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公库农业发展
一、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基本情况
日本国土面积十分狭小,仅仅相当于我国的 1/25,并且日本的山地和丘陵地区约占总面积的 80%,多
火山、地震,土壤贫瘠,资源比较匮乏。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雪上加霜,国内粮食严重不足,因此农
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内基本的粮食需求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1953年
4月 1日,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经营目标是依据国家政策向经营农林渔业
的个人和法人贷放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以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日本农林渔业公库设总店 1
个,支店 22个,员工 924人,资本金 3116亿日元。2004年 3月末(财政年度)贷款余额 32669亿日
元,贷款构成主要是农业贷款、林业贷款,其中农业贷款 16869亿日元,占比 %。
(一)纵观日本农林渔业公库的发展史,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 1945年到 1960年的战后恢复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粮食极度短缺,日本陷入了极端的混乱
中,国民处于饥饿的边缘。公库的政策目标是支持粮食增产,信贷基金主要投向农地改造、开拓耕地、
改进灌溉设施,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阶段为 1960年到 1975年的支援改善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收入增长很快,农业与工
商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为缩小工农业收入差距和适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畜牧业和果业比重的需
要,日本 1961年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并且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政策目标是要满足不断增加的果
树、畜产、蔬菜等经营实施建设的需要。
第三阶段为 1975年到 1990年的生产过剩期。由于农业基本法的切实落实,大大促进了大米、畜产品和
水果的生产,大米的产量开始出现过剩的倾向。因此,农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了加工、流通领域。在水产
业方面,农林公库又创设了支援水产品加工业的贷款资金项目。
第四阶段为 1990年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形成了本国农产品直接与海外竞争的
情形。因此,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能与海外农产品进行竞争的农业,成为农林渔业
金融公库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愿意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周末农业”、“老人
农业”现象日益成为阻碍日本农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此,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设了“强化农
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核心农户的发展。这种资金制度规定,只要经市、町、村认定是新一代的
农业生产者,公库除提供设施资金贷款外,还可以同时向其贷放当地低利息的长期流动资金。
(二)公库资金的筹集与应用
长期以来,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
来源的主管部门――大藏省专门设立一个融资管理机构“邮政投资特别会计窗口”,把筹措的资金集中
起来,再贷放到每个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库的贷款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农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
%;林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 %;渔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 %;加工和流通信贷业务,占
贷款的 %。贷款资金的特征是长期、低息,平均贷款年限为 20年,最长可达 55年,平均贷款利
率为 %,其中 1998年度为 %。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贷款户在特殊
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减息,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公库可获得“农林渔业振兴基金会”的补偿。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 1994年 11月 18日,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
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 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 30个;地
(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 210个,县(市)支行 1600个,县级办事处 3
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 万人。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多种的政策性贷款、代理财政支农
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若干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摆出机构(分行和办事处)
和县级营业机构,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
款企业的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 2005
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 2006年 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 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 3131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
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 2006年 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 8844
亿元,其中粮油贷款 7454亿元,棉花贷款 117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 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仅为 lO亿元,其余为农业
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少
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
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2、从 1998年开始,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
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
的深化,粮棉市场全面开放,农业发展银行在 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 亿元和
亿元,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 99%。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单一导致其难以扩大发展,同时也
限制了对其他涉农产业如农产品科技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3、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扶持,也离不开资金的回流。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性、
地方企业对资金的挤占挪用以及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落后等原因,农发行的贷款难以回收,
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再加上农发行办公费用的快速增长及机构规模的日益臃肿,高成本与低经营利润的
矛盾使农发行的发展步履维艰。
(三)尽管随着不同时期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业务相应调整,但却始终集中在对
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作用。在日本除了国家储备大米由财政提供收购资金外,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都有农协、信用联合协会
或农林渔业中央金库(商业银行)提供。也就是说,在日本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和调销资金贷款是不需要
政策性银行支持的,至少说明其政策性不如农业生产性贷款的政策性强,农业生产领域才是最需要政策
性金融支持的。可见,农发行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尽管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但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说还没有充分发展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如果国
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的作用,就应该相应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农
产品加工贷款和农业生产性贷款,开发对林业和渔业的政策贷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