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营改增”问题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12年1月1日起上海作为首个城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本文将从“营改增”税负的出台背景,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两方面分析“营改增”对我国税收的影响,应作出相应的评价,并提出进一步推进“营改增”的提一些建议,做出相应的对策。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
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营业税是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在2009年之前, 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消费税,即: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的税款不能抵扣,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确切地说还不是完全的消费型增值税,因为不是全部的固定资产都可以抵扣,目前税法里规定了好几类不能抵扣的项目。此次“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税率在原有17%、13%税率基础上增加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同时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此次“营改增”试点时间之短、扩围幅度之大远远超过了市场预期,究其根源,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倒逼改革提速。国家统计局7 月13 日公布,2012 年上半年GDP 同比增长%,其中第二季度GDP 同比增长率为%,降至3 年来最低,这表明实体经济下行趋势仍在继续,中国经济放缓压力依旧不小。由此,稳增长被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但是如何稳增长?业内人士认为,选项之一就是调结构转方式,大力发展第三 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这是本次调结构转方式的主攻方向,也是“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因此,“营改增”的税收政策也应运而生。
二.我觉得对于“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来说,难以简单的评价好与不好,因为个行业各领的得与失是不同的。以下我来从纳税人角度进行分析。
(一)小规模纳税人
在“营改增”之前,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3%的增值税计征货物销售增值税和按5%营业税计征文化服务业的营业税。而此次“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税率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实行“营改增”后,占试点企业近7成的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5%税率缴纳营业税改为按3%缴纳增值税,税赋下降幅度达40%左右。很明显,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此次“营改增”是个极好消息,为企业降低了税负,增加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机会。
(二)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大致可分为服务型企业、制造型企业、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由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故服务型企业、制造型企业、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之间的差异就很大。服务型企业最大特点是人力资本在企业资本中的占比高,人力资本已经成为服务型企业的“第一资源”。其利润总额中,提供服务所创造的利润占据重要比例,即除服务收入外,公司基本无其他收入来源,也没有因其他收入产生成本而引进的增值税发票。该类服务型企业会因“营改增“而没有进项税额导致税负明显增加。
对于制造型企业及服务制造混合型企业来说,“营改增”是极好消息,原本就有进项税额。实施“营改增”后,每月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额,大大降低了企业税负。
三.在我看来,“营改增”政策是一个相当积极的信号,政府各相关部门在事前做了深入调研和充分的准备工作,实施后也根据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做了跟进和调整。
但是,我觉得我觉得仍需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将其完善一下。
由于税制改革涉及面较广,利益调整复杂,为保证顺利实施,在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开展试点十分必要。
在进行改革的推广过程中,如发现一些企业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解决,尽快搭建沟通平台,保持顺畅的交流机制,及时进行宣传和政策解读。
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往往首先会寻求财税专管员的帮助和指导。因此,财税专管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关系到企业的具体操作。
参考文献《营改增的创新效应及其实施对策》
《营改增试点热衷的冷思考》
《营改增政策试点热的市场初步评估》
《浅谈营改增税收对企业税负及财务指标》
《如何看待营改增带来的机遇》
《营改增减负知多少》
《营改增税收政策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