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体会
——张钦宇 110206011118 道桥一班
刚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我愣住了。之所以这么说,在这之前虽说对一些法律法规有一些了解,但对个人所得税的理解只是停留在字面意思上,想想就是一个人赚的钱越多交的个人所得税越多,从侧面看出这个人越成功。而如今要谈谈对个人所得税的理解,翻阅各种资料和浏览各大论坛之后,对年长者之间一些关于对个人所得税谈话的疑惑也弄清楚了一些。
在网上找到对个人所得税的完整定义,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向国家上缴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一个关键点,有人希望他高,高过他的收入,这样他就不用交税了,也有一些人希望他低,某个人大代表就希望他低。个人所得税设立的初衷是既增加财政收入,又缩小贫富差距,所以个人所得税的调整要考虑赡养和地区差异问题。首先来看看赡养问题,一个家庭三个人都工作,每人工资都是两千元,这样三个人收入共六千元,却没有交一分钱的税;而另一个家庭三个人就一个人工作,工资四千却要交不少个人所得税。而另一个地区差异问题,总所周知我国东西部收入差异很大,消费水平也相差很大,如果全国建立统一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样对高收入高消费的地区很不公平,我想还是区域对待要好一些,这样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他最早由英国人创立,而后遍布全球,并且成为各个国家一项很重要的税种,甚至影响着一些国家的经济。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经济杠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明显,个人所得税有益于减轻这种现象,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有人说为了社会愈加和谐,那就尽量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在我看来这样并不能达到预想中的效果,甚至有可能进一步加大贫富差距。因为企业的一般员工都是得到的税后工资,如果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样会让很多企业少交很多的个人所得税,从而企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从而进一步加大贫富差距。网上有人说到可以采取退税的措施,这样就可以让那些税用在刀刃上,更能解决实际的问题。我上网查了一些发达国家的情况,发现有些发达国家就是采取退税的方法,我这样说并不是说这种方法一定好,毕竟不同的国家适合不同的举措。只有最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比如退税的问题,国家能保证那些税金达到预期的地方吗,如果不能那样还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国家提出任何一项举措都是慎之又慎,一着不慎会留下很多问题,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
在网上我看到一个触动我的贴子,大致的内容就是对我国高危行业一线的职工取消征收个人所得税。人们常说的六大高危行业是指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行业。可能我对建筑行业了解的要多一些,从而对这个帖子感触较深。我想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于基础建设的重要阶段,国家的发展离不开这些人,他们为了国家的建设可能几年不回家,也可能随时为国家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我不是在说一些官方话,这样的情况就真实的存在我们的国家,而他们所挣的钱可能就是一个家庭收入的全部,假如他们走了,他们的父母,他们未成年的子女怎么办,这样又会引发怎样的社会问题。并且他们挣的血汗钱是拿命在拼,他们只想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一点,难道让他们少征个人所得税就不行吗,可能这样说话有点失去理性,但我还是要这样说,因为他们的钱挣得太辛苦,对他们来说不征个人所得税就意味着涨工资,就意味着他们的努力得到更大的回报。有人说先征他们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在其他方面对他们进行一些举措,我想直接免征他们的个人所得税可能要好些,这样毕竟可以直接解决一些问题。同时在免征他们的个人所得税时要注意企业的一些措施,不能让企业从中阻断这样措施的实施,因为在我国还是有些奋斗在危险第一线的工人不太懂法,他可能觉得只要老板给我加工资就行。这样的工作危险度大,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差,容易得一些职业病,还容易伤残,我想这个应该是最应该被照顾的行业。当然我相信国家会看到并重视这样的问题,也会以最妥善的方式去完善他,解决他。
有个言论很犀利,但不得不引人思考。个人所得税是做什么用的,谁用的?有人用了不是一个很恰当的比喻说明了这个问题,个人所得税这部分钱就是一副牌斗地主,你的牌好了别人的肯定就差了,别人的牌好了你的就烂了,这就看博弈的效果了。有人肯定会说现在是一个双赢的社会,当然要想办法双赢甚至多赢。但是你看一副牌斗地主必然有人赢有人输,谁愿意做那个输家呢?这个比喻不太形象换个比喻来说,就是网上说的蛋糕理论模型,很多生产这个蛋糕的人却没有权利进行蛋糕的分配,而一些没生产蛋糕的人却可以有分配权,这时你是生产蛋糕的人而无法分配蛋糕还得看分糕人的脸色让他们多留一点给你,殊不知这就是你生产的蛋糕。个人所得税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的方法,但是却有人用他来让自己利益最大化,这样的人是国家的敌人,人民的敌人。而法律是最好的武器,只有更多的人知法懂法,我相信这种现象就能避免,甚至消除。
话题回到最先说的一些小时候听年长者讲的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谈话,那时候听得云里雾里,主要对个人所得税一知半解。原来听同学他爸谈起过个人所得税的话题,记得他当时是一个批发店的老板,算是一个小老板吧。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他既是老板也应该算是员工,那他既要交企业税,他给他自己发工资然后还要交个人所得税,那不是相当于重复交税吗?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是不太理解。还有就是记得小学做过一个这样的应用题,题目大致的意思就是八百元以下不交税,八百元以上就要交税,一个人工资从七百九十九涨到八百零一,问这个人实际工资涨了没。这道题他的税率是用总工资为基数,从而这个人工资是不增反减,现在了解到这个情况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个人所得税的不同税率是以超过的那部分为基数,这个事让我明白要了解一个东西,必须看他最根本的东西,千万不要一知半解,这样可能会记住一个错误的东西,最终可能造成其他不可预计的后果。
还有一点就是我想说说关于社会交个人所得税的看法,社会上有很多关于偷税漏税的现象,我想说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公民,交税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尽义务就想享受权利就像不做饭却想吃饭一样。中国在最先开始的时候只是社会精英才有资格交个人所得税,到现在工薪阶层也要交个人所得税,而且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一些富人有些灰色收入直接不报,更有甚者直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他们可能认为国家个人所得税少他们一个交不会影响大局,但大多数人这样想的话可能就让这个税法成为一纸空文了。而且这已经严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偏离了原先建立个人所得税的本意。我们作为一名即将步入社会的公民,个人所得税的一些举措与我们生活可以说是息息相关的,时刻了解个人所得税税法对我们自身是有着不可缺少的意义。但不要忘记身为一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国家才是我们坚实的后盾,只有国家发展的好,并且和谐地发展,这样才能让我们挺起自己的脊梁面对其他人。
通过这次写这篇小论文,我看了很多资料,想了很多,也吸收了很多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见解,联想一些实际生活中的事情,让我感到学到了一点真东西,一点能在以后生活用到的实际财富。同时也让我明白还有好多东西等待和我们去学习,让我了解到学好法律才能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
后记:文章中如果有一些片面或者偏激的观点,希望老师帮忙指出,不胜感激!
PAGE
PAG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