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资产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
余额
年初
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利润表
会企02 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企04 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库
存
股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006 年 2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 39 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 48
项审计准则。会计准则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原准则 新准则
①规范的范
围
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
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
入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2 长
期股
权投
资
①权益法的
应用范围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1)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采用权益法(2)能 A.实施控制 B.不具有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3)短期投资和不具有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
资按 22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①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借差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贷差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
①规范的范
围
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 3 投资性房地产规范
①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①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
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①利息 不考虑购买固定
资产延期付款的
折现和利息问题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
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 17 借款费用
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①减值 允许转回 不允许转回
4 固
定资
产
①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的规定
①规范的范
围
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
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
产即商誉
仅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商誉由 20 企
业合并规范
①企业内部
研发费用
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
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
认为当期费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
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利息 不考虑购买无形资产延期付
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
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
之间的差额,除按照 17 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
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①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
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
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
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
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①摊销年限 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
年限或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较短者,如
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
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 10 年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
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
销
①残值 无形资产摊销时不考虑残值 考虑残值
①减值 允许转回 不允许转回
无
形资
产
①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
非
货币
①规范的范
围
不涉及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
性交易
未明确排除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性资
产交
换
①计价 A、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 B、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加补价和应支付的相
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收到补价的应按公式确定换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 C、除
收到补价方按比例确认一部分收益
外不确认其他利润或损失
A、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
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交换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
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
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C、以上两种情况涉及
补价的,直接用补价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
用象原准则那样分配补价
债务
重组
债务重组利
润
计入资本公积 计入当期损益
①规范的范
围
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
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
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
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
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
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或有
事项
①新准则明确了:A、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待执行亏损合同和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应当确认为
预计负债;B、未来经营亏损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
收入
①商品销售
收入计量
收入应按企业与
购货方签订的合
同或协议金额或
双方接受的金额
确定,即计量采用
名义金额
A、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
销售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
外 B、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
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
销售收入金额 C、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①提供劳务收入:新准则明确了混合销售(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法:能够区分的
单独计量;不能区分的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建造
合同
追加资产的
建造
无规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A、该追
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
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B、议定该追加资产的
造价时,不需考虑原合同价款
①规范的范
围
不涉及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
资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
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 21 租赁;房地产商
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适用本准则
①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资
产
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商
品开发企业作为存货管理的
房地产
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相当
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
借款
费用
①借款费用
资本化的借
款范围
专门借款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租赁
①租赁开始
日
企业应当将起租日作为租赁
开始日。但在售后租回交易
下,租赁开始日是指买主(即
出租人)向卖主(即承租人)
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
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
日中的较早者
①融资租赁
承租人租赁
资产入账价
值及未确认
融资费用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
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
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
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
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
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A、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
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
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
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
①承租人融
资租赁初始
直接费用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
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
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
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
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
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
费、差旅费等,应当计入租赁资产价值
①融资租赁
承租人应收
融资租赁款
及未确认融
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
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
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
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
收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
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
为当期费用。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
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
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
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
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
①未确认融
资收益/费
用 D 的分摊
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可以采用实际
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B、出
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
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
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B、
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
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
①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
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作表外核算。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
入。”的规定。
①追溯调整
法
新准则增加了“不切实可行”的规定: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
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
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政策.
估计
变更
和差
错更
正
①差错更正 A、包括本期差错和前期差
错 B、前期差错划分重大和
非重大差错采用不同的处理
方法
A、仅规范前期差错,且不区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
B、采用追溯重述法改正前期差错 C、“追溯重述不切
实可行”时的处理方法类似于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
的规定
日后
事项
股利或利润
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
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
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
润),应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
示。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
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
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
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中期
财务
报告
新准则增加了以下规定①基本的和稀释的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列报①企业在确认、计量和
报告各中期财务报表项目时,对项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年
度财务数据为基础。中期会计计量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但是,企
业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相关的重要信息
关联
方披
露
新准则变化①关联方关系扩大到包括 A、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B、母公
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C、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①母子公司关系披露的层次:母公
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①关联方发生交易披露,取消金额
或比例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①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
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