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公司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有限公
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
为了保证正常的业务开展和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基本需要,根据财政部(1996)2号文
件《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精神,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差旅费开支标准,请遵照执行
一、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和住宿开支标
1、 乘座车、船、飞机和住宿等级标准:(见下表)
2、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二、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开支办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即
: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报销。住宿费超过规定标准的, 只能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
分全部自理 [z2] ;住宿费低于规定标准部分,可以发给个人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实行差旅费
包干办法,也不得报销住宿费
三、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开支办
1、乘坐火车,从晚 8时至次日晨 7时之间,在火车上过夜连续 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
车时间超过 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对符合规定条件而不买卧铺票的,根据本人实
际乘坐的火车硬席座位票价(价外加收的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按下列比例计发
个人补助费
⑴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和直快列车硬座位票价的 60%计发;乘坐特快
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票价的 50%计发;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
(均扣除另外加收的空调费用),按所乘列车座位票价的 30%计发
⑴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乘硬席座位,也按本条第⑴项规定的硬席座位票
价的比例发给;但改乘硬席卧铺的,不执行本规定,也不发给软卧和硬卧票价的差额
2、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 6小时的,每人每夜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
元;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海南省—下同)20元
3、对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事前必需经公司
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去程可坐飞机,但返程尽量不得乘坐飞机。调动工作、探亲、
外出学习、疗养、看病(含陪护人员)等,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否则费用全部自理
四、 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开支办
1、出差期间,出差人员不分职务,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出差,每人每天发给市内交通费
50元;在其他城市出差每人每天发给市内交通费 30元,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
通费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不含出租小汽车)费用,可
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2、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再发给市内交通费
3、公司在外地或外单位脱产学习、培训(1年以内)的人员,每期只发给往返 2天的市内
交通费,学习期间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
五、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为:出差人员不分途中和住勤,每天每人发给补助费 30元
2、为了节约开支,鼓励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不乘飞机,改乘火车。乘火车期
间,凡连续乘车超过 12小时(含 12小时)的,凭车票每满 12小时,加发 30元伙食补助
费
3、公司职工到公司附近的本市市******等县城以及*******等地区,每人每天补助伙食
费 8元
六、出差人员差旅费开支中特殊情况的处理办
1、公司职工到外地治病,不发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外出住院治疗期间,按出差人员标
准发放伙食补助;职业病患者外出住院治疗期间,按出差人员标准的 50%发放伙食补助;
公伤、职业病治愈后,经批准外出检查、复查期间、不发伙食补助,只报销往返一次的车
船费(包括一次的市内交通费)。因病床紧张需在外住宿的,本省内可报 7天以内、在外
省可报 10天以内的住宿费,超过规定期限和标准的住宿费自理
2、职工因工伤或患病,本人生活不能自理,经批准到外地治疗需派人陪护的(最多不
超过 2人),陪护人员可按出差人员的标准报销。未经批准的陪护人员(含直系亲属)的
一切费用自理
3、出差人员途中因转车、停车发生的 1-3天以内的住宿费,可按规定的标准和办法报销
。超期发生的住宿费和因私事中转、绕道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全部自理
4、公司职工乘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其绕道车
、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
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5、小车司机出车期间的差旅费也按上述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本通知由公司财务科负责解释
**********公
2004年 5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