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促销涉税分析
商业促销
• 一、委托代销
• 二、分期收款
• 三、视同销售
• 四、买一赠一
• 五、销售折扣
• 六、销售返利
• 七、销货退回
• 八、现金折扣
• 九、价外费用
• 十、销售佣金
• 十一、销售回扣
• 十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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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会计规范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
•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买断方式:受托方有定价权
• 发票流程:工业—商业—消费者
• 手续费方式:受托方没有定价权
• 发票流程:工业——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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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税法规定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
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
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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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
• 第一,委托方必须承担商品所有权有
关的主要的风险(不包括保管过程的
非正常损耗),并且不得收取受托方
的与所有权相关的款项,否则税务机
关有权视为预收货款下发出货物;
• 2004国税函416号关于对福建雪津啤酒有限
公司收取经营保证金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
复
55
委托代销
• 第二,委托方在发出货物时必须作相应的
发出商品处理,做到账实相符,否则税务
机关有权视为账簿不健全;
• 第三,代销清单约定的给付时间应在委托
代销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于税法限定最长
不得超过180天,即超过180天的部分与税
收无关;
• 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按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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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费方式下
• 20042004国税发国税发136136号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号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
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 虽然双方确认的手续费金额与销售数
量或销售金额挂钩,但由于由委托方
(工业企业)向消费者直接开具发票,
作为受托方(商业企业)只是代收款
项,没有实现商品销售收入,因此应
当按照5%计算缴纳营业税
西安张辉西安张辉 sw029@@
分期收款
•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
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
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
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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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续)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
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如果提前开具全额发票并交付对方 ,则取
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不再属于分期收款
方式销售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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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收款失败
•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
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
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
款或者解除合同。
•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
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西安张辉西安张辉 sw029@@
分期收款失败(续)
• 在收回原物的前提下:
• 第一,实际取得的使用费计算缴纳营
业税,同时冲减原确认的增值税收入
• (原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收回)
• 第二,按照营业税收入占原先确认的
增值税收入总额的比例计算增值税进
项税额转出,尚未到期的收款金额不
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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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视同销售
• 2008国税函828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内部处置——税法让步
• (没有转让所有权,不具有商业性质)
• 会计:成本转账、售价计税(增值税),
暂时不确认相关损益
• 所得税:历史成本延续,递延确认所得
• 结论: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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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视同销售(续)
• 外部处置——会计让步
• (转让所有权,具有商业性质)
• 会计:对于商品分别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
成本 ,对于资产直接确认营业外收入,即
需要在当期确认相关损益
• 税法:直接确认当期所得
• 2009国税函202号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
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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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视同销售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四)(五)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
• (六)(七)(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
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或者个体工商户、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414
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
• 2008国税函828号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
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
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
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
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1515
视同销售的计税依据(续)
• 2010国税函148号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
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处置外购资产按购
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是指企业处置
该项资产不是以销售为目的,而是具有替
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一
般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
1616
视同销售的矛盾
• 非商业单位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
人消费/业务招待时:
• 增值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 所得税要求确认收入(按外购实际成本确
认,对所得税的计算没有产生实质影响)
• 建议:当外购时具有明确用途时,按照含
税金额确认相关支出(没有入库手续);
当外购时不具有明确用途时,先抵扣以后
再计算销项税额(办理入库手续)
1717
业务招待
•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
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一)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一)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购进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 暂行条例第四条暂行条例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的货物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818
买一赠一问题
• 2008国税函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
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
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
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
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 修正: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如果赠品为外
购,应按照购买价先确认赠品收入,然后
倒算出正品的收入
1919
折扣与折让
• 20082008国税函国税函875875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号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
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
• (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
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
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
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 注:事先的折扣,直接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事后的折扣(返利),在实际发生时才能
冲减,注意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时期
2020
折扣与折让
•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
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
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
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 2010国税函56号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
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
•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
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
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121
销售返利
•• 20062006国税函国税函12791279号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号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
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
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
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
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
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
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 注意: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
2222
销售返利(续)
• 借:银行存款
• 贷:营业外收入
• 进项税额转出
• 注:改变了返利的所属年度
• 借:银行存款
•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已销部分)
• 库存商品 (未销部分)
• 进项税额转出
2323
现金折扣
•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
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
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
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
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 注意,折扣率必须事先约定,并且符合合
理性原则,否则按照债务重组处理应当履
行审批手续
2424
价外费用
• 增值税暂行条例
•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
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
销项税额。
• 注:1、不考虑交易是否成功
• 2、现金流量方向必须是卖出方向买入方
收取,否则不征收流转税,只征收所得税
2525
价外费用(续1)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
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
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
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
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
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
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626
价外费用(续2)
•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二)同时
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 1995国税发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
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保管费(货物交付前/后)
2727
销售佣金
• 2009财税29号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
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
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
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
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828
销售佣金(续)
•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
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
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 法律公平交易\2004经纪人管理办法
• 注意:是否开票公司
•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
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2929
销售回扣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
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在账外暗中给予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
以受贿论处。
• 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可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可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
可以给中间人佣金。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
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
3030
广告宣传
• 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
准则有关解答(一)
• 一、问:企业支付的广告费能否预提或待摊?一、问:企业支付的广告费能否预提或待摊?
•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期间费用应
当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为扩
大其产品或劳务的影响而在各种媒体上作
广告宣传所发生的广告费,应于相关广告
见诸于媒体时,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
当期营业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
•
3131
广告宣传(续)
• 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等)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等)
企业实际支付的广告费,其相对应的有关广告服企业实际支付的广告费,其相对应的有关广告服
务将在未来几个会计年度内获得,则本期实际支务将在未来几个会计年度内获得,则本期实际支
付的广告费应作为预付账款,在接受广告服务的付的广告费应作为预付账款,在接受广告服务的
各会计年度内,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期各会计年度内,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期
接受广告服务的比例分期计入损益。接受广告服务的比例分期计入损益。
•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当期发生的广告费是为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当期发生的广告费是为
了在以后会计年度取得有关广告服务,则应将广了在以后会计年度取得有关广告服务,则应将广
告费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计入当期损益。告费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计入当期损益。
• 课程原理\广告的宣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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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的分摊
• 具有一定广告宣传服务期限的媒体广
告、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应当按照
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期进入会计损益,
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分期扣除
• 印刷品广告、临时性广告,一次性进
入会计损益,但应当在税法规定的限
额内分期扣除
• 注:不考虑广告产生效益的对应期限
3333
广告宣传扣除比例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
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
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
年度结转扣除。
• 20092009财税财税7272号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号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