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京承新夏都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会议时间:2016年8月15日
会议地点: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1号华峰大厦
出席会议董事:张守海、张宝生、苏东、王兴灵、席常华
记录人员:张秀华
会议性质:首次
通知会议情况及参加人员:本次董事会采用书面通知方式,于2016年8月15日送达各位董事。5位董事到会,无董事弃权情况。本次董事会议由 张守海 先生召集主持。
经股东协商、董事会会议研究,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以下决议:
1、 同意选举张守海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13028197704078912,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马家堡路23号;
2、 同意选举张宝生为副董事长,身份证号13262819700504155X,住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热河路柴场小区4号楼2单元704号;
3、 同意聘任王兴灵为总经理,身份证号:110221197012126218,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小单位中关村大街1号。
4、 同意聘任席常华为副总经理,身份证号:130802196809110814,住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富丽花园3栋3单元405室;
5、 同意聘任为副总经理,身份证号:,住所:
6、 同意聘任为副总经理,身份证号:,住所:
7、 同意聘任为财务总监,身份证号:,住所:
全体董事承诺以上内容均真实合法,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成员签字页】
董事会成员签字:
张守海
张宝生
苏东
王兴灵
席常华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