用;
各地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各种专项扶持政策,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授信客户实施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为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健康持久的发展,我们在实践中应更加关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控制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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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风险分类
信贷风险:
利率风险;
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
信用风险;
政策风险。
中小企业的特有风险:
鉴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因此,中小企业所具有的一般风险应给予关注:
资产规模小;生命周期短;
扩张速度快;抗风险力弱;
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大;
治理结构差;管理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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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主要风险分类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特有风险
经营
风险
法律
风险
处置
风险
估值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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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风险
贷款的偿还主要依赖企业的经营收入,作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了其还款能力,从而决定了知识产权实际意义上的市场价值。而决定企业经营的关键因素是其商业模式与管理团队。因此,没有一个基于知识产权的适应市场的商业模式和管理团队,将无法保证可靠的第一还款来源。
经营风险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最大的风险。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一
广义而言,今日的市场竞争,不是产品的竞争,技术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的竞争。把企业有形的资源与无形的资源整合到一个商业模式中,从而赋予这个商业模式以特殊的生命力,企业依靠这独特的商业模式发挥出来的力量,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合理地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产权价值,获得骄人的业绩增长,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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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一
经营风险
知识产权并不一定都具有价值。知识产权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决定了知识产权对于借款企业的实际价值,决定了知识产权作为资产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分量,从而决定了借款企业的还款意愿。而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紧要的任何资产或技术,都不能保证企业能够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且无法保证可靠的第二还款来源。
选择作为企业核心技术、核心资产的知识产权
出质是控制经营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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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
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尚不健全与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社会上侵权现象严重;……。因此,受产权特征所决定,知识产权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权利人与发明人的权属关系、权益关系存在不确定性;知识产权质押对出质人与质物的有效法律约束存在不确定性等等,最终,权属争议将导致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的核心是确权风险。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二
由于主观与客观的各方面原因,借款企业的知识产权几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瑕疵。贷款的过程也是为企业梳理其知识产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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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授权问题(如法律保护制度不健全)
权利人权属争议问题(如专利发明人与权利人关系等)
授权有效性问题(如启动撤销、注销、宣告无效等程序)
使用权限问题(独家使用权 、排他使用权、普通使用权 、回馈转让权)
侵权问题(如超范围授权等)
交易形式问题(许可贸易注与转让的交易差异)
转让形式问题(全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
争议与纠纷(如授权使用费的支付等,和涉及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
质押登记程序缺陷问题
质押与转移占有的矛盾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二
专利权的法律风险
注:专利许可贸易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与接受方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约定接受方按一定的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许可使用或实施其专利的一种技术交易。专利权转让是专利权人作为出让方,通过合作将专利权转让给受让方所有,而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一定费用获得该项专利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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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风险
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与传统意义上的有形资产的估值存在较大差异,其评估立场、技术、方法、模型、参数的选择都直接影响知识产权市场评估价值。
另外,受产权特征所决定,知识产权涉及领域广泛,本身存在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导致其财产权利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广度提出较高要求,这些因素将对价值评估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价值评估影响着对第二还款来源是否足值的判断。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三
迄今为止,版权价值评估的研究与实践尚处于初期阶段,暂无公认的权威的评估理论、技术、方法、模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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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估值风险类型
国家授权风险
授权期限风险
侵权风险
市场化风险
评估机构资质管理与评估人资格管理的风险
评估的法律定位与评估过程的风险
评估人主观风险
评估成果不确定性风险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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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技术问题
可转让性问题
转让形式问题
单一专利与专利包问题
基础专利与从属专利问题
有效期区段与价值寿命问题
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问题
使用权限的价值差异问题
权利质量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三
专利权估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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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一步是先进,领先两步是先烈,领先三步是先驱!
处置风险
受产权特征所决定,专利权的交易条件、方式、手段和场所均有特殊要求,变现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当贷款出现风险时,质物处置通道不畅,风险则不能被快速有效地控制、转移、分散或化解,贷款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将会恶化,商业银行将丧失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信心。
质物处置,是商业银行健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问题。
知识产权质押风险分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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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控制(一)
知识产权的权属关系
知识产权的注册登记情况
知识产权在市场中的行业地位
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中的位置
知识产权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的情况
知识产权与企业主的关联度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与团队情况
股权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情况
企业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
企业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
企业经营模式与现状
企业经营规划与资金使用计划
企业的融资现状
贷前调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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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控制(二)
特别要求——整体质押:
知识产权权的财产权利具有完整性,因此要求对权利做整体质押,即,无论质押率为多少,质物均不得分割质押;
如果一个专利技术涉及若干专利,应对专利包做整体质押;
如果对一个商标质押,应对相同与相似商标打包做整体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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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控制(三)
贷后关注要点
侵权、维权与授权情况
企业实际控制人资信变化情况
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企业或实际控制人重大事件
影响知识产权价值的突发事件
授权许可使用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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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与追加担保方式
质押——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贷款的唯一担保方式;
质押加保证——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以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作为补充担保的组合担保;
质押加其他担保——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以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押,或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等其他担保方式作为补充担保的组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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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授信要求
贷款用途:仅限于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需求。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最高达5000万元。
贷款利率:采用风险定价机制,原则上在人行基准利率基础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上浮。
质押率:发明专利最高为40%,实用新型专利最高为30%;驰名商标最高为40%,普通商标最高为30%。
质物要求:投放市场至少1年以上。
还款方式:根据企业的现金流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
优惠政策:市科委、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海淀区科委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为获得我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借款企业,按照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提供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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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柯瑞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生物医药、预防医药、医学营养品及生物医药护肤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的民营企业,参与过国家级“火炬计划”、“九五科技攻关项目”、“863计划”、“国家科技部生命可持续发展研究”等多项国家级科技项目,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由于缺乏有形抵押物,企业发展受到资金制约。
2006年末,我行首次向企业发放首笔专利权质押贷款,而后,在2007年上半年, 2008年6月,2009年5月,我行在企业正常还款后,根据企业需求,后续分别多次向企业发放贷款累计3800多万元,以公司发明专利和产品商标作质押。企业在我行资金支持下快速健康发展。
2006年末我行向北京柯瑞生物医药首次发放的贷款为我行的首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押先后采用专利权质押(四方模式)、专利权质押(三方模式),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质押(三方模式)作为贷款担保。
专利权质押贷款案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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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是一个“以生产精制木糖醇制品、木糖醇咖啡口嚼片以及木糖醇、西瓜纤维片为主”的,拥有“原料药、中间体、保健食品”三位一体产品线的综合型生产企业。该公司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北京市经委重点联系与扶持的全市50家民营企业之一。
为支持企业扩大经营生产,我行2007年1月给予公司1000万元贷款额度,期限一年,额度循环使用,担保方式采用公司自有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其中专利权对应的专利技术是企业生产的核心技术。贷款操作采用四方模式。
贷款期间,公司投产新项目,导致资金紧张,且由于战投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最终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在贷款到期日归还部分贷款后,剩余430万元贷款本息逾期。担保公司做垫付。
我行启动处置机制,在合作机构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终通过协调公司下游企业采用预付货款方式,协助企业最终解决了全部债务。企业已经恢复正常经营。
主要经验教训:企业在扩张发展时期资金链极其脆弱;非传统处置方法有利于风险的化解。
风险贷款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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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金融生态环境尚不尽人意,其中:
信用环境,——企业诚信状况、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状况、合理授权使用状况等,尚不尽人意;
法律环境,——知识产权相关立法状况、执法状况、法律意识等,尚不尽人意;
交易环境,——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与交易规则尚未建立或形成,使得质物处置尚无出路;
操作环境,——中介机构良莠不齐,相关理念、理论、工具、模型等在相应行业内尚未形成共识。内部也客观存在着理解与认识上的差异和分歧。
实践中的困惑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尚不能作为商业银行的主流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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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误区:
将知识产权质押当做扩大融资的工具,——企业已利用其有形资产多渠道融资,为继续扩大融资规模,利用知识产权向商业银行再次融资;
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当做银行营销方式的补充
追求形似,将知识产权质押作为唯一担保方式
将合作机构作为一般融资性担保,——质权因债权灭失而灭失,如果将合作机构作为一般的融资性担保,将导致知识产权质押丧失意义;
将诉讼拍卖质物作为风险处置的主要通道,——如果选择的质物是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资产、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则通过法律诉讼并拍卖质物来处置风险,就会加速企业的死亡;
将第二还款来源作为授信主要条件,……;
坐等贷款到期,错失最佳处置时机,……。
操作中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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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实践的体会
政府的引导与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是离不开各政府主管机构的引导与推动,其中包括市场环境的改善、对借款企业扶持政策的制订、贷款银行的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推动;
中介机构的合作,——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涉及金融之外的专业知识具有专业性强、范围广、深度深等特点,没有与相关专业中介机构的通力合作,商业银行难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
贷款银行的进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一项金融创新产品,需要更多的银行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贷款企业的理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仅是中小企业融资通道之一,目前受大环境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可能担负起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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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进程——加快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
规范中介管理——确定评估机构的法律地位;完成评估机构资质管理与评估师的资格管理;……。
简化行政程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质押预告登记制度;对质押登记权进行向下转授权;……。
促进市场发育——……。
推动理论研究——加快融资性知识产权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
激励银行参与——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着眼未来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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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先于行;实重于形。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共勉寄语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小企业信贷部 张鑫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
电话:010 66102130;手机:13801326292;
传真:010 66102197;邮编:10014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