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猎人早上起来上山打猎,发现了一只兔子,猎
人开枪,兔子中枪以后狂奔。猎人猛追,翻过了99
座山,跨过了99条河,最后兔子终于倒下了,猎人
很开心,正要去拣兔子,突然一个小朋友出现了,
一把抓住兔子,猎人很生气,说“小孩快把兔子还
我!小朋友说“不给,我先抓到的。”两人争执不
下,决定去找法官评理。
法官了解了案件以后说“无主
物,依据物权法,应当先占为
主,猎人虽然有开枪的行为,
但是先占者是小朋友,依法判
决兔子归小朋友所有”猎人当
时晕倒!
第二天猎人又去打猎,又看见一兔子,猎人迅
速开枪,兔子还是翻过了99座山,跨过了99条
河,最后倒地,猎人左右看看没有他人大喜,
立即拣了兔子,刚下山,发现警察在下面,法
官也在下面。猎人得意的问到“法官大人,现
在兔子是我的了吧??”
法官说,朋友这只兔子刚才逃跑的时候,逃到
了A国的境内,该国是社会主义的国家,依据
该国的法律,无主物是属于国有的,现在你必
须归还这只兔子”猎人于是又晕倒!
第三天猎人又去处打猎,又发现一只兔子,猎
人迅速开枪,兔子中枪以后狂奔。翻过了99座
山,跨过了99条河,最后兔子终于倒下了,猎
人看看在本国境内,又没有小朋友,猎人大喜
欢,拿了就跑。刚出来又遇到法官,猎人哆嗦
着问“大人这回没有问题了吧?”
法官笑着说,“你看看兔子脖子上的布上写着什么?
”
猎人一看“王小毛赠送给李小毛,爱情留念”“什么
意思???”
“哦!就是前天那个小朋友的初恋女朋友在幼儿院赠
送给他的礼物呀!一只小兔子呀!”
“哦??兔子有主人?那我不是要赔偿他一只兔子?
?”
恐怕没有那么简单!法官说,具有特殊意义的
物体,如果遭受侵害,引起的将除了物权上的
赔偿以外还有精神损失费用?大概5万左右吧!
猎人听了当时晕倒!
第四天,猎人出发到集市上卖了枪,买了本法
律书籍开始学习!
同志们一定要懂得法律呀!
倒霉的猎人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的
要
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公民
法人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物
不动/动产
其他
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六类
积极义务:作为义务
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
行为
智力成果
公民、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
合伙、联营组织、社会团体、国家
4、法人
(1)本质
�法人是一个组织,是法律赋予其“人”的资格,是一种拟
人的形式存在。
(2)成立的条件
a、依法成立
b、独立的财产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主体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为了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
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实现。
6、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
亡
死亡
自然死亡
宣告死亡
1、薛某于2004年9月因交通事故死亡,留有遗
产10万余元,现薛某的父母提出要分割这5万
余元。薛某的妻子王某现怀孕3个多月,这遗
产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
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把10万元的遗产分成4分:薛某的父亲、母亲、
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每人分得万元。胎儿
的份额由其法定代理人薛某之妻代为保管。
(1)6个月后孩子平安出生,遗产就是按原来
划分的一样,每人万元。
(2)在5个月的时候,由于意外事故流产了,
孩子没了,那么胎儿的万元的份额再次进行
3等分:薛某的父亲、母亲、和妻子。
每人大概能分得万元。
2、黄平是某事业单位职员。1996年6月因公出国,从
此以后失去音讯,到2001年6月,下落不明已达到5年,
黄平的妻子小李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黄平死亡。
人民法院受理了黄平妻子的申请,于2001年8月30日
宣告黄平死亡,其财产分配给小李和黄平的父母,小
李不久嫁给本单位负责人张某。
2002年12月,黄某突然回家。回来后得知一切,大吃
一惊,要与小李复婚,小李不同意,后又要小李和他
父母归还他的财产。
(1)黄平是否有权要求小李和他父母返回财产?
可以要回来,不过要符合法定程序。
首先,被宣告死亡的人黄平向法院申请撤销对其的死
亡宣告。
黄平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的他的财产,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
物不存在,就要给与适当的补偿。
(2)黄平是否有权要求与小李恢复夫妻关系?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
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
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如果其配偶再婚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法律保护后一种婚姻。
�黄平无权与小李恢复婚姻关系。
7、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i)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ii)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i)不满10周岁的为成年人
ii)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6<年龄<18
自食其力
8、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登记,终于解
散
9、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经营范围:在法律规定或执照上注明的业
务范围内
为 不为
满足权利人的利益
作为
不作
4、民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民事权利和义务同时存在,相互适应,相互制约。
(2)没有不享受权利的义务主体,
没有不承担义务的权利主体。
(3)民事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
客观现象
法律效果
四、法律规范、法律事实、民事法律关系
(一)法律规范是确定法律事实的依据
(二)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终止的原因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事实引起的结果
甲、乙之间的
房屋买卖合同
甲(父)、乙(子)之
间的抚养关系
主 体 甲、乙 甲、乙
客 体 房子
赡养抚养
的行为
甲方权利义务
支付房款义务
获得房子的权利
得到赡养的权利
抚养的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房款权利
交付房子义务
得到抚养的权利
赡养的义务
【案情介绍】王家村有两户养鱼专业户,甲家
和乙家,其鱼池相邻。一年夏天,因天气变化,
甲家鱼池中的鱼跃入乙家鱼池,当场有村人所
见,一共跃入了23条鱼。甲家要求乙家返还该
对条鱼,乙家认为,该鱼是自己跃入其鱼池之
中,拒绝返还。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本案涉及民事法律事实问题。
事实:
甲家鱼池的鱼跃入乙方的鱼池之中
后果:
引起引起了甲家和乙家的财产关系
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
因此,乙家应返还甲家因此所受的损失。
自测案例:
假设有A、 B、 C三个当事人。
B向C供应一批半成品(有合同约束),C加工后投放市
场。在此过程中,B突然中止供应给C造成损失,C以此
为由诉至法院,要求B承担责任。
B辩称,这种半成品是A向其供应的(有合同约束),A
突然涨价导致B无法正常进货,因此责任应由A承担。
B和C由于存在供货关系,构成一个法律关系中的两个
主体。
后果:C造成损失
事实:B突然中止供应
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
B和C签订了合同,就要履行义务。
C的损失应由B赔偿。
B和C也存在供货关系,构成另一个法律关系中
的两个主体。
后果: B无法正常进货
事实: A突然涨价
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事件
A和B签订了合同,就要履行义务。
B的损失可以赔向A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