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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
议
Freight with the same city collection without commitment
settlement agreement
编订:foonshion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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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说明:本协议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的履行,阐明权利双方在期限内进
行的事项,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址:______
邮编: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订舱出运货物的运费结算问
题,按照付款签放提单办法的规定和甲方要求,并经征得
______银行同意,决定采用同城托收方式办理外汇运费结算。
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运费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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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在______银行或其所属支行开立外
币帐户或人民币帐户。
第二条 甲方同意______银行凭乙方提供的已盖章的外
汇委托银行收款(专用)凭证的运费帐单主动借记甲方帐户,
同时贷记乙方帐户。
第三条 甲方如发现乙方托收有误,可据证向乙方申请
退还所误收的运费,乙方必须在七天内办理退款手续。
第四条 甲方如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乙方
有权单方面终止接受本协议,并立即实行付款签放提单的办
法,直至终止接受订舱托运业务。
第五条 为保证货代单证安全到达托运人手中,防止遗
失,甲方需有专门印鉴用于领取场站收据提单等重要文件。
该印鉴在乙方存档备查,甲方在相关帐单上盖此印鉴后领取
文件。
第六条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协议生效日起,原甲、
乙双方签署的外汇运费结算协议即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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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
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
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
金______元;但无论如何,违约金金额不超过双方发生额的
______%;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
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则其他各方有权要
求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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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运费托收结算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
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
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11.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
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1.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
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
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
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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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
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
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
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
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
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
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
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
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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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
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通知
16.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
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6.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
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
的通讯地址范围。
16.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
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
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
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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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
各执______份,______银行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
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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