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7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 8226
年報 2017
股份代號 : 8226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年
報
2017
A
nnual Report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
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
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
不會就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
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
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準確完整及沒有誤導或欺詐成份;及概無遺漏其他事宜,致使本報告中任
何聲明或本報告帶有誤導成份。
目 錄
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公司資料
五年財務概要
主席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介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會報告
獨立核數師報告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綜合權益變動表
綜合現金流量表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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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1
13
2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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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37
38
40
公司資料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2
董事
執行董事
關加晴女士(董事會主席)
辛懿錦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祖星先生
陸建廷先生
金孝賢先生
公司秘書
謝志成先生
審核委員會
金孝賢先生(委員會主席)
洪祖星先生
陸建廷先生
提名委員會
關加晴女士(委員會主席)
洪祖星先生
金孝賢先生
薪酬委員會
金孝賢先生(委員會主席)
關加晴女士
洪祖星先生
授權代表
關加晴女士
謝志成先生
註冊辦事處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總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08號
光大中心13樓01–02室
監察主任
關加晴女士
主要股份過戶登記處
SMP Partners (Cayman) Limited
Royal Bank House – 3rd Floor
24 Shedden Road
. BOX 1586, Grand Cayman
KY1-1110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聯合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英皇道338號
華懋交易廣場2期33樓3301–04室
核數師
中正天恆會計師有限公司
主要往來銀行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上市資料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
股份代號:8226
本公司網站
五年財務概要
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綜合業績、資產、負債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之概要如下:
本集團綜合業績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510,677 49,022 87,011 63,906 15,960
銷售成本 (397,735) (47,418) (87,178) (57,691) (3,059)
毛溢利╱(虧損) 112,942 1,604 (167) 6,215 12,901
其他收入、收益及虧損淨額 (50,191) (23,269) (206,853) (47,009) 12,809
銷售及市場推廣成本 (14,905) (55) (62) (219) (818)
行政開支 (109,667) (24,640) (42,456) (31,030) (34,278)
財務費用 (17,789) (8,146) (14,999) (7,100) (6,467)
分佔聯營公司虧損 – – (76) (91) –
除稅前虧損 (79,610) (54,506) (264,613) (79,234) (15,853)
所得稅 (70) (4,965) (799) 875 1,330
本年度虧損 (79,680) (59,471) (265,412) (78,359) (14,523)
非控股股東權益 27,511 42,776 31,222 6,462 4,782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 (52,169) (16,695) (234,190) (71,897) (9,741)
綜合資產、負債及權益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總資產 291,801 147,594 193,241 230,786 499,322
總負債 (200,922) (116,995) (133,732) (124,501) (298,132)
總資產減總負債 90,879 30,599 59,509 106,285 201,190
非控股股東權益 (28,366) 14,737 45,466 1,719 6,238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62,513 45,336 104,975 108,004 207,428
主席報告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4
各位股東:
本人謹此代表董事會(「董事會」),呈報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業績。
踏入二零一七年,由於穩定的南行資金流入令證券市場市值急增,故香港金融市場暢旺,但同時充滿波動。在挑
戰重重的市場環境下,我們擬憑藉本集團管理層的專業知識,進一步發展我們的金融服務業務。為了更清楚反映
本集團日後發展的方向,本集團已將本公司名稱改為「KOALA Financial Group Limited」,並採納「樹熊金融集團有限
公司」作為本公司的中文名稱。
末期業績概覽
本集團主要從事證券經紀、股份配售、包銷服務、放債及證券投資等業務。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淨虧損約百萬港元(二零一六年虧損約百萬港元)。
相關虧損減少主要由於去年於商品貿易業務及成衣服裝輔料貿易業務確認之額外減值撥備、去年盛焱之已終止
經營業務以及本年度確認之本集團持作買賣投資已變現收益所致。
目前發展
於二零一七年,本集團透過一間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成立樹熊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
度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樹熊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之營運及業務處於
起步階段。我們將尋求業務機會,以拓展業務。
展望
展望未來,本集團將繼續發展現有業務,同時積極探索新的業務領域及尋求合適之投資機會。此外,本集團將繼
續嚴格控制風險、強化內部管理、整合優勢資源及制定謹慎的投資策略,以便為其股東帶來更佳回報。
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主席報告(續)
感謝
本人謹此代表董事會,對本集團所有員工在本年度作出的卓越貢獻及辛勤工作表示感謝。最後,本人向所有作出
不懈支持的業務夥伴、客戶及股東表示衷心感謝。
主席
關加晴
香港,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6
業務回顧
年內,本集團業務主要由八大經營業務分部組成,即 (i)證券經紀、包銷及配售、(ii)放債、(iii)證券投資、(iv)生產及
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v)物業投資、(vi)商品貿易、(vii)成衣服裝輔料貿易及 (viii)資產管理。
證券經紀、包銷及配售
本集團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完成收購樹熊證券有限公司(「樹熊證券」)之80%股權。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樹熊證券為一間可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之持牌
法團。本集團看好證券經紀、股份配售、包銷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市況,並相信其長遠將有利於本集團。
年內,此項業務分部收益約為8,2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400,000港元),佔本集團年內收益約%(二零
一六年:%)。年內,此項業務產生分部虧損約6,7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分部溢利約1,400,000港元)。
放債
本集團已於二零一六年二月根據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透過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獲得進行放債業務的牌
照。於發展本集團之放債業務過程中,本集團以具有融資需要的企業及個人為目標。本集團將僅向擁有良好財務
信貸評級之借款人批出新貸款,而所有逾期結餘由我們的高級管理層定期審視。
年內,本集團自向企業及個人客戶授出貸款錄得貸款利息收入約7,100,000港元,佔本集團年內收益約%。於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貸款之尚未償還本金額為52,000,000港元。年內,本集團並無就其放債活動錄
得任何呆壞賬。年內,此項業務分部的分部溢利約為7,100,000港元。
證券投資
此項業務活動於二零一五年第三季度開始。投資範圍包括在香港及其他認可海外證券市場之上市證券以及由銀
行及金融機構提供之其他相關投資產品之短期投資。董事會預期此項業務活動可不時為本公司之可動用資金產
生額外投資回報。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持有公允價值約12,2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約26,100,000港元)之上市
股權投資組合(其被分類為持作買賣投資)。年內,本集團錄得上市股權投資之公允價值變動虧損約200,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收益約1,600,000港元)及已變現收益約10,3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虧損約5,300,000港元)。
本集團持作買賣投資之詳情載於「重大投資」一節。
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業務回顧(續)
生產及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
本集團於二零一五年第三季度成立東莞格斯光電有限公司,以從事LED數碼顯示產品之生產及銷售。由於廠房發
生小型火災意外,導致部分存貨及生產設施遭損壞,故已自二零一七年第二季度起暫停此項經營業務。董事會預
期其將不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年內,收益約為1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600,000港元),佔本集團年內收益約%(二零一六年:%)。
物業投資
於二零一六年第三季度,本集團已收購商用物業用作投資。該等物業位於香港,現時由一間上市公司租用。本集
團相信該等物業可為本集團帶來穩定租金收入。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約為17,300,000港元。
年內,租金收入約為500,000港元,佔本集團年內收益約%。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此項業務於二零一五年第一季度開展。自二零一六年第二季度開始,鑑於市場不景氣,同行割價競爭以致業務暫
時性暫停。
商品貿易
董事會認為,商品貿易利潤率偏低且上下波動。該項業務自二零一六年第一季度起短暫停止。
資產管理
本集團於二零一七年第四季度透過一間間接擁有%權益之附屬公司(樹熊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牌照,開始
從事資產管理業務,以進行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專注於亞太地區之股權、債券、
房地產及私募股權市場。
該等營運及業務處於起步階段,其基金發行面臨營銷風險。然而,董事會預期此業務長遠而言能作出貢獻。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獲管理之資產為零。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8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財務回顧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收益減少至約16,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63,900,000港元),較
二零一六年減少約%。營業額減少主要由於本集團轉為專注於該等金融服務業務所致。
年內LED數碼顯示產品業務廠房發生火災意外後,已確認廠房及設備以及存貨之額外減值虧損總額約4,700,000港
元。
本年度,本集團錄得淨虧損約14,50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則錄得淨虧損約78,400,000港元。相關虧損減少主要由
於去年於商品貿易業務及成衣服裝輔料貿易業務確認之額外減值撥備、去年盛焱之已終止經營業務及本年度確
認之本集團持作買賣投資已變現收益所致。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結構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之業務營運主要在中國及香港進行,其經費主要由營運產生之收
益、企業借貸及發行新股份撥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現金及銀行結餘約為133,200,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23,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債務總額包括應付可換股債券約28,8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24,400,000港元)、企業債券約15,2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4,300,000港元)及其他借貸約1,000,000港元(二零
一六年:1,000,000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發行股份數目為2,457,044,169股(二零一六年:1,638,029,446股),每股
面值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資產負債比率(債務總額對債務總額及總權益之百分比)為%(二零
一六年:%)。
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之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
除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0、39及40所披露者外,本集團概無其他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之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
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重大投資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持有約12,200,000港元之股本投資(其被分類為持作買賣)。重大投資之詳
情如下:
註冊成立地點
公允價值收
益╱(虧損) 市值
佔持作
買賣投資之
概約百分比
佔
資產淨值之
概約百分比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 %
俊文寶石國際有限公司 1 百慕達 1,603 5,145
汛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2 開曼群島 (149) 5,300
其他 不適用 (1,672) 1,782
(218) 12,227 100
附註:
1. 俊文寶石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351)主要從事珠寶產品設計及零售以及於香港、澳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銷售中醫藥產品、海味、保健
品及食品。年內並無收取股息。根據俊文寶石國際有限公司最新發佈之財務報表,其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擁有資產淨值約560,501,000
港元。
2. 汛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91)主要於香港從事地基工程承接業務。年內並無收取股息。根據汛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最新發佈之
財務報表,其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擁有資產淨值約157,575,000港元。
鑑於近期證券市場動盪,董事會將採取審慎措施管理本集團之投資組合,旨在於不久將來為本集團帶來正面回
報。
資本承擔及或然負債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資本承擔(二零一六年:無)。
除「法律訴訟」一節中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0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
法律訴訟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之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接獲傳訊令狀。於該令狀中指稱根據Total
Shares Limited(「原告人」)(作為貸方)與前任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單曉昌先生(「單先生」)(作為借方)訂立日期為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之貸款協議(「貸款協議」),原告人向單先生借出合共10,000,000港元,而本公司(作為擔保
人)就擔保有關還款以原告人為受益人簽訂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之擔保(「擔保」)。該令狀中訂明之索償金
額為根據貸款協議之10,000,000港元加上累計未付利息及其他利息。
由於並無就批准擔保或授權任何董事代表本公司簽訂擔保舉行任何董事會會議或本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認為,
擔保對本公司不具約束力或不能對本公司強制執行,而對本公司之有關索償亦無理據。本公司獲法律顧問告知,
本公司對此案件具有利之抗辯理據,而毋須對原告人之索償承擔法律責任。考慮到申請撤銷原告人之索償將會引
致額外費用,故本公司將對原告人之索償採取觀望態度。
外匯風險
於回顧年度,本集團交易主要以人民幣及港元計值,使本集團須承受外幣風險的影響。本集團目前並無制定任何
外幣對沖政策,但管理層持續監控外匯風險,並於必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外匯風險。
資產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資產抵押。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擁有約28名(二零一六年:96名)僱員。本集團之員工成本(包括董事酬
金、僱員薪酬及退休福利計劃供款)約為13,9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0,600,000港元)。
本集團相信員工乃本集團最重要資產之一。致力提供具競爭力的薪酬待遇,本集團將僱員薪酬水平調整至緊貼個
別員工表現、資歷及經驗以及勞動市場狀況。除常規報酬外,經參考個人表現及本集團業務表現,合資格僱員可
獲酌情花紅及購股權。本集團亦盡力為員工提供適合的持續培訓,裝備自己迎合未來的發展。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介
1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執行董事
關加晴女士(「關女士」),28歲,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及二零一六年六月分別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主席。關女
士持有香港大學工商管理(會計及財務)學士學位。關女士曾任職於國際銀行及金融機構。彼擁有逾4年銀行、資
產管理及投資經驗。
辛懿錦女士(「辛女士」),31歲,於二零一六年四月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彼持有靜宜大學中國文學學士學位及萊斯
特大學管理理學碩士學位。辛女士在台灣擁有多年教育方面和食品及餐飲業管理方面的經驗。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祖星先生(「洪先生」),77歲,於二零一五年五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擁有逾30年電影發行業經驗。
洪先生為狄龍國際電影企業公司的創辦人並自二零零四年六月起一直擔任該公司總經理。於一九九一年至
一九九三年期間,洪先生擔任第11及第12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組織委員會主席,並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期
間擔任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有限公司主席。洪先生現時為香港影業協會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
為表揚洪先生對香港電影業之貢獻,於二零零五年向彼頒發銅紫荊勳章 (BBS)。於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
三月,洪先生獲香港特區政府委任為香港電影發展局成員。洪先生亦為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委員並自二零一三年
一月起,獲香港特區政府委任為經濟發展委員會轄下建造業、創新科技以及文化及創意產業工作小組之非正式成
員。
目前,彼為壹家壹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前稱為家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01)及寰宇國際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股份代號:1046)之執行董事。彼亦為中國星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26)、威華達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
號:622)、米格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47)及合一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13)之獨立非執行董
事。
洪先生於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期間為首都創投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24)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
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期間及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五年十月期間分別為民眾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79)及恒騰網絡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6)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陸建廷先生(「陸先生」),33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持有香港中文大學法學博士學
位、紐約大學法學碩士(主修公司法)學位及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經濟及會計)學士學位。彼為香港高等法院認
可之事務律師,並擁有提供法律意見及執業之經驗。彼目前擔任駿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35)之獨立非執
行董事。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2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介(續)
獨立非執行董事(續)
金孝賢先生(「金先生」),45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彼持有英國曼徹斯特大學之工商管
理碩士學位。彼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
金先生目前擔任深圳市福田區第五屆政協常委、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中國專家智庫成員,並擔任前海法院港
籍陪審員。彼曾獲委任為深圳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第七屆理事會副會長,並曾任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管理局入
區項目評審專家委員會委員及西安市政協第十三及十四屆委員。
金先生在企業、私人及銀行同業業務擁有二十年經驗。彼於二零一二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期間擔任東亞銀行
(中國)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行長兼企業銀行處區域總監,並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六月期間為東亞銀行
(中國)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行長兼企業銀行處區域總監(中國西部)。
金先生現為世紀金花商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2)的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
高級管理層
謝志成先生(「謝先生」),34歲,於二零一一年四月加入本集團。彼為本公司之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謝先生持有
香港理工大學會計文學學士學位。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之註冊會計師,擁有逾10年於香港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之
會計及審核經驗。
企業管治報告
1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緒言
董事會及高級管理層致力於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常規,務求提高本公司的管理效率及保障股東的權益。董事會
相信,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會為成就、吸引及留聘本集團高標準及高質素之管理層、提高問責性及透明度,以及滿
足本集團各持份者的期望,提供一個架構及穩固基礎。
董事會認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均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十五企業管治常規
守則所載之所有守則條文,惟下文所述之若干偏離事項除外。董事會將至少按年檢討現時之常規,並於認為必要
時作出適當變動。
董事進行的證券交易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個年度內,本公司已採納一項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行為守則,其條款
之嚴格程度不遜於GEM上市規則第至條所載列之買賣準則規定。經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後,董事於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個年度一直遵守該行為守則及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買賣標準規定。
董事會
董事會目前由下列董事組成:
執行董事:
關加晴女士(董事會主席)
辛懿錦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祖星先生
陸建廷先生
金孝賢先生
董事會以提升股東價值為目標,共同負責監督本公司業務及組織事務之管理。董事會審批及監察本集團之業務策
略及政策。董事會亦就監察本集團之整體業務、策略決定及方向、年度預算以及其他重大企業事宜向本公司股東
負責。此外,董事會向管理層授予權力並賦予責任管理本集團日常營運及行政。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4
企業管治報告(續)
董事會一般每年定期舉行4次常規會議,即每季度一次,亦會在需要時會面。此外,董事可於其認為需要時全面
取得本集團資料及獨立專業意見。董事會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舉行了十二次會議。各董事之
出席記錄如下:
已出席╱合資格出席
會議次數
執行董事:
關加晴女士 12/12
辛懿錦女士 12/12
梅偉琛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退任) 7/7
馬安馨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辭任) 9/9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祖星先生 12/12
陸建廷先生 12/12
金孝賢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獲委任) 1/1
王競強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辭任) 8/8
黃家欣女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辭任) 0/3
董事會成員之間並無親屬或其他重大關係。
在提出合理要求後,董事可於適當時候尋求獨立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以履行彼等對本公司的職責。
本公司已為董事購買合適之責任保險,於彼等承擔法律訴訟時為其提供保障。
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按不超過兩年之指定期限委任。所有董事獲委任後均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於每屆
股東週年大會上,三分之一在職董事(或如其人數不是三或三之倍數,則最接近三分之一但不少於三分之一之人
數)須輪值退任,惟所有董事(包括按指定期限委任之董事)至少每三年一次輪值退任。退任之董事可膺選連任。
本公司於董事退任之股東大會上可填補空缺職位。須輪值退任之董事將包括(如有需要獲得足夠人數)任何希望
退任及不再連任之董事。任何其他就此須退任董事為自其最後重選連任或委任在位最長時間者,而在同日最後重
選連任之董事則以抽籤決定退任者(除非彼等同意另有安排)。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及 (2)條,本公司已委任3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董事已具備適當之會計專
業資格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董事須經董事會確定彼與本集團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的重大關係,方會被視為具獨
立性。董事會按照GEM上市規則之規定,確定董事的獨立性。
1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企業管治報告(續)
董事之持續培訓及專業發展
根據守則條文第條,所有董事均應參與持續專業發展以發展及更新其知識及技能,確保其仍可對董事會作
出知情及相關之貢獻。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有董事均已參與持續專業發展,包括出席會
議、研討會及內部簡介會,以及發表演說及閱讀有關其職務、責任及本集團業務之材料。此外,所有董事已接受
涵蓋企業管治、GEM上市規則及其他規例之內部培訓。
主席與行政總裁
關加晴女士為董事會主席。主席負責確保董事會的有效運作,為董事會制定本公司目標及目的提供指引以及確保
建立及執行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及程序。
本公司並無行政總裁角色。行政總裁之職責一直由董事會成員承擔。彼等負責本集團之企業規劃、業務發展策略
及整體方向。高級管理層於董事會之領導下負責本集團之日常運作。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目前由1名執行董事(即關加晴女士)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金孝賢先生及洪祖星先生)組
成。金孝賢先生為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主要職責及職能包括制定本公司之薪酬政策、批准或建議董事及高級
管理層之薪酬待遇,及參照個人及本公司之表現以及市場慣例及狀況審閱及批准薪酬。
薪酬委員會定期舉行會議釐定董事薪酬政策及評估執行董事表現。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
酬委員會舉行一次會議,出席情況如下:
已出席╱合資格出席
會議次數
洪祖星先生 1/1
關加晴女士 1/1
金孝賢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獲委任) 0/0
王競強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辭任) 1/1
黃家欣女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辭任) 0/0
董事薪酬之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內。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6
企業管治報告(續)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提名委員會目前由1名執行董事(即關加晴女士)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洪祖星先生及金孝賢先生)組
成。關加晴女士為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之職責載列如下:
(a) 檢討董事會之架構、規模及組成(包括董事之才能、知識及經驗),並於進行上述檢討後向董事會作出推薦建
議;
(b) 評估行政總裁所推薦人士之資歷及是否適合成為新增董事會成員,並向董事會匯報彼等之評估結果;
(c) 按照GEM上市規則之規定,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及
(d) 就董事(特別是主席及行政總裁)委任及繼任計劃相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員會舉行1次會議,出席情況如下:
已出席╱合資格出席
會議次數
關加晴女士 1/1
洪祖星先生 1/1
金孝賢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獲委任) 0/0
王競強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辭任) 1/1
黃家欣女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辭任) 0/0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採納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討論就實行該政策所設定之所有可衡量目標。本公司確認及相信董事會成
員多元化之裨益。盡力確保董事會就適合本公司業務所需之技能、經驗及多元化方面取得平衡。董事會所有委任
將繼續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充分顧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之裨益。甄選人選將按一系列多元化範疇為基準,包括
(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經驗(專業或其他方面)、技能及知識。最終將按人選之長處及可為董
事會提供之貢獻而作決定。
1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企業管治報告(續)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包括3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金孝賢先生、洪祖星先生及陸建廷先生,而金孝賢先生為委
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及功能為監察與外聘核數師之關係、審閱本集團之初步季度業績、中期業績及年度業績、
監察法定及上市規定之遵守情況。委員會將在認為必要時委聘獨立之法律或其他顧問,以進行調查。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審核委員會就審閱本公司之賬目及報告,及向董事會提供意見及推薦
建議舉行4次會議,出席情況如下:
已出席╱合資格出席
會議次數
洪祖星先生 4/4
陸建廷先生 4/4
金孝賢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獲委任) 1/1
王競強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辭任) 3/3
黃家欣女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辭任) 0/0
問責性及審核
董事會負責編製本集團之財務報表,並確保財務報表已採納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遵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
港財務報告準則之規定,以及香港公司條例及GEM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定。
本公司外聘核數師關於對本集團財務報表所負責任之聲明載於獨立核數師報告。
核數師酬金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向本集團提供之審核服務已付及應付外聘核數師之費用約為620,000
港元(二零一六年:650,000港元)。外聘核數師所進行非審核相關服務的費用約為138,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8
企業管治報告(續)
投資委員會
本公司投資委員會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成立。投資委員會負責制定投資政策,同時檢討及確定本集團之投資
組合。
股東權利
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第64條,任何於遞交請求當日持有不少於本公司實繳股本十分之一,且擁有於本公司
股東大會投票權之一名或多名股東,有權於任何時間向董事會或本公司之公司秘書提交書面請求,以要求董事會
召開股東特別大會,處理該請求註明之任何事項;而有關大會須於提交有關請求後兩個月內舉行。倘董事會未能
於遞交請求後二十一日內安排召開有關大會,請求人可按相同方式召開會議,而請求人因董事會未有召開大會而
產生之所有合理開支,將會獲本公司償付。
股東查詢
股東可於任何時間寄函至本公司於香港之主要營業地點向董事會發出查詢及關注事項。
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
董事會按持續基準對本集團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全權負責,並檢討其有效性。董事會亦負責建立及維持適
當且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建立完善的系統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完成業務目標的風險,且能對主要
錯誤陳述或虧損提供合理但並非絕對之保證。於回顧年度,董事會已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系統的有效
性,包括對本集團金融、經營、合規及風險管理等重大監控方面進行檢討。該系統被視為有效且充足。
本集團採納一個功能性的自下而上的完整的風險管理流程,包括風險識別、評估、估值及處理。本集團的功能性
領域提供處理風險的輸入數據,該等數據乃經評估及保持。風險管理系統及內部控制系統為持續性、主動性及系
統化過程。
本集團亦設有內部審計部門,該部門由獲委任的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人士監管。內部審計部門不參與本集團之日
常運作,透過面談、巡查及運營有效性測試對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進行評估,並向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匯報
結果。
於審核委員會1次會議上,已對內部審計報告及其他證明文件進行商討,以檢討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以及內
部審計部門的有效性。
1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企業管治報告(續)
處理及發佈內幕消息
有關處理及發佈內幕消息方面,本集團已就內幕消息之披露採納各種程序及措施,旨在確保內部人士遵守保密規
定,並確保根據適用法律及法規平等及適時地向公眾發佈內幕消息。該等程序包括通知董事及僱員有關常規禁止
買賣期及證券買賣限制、按須知基準向特定人士發佈消息及使用代號識別項目等。
董事會報告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20
董事會僅此提呈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報告及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主要業務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7。
分類資料
本集團年內按經營分類劃分之表現分析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5內。
業績及股息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載於第33至34頁之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本年度之任何股息(二零一六年:無)。
業務回顧及前景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務回顧分別載於本年報第4至5頁及第6至10頁之「主席報告」
及「管理層討論與分析」等節。
財務概要
本集團於過去五個財度年度之業績以及資產及負債之概要載於年報第3頁。
物業、廠房及設備
年內,本集團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變動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6。
股本
年內,本公司股本變動之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6。
2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董事會報告(續)
儲備
年內,本集團之儲備變動詳情載於第37頁之綜合權益變動表。
可分派儲備
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之條文,股份溢價可分派予本公司股東,惟緊隨建議股息分派日期後,本公司將須有能力支
付其於日常業務過程中到期之債項。
環保政策
一份獨立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預期將於本報告刊發後三個月內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刊發。
董事
於年內及截至本報告日期任職之董事為:
執行董事:
關加晴女士
辛懿錦女士
馬安馨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辭任)
梅偉琛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辭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祖星先生
陸建廷先生
金孝賢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獲委任)
王競強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委任並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辭任)
黃家欣女士(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辭任)
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08(A)條,關加晴女士及洪祖星先生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告退,並符合資格且願
意膺選連任。
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12條,金孝賢先生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告退,惟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22
董事會報告(續)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介
本集團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介載於本年報第11至12頁。
董事資料變更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條,於本公司二零一七年中期報告日期後之董事資料變更情況載列如下:
獨立非執行董事洪祖星先生已提出辭任壹家壹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
8101)之董事會主席職務,自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起生效,但彼繼續擔任公司執行董事。
王競強先生已提出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主席職務,自二
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
金孝賢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提名委員會成員及薪酬委員會主席,自二零
一七年九月十八日起生效。
除上述資料外,於二零一七年中期報告日期後,本公司並無獲悉董事資料之任何其他變動而須根據GEM上市規則
第(1)條予以披露。
董事之服務合約
關加晴女士及辛懿錦女士已各自與本公司訂立委任書。除彼等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外,彼等於本
公司並無固定服務期。
洪祖星先生、陸建廷先生及金孝賢先生各自與本公司訂立兩年期服務合約,惟彼等須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輪
值告退。
除上文披露者外,擬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膺選連任之董事概無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訂立不可由本集團於
一年內終止而毋須作出賠償(法定賠償除外)之服務合約。
2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董事會報告(續)
獨立確認書
本公司已獲各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GEM上市規則第條發出有關其獨立性之書面確認書。根據有關確認書,本
公司認為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為獨立人士。
董事之合約權益
除下文「關連╱關連方交易」一節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2所披露者外,於年內,董事概無於任何對本集團業務屬重
大之合約(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為訂約一方)內直接或間接擁有重大實益權益。
與控股股東之主要合約
於年內,本集團與控股股東或其附屬公司之間概無訂立重大合約。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各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
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或債券中概無擁有權益或淡倉。
主要股東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本公司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規定而存置之主要股東登記冊所示,下
列股東已知會本公司於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中擁有相關權益及淡倉;
於本公司普通股份及相關股份之好倉
姓名 身份
所持普通
股份數目
所持相關
股份數目 總額
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本
百分比
黃嘉文女士 實益擁有人 204,351,472 326,315,790 530,667,262
(附註)
%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24
董事會報告(續)
附註:
黃嘉文女士於本公司530,667,262股股份╱相關股份中擁有權益,其中326,315,789股相關股份於本公司所發行之可換股債券所附帶之換股權獲行
使時可予以配發及發行,惟:
(i) 任何轉換可換股債券將不得觸發債券持有人及其任何一致行動人士(定義見收購守則)於收購守則規則26下之強制要約責任;及
(ii) 行使可換股債券將不得導致本公司無法符合GEM上市規則下之公眾持股量規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並無任何人士知會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之任何其他
權益或淡倉。
購股權
本公司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旨在令本公司向合資格參與者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集團貢獻之激勵或獎勵。
合資格參與者包括本集團任何僱員、董事、諮詢人或專業顧問、股東及供應商或客戶。
本公司已終止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生效之購股權計劃(「二零零二年購股權計劃」),並採納一項新購股權計
劃(「新購股權計劃」),新購股權計劃自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起十年有效。二零零二年購股權計劃到期前授出
之購股權將繼續有效,可根據二零零二年購股權計劃之規則行使。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擁有
21,200,000份(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200,000份)於二零零二年購股權計劃項下之尚未行使之購股權,
相當於當日其已發行股本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並無根據新購股權計劃授出任何購股權。
本公司於根據其購股權計劃或本公司所採納之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所授出之所有購股權獲行使時可能將予發行
之本公司股份之最高數目,合共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時之已發行股本之30%。除非經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批
准,否則本集團於根據該計劃或本集團之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之所有購股權獲行使時可能將予發行之股份
總數不得超逾於採納該計劃之有關決議案獲通過當日已發行股份之10%。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據
新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之證券數目為43,176,497股股份,佔該日其已發行股本約%(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
於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個月期間因行使根據購股權計劃授予各參與者之購股權而發行及可發行之股份數目
最多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之1%,惟獲股東(承授人及╱或其各自之聯繫人士除外)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批準則除
外。倘於任何12個月期間內,授予本公司主要股東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或彼等之任何聯繫人士之任何購股權超過已
發行股份之%,及總價值(按股份於授出日期之收市價計算)超過5,000,000港元,則須待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
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
2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董事會報告(續)
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之建議可於承授人支付象徵式代價合共1港元後接納。承授人可由本公司建議根據購
股權計劃授出購股權當日起計不超過10年之期間內,隨時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按購股權計劃所規定之方式行
使全部或部份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之購股權。
購股權之行使價可由董事會全權釐定,惟無論如何不得低於下列之最高者:(1)股份於授出日期(其必須為交易
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之收市價;(2)股份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交易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之平均收市
價;及 (3)股份之面值。
下表披露本公司年內之購股權變動:
姓名或
參與者類別 行使期
每股本公司
股份之行使價
於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
期內
授出
期內
行使
期內
沒收
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港元
其他
合計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1,200,000 – – – 21,200,000
董事購買股份或債券之權利
除上文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7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年內任何時間概無授權本公司任何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員或
其各自之配偶或未滿18歲子女透過收購本公司股份或債券而獲利,而上述人士亦無行使有關權利;本公司或其附
屬公司亦無訂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透過收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券獲取該等權利或利益。
關連╱關連方交易
關連方交易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2。所有關連方交易並不構成GEM上市規則第20章項下須遵照GEM上市
規則有關任何呈報、公佈或獨立股東批准規定之本公司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26
董事會報告(續)
董事於競爭業務之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或本公司管理層股東(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於與本集團業務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之
業務中擁有任何權益。
獲准許之彌償條文
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每位董事有權就其任期內執行其職務可能遭致或發生與此相關之一切損失或責任
從本公司資產中獲得賠償。本公司已為本集團董事及高級職員購買適當的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
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之薪酬
本集團董事及五名最高薪人士之薪酬詳情分別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及11。
薪酬政策
本集團之僱員薪酬政策由本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彼等之價值、資格及能力制定。
董事之薪酬政策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經考慮本公司之經營業績、個人職責及表現以及可比較市場統計數據後釐
定。
本公司已採納購股權計劃作為對董事及合資格員工之激勵機制。計劃之詳情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7。
主要客戶及供應商
年內,本集團五大客戶應佔營業額總額佔本集團總營業額%(二零一六年:%)。最大客戶佔本集團總營
業額%(二零一六年:%)。本集團因其主要業務性質而無主要供應商。
董事、彼等之聯繫人士或任何股東(就董事所知,擁有本公司股本5%以上)概無於本集團五家最大客戶及供應商
中擁有實益權益。
2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董事會報告(續)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於年內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優先購買權
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法例並無有關優先購買權之條文規定本公司須向現有股東按比例提呈發售新
股份。
充足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於本年報日期之公開資料以及據董事所知,本公司一直維持GEM上市規則所訂明之公眾持股量。
企業管治報告
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報告載於年報第13至19頁。
核數師
隨附財務報表乃由中正天恆會計師有限公司審核,其將於本公司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惟合資格並願意膺選
續聘。
代表董事會
主席
關加晴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獨立核數師報告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28
致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各股東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見
我們已審核載列於第33至116頁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團」)的綜合財務報
表,當中包括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概要)。
我們認為,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 貴集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綜合財務狀況及其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
表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按照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妥為編製。
意見基準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我們在該等準則下承擔的責任在我
們報告的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部分中進一步說明。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專業會計師道
德守則(「守則」),我們獨立於 貴集團並按照守則履行其他的道德責任。我們相信,我們所獲得的審計憑證能充
足和適當地為我們的意見提供基準。
2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獨立核數師報告(續)
關鍵審計事項
根據我們的專業判斷,主要審計事項為我們審核於本期間的綜合財務報表中最重大的事項。這些事項在我們審計
整體綜合財務報表及出具意見時進行處理,而我們不會就此等事項單獨發表意見。
關鍵審計事項 我們的審計如何處理關鍵審計事項
具有無限使用年期之商譽及無形資產減值評估
請參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8及19。
貴集團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過往年
度收購樹熊證券有限公司從事的證券配售及經紀業務
確認商譽及其他具有無限使用年期的無形資產。
我們專注於商譽結餘(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為18,302,000港元)及無形資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為20,000,000港元)的減值評估,乃由於董
事對該業務的該組別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
「使用價值」的評估涉及對該業務未來業績、適用於未
來現金流量預測的主要假設(包括收益增長率及毛利
率、長期增長率及貼現率)的判斷及估計。
• 我們評估及質疑 貴集團對各現金產生單位的
未來現金流量預測的組成,以及得出該等預測
的流程,包括對使用相關價值計算進行測試。
• 我們透過將本年實際業績與未來計劃作比較,
質疑主要假設,包括收益增長率及毛利率。我們
考慮管理層所採納的折現率的合適性。
• 我們亦考慮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8及19所載的商
譽及其他無形資產減值測試披露的充足性。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30
獨立核數師報告(續)
關鍵審計事項 我們的審計如何處理關鍵審計事項
應收貸款及應收賬款之可收回性
請參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21及23。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貴集團之應收貸款
賬面值約為55,530,000港元。於該日, 貴集團之應收
賬款總額約為49,196,000港元,當中已計提5,210,000
港元之減值撥備。
應收貸款及應收賬款之可收回性涉及管理層於評估個
別應收款項呆賬撥備之判斷。債務人向 貴集團還款
之能力視乎個別客戶及市場情況而定,當中涉及固有
不確定因素。
我們已識別應收貸款及應收賬款減值評估為關鍵審計
事項,原因為應收款項數額龐大,以及釐定該等應收
款項之可收回金額涉及估計及判斷。
我們有關管理層對應收貸款及應收賬款所作減值評估
之程序包括:
• 我們獲悉管理層有關信貸監控、債務收回及就
呆賬作出撥備之內部監控之設計、執行及運作
成效。
• 我們審閱有關 貴集團所作貸款之協議及其他
有關文件。
• 我們抽樣測試相關客戶意見,以評估應收賬款
賬齡報告內個別結餘之分類及準確性。
• 我們評估應收款項結餘日後之償付情況。倘於
年結日後仍未有收到付款,我們獲悉管理層對
該等未償還應收款項可回收性所作之評估基
準,並評估管理層該等個別結餘所作之呆賬撥
備。
• 我們評估過往管理層對呆賬撥備所作估計之準
確性。
3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獨立核數師報告(續)
其他資料
貴公司董事須對其他資料負責。其他資料包括年報內的所有資料,但不包括綜合財務報表及我們的核數師報告。
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意見並不涵蓋其他資料,我們亦不對該等其他資料發表任何形式的鑒證結論。
就我們對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而言,我們的責任是閱覽其他資料,在此過程中,考慮其他資料是否與綜合財務報
表或我們在審計過程中所瞭解的情況存在重大抵觸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情況。基於我們已執行的工作,
如果我們認為其他資料存在重大錯誤陳述,我們需要報告該事實。在這方面,我們沒有任何報告。
董事及管治層就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
貴公司董事須負責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要求編製真實而中肯
的綜合財務報表,並對其認為使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所需的內部
控制負責。
在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董事負責評估 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並在適用情況下披露與持續經營有關的事項,
以及使用持續經營為會計基礎,除非董事有意將 貴集團清盤或停止經營,或別無其他實際的替代方案。
管治層須負責監督 貴集團的財務報告過程。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
我們的目的是獲取綜合財務報表作為一個整體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重大錯誤陳述的合理保證,並
按照委聘所協定條款僅向 閣下(作為整體)出具一份包含我們意見的核數師報告,而別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
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負上或承擔任何責任。合理保證屬高層次的保證,惟根據香港審計準則進行的審核
工作不能保證總能察覺所存在的重大錯誤陳述。錯誤陳述可因欺詐或錯誤產生,倘個別或整體在合理預期情況下
影響使用者根據綜合財務報表作出的經濟決定時,則被視為重大。
作為我們根據香港審計準則審計的一部分,我們在整個審計過程中進行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懷疑態度。我們亦:
• 識別及評估由於欺詐或錯誤而導致綜合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設計及執行審計程式以應對該
等風險,以及獲取充足和適當的審計憑證,作為吾等意見的基礎。由於欺詐可能涉及串謀、偽造、蓄意遺
漏、虛假陳述或淩駕內部監控的情況,因此未能發現因欺詐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高於未能發現因
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32
獨立核數師報告(續)
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承擔的責任(續)
• 瞭解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適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並非對 貴集團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 評估所使用的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董事作出會計估計及相關披露的合理性。
• 對董事採用持續經營會計基礎的恰當性作出結論。根據所獲取的審計憑證,確定是否存在與事項或情況有
關的重大不確定性,從而可能導致對 貴集團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如果我們認為存在重大不確
定性,則有必要在核數師報告中提請使用者注意綜合財務報表中的相關披露。假若有關的披露不足,則我們
應當修改意見。我們的結論是基於核數師報告日止所取得的審計憑證。然而,未來事項或情況可能導致 貴
集團不能持續經營。
• 評價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呈列、結構和內容,包括披露,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反映相關交易和事件。
• 就 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資料獲取充足、適當的審計憑證,以便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我們
負責 貴集團審計的方向、監督和執行。我們僅為審計意見承擔責任。
我們與管治層溝通了(其中包括)計劃的審計範圍、時間安排、重大審計發現等,包括我們在審計中發現的內部控
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們亦向管治層提交聲明,說明我們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道德要求,並與他們溝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認為會影
響我們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和其他事項,以及在適用的情況下,相關的防範措施。
從與管治層溝通的事項中,我們確定哪些事項對本期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最為重大,因而構成關鍵審計事項。我
們在核數師報告中描述這些事項,除非法律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這些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如果合理預
期在我們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不利後果超過產生的公眾利益,我們決定不應在報告中溝通該事項。
中正天恆會計師有限公司
執業會計師
香港,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李志恆
執業證書編號:P01957
香港九龍
尖沙咀科學館道1號
康宏廣場南座7樓5–6室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3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收益 6 15,960 63,906
銷售及服務成本 (3,059) (57,691)
毛利 12,901 6,215
其他收入及收益 6 11,861 4,179
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17 948 –
非上市認股權證之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33 – 13,481
銷售及分銷開支 (818) (219)
行政開支 (29,022) (31,030)
其他營運開支 7 (5,256) (42,315)
財務費用 8 (6,467) (7,100)
分佔聯營公司虧損 – (91)
除稅前虧損 9 (15,853) (56,880)
稅項抵免 12 1,330 875
年內持續經營業務虧損 (14,523) (56,005)
已終止經營業務
年內已終止經營業務虧損 13 – (22,354)
年度虧損 (14,523) (78,359)
其他全面收入╱(開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之匯兌差額
年內產生之匯兌差額 37 (286)
年內與出售海外業務相關之重新分類調整 – (1,288)
年內其他全面收入╱(開支) 37 (1,574)
年內全面開支總額 (14,486) (79,93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34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續)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以下人士應佔之持續經營業務年度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 (9,741) (49,543)
非控股權益 (4,782) (6,462)
(14,523) (56,005)
以下人士應佔之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年度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 (9,741) (71,897)
非控股權益 (4,782) (6,462)
(14,523) (78,359)
以下人士應佔之年內全面開支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9,722) (73,331)
非控股權益 (4,764) (6,602)
(14,486) (79,933)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每股虧損 15
來自持續經營業務
基本 ()港仙 ()港仙
攤薄 不適用 不適用
來自持續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基本 ()港仙 ()港仙
攤薄 不適用 不適用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3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6 4,368 11,221
投資物業 17 17,300 16,352
商譽 18 18,302 18,302
其他無形資產 19 20,000 20,000
應收貸款 21 10,300 –
70,270 65,875
流動資產
存貨 22 – 693
應收賬款 23 43,986 54,847
應收貸款 21 45,230 10,292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24 2,563 6,681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 25 245 –
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26 12,226 26,145
銀行結餘 – 信託賬戶 27 191,648 43,267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27 133,154 22,986
429,052 164,911
流動負債
應付賬款 28 222,274 63,248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29 9,292 8,240
已收按金 135 135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 30 10,400 840
應付可換股債券 34 28,795 –
其他借貸 32 1,000 1,000
應付所得稅 7,553 8,592
279,449 82,055
流動資產淨額 149,603 82,856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219,873 148,73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36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續)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負債
應付企業債券 31 15,209 14,312
應付可換股債券 34 – 24,369
遞延稅項負債 35 3,474 3,765
18,683 42,446
淨資產 201,190 106,285
資本及儲備
股本 36 24,570 16,380
儲備 182,858 91,624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207,428 108,004
非控股股東權益 (6,238) (1,719)
總權益 201,190 106,285
第33頁至第116頁之綜合財務報表經董事會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批准並授權刊發,以及由以下董事代表簽
署:
董事 董事
關加晴 辛懿錦
綜合權益變動表
3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
股本
股份
溢價賬
可換股
債券儲備
購股權
儲備
匯兌
儲備
累計
虧損 總計
非控股
權益 總權益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附註34)(附註37)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1,375 378,871 74,286 7,410 1,123 (368,090) 104,975 (45,466) 59,509
年度虧損 – – – – – (71,897) (71,897) (6,462) (78,359)
年度其他全面開支 – – – – (1,434) – (1,434) (140) (1,574)
年度全面開支總額 – – – – (1,434) (71,897) (73,331) (6,602) (79,933)
收購附屬公司產生之非控股權益
(附註39) – – – – – – – 6,697 6,697
出售附屬公司產生之非控股權益
減少(附註40) – – – – – – – 43,652 43,652
因以下事項而發行股份:
— 配售股份 2,275 33,670 – – – – 35,945 – 35,945
— 收購附屬公司 2,730 38,766 – – – – 41,496 – 41,496
股份發行開支 – (1,081) – – – – (1,081) – (1,08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16,380 450,226 74,286 7,410 (311) (439,987) 108,004 (1,719) 106,285
年度虧損 – – – – – (9,741) (9,741) (4,782) (14,523)
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 – – – 19 – 19 18 37
年度全面收入╱(開支)總額 – – – – 19 (9,741) (9,722) (4,764) (14,486)
非控股權益注資 – – – – – – – 245 245
因公開發售而發行股份 8,190 106,472 – – – – 114,662 – 114,662
股份發行開支 – (5,516) – – – – (5,516) – (5,516)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570 551,182 74,286 7,410 (292) (449,728) 207,428 (6,238) 201,190
綜合現金流量表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3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量
年度虧損 (14,523) (78,359)
調整項目:
於損益確認之稅項抵免 12 (1,330) (875)
利息收入 (834) (1,529)
財務費用 8 6,467 7,100
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折舊 2,409 2,662
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948) –
非上市認股權證之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13,481)
就下列之減值虧損:
物業、廠房及設備 4,031 1,905
存貨 619 1,020
應收貿易款項 – 26,573
出售附屬公司之應收所得款項 – 4,777
其他應收款項 388 –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 – 2,500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虧損 5 164
出售附屬公司之虧損 40 – 22,354
出售聯營公司虧損 – 203
分佔聯營公司虧損 – 91
營運資金變動前之經營現金流量 (3,716) (24,895)
存貨減少 97 21,816
應收賬款減少╱(增加) 10,886 (15,245)
應收貸款增加 (45,238) –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減少 3,756 34,461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增加 (245) –
按公允價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減少 13,919 37,113
銀行結餘 – 信託賬戶(增加)╱減少 (148,381) 12,432
應付賬款增加╱(減少) 158,996 (50,083)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款項增加╱(減少) 697 (3,409)
應收按金增加 – 135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增加 9,560 –
經營業務所得之現金 331 12,325
已付所得稅 – –
經營業務所得之現金淨額 331 12,325
3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現金流量表(續)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已收利息 834 88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所得款項 758 324
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 (208) (4,559)
購買投資物業 – (16,352)
收購附屬公司 39 – 7,858
出售附屬公司 40 – (8)
投資活動所得╱(所用)之現金淨額 1,384 (12,649)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已付利息 45 (930) (2,941)
發行股份所得款項 114,662 35,945
股份發行開支 (5,516) (1,081)
非控股權益向一間附屬公司之注資 245 –
償還企業債券 – (11,000)
所得其他借貸 – 1,000
償還其他借貸 – (5,000)
融資活動產生之現金淨額 108,461 16,923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增加淨額 110,176 16,599
於年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22,986 6,402
匯率變動之影響 (8) (15)
於年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133,154 22,986
於年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分析: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133,154 22,986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4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資料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於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均披露於年報之公司資料一節。
本公司將其名稱由「Sunrise (China)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更改為「KOALA Financial Group Limited」,並採納「樹
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中文名稱,自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生效。
本公司主要從事投資控股業務。本公司主要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活動載於財務報表附註47。
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港元」)呈列,與本公司功能貨幣相同。
2. 採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年度採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應用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下列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
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 披露計劃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 就未變現虧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2號(修訂本) 作為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
週期年度改進之一部分
於本年度採用該等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財務表現及財務狀況及╱
或載於綜合財務報表中的披露資料並無重大影響。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披露計劃
本集團於本年度首次應用該等修訂本。修訂本要求實體作出披露,以便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融資活動產生
之負債變動,包括現金及非現金變動。此外,修訂本亦要求於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或未來現金流量計入融資
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披露該等金融資產之變動。
具體而言,修訂本要求披露以下各項:(i)融資現金流量之變動;(ii)取得或失去附屬公司或其他業務控制權產
生之變動;(iii)匯率變動之影響;(iv)公允價值變動;及 (v)其他變動。
該等項目年初及年末結餘之對賬載於附註45。本集團遵照修訂本之過渡性條文,並無披露上一年度之比較
資料。附註45所載之額外披露外,應用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並無影響。
4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 採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 客戶合約收益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 租賃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 保險合約 3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2號 外幣交易及預付代價 1
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23號 所得稅處理之不確定性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修訂本) 分類及計量以股份為基礎之支付交易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修訂本) 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
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修訂本) 具有負補償之預付特性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
(修訂本)
投資者及其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之間的
資產出售或投入 4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於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之長期權益 2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作為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週期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之年度改進之一部分 1
香港會計準則第40號(修訂本) 投資物業之轉讓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週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
年度改進 2
1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
2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
3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
4 尚待釐定之生效日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於二零零九年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引入有關金融資產分類及計量之新規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號其後於二零一零年作出修訂,加入有關金融負債分類及計量及有關終止確認之規定,並於二零一三年作
出進一步修訂,以加入有關一般對沖會計處理方法之新規定。於二零一四年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另一個經修訂版本主要加入 (a)金融資產之減值規定;及 (b)透過為若干簡單債務工具引入「按公允價值於損益
賬列賬」(「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計量類別,對分類及計量規定作出有限修訂。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4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 採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之主要規定載述如下:
• 在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範圍內的所有已確認金融資產其後按攤銷成本或公允
價值計量。尤其是,以旨在收取合約現金流的業務模式持有及僅為支付未償還本金及本金利息的合約
現金流而擁有的債務投資,一般於其後會計期間結束時按攤銷成本計量。於目的為同時收回合約現金
流及出售金融資產之業務模式中持有之債務工具,以及金融資產合約條款令於特定日期產生之現金流
純粹為支付未償還本金及本金利息的債務工具,以按公允價值於其他全面收入列賬計量。所有其他債
務投資及權益投資於其後會計期間結束時均按公允價值計量。此外,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實
體可能不可撤銷地選擇在其他全面收入中呈列股權投資(不持作買賣)的公允價值後續變動,通常僅在
損益中確認股息收入。
• 就計量指定為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負債而言,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規定,由該項負債
的信貸風險變動引起之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金額於其他全面收入呈列,除非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該
項負債信貸風險變動之影響將會導致或擴大損益之會計錯配。由金融負債之信貸風險變動引起之金融
負債公允價值變動其後不會於損益重新分類。而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按公允價值於損益
賬列賬之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變動整體金額均於損益中呈列。
• 就金融資產之減值而言,與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項下按已產生信貸虧損模式計算相反,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第9號規定按預期信貸虧損模式計算。預期信貸虧損模式規定實體自初次確認將預期信貸虧損及
信貸風險之變動入賬。換言之,毋須再待發生信貸事件方確認信貸虧損。
• 一般對沖之新會計處理規定保留三類對沖會計法。而已為符合對沖會計處理之交易類型引入更大的靈
活性,特別是擴闊符合對沖工具之工具類型及符合對沖會計處理之非金融項目之風險組成部分的類
型。此外,效益性測試已經全面革新及以「經濟關係」原則取代。對沖效益性亦不需再作追溯評估。該
準則亦加強有關實體風險管理活動披露之規定。
根據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對本集團該日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分析,本公司
董事已初步評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對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產生之影響。所有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將繼
續以與現時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採納之相同基準計量。
4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 採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續)
一般而言,本公司董事預計,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之預期信貸虧損模式將導致提早確認各項目之信
貸虧損,且目前正評估潛在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收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已頒佈,其制定一項單一全面模式供實體用作將自客戶合約所產生的收入入賬。
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生效後,其將取代現時載有香港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香港會計準則第11號
「建築合約」及相關詮釋的收入確認指引。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的核心原則為實體所確認描述向客戶轉讓承諾貨品或服務的收入金額,應為能反
映該實體預期就交換該等貨品或服務有權獲得的代價。具體而言,該準則引入確認收入的五個步驟:
‧ 第一步: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約
‧ 第二步:識別合約中的履約責任
‧ 第三步:釐定交易價
‧ 第四步:將交易價分配至合約中的履約責任
‧ 第五步:於實體完成履約責任時(或就此)確認收入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實體於完成履約責任時(或就此)確認收入,即於特定履約責任相關的商品
或服務的「控制權」轉讓予客戶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已就特別情況加入更明確的指引。此外,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15號要求更詳盡的披露。
於二零一六年,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之澄清,內容有關辨識履約責任、本金對代
理代價以及牌照申請指引。
董事預期,於日後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可能導致作出更出披露,然而,彼等並不預期應用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15號將對於相關報告期間確認收益之時間及金額構成重大影響。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引入辦識出租人及承租人租賃安排及會計處理之全面模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號於生效時將取代現有租賃指引,包括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相關詮釋。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44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 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按已識別資產是否由客戶控制之基準區分租賃及服務合約。承租人之會計處理已
去除經營租賃(於資產負債表外)及融資租賃(於資產負債表內)之區分,並以承租人須就所有租賃確認之使
用權資產及相應負債(均於資產負債表內)之模型代替,惟短期租賃及低價值資產租賃則除外。
使用權資產初始按成本計量,其後按成本(在若干情況下除外)減累計折舊及減值虧損計量,並就任何租賃
負債之重新計量作出調整。租賃負債初始按並非於該日支付之租賃付款現值計量。
其後,租賃負債就利息及租賃付款以及(其中包括)租約修訂影響作出調整。此外,由於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
項下之經營租賃付款呈列為經營現金流量,而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付款將拆分為本金及利
息部分,並將分別呈列為融資現金流量,故現金流量之分類亦將受到影響。
與承租人之會計處理相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維持絕大部分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之出租人會計處理
規定,並繼續要求出租人將租賃分類為經營租賃或融資租賃。
此外,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要求作出廣泛披露。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將主要影響本集團作為租賃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承租人之會計處理,而有關項目
現時分類為經營租賃。預期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將導致資產及負債增加,並對於租期內在綜合損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確認開支之時間構成影響。
誠如附註41(b)所披露,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根據不可撤銷經營租賃就物業之未來最低租
賃付款為1,588,000港元,其中大部分須於報告日期起一年內支付。因此,一旦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
號,此金額之一部分或須確認為租賃負債,連同相應之使用權資產。
本集團將須進行更詳細分析,在計及實際適用性、就目前與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期間所訂立或終
止之任何租賃所作出之調整以及貼現影響後,就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釐定經營租賃承擔所產生之
新資產及負債。
本集團正在考慮是否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生效日期前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然而,僅可在採納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後,方可提早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因此,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於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生效日期(即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前獲採納之可能性不大。
除上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其他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將不會對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
構成重大影響。
4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
遵例聲明
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亦載有聯交所
GEM證券上市規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規定之適用披露。
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在各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計算之物業及金融工具則除外,
誠如以下會計政策所闡釋。歷史成本一般以交換貨品及服務所付代價之公允價值為基準。
公允價值是於計量日期市場參與者於有秩序交易中出售資產可收取或轉讓負債須支付之價格,而不論該價
格是否直接可觀察或可使用其他估值技術估計。若市場參與者於計量日期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會考慮資
產或負債之特點,則本集團於估計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時會考慮該等特點。此等綜合財務報表中作計量
及╱或披露用途之公允價值乃按此基準釐定,惟屬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範圍之以股份付款之交易、屬
於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範圍內之租賃交易,以及與公允價值有部份相若地方但並非公允價值之計量,譬如
香港會計準則第2號內之可變現淨額或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之使用價值除外。
此外,就財務報告而言,公允價值計量根據公允價值計量之輸入數據可觀察程度及公允價值計量之輸入數
據對其整體之重要性分類為第一級、第二級或第三級,詳情如下:
– 第一級輸入數據是實體於計量日期可以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躍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輸入數據是就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地可觀察之輸入數據(第一級內包括之報價除外);及
– 第三級輸入數據是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數據。
主要會計政策如下。
綜合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所控制之實體(包括結構實體)及其附屬公司之財務報表。當本公司符合以下
要素時,則取得控制權:
– 可對投資對象行使權力;
– 因參與投資對象業務而承受浮動回報之風險或享有權利;及
– 有能力使用其權力影響其回報。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46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綜合基準(續)
倘事實及情況顯示上述三項控制權要素有一項或以上出現變動,本集團會重新評估其是否對投資對象擁有
控制權。
倘本公司於被投資公司之投票權少於半數,當有足夠投票權令本公司可實際單方面指示被投資公司之相關
活動,則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擁有控制權。於評估本公司於一間被投資公司之投票權是否足以賦予其權力
時,本公司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及情況,包括:
• 本公司所持有投票權之規模與其他投票權持有人所持投票權之規模及分散程度;
• 本公司、其他投票權持有人或其他人士所持有之潛在投票權;
• 其他合約安排產生之權益;及
• 任何額外事實及情況顯示本公司現時有或並無能力於作出決策時指示相關活動,包括於過往股東大會
之投票模式。
附屬公司之綜合入賬於本集團取得有關附屬公司之控制權起開始,並於本集團失去有關附屬公司之控制權
時終止。具體而言,年內所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之收入及開支乃自本集團取得控制權之日期起計入綜合損
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直至本集團不再控制有關附屬公司之日期為止。
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之每個項目乃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及非控股權益。附屬公司之全面收益總額歸屬於本
公司擁有人及非控股權益,即使此舉會導致非控股權益產生虧絀結餘。
於必要時,將對附屬公司之財務報表作出調整,以令彼等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有關本集團成員之間交易之所有集團內公司間之資產及負債、權益、收入、支出及現金流量於綜合入賬時悉
數對銷。
4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綜合基準(續)
本集團於現有附屬公司擁有權之變動
本集團於附屬公司擁有之權益出現變動,但並無導致本集團失去該等附屬公司之控制權,均以權益交易入
賬。本集團之權益與非控股權益之賬面值均予以調整,以反映彼等於附屬公司之相關權益變動。非控股權益
所調整之款額與所付或所收代價之公允價值兩者之間之差額,均直接於權益確認並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
倘本集團失去附屬公司控制權,則收益或虧損於損益確認並按 (i)所收代價之公允價值及任何保留權益之公
允價值與 (ii)該附屬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及負債以及任何非控股權益先前之賬面值兩者之間的差額計算。
先前於其他全面收入就該附屬公司確認之所有款額,會按猶如本集團已直接出售該附屬公司之相關資產或
負債入賬(即按適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訂明╱允許而重新分類至損益或轉撥至另一權益類別)。於失去控
制權當日在前附屬公司保留之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被視作其後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入賬之初步確認公
允價值,或(如適用)初步確認於一間聯營公司或一間合營企業之投資之成本。
業務合併
收購業務採用收購法入賬。業務合併之轉撥代價按公允價值計量,而計算方法為本集團所轉讓之資產、本
集團向被收購方原擁有人產生之負債及本集團於交換被收購方之控制權發行之股權之收購日期公允價值總
額。有關收購之費用於產生時一般於損益中確認。
於收購日期,所收購之可識別資產及所承擔之負債按公允價值確認,惟下文所述者除外:
– 遞延稅項資產或負債及與僱員福利安排有關之資產或負債,分別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及
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僱員福利」確認並計量;
– 與被收購公司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安排或以本集團訂立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安排取代被收購公司以股
份為基礎之付款安排相關之負債或股本工具乃於收購日期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以股份為基礎
之付款」計量(見下文會計政策);及
– 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5號「持作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已終止經營業務」分類為持作出售之資產(或出
售組別)根據該準則計量。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4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業務合併(續)
商譽是以所轉撥之代價、非控股權益於被收購方中所佔金額、及本集團以往持有之被收購方股權之公允價
值(如有)之總和,減所收購之可識別資產及所承擔之負債於收購日期之淨值後,所超出之差額計值。倘經過
重新評估後,所收購之可識別淨資產與所承擔負債於收購日期之淨額高於轉撥之代價、非控股權益於被收
購方中所佔金額及收購方先前持有被收購方之權益之公允價值(如有)之總和,則差額即時於損益內確認為
議價收購收益。
屬現時擁有之權益且於清盤時讓持有人有權按比例分佔實體淨資產之非控股權益,可初步按公允價值或非
控股權益應佔被收購方可識別淨資產之已確認金額比例計量。計量基準視乎每項交易而作出選擇。其他種
類之非控股權益乃按其公允價值或(如適用)另一項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訂明之基準計量。
於業務合併乃分階段完成時,本集團先前持有之被收購方股權乃按於收購日期(即本集團取得控制權當日)
之公允價值重新計量,而所產生之收益或虧損(如有)乃於損益內確認。於收購日期前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
之於被收購公司之權益所產生之金額,倘於該權益被出售時有關處理方式屬妥當,則重新分類至損益。
倘業務合併之初步會計處理於合併發生之報告期末仍未完成,則本集團會就仍未完成會計處理之項目呈報
暫定金額。該等暫定金額於計量期間(見上文)內作出調整,或確認額外資產或負債,以反映獲得有關於收購
日期已存在事實及情況之新資料,而倘知悉該等資料,將會影響於當日確認之金額。計量期間調整為於「計
量期間」(不得超過收購日期起計一年)因取得於收購日期已存在之事件及環境之額外資訊而作出之調整。
商譽
因收購業務產生之商譽乃按成本於收購業務當日確定(見上文所述之會計政策)減累計減值虧損(如有)入賬。
就減值測試而言,商譽分配至預計自合併之協同效應中受惠之本集團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
別)。
已獲分配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或倘有跡象顯示有關單位可能出現減值時更頻密地進行減值測試。當現
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值時,則首先分配減值虧損以削減分配予單位之任何商譽之賬面值,
其後再根據單位內各資產之賬面值按比例分配予單位之其他資產。商譽之任何減值虧損會直接於損益中確
認。商譽之已確認減值虧損不可於其後期間內撥回。
4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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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
聯營公司為一間本集團對其擁有重大影響力而並非附屬公司或合營企業權益之實體。重大影響力乃有權參
與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及經營政策決定而非控制或共同控制該等政策。
聯營公司之業績及資產與負債乃按權益會計法納入此等綜合財務報表內。根據權益法,於聯營公司之投資
初始以成本在綜合財務狀況表中確認,隨後進行調整以確認本集團分佔聯營公司之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
當本集團分佔某聯營公司之虧損超出其於該聯營公司之權益(其包括任何長期權益,而該長期權益實質上構
成本集團於該聯營公司之投資淨額一部份),則本集團不再確認分佔之進一步虧損。作出額外虧損確認僅以
本集團已產生法律或推定責任或代表該聯營公司作出付款為限。
於收購於聯營公司之投資時,任何收購成本超出本集團應佔聯營公司可識別資產及負債公允淨值之差額確
認為商譽,並計入投資之賬面值。經重新評估後,本集團分佔可識別資產及負債公允淨值超出收購成本之任
何差額於收購投資期間即時於損益確認。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適用於釐定有否必要確認本集團於聯營公司之投資之任何減值虧損。如有必
要,則將投資之全部賬面值(包括商譽)作為單一資產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值」,透過比較其可
收回金額(使用價值與公允價值減銷售成本之較高者)與賬面值而測試有否減值。任何確認之減值虧損屬投
資賬面值之一部份。倘其後投資之可收回金額增加,則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確認該減值虧損之撥回。
倘集團實體與聯營公司進行交易,則於本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中確認與該聯營公司交易之損益,惟僅以非
本集團所佔有關聯營公司之權益為限。
物業、廠房及設備
物業、廠房及設備(包括用於生產或為行政目的而持有之樓宇)按成本減其後累計折舊及累計減值虧損(如
有)列賬。
折舊乃於估計可使用年期以直線法確認,以撇銷資產之成本減其剩餘價值。估計可使用年期、剩餘價值及折
舊法於各報告期末檢討,而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按預期基準入賬。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乃於出售後或預期持續使用該資產不會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終止確認。出售或收回
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所產生之任何收益或虧損乃根據銷售所得款項與資產賬面值之差額釐定,並於損益
確認。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5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投資物業
投資物業指持作賺取租金及╱或資本升值之物業。投資物業初始按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計量。於初始確認
後,投資物業按公允價值計量。本集團經營租賃項下持作賺取租金或資本升值之全部物業權益入賬列為投
資物業,並採用公允價值模型計量。投資物業公允價值變動所產生之收益及虧損於產生期間計入損益。
於投資物業出售或永久停止使用及預計不會從出售中獲得未來經濟收益時,會被取消確認。取消確認該資
產所產生之任何收益或虧損(按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該資產之賬面值差額計算)於被取消確認之期間內計入
損益。
無形資產
業務合併中收購並與商譽分開確認之無形資產初始按其於收購日期之公允價值(被視為其成本)確認。
初始確認後,具無限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減值虧損(如有)列賬。
無形及有形資產之減值虧損(除商譽外)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審閱其有形及無形資產之賬面值,以確定該等資產是否出現減值虧損之跡象。倘出現
任何該等跡象,將估計資產之可收回金額以釐定減值虧損之程度(如有)。倘不可估計個別資產之可收回金
額,則本集團估計該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倘可確定進行合理持續分配之基準,公司資產
亦須分配予現金產生單位,或分配予可確定進行合理持續分配之基準的現金產生單位最小組別。
具有無限可使用年期的無形資產須至少每年,並在有跡象表明該資產可能減值時進行減值測試。
可收回款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使用價值兩者中之較高者。評估使用價值時,以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
時間值評估及估計日後現金流量並未就此調整的資產特定風險之稅前折現率,折算估計日後現金流量至現
值。
倘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可收回款額估計少於其賬面值,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賬面值削減至其可收
回款額。減值虧損即時於損益賬中確認。
倘減值虧損隨後撥回,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賬面值將增加至其經修訂估計可收回金額,惟增加之賬
面值不得超過以往年度資產確認為並無減值虧損時所釐定之賬面值。減值虧損之撥回即時於損益賬中確認。
5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存貨
存貨以成本及可變現淨值之較低者列賬。成本按加權平均基準釐定,倘為在製品及製成品,則包括直接材
料、直接勞力及適當比例之日常開支。可變現淨值指存貨估計售價減所有估計完成成本及出售所需成本。
金融工具
當集團個體成為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會於綜合財務狀況報表確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會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直接歸屬於購置或發行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按
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除外)之交易費用在初始確認時計入或扣自各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倘適用)之公允價值。直接歸屬於購置透過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費
用立即在損益中確認。
金融資產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歸類為以下指定類別: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
產以及貸款及應收款項。分類視乎金融資產之性質及目的並於初步確認時釐定。以常規方式購買或出售之
金融資產,均按交易日方法進行確認或終止確認。以常規方式購買或出售是指要求在相關市場中之規則或
慣例通常約定之時間內交付資產之金融資產買賣。
實際利率法
實際利率法乃計算債務工具之攤銷成本及按有關期間攤分利息收入之方法。實際利率乃將估計日後現金收
入(包括所有支付或收取之費用及利率差價而構成之整體實際利率、交易成本及其他溢價或折價)按債務工
具之預期使用年期,或較短期間(倘適用)準確折讓至初步確認時之賬面淨值之利率。
債務工具之利息收入乃按實際利率基準確認,惟分類為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該等金融資產除外,其
利息收入計入其他收入及收益。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
當金融資產為持作買賣或其獲指定為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時,金融資產歸類為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
賬。
倘出現下列情況,金融資產被歸類為持作買賣:
‧ 購入金融資產主要是為於短期內出售;或
‧ 於初步確認時,其構成本集團合併管理之已確定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份及具有最近實際短期獲利模
式;或
‧ 其為未被指定及可有效作為對沖工具之衍生工具。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5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金融資產(續)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續)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乃按公允價值列賬,而重新計量所產生之任何收益或虧損於損益賬內
確認。於損益賬內確認之收益淨額不包括就金融資產賺取之任何股息或利息並列入其他收入及收益。公允
價值乃以附註44c所述之方式予以釐定。
貸款及應收款項
貸款及應收款項指未於活躍巿場內報價而附帶固定或可議定付款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於初步確認後,貸款
及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貸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項、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以及銀行結餘及現金)使用實際
利率法按攤銷成本減任何已識別減值虧損列賬(見下文有關金融資產減值虧損之會計政策)。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
金融資產乃就於各報告期末出現之減值跡象作出評估。倘有客觀證據證明初步確認金融資產後發生一項或
多項事件令投資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到影響,則金融資產被視為已減值。
就所有金融資產而言,減值之客觀證據可能包括:
– 發行者或交易對手陷入重大財政困難;或
–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違約或拖欠;或
– 借款人有可能面臨破產或財務重組;或
– 因出現財政困難導致該金融資產失去活躍市場。
就若干類別之金融資產而言,例如應收賬款,並無個別被評估為已減值之資產將額外按組合基準評估減
值。應收賬款組合減值之客觀證據可包括本集團過往之收款經驗、組合內超逾信貸期之延遲付款宗數增加
之現象、與拖欠歸還應收賬款相關之可觀察國家或本地經濟狀況變動。
就按攤銷成本列賬之金融資產而言,確認之減值虧損金額為該資產之賬面值與按該金融資產原先實際利率
貼現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間之差額。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值虧損會直接於金融資產之賬面值中作出扣減,惟應收賬款除外,其賬面值會透過撥備
賬作出扣減。撥備賬內之賬面值變動會於損益中確認。當應收賬款被視為不可收回時,則其將於撥備賬內撇
銷。過往已撇銷之款項如其後收回,將計入損益內。
5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金融資產(續)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續)
就按攤銷成本計量之金融資產而言,倘於往後期間,減值虧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可客觀地與確認減值後發
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確認之減值虧損透過損益撥回,惟資產於撥回減值日期之賬面值不得超過在並無確
認減值之情況下應有之已攤銷成本。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集團實體發行之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根據所訂立之合約安排之實質內容以及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而
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為證明本集團資產剩餘權益(經扣除其所有負債)之任何合約。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按已收所得
款項減直接發行成本確認。
可換股債券
本公司發行之複合工具(可換股債券)之組成部分乃根據合約安排之實際性質以及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
義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倘換股期權以固定金額之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換取固定數量之本公司本身
權益工具而結算,則屬權益工具。
於發行日期,負債部分之公允價值乃採用同類不可換股工具現行巿場利率作出估算。該金額乃按實際利率
法按攤銷成本基準確認為負債,直至於換股時或工具到期日註銷為止。
分類為權益之換股權乃透過從整體複合工具之公允價值中扣減負債部分金額而釐定。其將在權益中確認及
計入權益(扣除所得稅影響(如有 )),且隨後不可重新計量。此外,分類為權益之換股權將一直保留於權益
內,直至換股權獲行使,在該情況下,在權益中確認之結餘將轉撥至股份溢價。倘換股權於可換股債券到期
日仍未獲行使,在權益中確認之結餘將轉撥至累計虧損。在換股權獲兌換或到期時,不會在損益中確認任何
收益或虧損。
與發行可換股債券相關之交易成本乃按所得款項總額之分配比例分配至負債及權益部分。與權益部分相關
之交易成本直接於權益中確認。與負債部分相關之交易成本乃計入負債部分之賬面值,並按可換股債券之
期限採用實際利率法予以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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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續)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負債
當金融負債為持作買賣或於初步確認時指定為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則金融負債分類為按公允價值於
損益賬列賬。
於下列情況,金融負債(持作買賣金融負債除外)可於初步確認後指定為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
– 有關指定抵銷或大幅減少可能出現不一致之計量或確認歧異;或
– 根據本集團既定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該金融負債歸入一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或兩者之其中部分,
並按公允價值基準評估其表現,且有關分類之資料乃按該基準由內部提供;或
– 金融負債組成包含一項或以上內含衍生工具之合約其中部分,且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
及計量准許整份合併合約(資產或負債)指定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負債(非上市認股權證)按公允價值列賬,重新計量產生之任何收益或虧損
於損益中確認。於損益確認之淨收益或虧損包括就金融負債支付之任何利息。
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應付企業債券及其他借貸)其後
以實際利率法按攤銷成本計量。
實際利率法
實際利率法乃計算金融負債之攤銷成本及按有關期間攤分利息開支之方法。實際利率乃將估計日後現金付
款(包括構成實際利率整體部份之所有已付或已收之費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價或折價)按金融負債之預期
使用年期,或較短期間(倘合適)準確折讓至初步確認時之賬面淨值之利率。
利息開支按實際利率基準確認。
5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終止確認
本集團僅於自資產獲取現金流之合約權利到期時,或本集團將金融資產及資產所有權之絕大部份風險及回
報轉讓予另一實體時終止確認金融資產。
全面終止確認金融資產時,資產賬面值與已收及應收代價以及累計損益(已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並於權益累
積)總和間之差額,於損益確認。
本集團只有在責任獲免除、取消或終止時,方會終止確認金融負債。獲終止確認之金融負債之賬面值與已付
及應付代價間差額會於損益確認。
收益確認
收益按已收或應收代價之公允價值計量,並扣減估計客戶退貨、回扣及其他類似折讓。
銷售貨物
來自銷售貨物之收益於貨物付運及所有權移交,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確認:
– 本集團已將貨物擁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回報轉移予買方;
– 本集團並無保留一般與擁有權有關之持續管理權或已售貨物之實際控制權;
– 收益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 與交易相關之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團;及
– 有關交易產生或將產生之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來自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的收入已於本集團提供相關服務時已確認。
租金收入
本集團確認來自經營租賃收益之政策載於下文有關租賃之會計政策內。
利息收入
來自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於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團及收入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予以確認。來自金融
資產之利息收入參考未償還本金額及適用之實際利率按時間基準累計,有關利率指將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
現金收入在預計年期內準確折現至初步確認時之資產賬面淨值之利率。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56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租賃
凡租賃之條款將擁有權之絕大部分風險及回報轉移至承租人之租賃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均分類
為經營租賃。
本集團作為出租人
經營租賃之租金收入按直線法在有關租賃之租期內確認。在磋商和安排經營租賃期間產生之初始直接成本
加於租賃資產之賬面值,並以直線法在租期內確認。
本集團作為承租人
經營租賃付款乃按有關租賃之租期以直線基準確認為開支。
租賃持作自用土地
當租賃包括土地及樓宇分部,本集團須基於對各分部擁有權隨附之風險與回報是否絕大部份已轉移至本集
團之評估將各分部劃分為融資租賃或經營租賃,除非各分部均明確為經營租賃,則整項租賃歸類為經營租
賃。尤其是,最低租賃付款(包括任何一次過預付款)須按租期開始時將於土地部分及樓宇部分的租賃權益
相關公允價值的比例於土地及樓宇部分分配。
倘租賃付款能可靠分配,則以經營租賃入賬之租賃土地權益在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列為「預付土地租金」,且
於租期內按直線法攤銷。倘租賃付款無法於土地和樓宇部分之間可靠分配時,則整項租賃一般歸類為融資
租賃,並按物業、廠房及設備列賬。
外幣
於編製各個別集團實體之財務報表時,以該實體功能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進行之交易乃以各功能貨幣(即
該實體經營所在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按於交易日之現行匯率予以確認。於報告期末,以外幣計值之貨幣項
目乃按該日之現行匯率重新換算。按外幣歷史成本計量之非貨幣項目毋須重新換算。
貨幣項目結算及貨幣項目換算產生之匯兌差額乃於產生期間內於損益確認。
為呈列綜合財務報表,本集團境外業務之資產及負債乃按於各報告期末之當前匯率換算為本集團之呈列貨
幣(即港元)。收支項目按年內之平均匯率進行換算,除非匯率於該期間內出現大幅波動則另作別論,於該情
況下,則採用交易當日之匯率。所產生之匯兌差額(如有)乃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並於匯兌波動儲備項下之
股權累計。
於出售一項境外業務(即出售本集團於境外業務之全部權益,或出售涉及失去附屬公司(包含境外業務)之控
制)時,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有關該業務而於權益累計之所有匯兌差額重新歸類至損益。
5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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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借貸成本
收購、建造或生產合資格資產(為需要長時間方能達致擬定用途或銷售之資產)直接應佔之借貸成本,均加
入該等資產之成本,直至該等資產大致可用作擬定用途或銷售為止。
運用特定借貸作短期投資以待撥入合資格資產之開支所賺取之投資收入,會從可供資本化之借貸成本中扣
減。
所有其他借貸成本於產生期間於損益內確認。
退休福利成本
向定額供款退休福利計劃供款於僱員提供服務而可享有供款時列作開支。
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安排
本公司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交易
按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支付予僱員及提供類似服務之其他人士之款項均按股本工具於授出日期之公允價
值計量。
按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之付款於授出日期釐定之公允價值乃按歸屬期以直線法直銷(基於本集團對將最終
歸屬之股本工具之估計),並於權益內相應增加。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修訂其估計預期最終歸屬之購股權數目。修訂原有估計之影響(如有)於損益確認,從而
累計支出反映重訂估計,並於購股權儲備作出相應調整。
若購股權於授出日期即時歸屬,授出購股權之公允價值即時於損益支銷。
倘購股權獲行使,先前以購股權儲備確認之金額將轉撥至股份溢價。倘購股權於歸屬日後遭沒收或於屆滿
日期尚未行使,則先前於購股權儲備確認之金額將轉撥至累計虧損。
稅項
所得稅開支指即期應付稅項與遞延稅項之總和。
即期應付稅項乃按本年度應課稅溢利計算。應課稅溢利與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所報除稅前溢利不
同,乃因其不包括其他年度之應課稅收入或可扣稅開支項目,且進一步不包括從未課稅或扣稅之項目。本集
團之即期稅項負債乃使用於報告期末實施或實質上已實施之稅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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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 主要會計政策(續)
稅項(續)
於綜合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賬面值與用作計算應課稅溢利之相應稅基兩者的暫時差額確認為遞延稅項。
本公司一般將會就所有應課稅暫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負債。遞延稅項資產一般於可能有應課稅溢利以動用
所有可扣減暫時差額時就該等可扣稅暫時差額確認。倘暫時性差額因初步確認(業務合併除外)既不影響除
稅後溢利亦不影響會計溢利之交易中之資產及負債而產生,則該等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不予確認。此外,倘
暫時性差額因初步確認商譽而產生,則不予確認遞延稅項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就與附屬公司之投資相關之應課稅暫時差額予以確認,惟倘本集團可控制其撥回及暫時差額
有可能不會於可見將來撥回則除外。因與有關投資及權益相關之可扣減暫時差額而產生之遞延稅項資產僅
於可能產生足夠應課稅溢利以動用暫時差額溢利並預期可於可見將來撥回時確認。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以變現資產或清償負債期間預期之適用稅率計算,根據於報告期末已實施或實質上已
實施之稅率(及稅法)計算。
遞延稅項負債和資產之計量反映在報告期末本集團預期將來能收回或支付有關資產和負債賬面值之稅務影
響。
即期及遞延稅項於損益確認,惟當其與在其他全面收入中確認或直接在權益中確認之項目相關,則即期及
遞延稅項亦分別於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於權益中確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包括銀行及手頭現金、存放於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通知存款,以及可隨時兌換成可知
數額之現金並承受極低價值變動風險及於購入時三個月內到期之短期高流通性投資。
5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 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
管理層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須作出會影響收益、開支、資產及負債之呈報金額及其隨附披露以及或然負債
披露之判斷、估計及假設。該等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未來須就受影響的資產或負債之賬面值作
出重大調整。
對已於綜合財務報表內確認之金額產生最重大影響及有引致下個財政年度之資產及負債之賬面值出現重大
調整之重大風險之主要判斷、估計及假設載列如下:
(a) 非金融資產(商譽除外)之減值
本集團於各報告期末評估所有非金融資產是否有任何減值跡象。當有跡象顯示賬面值可能不可收回
時,非金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此外,在無限使用年限範圍內之無形資產須至少每年進行減值測試。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的賬面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其為其公允價值減銷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兩者的
較高者)時,則出現減值。公允價值減銷售成本乃根據來自類似資產之公平交易中具約束力銷售交易之
可獲得資料或可觀察市價減出售該資產之增量成本計算。當使用價值計算進行時,管理層估計來自該
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並選擇合適貼現率,以計算該等現金流量之現值。
(b) 商譽減值
本集團最少每年釐定一次商譽有否減值,此須估計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本集團估計
使用價值,須估計現金產生單位之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亦須選出合適之折現率,以計算該等現金流量
之現值。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商譽賬面值約為18,30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8,302,000港
元)。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概無於損益確認商譽
減值。
(c) 物業、廠房及設備之使用年限及剩餘價值
本集團根據估計使用年限及剩餘價值釐定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折舊金額,並於各報告期末予以審閱 本
集團估計使用年限及剩餘價值時所使用主要假設包括與經營模式、政府法規及物業、廠房及設備未來
之殘餘價值有關之事項。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6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 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續)
(d) 估計存貨撥備
本集團根據對存貨變現情況之估計,撇減存貨至可變現淨值。倘發生事件或情況有變顯示結餘可能
未能變現時,將記錄存貨減值。識別減值情況時須作出判斷及估計。當預期之金額與原定估計有差異
時,則有關差異將影響於該估計出現改變期間內存貨之賬面值及減值。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存貨賬面值為零港元(二零一六年:693,000港元)。存貨減值虧損61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1,020,000港元)已於本年度之損益內扣除。
(e) 就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已確認之減值虧損
本集團為債務人無能力支付須繳款項而導致之估計損失作出撥備。本集團根據債務人結餘之賬齡、債
務人之信貸可靠度及過往之撇銷經驗作出估計。倘其債務人之財政狀況會轉壞致令實際減值虧損較預
期為高,則本集團須修訂作出撥備之依據,而其未來業績將會受到影響。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之賬面值分別合共43,98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54,847,000港元)及
302,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570,000港元)(已分別扣除累計減值虧損總額5,21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
26,573,000港元)及12,71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2,331,000港元)。
(f) 應收貸款之減值虧損
管理層會定期審閱應收貸款之可收回性。當有客觀證據表明有關金額無法收回時,則估計可收回金額
之適當減值虧損於損益表確認。在釐定是否需要作出呆壞賬撥備時,本集團考慮到賬齡狀態及收回之
可能性。僅就不大可能收回之應收貸款作出特定撥備,而有關特定撥備按應收貸款之賬面值與採用原
實際利率貼現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之差額予以確認。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貸
款之賬面值為55,53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0,292,000港元)。並無就所呈列兩個年度之應收貸款確認
減值虧損。
(g) 公允價值計量及估值程序
本集團部分資產及負債就財務申報按公允價值計量。估計資產公允價值時,本集團採用可獲得之市場
可觀察資料。倘無法獲得第一級輸入數據,本集團會委聘第三方合資格估值師就該模型確立適當之估
值方法及輸入數據。本集團採用估值方法估計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而該等估值方法涉及並非基於可
觀察市場資料之輸入數據。有關釐定各類資產公允價值所用估值方法、輸入數據及主要假設載於附註
17及44c。
6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5. 經營分類信息
出於管理需要,本集團按產品及服務構成下列可報告經營分類:
持續經營業務:
– 證券投資
– 商品貿易
–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 生產及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
–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 租賃投資物業
– 放貸業務
已終止經營業務:
– 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管理層獨立監察本集團經營分類之業績,以作出有關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之決策。分類表現乃根據可報告
分類溢利╱虧損予以評估,乃一種經調整除稅前溢利╱虧損之計量方式。經調整稅前溢利╱虧損之計量與本
集團之除稅前溢利╱虧損一致,惟銀行利息收入、出售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虧損、非上市認股權證之公允價
值變動收益、於聯營公司投資之減值虧損、財務費用以及其他總部及公司開支不包含於該計量內。
分類資產不包括未分配總部及公司資產,因該等資產按集團層面管理。
分類負債不包括未分配總部及公司負債,因該等負債按集團層面管理。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6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5. 經營分類信息(續)
(a) 分類收益及業績
分類收益 分類溢利╱(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證券投資 – – 10,308 (3,706)
商品貿易 – 56,363 (17) (17,363)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 539 (272) (9,472)
生產及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 117 3,551 (5,555) (4,088)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8,218 3,363 (6,698) 1,365
租賃投資物業 540 90 1,477 63
放貸業務 7,085 – 7,073 –
15,960 63,906 6,316 (33,201)
已終止經營業務
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 – – –
15,960 63,906 6,316 (33,201)
上文呈報之分類收益指外部客戶產生之收益。於本年度並無分類間銷售(二零一六年:無)。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上文呈報之分類溢利╱(虧損) 6,316 (33,201)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834 88
其他利息收入 – 1,441
出售附屬公司之虧損 – (22,354)
出售聯營公司之虧損 – (203)
非上市認股權證之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13,481
於聯營公司投資之減值虧損 – (2,500)
企業及其他未分配開支 (16,536) (28,795)
財務費用 (6,467) (7,100)
分佔聯營公司虧損 – (91)
除稅前虧損 (15,853) (79,234)
稅項抵免 1,330 875
年內虧損 (14,523) (78,359)
6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5. 經營分類信息(續)
(b) 分類資產及負債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類資產
持續經營業務
證券投資 12,103 26,145
商品貿易 – 35,354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11 989
生產及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 452 6,161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322,886 120,998
租賃投資物業 17,304 16,356
於債業務 58,225 –
分類資產總值 410,981 206,003
企業及其他未分配資產 88,341 24,783
總資產 499,322 230,786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分類負債
持續經營業務
證券投資 – –
商品貿易 – –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8,379 8,217
生產及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 1,816 3,020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227,135 57,855
租賃投資物業 180 135
放貸業務 – –
分類負債總額 237,510 69,227
企業及其他未分配負債 60,622 55,274
總負債 298,132 12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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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經營分類信息(續)
(b) 分類資產及負債(續)
就監察分部表現以及在分部間分配資源之目的:
‧ 所有資產均分配至經營分部,若干物業、廠房及設備、於聯營公司之投資、其他按金及預付款
項、其他應收款項、若干銀行結餘及現金以及可報告分部共同使用之資產除外。商譽乃分配至附
註18所述之分部。各分部共同使用之資產乃根據各分部所賺取之收益予以分配;及
‧ 所有負債均分配至經營分部,若干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應付企業債券、應付可換股債券、
其他借貸、應付所得稅及遞延稅項負債以及可報告分部共同承擔之負債除外。各分部共同承擔之
負債則根據分部資產之比例予以分配。
(c) 其他分類資料
折舊及攤銷 非流動資產添置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57 861 – –
生產及銷售LED數碼顯示產品 486 977 – 125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361 41 208 11
租賃投資物業 – – – 16,352
904 1,879 208 16,488
已終止經營業務
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 – – –
904 1,879 208 16,488
未分配 1,505 783 – 4,423
綜合總額 2,409 2,662 208 20,911
非流動資產添置包括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投資物業,不包括來自收購附屬公司之資產及金融資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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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5. 經營分類信息(續)
(c) 其他分類資料(續)
除上述所呈報折舊及攤銷外,本集團已就存貨、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以及物業、廠房及設備確認減值
虧損合共5,038,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4,275,000港元)。該等減值虧損歸屬於下列分部:
(i) 存貨之減值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生產及銷售LED數據顯示產品 619 –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 1,020
619 1,020
已終止經營業務
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 –
619 1,020
(ii)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商品貿易 – 21,363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23 5,210
23 26,573
已終止經營業務
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 –
23 26,573
未分配 365 4,777
388 3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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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5. 經營分類信息(續)
(c) 其他分類資料(續)
(iii) 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減值虧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持續經營業務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188 1,905
生產及銷售LED數據顯示產品 3,843 –
已終止經營業務
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 –
4,031 1,905
(d) 地區資料
(i)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15,843 29,551
中國內地 117 34,355
15,960 63,906
上文收益資料乃以客戶所在地為基準。
(ii) 非流動資產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51,968 42,383
中國內地 – 5,190
51,968 47,573
非流動資產資料乃以資產所在地為基準,不包括商譽。
6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5. 經營分類信息(續)
(e) 有關主要客戶之資料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單一客戶貢獻本集團收益10%或以上。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客戶貢獻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之收益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收益來源 千港元 千港元
客戶A 商品貿易 – 30,363
客戶B 商品貿易 – 26,000
– 56,363
6.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
收益(亦為本集團之營業額)指扣除退貨撥備、貿易折扣及銷售相關稅項後售出貨品之發票淨值、提供證券
配售及經紀服務的收入、租賃投資物業的租金收入及應收貸款之利息收入總額,有關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銷售貨品 117 – 117 60,453 – 60,453
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8,218 – 8,218 3,363 – 3,363
租賃投資物業之租賃收入 540 – 540 90 – 90
應收貸款之利息收入 7,085 – 7,085 – – –
收益總額 15,960 – 15,960 63,906 – 63,906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6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6. 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續)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收入及收益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
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變動
收益
– 上市證券之已變現淨收益 10,316 – 10,316 – – –
– 上市證券之未變現淨收益 – – – 1,631 – 1,631
10,316 – 10,316 1,631 – 1,631
股息收入 210 – 210 – – –
匯兌收益淨額 8 – 8 211 – 211
以下各項之利息收入
– 銀行存款 834 – 834 88 – 88
– 應收貸款 – – – 1,441 – 1,441
租金收入 264 – 264 247 – 247
其他 229 – 229 561 – 561
其他收入及收益總額 11,861 – 11,861 4,179 – 4,179
6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7. 其他營運開支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就下列各項確認之減值虧損:
– 物業、廠房及設備
(附註16) 4,031 – 4,031 1,905 – 1,905
–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
(附註20) – – – 2,500 – 2,500
– 存貨(附註22) 619 – 619 1,020 – 1,020
– 應收貿易賬款(附註23) – – – 26,573 – 26,573
– 出售附屬公司之應收
所得款項(附註24a) – – – 4,777 – 4,777
– 其他應收款項(附註24b) 388 – 388 – – –
出售聯營公司虧損(附註20) – – – 203 – 203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
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變動
虧損
– 上市證券之已變現淨虧損 – – – 5,337 – 5,337
– 上市證券之未變現淨虧損 218 – 218 – – –
5,256 – 5,256 42,315 – 42,315
8. 財務費用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下列之利息:
– 銀行透支 – – – 2 – 2
– 應付可換股債券(附註34) 5,356 – 5,356 4,725 – 4,725
– 應付企業債券(附註31) 897 – 897 1,530 – 1,530
– 其他借貸(附註32) 214 – 214 843 – 843
6,467 – 6,467 7,100 – 7,100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7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9. 除稅前虧損
本集團之除稅前虧損乃經扣除下列項目後達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董事酬金(附註10) 3,164 – 3,164 3,392 – 3,392
其他員工成本(不包括董事
酬金):
工資、薪金及津貼 10,393 – 10,393 7,128 – 7,128
退休計劃供款 351 – 351 156 – 156
員工成本總額 13,908 – 13,908 10,676 – 10,676
核數師酬金
– 審計服務 620 – 620 650 – 650
已售存貨成本 115 – 115 57,240 – 57,240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2,409 – 2,409 2,662 – 2,662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虧損 5 – 5 164 – 164
根據經營租賃之土地及
樓宇租金支出 3,739 – 3,739 3,223 – 3,223
7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0. 董事酬金
本集團已付予本公司董事之薪酬詳情如下:
袍金
薪金、津貼及
實物福利
退休金
計劃供款 酬金總額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執行董事:
馬安馨先生(附註 i) – 650 9 659
梅偉琛先生(附註 iii) – 100 – 100
關加晴女士 – 1,188 18 1,206
辛懿錦女士(附註 iv) – 840 – 840
獨立非執行董事:
洪祖星先生 120 – – 120
陸建廷先生(附註viii) 120 – – 120
黃家欣女士(附註 ix) 20 – – 20
金孝賢先生(附註x) 34 – – 34
王競強先生(附註xi) 65 – – 65
359 2,778 27 3,164
袍金
薪金、津貼及
實物福利
退休金
計劃供款 酬金總額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執行董事:
馬安馨先生(附註 i) – 1,300 18 1,318
單標先生(附註 ii) – 260 – 260
梅偉琛先生(附註 iii) – 260 – 260
關加晴女士 – 585 13 598
辛懿錦女士(附註 iv) – 586 – 586
非執行董事:
陳煒聰先生(附註v) 10 – – 10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何俊傑先生(附註vi) 70 – – 70
何偉成先生(附註vii) 60 – – 60
洪祖星先生 120 – – 120
陸建廷先生(附註viii) 60 – – 60
黃家欣女士(附註 ix) 50 – – 50
370 2,991 31 3,392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7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0. 董事酬金(續)
附註:
(i) 馬安馨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辭任本公司之執行董事。
(ii) 單標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辭任本公司之執行董事。
(iii) 梅偉琛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辭任本公司之執行董事。
(iv) 辛懿錦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執行董事。
(v) 陳煒聰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辭任本公司之非執行董事。
(vi) 何俊傑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辭任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vii) 何偉成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辭任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viii) 陸建廷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ix) 黃家欣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辭任。
(x) 金孝賢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八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xi) 王競強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五日辭任。
7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1. 五位最高薪酬僱員
本年度5位最高薪酬僱員包括2名董事(二零一六年:1名董事),其酬金載於上文附註10董事酬金。餘下3名
最高薪酬僱員(二零一六年:4名僱員)的薪酬詳情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基本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 2,629 5,265
退休金計劃供款 54 90
2,683 5,355
該等3名最高薪酬僱員(二零一六年:4名僱員)之酬金介乎以下範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僱員人數 僱員人數
零至1,000,000港元 2 2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1 2
3 4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74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2. 稅項抵免╱(支出)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持續
經營業務
已終止
經營業務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 本年度 (77) – (77) (260) – (260)
– 往年超額撥備 1,116 – 1,116 – – –
1,039 – 1,039 (260) – (260)
遞延稅項抵免(附註35) 291 – 291 1,135 – 1,135
年內稅項抵免 1,330 – 1,330 875 – 875
香港利得稅乃按年內估計應課稅溢利之%(二零一六年:%)計算。
就其他地區應課稅溢利之稅項已根據本集團經營所在地司法權區之現行稅率計算。
所得稅開支可於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內與除稅前虧損對賬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稅前虧損:
持續經營業務 (15,853) (56,880)
已終止經營業務(附註13) – (22,354)
除稅前虧損 (15,853) (79,234)
按稅率%(二零一六年:%)計算之稅項 (2,615) (13,074)
不可扣稅開支之稅務效果 937 15,248
毋須課稅收益之稅務效果 (206) (3,008)
未確認可扣減短期差額之稅務效果 – (2,003)
未確認之稅項虧損之稅務影響 554 1,962
稅項抵免 (1,330) (875)
於過往年度停止於中國內地的秸稈壓塊後,本集團之活動主要於香港進行。於編製上述對賬時,香港利得稅
%已被當作本年度及過往年度之適用稅率。
7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3. 已終止經營業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出售本公司之附屬公司盛焱後(詳情載於附註40),本集團於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終止其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業務。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終止
經營業務應佔之業績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至
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已終止經營業務之虧損 –
出售附屬公司之虧損(附註40) (22,354)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內虧損 (22,354)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內虧損歸屬於:
本公司擁有人 (22,354)
非控股權益 –
來自已終止經營業務之年內虧損 (22,354)
已終止經營業務之虧損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一月一日至
二零一六年
三月三十一日
附註 千港元
收益 6 –
其他收入及收益 6 –
行政開支 –
其他經營開支 7 –
融資成本 8 –
除稅前虧損 –
稅項抵免 12 –
已終止經營業務之虧損 –
已終止經營業務之現金流量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出淨額 (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淨額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淨額 –
(8)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76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4. 股息
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並無派付或建議任何股息,且自報告期末以來亦未建議任何股
息(二零一六年:無)。
15. 每股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按如下計算:
持續經營業務 持續經營及已終止經營業務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虧損
就每股基本虧損而言之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度虧損 (9,741) (49,543) (9,741) (71,897)
攤薄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換股債券利息(扣除稅項因素) 4,472 4,725 4,472 4,725
就每股攤薄虧損而言之虧損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數目
就每股基本虧損而言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目 2,345,382 1,288,512
攤薄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換股債券 326,316 327,089
就每股攤薄虧損而言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目 2,671,698 1,615,601
上文所述兩個年度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數乃經計及本年度本公司公開發售股份之影響而計算(附註36c)。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股攤薄虧損並未呈列,乃因本集
團於該等年度各年內遭受虧損,且兌換可換股債券及行使購股權及非上市認股權證之影響被視為具有反攤
薄影響。
7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6. 物業、廠房及設備
樓宇
租賃
物業裝修
機器、
家俬及設備 汽車 合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或估值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6,914 26,827 75,887 4,939 114,567
添置 – 11 125 4,423 4,559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39) – 551 388 532 1,471
出售 – – (5) (532) (537)
於出售附屬公司時終止確認
(附註40) (6,914) (21,678) (68,869) (4,939) (102,400)
匯兌調整 – (225) (149) – (374)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 5,486 7,377 4,423 17,286
添置 – 191 17 – 208
出售 – (3,926) (6,566) – (10,492)
匯兌調整 – 108 72 – 18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859 900 4,423 7,182
累計折舊及減值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6,914 21,986 69,772 4,939 103,611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39) – 269 84 42 395
年度折舊 – 1,258 1,240 164 2,662
於出售時撇銷 – – (5) (44) (49)
於出售附屬公司時撇銷(附註40) (6,914) (21,678) (68,869) (4,939) (102,400)
於損益確認之減值虧損(附註7) – – 1,905 – 1,905
匯兌調整 – (41) (18) – (59)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 1,794 4,109 162 6,065
年度折舊 – 1,169 355 885 2,409
出售時撇銷 – (3,921) (5,808) – (9,729)
於損益確認之減值虧損(附註7) – 2,207 1,824 – 4,031
匯兌調整 – 26 12 – 38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1,275 492 1,047 2,814
賬面值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584 408 3,376 4,368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3,692 3,268 4,261 11,22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7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6. 物業、廠房及設備(續)
物業、廠房及設備(樓宇除外)乃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累計減值(如有)列賬。位於中國之樓宇乃根據第三級
公允價值計量以公允價值列賬。在建工程以成本減累計減值(如有)列賬。該等樓宇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
上述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在建工程除外)乃經計及彼等的估計剩餘價值後於其估計可使用年期內以直線
法按下列折舊:
樓宇 相關土地之剩餘租期
租賃物業裝修 2–5年
機器、家俬及設備 3–10年
汽車 5年
於本年度,LED數碼顯示產品生產線發生一場火災意外,導致相關產品暫停生產。該生產線之若干物業、
廠房及設備之減值虧損已按其估計售價計算,包括租賃物業裝修以及機器、家俬及設備之減值虧損分別約
2,207,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及1,824,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減值虧損於本年度損益確認,並計入其
他營運開支(附註7)。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過往年度,暫時性暫停成衣服裝輔料貿易業務後,本公司管理層已對本
集團與該業務有關之物業、廠房及設備之經濟可行性進行審閱。該等資產按其估計售價計算之減值虧損
1,905,000港元已於去年損益內確認,並計入其他經營開支(附註7)。
17. 投資物業
本集團之投資物業包括: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在香港之投資物業 17,300 16,352
附註: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之投資物業指位於香港持作土地長期租賃之辦公處所並根據經營租賃出租。
本集團投資物業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值已以中衍評值有限公司及保柏國際評估有限公司
(均與本集團並無關連之獨立合資格專業估值師)分別於該等日期所進行之估值為基準而達致。
投資物業的公允價值按第3層經常性公允價值計量。期初及期末公允價值結餘的對賬載列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16,352 –
添置 – 16,352
公允價值變動 948 –
於年末 17,300 16,352
7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7. 投資物業(續)
投資物業乃按參考相關市場可取得可資比較銷售證據之直接比較法進行重估,或(倘適用)按計及現行租金
及租約復歸收入潛力之投資法進行重估。
估值技術中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數據包括:
估計租金價值 根據物業的實際景觀、類型及質素,並以任何現有租約之條款、其他合
約及外在證據(如類似物業之目前市值租金)支持
折讓率 於現金流量金額及時間反映目前不確定因素之市場評估
就物業質素而定之溢價或折讓 就物業景觀、年期、地點、面積、樓層及狀況等物業質素而定
下表提供關於如何釐定該等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尤其是所用估值技術及輸入數據)之資料:
物業及位置 公允價值 估值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數據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數據之範圍
主要不可觀察輸入
數據與公允價值計
量之間的相互關係
位於香港之
辦公處所
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7,300,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6,352,000港元
投資方法 單位租金及
市場收益率
二零一七年:42至59港元
(單位租金)以及%
至%(收益率)
二零一六年:31至46港元
(單位租金)及%至
%(收益率)
租金越高,市值越
高;市場收益率
越高,市值越低
公允價值計量乃基於上述物業獲完全充分使用(與其實際用途並無差異)而釐定。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8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8. 商譽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年初 18,811 509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39) – 18,302
於年末 18,811 18,811
減值
於年初及年末 (509) (509)
賬面值
於年末 18,302 18,302
商譽已就減值測試目的分配至下列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
– 附屬公司Mark Wish Limited(「Mark Wish」)進行之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 附屬公司樹熊證券有限公司(「樹熊證券」)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商譽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賬面值(扣除累計減值虧損)分配至下列
單位: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Mark Wish – –
樹熊證券 18,302 18,302
18,302 18,302
8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8. 商譽(續)
上述現金產生單位可收回金額之基準及其主要相關假設概述如下。
Mark Wish
鑒於該現金產生單位未能盈利,該現金產生單位應佔商譽509,000港元之減值虧損於去年獲悉數確認。
樹熊證券
該組現金產生單位之可收回金額乃根據計算使用價值而釐定,有關計算利用本集團管理層批准之五年期間
財政預算之現金流量預測,並以年折現率%(二零一六年:%)計算。
預算期間之現金流量預測乃按整段預算期間之相同預期毛利率作出。超出五年期間之現金流量已按穩定年
增長率2%(二零一六年:3%)計算,此增長率為預期長期平均增長率。董事認為,主要假設(可收回金額以
之為基準)之任何合理可能變動將不會導致該組單位之賬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額總額。
19. 其他無形資產
證券經紀許可證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成本
於年初 20,000 –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39) – 20,000
於年末 20,000 20,000
證券經紀牌照乃由附屬公司樹熊證券所持有。 根據證券經紀牌照,樹熊證券可從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
類(證券交易)及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8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19. 其他無形資產(續)
具無限使用年期之證券經紀許可證減值評估
管理層採用根據樹熊證券所從事且與無形資產相關的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業務(附註18)的現金流預測計算
的使用價值每年評估具有無限使用年期的證券經紀牌照之減值。
根據減值評估,管理層認為毋須在綜合財務報表中就無形資產作出減值虧損。
20.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上市股份,按成本 – –
分佔收購後虧損及其他全面開支 – –
– –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內變動如下:
於年初 – 4,924
分佔收購後虧損及其他全面開支 – (91)
已確認減值虧損 – (2,500)
於出售時撇銷 – (2,333)
於年末 – –
8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0. 於聯營公司之投資(續)
非上市股份指於Summus Asia Limited(「Summus Asia」,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30%股權。Summus Asia
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轎車服務業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過往年度,由於聯營公司產生持續經營虧損,故於聯營公司投資之成本
產生之減值虧損2,500,000港元於綜合財務報表確認並計入其他營運開支(附註7)。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本公司出售於Summus Asia之30%股權,代價為豁免本集團應付聯營公司之款項
2,130,000港元。該項出售產生虧損203,000港元,並計入其他經營開支(附註7)。出售代價之結算於編製綜合
現金流量表時被視為非現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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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1. 應收貸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貸款及相關利息
– 一年內應收 45,230 10,292
– 於第二至第五年應收 10,300 –
55,530 10,292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以下呈報目的分析:
按下列分類
– 非流動資產 10,300 –
– 流動資產 45,230 10,292
55,530 10,292
年內變動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一月一日 10,292 8,851
本集團提供貸款 109,000 –
應收貸款利息 7,085 1,441
已償還貸款及利息 (70,847)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55,530 10,292
8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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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1. 應收貸款(續)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各借款人的貸款詳情如下:
貸款本金額 利率 到期日 已抵押之抵押品
千港元
3,000 每年20%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無
2,000 每年12%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借款人一間附屬公司之%股權
3,000 每年20%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無
4,000 每年24%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無
10,000 每年24% 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 無
10,000 每年36%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無
10,000 每年30% 二零一八年九月五日 無
10,000 每年36%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 借款人董事之個人擔保
52,000
應收貸款及利息將由借款人於相關到期日前結清。
貸款及應收利息包括逾期應收款項10,880,000港元,借款人已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悉數償付。
22. 存貨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原材料 – 133
在製品 – 89
製成品 – 471
– 693
由於LED數碼顯示產品之生產線發生一場火災意外(詳情載於附註16),若干製成品受損,該等製成品之減值
虧損619,000港元(二零一六年:無)已於本年度確認並計入其他營運開支。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製成品之減值虧損1,020,000港元已確認且計入其他營運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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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應收賬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貿易賬款 5,319 62,206
減:已確認減值虧損 (5,210) (26,573)
109 35,633
應收證券經紀業務之賬款:
結算所、經紀及現金客戶 43,877 19,214
43,986 54,847
應收貿易賬款
應收貿易賬款扣除減值虧損根據交貨日期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90日內 – 573
91至180日 – –
181至365日 16 35,060
超過365日 93 –
109 35,633
本集團大部份銷售乃根據規管相關交易之合約所訂明條款以掛賬方式結賬。授予客戶之平均信貸期為180日
(二零一六年:180日)。本集團盡力保持對其未償還應收款的嚴格控制。高級管理層定期檢討逾期結餘。本
集團已逾期但未減值之應收貿易賬款之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逾期:
180日內 16 35,060
超過180日 93 –
109 35,060
本集團根據過往還款記錄定期檢討客戶之信貸限額。經考慮客戶之信貸質素及債務結算往績,本集團管理
層認為,該等應收貿易賬款可悉數收回,且毋須就該等應收賬款作出減值虧損。
8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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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3. 應收賬款(續)
應收貿易賬款(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逾期應收貿易賬款包括銷售肥料之總應收款項以及其他商品,合共達
56,363,000港元,減值虧損21,363,000港元已於去年確認。該等應收款項已於本年度悉數結清。
年內應收貿易賬款之減值對賬如下表: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之結餘 26,573 46,473
已確認減值虧損(附註7) – 26,573
出售附屬公司時對銷 – (46,473)
償還時對銷 (21,363) –
於年末之結餘 5,210 26,573
證券經紀業務產生之應收賬款
來自證券經紀業務所產生之結算所、經紀及現金客戶應收賬款之結算期限為交易日期後的兩天。總賬面值
18,878,000港元(二零一六年:5,388,000港元)包括來自結算所、經紀人及現金客戶的應收賬款,其於呈報當
日已逾期但並無減值。有關款項已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結清,因而認為毋須作出撥備。
概無披露來自結算所、經紀及現金客戶應收賬款之賬齡分析,乃由於本集團管理層認為賬齡分析並未給予
有關該業務性質之任何額外價值。
24.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按金及預付款項 2,261 3,111
出售附屬公司之應收所得款項(附註a) – 3,000
其他應收款項(附註b) 302 570
2,563 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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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4.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續)
附註:
(a) 出售附屬公司之應收所得款項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所得款項 4,777 7,777
減:已確認減值虧損 (4,777) (4,777)
– 3,000
應收所得款項指本集團分別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其於附屬公司Rich Share
Global Limited(「Rich Share」)及A-Plus Glory Capital Limited(「A-Plus」)100%股權之代價3,000,000港元及4,777,000港元。應收所得款項乃
無抵押及免息。出售Rich Share之應收款項已於二零一七年一月悉數結清。出售A-Plus之應收款項已逾期且仍未結清。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尚未確定出售A-Plus之應收款項將由買方結清,故本集團管理層認為就計入其他經營開支(附註7)之
應收款項確認減值虧損4,777,000港元屬恰當。
(b) 其他應收款項之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應收款項 8,244 8,124
減:已確認減值虧損 (7,942) (7,554)
302 570
下表為其他應收款項之減值對賬: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之結餘 7,554 12,338
已確認減值虧損(附註7) 388 –
於出售附屬公司時對銷 – (4,784)
於年末之結餘 7,942 7,554
25.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償還。
26.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香港上市之股本證券,按公允價值(附註44c (i)) 12,226 26,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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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銀行結餘及現金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銀行結餘及現金
– 信託賬戶(附註a) 191,648 43,267
– 普通賬戶及現金(附註b) 133,154 22,986
324,802 66,253
附註:
(a) 本集團於其進行受監管證券經紀業務中收取並持有客戶及其他機構之存款。該等客戶之款項存放於一個或多個信託銀行賬戶。本集
團已確認相應應付有關客戶及其他機構之賬款。本集團現時並無可行使之權利將存款用以抵銷該等應付賬款。
(b) 一般賬戶及現金包括本集團持有之現金及按商業利率計息且原到期日為三個月或以下之銀行存款。
28. 應付賬款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付貿易賬款 5,805 6,468
來自證券經紀業務之應付賬款:
結算所、經紀人及現金客戶 216,469 56,780
222,274 63,248
一般來說,供應商就購買貨品授予之信貸期一般介乎30至180日。本集團根據發票日期應付貿易賬款之賬齡
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內 – 166
31至90日 – 294
91至180日 – 320
181至365日 6 –
超過365日 5,799 5,688
5,805 6,468
來自證券經紀業務的應付賬款之結算期限為交易日期後的兩天。概無披露該等應付賬款之賬齡分析,乃由
於本集團管理層認為賬齡分析並未給予有關該業務性質之任何額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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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29.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應付款項 2,786 2,368
應計費用 6,506 5,872
9,292 8,240
30.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為無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償還。
31. 應付企業債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以下日期到期之企業債券賬面值:
–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7,066 6,549
–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 8,143 7,763
15,209 14,312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就呈報目的分析:
按以下非流動負債分類
– 於第二至第五年應付 15,209 6,549
– 五年以上應付 – 7,763
15,209 1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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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應付企業債券(續)
應付企業債券之變動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14,312 24,882
應計債券利息(附註8) 897 1,530
償還本金額 – (11,000)
已付利息 – (1,100)
於年末 15,209 14,312
於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發行本金總額為31,000,000港元之無抵押企業債券,產生
所得款項總額31,000,000港元(未扣除開支)。本公司獲得之所得款項總額為24,500,000港元,此金額乃在扣
除預付債券利息6,500,000港元後得出。
其中一項總本金額11,000,000港元之無抵押企業債券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七日到期。本公司與債券持有人訂立
協議,據此,未償還本金11,000,000港元延遲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七日償還,而有關債券之利息按每年12%計
算。企業債券部分已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悉數支付。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金額為20,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0,000,000港元)之企業債券尚未償
還。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到期及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到期之債券利息分別按實際年利率%(二
零一六年:%)及%(二零一六年:%)計算。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未償還之企業債券詳情如下:
於以下日期到期之企業債券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二年
九月二十九日 三月九日
發行日期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日
本金額 10,000,000港元 10,000,000港元
利率 每年5% 每年4%
到期期間 7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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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其他借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第三方之貸款
– 有抵押 – –
– 無抵押 1,000 1,000
1,000 1,000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一間附屬公司自一名第三方獲得無抵押短期貸款
1,000,000港元,該筆貸款按年利率12%計息,並須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償還。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該筆貸款且尚未結清,並按每年20%計息,即相關貸款協議訂明的
違約利率。
33. 非上市認股權證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初 – 13,481
於損益確認之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13,481)
於年末 – –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非上市認股權證指本公司所發行之認股權證,其賦予認股權證持有人權利,以於
行使期間直至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止,按認購價每股港元認購約136,565,000股本公司新股份。於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行使期間屆滿後,非上市認股權證已告失效,而本公司並無根據認
股權證之條款發行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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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應付可換股債券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應付可換股債券負債部分 28,795 24,369
就呈報目的分析:
按以下分類
– 非流動負債 – 24,369
– 流動負債 28,795 –
28,795 24,369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本公司向一名第三方發行於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到期本金額80,000,000港元之
3厘可換股債券,現金代價為80,000,000港元。自緊隨發行可換股債券日期後當日起至到期日(為二零一八年
七月十五日)止,可換股債券可按轉換價每股股份港元轉換為普通股。倘可換股債券並無獲轉換,則彼
等將於到期日期按面值予以贖回。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金總額為49,000,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已按轉換價每股港
元轉換為約515,789,000股本公司新股份。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無可換股債券獲轉換成本公司
新股份。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金總額為31,000,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1,000,000港元)之可換
股債券仍未行使。
可換股債券包含兩部分:負債及權益部分。負債部分於發行日期之公允價值乃採用每年%之貼現率計
算(即類似不可換股債券於該日之估計市場價格)。權益部分於發行日期之公允價值乃採用二項式模式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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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應付可換股債券(續)
可換股債券負債部分及權益部分之變動載列如下:
負債部分 權益部分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之賬面值 20,752 74,286 95,038
利息開支(附註8) 4,725 – 4,725
已付利息 (1,108) – (1,10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之
賬面值 24,369 74,286 98,655
應計利息開支(附註8) 5,356 – 5,356
已付利息 (930) – (93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賬面值 28,795 74,286 103,081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可換股債券負債部分之實際利率為每年%(二零一六年:%)。
35. 遞延稅項負債
年內遞延稅項負債之變動如下:
業務合併之
公允價值調整
加速
折舊撥備
上市證券
未變現收益 總額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 (18) (1,665) (1,683)
產生自收購一間附屬公司(附註39) (3,217) – – (3,217)
(於損益中扣除)╱計入損益 – (411) 1,546 1,13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3,217) (429) (119) (3,765)
計入損益 – 172 119 291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217) (257) – (3,474)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開始就中國附屬公司宣派之股息徵收預扣稅。中國附屬公
司概無賺取溢利(二零一六年:無),故綜合財務報表並無計提遞延稅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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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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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遞延稅項負債 (續)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可用於抵銷未來溢利之未動用稅項虧損及其他可扣減臨時差額合共約為13,179,000港元
(二零一六年:20,757,000港元)。本集團並無就該等可扣減臨時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乃由於未來溢利流
量之不可預測性。
36. 股本
每股面值港元
之普通股數目 面值
千股 千港元
法定: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00,000 200,000
已發行及繳足: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1,137,529 11,375
因以下事項而發行股份:
– 股份配售(附註a) 227,500 2,275
– 收購附屬公司(附註b) 273,000 2,73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1,638,029 16,380
於公開發售時發股份(附註c) 819,015 8,190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57,044 24,570
附註:
(a) 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向若干獨立第三方配售及發行227,500,000股每股港元之新普通股,以換取總現金代價
35,945,000港元(扣除開支前)。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發行273,000,000股每股港元之股份,作為收購Prime Paradise Limited(附註39)80%股權之
部分代價。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所報收市價為每股港元。
(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本公司宣佈建議向股東提呈公開發售,以供按每兩股所持現有股份以認購價每股港元換取一股
發售股份之基準認購新股份(「公開發售」)。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本公司根據公開發售按認購價每股港元發行819,014,723
股每股面值港元之普通股,籌集所得款項約為114,662,000港元(扣除開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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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7. 購股權計劃
本集團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該計劃」),並已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起生效。根據該計劃,可向本集團任
何僱員、顧問或專業諮詢人,以及供應商或客戶授出購股權。
所授出購股權之行使價為下列三者中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於授出要約日期(須為營業日)之收市價;(ii)本
公司股份於緊接授出要約日期前五個交易日之平均收市價;及 (iii)股份面值。購股權可於授出日期起予以行
使,而購股權之合約購股權期限為十年。本集團並無法律或推定責任以現金購回或結算購股權。
授出購股權之要約可於授出購股權要約日期起計21個營業日內接納。授出本公司之購股權代價為港
元。所授出購股權之行使期由董事會釐定。
本公司於根據該計劃或本公司所採納之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之所有購股權獲行使時可能將予發行之本
公司股份最多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時之已發行股本總額30%。除非經股東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批准,否則根
據該計劃及本集團所採納之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授出之所有購股權獲行使時可能將予發行之股份總數不得
超逾於採納該計劃之有關決議案獲通過當日之已發行股份之10%。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兩個年度,概無購股權獲授出、行使、失
效或沒收。
尚未行使購股權數目之變動及其相關行使價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加權平均
行使價
授予董事及
僱員以外人士之
購股權數目
加權平均
行使價
授予董事及
僱員以外人士之
購股權數目
港元 千股 港元 千股
於年初及年末尚未行使 21,200 21,200
於年末可予行使 21,200 21,200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概無就本公司授出之購股權確認購股權開支(二零一六
年:無)。
於報告期末已授出且尚未行使之購股權之加權平均行使價為每股港元(二零一六年:港元)。於報
告期末已授出且尚未行使購股權之加權平均剩餘合約年期為年(二零一六年:年)。
9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8. 退休福利計劃
本集團為所有合資格香港僱員營運香港強積金計劃。該計劃之資產與受託人控制之基金內之本集團資產分
開持有。本集團於中國之附屬公司根據中國適用法規參與由相關地方政府機關設立之社會保險計劃。根據
相關中國法律及法規保險費乃由本集團承擔並根據僱員薪金之特定百分比計算。
本集團年內已於損益扣除之已付或應付計劃供款約為378,000港元(二零一六年:187,000港元)。
除上述者外,本集團於兩個呈報年度末概無任何退休福利計劃下之任何重大責任。
39. 收購附屬公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進行之收購事項
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Leading Nation Investment Limited與一名第三方訂立協
議,以收購Prime Paradise Limited(「Prime Paradise」)之80%權益,連同向Prime Paradise作出之股東貸款,代價
以現金約6,952,000港元及發行273,000,000股本公司新股支付。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收購事項完
成。於收購事項完成日期,本公司股份收市價為每股港元。Prime Paradise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及其附
屬公司樹熊證券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樹熊證券為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之持牌法團並獲
授權從事以下受規管業務:(i)第一類:證券交易;及 (ii)第四類:就證券提供意見。本集團管理層認為該收購
將使得本集團業務多元化。
收購事項已採用購買法以業務合併予以入賬。收購事項之影響概述如下: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千港元
轉讓代價
已付現金 6,952
發行新股份 41,496
48,448
並無就此收購事項產生重大收購相關成本。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9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9. 收購附屬公司(續)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進行之收購事項(續)
於收購日期所收購之資產及所確認之負債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076
無形資產 20,000
流動資產
應收賬款 32,543
預付款項及按金 1,345
銀行結餘 – 信託賬戶 55,699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14,810
流動負債
應付賬款 (80,333)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912)
來自一名股東之貸款 (3,359)
應付股東款項 (840)
應付稅項 (3,328)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3,217)
所收購之可識別淨資產總額 33,484
該等交易已收購之應收款項總額為32,543,000港元。並無該等應收款項之合約現金流量預期不可收回。
收購事項產生之商譽
千港元
轉讓代價 48,448
收購股東貸款應佔部分 (3,359)
收購事項應佔之代價 45,089
所收購淨資產 (33,484)
非控股權益 6,697
收購事項產生之商譽 18,302
預期此收購事項產生之商譽不可作扣稅用途。
9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39. 收購附屬公司(續)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進行之收購事項(續)
收購附屬公司之現金流量淨值
截至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千港元
以現金支付之代價 (6,952)
所收購銀行結餘及現金(普通賬戶) 14,810
收購附屬公司之現金流入 7,858
收購事項對本集團業績之影響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虧損包括Prime Paradise所進行業務應佔之溢利1,193,000港元。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收益包括與Prime Paradise有關之3,363,000港元。
倘收購事項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生效,則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持續經營之收益
應為97,781,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持續經營虧損應為38,801,000港元。本公
司董事認為,此等「備考」數目指合併集團表現按年化基準之概要計量,並為日後期間之比較提供參考點。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0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0. 出售附屬公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進行之出售事項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向一名第三方出售於附屬公司Rich Share Global Limited(「Rich Share」)之
100%權益,現金代價為3,000,000港元。Rich Share透過其附屬公司嘉晉投資有限公司及黑龍江省盛焱新能源
開發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生產及銷售秸稈壓塊。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出售事項代價: 千港元
應收代價(附註24a) 3,000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於出售日期失去控制權之資產及負債之分析: 千港元
物業、廠房及設備 –
銀行結餘及現金 8
應付賬款 (7,068)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1,169)
其他借貸 (8,781)
所出售之負債淨額 (17,010)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出售附屬公司之虧損 千港元
代價 3,000
所出售之負債淨額 17,010
有關附屬公司之累積匯兌收益 1,288
非控股權益 (43,652)
出售虧損(附註13) (22,354)
截至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出售附屬公司之現金流出淨額 千港元
已收代價 –
減:所出售之銀行結餘及現金 (8)
(8)
10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1. 或然負債及承擔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以下或然負債及承擔:
(a) 或然負債
第三方Total Shares Limited(「Total Shares」)發出日期為二零一四年七月十六日之傳訊令狀,向本公司及
本公司前任董事單曉昌先生(「單先生」)追索一筆金額為10,000,000港元之款項。該款項乃由Total Shares
向單先生墊支,其還款由本公司擔保。本公司就該追索大力反對,徵詢法律意見後,董事認為本公司
有有力抗辯理據,該法律行動並不會對本集團導致重大損失,因此並沒有在綜合財務報表上為法律責
任計提撥備。
(b) 經營租賃
作為承租人
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根據不可撤銷經營租賃於以下期間到期之未來最低租金付款承擔: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一年內 1,588 3,408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兩年) – 1,588
1,588 4,996
經營租賃付款指本集團就其辦公室及工廠物業所應付之租金。租賃及租金分別經磋商及釐定為平均三
年期限。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0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2. 關連方交易
(a) 除此等綜合財務報表其他地方詳述之交易外,本集團於年內與關連方訂立下列交易: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已付下列公司之服務費
– 本集團一間聯營公司 – 360
(b) 主要管理層人員津貼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酬及其他短期福利 2,778 2,991
退休金計劃供款 27 31
2,805 3,022
43.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金管理旨在確保本集團旗下實體之持續經營能力,同時透過優化債務及股本結構為股東謀求最大
回報。本集團整體策略與上年維持不變。
本集團資本架構包括淨債務(銀行及其他借貸減銀行結餘及現金(一般賬戶))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包括
已發行股本及儲備)。
本集團積極及定期檢討及管理其資本架構,以確保資本架構及股東回報得以優化,其中已計及本集團未來
資金需要及資本效率、現行及預計盈利能力、預計經營現金流量、預計資本開支及預計策略投資機會。本集
團現時並無採納任何正式股息政策。
10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分類
於報告日期確認之本集團金融資產及負債之賬面值分類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金融資產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 12,226 26,145
貸款及應收款項
應收貸款 55,530 10,292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 44,288 58,417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 245 –
銀行結餘 – 信託賬戶 191,648 43,267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133,154 22,986
437,091 161,107
金融負債
按攤銷成本列賬之金融負債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 231,566 71,488
應付企業債券 15,209 14,312
其他借貸 1,000 1,000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 10,400 840
應付可換股債券 28,795 24,369
286,970 112,00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04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續)
(b)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
本集團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應收貸款、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
收款項、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銀行結餘及現金、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應付企業債券、其他
借貸、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及應付可換股債券。該等金融工具詳情於各附註披露。與該等金融工具有
關之風險包括市場風險(貨幣風險、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貸風險及流動資金風險。如何降低該等
風險之政策載列如下。管理層管理及監控該等風險,以確保及時及有效地採取適當措施。本集團就金
融工具面臨之風險類別或其管理及計量該等風險之方式並無變動。
貨幣風險
集團實體間訂立以功能貨幣之外之貨幣列值之交易時產生外幣匯兌風險。本集團之貨幣資產及負債主
要以美元及港元列值。此等貨幣之間之匯率掛鈎,而此等貨幣之間之匯率並無重大波動。
本集團旗下公司概無重大貨幣資產及貨幣負債於報告日期以相關實體功能貨幣以外貨幣計值。
本集團現時並無外幣對沖政策。然而,管理層將密切監控外幣匯兌風險,並將於需要時考慮對沖重大
外幣風險。
敏感度分析
概無呈列有關貨幣風險之敏感度分析,原因為本集團於報告期末已面臨的匯率的合理可能變動對本集
團除稅後虧損概無重大影響。
利率風險
由於集團實體可能以固定利率及浮動利率借貸,故本集團承受利率風險。本集團憑藉維持固定及浮動
利率借貸之間適合混合利率管理風險。儘管董事會認同,此政策既不保護本集團整體免於以較現行市
場利率更高之利率計息之風險,亦無悉數對銷與利息付款相關之現金流量風險,其認為其可於該等風
險中達致適合平衡水平。
本集團目前並無利率對沖政策。然而,管理層監控利率風險並會在有需要時考慮對沖重大利率風險。
董事認為,本集團面臨之銀行存款(均屬短期性質)利率風險甚微,因此,並無呈列敏感度分析。
10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續)
(b)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本集團按固定利率計息之應收貸款及借貸分析如下:
本集團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實際利率 賬面值 實際利率 賬面值
千港元 千港元
應收貸款(附註21) 12%–36% 55,530 12%–20% 10,292
固定利率借貸
– 應付企業債券(附註31) %–% 15,209 %–% 14,312
– 應付可換股債券(附註34) % 28,795 %
– 其他借貸(附註32) 20% 1,000 12% 1,000
敏感度分析
於呈列之各個報告期末,本集團概無浮息借貸。因此,假設於年內概無未償還之浮息借貸,浮息借貸
之利率變動將不會對本集團本年度業績構成影響(二零一六年:無)。
價格風險
本集團主要透過其於上市股本證券之投資面臨股本價格風險。本公司管理層透過維持具有不同風險及
回報概況之投資組合管理此風險。此外,本集團已委任專責團隊監察價格風險,並將於需要時考慮對
沖該風險敞口。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06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續)
(b)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根據於報告期末之股本價格風險敞口釐定。
倘股本價格上升╱下降10%,則年內稅後虧損將減少╱增加1,021,000港元(二零一六年:2,183,000港
元)。此乃主要由於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變動。
信貸風險
本集團之最大信貸風險產生自綜合財務狀況報表內所載各已確認之金融資產賬面值,該等信貸風險將
因交易對手未履行責任而導致本集團財務虧損。
為將信貸風險降至最小,本集團管理層已委派一小組負責釐定信貸限額、信貸審批及其他監控程序,
以確保採取後續行動以收回逾期債務。此外,本集團於各報告期末檢討各個別債務之可收回金額,以
確保對不可收回金額作出適當減值虧損。就此而言,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之信貸風險已大幅降低。
由於來自證券經紀業務之應收賬款約46%(二零一六年:40%)及24%(二零一六年:24%)分別來自一
間結算所及五大客戶,故本集團面對有關應收款項之信貸風險集中情況。
本集團面對有關應收貸款(附註21)之信貸風險重大集中情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亦有應收第三方之款項3,000,000港元產生之集中信貸風險,該
款項計入其他應收款項(附註24)。
流動資金之信貸風險有限,原因為交易對手為獲國際評級機構評為良好信貸級別之銀行。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並無使用任何抵押品或其他提升信用之保障作為擔保。最大信貸風險指扣減任何減
值虧損後各金融資產於本集團綜合財務狀況報表之賬面值。
流動資金風險
至於管理流動資金風險,本集團監察及維持管理層認為適當水平之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以撥資本集
團運作及緩和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本集團依賴應付企業債券作為主要流動資金來源。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可動用
未使用銀行融資(二零一六年:無)。
107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續)
(b)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流動資金風險(續)
下表為本集團非衍生金融負債餘下合約到期日之詳情。就非衍生金融負債而言,該表已根據於本集團
可能須償還之最早日期計算之金融負債未貼現現金流量而編製。該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現金流量。若利
息流量為浮動利率,則未貼現金額乃按報告期末之利率曲線計算。
此外,下表詳述本集團非衍生金融資產之預期到期日。該等表格按照金融資產未貼現合約現金流量(包
括該等資產將賺取之利息)編製。載入此等非衍生金融資產之資料對理解本集團流動資金風險管理乃
屬必要之舉,乃因流動資金按淨資產及負債基準管理。
倘可變利率之變動與於報告期末釐定之利率估計不同,則下列就非衍生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浮動利率工
具金額將會有變。
本集團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加權
平均利率 一年內
超過一年但
少於五年 超過五年
未貼現
現金流量總額 賬面值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非衍生金融資產
應收貸款 12%–36% 54,490 13,600 – 68,090 55,530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 – 44,288 – – 44,288 44,288
應收非控股權益款項 – 245 – – 245 245
銀行結餘 – 信託賬戶 % 191,648 – – 191,648 191,648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 133,154 – – 133,154 133,154
423,825 13,600 – 437,425 424,865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 – 231,566 – – 231,566 231,566
應付企業債券 4% & 5% – 20,000 – 20,000 15,209
其他借貸 20% 1,326 – – 1,326 1,000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 – 10,400 – – 10,400 10,400
應付可換股債券(附註) 3% 31,930 – – 31,930 28,795
275,222 20,000 – 295,222 286,970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0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續)
(b) 財務風險管理目標及政策(續)
流動資金風險(續)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加權
平均利率 一年內
超過一年但
少於五年 超過五年
未貼現
現金流量總額 賬面值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非衍生金融資產
應收貸款 12% & 20% 10,880 – – 10,880 10,292
應收貿易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項 – 58,417 – – 58,417 58,417
銀行結餘 – 信託賬戶 % 43,267 – – 43,267 43,267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 22,986 – – 22,986 22,986
135,550 – – 135,550 134,962
非衍生金融負債
應付貿易賬款及其他應付款項 – 71,488 – – 71,488 71,488
應付企業債券 4% & 5% – 10,000 10,000 20,000 14,312
其他借貸 12% 1,120 – – 1,120 1,000
應付可換股債券(附註) 3% 930 31,930 – 32,860 24,369
應付非控股權益款項 – 840 – – 840 840
74,378 41,930 10,000 126,308 112,009
附註: 此乃根據於到期日贖回之合約條款(假設於到期日前並無贖回或轉換於各報告期末行使之可換股債券)歸類。
109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4. 金融工具(續)
(c) 公允價值計量
(i) 按經常基準以公允價值計量之本集團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按公允價值於損益列賬之金融資產(即於香港上市之股本證券)按報告期末之公允價值計
量。下表載列有關此等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如何釐定之資料,尤其是所用之估值技術
及輸入變量。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 估值技術及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層級 主要輸入變量
千港元 千港元
金融資產
上市證券(附註26) 12,226 26,145 第一級 於活躍市場所報之
價格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上市證券的公允價值乃按本年度最後交易日二零一七年十二
月二十九日的所報收市價計量。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賬面值為5,159,000港元之6,700,000股上市實體股份計入上市證
券中。鑒於上市實體上市股份之證券交易不頻繁且於臨近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時伴有重
大交易價波動,本公司管理層認為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該年度的最後一個交易日)所報上
市股份收市價每股股份港元,並不代表該等上市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
值。6,700,000股上市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值乃基於該等股份在二零一七
年一月三日(即緊隨該年末之證券交易日期)之所報收市價每股股份港元估計。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其他上市證券之公允價值乃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
日所報收市價計量。
於所呈報之兩個年度,概無金融資產於層級間轉撥。
(ii) 並非按經常基準以公允價值計量(但須作出公允價值披露)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
董事認為,於綜合財務報表內以攤銷成本列賬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賬面值與彼等之公允價值
相若。計入第三級分類之公允價值已基於貼現現金流量分析按普遍採納之定價模型釐定,其最重
要之輸入變量為貼現率,而貼現率反映交易對手之信貸風險。
(iii) 第三級公允價值計量之對賬
按公允價值於損益賬列賬之金融負債乃根據第二級公允價值計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並無呈列第三
級公允價值計量之對賬。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10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5. 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之對賬
下表詳列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變動,包括現金及非現金變
動。融資活動產生之負債為其現金流量或未來現金流量於本集團之綜合現金流量表分類為融資活動之現金
流量之負債。
應付利息
(計入其他應
付款項及
應計費用)
應付企業
債券
應付可換股
債券 其他借貸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112 14,312 24,369 1,000 39,793
融資現金流出 – – (930) – (930)
融資成本 214 897 5,356 – 6,467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26 15,209 28,795 1,000 45,330
111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6.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表及儲備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於附屬公司之投資 – 500
– 500
流動資產
應收貸款 10,880 10,292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889 4,661
應收附屬公司款項 242,259 168,463
銀行結餘及現金 – 普通賬戶 10,711 1,595
264,739 185,011
流動負債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2,119 2,779
應付可換股債券 28,795 –
應付所得稅 5,077 5,000
35,991 7,779
流動資產淨值 228,748 177,232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228,748 177,732
非流動負債
應付企業債券 15,209 14,312
應付可換股債券 – 24,369
15,209 38,681
淨資產 213,539 139,051
資本及儲備
股本 24,570 16,380
儲備 188,969 122,671
總權益 213,539 139,051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表已經董事會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批准並授權刊發,以及由以下董事代表簽署:
關加晴 辛懿錦
董事 董事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12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6. 本公司之財務狀況表及儲備(續)
本公司儲備之變動如下:
股份溢價 購股權儲備
可換股債券
儲備 合併儲備 累積虧損 總額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378,871 7,410 74,286 19,550 (416,999) 63,118
年內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 – – – (11,802) (11,802)
因以下事項而發行股份:
股份配售 33,670 – – –– – – 33,670
收購附屬公司 38,766 – – –– – – 38,766
股份發行開支 (1,081) – – –– – – (1,08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450,226 7,410 74,286 19,550 (428,801) 122,671
年內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 – – – (34,658) (34,658)
因公開發售而發行股份 106,472 – – – – 106,472
股份發行開支 (5,516) – – – – (5,516)
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51,182 7,410 74,286 19,550 (463,459) 188,969
113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7. 附屬公司
於報告期末之本集團附屬公司詳情:
附屬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
註冊╱經營地點
所持
股份類別 已繳足註冊資本
本公司所持擁有權益比例
本公司所持投票權比例 主營業務直接 間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Modern World Group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5美元 100 100 – – 100 100 投資控股及
商品貿易
Ever Wealth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2美元 100 100 – – 100 100 投資控股
俊時貿易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港元 – – 100 100 100 100 暫無營業
傑誠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港元 – – 100 100 100 100 向集團公司提供
管理服務及
證券投資
Frame Holding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1美元 100 100 – – 100 100 投資控股
俊濠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港元 – – 100 100 100 100 商品貿易
Mark Wish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10,000美元 51 51 – – 51 51 投資控股
浦東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0,000港元 – – 51 51 51 51 投資控股
格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500,000港元 – – 51 51 51 51 成衣服裝輔料貿易
漢宵(上海)投資管理
有限公司(附註a)
中國 註冊資本 – – – 51 51 51 51 投資控股
東莞格斯光電
有限公司(附註a)
中國 註冊資本 – – – 51 51 51 51 LED生產及貿易
Leading Nation Investment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1美元 100 100 – – 100 100 投資控股
傑誠財務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港元 – – 100 100 100 100 放貸
Prime Paradise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100美元 – – 80 80 80 80 投資控股
樹熊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60,000,000港元 – – 80 80 80 80 提供證券配售及
經紀服務
樹熊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500,100港元 – – 41
(附註b)
41
(附註b)
41
(附註b)
41
(附註b)
資產管理
永進創富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港元 – – 100 100 100 100 暫無營業
Genius Founder Limited 英屬處女群島 普通 1美元 100 100 – – 100 100 物業租賃
樹熊置地有限公司 香港 普通 1港元 – – 100 – 100 100 暫無營業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14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7. 附屬公司((續)
附註:
a 漢宵(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漢宵」)及東莞格斯光電有限公司(「格斯」)的註冊資本分別為人民幣5,000,000元及人民幣15,000,000
元。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並無繳納註冊資本。漢宵及格斯未繳納註冊資本將由本公司及非控股股東權益分別
於二零三四年六月十日及二零三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繳納。
b 樹熊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由Prime Paradise Limited持有51%權益,而Prime Paradise Limited由本公司擁有80%權益。
各附屬公司於年度完結時概無任何債務證券,於本年度內任何時間亦無發行任何債務證券。
具有重大非控股權益之非全資附屬公司之詳情
下表載列本集團擁有重大非控股權益之非全資附屬公司之詳情。
附屬公司名稱
註冊成立及
主要營業地點
非控股權益所持
擁有權益及投票權比例
分配至非控股權益之
溢利╱(虧損) 累計非控股權益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 %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Prime Paradise (附註a) 20 20 (1,822) 238 5,358 6,935
Mark Wish (附註b) 49 49 (2,960) (6,700) (11,596) (8,654)
(4,782) (6,462) (6,238) (1,719)
附註:
a. Prime Paradise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並透過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證券配售及經紀服務。
b. Mark Wish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並透過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成衣服裝輔料貿易以及LED元件生產及銷售。
115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7. 附屬公司(續)
有關本公司具有重大非控股權益之附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資料概要(指集團內公司間
對賬前之金額)載列如下。
Prime Paradise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動資產 284,185 82,138
非流動資產 20,400 20,559
流動負債(附註) (274,254) (64,802)
非流動負債 (3,217) (3,217)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21,756 27,743
非控股權益 5,358 6,935
收益 8,218 3,363
開支 (16,027) (2,170)
年度(虧損)╱溢利 (7,809) 1,193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溢利 (5,987) 955
非控股權益應佔(虧損)╱溢利 (1,822) 238
年度(虧損)╱溢利 (7,809) 1,193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全面(開支)╱收入總額 (5,987) 955
非控股股東權益應佔全面(開支)╱收入總額 (1,822) 238
年度全面(開支)╱收入總額 (7,809) 1,193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入淨額 18,633 3,12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淨額 613 402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淨額 9,560 –
現金流入淨值 28,806 3,527
附註: 流動負債包括應付集團內公司之款項44,646,000港元(二零一六年:3,359,000港元),並已於編製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時對銷。
樹熊金融集團有限公司 年報2017 116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續)
47. 附屬公司(續)
Mark Wish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動資產 463 1,961
非流動資產 14 5,204
流動負債 (24,141) (24,826)
非流動負債 – –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12,068) (9,007)
非控股權益 (11,596) (8,654)
收入 117 4,090
開支 (6,159) (17,764)
年內虧損 (6,042) (13,674)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虧損 (3,082) (6,974)
非控股權益應佔虧損 (2,960) (6,700)
年內虧損 (6,042) (13,674)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全面開支總額 (3,063) (7,121)
非控股權益應佔全面開支總額 (2,942) (6,840)
年內全面開支總額 (6,005) (13,961)
經營業務之現金流出淨額 (898) (2,58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流出)淨額 759 (124)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入淨額 – 886
現金流出淨額 (139) (1,820)
封面
GEM的特色
目錄
公司資料
五年財務概要
主席報告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簡介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會報告
獨立核數師報告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綜合財務狀況報表
綜合權益變動表
綜合現金流量表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