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讲 贸易保护理论
贸易保护理论演进的基本过程
在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这一西欧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
制度过渡的时期,重商主义。
十八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
西欧各国和美国倡导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德国等国家
主张贸易保护政策。
二十世纪初期,维护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政府根据自
己的偏好而对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进行相机抉择。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贸易保护也在理论和政策上出现
了新的变化。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理论内容
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是其贸易保护理论的基础。
他认为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只重视交换价值和
财富而忽视了生产力。
他主张经济落后国家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以
抵御外国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的成长。
他具体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并认为实行关
税制度是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手段。
他的贸易保护理论具体表现在保护对象、保护
手段和保护期限三个方面。
理论拓展
围绕着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以后的经
济学家从如何确定幼稚产业、为本国失去优势
地位的产业寻求保护依据及论证保护贸易的合
理性等角度出发,对其作出补充和发展。
(1)关于幼稚工业的选择标准。 见123
(2)关于国家利益和生产力。
理论简评
发展了重商主义和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理论;
充分论证了落后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必要性、阶段
性、动态性;
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建立了贸易保护完整的理
论体系,确立了贸易保护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
牢固地位;
主张结合一国的实际情况,立足于保护和促进本国
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生产力,以增强本国经济的国际
竞争力;
着眼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考虑经济成长的长远
利益,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
目的为保证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平稳性,维护本国
经济运行的稳定性,考虑部门差异;
动静结合,考虑到贸易利益的分配的影响。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的不科学性:
1. 他把政治经济学归结为国家经济学,在某种
程度上忽视了经济生产客观规律的普遍意义,
过分强调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
2. 他的生产力论可谓是泛生产力论,将包括政
体、公共管理、自由程度、政治保障和法律的
稳定性等社会各种制度,可供利用的物质资源
以及劳动力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都放进生产
力的定义中去。
3. 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是按一定部门在经济发
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的,把社会历史的发
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而撇开了生产
关系这个根本因素,因此不能反映社会经济形
态变化的真实情况。
新重商主义
理论内容
凯恩斯将重商主义与传统贸易理论的分歧归
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重商主义的思想从未假定过有什么自
行调节趋势,重商主义者关注于整个经济体
制的设计和管理以及这一体制如何保障经济
体系全部资源的最佳利用;
其次,重商主义的贸易差额学说具有科学成
分。
理论拓展
(1)就业理论
一国的就业水平是由有效需求(社会商品的总
需求价格和总供给价格相等的社会总需求)决
定的。
摩擦失业、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
为保护国内就业,国家应对对外贸易进行干预,
采用财政政策,增加公共投资和政府开支,保
持贸易顺差,以促进就业和产出的增加。
(2)乘数理论
增加一笔投资所引起的收入增加量,并不限于
增加的投资量。只要社会存在闲置的生产资料
和失业的劳动者,投资变动就会使收入和产出
的变动产生一种乘以倍数的扩大效果,这扩大
的倍数就是乘数。
在既定的国内投资水平下,贸易顺差的作用相
当于在就业不足的情况下使就业水平恢复到正
常水平所需要增加的投资。
贸易顺差以及相应产生的国内就业的变化,可
以由政府通过能够导致出口或进口竞争产品的
生产扩张的政策来实现。
理论简评
凯恩斯实际上主张的是超保护贸易理论
与政策,是为发达国家保持其在国际贸
易中的优势地位而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寻
找理论依据的;
他的理论主要是从政策入手,认为实行
超保护贸易政策的根本宗旨是保护国内
先进的和发达的工业以增强其在国际市
场上的垄断地位;
局限性和消极作用:
只注重有效需求而忽视解决供给方面的重要性,
只强调刺激需求以缓和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的经
济危机;
各个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而一国的限制进口必然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
各国之间的相互限制进口及互相报复的贸易战,
会使各个国家都无法扩大出口,使世界贸易量
减少或停滞不前,对各个国家都有害无益;
此外,它是为发达国家转嫁经济危机服务的,
因而会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致使南
北矛盾更加尖锐。
“中心――外围”理论
普雷维什“中心—外围”论
普雷维什将世界经济体系划分为中心和外围两
大类。
他认为,在经济发展的自主性、经济发展的结
构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分配等方面,这两
类国家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从经济上来讲,中心国家是由以西方七国集团
为代表的高度工业化的少数发达国家组成的,
外围国家则是由发达国家之外的绝大多数发展
中国家组成的,它们与中心国家之间进行着不
平等的经济贸易往来。
从政治上来讲,中心国家实行帝国主义的霸权
政策,搞乱、搞跨外围国家新生的政权。
中心国家的贸易条件日益改善,外围国家的贸
易条件恶化的原因:
1、技术进步引致利益分配不均;
2、进口的制成品市场结构具有垄断性、需求
收入弹性较大;
3、中心国家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对它们出口初
级产品的需求极不稳定。
普雷维什赞成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
在其1950年发表的《拉美经济发展及其主要问
题》中指出:
“由有节制、有选择的保护政策刺激起来的进
口替代,是取得某些合意效果,经济上明智稳
妥的好办法。这种政策有助于纠正发展受外国
约束的趋势,产生这种趋势的原因是中心国家
对初级产品进口需求的收入弹性低,而外围国
家对来自中心的制成品的收入弹性高,通过保
护而实行的进口替代,可以避免把多余的生产
资源配置到初级产品生产,并将其转向工业生
产,从而抵消贸易条件恶化的趋势。”
阿明“中心—外围”论
阿明认为,中心资本主义的形成是社会形态发
展的必然结果。
他把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部门分为出口部门、
群众消费部门、奢侈消费部门和设备部门。
发达国家经济结构主要由群众消费和设备部门
构成,这两个部门是再生产的基本动力,因而
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
发展中国家经济则主要由出口部门和奢侈消费
部门构成,处于体系的外围,外围对中心有强
烈的依附倾向,这样就构成了世界资本主义体
系的中心—外围结构。
阿明把发展中国家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可以
分为两类进行分析;
结论:
财富向中心国家积累,贫困向外围国家蔓延。
外围的发展中国家要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以摆
脱对中心国家商业依附、金融依附和技术依附,
就必须加强经济合作,努力实现工业化。
理论简评
“中心——外围”理论的提出是以发展中国家
的利益为基础的,对当代国际分工体系和国际
贸易体系中存在的发达国家控制和剥削发展中
国家的实质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理论和实践
上揭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
交换关系,指责了发达国家自由贸易政策的虚
伪性。
他们关于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论点
得到了普遍的证实。
然而,“中心—外围”理论从发达国家工会组
织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技术进步利益分配不均
及需求收入弹性对收入转移的分析等方面出发
来解释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日趋恶化,这就使
它具有理论上的局限性。
实际上,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本国初级产品实
行贸易保护政策也是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贸易
条件逐渐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虽然他们不赞成传统的贸易利益分配观
点,在理论分析上就存在不全面性。
战略性贸易理论
经济学家建立了在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
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它改变了国际经济学家
的思维方式(克鲁格曼,1993年),提出了三
个重要创新:
其一,引入了产业组织,摆脱了完全竞争模式
的束缚;
其二,摆脱了沉溺于迎合要素比例理论但却疏
于考虑其他可选情形的理论与建模形式的“二
维假定”;
其三,突破了人为地区分纯技术的与货币的在
经验上看起来是不可把握甚至于值得怀疑的外
部经济做法。
理论内容
战略贸易政策的构想基本模式为: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有两个国家各有一个厂商
(寡头),他们均向外界出口某产品,但它们并不
消费该产品,他们都遵循古诺竞争行为模式——每
一个厂商都假设当自己改变产量时,另一个厂商的
产量保持不变。
由于垄断和控制该产业,他们面临给定的需求曲线,
将会把出口限制在利润最大化水平上,因此获取的
利润远高于存在充分竞争情况下的利润(即存在垄
断租金)。
这时,一国政府采取征收关税或对本国厂商进行补
贴等战略性贸易政策,就可以把垄断租金从国外厂
商转移到国内厂商,从而使本国总福利水平改善。
结论:
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双头垄断竞争的条
件下,政府采用积极的干预政策可以改变厂商
的竞争行为和结果,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
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获
益。
而且从长远看,如果假定存在规模经济和全部
产业都存在动态的外部经济,那么政府可以对
其未达到规模经济的行业进行保护,在该行业
达到最佳规模并拥有与国外竞争对手竞争时的
优势后再转向下一个行业,从而使得本国厂商
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以转移垄断租金。
这实际上为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提供了现实基础。
战略性贸易政策:
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
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
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
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
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劫掠他人的市场
份额和工业利润。
即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实施这一贸易政策的
国家不但无损于其经济福利,反而有可能提高
自身的福利水平。
结论:
1. 战略性贸易政策下所保护的行业应是正面临
巨大或潜在的国外竞争的行业,它有着与国外
竞争行业同样高的集中度,而且其生产过程必
须具有规模经济或学习效应的特征;
2. 政府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起着关键性的
作用,它必须是一个尽可能信息完备、决策独
立和干预有力的政府,这样就能提供一种分散
社会风险的机制,纠正市场机制的失衡,增强
企业家的创新能力。
理论运用
日本
美国
理论简评
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实施是在那些具有成熟
市场经济体制、干预有效的政府、国内产品市
场需求旺盛的发达国家。
对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全、公共财政制度不健全、
行业集中度不高、缺乏企业家才能的发展中国
家来讲,尚不具备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现实
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
国家之间的贸易以及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
贸易就没有借鉴意义。
管理贸易论
管理贸易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本国经
济和国家间的经济,而在贸易和投资领域里的
直接介入,从而使政府对贸易、投资以及企业
决策日益加强控制。——美国经济学家瓦尔德
曼
我国经济学界对管理贸易的认识也有两类
一类认为是“有组织的自由贸易”(薛荣久,
1996年)
另一类认为是“协调性的保护贸易”(杨家林,
1991年)
发达国家是管理贸易的最大受益者;
发展中国家实施管理贸易后,国际竞争力大为
提高。
然而,发达国家实施管理贸易政策也加剧了发
展中国家的经济困难,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
结构的调整,而且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程度越高,
出口商品的加工程度越高,受到发达国家非关
税壁垒的限制就越多,其中劳动密集型的低层
次产品受害最大。
发展中国家应该认清国际管理贸易的大趋势,
主动积极的溶入而不是被动消极地接受,研究
和利用管理贸易政策将会增加贸易机会,增强
应付风险的能力。
公平贸易论
美国等发达国家强调:
呼吁对等开放市场、平等竞争、双边互惠的公
平贸易立场
当今国际贸易环境中,无障碍自由贸易不再是
一种公平贸易。
其不公平性主要表现在发展中国家的低工资/劳
动生产率比率与发达国家的高工资/劳动生产率
比率的竞争,造成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
量的贸易逆差。
要求政府应加强干预,加强对本国企业的支持
和保护,特别是保护其在传统贸易产品上日益
衰退的国际竞争力。
美国的反倾销法
实际上,对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国家来说,在
国际经济交往中无所谓真正的公平可言,发达
国家的以公平或者互惠的理由对发展中国家的
要求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因此国际多边协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目
标应是力争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使各种类型的国家都能够从国际经济贸易交往
中获得应有的利益,以推动世界经济稳定、有
序地发展。
关于贸易保护的其它依据
促进产业多元化及产业结构转换
单一的产业结构不利于国家的综合竞争优
势的确立以及独立发展经济的目标的实现,不
利于经济稳定,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多样化和高
极化,从而限制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平衡发展
和经济增长,而且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
进行及时调整,严重的甚至会对国家的经济安
全保障体系的健全构成威胁。
改善贸易条件论
该论点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的。
如果是一个大国,它在某种商品的世界进口总
量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那它就成为一个具有
垄断优势的购买者。
但在实践中,由于发展中国家对世界市场价格
水平的影响力小,往往是世界市场价格的接受
者,而且提高关税又会遭致贸易对象的报复,
所以为改善贸易条件而采取关税保护手段并不
具备有效性。
保护和增加就业论
该论点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为采取贸易保护政
策而寻求的依据。
贸易保护可以从两个方面影响就业:
宏观
微观
实际上,发展中国家更应该通过贸易保护来保
护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为它们市场机制
不成熟,产业转移艰难,国民经济也难以适应
由贸易开放引起的产业调整的需要从而导致失
业的增加。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论
该理论认为: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主要应通过扩大出口增加外
汇收入,运用外汇管制、关税、进口数量限制
等手段控制进口防止资金外流或减少外汇支出,
从而增加外汇储备,实际上就是利用贸易保护
来保持贸易顺差这种既直接又迅速见效的途径
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贸易保护的非经济依据
从非经济目标论的观点来看,作为独立利益体
的国家以贸易保护政策来促进国内生产的发展,
缩减对国外产品需求,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一是调整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以减少社会矛盾和
冲突。
二是维护国家安全。
三是提升民族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