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预算审计方案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赋予的职责,
组织开展好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和市审计局《年度市级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运行“免疫系统”功能,促进国家政策
措施的落实,服从、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实施“五个百”,主攻“五个五”,确保“五领先”的
目标,推动港城新区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审计,重点揭示区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完善、不到位等问题,推动相关财政政策措施落
实到位,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加大对重点部
门、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深化部门单位预算改革,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
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展对惠民项目、促发展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促进加
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管理,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项目安排
年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主要有:
(一)预算执行审计单位
1、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本级预算执行。
2、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包括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镇政府 4个项目。重大问题可
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
(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
1、署定项目
(1)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跟踪审计或审计调查。
(3)世行贷款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审计调查。
(4)世行贷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审计调查。
(5)亚行贷款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二期项目审计调查。
2、省定项目
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
3、市定项目
全市联动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
4、区定项目
税收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三、审计重点和内容
(一)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区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准确把握和客观评价区
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征
收、分配、拨付和管理行为,促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重点内容:一是财政管理方
面。关注财政管理中出台的新政策,及其对财政收支结构变化的影响;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检查上
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资金等是否编入年度预算;核实财政资金年底存款的真实性;摸清年末财政资金
结余和指标结转等情况。二是收入方面。核实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是否完成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
检查非税性收入、基金收入等情况;检查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支出方面。关注财
政投入在拉动内需、重点项目建设、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落实国家重大财税政策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结
构的变动及法定支出情况;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事权划分是否与财力相匹配;检
查预备费、超收收入安排和使用情况,继续关注财政预留资金的分配和支出情况;检查预算外支出依据
是否充分、合规,以及政府调剂支出的使用情况。
(二)预算部门或单位审计
以有效提高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和预算管理的精细化为目标,促进预算项目执行的及时
性和有效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以控制行政成本和防止铺张浪费为目标,促进部门规范
基础性管理工作和遵守财经法规;以关注资金的安全,注重往来账款清理,如实反映历年结余结转资金
情况为重点,促进依法理财、真实全面反映预算执行的情况和结果。重点内容:一是部门收支预算编制
情况。抽查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情况,解剖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建立和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编制制度,真
正做到“一个单位一本账”。二是检查部门预算批复及资金使用情况;三是检查部门资产资金管理情
况;四是检查部门及所属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情况。五是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
理工作,重点对部门单位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促进规范管理。
(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摸清各级政府债务总体情
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
险责任制度为目标,组织开展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
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提出加强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防范财
政风险。
2、外债情况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推动外债结构优化,维护外债安全,防范财政
风险,促进加强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开展对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二期项目、
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和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等的调查,摸清外债的基本情况,揭示使用政府外债从事
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的问题,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拖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本息的总体情
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3、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消除安全
隐患为目标,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从总体上把握工程进度,全面掌
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切实推进“工程”目标的实现,为
确保校舍安全、稳固,发展中小学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4、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在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围绕
“摸清家底,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这一主题,组织审计人员着重从职业教育的政策、资金和基础能力
建设方面入手,了解相关政策基本情况及检查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是否根据
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重点调查我区中职教育经费总规模,分担比例、资金配套和兑现
情况;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配是否合理,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转移、挪用专项资金
的情况。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开展对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进行审计调
查,进一步揭示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分析原因,提出建
议,促进居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维
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有效运行。
6、税收征管专项审计调查。从源头上掌握税源及征管情况,揭示和反映年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从管理机制上解决税收流失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促进税收征管健康有序进行,确保税收的持续稳定
增长,为区政府财力增收做贡献。
四、继续跟踪检查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对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决定、审计报告中要求纠正的事项,要继续跟踪检查到审计结束时的动态整改情
况。在跟踪检查时,要逐份对照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检
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执行的,要分析具体原因,提出采取措施的具体意见。对有关单位采纳审计建
议进行整改的,要评价其针对审计建议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协调沟通。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提升
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同级审”工作在局党支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分管领导在各自分工的职责范围
内,及时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统筹安排和管理审计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切实把好质
量关。各个业务股的负责人和审计组长要树立大局意识,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做好各股室之间,区局与
市审计局、省厅业务处之间的联络沟通工作。
(二)严谨细致,把好实施方案制定关。各审计组要围绕既定目标加强审前调查工作,并制定比较具体
的、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实施方案符合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今年“同级审”工作,要将部门预算制度建立情况、部门结余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执行政府采购、上
述指定的延伸调查项目、工程招投标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并在审计报
告中予以体现。各审计组制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应报请分管领导审定,重大审计项目应报请局长审定。
(三)深入分析,提升审计成果。注意把握有关问题的本质和规律,要善于从预算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
环节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审计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工作,认真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
体制上、机制上加以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按照规范要求认真提炼、撰写审计报告,做到内容叙述
清楚、法规引用和定性准确、意见和建议可行,成效突出,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要及时做好专项报
告、信息报送和审计要情专报工作,全面开发利用审计成果。
(四)勇于创新,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各审计组要切实掌握计算机审计技能,创新计算机审计思路,
充分运用计算机的功能开展辅助审计,不断摸索、灵活运用计算机解决审计中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效
能。
(五)严格纪律,抓好党风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各审计组在审计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做到
文明审计和廉洁自律,按时反馈廉政纪律执行情况。不仅要严格执行自报制度、回访制度、审计公示制
度,而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由审计组长按时反馈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六)注重时效,确保审计任务按时完成。除了上级定的审计项目另作时间要求之外,其他区级“同级
审”项目统一在年 6月 10日之前完成审计现场实施工作,并在年 6月 30日之前全面出具审计报告、审
计综合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年 7月 15日前,完成《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的结果报告》初稿;年 7月 31日之前,形成预算执行“两个报告”上报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