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货币市场 2006.9
外 汇 市 场
高丽红
作者简介
高丽红,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
古分局经常项目处
fluthor
Gao Lihong,Cu rrent Account
Department.,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Inner
Mongolia Branch
摘 要
近年来,企业以假远期信用证进行对外结算有增加趋势,该文分析了假
远期信用证给91,~E监管带来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Abstract
The intensifying tendency of foreign settlement via fake forward LCs by
enterpdses in recent years has caused conflicts and problems in respect of
FX supervision,impo~payment verification and international payments
declaration.This paper analyzes challenges in FX supervision frOm fake
forward LCs,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policy suggestions.
近喜
2006年 8月进 口铜矿粉达 1亿 美元,以假远期信用证 90
天一120天融资,按照与远期信用证利差 大约50点计算,
该公司共节约成本约 12.5万美元 。通过 对企业跟踪调
查,该项业务为 业降低了成本,为银行带来了收益,
但其涉及到的外汇监管进 口付汇核销和国际收支申报等
外汇监管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 。
一
、 存在的问压
(一)进13付汇核销与国际收支申报管理的矛盾
国际收支统 计申报在进 口付汇核销监管的前端,贸
易进 口付汇 申报的准确性直接影响进 口付汇核销的具体
操作。假远期信 用证项下付汇包括贸易进 口货款和融资
利息等,按照进 口付汇核销管理规定,贸易付汇申报一
般 只能 是贸 易货款 ,利息及其它 费用应进 行非贸易申
报 。但 国际收 支统计 申报规定,境内开证行在办理海外
代付 业务 申报时,应按 照 “取大原 则”进行 申报,这意
味着国际收支申报管理认可假远期信用证的货款与利息
款的合并 申报。这种做法影响了外汇核销部 门对款物对
流准确性的判断和把握。
(二)假远期信用证核销与差额核销管理办法的矛盾
按照现行进 口付汇核销 管理规 定,如果企业对外
贸易付汇金额与实际进 口到货报审金额不符,应列入差
额核销管理范 围进行处理。由于进 口付汇核销管理和国
际收支 申报在假远期信用证政策执行 口径上的不统一 ,
造成差额产生的原因并不是货物和货物所对应的付汇本
身,而 是由利息等款项混 入货款造成款物不对应所致。
如果按差额核销管理办法进行核销,能够解决核销问题,
但偏离了差额核销管理办法出台的真实 目的和真正作用。
其次核销部 门按 差额核销 规定要 求企业提供相关单证,
增加了企业 、银行和外汇局的工作负担 。而且这易促使
企业为了规避外汇嗌管和烦琐的手续,有意 在签订合同
时,把利息款等裹入货款抬高价格付汇,以便在核销时
可 以合情合理地按 正常核销办理 ,实际却造成 了国际收
支申报贸易付汇数据的失真。另外这部分不应属 于差额
核销的数据,以差额核销数据形式录入,势必造成差额
核销数据的虚增。
(三)进13付汇监管需求与技术手段落后的矛盾
进 口付汇 电子数据的取得是 由企业付汇、银行 申报
。 和外汇局核销部门通过国际收支 系统剥离数据几个步骤
- 完成 。数据的采集受限于银行付汇和国际收 支统计 申报
. 等环节,目前国际收支 申报系统不能全面满足进 口付汇
‘ 核销 监管的需求。
。 1.进 口付 汇剥离的数据是 以数据包形式 出现,国际
· 收支申报系统无法识别包内的数据是否全部为货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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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MONEY SEPTEMBER 2006 2}l
无其它款项混入,无法显示进 口报关 日期和应办理延期
付汇登记的提示等,缺乏对数据的识别和判断能力 。
2.在两种情况下,一是核销部 门发现银 行数 据 申
报有误 ,在进 口付 汇核销系统终端手 工修改数据,并通
知银行同时修改;二是银行 在外汇局不知情的情况下对
已经 申报的数据进行修改,如果此 两种情况核销单编 号
未变,则进 口付汇核销 系统不能通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系统对数据进行二次 剥离入库,这极易造成两系统数据
的不匹配和监管脱节。
(四)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的手段及方法问题
一 是外汇监管系统的多个监管 口径未得到有效衔接
和充分 利用,进 口付汇核销 和国际收支申报 系统的非现
场临管功能的局限性,使系统对数据的非现场监测能力
不充分。二是对银行的付汇情况没 有及时或定期进行现
场检查,不能及时发现和杜绝错误的 申报数据 。当核销
部 门发现数据错报时已经处于付汇和国际收支申报环节
之 后,使监管处于被动局面。三是现有的检查手段需要
创新,检查的滞后效应比较明显,对检查 结果的深入分
析不够,缺乏现场检查成果 向非现场监管的有效转化。
二 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和协调各外汇部门的监管法规,促进监管部
门的有效衔接和密切配合
我国部分外汇管理法规已不适应市场实际业务的发
展,建议不断完善各项外汇监管法规 。在制定和修改法
规政策时 应全局考虑和统筹安排,充分考虑到法规政策
的出台对各个监管环节的影响,防止 出现 “各负其责、
各管一段”的情况 。应对国际收支申报的 “取大原则”
和进 口付汇核销的 “款物对 流”的监管规定进行重新考
证,解决法规 内部之间存在的矛盾 。应进一步明确贸易
和非贸易涉外支出的申报管理规定,对贸易付汇、利息
款、银行扣费等付汇 支出的 申报给予重新明确,健全各
监管部门法规之间的协调机制,为国家外汇收支管理提
供准确的数据。
(二)调整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简化手续,尽
可能地提供贸易便利
根据进 口付汇核销管理的需要,一方面 应重新调整
进 口付 汇差额 核销管理办法,对假远 期信 用证 由于利
息 、红利等款项混入货款造成的差额的核 销,应在核销
管理办法方面予以明确 。另一方面在真实贸易背景的前
提下,对到货数据和 货款付汇数据由于银行扣费或其它
原因产生的 差额,在数额不大的情 况下,在政策上给予
一 定的管理弹性 。可以规定管理限额,在限额 内的差额
给予正常核销 。同时,进一步减少各环节的手续,推动
贸易便利化。
(三)完善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和进口付汇核销系统的监
管功能,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一 是靠技术手段尽快完善国际收支申报系统的监测
功能,增加国际收支 申报系统中的进 口付汇管理窗 口如
贸易支 出、非贸易支出、进 口报关 日期、贸易方式 、付
汇数据与到货数据 的占比等模块功能 。二是根据业务需
要,建立各外汇监管系统信息管理平台,以便数据、信
息的提取,以及对同一业务主体进行不 同监管 口径和方
向的综 合分析,改变过去单一 口径 、单一监测和单一评
价的片面监管 ,提高监测能力,从而达 到全面监管的 目
的。三是增加 对国际收支系统数据修改后再次 申报数据
的识别转换功能,做到进 口付汇核销嗌管与国际收支监
管两系统数据 的准确统一。
(四)建立非现场监管异常预警和分析机制,推动现场
与非现场监管的互动
监管模式将越来越 多地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监管模
式和监管体系的尽快 完善至关重要。外汇局对外汇银行
或企业业务的检查,关键应找 准最佳切入点。一是充分
发掘现有统计资源,利用各监管系统和监管数据资源建
立非现场监管信息数据库,设置外汇资金流动异常情况
监控指标,勤于监测,深入分析,并进行有效跟踪 。二
是在检查思路和检 查手段上下工夫,不是对 日常业务以
传统手段逐一检查、重复 工作,而是针对异常情况,有
策略地选择关键点人手,节约时间和成本,加大检查力
度,提高检查效果,弥补非现场监管的不足,使现场检
查的手段和经验更好地为非现场监管服务。
(五)加强对外汇银行和企业法规政策的培训和宣传,提
升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管水平
随着外汇业务的发展,外汇局的监管将更多地集中
于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监管,越来越多的监管任务将在外
汇指定银行层面执行。而银行从业人员和企业核销人员
流动频繁、新旧更换的趋势成为法规政策不熟、业务违
规操作的主要原 因。对此,应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和企
业各 级人员法规政策和业务理论 的培训 ,扩 大学习范
围,提高思想责任和业务素质 。应要求银行和企业严格
按照外汇政策要求办理外汇业务,树 立依法经营意识,
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I】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 目管理 司.最新经常项 目外汇业务实
用手册 .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4
【2】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流动脆弱性分析和预警体系课题组.金
融脆弱性 分析 .北京 :中国商务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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