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税务代理概述
第一节 税务代理基础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
定的代理范围内,以税务师事
务所的名义,接受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
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税务代理是一种专项代理,属
于委托代理的一种,必须通过委
托人的委托和授权才能以委托人
(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税务事
宜的代理。
只有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建立并发给《税务代理执业
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及合伙税务师事务
所才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课堂练习题 单选题
某注册税务师接受某企业委托从事增值税
纳税申报业务,每月收取费用50000元。对
于该项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该注册税务师收费过高
B.该注册税务师收费过低
C.该注册税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D.该注册税务师应该签订了《税务代理协议
》再承揽业务
C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2.法律约束性。
3.内容确定性
4.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
5.有偿服务性。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
1.提供代办税务登记
2.纳税和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
请
5.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
6.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
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
务业务。
课堂练习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注册 税务 师代理范围和注册税务师 权
利与义务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经纳税人同意,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领购增值税
专用发票
B.注册税务师可以代理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
务登记,但不能代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C.注册税务师不得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
收法律、法规事项的委托,但没有义务制止其行
为或报告税务机关
D.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
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
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
D 8。 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
申报的鉴证;
2).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
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
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
从范围划分有全面代理、
单项代理;
从时间上划分有常年代理、
临时代理。
三、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
责任
(一)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
应当以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
受理为前提,同时还要受代理人资
格、代理范围及委托事项的限制。
必须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不
得以口头或其他形式确立 。
(二)税务代理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
成协议时间的。
(三)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
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
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
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
自然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
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
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
解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
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
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
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
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单选题
下列税务代理情形中,委托方不能单方终
止代理行为的是( )。
A.注册税务师延时提供服务
B.税务师事务所解散
C.税务师事务所因经营不善破产
D.注册税务师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
供服务
A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受托方、委托方 、共同的法律责任
(P6)
课堂练习题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
则》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
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 )。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金、罚款
B.除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外,由税务代理人补缴
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
C.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
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
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
上3倍以下的罚款
D 课堂练习题 多选题
M税务师事务所按协议依法代理N企业的涉税事
宜,具体代理事项由注册税务师H完成,下列行为
属于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
企业在协议中要求M所及税务师H将企业的增值
税混合销售行为作为营业税项目申报纳税,M所
及税务师H表示可以代理
B.在代理过程中,N企业请税务师H协助少计收入,
多列成本,并按此节税金额给税务师H提成,税务
师H表示同意
C.在代理过程中,税务师H表示可以协助N企业少计
收入,多列成本,但要求按此节税金额提成,N企
业不表示反对
企业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造
成税款申报缴纳错误的
ABC 课堂练习题 多选题
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需
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是( )。
A.某公司职员李平,在外兼职会计工作
B.某工商局张科长的夫人,在外开设小卖部
一间
C.某市审计局张处长,受审计局领导委派去
下属审计机构讲课
D.某农民将自己耕种的蔬菜带到城市集贸市
场销售
ACD 第二节 税务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国税、
地税、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分税制
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
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
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
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机构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系统负责征收
和管理的项目
增值税,消费税,铁道、各银行总行、
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
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
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
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
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对储蓄存款
利息征收的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
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项目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
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
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
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
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
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
及其他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
税、罚款。
海关—— 关税,行
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负责代征进出口环节的
增值税和消费税。
课堂练习题 多选题
下列普通或专用发票,应到地方税务局领
购的有( )。
A.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B.机动车专项修理专用发票
C.广告业统一发票
D.商业零售统一发票
E.社会服务业统一发票
ACE 三、税收征收管理程序
及要求
1.税务登记管理
开业税务登记(时限要求30天内)
变更税务登记(时限要求30天内)
注销税务登记 (时限要求15天内)
课堂练习题 单选题
1.纳税人在下列情形不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A.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B.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不涉
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D.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的
B 课堂练习题 单选题
2.某纳税人于10月8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则
其应该在( )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
务登记的书面申请 。
A10月12日 B 10月17日
C10月22日 D11月6日
D 2.账簿、凭证管理
设置账簿的范围 (领取工商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
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
日内,设置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自
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
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
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 (保存10年)
3.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 2.邮寄申报。
3.电文方式。 4.代理申报。
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
税义务,都应按期申报。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
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减免税期间,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延期申报:属于纳税申报的范围,不等于延
期纳税;申报可以延期,但税不能延期。税款
可以按照上期缴纳的税款或者按税务机关核定
的税额先预交,等正常申报时再办理税款结算。
(1)延期缴税的适用范围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重
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
大影响的;
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
资、社会保险费用后,不足以缴纳
税款的。
(2)延期缴税的办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办理
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在法定申报缴
税期限届满三天前提出,向主管税
务机关书面申请,填写延期缴纳税
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
资料:
①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②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
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③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购买
货物劳务等非投资和筹资活动的支
出预算;
④上期资产负债表。
税务机关20日批准或不批准;不
批准的,加收滞纳金。
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延期内
不加收滞纳金。同一纳税人应纳的
同一税种的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只能申请延期缴纳一次。
课堂练习题 简答题
南京市某工业企业主营化肥生产,兼营仓储
业务。2013年5月28日生产车间发生大火,烧毁
了企业大部分的生产原料和部分仓储货物,经济
损失严重,预计较长时间不能恢复生产,于是在
2013年6月4日到当地的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对于企业的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以
及应当注意的事项。
要求:如果你是注册税务师,对于上述企业的
情况应当如何帮助财务人员解决问题。
答案
企业可以采取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方式解决现在面临的问题。
根据《征管法》第31条的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
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
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根据《征管法实施
细则》第41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
第31条所称特殊困难:(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42条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
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
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
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
供的支出预算。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
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
滞纳金。”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应当在6月10日前持税法规定的资料向南京市
国税局及南京市地税局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收
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对于税务机关
不予批准的,企业应当缴纳从6月11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日止的税款
滞纳金
课堂练习题
某服务公司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2012年将大
笔资金投资于股市,至使2013年5月企业资金发生困难,5
月5日,企业所有账上资金额为14万元,当月工资应付6万
元,应付社保2万元,应付行政罚款3万元,外购原材料到
期应付款10万元,应交有关税款5万元,投资者认为自己
有困难,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金,向好友刘某注册税务师
咨询如下问题:
(1)税法上延期纳税规定中的特殊困难指的是什么。
(2)可否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3)办理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案
(1)延期缴纳税款中的特殊困难是指: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
以缴纳税款的。
(2)不可以办理延期限缴纳税款的申请,因为当期资金共14
万元,扣除应付职工工资6万元及社会保险2万元以后,足
够缴纳税款5万元,不符合特殊困难的规定,不可以申请延
期缴纳税款。
(3)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
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
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
供的支出预算。
4.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2. 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小型个体工商户 )
5.代扣代缴
6.代收代缴
7.委托代征
5.关联企业纳税调整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
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
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自纳
税年度起3 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
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
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
行调整。
四、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税务机关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权,税收规章的制定权。
税收管理权。
税款征收权。
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
税务检查权。
处罚权。
国家赋予的其他权利。 书上有
2.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例:某企业2010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款20万元,因
计算错误实际缴纳23万元。2012年度应纳企业所
得税额为30万元,实际缴纳了28万元。2014年1
月该企业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上述纳税事项,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
A.申请退还2010年度多缴税款
B.申请退还2010年度多缴税款,补缴2012年度少
缴税款
C.申请2010年度多缴税款与2012年度少缴税款互
抵计算
D.申请补缴2012年度少缴税款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某电器有限公司2013年3月10日,在省外某市设
立销售分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由电器公司
在当地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
由电器公司预付了一年的租金。2013年6月15日,
电器公司收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通知书,要求电器公司在6月底前到分公司所在地
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1000元。电器公
司认为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也未取得收入,而不
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更不能接受处罚。2013年
7月30日,电器公司又接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处
罚决定书要求电器公司办理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并
支付罚款5000元,电器公司于是向当地A税务师事
务所进行咨询。
询问:
1.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3.该处罚是否可免除?
4.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
务行政复议?
5.税务师可否接受税务行政复议的委托?
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1、询问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
构和从事生产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
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
2、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
十条(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
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
3、该处罚是否可免除:
前项处罚企业并未履行,本
次可属情节严重,处罚不可免
除。
4、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
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强制执行或者税收保全措施
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诉。
5、税务师可否接受税务行政复
议的委托:
注册税务师可以由所在的税
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
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
》,接受行政复议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