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交付与运输
货物的交付(Delivery)
卖方的主要责任
卖方自愿将其对货物的占有权转移给买方的行为。(转移货物、转移与货物有关的单据、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涉及内容: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装运地、目的地、运输方式、运输单据、是否分批装运、是否转运、货物的运输保险等。
交货(Delivery)与装运(Shipment)
在E组和D组术语中,交货和装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交货地点分别在出口国境内或两国边境、目的港或进口国境内,不同于装运地点。
在F组和C组术语上,交货与装运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往往被当作同义词来用。
F组及C组术语中的交货和装运
交货:卖方在装运港或装运地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装到船上或交付给承运人,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装运:UCP500号第46条认为“装运”可被理解为装船、发运、收妥待运、邮局收据日期、收货日期、接受监管等。
在实际业务中最好使用“装运时间”及“装运地点”为宜,因为只是推定交货而不是实际交货。
交货时间
卖方按买卖合同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期限。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均需对交货时间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第33、37、49和52条1 款均对交货时间做出了规定。
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
规定某月装运
规定跨月装运
规定最迟装运日期
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必须同时订明信用证的开到的期限)
装运时间的规定最好具体明确
UCP500第46条b款规定:不应使用迅速、立即、尽可能快及类似词语,如使用这类术语,银行将不予置理。
交货地点
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交给买方或承运人的地点,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具体安排。(运输合同的签订、承运人的指定等)
交货地点往往取决于买卖双方所采用的贸易术语。
《公约》31条的规定
INCOTERMS中的交货地点界定
FAS、FOB、CFR和CIF术语:装运港
DES、DEQ:目的港
其它术语:地点
注意:在某些情况下不仅应指明(place),还应指明具体的地点(point),如FCA。
FCA的A4条款
卖方必须在约定的交货日期或期间内,于指定的交货地……
a).如果指定地是卖方所在处所,当货物已被装上由买方的承运人或代表他行事的另一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
b).如果指定地是在a以外的其他地方,…
如果没有约定特定的地点,以及如果有几个地点可资利用,卖方可在交货地选择一个最适合其意图的地点交货。
装运地选择的注意事项
一般由卖方提出,经买方同意后确定。
出口业务:
考虑运输便利,仓储费用及其它基础 设施状况;
大宗货物或货源分散,应争取多个装运地;
选择许可外轮进入的港口;
多式联运应选择多式运输经营人的收货站。
备货及装运通知问题
按FOB条件成交时,按照国际贸易惯例:
卖方应在约定的装运期以前一段时间(30天或45天),向买方发出货物备妥通知;
买方接到通知后,应将装运日期及船名等信息通知卖方;
货物装船后,卖方应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货物名称、件数、发票金额、船名,装运日期),便于买方办理相应的运输保险、接卸货物及通关手续等。
目的港选择注意事项
一般由买方提出,经卖方同意后确定
不得以我国政府不允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作为目的港
对目的港或目的地的规定应力求明确具体。
非集装箱的一般海上散货方式交运的,或无直达班轮或航次较少,应规定允许转运。
择港运输
“选择港” (optional ports)问题
接受外国客户选择港要求时,应注意:
合同规定的“选择港”数目一般不超过三个;
备选的港口必须在同一条班轮航线上,且为
班轮停靠的港口
应按备选港口中最高费率和附加费计算,并在合同中说明费用的负担方。
CIF London , optional Hamburg / Rotterdam.
Optional additionals for buyer’s account.
最终港口选择的期限和权利
目的港选择案例
我某出口公司按CFR条件向日本出口红小豆250吨,合同规定,卸货港为日本口岸。发货时,正好有一船驶向大阪,我公司打算租用该船。但装运前我方主动去电,询问日方在哪个口岸卸货,时值货价下跌,日方故意让我方在日本东北部的一个小港卸货,我方则坚持要在大阪、神户卸货,双方争执不下,日方就此撤消合同。试问我方做法是否合适?日本商人是否违约?
分批运输及转运
分批运输
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
是否允许分批运输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UCP500号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分批支款及装运均被允许”。
注意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批装运,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批装运(按时按量),信用证对该批和以后各批货物均告失效。(41条)
一笔成交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即使签发了若干不同内容的提单,也不能按分批装运论处,因为该笔成交的货物是同时到达目的港。(40条)
分批运输的规定方法
只是原则地规定允许分批运输,对分批的时间、批次和批量均不作规定;
具体订明每批装运的时间、批次和数量。
具体规定分批条款
During Oct./Nov./ in three monthly shipments.
During October 500 metric tons;
During November 750 metric tons;
During December 1500 metric tons.
转运(transhipment)
从装运港(装运地)至卸货港(目的地)的货运过程中进行转装或重装。
从一条船转到另一条船运输
从一种运输方式转为另一种运输方式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
除非信用证条款禁止转运,银行将接受表明货物将被转运的运输单据。
即使有禁止转运的条款,多式联运提单、集装箱运输或空运运单等仍可接受。
实际上仅指禁止海运散货运输的转运。
转运分批条款
Shipment during Oct./ Nov./Dec. 2001, with partial shipments and transhipment allowed.
Shipment during Jan. /Feb. 2001 in two equal monthly lots ( in two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 transhipment to be allowed.
During Mar/Apr in two equal monthly Shipments, to be transhipped at Hong Kong.
货物运输方式
海洋运输 Ocean Transportation
铁路运输 Rail Transportation
航空运输 Air Transportation
邮包运输 Post Transportation
公路运输 Road Transportation
内河运输 Inland Water Transportation
联合运输 Combined Transportation
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Multi-model Transportation
海洋运输
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一种运输方式,按照船舶营运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特点:载运量大、运费低廉、对货物适应性强、速度慢、易受自然条件影响、风险大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定期船运输,在一定航线上,在一定的停靠港口,定期开航的船舶运输。
班轮运输的特点
四固定
一负责(船方负责装卸、不计滞期费和速谴费)
双方权利和义务以提单为准,无须签订租船合同
一般在货种和货量上不作限制
海上货物运输费用
班轮运费:班轮公司为运输货物而向货主收取的费用。
班轮运价表:说明及有关规定、货物分级表、航线费率表、冷藏货及活牲畜费率表等。
班轮运费:基本运费+附加费用
基本运费
重量吨(W)
尺码吨(M)
从价运费(AV)(FOB总值)
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W/M)
按重量、尺码或价值从高计收(W/M or ad val)
按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民,再加上从价运费(W/M plus ad val)
计件收费
临时议定运价
班轮运输附加费
燃油附加费
超重附加费
超长附加费
直航附加费
转船附加费
港口附加费
港口拥挤附加费
选择港附加费
变更卸货港附加费
班轮运费计算
某企业出口柴油机一批,共15箱,总毛重为 公
吨,总体积为 立方米。由青岛装船,经香港
转船至苏丹港,试计算该企业应付船公司运费多少?
1.查阅货物分级表:Diesel Engine:10级W/M;
2.查阅中国--香港航线费率表:10级货从青岛运至香
港费率为22美元,中转费13美元;
3.查阅香港 -- 红海航线费率表:10级货从香港到苏
丹港费率为95美元,
4.查阅附加费率表:苏丹港要收港口拥挤附加费,费
率为基本运费的10%。
计算 ×(22+13+95+95×10%)=×
= 美元
租船(charter)运输
租船运输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运输货物的业务,租船方式主要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与班轮运输相比,租船运输有以下特点:
1.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行驶航线和停靠港口也不固定;
2.航线、货种、船期和船方收取的运费或租金须在合同中加以约束;
3.租船合同只具有运输合同的作用,而提单可以作为承运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和货物所有权凭证。
(voyage charter;trip charter)
定程租船
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是指船舶按航程租赁,和出租人的事先约定的条件,船舶按时到装运港装货后,再驶抵卸货港卸货,以完成整个航程运输任务。它又分为:
单航次租船(single trip charter)
来回程航次租船(return trip charter)
连续航次程租(consecutive voyages)
定程租船的运费
1、运费率(rate of freight)
2、整船包价
装卸费用
Gross terms, liner terms
.(free out)
.(free in)
.(free in and out)
FIOST
装卸时间
规定方法:
时间或装卸率
连续日/工作日/晴天工作日/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
滞期费(demurrage)和速遣费(dispatch money)
定期租船
又称期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按照租船合
同约定,将特定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限内,
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船方式,它与程租
船的区别为:
(1)租赁形式不同
(2)计费标准不同(rate)
(3)使用的权限不同
(4)负担和责任不同
光船租船
又称“净船期租船”,是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给养和船舶营运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光船租船实际上属于财产租赁,不同于与一般的期租船。
海上货物运输单据
海上货物运输单据主要有:
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海上货运单(sea waybill;ocean waybill)
电子提单
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其性质为:
1、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
2、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 of title);
3、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提单的种类
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
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
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
一些特殊的提单
过期提单:提单签发后超过信用证规定期限才交到银行的提单;或收货人在货到后收到的提单。
前者银行不接受(43条),后者可接受
甲板提单:舱面提单,承运人签发的表明货物装于船舶甲板上的提单。
运输代理行提单:由运输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物收据)。
海运提单的内容
正面内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船名船籍、装运港、目的港、货物名称、数量、重量或体积、运费、签发日期、地点及份数、签署)
背面条款:双方的责任及相关权利
海上货运单
海上货运单,简称海运单(sea waybill;
ocean waybill)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
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
以将货物交付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
可流转的单证,因此又称不可转让海运单
(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
海上货运单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非流通性收据,而海运提单为物权单据,可以流通;
海运单收货采用记名,无须收回该单据;
海运单为简式单证,无详细货运条款;
海运单可用于集装箱运输也可以用于传统运输方式;
适用于船速快的运输。
电子提单的优点
加快单证流转速度、降低承运人的营运风险
增加贸易的安全性(防止提单的伪造、偷窃)
降低单证处理成本
减少潜在的单证错误
全天侯和全球性
电子提单的缺点
系统破坏
欺诈性使用的可能性(密码修改、假造电子提单)
网络威胁
国际海洋运输的主要规则
《海牙规则》
《海牙-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
《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
倒签提单案例
我国某公司与瑞士某公司签订某农产品3500公吨的合同,每公吨CIF鹿特丹24英镑共值84000英镑。装船日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1月,对方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进行支付。我国某公司在租船装运时,因原订货船临时损坏,在国外修理,不能在预定的时间到达我国口岸装货,临时改派香港某公司租船装运,但又因连日风雪,迟至2月11日才装完毕,2月13日开航。我某公司为了取得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船日期(即19××年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提单,要求外轮代理公司按次年1月31日签发提单,并以此提单向我银行办理议付。货物到达鹿特丹,经买方聘请律师上船查阅航行日志,查实提单的签发日期是伪造的立即凭证向当地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发出扣船通知。船由外轮公司以30000英镑担保放行,我方经四个月的谈判,共赔偿20600英镑,买方才撤回上诉而结案,既损失了外汇,又对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清洁提单案例
某进口公司以CFR价格,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某商品1500袋,提货时,发现短量103袋,持清洁提单向船公司索赔时,船公司出示出口人出具的“赔偿保证书”(Letter of Indemnity,L/I)(通称保函),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进口商当即致电卖方索赔,巧遇卖方公司破产倒闭。对此船公司应该如何处理?船公司真的没有责任吗?
国际多式联运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Combined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Intermodal Transport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在集装箱运输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连贯运输方式,它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单一的传统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特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如下: 1.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3.有至少两种不同方式的连贯运输 4.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6.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集装箱运输 (container transport)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适合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等。 集装箱特点:长期反复使用;转运时可直接换装;快速装卸;便于货物装满和卸空;容积大;具有国际标准规格。
集装箱运输的装箱方式
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 FCL) 由货方在工厂或仓库进行装箱,然后直接交集装箱堆场(CY)等待装运,货到目的地(港)后,收货人可直接从目的地集装箱堆场(CY)提走。
拼装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货量不足一整箱,须由承运人在集装箱货运站(CFS)负责将不同发货人的少量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货到目的地(港)后,由承运人拆箱后分拨给各收货人。
集装箱运输交货方式
堆场(container yard)到堆场: CY — CY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到集装箱货运站: CFS — CFS
堆场到集装箱货运站:CY — CFS
集装箱货运站到堆场:CFS — CY
门对门(door to door)
集装箱运输的运费
内陆运输费或装运港市内运输费
拼箱服务费
堆场服务费
海运运费
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费
集装箱海运运费的计算方法
运费吨(传统的件杂货计算方法)
包箱费率(box-rate)
FAK(Freight for All Kinds)费率
FCS(Freight for Class)费率
FCB(Fright for Class and Basis)费率
错误理解运费吨案例
某出口公司出口货物对外报价FOB新港,每
公吨500港元。外商要求改报CIF香港价。业务
人员在查阅运价表时见该商品每运费吨为50港
元,并匡算保险费为6港元,便以CIF每公吨556
港元对外报价,结果成交150公吨。到装运时发
现运价表上运费吨50港元是指尺码吨,不是
重量吨,因商品积载系数为
吨),给国家造成损失114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