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改革王凤鸣在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按其对外开放程度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即、:1直接参与国际贸易(包括有形商品、资金、技术、劳务和各种服务在内的国际贸易)的经济、;2通过国际贸易的传导作用,客观上参与国际分工的经济、;3在国内自我循环的经济。其中第、12层次即构成涉外经济。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涉外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上升,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改革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也日益增强。涉外经济处于市场经济占支配地位的国际经济环境中,为了在这种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中,取得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比较利益,涉外经济的价格功能必须具有商品经济条件下价格的一般功能,即、:1价格通过实现价值,分配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优化微观经济组织。、2价格通过传递供求信息,调节社会资源配置,优化宏观经济结构。这种一般功能与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价格功能要求是一致的。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还要具有特殊功能。这是因为涉外经济受到国内、国际两方面价值规律的作用,国内、国际不同生产力水平的差距被转变为进出口商品的国内价值和国际价值的差异,从而要求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具有调节这种价值差异,衔接国内、国际价值规律的功能。这是价格的一般功能衍生和转化而成的价格的特殊功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值改革可从其价格功能的要求出发,进行研究和实施。一发展中国家涉外经济领域价格的特殊功能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发展中国家,其涉外经济部分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总要受到国内、国际价值规律的不同作用,从而要接受国内、国际两种不同的,往往差距较大的价值尺度。尽管这两方面价值规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都表述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这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大小,在国内、国际两个不同的社会范畴中却是两个不同的量。在国内,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的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形成商品的国内价值。在国际贸易中,商品价值取决于参与该商品国际贸易的各国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加权平均数,即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形成商品的国际价值。在这里,国内
关于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改革75价值成了国际社会的个别价值,而国际价值规律只承认国际价值。这样,每一种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都被两种价值尺度赋予两种意义上价值:国内价值和国际价值;而同一种商品的这两种价值之间的关系,又因商品而异,分别为低于、等于或高于。这种关系决定着出口商品国内价值在国际贸易中的实现程度,决定着进口商品的国际价值在国内贸易中的实现程度。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差距,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国内价值只在少数品种上低于或等于国际价值,而在多数品种上则高于国际价值,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其出口商品的国内价值只在少数品种上能增值实现或等值实现,而在多数品种上只能是减值实现,并且就总体而言,也是减值实现的。由此造成了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中的国内价值亏损,简称出口亏损。国内与国际的生产力水平差距越大,出口亏损也越大。进口贸易则相反,只要进口商品结构合理,外贸的比较利益功能是能使进口盈利的。参与国际贸易的商品的两种价值量都要反应到其价格上。以出口商品为例,其在出口经营的国内交换环节中的价格(收购价、调拨价等,)以国内价值为基础;其在出口经营的国际交换环节中的价格,(外销价)以国际价值为基础。出口贸易中的国内价值亏损在价格上就表现为出口商品的收购(调拨)价通过汇率折算后高于外销价。由于进口商品通常是盈利的,对于进出口基本平衡的经营主体来说,可以在进出口盈亏相抵后,取得总体上的盈利。但对于出大于进或只出不进的经营主体(如我国的外贸企业)来说,就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总体亏损了。发展中国家为了改善国际地位,扩展国民经济的回旋余地和运行规模,即使出口亏损,也要保持出口的适度增长。从而要用价格(包括货币价格和一般商品的价格)等机制分散出口亏损,使出口各经营主体能承受亏损压力而发展出口。这就是发展中国家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必须具有的一项特殊功能。发展中国家涉外经济的发展受到国际价值规律的两方面作用。从积极方面来说,发展中国家通过出口亏损、进口盈利,利用国外市场、资金、技术、资源,加快本国经济的现代化进程,可取得比闭关锁国、自我循环有效得多的比较利益。从消极方面来说,国际贸易冲击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使之跟随国际市场波动,以至大起大落;并且通过出口盈亏诱导机制,使发展中国家为追求近期出口盈利或少亏而接受国际分工,致力于发展自己的相对优势产业:自然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展中国家要维护本国的独立自主、经济稳定、产业优化,就要正确处理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的关系,既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又减缓国际贸易冲击。这就是发展中国家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必须具有的又一项特殊功能。二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在高席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传统的价格功能只局限于充当计帐单位、核算工具、利益分配手段,而价格应有的调节经济结构的功能则主要交由国家计划承担。相应地,价格形式是以计划价格为主、市场价格为辅,价格形成机制是以计划机制为主、市场机制为车甫。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近年来,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机制开始趋于减少国家定价,增
《江淮论坛》1992年第4期加市场定价,扩大企业定价权的方向。但是,由于价格功能的扩展、价格机制的改革;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深层结构,只能是一个配套渐进的过程,因而传统价格机制的惯性仍然在现行价格政策上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总政策长期是: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割开。这一总政策发挥了稳定国内价格、稳定国内经济、稳定国内社会的积极作用,但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却日益显示了不适应的方面。由此,近年来出现了使国内外价格从完全分割趋向适度联系的探索。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主要包括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的价格和参加国际贸易的一般商品的价格。这两类商品的价格政策具体地体现了价格总政策。货币价格即人民币汇率,过去长期脱离购买力比价,实行大幅度币值高估,近年来高估幅度降低,向实际购买力靠近,可称为近位汇率。在近位汇率与到位汇率之间的汇率差形成外汇额度价格,与银行汇率同时运行,实际上构成双重汇率。其中银行汇率以市场调节为主,通过货币适度贬值分散出口亏损。外汇额度以计划分配为主,辅以市场调剂。国家规定外汇额度分配比例,在不同产业之间、生产和经营企业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分配外汇额度,使之取得外汇额度的市场调剂收入,以进一步分散出口亏损,调动各方面的出口积极性,并贯彻产业政策,减缓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参加国际贸易的一般商品的价格主要包括出口商品价格和进口商品价格。出口商品价格主要有两种:外销价和国内收购价。外销价的作价原则是: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销售意图作价。国内收购价的作价原则是:以内销价为基础,同质同价,优质优价。价格形式有国家定价(指令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具体内容是: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资源性的、国际市场垄断的出口商品的收购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对于主要供应出口、国际市场容量有限、需求弹性较大、价格比较敏感、季节性强、国内货源有限、需要内外销统筹安排的出口商品,以及国家定价商品中实行双轨制价格的计划外货源,其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指导价。除以上两类商品外,其他出口商品的收购价格均由外贸企业与生产供货单位协商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实际运行中,出口商品的两种作价原则使其国内收购价与外销价大多脱节,从而减缓了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进口商品的国内外价格比较协调。其国外成交价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国内交货价以国外成交价为基础换算而成。其减缓国际贸易冲击的功能由调控进口商品结构来承担。涉外经济领域的上述价格政策是在既定经济环境中的务实选择,它发挥了涉外经济领域价格的某些功能,却与经济体制一起造成了以下问题。.1涉外经济系统脱离国际价值规律,涉外经济主体在商品的价值实现上,产生的国际竞争力导向上都存在相当的盲目性。商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较大程度地依赖于行政调控,与企业的利益机制难以协调,以致优化调控力度弱、效益低。.2外贸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反应不灵敏,原因之一是国内外价格脱节,国内计划价格不反映价值和供求,国内市场价格不时受地方和部门的行政干预,企业自主定价权不落实。.3产、贸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不是通过平等的市场竞争来实现,而是在相对垄断经营、部分价格扭曲、以及要求产、贸企业“公开成本、公开卖价”的行政协调中,通过不断扯皮来解决,以至企业关系紧张,对外竞争的合力难以形成。
关于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改革77三我国涉外经济领域价格改革的设想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趋势,结合涉外经济领域价格一般功能和特殊功能的要求,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改革可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建立国内统一市场,国内价格基本上实行市场价格机制。具体要求是.:1建立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财产刚性约束的企业组织。.2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统一国内市场。.3转变政府直接经济职能,实现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第二阶段,有调控地开放国内市场,国内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有保护地挂钩。具体要求是.:1国民经济主体产业的生产力水平与发达国家比较接近,具有大体平等的国际分工地位。.2经济政治体制能保证宏观经济均衡、微观经济灵活、能有效运用国际通用的关税和非关税保护措施。.3对外经济贸易稳定协调发展,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国际储备适度充足。这是一个长期的改革与发展的过程。当前,我国正加快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广泛参加国际双边和多边条约组织,日益接受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实行我国签署的国际法优于我国国内法的法律关系原则。由此更要重视国际价值规律的作用,推进尚处于第一阶段的国内价格改革,扩展价格功能。我国涉外经济领域价格改革的当前重点是.:1货币价格即人民币汇率。这是国内外经济联系的桥梁,与整个涉外经济密切关联。.2出口商品的国内价格。这是涉外经济领域各类价格中问题最突出的部分。汇率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妥改善双重汇率机制.逐渐趋向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单一浮动汇率制。着重解决汇率水平基础、汇率形成机制的问题。关于汇率水平基础。在国内经济体制尚待深化改革的现实条件下,汇率难以实行购买力平价原则。由于人民币汇率的现实功能主要是分散出口亏损,保证外贸发展,同时维护国内价格稳定,减缓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的冲击,所以汇率水平可以以全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总结开放十几年来汇率水平、出口成本、物价指数三项参数的依变关系的实际,宜把汇率水平定在低于全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10%以内的水平范围内,即实行近位汇率水平。从这个水平出发,根据国际金融行情实行浮动汇率。关于汇率形成机制。现行的近位汇率和外汇市场调剂价并行的双重汇率是过渡性体制中的权宜选择。汇率形成机制也是双重性的。其中,在近位汇率方面,汇率与全国平均出口换汇成本挂钩,汇率水平的主体部分由市场调节;但其挂钩而不到位,近位程度由计划调节。在外汇市场调剂价方面,外汇额度留成比例在各经济主体间的分配比例由计划调节;外汇的计划分配量与市场调剂量由计划与市场共同调节;调剂价格随市场外汇供求状况而浮动,以市场调节为主。这样把市场调节的利益驱动性、企业自主性与计划调节的直接性、强制性、简捷性结合起来,基本适应了我国当前经济、外贸、外汇体制的特点。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需要相应地、稳妥地扩大汇率形成机制中市场机制的比重,使汇率水平基本反映购买力比价,双重汇率缩小差距,渐趋统一,实行国家宏观调控下的浮动汇率制,以发挥货币价格的深层次功能。出口商品国内价格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放为主,放、调、管结合,形成国家宏观调控
《江淮论坛》1992年第4期下的市场价格机制。关于“放”.把逐步放开价格作为市场机制发育的必要条件来对待,以此促进其他市场条件的发育。对于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出口商品基本放开国内收购、调拨价格,把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指令和行政关卡堵截流通来调控价格的“指导性”机制转变为市场定价机制,强制撤销进行市场封锁的地方行政关卡。推行出口货源的卖断、联营、代理出口等方式,放开出口货源国内流通环节的固定费用率,交由企业之间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自主商定。关于“调”。对于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出口商品仍要实行国家定价。作为国家调价的理论原则,平均利润率规律和生产价格只表示一种发展趋势,可作调价实务的参考。正确有效的调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供求关系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要总结近年来在市场作用强化条件下调价的经验教训,把价格保护与价格竟争结合起来,统算国内效益与国际竞争力的大帐,防止一个环节调价幅度过大,其他环节承受不了,使全流程运转失灵,各环节都受损失。调价指令要与供产销计划和调控手段相配套,让企业平价进平价出,高价进高价出,从价值认同上自觉执行指令性价格,维护指令的严肃性,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关于“管”。为着直接行政管理而建立起来的计划、物价、生产、流通等政府管理机构要转变职能,改善管理,开拓服务。在管好国家定价的同时,着重要管住价格开放秩序,维护市场竟争定价规则,防止在开放度、透明度不高的环境中发生地方、部门、企业的价格垄断。要管住非竞争性价格,对于涉外经济运行中各种检验、开证、审批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统一标准,切实管好。要开发涉外价格服务,及时发布国内外价格信息,为多种经济主体提供涉外价格咨询和价格公证。我国涉外经济领域的价格改革是与企业组织改革、产业组织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市场体系与规则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紧密关联的庞大系统工程。它需要各有关方面协调行动,配套改革,才能逐步推进,沟通国内外价值规律,发挥价格应有的功能。(作者单位安徽省经贫委政研处)(责任编辑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