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讲 国际货款支付
多通过银行采用现汇结算方式进行。其
特征是:
卖方发货交单,买方凭单付款
以银行为中介
以票据为工具
1
一、汇票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
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
(1)汇票的必备内容
表明“汇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第一节 支付工具
2
汇票:
Date
L/C NO. Drawn Under
Payable with interest @ %per annum
Exchange for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Pay to the order of
The sum of
Shanghai,ChinaNO.
汇票样本
3
((22)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出票人()():出口商或银行。:出口商或银行。
受受票票人人()()::又又称称付付款款人人()(),,接接受受支支付付命命令令,,向向持持票票
人付款。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人付款。进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受款人受款人()():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出口人或其指定的银行。
((33)汇票的种类)汇票的种类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光票或净票、白票和跟单汇票光票或净票、白票和跟单汇票
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4
(4)汇票的使用
出票()
出票(; ) :出票人签发汇票、填写汇票内容并将其交给
收款人的行为。
受款人(抬头)通常有三种写法:
限制性抬头
…. ; …. ,
不能流通转让。
指示性抬头( )
…. ….
可经持票人背书后转让给第三者。
5
持票人或来人抬头持票人或来人抬头( )( )
— — ;;
无须经持票人背书,仅凭交付就可转让。一无须经持票人背书,仅凭交付就可转让。一
般不使用般不使用
提示()提示() )/ )/见票见票()()
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给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指持票人将汇票提交给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
的行为,包括提示付款与提示承兑。的行为,包括提示付款与提示承兑。
承兑()承兑()
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指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
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成
为汇票的承兑(),并成为汇
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成为
汇票的次债务人。
6
付款()指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的行
为。汇票上的金额必须确定,金钱大小写一致。
背书: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票据行为,在票
据背面记载有关事项经签章后交付给受让人的
行为。
限制性背书:对背书人有限制性词语(只可背
书一次)。
空白背书 :不记名背书,不指定背书人,可
交付任何持票人。
7
汇票的使用流程图汇票的使用流程图((票据行为)票据行为)
出票 提示
承兑
出票人 收款人 见票 受票人 付款
收款人 出票人
退票 追索
背书
被背书人
提示 承
兑
持票人 见票 受票人 付款
持票人 前手
退票 追索
…
8
案例:
甲给乙一张经付款银行承兑远期汇票,作为向乙
订货预付款,乙在票据上背书后转让给丙以偿还
原先欠丙的借款,丙到期日向承兑银行提示取款,
恰遇当地法院公告该行进行破产清理,因而被退
票。
丙随即向甲追索,甲以乙所交货物质次为由予以
拒绝,并称10天前通知银行止付,止付通知及
止付理由也同时通知了乙。
在此情况下丙再向乙追索,乙以汇票系甲开立为
由推委不理。丙遂向法院起诉,被告为甲、乙与
银行三方。
你认为法院将如何依法判决?理由何在?
9
案例分析
甲向丙清偿被拒付的汇票票款、自到期
日或提示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
丙进行追索所支付的相关费用。甲与乙
的纠纷则另案处理。
10
二、本票( )
本票:由签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
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
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三、支票( )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都是即期的。
11
本票样本
12
支票样本
13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性质 当事人 付款时间
汇票
支票
本票
无条件的书
面支付命令
无条件的书
面支付承诺
出票人/
受款人
出票人/付
款人/受款人
无条件的书
面支付命令
只有即期
没有远期
分远期/即期
远期不承兑
分远期/即期
远期需承兑
出票人/付
款人/受款人
14
第二节 支付方式
一、汇付()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如预付货款、货到
付款、凭单付款等),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
(1)票汇(D\D)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在汇款人向汇出行交款并
支付一定费用的条件下,代替汇款人开立的以其
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
银行即期汇票,寄交收款人,由收款人凭以向汇
入行取款。
15
票汇方式下,出口方为持票人,可以将收款权利
转让。
(2)信汇( M\T)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
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3)电汇( T\T )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
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它
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16
二、托收()
委托银行收取票款。
(1)托收的分类
跟单托收与光票托收
跟单托收包括:
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与远期
付款交单
承兑交单():仅以承兑为前提,即
进口商承兑后,还未付款就能取得单
据。
17
业务流程图
托收行 代收行
1合同规定结算
出口人
2
交
单
托
收
3单据寄交代收行
4
提
示
付
款
或
承
兑
8
拨
付
款
项
进口人
5
付
款
6
交
单
7款项拨付托收行
18
业务流程图
托收行 代收行
出口人
2
交
单
托
收
3单据寄交代收行
4
提
示
承
兑
进口人
5
承
兑
6
交
单
9
拨
付
款
项
商
7
付
款
8款项拨付托收行
1合同规定结算
19
如果付款日晚于到货日期,买方凭信托收据( )借
单,先行提货;
代收行同意借单,由代收行承担风险;
出口人主动授权同意借单,出口人承担风险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522)的有关规定:若
托收含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书中应明确
商业单据是凭还是交付款人;若无此注明,则理
解为凭。
只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20
思考:作为一个出口商,在托收方式下,你愿意何时移交
出单据?
买方付款后交单
即期汇票 远期汇票
买方承兑后交单
21
(3)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出口方慎重选择 远期
托收出口押汇:托收银行以买入出口人向进口人开
立的跟单汇票,向出口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法。
凭信托收据借单(进口押汇):代收银行凭进口人
信托收据提货的一种向进口人融通资金的方式
22
三、信用证( , )
信用证是在进出口业务中,开证行根
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
开给受益人(出口商)的,承诺在
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条件时付款的保
证文件。
(1)特点:
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23
案例:我某公司以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案例:我某公司以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为66月月22日。到日。到66月月2828日由日本东日由日本东
京银行开来了不可撤消即期,金额为万日元,京银行开来了不可撤消即期,金额为万日元,
证中规定装船期为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7月份,偿付行为美国花旗月份,偿付行为美国花旗
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77月月22日通知出口公日通知出口公
司。司。77月月10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
濒临破产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因如何处理濒临破产倒闭。在此情况下,我方因如何处理
??
24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合同、信用证、开证申请书是三个相互独立的契
约。
案例: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
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第一批
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
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
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
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
对第二份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
绝。
问: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道理?
25
案例:
国外贸易公司从我进出口公司购买小麦500吨,合同规
定,1月30日前开出,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
开来,有效期至2月10日。
后由于卖方不能按期装船,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
月17日并将有效期延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
但未通知开证行。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
时,遭到拒绝。
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款,为什么?
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
26
信用证业务是纯单据业务
银行付款遵循“严格相符(单证一致,
单单一致)的原则,表面一致”的原则。
27
案例分析:不能拒绝退款。理由:(案例分析:不能拒绝退款。理由:(11)业务是纯单据业务,)业务是纯单据业务,
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单证不符不能付款,银行仅处理单据,不问货物真实情况。
((22)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尽管开证申请人将货物提走,但开证行并未将单据交
给开证人。所以,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给开证人。所以,议付行应向受益人追索所垫付的货款,
退款给开证行。退款给开证行。
案例: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案例:日本某银行应当地客户的要求开立了一份不可撤消
的自由议付,出口地为上海,证中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的自由议付,出口地为上海,证中规定单证相符后,议付
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行可向日本银行的纽约分行索偿。上海一家银行议付了该
笔单据,并在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笔单据,并在有效期内将单据交开证行,同时向其纽约分
行索汇,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行索汇,顺利收回款项。第二天开证行提出单据有不符点,
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不符点成立,但此时从受要求退款。议付行经落实,确定不符点成立,但此时从受
益人处得知,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益人处得知,开证申请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未用提单)将
货提走。议付行可否以此为理由拒绝退款?货提走。议付行可否以此为理由拒绝退款?
28
((22)信用证当事人和业务流程)信用证当事人和业务流程
开证申请人开证申请人( )( ):买卖合同、开证申请书约束。:买卖合同、开证申请书约束。
开证银行开证银行 (( ) )::
进口地银行。进口地银行。
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终局性付款。第一性的付款责任,终局性付款。
取得质押的权利取得质押的权利
付款和拒付处理付款和拒付处理
29
通知银行 :出口地银行。
验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转交信用证给出口方
受益人( ):
使用信用证的人,一般为出口人。
做到货约一致、单货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
议付行( )
严格审单,议付(押汇)
买入受益人(出口商)的汇票和单据,按票面金额扣除从议
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额支付受益人
30
付款行 ( ):
付款或承兑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
可以是开证银行,也可以是它指定另一家银行
终局性付款
保兑行( ):
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成为信用证第一付款
人
偿付行 或清算银行
即开证行指定的对议付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
31
偿付行的偿付不视为开证行终局性的付款,因为偿付
行不审查单据。若开证行见单后发现单证不符,可向
议付行或付款行追索货款。
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申请人与受益人:贸易合同
申请人与开证行:开证申请书
开证行与受益人:信用证
开证行与通知行:委托代理关系
通知行与受益人:通知,鉴别的真实性
开证行与议付行:委托代理关系
议付行与受益人:议付行审单合格后垫付货款,但其
付款享有追索权
32
开 证 申 请 人
付款行
/开证行
受益人
通知行/
议付行
2开证、寄证
3
通
知
信
用
证
4
交
单
仪
付
5
垫
付
/
议
付
6寄单索汇
7审单付款
1
申
请
开
证
8
通
知
付
款
赎
单
买卖合同关系
信用证业务流程(以即期不可撤消跟单议付)信用证业务流程(以即期不可撤消跟单议付)
33
(3)应注意的问题
注意开证时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开证时
间;若未规定,买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开立。
案例:我某公司与欧洲某客户达成一笔圣
诞节应季礼品的出口交易。合同规定的交
货期为2001年12月1日前,但未对买方
的开证时间予以规定。卖方于2001年11
月上旬开始向买方催开,经多次催证,买
方于11月25日将开抵我方。我方于12月
5日将货物装运完毕,当我方向银行提交
单据时遭到银行拒付。
问(1)银行拒付有无道理?为什么?
(2)此案例中,我方有哪些失误?
34
注意中三个重要期限之间的关系
的有效期
《600》规定:“所有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
个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的地点,或除了自由议付信用证
外,一个议付交单的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
到期日将被解释为交单到期日。”
一般信用证有效期至规定的装运期后第15天;
未规定有效期的无效。
35
的装运期
一般应明确规定装运期;若只有有效期而无装运期,
可理解为二者为同一天,即“双到期”。
的交单期
根据《600》的规定:银行拒绝接受迟于运输单据21
天提交的单据,但无论如何交单期不得晚于的有效期。
案例:国外开来不可撤销,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
2001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2年1月15日。
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
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1月4日向
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问:银行拒付是否有道理
?
36
(4)信用证的种类
跟单信用证
.光票信用证
不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不可转让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
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付款信用证、承兑
信用证、议付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
37
撤销的限制性条件:
•《600》规定:若中未表明“不可撤
销”或“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
可撤消 ,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受益人同意而随时
修改或取消。不可撤消 ,未经受益人同意,开
证行不得随意修改、取消。
38
案例:我某公司与国外客商签定了一份出
口棉织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采用付款,
装运期为10月份。由于双方的疏忽,合
同未规定是否可撤销。我方收到国外客户
开来的后,发现该证也未规定是否可撤销。
问:该证是否要经过修改才可使用?
39
案例:我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
由设在我国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
我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
行议付时,忽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
银行拟宣布破产,该行不再承担对的付款
责任。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40
按兑付方式划分
《600》明确规定,所有必须清楚地表明该证适用于即期
付款、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
即期付款( )
一般不需要汇票
延期付款
该不使用远期汇票,付款人(银行)承诺到期日付款,出
口商不能利用贴现市场资金。
承兑( )
需要提交远期汇票,付款人(银行)对远期汇票进行承兑。
一般用于远期付款的交易。
41
按受益人对的权利是否可转让
转让后有关变更:金额减少,有关期限缩短,投保加
成比例增加。
只有明确注明“可转让”时才可转让,否则视为不可
转让。
转让中,受益人有权将信用证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让给
第三方使用的信用证。
转让只能转让一次,对买方有一定风险。
允许分批装运信用证可同时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
42
案例:A与B两家食品进出口公司共同对外成交出口货
物一批,双方约定各交货50%,各自结汇,由B公司
对外签定合同。事后,外商开来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
可撤销信用证,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字样,但规定
允许分批装运,B公司收到后,及时通知了A公司,两
家按照的规定各出口了50%的货物并以各自的名义制
作有关的结汇单据。问:两家的做法是否妥当?他们
能否顺利结汇?为什么?
循环
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利用完信用证规定金额后,能够
重新恢复原金额并再度使用的信用证。
循环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分批均匀交货
43
对开( )或转开
指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收益人而开立的
信用证。
两张信用证金额大体相等
通常是在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加工中使用
对背信用证 ( )
又称转开信用证或背对背信用证或桥式信用证( ) 。
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
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 新信用证。
适宜于间接贸易
44
备用信用证或担保
属于银行信用
备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开证行
责任
受益人只有在开证申请
人未履行义务时,才能
要求开证行付款
受益人只要提交合格的
单据,即可向开证银行
要求付款。
适用范围 适用多方面交易 只适用货物买卖
付款依据 受益人出具的说明开证
申请人未能履约的证明
文件
受益人提交合格的出口
单据
•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
45
((55)信用证业务的风险)信用证业务的风险
进口方的风险:假单据、单货不符进口方的风险:假单据、单货不符
出口方的风险:中设有陷阱条款(软条款)出口方的风险:中设有陷阱条款(软条款)
开证行的风险:买卖双方勾结或买方单独行骗,编造虚假交开证行的风险:买卖双方勾结或买方单独行骗,编造虚假交
易,伪造单据易,伪造单据
案例(出口风险):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案例(出口风险):中国银行分行收到新加坡某银行电开信
用证一份,金额为用证一份,金额为100100万美元,购花岗岩石块证中条款:万美元,购花岗岩石块证中条款:
((11)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检验证书于货物装运前开立并由开证申请人授权的
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签字人签字,该签字必须由开证行检验;(22)货物只能)货物只能
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知待开证申请人指定船只并由开证行给通知行加押电通知
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据提交议付。问:后装运,而该加押电必须随同正本单据提交议付。问:
该信用证可不可以接受?该信用证可不可以接受?
46
案例(进口风险):国内A公司与外商签定了一笔进口钢
材的合同,货物价值为504万美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
方式结算。A公司开出信用证后,在信用证内,外商发来
传真称货物已如期装运。不久开证行收到议付行转来的
全套单据,提单表明货物于某东欧港口装运,在西欧某
港口转运至国内港口。单据经审核无不符点,开证行对
外承兑。
A公司坐等一个多月,货物依然未到,深感蹊跷,遂向伦
敦海事局进行查询,反馈回来的消息是:在所述的装船
日未有属名船只在装运港装运钢材。此时信用证项下单
据已经开证行承兑,且据议付行反馈回的信息,该行已
买断票据,将融资款支付给了受益人。开证行被迫在承
兑到期日对外付款,A公司损失惨重。
47
案例分析:这是一起典型伪造单据进行信用证诈骗。
核实提单的真实性,尤其是进口一些大宗商品。首先
无论是在签定合同还是开立信用证时,均要求客户在
装船之后一定时间(如24小时)内发送装船通知,列
明提单号码、装卸港、装船日期、货名、装运数量等
内容,以便通过相应机构查询船踪,确定提单内容的
真实性。一旦查得提单有诈,即可认真审单以合理拒
付。即使单据不存在不符点,也可寻求司法救济。
规范好商品检验条款。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项下付款
赎单的特点要求,在合同签定和申请出具信用证时要
规范好进口货物的检验条款,如在信用证中要求客户
提交独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如此可避免货物未装
船或装船货物的质量问题。
48
案例(银行风险):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
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牟其中等,伙同他人共谋,
共同策划以虚构进口贸易的方式,通过对外循环开立
180天远期信用证,非法获取银行资金。
从1995年8月15日至1996年8月21日,南德经济集团
凭虚构的进口货物合同、交通银行贵阳分行对合同的“
见证意见书”,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在中国
银行湖北分行共计骗开信用证33份,议付31份,获取
总金额万美元,造成中行湖北分行实际损失
万美元。
49
案例分析 :
通过对外循环开立180天远期信用证,有一个较长的时
间差,隐蔽性大,不易察觉,能配合其他条件实施诈骗。
中外勾结:本案中,国内不法诈骗犯,就是南德经济集
团及其总裁牟其中,境外不法外商就是何君和提供假单
据并进行贴现的香港东泽科技贸易公司。为掩护实施诈
骗,虚构炮制假进口合同。
50
汇款、托收、信用证对比
汇付 跟单托收 跟单信用证
信用基础 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 银行信用
货物装运与货
款的时间关系
预付:先款后货
赊帐:先货后款
先货后款 先证再货后
款
付款人是否须
取得运输单据
预付:否
赊帐:是
是 是
卖方资金周转 预付:快
赊帐:慢把握性小
可预期但
把握性较小
可预期且
把握性大
费用 低 中 高
51
第三节 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安全是第一重要问题,其次时间的长短、手续、银行费
用。
(1)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余款用汇付结算(特别是散装商品)。
定金(汇付)+信用证结算
52
(2)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出口人需开立两张汇票,全套单据附在托收部分的汇
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
L/C必须注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
款”。
两张汇票,一张光票(用于信用证),一张为跟单汇
票(用于托收)。
减少开证申请人的押金及其他费用。
53
谢 谢
五月-
2219:07:4719:0719
:07五月-22五月-
2219:07
19:0719:07:4
7五月-22五月
-2219:07:47
2022/5/20 19:0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