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人收取货物时应注意的问题
!" 收货人收取货物时应满足的条件:
(!)货物已经由承运人运达目的地。货物没有运达目的地,收货人就无法收取货物,只
有货物已到达目的地,收货人才有权向承运人收取货物。
(#)出示货运凭证。货运凭证有货运单、提单、提货凭证等多种形式。提单可分为可转
让凭单和不可转让凭单。
#" 收货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取货物。如果收货人没有按规定时间提取货物,承运
人将货物提存、变卖或拍卖的,收货人就无法收取货物。
$" 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在运输合同中规定了收货人有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收
货人只有在支付了相关费用后才能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
%" 检验方式。收货人在收取货物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通常分为普通检
验和专门检验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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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期限。收货人对货物应在一定时期内进行检验。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期限进行检验。
($)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
(%)以上原则都不能确定的,收货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检验。
&" 异议期限。收货人在对货物进行验收后,认为承运人交付的货物与运输单记载的不
相符时,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