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陕西安中汽车尾板股份有限公司
SHAANXI ANZHONG VEHICLE TAIL LIFT
PLC.
年度报告摘要
安中股份
NEEQ:836245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人/董事会秘书 李喆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916-2168099
传真 0916-2168084
电子邮箱 aztaillift@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 7230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末) 上期(末)
本期(末)比上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55,372, 53,67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208, 16,235, %
营业收入 28,082, 27,56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2, 1,217,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50, 9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1, -1,00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7,382,332 % 60,000 7,442,33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945,332 % 0 5,945,332 %
董事、监事、高管 465,000 % 60,000 525,000 %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4,617,668 % 60,000 4,557,66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982,668 % 0 2,982,668 %
董事、监事、高管 1,635,000 % 60,000 1,575,000 %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12,000,000 - 120,000 12,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陕西安中
机械有限
责任公司
8,948,000 20,000 8,928,000 % 2,982,668 5,945,332
2 雷文军 1,500,000 0 1,500,000 % 1,125,000 375,000
3 肖炳 832,000 0 832,000 % 0 832,000
4 张立军 120,000 0 120,000 1% 90,000 30,000
5 徐波 90,000 0 90,000 % 67,500 22,500
6 赵宏 90,000 0 90,000 % 67,500 22,500
合计 11,580,000 20,000 11,560,000 % 4,332,668 7,227,332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张立军持有安中机械 %的股权,任安中机械董事长、总裁。
徐波持有安中机械 %的股权,任安中机械的董事。
赵宏任安中机械财务总监。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自 2017年 1月 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本公司自 2017年 1月 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经
营》(财会[2017]13 号),根据该准则的规定,对 2017 年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及终止
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合并持续经营净利润 972, 元、增加合并终止经
营净利润 元;增加母公司持续经营净利润 924,元、增加合并终止经营净利润 元
3.本公司自 2017年 1月 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陕西安中汽车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