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增加员工的安全感,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列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兼职、实习、退休返聘、临时等员工不
适用于本制度,其福利管理通过单独的协议进行约定。
第四条 员工福利的内容包括:
1.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2. 住房公积金
3. 补充医疗保险
4. 带薪休假
5. 餐费补助
6. 员工活动
7. 节日慰问性礼品
8. 员工体检
9. 年资补助
10. 车辆费用补贴
11. 通讯费用补贴
12. 带薪旅游奖励
13. 学费资助
第五条 社会保险管理的内容包括:
1. 按照国家及地区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全体员工投保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项保险应自员工入职当月起开始缴费,
至员工离职当月停止缴费。
2. 各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在每月个人工资中由公司代扣代缴(税前列支)。
3. 对于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自入职当月起,按新参统人员办理。
4. 对于曾经在当地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在规定的日期内将缴
纳社会保险所需的相关资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公司将在收到其资料当月为其办理续保手续。
5. 社会保险具体缴纳基数(上限、下限)、缴费比率、享受条件及待遇按照国家及地区
2
的政策规定执行。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容包括:
1. 住房公积金应与员工入职当月开始缴纳,原则上应于员工社会保险一同办理。
2. 离职员工的住房公积金应于离职当月同养老保险一同停止缴费。
3. 员工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等
4. 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基数(上限、下限)、缴费比率、支取条件、待遇及申请公积金
贷款的手续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 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容包括
1. 对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后,公司还为其投保补充医疗保险,以
作为员工的补充保障。
2. 补充医疗保险可以给员工保险一部分医疗费用,主要是社会保险中医疗保险无法报
销的部分。
3. 补充医疗保险还包括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 对于补充医疗保险到期的员工,公司将按年为其续保。
5. 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6. 对于离职员工,如离职时补充医疗保险尚未到期的,公司将办理退保手续。
第八条 公司为全体员工提供法定年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具体休假条件及办法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公司为在职正式员工发放 20 元/日的餐费补助,在工资中税前合并计算。对于
事假、病假、旷工人员,当日无餐费补助。
第十条 公司定期组织团队建设等员工活动,活动费用单独列入预算。
第十一条 遇有重大节日公司对正式员工发放慰问性礼品,费用单独列入预算。
第十二条 员工体检由公司统一安排,每年一次,费用单独列入预算。
第十三条 年资补助是指公司针对长期服务于公司的员工所实施的一种奖励。年资补助
每年发放一次,费用单独列入预算。
第十四条 车辆费用补贴是指员工个人的私车因工作需要用于公务时由公司发放的补贴。
车辆费用补贴的享受对象必须是个人拥有的车辆,且确实用于公务。车辆费用补贴须由个人
提出申请,公司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享有。车辆费用补贴额度原则上要低于同等里程乘坐
出租车的相关费用额度。
第十五条 手机通讯费用补贴是指员工个人的手机因工作需要用于公务时由公司发放的
3
补贴。手机通讯费用补贴的享受对象必须是确实因公务需要,经其负责人申请,并经过审批
后方可享有。经审批通过后,各级人员每月持有效通讯费用发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司每年针对业绩优秀的年度优秀员工实施带薪旅游奖励。该费用每年根据
人数测算单独列入预算。带薪旅游奖励的实施周期为次年 3-6 月。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业绩发展及员工培训的需要,设置学费专项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员
工技术培训费用资助、员工岗位技能学费资助、员工管理技能学费资助等。该费用每年根据
公司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具体支出由人力资源部单独列入预算。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