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
总 说 明
一、为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方便快速报价
和简化计价过程,根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编制了
“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
价)。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
(常用册)。其中安装工程(常用册)主要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
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
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界定成本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
企业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
四、本综合单价编制的原则。
遵循“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报价、政府宏观调控”的工程造价管理原则。综合单价表现形
式实行“量”“价”合一,方便使用;项目设置对传统定额项目进行适当综合、调整、合并,力
求简明;计量规则和费用计算程序力求简化;价格水平适中,能够充分反映市场。
五、本综合单价主要编制依据。
1.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DBJ/T-206-20
05)。
2.2005 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安徽
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
班费用定额》。
4.有关标准图集及典型工程案例。
六、本综合单价消耗量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消耗量: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其内容包
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二)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
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入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
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
放损耗。
对于安装工程材料消耗量带有“()”表示为主要材料,其他为辅助材料。
难以计量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或“其他材料费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以“其
他机械费”或“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七、本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
本综合单价的费用构成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文确定。组成综合单价的内
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简称机械费)、综合费。
(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 号
文。
1.人工单价:不分工种、专业均按每综合工日 39 元进入综合单价。
2.材料单价:以编制基期安徽省市场平均价计算进入综合单价,实际执行中材料单价依据
各市材料信息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机械台班单价:依据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调整
机上人工费和燃料动力费后,重新计算确定单价。
(二)综合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具体构成见表 1~表 3。不包括安
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
表 1 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2.二次搬运费
0.859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利 润
综 合 费
表 2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2.二次搬运费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6.生产工具用具 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利 润
综 合 费
表 3 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率
(%)
施工组织措施费
1.夜间施工费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2.二次搬运费
3.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6.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企业管理费
利 润
综 合 费
八、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
本综合单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具体构成见表
4。
表 4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专业工程
计算基数
费率(%)
建筑工程
定额人工费
+
定额机械费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常用册)工程
(二)规费
规费构成及费率见表 5 。
表 5 规费构成及费率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数
费 率(%)
社会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
定额人工费
22
2、失业保险费
3
3、医疗保险费
10
住房公积金
12
危险作业
意外保险费
注: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三)税金
税金构成及税率见表 6。
表 6 税金构成及税率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税率(%)
市区
城(镇)
其他
税 费
税 前
工程造价
水利建设基金
税金( 合计 )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九、本综合单价的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其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顶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本综合单价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
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一、本综合单价与 2005 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原 2006 年
《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停
止使用。对于安装工程遇其他定额与本综合单价相同子目时,执行本综合单价。
十二、本综合单价由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十三、根据安徽省版权局(皖权函字〔2008〕005 号)《关于对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
站请示的复函》,本综合单价著作权归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所有,未经其书面许可,
严禁使用本书内容制作各类出版物和各类软件。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中各种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
械用量不变。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各种面层的楼梯不包括踢脚线、
侧面及板底抹灰。各种踢脚线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子目。楼梯的侧面、板底抹灰分别执行墙柱
面、天棚工程章节中相应定额子目。
三、现浇水磨石面层,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不
做酸洗打蜡,应扣除定额中的酸洗打蜡材料费及人工 工日/m2。
四、石材面层、地砖面层,设计有两条或两条以上镶边者,其镶边部分按相应定额人工乘
以 系数。
五、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
六、镶拼面积小于 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七、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
以内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
八、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要求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螺旋形楼梯装饰
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 ,块料用量乘以系数 。
九、水磨石面层嵌弧形条,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
十、水磨石面层厚度设计与定额规定不符时,水泥石子浆数量换算,其他不变。
十一、水磨石楼地面层采用铜嵌条时,取消玻璃数量,另增加铜嵌条子目。
十二、零星抹灰可按第二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块料面层粘结层的砂浆厚度与定额不符时按设计厚度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及块料面层、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
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 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
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橡塑面层、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窗、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
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三、楼梯面层(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 200mm 宽以内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
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楼梯梁的外侧。无楼梯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 300mm。
四、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 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成
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
六、栏杆、扶手、栏板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七、弯头按“个”计算。
八、零星装饰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九、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十、石材底面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 4 个侧面面积,以“m2”计算。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含型材)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
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一、抹灰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项目有注明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
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
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2+8)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如设计有规定,在不增减
粉刷遍数的情况下,按每增减 1mm 定额调整。
二、圆弧形、锯齿形、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龙骨及饰面,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
数 。
三、外墙贴块料面砖项目按缝宽 10mm 以内列项,其人工、灰缝材料已综合考虑。
四、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
以内的抹灰。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
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 300mm 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 300 mm 的线
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块料镶贴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天沟、
窗台线、扶手、雨篷、遮阳板、阳台侧边等。
五、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采用三、四类木种,其人工及木工机
械乘以系数 。
六、面层、隔墙(间隔)、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定额计算。
七、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柱面层、基层
已综合柱帽、柱脚项目。
八、木龙骨采用膨胀螺栓固定。
九、木龙骨断面、间距、轻钢、型钢、铝合金龙骨的材料规格、间距,与设计要求不同时,
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十、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编制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用量乘以系数 。
十一、幕墙、隔墙(间隔)、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龙骨,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
许按设计调整,但人工和机械数量不变。
十二、玻璃幕墙、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扣除平开、推拉窗面积,另按门窗工程相
应定额执行。
十三、定额内未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铝塑板幕墙的三性(抗风、抗折、抗裂度)试验
费。实际施工中要求做三性试验的,以签证按实计算。
十四、全玻璃隔断,玻璃肋@1050mm,宽度为 300mm;不锈钢接驳件@800mm,悬挂固定胶
凝施工。如设计要求玻璃肋、不锈钢接驳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
工和机械用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 以内
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附墙柱、垛和附墙烟囱侧
壁面积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2)有墙裙的,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
(3)有吊筋的装饰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装饰天棚底面另加 100m
m 计算。
3.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和空
圈的侧壁不另增加,墙垛和附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二、外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 0
.3 m2 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柱、垛、梁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
灰工程量内计算。栏板、窗台线、门窗套、扶手、压顶、柱、挑檐、遮阳板、突出墙外的腰
线等,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 孔洞所占的面积,门
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不另增加。
3.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 300mm 以内者,按装饰线条以“延长
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 300mm 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果展开面积小于
或等于 的套“零星抹灰”定额;展开面积在 以上时,执行墙面定额,且人工乘以
系数 。
4.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以“m2”
计算。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带压
顶者乘以系数 按墙面定额执行。
5.阳台底面、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
内。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6.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
腰线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
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三、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2.墙裙以高度在 1500mm 以内为准,超过 1500mm 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 300mm 以内时,
按踢脚线计算。
3.镶贴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按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
四、各种龙骨、基层板、面层按饰面外围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墙、柱、梁面造型均
以图示造型面积以“m2”计算。在基层板上造型、软包时,其工程量应与基层板分别计算。
五、木隔断、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六、 玻璃隔墙、隔断按上横挡顶面至下横挡底面之间的高度乘以宽度(两边立框外边线之
间)以“m2”计算。全玻璃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七、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挡底面至上横挡顶面高度乘以图示长度以“m2”计算,门扇面积并
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八、铝合金、轻钢隔墙、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加肋全玻幕墙工程量按展开面积计算。
九、有天棚吊顶的墙、柱面块料面层、装饰基层,计算面积时内墙面可按图示尺寸高度增
加 100mm 计算。
十、独立柱:
1.抹灰,按结构断面周长乘以柱的高度以“m2”计算。
2.镶贴块料面层、龙骨及饰面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的高度以“m2”计算。
3 柱帽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
定调整。但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数量不变。定额中抹灰厚度不得换算。
二、本章定额除少量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
别列项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定额中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三、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普通型天棚,天棚面层高度差在 200mm 以上者(含 200mm)且
不在同一标高的少数面积占该间天棚面积的 15%以上为复杂型;天棚中有折线、迭落、圆弧
形、拱形、高低灯槽等也为复杂型。圆弧形、拱型等复杂型天棚面层人工、机械按其相应定
额乘以系数 计算。
四、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顶),如为单
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人工乘以系数 。
五、龙骨用料设计与定额不符时,应按设计用量加下列损耗率调整定额中的含量:木龙骨
6%、轻钢龙骨 6%、铝合金龙骨 7%。
六、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七、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
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
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脚的道数以一个
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天棚中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各类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
和管道所占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跌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不展开计算。
三、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
烟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单个 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
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五、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本规则第二条。
六、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 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
面积计算。
七、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八、保温吸音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十、灯孔按“个”计算。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木门窗框、扇料与设计不同时,木材用量应按设计用量加 6%的损耗按实调整。
二、设计门窗有艺术造型及特殊要求时,其制作、安装应按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三、购入成品安装的门窗单价中,已包括玻璃和一般五金配件的价格以及安装人工,特殊五
金和安装人工应按“门、窗五金配件安装”相应项目执行。
四、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分别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品铝合金门窗安装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按洞口面积以“m2”计算。
二、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m2”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
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活动小门安装以“扇”计算,小门面
积不扣除。
三、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m2”计算。
四、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顶点,乘以设计宽度。
五、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
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六、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门窗贴脸、窗帘
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七、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八、电子感应门及转门按定额尺寸以“樘”计算。
九、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涂采用机械操作。实际操作方法不同时,均执行
本章定额,不作调整。
二、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颜色不同,不得调整。
三、本章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本章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
调整。
五、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系数 0
.49 计算。
六、由于涂料品种繁多,如采用品种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七、拉毛面上喷、刷涂料时,除定额另有规定外,均按相应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 计算。
八、其他金属面,如需涂刷第二遍防锈漆时,应按相应刷第一遍定额套用,人工用量乘以系
数 ,材料用量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
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二、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定
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梁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按地板面积计算。
三、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四、木材面、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表 5-1~表 5-6 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以“m2”或“t”
计算。
五、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有梁板、密肋梁、井字梁底板、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油漆或涂
料的工程量按表 5-7 规定,并乘以表列系数计算。
1.木材面油漆
表 5-1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单层木门
按单面洞口面积
双层(一板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叶门
厂库大门
表 5-2 木扶手(无托板)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扶手(不带托板)
按延长米计算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 100 以外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 100 以内
表 5-3 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长×宽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鱼鳞板墙
盖板、门窗套
暖气罩
屋面板(带檩条)
单面外围面积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木屋架
跨度(长)×中高×1/2
零星木装修
展开面积
梁柱饰面
表 5-4 木地板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木地板
长×宽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水平投影面积
2.金属面油漆。
表 5-5 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质量(t)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表 5-6 平板屋面涂刷磷化、锌黄底漆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平板屋面
斜长×宽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逢盖板
展开面积
吸气罩
水平投影面积
包镀锌铁皮门
洞口面积
3.抹灰面油漆、涂料
表 5-7 抹灰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 目 名 称
系 数
工程量计算方法
槽形板底、混凝土折板
长×宽
有梁板底
密肋、井字梁板底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
水平投影面积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单面外围面积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一、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2.石材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
再另计。
二、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三、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
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 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 系数,材料乘以 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 系数,材料乘以 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 系数,材料乘以 系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二、石膏压角、灯盘按“个”数计算。
第七章 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
说 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
1.本章包括建筑物外墙装饰、建筑物室内装修所需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建筑物超高降效所增
加人工、机械台班数量等。
2.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面高度计算。
3.地下室和屋顶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计算建筑面积,不
计算高度、层数。
4.建筑物外墙装饰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由外墙装饰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
外墙装饰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干挂各类板材等内容。
5.建筑物室内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主体施工完成后,由装饰施工单位自设
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
二、建筑物超高降效
1.实际垂直运输高度超过 20m 时,除计取垂直运输、脚手架费用外,还应计取因超高降效所
发生的人工、机械等全部费用。
2.超高降效内容包括: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所需费用。超高降效所发生费用包干
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章定额执行,不得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
1.檐口高度 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2.地下室超过二层或层高超过 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工程量按地下室全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超高降效:
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以人工与机械消耗
之和分段计算。
超高降效按实际承建工程的全部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相应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计算。
第八章 成品保护工程
说 明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施工好的分项工程在其面上覆盖保护层的工程内容。实际保护用的材料与
定额不同,不得换算。如果实际施工中未做成品保护,不得计取成品保护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积计算。台阶、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