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科城项目三期Ⅰ标段土建总承包工程
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订立时间: 2013 年 3 月
合同订立地点: 江西南昌
合同编号:
目 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 合同条款——通用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二章 甲方代表
第三章 乙方代表
第四章 甲方工作及责任
第五章 乙方工作及责任
第六章 工程造价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第八章 工期管理
第九章 工地现场管理
第十章 分包工程与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管理
第十一章 材料与设备
第十二章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第十三章 销售配合
第十四章 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第十五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第十六章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章 保险
第十九章 地下文物
第二十章 工程保修
第二十一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二、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
第二十三章 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章 图纸
第二十五章 工期要求
第二十六章 质量标准
第二十七章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范围等的界定
第二十八章 计价依据
第二十九章 合同价款支付
第三十章 合同份数
第三十一章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的具体内容
第三十二章 其它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附件 2 阳光合作协议
附件 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签证协议
附件 4 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附件 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附件 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
附件 7 质量验收标准
附件 8 其它附件
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一、 经济标编制要求
二、 费率清单投标报价表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补充合同,作为对双方签订的
《江西万科城项目三期※标段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政府备案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
补充。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准。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江西万科城项目三期※标段总包工程
2、 工程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万科城地块三期
3、 建筑面积:约 8 万 平方米
4、 结构形式:地下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塔楼—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商业、
裙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 承包范围: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万科城项目三期※标段(1-3#、5-12#、15-18#楼及地下
车库)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土建部分、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消防楼梯间装
修工程、主体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出户管工程(含强弱电、雨污排水由出户至接驳
井)、其它可由总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建筑结构工程等。
详见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二、 总工期:约 600 天,具体开竣工时间详见专用条款。
三、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具体详见专用条款。
四、 合同造价为:□ 暂定总价
1、 合同暂定造价:¥ ,
大写:人民币 玖仟叁佰壹拾伍万柒仟零伍拾柒元肆角叁分 。
合同暂定价格说明: 本工程为费率招标,费率报价详见合同附件。其中模拟单方为
元/平方米,暂定按 79665 平方米计。
五、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
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并共同签署的有关工程的约谈记录、变更等书面协议;
2、 本合同的协议书;
3、 本合同的专用条款;
4、 本合同的附件;
5、 本合同的通用条款;
6、 现行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7、 图纸;
8、 本合同的合同计价清单;
9、 经双方认可的投标书;
10、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
六、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七、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八、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通用和专用条
款及相关附件加盖骑缝章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有效)。
甲方: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地址: 地址: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 通用条款
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 工程: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3. 工期:指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照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下雨、大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
境等影响因素,本合同条款第十七章 定义的“不可抗力”除外。
4.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根据工程特点,由甲方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的工程,由甲方和第
三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并支付货款,乙方履行相应的总包管理及配合职责。承接甲
方直接发包工程的各承包人,在本合同中均称为甲方直接发包单位。
5. 甲供材料、设备:由甲方直接采购并供应给乙方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履行相应
的总包管理配合职责。
6. 甲限品牌材料:是指甲方限定了材料品牌,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材料品牌中选择并采
购的材料。
7. 甲限品牌限价材料:由乙方在甲方限定的品牌进行采购,并按照甲方限定的价格进行
结算的材料。
8.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文件(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9.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0.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
的实际损失或工期延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 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
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的
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12. 合同文件:指组成补充合同的全部文件(详见协议书第六条)。
13. 工程指令/设计变更:是甲方安排乙方完成指定工作所下达的书面文件,工程指令/设
计变更内容完成后,需办理工程签证。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单是工程签证结算的唯一
依据。
14. 签证:是指监理单位、甲方对乙方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
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设计变更类签证、工程指
令类签证。
15. 施工组织设计: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管理参考依据,甲方对施工组织
设计的确认是对施工组织设计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也不承担
其缺陷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6. 工程联系单:是指甲方、监理指出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缺陷或要
求的文件,不作为结算依据。
17.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纸质资
料(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门的变更)。
第二章. 甲方代表
1. 本工程甲方代表(详见专用条款 1)受甲方委派,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
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无权减轻合同中约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且下列事项须经甲方盖
公司公章确认方有效:工程结算、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的谈判。
.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
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 24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
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 3 天内提出书面
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 3 天内不给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
求已被确认。
.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收到指令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
在收到乙方申告后 24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
. 在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仍决
定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但总工期不变。
. 如乙方配合的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拒绝执行甲方指令,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
方执行指令,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按工程费用 20%计算增加的管理费用,
并且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处以每次 2000-10000 元的扣款。
. 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批件有异议,乙方可在接到指令、批件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
甲方,甲方代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章. 乙方代表
1. 本工程乙方代表(详见专用条款约定)受乙方委派,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章后交甲方代表,方视为有效
文件。
3.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
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或监理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
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4. 乙方代表及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检员、安检员)
不得擅自更换。如乙方代表确需易人,乙方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
方可易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代表每更换一次,乙
方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5 万元;未经甲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每更换一次,乙方须支
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
第四章. 甲方工作及责任
1. 应在开工前办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场地清理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 提供水电接口至用地红线,由乙方负责接水接电至施工现场(包括管线铺设及安装计
量表具),红线外费用由甲方承担,红线内费用由乙方承担,红线约定详见专用条款。
3. 负责用地红线外的主要施工运输通道,以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5. 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完毕,此后由乙方负责
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
方负担。
6. 组织由甲方、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
纪要,并按合同约定的份数提交给乙方。
7.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办理或审核图纸设计问题的处理结果、设计变更、工
程指令的签证、违约金、索赔、工程款项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8. 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10 天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但并不免除
乙方在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责任。
9. 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一或全部措施,乙方并
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
乙方所属工人。2、解除合同。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
酬;
10.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期进行
合理调整。
11. 联合监理单位,对乙方(含乙方及乙方分包之单位)、其它分包、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
公开评估结果,以及向乙方管理层或主管单位通报。并基于评估结果进行表扬或违约
金索赔。
12. 在工程结束时,甲方根据需要,有权在项目明显位置树立铭牌,记载项目开发大事和
承建单位名称(乙方)、承建单位工程负责人名称(乙方项目经理)、承建单位联系电
话(乙方公开电话),此公布无须另外取得乙方许可。
第五章. 乙方工作和责任
一、现场人员管理
1. 按本合同进行施工组织,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
15 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监理提供有关人员上岗
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需保证现场施工劳动力、机械设备能满足本工
程进度要求。
2. 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
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3. 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
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500 元;同时,乙方应在 3 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
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
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且未经甲方监理认可者;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4. 未经甲方许可,本工程禁止任何不属于乙方之人员(甲方、甲方授权人员除外,甲方
及甲方授权人员均配带工作牌)以任何名义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乙方如出于需要安排
有关人员参观本工程,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支付甲方人民币 500
元/人次违约金。
5. 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人员住宿(除现场看守人员外)。如经甲方确认,可在
规定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
6. 乙方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会议,因
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 24 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
7. 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
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增加周边建筑、管线)、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
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
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因乙方过错而影
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8. 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
在乙方拿到施工图 15 天内应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
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
失,乙方将承担 100%的责任。乙方提供每月底提供次月的施工范围的钢筋、模板翻样
图供监理备案,其中,模板翻样图中模板对缝、审核同意。
9.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的预决算工作
及有关事宜,其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10. 乙方每月 20 日向甲方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
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不按时、按要
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期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11.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
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乙方的施工日记
于次日上午报监理备案。
12. 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
决.
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
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
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14. 在本项目施工作业区内,不允许住人(除现场看守人员外,但需服从项目现场管理要
求),如有违反按 500 元/人/天对乙方进行扣款,可在条件许可的场地搭设临时宿舍,
但需经甲方确认,且宿舍应与作业区相对独立。
1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16. 乙方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资料。负责做好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
17.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18.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
告诉甲方、文物局和公安局,如果这些文物不易搬动,应就地停工,并通知甲方代表、
专门机构和公安局。
19. 如果在现场挖掘土方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施工范围内的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东
西,乙方应立即停止挖掘工作,并做好保护工作,防止损失扩大,并在 4 小时之内报
告甲方或专门机构。乙方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
状。
20.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或发生的变更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而且必须提前两天
发文给甲方,口头汇报不作依据。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同时
应由乙方代表签署或乙方公章。
21. 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任何工程项目分包或转包给
第三方,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分
包商施工的工程,并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函。
22. 乙方依法根据本合同将工程分包的,对分包单位向其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支付
工资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凡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由乙方负责
对分包单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
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
2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
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4.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工程指令、
设计变更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示范区或样板房的开放、工地保安等),如
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甲方指令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
用按与其他单位结算价计取,此项费用另加 20%的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影响
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
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25.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 20 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
并报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
26. 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
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
27. 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牵头,甲方工程管理部、
乙方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
标准。
28. 制作统一样板:甲方项目部将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
29. 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乙方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
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乙方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
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
30. 样板确认:样板做好后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具体操作必须符合
《江西万科定样阅处单》流程。
31. 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
查,并作好书面记录。
32.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样板引路监理细则,由甲方代表进
行审核。
33. 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甲方将委托监理单位审核乙方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
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
械器具的准用证。
3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
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
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
款中扣除 。
35. 乙方在甲供材料管理上的义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
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对甲供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书面与供料单
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对甲供材料付
款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材料供应情况签字确认。此类验收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3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
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
劳动报酬。
37. 监理单位发出的监理通知单、整改单及甲方发出的涉及现场整改的工作联系单必须限
期回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扣款 500 元/次。且甲方有权指定其他队伍代为实施,
相应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8. 甲方分户验收部门发出的整改工作联系单必须限期完成,如屡次整改不能满足相应标
准要求,造成甲方管理成本增加,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每延期一天扣除违约金 500
元.
39.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40. 甲乙双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至少每 2 个月进行一次沟通,乙方高层管理人员: ,
电子邮箱: 。
41. 在乙方施工期间出台的万科集团施工现场制度文件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和遵
守。
42. 乙方在报价前已阅读过甲方工程管理制度,报价中含相关费用并全面执行。
二、现场管理
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执行甲方、监理公司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
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建内容。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
工程指令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示范区或样板房的开放等),凡乙方原因未
能完成或未能按质按期完成,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上述情况下,甲方有权
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2 对甲方移交后的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财产、人员等。对
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承担费用索偿
或法律诉讼责任。
3 为甲方直接发包及甲供材提供配合,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行管
理和总协调。
4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样板引路”制度,进场后 20 天内提供施工样板计划并报
监理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样板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开展。
5 乙方须做好施工日志、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包括摄影资料;按甲方或监理单位
要求,开放上述资料供查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收集有关经验,工程施工
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施工总结报告。
6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进行必要的进一步勘查,确保不
破坏地下管网、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并自行承担费用。
7 负责保护双方交验完毕的水准点、座标控制点,并自行承担费用。
8 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由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而又会影响本工程的标
高、定位、尺寸、质量等等,方可施工。
9 红线内的施工通道建造及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计价清单的中。
10 应对施工现场原有和已移植的树木进行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力而造成树木损坏、
死亡,乙方需按实价进行赔偿。
11 乙方代表及甲方认为之必要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及甲方、监理要求参加的
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 12 小时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
12 工地实行周报制度,周报在每周例会前一天须报送甲方和监理,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
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等)。
三、图纸审查
1 乙方收到施工图后,应在 30 天内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且需乙方公司总工签字确
认,报甲方及监理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供应进
场计划、样板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
况,以及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甲方接到乙方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五天内组织
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仅作为工程验收参考依据,乙方
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造成甲方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甲方可
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确认是对施
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的确认,并不是对所涉及费用的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属乙
方自身的施工措施。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专家评审(需专家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
清单详见第四章合同专项条款之约定)并由甲方同意,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实际实施
的内容以签证形式体现,且实施内容不可超越已审批的方案。
2 开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参与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在乙
方拿到施工图 15 天内应指出图纸上有悖国家强制性规范、施工质量与安全之处,并做
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乙方能够发现图纸错漏碰缺并避免甲方损失,甲方
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3 乙方负责对,结构、建筑、水电、管线图纸及后期施工中甲方变更图纸经行综合审查,
将图纸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在 2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如因未提交或滞后提交所
产生的返工、浪费等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
4 施工中甲方以书面形式下发的指令及图纸,在第 3 条完成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无条件
执行。
四、其他规定
5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与女工保护条例、职业
健康与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的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所属工人的劳动报酬。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
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直接支付给乙方所属工人。
6 乙方需根据政府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本工程完善所有手续并承担费用:按规定及
时向政府缴纳由乙方支付的部分相关费用;协调与政府方面的关系,配合甲方完成政
府招标手续、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的办理,确保与施工有关之手续批准,并协调解决与
周边社区、居民、建筑物等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关系。
7 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翻印、外传所有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文件、
图纸、样板等,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甲方提供的样板转给第三人。
8 承担本补充合同附件 2《廉洁合作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甲方此方面的检
查与考核评估。
9 乙方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0 资质认证。
第六章. 工程造价
1. 计价基础:本工程的计价基础详见专用条款和计价清单中相关内容。
2. 预算编制(适用于模拟清单及费率合同)
乙方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工程造价人员,保证核对所需的时间。
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及全部图纸后 45 天内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报送《工程预
算书》。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 3 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并组织专人继续跟进
核对,否则按甲方意见执行。
甲方委托的咨询公司和乙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工程预算书》作为初审结果报甲方
最终审定,经审定的预算作为本协议的正式合同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上述工作应自甲方收到完整的预算书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由
于乙方造价工程师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对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影响进度款的支付
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 5%,乙方按以下方
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预(结)算送审造价-甲方预(结)算审定价)×
10%,在预(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
的排名。
3. 结算编制
工程指令和设计变更结算
. 乙方应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签证报监理及甲方(拆
除及隐蔽工程详见第十二章 5 条规定),关于延迟申报的处罚办法,按附件 3《关
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中有关合作方原因造成后补单管理办法条
款执行。监理及甲方项目部在 7 个工作日完成签证量或完成情况确认;乙方收到
监理下发的已确认的签证后,于当月底前申报甲方审核;无特殊情况,甲方应于
签证单确认完成后 22 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的审核。
. 其余规定详附件 3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竣工结算
. 结算造价=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含合同规定材料调差)+签证结算价-减少项
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
.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收到竣工备案证书,达到交付入住条件且全部移交物业管理
后,乙方应在 30 日内向甲方申报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结算资
料后,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在六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的核实工作;甲方审定后,
双方签订竣工结算协议。因乙方原因影响结算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 甲方结算资料接收人为甲方项目经理部。乙方需按以下要求报送完整结算资料,
结算资料仅限于下列内容:
.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证明。
. 结算汇总表及明细表,结算汇总表须加盖公章。
. 工程签证单原件及相应结算资料(含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单原件)。
. 甲供材料进场验收单及材料限价单。
. 本合同计价专用条款、合同计价清单复印件。
. 结算对帐单。
. 水电费扣款明细。
. 合同结算需要提供的票据。
. 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结算用竣工图纸。
. 违约索赔资料。
. 经双方签字并盖公司公章确认的涉及经济条款或工程造价事项的约谈记录。
. 结算资料报送甲方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但经甲方确认不属实需更改的除外。乙
方由于自身原因申请调增结算价款的,由乙方按调增金额的 10%作为违约金支付
给甲方,甲方结算审核时间相应顺延。
. 结算审核其它未尽原则同预算审核原则。
4. 乙方不得高估冒算,如乙方预(结)算的送审价高出甲方审定价 5%,乙方按以下方式
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预(结)算送审造价-甲方预(结)算审定价)×10%,在
预(结)算款项中以违约金形式扣除;并降低乙方在甲方承建商评估体系的排名。
第七章.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1. 工程质量:本工程的具体质量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及相关附件。
2. 乙方总承包范围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
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应采取措施在规
定工期内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不
合格工作范围对应合同价款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发生
的所有费用(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3. 检查和返工
.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
符合约定标准。所需费用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
中间验收前 36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
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
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
收。
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
不能超过 24 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
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当甲方代表和监理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
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
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及相应违约金,工期不
予顺延。
5. 关键工序
. 乙方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方可申请监理、甲方验收;经监理甲方认可并
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
该部分工程确认合格为止。
. 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的内容详见专用条款。
6. 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均要求乙方完成以下工作,并通过甲方和监理的验收方可进行下一
道工序:
. 楼板和挡土墙等钢筋砼结构(含厨卫间)部分:结构试水→基层处理及防水加强层→
每道防水层分开验收→进行淋水或 48 小时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 外墙部分:外墙防水(要求涂刷防水部分)→防水层淋水试验→整体外墙淋水试验。
. 铝合金门窗部分:塞缝→淋水试验→门窗安装完毕→淋水试验;备注:淋水由总
包全权负责。在总包完成首次淋水及修补完成后的第一次淋水后,因门窗单位维
修不彻底导致门窗仍有渗漏,须总包再次淋水的,此费用由总包与门窗厂家协商
解决。
. 以上淋(闭)水试验工作所需工期、费用,乙方应充分考虑并包含在工期要求及合
同计价清单的措施费中。
7. 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按照甲方的要求绘制水电竣工图,图纸上详细标明各种管线的具
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毛坯房的楼地面和墙面用油漆标明各种管线的名称、位置和走
向,费用包含在合同计价清单的措施费中。
8. 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乙方应先报施工方案和样板,经甲方和监理确
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乙方应按图纸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样板间,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9.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一起在工程交付前三个月开始百分之百分户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检查次数根据质量情
况由甲方确定。保证在房子移交物业的时候基本消除户内渗漏、墙地面和天棚空鼓开裂、
门窗配件故障和灯具故障等常见质量问题。
第八章. 工期管理
1. 具体的阶段工期及相关管理要求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2. 进度计划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总进度计划,
应符合专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要求,审批后作为施工总进度控制的依据。甲方和监理公
司在提交后 15 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乙方须按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检查、监
督。工程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公司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经监理公司确认后执行。
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合同专用条款阶段工期要求,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日 1
万元,甲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且工程质
量未受影响,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由甲方酌
情返还。
3. 开工及延期开工
.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
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
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 48 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
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指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
迟开工日期,总工期相应顺延。
4.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
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
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
应当在 48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
工要求后 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可相应顺延
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由乙方提交的,并经甲方、监理公司确认的施工网络图中
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乙方申请,甲方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
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对应的造价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 5%。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并导致乙方停工或无法开工。
非乙方原因,甲方或当地政府部门通知暂缓施工、间断施工或停工。
甲方要求乙方对任何已隐蔽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材料设备执行试验(包括
查验后的修补),并导致乙方停工,查验结果合格的。
6. 非上述 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或移交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 5‰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损失。甲方可从
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
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九章. 工地现场管理
1. 安全施工
.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
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
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
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公司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和相
关管理单位认可后实施。
.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 14 日书
面通知监理公司,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公司认可后实施。
2. 文明施工
. 乙方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乙方在施
工过程中应事先预防由于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因乙
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及责任。
.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
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
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如
乙方未按时完成以上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拆除清运,相关费用另加
20%管理费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
.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境卫生和场外
污染等有关手续,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安
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详见合同相关附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的规定进行施工。
4. 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费用在投标让
利中统一考虑。
. 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总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甲乙双方用电用水
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
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甲乙双方每月底共同对乙方
的分支水电表进行抄表。
. 在正式电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用电应
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有功电度表)为准,同时承担变压器的基本电费及力率调
整电费。
第十章. 分包工程与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管理
1. 乙方分包
. 除甲方书面同意和合同约定外,本工程严禁分包。如现场发现未经甲方代表及总监
书面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甲方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
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部分工程可以分包,但不能解除乙方任何责任和义务,乙方对分
包商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合同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乙方在分包现场派驻监督管
理人员,保证合同履行。乙方分包的任何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 对乙方的分包工程,乙方需在分包工程开工前 30 天提交分包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施工资质、其他业绩介绍、进退场时间等资料报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后执行,
延迟申报的,按本章 条处理。
. 乙方应确保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且对所属劳务人员
的工资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劳动报酬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
任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支付给分包单位所属工人并对
乙方处以违约金。
2. 乙方转让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之任何部分转让给他人。
3. 对于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管理
. 乙方对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管理和配合工作,所有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总承包配合管
理费中,具体按照本合同计价清单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 乙方应提供以下总包管理与配合工作,如不按要求提供管理与配合,或不及时提供
的,甲方可另行处理,并要求乙方支付总承包配合管理费 2 倍的违约金,影响该项
发包工程施工的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 提供水、电源、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等现场现有工程设施设备、施工通道、施工操
作面、控制线、现场管理标准与要求、成品保护要求、仓储场地、办公场地、住
宿场地等必要条件,协助提前熟悉场地。
. 提供施工照明用电、用水要求如下:每两层须设置一个配电箱;为确保施工用电
安全和各线路的负荷平衡,在甲方直接发包单位使用电源之前,乙方负责收集其
负荷要求,并统筹安排;在每层楼面都需设置临时用水源。
. 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熟悉甲方直接发包单位的具体要求;要求其提供专业承包
的施工组织计划与进度计划,并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程序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
协调并找出解决办法。
. 负责组织和主持与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有关的协调会议,并在会议后 3 日内向甲方、
监理公司提交会议纪要。乙方应建立每周 1 次的分包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
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
协调次日作业面的矛盾。因缺乏协调而引致的工期延误及相应任何费用增加或索
赔,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 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与甲方直接发包单位联系,核对清楚其工程图纸与乙方图纸间
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了解其在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如开槽、
预留孔洞、预埋件等,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请其确认。
. 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
. 若甲方直接发包工程需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竣工验收的管理,乙方须予以总体协
调并协助妥善安排。
. 乙方应指定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督促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将各自施工产生的垃圾及
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定期清运,保证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标准。指定地点外
的现场垃圾由乙方确认责任单位,当无法分清责任单位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清理至
堆放点。
4. 乙方对甲方直接发包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等现场规定的行为,可提请监理和甲方并
经其认可后处以违约金。
第十一章. 材料与设备
1. 乙供材料设备
. 施工用各类乙供材料和设备,乙方均需向甲方报送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
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甲方审定并封样后方可采
购与使用。
.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材料的送检抽样必
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或甲方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
乙方负担。
. 乙方必须确保所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环境卫生有关规定,并必须执行《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中对材料要求的规定;禁止使用含铅
油漆、含易碎石棉或含多氯聚笨等任何对人有害的设备材料,禁止使用附件十一:
《限用禁用材料设备清单》中所列的材料设备。
2. 甲供材料、设备:
. 甲供材料、设备明细以本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 乙方对甲供材料设备的管理和配合工作,所有费用已全部包含在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
中,具体按照本合同《合同计价清单》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 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 30 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
等)并报送甲方监理;因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的
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 30 天提
出。因乙方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甲方有权处以乙方违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
相应损失。
. 甲供材料设备,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货物运到现场后,乙方应指定甲供材料交
货地点,提供的甲供材料交货地点应为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并保证甲供材料水
平搬运距离不超过 50 米,垂直搬运距离不超过正负一层;甲供材料的场内倒运由乙
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货到 4 小时内组织并完成四方验收;乙方应在
接收甲供材时与监理、供货方、甲方核对接收数量,并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盖章。
. 验货后,乙方须负责保管、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
安装。
. 材料设备损耗率按合同规定或套用当地定额或经甲方认定的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
关说明。损耗率没有任何规定的,双方在现场作样板实测确定。属乙方超额订购或
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超领额度超过 5%,对超过 5%的部分,甲方另收
取结算总额的 20%管理费作为违约金;5%以内的部分甲方按甲供价格扣回。如乙方
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甲方不补偿节约的材
料设备费用。
3. 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
. 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清单及品牌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 属甲方限价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在 20 个日内完成限价工作,乙方
申请不及时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 甲方完成限价并通知乙方后,乙方超过 20 日未订货,此后该材料价格因市场原因涨
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上述情形发生时,甲方即可按甲供方式另行订购该种材料,
并向乙方收取该材料总价 10%的违约金。
. 对于实时限价材料,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而甲方证实在市场上能够按所限价
格购买,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而乙方仍拒绝购买,则该种材料改为甲供,甲方
向乙方收取该材料总价 10%的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 甲方指定材料设备
. 甲方指定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由乙方履行采购义务;
. 对因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导致的供货错
误、供货延误、工期拖延、工程质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相应损失。
第十二章.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及工程联系单
1.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具体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 3。
2. 甲方的工程指令、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经办人员签字并盖章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方生效。
未按上述要求发出的变更与指令,乙方可拒绝实施。
3. 甲方发出的的有效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如乙方拒绝实施,甲方
有权另择施工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 2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发现设计变更与工程指令有违反国家规定、影响工程质量或存在明显不合理浪费
之处,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被甲方采用,甲
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5. 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涉及到的隐蔽工程与拆除工程量,乙方应在实施完毕后 1 日内请
监理公司和甲方现场查验并填报《签证单》,超过时限甲方有权拒绝确认,相关费用由
乙方自行承担。
6. 甲方的工程联系单通过监理公司发出,乙方必须对工程联系单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第十三章. 销售配合
1. 因销售包装需要,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和范围由甲方另行
提前通知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 以下销售配合内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施工完毕,相关费用在投标让利中统
一考虑:
. 销售展示区域(如样板房、会所、销售接待中心等)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及
安全通道、挑架、安全挂网等;
. 按甲方要求在销售展示区向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提交相应工作面;
. 乙方在甲方销售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3. 甲方指令要求的销售配合工作,乙方需按时完成,延误销售开放的,每延期一天,乙
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如乙方拒绝施工,甲方按第十二章第 3 条处理。
4. 双方约定施工现场安全网、施工围板广告权益属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这
些设施上面悬挂任何广告。
第十四章. 工程款的核实与支付
1.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及甲方代表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工程款支付申请
书内容包括:上月已完工作形象进度说明、质量、安全情况报告及预算报表、付款申
请单、发票等;因乙方延迟递交工程款支付申请书相关资料造成乙方工程付款延期的
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 进度款与质量、安全挂钩,若申报工作的质量、安全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
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直至合格为止。
3. 收款账户资料证明要求详见附件 4。
4. 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否则乙方无条
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票面金额 10%的违约金,及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的双倍金额。同
时,甲方将乙方列为不合格供方,保留对其法律责任的追究。
5. 工程付款未尽事宜详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
6. 保修金支付按照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规定。
第十五章. 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 初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 15 日向
监理公司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公司认为符合验
收条件后组织甲方及相关单位初步验收,对每栋、每单元、每套房间进行验收,不合
格处必须整改并达到复验合格标准。
2. 模拟验收:初验合格后,甲方将请物业公司或第三方代表业主进行收楼验收。
3. 政府验收:
. 甲方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政府有关部门、乙
方参加竣工验收。
.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基础工程、燃气、消防、电梯等专项验收合格证明、竣工
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三算书等手续,协助甲方及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
收备案证明书》,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属于甲方应提供的资料由甲方负责及时提
供给乙方,由乙方汇总整理后移交档案馆。因乙方原因工程竣工资料(按档案馆要
求,含相应的电子磁盘资料、声像资料)延误移交,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
约金人民币 1 万元。
. 乙方根据政府验收意见按规定的日期完成整改。
4. 乙方应在甲方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 30 日内:
. 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一套(含水电竣工图,竣工资料,竣工图纸必须准
确真实反映施工的实际情况),用于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 进行全面的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本工程的所有部位,除去一切无关标志、污斑、
指印和其他的油污和污物,清洁和整理所有油漆及磨光工程,做到工完场清。所需
费用在报价中体现,由于总包原因由第三方实施拆除的,费用将从结算中扣除。
. 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填写
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签字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乙方逾期向甲方移交
工程的,乙方按工期延误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向购房人交楼时间延误的,甲方
应向购房人支付的违约金亦由乙方承担。所需费用在报价中体现,由于总包原因由
第三方实施拆除的,费用将从结算中按实扣除。
5. 工程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含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
作,费用包含在合同计价清单的相关措施费中;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
予以修复。如甲方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章.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1.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
使用费用;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现场甲方总代表的认可,乙方
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 甲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由此引起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增减经双方确认后对
合同价款和工期进行调整。
3. 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须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同意方可实施;由此引起的
工程费用的增加有乙方承担,引起工程费用减少由甲乙双方各受益 50%,缩短或延长
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4.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
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监理公司及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
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向监理公司及甲方通报受
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1
日向监理公司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7 日内,乙方向监理公司及甲
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如不及时报送,视同乙方放弃以上费
用的索赔。
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 工程本身(乙方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
产损失,由甲方承担。
. 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 甲乙双方机械设备、材料损坏,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 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
承担。
4.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行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章. 保险
1. 甲方如已办理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工程出险时,乙方
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索赔资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并无条件接受保险公司的理赔。
如工程出现损失、损害或损坏、乙方须立即负责修复、补救及更换或维修任何受破坏
或损坏之物料,清理及弃置任何残骸。
2.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办理乙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
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
任何事故(包括第三方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
任由乙方承担。
3. 甲乙双方在签定各自的保险合同时,其第三方责任险应将对方互相视为第三方。
4. 因乙方原因而延长保险期所需增加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章. 地下文物
1. 乙方发现地下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
场并于 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发现后如隐瞒不报,致使文物等遭受破坏,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2. 甲乙双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
顺延工期。
第二十章. 工程保修
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执行。
第二十一章. 争议、违约及索赔
1. 争议
.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者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
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
好已完工程:
.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收;
.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 违约
.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概由违约方承
担。除非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后仍必须履行合同。
. 违约金规定
. 乙方违反第五章第 16 条规定,不按时参加相关会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0
元/人.次的违约金。
. 乙方违反第六章相关规定,延迟申报完整预结算资料及核对不配合,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人民币 300 元/天的违约金。
. 乙方违反第七章 5~8 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相关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 元/次的违约金。
. 因乙方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甲方视质量问题严重
程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00-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 乙方违反第九章 1~3 条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 ,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00~10000 元/条(或每次、每项)的违约金。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劳资纠纷、拖欠
工人工资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
报批评,给甲方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损失的,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 万元
违约金,从乙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 。
.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员工或其分包人员到甲方办公室、售楼处等处围攻、静坐等
现象发生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2 万元。
. 本合同中其它不在 条款规定的违约金事项,除特别说明外,甲方有权在人民币
200-20000 元范围内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在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相应违约金。
3. 乙方的索赔:
.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出索赔的,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
交索赔资料,应包括: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意向与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索
赔时间以甲方签收时间为准;
. 乙方逾期提出索赔事项或申报金额的,视为乙方放弃索赔;
. 乙方不得以索赔未达成协议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终止与解除
1. 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
效。
. 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
2. 合同终止
. 除履行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工程,
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务。
3. 合同解除
.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 因重大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的。
.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对甲方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
影响的。
.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工期出现重大延误导致甲方存在向购房人逾期交付风险的。
.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
. 甲方根据合同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
发出通知前 7 日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
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材
料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且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
. 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因 ~ 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且乙方
除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
. 因 解除合同的,甲方支付乙方 7 天以内经甲方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
的解约补偿费用,解约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
场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甲
方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甲方折价
收购。
二、 专用条款
第二十三章. 现场人员
1. 甲方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熊国栋 。
2. 乙方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为 周义勇 。
3. 监理单位: 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4. 总监: 魏恒 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四章. 图纸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 8 套(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 14 日之前向甲
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
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
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第二十五章. 项目目标
1、工期目标:
开工时间:2013 年 3 月 15 日(最终以甲方书面指令为准)
正负零完成:2013 年 5 月 15 日
主体封顶:2013 年 10 月 15 日
竣工时间:2014 年 10 月 30 日
交付时间:2014 年 11 月 30 日
2、质量目标:
本工程必须保证三栋楼获取“江西省优质结构”(以获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批文为准);
万科上海区域季度评估质量等级:不低于良。
3、安全文明目标
1)江西省安全文明工地、观摩工地
2)万科上海区域安全评估等级为 B,且高于 85 分.
3)无重伤、死亡事故
二、本项目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行外配套穿插施工,外脚手架(要求挑架)、人货梯、材料堆场、临时建筑等设置应考虑不
影响外配套工作,落脚手架前配合甲方完成外配套工作。
2、本项目采用市政先行做法,基础工作完成前应完成市政雨污水、道路垫层、临时井盖等工作。
3、主体施工阶段的场平布置(省观摩工地标准)应在 2013 年 3 月 15 日完成。
4、进场后 15 天内做项目安全文明策划(含分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剖面图、鸟瞰效果图)。
5、脚手架安全网应使用全新的阻燃安全网;脚手板使用钢笆片;脚手架钢管应刷红白或黄黑漆。
6、外墙混凝土剪力墙必须使用三段式止水对拉螺杆。
7、抹灰基层处理强制执行机械喷浆打底处理,罩面后采用覆膜养护 。
8、总包应积极维护好项目周边的关系,避免因村民闹事或城管查证等原因造成项目停工。
9、楼层内所有墙体砌筑必须采用干法砌筑,添加“赛力特 CL30”进行施工。
10、本项目采用碗扣式脚手架、钢木楞、楼梯钢模板,保证施工实体质量;
11、要求本项目采取刷卡进场、场地可视化监控进行安全文明管理;
12、管理上设置专职质量工程师,实施过程中质量巡查,并落实整改;要求施工单位组建一支文明、安
全施工小组(由安全主管负责,保洁、临边、临电等人员组成),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避
免过分依赖施工班组进行整改;
第二十六章. 工期要求
一、工期要求
1.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 2013 年 3 月 15 日,竣工备案日期 2014 年 10 月 30 日,集中交付日期为 2014
年 11 月 30 日。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不包括乙方的施工准备时间),交付时间以第一批集
中入伙且达到入伙条件时间为准。
2. 如总包未能如期完成以下甲方关键节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日 1 万元,甲方在当期工程
进度款中扣除;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且工程质量未受影响,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
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由甲方酌情返还。
3. 销售开盘、展示区节点按时完成奖励 10 万元,另补偿赶工包干费 10 万元。如未能按时完成,必须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 万元,另累计增加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每天 5 万元。
4. 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或移交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
同结算总价的 5‰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损失。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
金,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5. 总包进场后 15 天内上报施工总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表、劳动力工效表,经过监理、甲方审核、
确认后,作为施工总计划、现场劳动力数量、劳动力计算的控制依据,施工总计划应满足甲方节点
要求。
6. 总包每月 30 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计划,月计划应按时上报且满足上级计划要求;每周五前提交周报,
周报含周计划(应满足月计划要求)、上周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说明、弥补措施等;如周计划未
能如期完成,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日 500 元,甲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 因总包劳动力不足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增加劳动力数量,如劳动力进场滞后或人数
不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 元/人/天;如工期滞后严重(超过 1 个月),且总包劳动力调配不力,
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场施工,所发生费用由总包承担,并增收 20%管理费用。
8. 保证质量是控制工期完成和获得奖励的前提,如果乙方单纯追求工期奖励而忽视质量、安全和文明
施工等其它方面,并漠视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整改通知,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进度款并取消
工期奖励,视乙方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在下次付款时恢复支付。
第二十七章.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范围等的界定
分包工程及材料采购模式详见清单。
分项时间
东区 7 栋楼
9#楼(18 层)
15#楼(18 层)
3、5、7#楼(11 层)
11、17#楼(11 层)
西区 8 栋
1(3 层)
2、6、10、16#楼(11 层)
8、12、18#楼(9 层)
基础土方开挖 13-3-14 13-5-1
基础垫层施工 13-3-15 13-5-2
基础顶板、± 完成 13-5-15 13-6-21
销售开盘 13-5-25 13-6-25
封顶 13-10-1
外架拆除 14-4-10 14-5-1
精装修移交时间完成 14-4-30 14-5-25
竣工备案 14-10-30
集中交付 14-11-30
注:对于乙方达不到国家及万科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限定品牌,乙方不得因此而向
甲方要求任何费用;同时甲方保留扩大或减少分包、甲供、甲限项的权利,乙方不得因此
进行索赔或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章. 质量要求
1、乙方管理人员中必须设置至少两名实测实量专员,以满足项目内实测实量要求;
2、施工层具备实测实量条件后,三天内乙方必须完成该施工层所有实测部位的实测实量,并将数据上
墙,报监理复查。实测数据未按要求上报,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天。
3、每周要求乙方项目部召开一次实测实量专题会,参与人员必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
负责人、实测实量专员、各专业班组长;每周五乙方必须提交下周实测实量计划,需精确到实测指
标、层数、完成时间、责任人等相应内容;
4、乙方所上报实测实量数据,经复查,与现场实际复测数据每层偏差 4 个点以上,将认定为乙方弄虚
作假,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层;
5、 将每栋楼实测实量的结果将一份成册悬挂在实测实量样板间内(以户为单位进行存档),对有问题
的项目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工程师需在上面签字确认。
实测实量按万科最新版《实测实量检查标准 A5 版》,如万科集团内部出台新的检查规定则按最新版
执行。
7、涉及工程主要材料进场,需及时通知监理人员到场验收(视情况还需由万科项目部人员共同参与验
收),对未验收或检测不合格,在工程中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每次给予 5000-10000 元处罚。
8、严格按要求进行隐蔽及关键工序的检查验收,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施工下道工序,一
经发现每次给予 5000-10000 元处罚。重点加强防渗漏施工的检查,杜绝防水材料偷工减料的现象,
后期如有渗漏水现象,将每处给予 500-1000 元处罚。
9、乙方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有证据表明有偷工减料的事实发生,将处以 5 万元的罚款。若再次出现,
乙方必须更换项目经理,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10、施工过程中需接受万科区域、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的检查,具体依据合同附件、《南昌公司项目质
量管理奖惩办法》及万科项目部后期所定制度,对被评估的项目予以奖惩。
11、样板引路
(1)场地内设置一处样板集中展示区,包含钢筋、模板、砌筑、抹灰、防水、管线、防渗漏等工序
样板,要求在进场后两个月内完成;
(2)各项工序大面积实施前,需在楼栋实体内完成工序大面积施工样板,且通过甲方、监理验收;
(3)精装移交样板必须在大面积粉刷前施工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验收。
12、场地内必须设置材料封样间,对甲供、甲指乙供、乙供材料在此进行展示;
13、质量问题整改期限及反馈:凡对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在整改期限内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视问题严重程度每次给予 500~5000 元罚款不等。乙方整改完毕后需 24 小时内报甲方、监理复检,
否则视为未整改。
14、项目入伙后 4 个月内,实际入伙户数的质量缺陷投诉率符合以下要求:
墙体空鼓开裂投诉率< 条/每户的投诉率;
门窗投诉率< 条/每户的投诉率;
装饰投诉率< 条/每户的投诉率;
电气投诉率< 条/每户的投诉率;
给排水投诉率< 条/每户的投诉率;
渗漏投诉率< 条/每户的投诉率;
总投诉率 < 1 条/每户的投诉率。
(2)业主开放后,相关问题整改的关闭率应为 100%。
(3)业主集中交付后,相关问题整改的关闭率应为 100%。
(4)防渗漏工作将是我司工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乙方必须按照南昌万科针对防渗漏工程的要求严
格落实,保障产品质量,相关奖惩措施按照南昌万科管理规定确定。
15、移交精装修单位的楼层必须达到毛坯房交付界面要求(见《全装修房土建总包与分包施工界面划
分》),并且总包完成自检后,由验收小组依据参照万科一户一验的相关要求实施移交验收,户均缺
陷率标准及奖罚参照交付前两个月分户验收标准。对于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且一
次性整改合格率必须达到 95%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处以每条质量问题 500 元的处罚。对于装修交
房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方界定不清的,由监理和业主共同确定,凡是最终认定责任方土建总乙方
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该问题导致的所有整改、赔偿费用。
16、质量奖惩标准
相关检查 乙方单位
获取江西省“杜鹃花杯” 奖励10万元
获取江西省优质结构 奖励2万元
万科集团、区域观摩工地 奖励10万元
万科上海区域季度评估等级为优 奖励2万元/次
南昌公司双周实测实量检查第一名,且高于95分 奖励5000元/次
集中交付缺陷率低于条/户 奖励5万元
交付后4个月缺陷率低于条/户 奖励5万元
集中交付缺陷率高于条/户 支付5万元违约金
交付后4个月缺陷率高于条/户 支付5万元违约金
未获得省优质结构 支付5万元违约金
未获得“杜鹃花”杯 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南昌公司月度实测实量检查后两名或低于90分 支付1万元违约金
上海区域季度评估等级低于良 支付5万元违约金
被万科集团评定为质量高风险 支付10万元违约金
因乙方质量问题导致业主群诉 支付50万元违约金
第二十九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 每日工人施工前,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对所有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2、每日施工完毕后,乙方安全员需对施工区域、加工区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用电、
工完场清、临边维护等)。
1、 每周需由乙方项目经理带领所有乙方管理人员,对项目内所有楼栋、室外场地进行垃圾清理。
2、 乙方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
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3、 乙方项目部应依据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对用电等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
方案;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或特殊工种每天施工前技术人员应当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双方
签字确认。
4、 乙方项目部要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使施工人员清楚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学习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有关建设工程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
精神等,并在内部定期学习和交流。
5、 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生产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6、 乙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总工)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负责对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预演,检查方案的可行性。
7、 乙方项目部应派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有重大危险部位的巡视,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
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相关要求逐项填写“安全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专职安
全员必须填写安全生产日记,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实施情况。
8、 乙方项目部各级管理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
工作会议和专题分析研究会议;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员工作会议;作业队
要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
9、 要强化责任制落实中的重点工作:强化各级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强化施工
安全的过程性控制。
10、组织和参与安全管理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
11、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活动。
12、一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
措施,措施要经过审核、批准,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案。
13、每月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月底报监理单位和甲方项目部。
14、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办法。
15、对甲方项目部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安全文明整改通知单》等整改指令,乙方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
封闭。
16、乙方单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施工道路安排专人每天进行清扫。做好工完场
清的文明施工工作。
17、必须严格执行本策划方案,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常态化。
18、对甲方项目部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指令,乙方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甲方
项目部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整改,为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单位承担。
19、现场若发生安全事故,将在当月进度款中进行处罚。
20、安全奖罚标准
相关检查 乙方单位
江西省安全文明观摩工地 奖励5万元
万科上海区域季度检查,安全文明等级为A,且高于85分 奖励2万元/次
无重伤、死亡事故 奖励5万元
南昌公司月度安全文明专项检查第一名,且高于85分 奖励2000元/次
南昌公司月度安全文明专项检查低于80分 支付5000元违约金/次
万科上海区域季度检查,安全文明等级低于B,或得分低于
80分
支付2万元违约金/次
南昌公司级安全问题拉闸 支付2万元违约金/次
集团、区域级安全问题拉闸 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
21、无理由安全管理问责制(无论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只要发生了安全事故就按本问责制进行
处罚),规定如下:
※现场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一般事故人民币 5 万元;(2)重大事故人
民币 10 万元;(3)特大事故人民币 20 万元。
※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单位,取消其参加南昌万科公司工程投标(签约)资格一年。发生特大事
故的施工单位,取消其参加南昌公司工程投标(签约)资格。
※本通知中的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定义如下(在 365 天内出现两宗以上安全事故的,安
全事故等级第二宗按下列等级提升一级,第三宗按下列等级提升二级):
※一般事故:重伤人员少于等于 2 人,没有人员死亡的一般安全事故(未被媒体曝光或主管部门通报)
※重大事故:重伤人员 3 人以上(包括 3 人)少于 5 人或死亡 1 人的安全事故(未被媒体曝光或主管
部门通报);被媒体曝光或主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安全事故;
※特大事故: 重伤人员 5 人以上(包括 5 人)或死亡人员 2 人以上(包括 2 人);被媒体曝光或主管
部门通报的重大安全事故;
22、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以及《万科集团装修房成品包含标准》。总包
单位对标段内的所有工程之成品保护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直至交付业主入伙使用。对于甲分包工程
完工并移交总包的,由总包负全责;甲分包工程部分完工,已进行成品保护,未向总包移交部分,
若在过程中有损坏或丢失,成品损坏后的修复费用按 5:5 比例原则分摊(即总包单位承担 50%、
分包承担 50%)。
23、乙方需严格执行南昌市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和项目周围的相关规定以及《万科集团项目安全环
保现场管理标准》,同时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做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组织现场的安全文明
工作。并且在投标报价中对安全文明工程费用已经考虑在内,措施已经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土建总
包安全质量措施》中所有要求。
万科集团质量安全措施项目清单-安全文明和实测实量
序
号
编号 项目名称 万科要求
一、安全文明措施-安全文明健康:
1 101001
安全警示标志或告示牌、
标牌等
1.通道、主入口、塔吊、电梯井口、基坑边沿、易燃易爆或有
害物质存放处、材料堆放、用电设施、塔吊标识、楼层标识、
外架标语、宣传栏、旗杆及基础等所有标识标牌;2.放置万科
要求安全生产指示牌,今日危险作业告示牌,并需专人每天进
行更新;
2
主要施工道路设置围栏
方案
1.用于标段间分割、施工区与人行通道分开;
2.采用活动铁板、活动铁围栏,高度 及以上;
3 101003
临边防护(采用钢管形
式)
1.楼层、屋面、阳台等邻边防护,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
口、楼梯井口、楼梯边、垂直方向交叉作业及高空作业防护;
4 101004 双层防护棚搭建及拆除 楼栋出入口、安全通道、井架操作台、看楼通道等;
5 101005 防雨操作棚搭建及拆除
包括集中加工区、现场混泥土搅拌机及木工平(压)刨、圆盘
锯等防雨操作棚;
6 101006 灭火器(3kg) 1.每个合院配 8 个 3kg 灭火器,同时考虑其它公共区域的配置;
7 101007 其它消防设施 1.指设置消防沙池、铁锹、砂、斧头等设施;
8 101008
消防演习、消防知识培
训和职业健康及新员工
培训
每 6 个月消防演习一次,建筑期不少于 2 次;
9 101009 材料堆放(含上盖下垫)
1.现场钢材、钢筋、脚手架、模板、型材、木材、管材、瓷砖、
水泥等材料堆放满足《安全健康和环保现场管理标准》要求;
上盖下垫材料可循环利用;如钢筋钢管堆放需分类堆放,并设
置标示标牌
10 101010 料池(含标养池) 需有砂子、石子、扣件等料池及标养池;
11 101011 封闭式材料库房 用于水泥、化学用品及配件等材料;
12 101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含配电线路、配电箱
开关箱及接地保护装
置),并设置一机一闸
一漏电;
仅限于施工现场临水临电,不包括生活区临时用水用电;
13 101013 生活卫生设施
1.配置宿舍、食堂、饮水间、吸烟室、淋浴房、垃圾桶垃圾池
及男女分开的厕所以及设置照明、临时用水用电、场地硬化等;
2.临时板房及部分配套设施可重复利用
14 101014
生活区垃圾桶、垃圾池
及清理
按配置 1 个清洁工和垃圾桶、垃圾池考虑;
15 101015 流动厕所 集中设置流动厕所,施工楼层不设置小便池;
16 101016
工人服装和劳动保护用
品
含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及防噪音塞等;
17 101017
职业健康定期检查(最
长不超过 2 年检查一次)
项目建设期内按 1 次健康检查计算;
18 101018
19 101018 外架
外脚手架设置脚手片硬挡,密目网不小于 800 目 每 10cm×
10cm,全新;外架及密目网需有专人维护保养,遇有钢管生
锈的需有专人油漆保养,靠风情大道一侧以及销售示范区周边
楼栋如密目网破损或污染,必须及时更换和清洗,确保销售示
范区形象。
小计:
二、安全文明-环境保护(同时参照施工
企业 ISO14000):
1 102001
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及配
套
需有自动化洗车台,并有雨水收集系统
2 102002 道路清洗和洒水 设专职清洗工等;
3 102003
集水坑、施工排水沉淀
池及排水沟
工地入口设置可循环水池,排水沟上覆盖板
4 102004 垃圾池
施工现场应设置三个垃圾池:分别是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可回
收、无毒无害不可回收;
6 102006 工完场清(含竣工清理)
配置专职清洁工,主要对房屋内及工地现场垃圾或余料进行清
理、清洁;
7 102007 绿化带 工地局部设置绿化带,种植灌木(春娟及草皮)
8 102008 开水间及吸烟室 工地内需放置开水器,确保工人饮用水;内配灭火器及垃圾桶
9 其他
小计:
三、安全文明措施-现场管理:
1 103001 主大门
具体做法详见《安全健康和环保现场管理标准》;需美化、亮
化、刷统一宣传标语
2 103002 门卫室(含标识) 》12 米 2,并设置存放安全帽区并配备安全帽;
3 103003 现场配置门卫、保安 设专职保安,车辆出入需有登记管理
4 103004 围挡搭建及拆卸
1.采用角钢和镀锌铁皮制作,具体要求详见《安全健康和环保
现场管理标准》;需美化、亮化、刷统一宣传标语;
2.围挡高度≥,在主要道路和景观道路围挡≥;
5 103005 彩钢板房办公室 >120 米 2;配办公设施、吸烟室、茶水间等;
6 103006
道路硬化及铲除(20cm
厚 C20 混凝土)
货车行车路线,路宽》4 米;含基础处理;
7 103007
道路硬化及铲除(5cm
厚 C10 混凝土)
需硬化至单元入口、卷扬机上料口及人行路线,路宽》2 米;
含基础处理;
8 103008
场地硬化及铲除(2cm
厚 C10 混泥土)
外脚手架、材料堆场需硬化;含基础处理;
9 103009 工地内设置监控设施 工地内设置监控设施,塔吊上和主要出入口。
9 其他
小 计:
四、实测实量及成品保护措施:
1 104001 设备投入
1.增加设备;每套检测设备包括:激光扫平仪、激光测距仪、
游标卡尺、2 米靠尺、楔形塞尺、阴阳角尺、5m 钢卷尺、普
通卷尺、水泥钢钉、铁锤、空鼓锤、楼板厚度测试仪;
2 104002 检验人员投入 增加检验技术人员,需配备至少两名专职实测实量人员
3 104003
实测实量工艺样板间及
表单上墙
设实测实量及工艺工法样板间,对班组及工人实施交底,并需
有交底台帐;每户设实测实量表单上墙,及时更新;
3 104004
技术要求提升(包括重
要预制及现浇构件控制、
户内门洞尺寸偏差控制、
外墙窗内侧墙体厚度极
差控制等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提升主要包括:重要预制及现浇构件控制;户内门洞
尺寸偏差控制;外墙窗内侧墙体厚度极差控制;厨房卫生间降
板控制;抹灰后裂缝空鼓控制;同户型厨卫间管井尺寸偏差、
窗底框标高偏差、窗侧框墙距偏差、柜体嵌入位尺寸偏差、开
间进深偏差等控制;卫生间和外门窗框防水涂模厚度控制;卫
生间附加防水层设置;防水反坎设置;卫生间地漏设置;裂缝、
空鼓控制等;
4 104005 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要求严格执行《万科成品保护标准化实施细则》,如
水电预留管、楼梯栏杆、铝合金门窗下坎等等,及时增补缺失
部分成品保护;
第三十章. 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在万科集团内有实际操作经验,且区域评估排名平均达到 1/3 以上的项目经理。
2、 乙方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均须持有政府规定的上
岗证或相关的任职资格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其他技术人员有三年以上本专业
工作经验。
3、乙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配备必须执行以下规定:项目经理:1 人,项目副经理(生产):1 人,技
术总负责人:1 人,专职质检员:3 人(其中土建 2 人、水电 1 人),给排水安装负责人:1 人,电
气安装负责人:1 人,施工员(其中 1 人为专职分包管理人员)4 人,专职安全员:1 人,专职文明
施工员:1 人,专职预算员:1 人,资料员:1 人。上述管理人员均为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
岗位的职务,否则视为该岗位无配备管理人员。中标方代表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单方面更换。
如中标方代表确需易人,中标方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批准后,中标方代表方可易
人,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代表更换一次,扣中标方人民币 50000
元;未经招标方同意,其他管理人员更换一次,扣中标方 5000 元。
乙方必须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要求如下:
a)学历大专以上,五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b)质检员、安检员仅执行质量、安全检查的专职工作,不得兼职其它任何工作;质检员应全程陪同
监理等人员进行各种隐蔽验收等工作,并在验收前备好相关质量记录;有权并有 效地对施工质量问
题进行经济处罚;
c)配置质检员岗位是乙方完善质量自控体系的有效措施,乙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并充分支持;
d)如因质检员数量不足、未专职、未发挥质量自控作用,均视为乙方违约;对于明显质量问题质检
员未发现而导致隐蔽验收不合格的,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3000 元。
e)对于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的,每次处以 5000 元的罚款;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的,
施工单位除承担自己的责任外,同时承担甲方或政府部门对监理经济处罚的一半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章. 计价依据
1. 本招标工程的承包方式:□费率招标;
2. 相应计价依据及取费参照附件文件经济标编制要求。
第三十二章. 合同价款支付
1. 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 本项目按月形象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月 20 日前上报当月产值(以当月 15 日为界),次月 10 日、25
日集中付款,付款中应扣除当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管理的相应违约金。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
及变更、签证结算总价的 85%时暂停支付。
当期进度应付款=当月完成工程量审定产值*I
注:I 为付款比例
月度任务书计划完成率 I 值
完成率<80% 65%
80%≤完成率<90% 72%
90%≤完成率<100% 80%
完成率≥100% 82%
3. 每月项目部进行实测实量检查及安全文明评分,评分标准按照《在建项目实测实量及安全文明评分
表(A5 版)》进行,分项实测实量低于 92 分的楼层作为不合格产品,不计入当月工程量,直至整
改达到 92 分后给予支付;现场安全评分低于 75 分的,工程款支付按 65%,整改合格后给予支付。
4. 工程全部完成达到竣工条件,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并移交精装修总
承包单位后,甲方付款至已完合格工程产值的 85%;
5. 工程整体竣工备案,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毕墙改和水泥基金清退手续后进行结算,结
算完成后 30 天内,甲方付款至本工程结算额 95%;余款 5%为保修款,质保金支付条
件参照保修条款。
6. 保修期共计五年。保修期起算满 二 年,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甲乙双方针对保
修款进行阶段性结算,结算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两年保修期间
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的 70%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算满五年,并且
全部维修、投诉工作处理完毕后,甲乙双方针对保修款进行结算,结算后 15 个工作日
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五年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一次性支
付给乙方。每次保修款结算前乙方的质量情况和维修情况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
7. 特殊项目的计价:门窗框周边打胶 6 元/m2,窗周边 JS 防水 7 元/m2,砂浆嵌缝人工及
材料费、(包括四边塞浆)及门窗配合管理费 7 元/m2,成品保护费:5 元/ m2;以上费
用均为独立费,仅计取税金。
门窗塞逢施工内容包括:水泥砂浆嵌缝、门窗周边防水、抽硅胶槽、打硅胶、砂浆
嵌缝人工及材料费等。
门窗安装材料要求如下:
水泥砂浆
塞缝砂浆采用 1:2 干硬性水泥砂浆,加 5%防水粉(每立方
可加 杜拉纤维并搅拌分散均匀)
铝合金框与墙体的之间
(凹缝嵌入)的密封 广州白云或南昌之江中性硅酮密封胶
防水材料 采用“东方雨虹牌”JS 防水材料
门窗保护措施要求:已安装的门窗框洞口不得作为运料通道;严禁在门窗框上、扇上安
装脚手架,悬挂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上,并严禁蹬踩窗框,已安装门窗
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责任划分:渗漏:除门、窗体自身质量原因外,其他全部由总包承担;门窗厂安装完成
并交接后损坏由总包承担。
8. 其它:墙改、散装水泥、商品砂浆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及合格的资料。否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有关保证金
或押金未能全部退回的,扣除部分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
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除。
9、 合作方原因造成后补单管理办法:
指令单后补:在收到项目经理部下发的工程联系单后,因合作单位原因延迟上报指
令单所需材料,导致指令单未能在施工开始前进行网上审批,则现场经办工程师将在
申办指令单时写明:由于合作方原因造成指令单后补,本指令单签证结算时按 折
计(具体折扣由项目部确定,并需在指令单中明确写出并盖章签名)。
签证结算后补:合作方未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上报完
整的签证结算,经办人要在网上发起联系单,提醒合作单位上报签证结算材料并在联
系单上写明处罚办法。
合作方原因造成后补单扣款细则:
在工程指令、设计变更内容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后未上报,每延迟 1 日,20 天内按
该项签证结算造价的 1%承担违约金,上限为按 8 折计价;
若未上报超出 20 天且经我方多次督促或延迟情况特别严重,由项目部视情况直接
开罚款单,罚款金额应依据合同相关违背甲方指令的相应处罚,罚款额为签证金额的
10%,上限金额为 10000 元。执行该罚款后,同时不免除第(六)项所述其他折价。
第三十三章.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
着合作诚信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章.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具体内容为:
地震烈度为 7 级以上的地震。
7 级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大风。
持续 24 小时且降雨量为 200mm 以上。
40 度及以上持续 24 小时的高温。
第三十五章. 竣工资料管理要求及档案押金
1、 工程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需按《南昌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
在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档案。
2、 竣工档案资料包括 A 册、B 册、C 册及竣工图各四套,及其它档案要求。
3、 竣工档案由乙方负责主送,甲方协同报档案馆验收;乙方负责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办理
出城建档案部门的认可文件(部分需甲方提供的资料,在乙方提出后 5 日内提供),每
推迟 1 天,罚乙方竣工档案押金总额的 5%,扣完为止。
4、 工程结算必须在竣工档案通过项目经理部验收后方可进行。
5、 为保证上述条款的顺利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竣工档案押金,数额为 15 万元,该款
项从正负零以上工程款(首月)中扣除,直到竣工档案通过档案馆验收后归还乙方。
6、 乙方负责甲方单独分包桩基工程的竣工资料整理,费用不另行增加。
7、 无竣工图编制费
第三十六章. 其它
1、 用地红线范围的约定:详见施工总平面图。
2、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特别规定:水电费可由甲方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垫付,甲
方在每次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 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指:
a) 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
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
b) 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
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内墙抹灰要求在外墙抹灰完成后进
行,商业部分及样板房除外)→防水层→油漆或其他饰面
c) 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
层→其他面层
d) 门窗工程:洞口尺寸→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及防水→收口→淋水试验;
e) 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盲沟和排气管→保护层→隔热→找平或
挂瓦条→屋面瓦等面层;
f) 设备安装: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
g)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湾设置
4、 工程监理
a) 甲方委托监理单位(详见第四章合同专项条款 条约定)负责本工程质量、
进度、成本、安全文明生产、成品保护、细部检查管理、交付入住配合等方面
的监理工作,并在甲方授权的情况下全面负责现场协调管理。
b) 甲方将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在本合同签署后 14 天内交给乙方,乙方必
须在收到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后 7 天内将合同中监理对乙方的管理工
作等条款的意见或看法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逾期将视为认可。
c)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5、 “本合同签署前已实际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本合同
约定执行。”
第三十八章,补充条款
1、 乙方在甲供材料管理上的义务: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计划、联系、现场管理协调,
对材料质量验收进行把关。乙方对甲供材料质量、数量进行验收后,需书面与供料单位
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所有材料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对甲供材料付款时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材料供应情况签字确认。单一材料供应完毕后一周内,需对本标段
供应总量与供料单位进行汇总确认,并提交甲方备案。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价格、指定付款方式与甲方指定供应商签约。乙方每月
的付款申请中应包含各指定供应商的付款申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相应工程款项后 15
天内支付款项予指定供应商。一旦发生非甲方原因以及指定供货商、指定分包单位的原
因造成的工程款拖延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7 天内提交已将相应款项支付给指定供
应商的证明,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在乙方下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给甲
方指定单位,另外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应金额的 20%违约金。如果乙方对甲方指定
供应商进行压价,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差额部分,另加相应金额
的 20%违约金。
3、 对甲方直接发包单位的配合与管理
乙方须对整个项目(包括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负责,迅速将项目经理发给的
工程指令中有关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部分传送给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并确保该类指令迅速
得到执行。
向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提供他们正确施工所需之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提供乙方在工地内现成的辅助设施及贮存仓给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在互不妨碍的情况
下使用,或在工地上提供地方给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架设自己的辅助设施及贮存仓;
提供工地上通路给其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乙方在工地上总包方施工期内的现有爬梯、室内外脚手架及安全护栏等给其共同
使用;
提供适当的办公场地和卫生设施给其使用;
提供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施工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
对工地作全面的看管以防盗窃,并看管甲方直接发包单位的物料以防损坏遗失;
提供各楼层及各楼层内各单元合理的临时照明及电力的供应接驳点及临时用电,提供
试验所需负荷;
提供各楼层及各楼层内各单元合理的临时用水的供应接驳点及临时用水;
对已完成并已移交的甲方直接发包工程作出保护以防损坏,并作出防水防风雨的措施;
对正在进行中的分包工程作出指导以防损坏;
提供工地上现有的装置及机械给甲方直接发包单位作卸货、水平及垂直的运输;
清理外运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废料及垃圾,甲方直接发包单位须遵守乙方规定,将
其废料及垃圾自行运至乙方规定的合理地点,废料及垃圾存放点应由乙方负责搭建(如有
必要应配合分区搭建);
提供工地上其他现成的设施给其共同使用。
与甲方直接发包单位联系协调,了解他们关于上述设施的详细需要包括所需资料,在适
当时候配合和提供。
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积极主动地了解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工程细则,主动地要求甲方
直接发包单位提供施工程序及时间表,对施工存在矛盾的地方作出协调,主动地找出解决
办法。
浇筑混凝土前,主动与甲方直接发包单位确定预留配件、预埋套筒、管子槽、孔洞、榫
眼等的位置,并给予甲方直接发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预留
配件等。
预留管子槽、孔洞、榫眼等,预埋套筒使用之后予以填充密封,并在包围电线、电缆、
管道的缝隙以适当及认可的胶泥填充。
以水泥砂浆填实设备、框架与建筑结构之间、门与门洞之间的缝隙空间。
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清洁甲方直接发包工程的设备。甲方直接发包
工程的清理工作由乙方负责统一进行管理和督促。
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给甲方直接发包单位作为其进行自身定位的依据。
若甲方直接发包工程接受政府质量监督站之竣工验收,乙方须予以总体协调并协助妥
善安排。
除以上一般责任外,乙方对下列指定分包工程提供的管理及配合事宜还须包括:
. 电梯设备工程:
乙方负责对电梯安装单位搭设脚手架的安全性予以监管;
在电梯门口及电扶梯井边架设围板防人跌下;
电梯安装后,在厅内安装临时的保护板防止损坏;
在电梯机房内设置供装卸电梯设备用的梁或勾。
前述由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执行的工程(包括已完工程及独立工程)之图纸、合同文件及
其他有关的资料可与发包方预约在发包方的办公室在正常的办公时间内查阅。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前,须全面检查所有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在工地上已完成工程的定位,
若发现错误须立刻通知发包方。若发现已完成工程(隐蔽工程除外)的质量有问题,乙方亦
须立刻通知项目经理。若未能遵从此等规定,使到本工程的任何项目因此等错误或缺陷而
错误地建造,则在项目经理要求时,乙方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
乙方须负责保护此等经移交给乙方之已完成工程,并须自费修复任何受破坏之工程。
乙方须准许甲方直接发包单位按项目经理确认的总进度计划进入他们的施工场地施
工,及提前入场熟悉场地。
乙方须与甲方直接发包单位,就施工场地、工地上通道、工序等,紧密联络及协调,
并向他们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以便他们按项目清理指令施工。
因缺乏协调而引致的延长工期及/或任何增加费用及/或窝工的任何索偿,将不获考虑。
4、 土方管理办法
甲方将场地交给乙方。双方应确定场地的平均标高并共同签字认可。
竣工后的场地,乙方将该场地内平整至图纸标高,误差不超过 300mm,因工程施工所
留下的大型砼土块、碎砖、木块、砂浆、路基材料全部清理至项目红线外,费用由乙方自
行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主体工程完工后,室外管线工程、水、电、煤气、电话等配套公司进场施工留下的余土,
乙方有义务清理出施工工地。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土方运到指定地点,以配合绿化用土。所有土方外运均需
要得到甲方的认可。
5、零星土方工程的管理办法
本条款所指的是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后,室外环境、绿化、配套公司进场施工所发生的零
星土方工程。
零星土方工程签证必须用图纸来表示。
零星土方工程签证必须重视时间性,对工程量的签认必须在施工的同时进行,做到工程
施工到哪里,签证到哪里。签证的时间应在平面图中注明,事后签证的量在结算时不予认
可。
对由于主体乙方原因引起的重复翻挖清理等所发生的量,在签证中应注明,结算完毕后,
应开出扣款单。
总包工作范围内的土方费用包干使用,不因施工方案的调整而变化,结算时不再调整。
6、土方开挖界面:
土方分包单位工作内容:所有土方的开挖、外运,大门口处总包提供水源及设备、土方
单位负责派人冲洗,挖土所需次干道(钢板临时道路)的施工,方案的上报,遇到暗浜及淤
泥等的处理(办理签证),工地围墙外道路的清洗,所有政府手续的办理、包括挖土期间相
关部门(城管、环卫、交警等)来工地的接待。
总包单位工作内容:工地主干道的提供、测量放线、标高的控制、大门口处冲洗设备及
水源的提供、浮土的人工清理、基坑的排水
第三部分 合同文件附件
附件 1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全称):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江西万科万科城项目三期※标段总包工程(工程全
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 工程保修概况
.工程名称:江西万科万科城项目三期※标段总包工程
.工程地点: 南昌市顺外路与京东大道交界处万科城项目
.保修内容:江西万科万科城项目总包工程 建设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土
建部分、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公共部位装修工程、主体结构及初装修工程、出户管工程(含
强弱电、雨污排水由出户至接驳井)以及由总包完成的零星建筑结构工程等。
.工程保修金总额:工程结算款的 5%
.本工程保修阶段甲方的代表部门为万科城项目部或项目维修组或万科物业,乙方应接受
_万科城项目部或项目维修组或万科物业(视保修阶段)_的管理。
2.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
竣工验收合格,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首批业主集中交付入住之日起计算。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
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
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
担。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原已建完部分的结构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直接发包和甲供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
修范围。
因业主装修过程中拆墙、管道改装移位、门窗拆改;屋面堆物超载;屋面打洞安装其他
物体;楼地面打洞;外墙开槽;改变电线路、管道、电气设备等使用不当等而造成的质量
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
.由于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出具政府提供的相关证明)
及使用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属于本合同工程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70/50 年;
2)装修工程为 2 年;
3)防水工程(屋面、外墙、厨房、卫生间、阳台、露台等)为 5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采暖、空调及制冷系统工程为 2 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上述未列明的或与政府规定有冲突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为准。
3. 质量保修责任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会同甲方向用户进行必要的房屋使用说明,所有部品(例如:
洁具、热水器、煤气灶等)的保修卡、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都由装修单位在移交钥匙时
统一移交甲方;否则因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保修。
.保修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应遵循先处理问题后划分责任的原则。
.因乙方的施工质量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与相关用户进行谈判,甲方损失知会乙方后,甲方有权直接从结算款或保修金中扣除。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
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赔偿责任: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用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
方未按合同进行保修,或维修两次(含两次)以上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等原因,用户向甲方
提出索赔,甲方与用户进行索赔谈判,谈判结果经甲方和用户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有义
务知会乙方,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为支付给用户,乙方不按要求支
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保修款中扣除。
.甲方开出《万科现场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或《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知会》等公函,
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导致投诉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
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
.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必要的协调配合。
4. 保修作业管理
.维修人员安排及要求
.保修阶段乙方必须以书面授权委托形式指定一名现场维修负责人及充足的维修小组
成员。维修负责人全面负责保修期间内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的对接及实施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现场维修人员管理、钥匙领用、函件签收、维修任务单领取和维修实施、配合甲
方处理重大投诉、索赔的谈判及费用承担确认、保修期到期回访等工作。乙方的现场所有
维修人员及管理人员,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安排各项维修事务,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
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甲方直接另委托他人完成乙方责任内的
保修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
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乙方在上述配备人员不够时,接到
甲方通知 24 小时内需另增加人员赶到现场。维修负责人一旦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前三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维修负责人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如乙方关机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取得联系时,
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乙方派出维修人员须具备熟练的专业技能,并由乙方进行培训后上岗,如甲方认为该
代表不能胜任工作,乙方在接通知后 2 日内予以更换,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维修负责人须提供施工单位书面授权、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免冠照片一张到项
目维修中心存档,并提供有效联络方式。
.乙方所有维修人员必须到项目维修中心办理小区出入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乙方人员出入小区内须佩戴《出入证》,一人一证,不得擅自涂改、
转借他人使用。
.维修负责人处理保修期间所发生的各项维修事务时,必须到维修中心相应的记录表格
中登记签名,包括:《钥匙领用登记表》、《维修服务单》等,并请当面核实清楚。
.维修工程完工后,须将维修物品、工具、杂物等一并清理干净,不得遗留任何杂物,
必须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如在空置房维修,严禁将空置房当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
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维修完毕后把需归还的物品如数归
还项目维修中心。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维修主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乙方人员衣着整洁,礼貌用语,举止文明。
.维修的及时性
. 在保修期起算之日起六个月以内,乙方应安排维修负责人和充足的维修人员常驻现
场,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及时处理以上各项工作,在此时间段内,乙方安排在现场
维修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到甲方的项目维修中心签到、打卡登记两次(8:30、18:00),每
人次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上罚款 100 元,此考勤记录作为乙方履行维修职责的证据之一;
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或工程质量缺陷、未完工程通知(包括:口头、电话、
书面通知),应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科学的论证,认真组织
施工并最终对维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根据工程实体质量,在工程交付前一个月准
备充足的部品、材料、配件,纳入周转库房,避免因材料不能及时到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在材料不及时的情况下,委派他人采购、维修、安装,所
有费用加 15%违约金从保修款中扣除。
.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8 小时内完成维修责任,并
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洁具渗漏水、管道爆管、堵塞冒水、门窗卡死无法开关、
电器线路漏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水停电等)乙方必须 10 分钟内赶到现场,4 小
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防水工程渗漏水(外墙、厨卫间楼板、屋面、门窗塞缝处)30 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
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天晴情况下同防水施工单位 96 小时内协同完成维修工程项目,
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不配合、维修两次以上(包括
两次)无效等情况发生,可由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单位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并支付
维修费 15%的违约金,并同意从保修款中扣除。
.甲方接到用户(业主)报修通知,到现场勘察确认属于保修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后,
通知乙方维修,在乙方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由于乙方无法联系或维修到场不及时、材料配备不及时,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
甲方将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
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加 15%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如乙方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维修过程中乙方维修质量
无法达到甲方及业主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
赔偿费用加上相应违约金(修复及赔偿费的 15%)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包括保
修款)中扣除,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维修成品保护与质量控制
.对于业主室内维修应根据情况充分设置成品保护措施,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品
保护措施:
. 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应统一工服、穿鞋套。
.业户家中铺设木地板或复合木地板的,施工前,须对施工范围内、人员及垃圾进出
的过道内先用薄膜(厚度 3mm 以上)满铺,然后再用厚纸板、地毯等防冲撞类材料满铺。
.根据需要,对进户门、户内门及门套用薄膜和硬纸板包裹保护,以避免工具材料及
垃圾进出时碰撞破坏。
.施工前,根据业主意见将家具、灯具、空调等物品移至指定地方并遮盖保护,不能
移动的用塑料薄膜加以覆盖保护。
.施工用梯子等脚部用棉布或橡皮包裹。
.管理人员在维修开工前必须进行现场成品保护情况的检查。
.乙方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本着一次性
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各项维修工作。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一次性彻底解决。
特殊情况(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个别墙面裂缝和楼板渗漏水)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
和业主同意后最多不超过二次维修。如经历两次(含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
甲方直接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因质量问题乙方维修一次后,同一部位在三个月内再次出现同一性质问题,乙方除按
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
.乙方完成每项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业主、甲方管理部门在《维修服务单》签字确
认,没有业主的房屋或设施由甲方管理部门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业主和
甲方管理部门的签字确认只是证明乙方已对甲方通知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不承担
其他责任。
. 乙方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有推诿、拖延、不准时、
不履行对业主和甲方的约定或承诺,或有使用不合格的维修材料,有偷工减料等行为的,
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处理。乙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甲方可以将此费用加 15%
违约金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 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不良后果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损失金额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或保修款中扣除,不再另行知会。
5.现场维修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维修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在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特别是外墙维修、雨棚维
修等高空作业,乙方需在维修过程中严格遵守一下条款: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
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
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乙方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自维修之日起,直到甲方签收《维修服务单》 ,人员
伤亡以及财产(包括工程本身、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损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
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施工防火措施,严格管理施工用电。
.乙方在现场需搭设脚手架、维修外墙等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乙方进行高空作业、搭设脚手架或挖地沟等室外维修时,必须执行物业服务中心制订的
园区施工管理的规定,设置警示带、警示牌、围挡、地面保护等安全防护措施,如未能按
照规定执行,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现场施工,待符合规定后再继续施工,并由于乙方原
因造成影响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6.质量保修金的结算与支付
.甲方于每月末将当月发生的保修费用明细表、房主签字认可的保修操作单、费用单以及
处罚通知单进行备案。
.乙方授权甲方对维修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核,并同意承担经甲方确认的维修费用。甲方
代扣除金额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支付超额。
.结算时间:保修期起算满 二 年,乙方完成全部保修工作后,甲乙双方针对保修款进行
阶段性结算,结算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两年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
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的 70%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算满五年,并且全部维修、投诉工
作处理完毕后,甲乙双方针对保修款进行结算,结算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保修款余额(扣除
五年保修期间发生的所有乙方承担费用及违约金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每次保修款结算
前乙方的质量情况和维修情况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
.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保证从修复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在相同部位不
出现类似问题。否则,无论是否超出保修期,乙方均应予保修,相应部分保修款待维修完
成满六个月后支付。
.保修金结算后,乙方仍应继续完成第 2 条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
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当甲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未达到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差额全部返还乙方;当甲
方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超过合同规定的保修金总额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7.违约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否则由违约方承
担法律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差额款时,应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甲方非因正常原因未按规定返还保修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存款
利息。
8.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对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保修协议附件:维修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维修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制度
一、编制说明:
目的:促进维修现场的成品保护,减少因成品保护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污染、损坏、
破坏、丢损和客户投诉。引发事故责任纠纷,维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成品保护概念: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成品保护措施:
工序合理安排:应按正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
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成品自身防护: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成品及半成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气候、环
境或人为破坏。
后续工序对成品的保护:后续施工时,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避免对前道工序的成
品造成破坏。
人为的偷盗和破坏:由于房屋交付后客户家的部品部件较为贵重,现场需加强保安措
施,防止由于偷盗和破坏带来的重大损失和质量缺陷。
二、相关责任
维修施工前成品保护:指履行维修施工单位为责任部门,履行维修施工工人为责任人。
在维修施工作业前应将维修施工现场的地板、门窗、墙面以及其它物品、设施、饰品、器
具等成品进行可靠有效的保护。靠近维修施工作业点能拆除、搬离的设施物品应搬离维修
施工作业区域,确保物品不丢损失、不损坏。
维修施工过程中保护:指履行维修施工单位为责任部门,履行维修施工工人为责任人。
在维修施工过程应确保维修工具、材料不直接堆放成品上,必须用防水防潮布垫保护。维
修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作业周边成品不遭到损坏、破坏,杜绝野应蛮施工造成房屋结构、
构件、砌体、暗埋管线等造成损坏、破坏的事件发生。后续施工方不得随意破坏防护措施,
同时应确保上道工序的成品不遭到损坏、破坏。如属工程必须或意外破坏,应及时恢复或
通知上道工序技术员修复。
维修施工结束后的成品保护:指履行维修施工单位为责任部门,履行维修施工工人为
责任人。在每天离开维修施工作业区时应将当天的施工工具、材料、上供垃圾等物品清理
出施工现场。每个作业区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将其施工工具、材料、上供垃圾等物品清理
出施工现场。该维修项全部完成验收通过后,首先清理干净所有施工工具、材料、上供垃
圾。再将成品保护设施拆除同时将成保护粘贴污染、损伤的部位修补完好,再最后清洁一
次。
文明施工:后续施工方必须遵循本文件规定,并拟定严格施工方案,对前道工序成品
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应教育工人文明施工,对成品及成品防护措施进行保护。
注解:成品保护是每家承包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及各分包单位均有义务保护自己和其他单
位的产品。
各承包单位维修班组互相配合:根据维修方案需要各承包方维修班组互相配合完成的
维修项目,各承包方维修班组必须履行配合义务。根据维修方案所确定的上游工序工种配
合的维修班组或个人负责给下游工序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面,同时督促下游工序维修班组
或个人完善成品防护措施,同时提供拆除或恢复工作。
三、相关罚则
责任单位或个人未能按照措施要求进行成品保护工作,不允许进场进行维修施工或发
现一项罚款 500 元;
责任单位操作中疏忽大意,存在错、漏现象的,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 50 元。未按
要求整改到位,将逐次加倍处罚
成品保护工作未开展或未做到位造成的成品破坏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成品保护管理:
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房屋业主和工程师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非本工种的物品及时
纠正。
除维修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维修服务区域。
成品保护交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成品保护措施后,应由房屋业主和工程师审核,同
意后方可施工。
成品保护及交接制度:
上游工序完成成品保护措施后,应对参与下游工序施工作业的全部工人进行交底、交
接,下游工序方能开始作业。
上游工序未做成品保护或完成的成品不合符下游工序要求的,应主动要求上游工序整
改,同时需向工程师上报,有工程师督促整改到位后下游工序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才能开始
施工。
未做成品保护或完成的成品不合符下游工序要求的,下游工序责任人发现不上报或未
要求上游工序恢复、整改的,但下游工序责任人又已开始施工作业,此时视为下游工序责
任人接受上游工序所完成的成品和对成品的保护状况。
房屋业主和工程师检查发现工序成品缺陷或工序成品保护有缺陷,由当时施工工序的
责任单位和人承担损失和恢复责任。
施工方必须根据经审核同意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成品保护,具体要求:按以下成品保
护标准细则执行。
维修项目完成后,维修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业清洁人员,对维修施工造成污染的部位进
行全面清洁。并经分管工程师验收,方能离开现场。
五、成品保护标准细则
施工
部位
部品名称 保护方式
成品保护使用材料
保护状态
客厅 门扇、门框面、木地板、墙面、玻窗
面、石材面、开关插座、强弱电箱、
沙发茶几、电视及音箱、电视柜、其
他不能移动物品
餐厅 餐桌餐凳、酒柜隔断门扇、门框面、
木地板、墙面、玻窗面、石材面、开
关插座、强弱电箱、、其他不能移动
物品
主卧 衣柜床及床头、柜梳妆台、门扇、门
框面、木地板、墙面、玻窗面、石材
面、开关插座、强弱电箱、电视及音
箱、电视柜、其他不能移动物品
次卧
客房
衣柜床及床头、柜梳妆台、门扇、门
框面、木地板、墙面、玻窗面、石材
面、开关插座、强弱电箱、电视及音
箱、电视柜、其他不能移动物品
儿童
房
书柜书架、书桌电脑、衣柜床及床头、
柜梳妆台、门扇、门框面、木地板、
墙面、玻窗面、石材面、开关插座强
弱电箱、电视及音箱、电视柜、其他
不能移动物品
书房 书柜书架、书桌电脑、门扇、门框面、
木地板、墙面、玻窗面、石材面、开
关插座、强弱电箱、电视及音箱、电
视柜、其他不能移动物品
活动
间
门扇、门框面、木地板、墙面、玻窗
面、石材面、开关插座、强弱电箱、
电视及音箱、电视柜、其他不能移动
物品
厨卫
间
地砖面、龙头阀门、浴缸、马桶、面
盆、淋浴隔断、厨柜炉灶、洗菜盆、
冰箱、洗衣机
过道 门扇、门框面、木地板、墙面、开关
插座强弱电箱、其他不能移动物品
阳露
台
门扇、门框面、地砖面、墙面、玻窗
面、开关插座强弱电箱、洗衣机、其
他不能移动物品
根据维修项目的需要,各责任单位必须
在施工前对施工部位周边的物品进行
保护,由万科工程保修服务中心提供以
下成品保护物品,各责任单位到万科工
程保修服务中心借用并实施保护工作,
损坏照价赔偿。
1、门扇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2、马桶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3、柱盆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4、台盆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5、淋浴门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6、洗衣机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7、沙发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8、床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9、衣柜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10、电视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11、电视柜保护防水布套(统一样式)
12、木地板及墙面保护防水布(统一样
式)
13、铝合金窗保护防水布(统一样式)
14、维修作业保护操作防水布垫(统一
样式)
注意事项:
1、 室内维修施工前能搬移的小件物品,
必须搬移施工操作部位,同时做好
保护不得损坏和污染。
2、 门框面、开关插座、强弱电箱周边
必须用分色纸粘贴保护。
3、 拆除的开关插座、阀门后必须用绝
缘胶布和堵头封闭。
4、 地漏、排水口必须有效封闭,防止
杂物进入管道。
5、 搬移大件物品应注意不损坏、碰撞
地板和墙面。
6、 未规定的现场采用报纸或纸皮保护。
1、全封闭保
护,确保灰尘、
杂物、污水不
渗透到成品
上;确保不会
被撞击、擦伤、
碰伤;确保交
叉施工不污
染成品。
2、清洁卫生
的标准:必须
确保清洁后
的施工作业
区域无灰尘、
杂物、污水、
污染、手印、
脚印等痕迹
存在。
备注:成品保护必须按万科维修管理中心规定使用的成品布套、地垫及保护使用物品。
甲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司(盖章)
法人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2 《阳光合作协议》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采购方全称):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全称):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 2013 年 3 月 5 日签署了江西万科万科城三期※标段(1-3#、5-12#、15-18#楼及地下车库)
总承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加强双方阳光合作,保证职员职业安全,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
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本协议的规定;
2. 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
3. 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回扣、实物、
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旅游或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
行的活动;
4. 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
处罚;
5.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
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
6. 接受举报的一方应为举报方保密,不得对举报方进行报复,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阳光合作
协议》的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后续合作的优先权。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采购管理通用原则和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予甲方人员回扣、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提
供旅游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以下统称“财物”);
3.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
作主动配合;;
4. 乙方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取或收受财物行为及时向甲方(直接联系人为万科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举报。如乙方或其人员向甲方人员给予财物,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
取财物,乙方满足其要求并且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
者被司法机关或第三人核实属实的),甲方将在内部通报;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
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还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
员进行相应处罚;连续出现 2 次及以上类似情况或者如因乙方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
察机关立案查处核实属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原合同,如甲方解除原合同的,则乙方应退还甲方
所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五年之内不得作为万科合格供应
商。
5. 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举报,保证为举报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
举报受理部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万科阳光网:
万科举报邮箱:5198@
万科举报座机:0755-2219-5198(周一至周五:9:00~17:30)
万科举报手机:186-8892-5198
三、 其他
1.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甲方: 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2013 年 3 月 5 日签订了 《江西万科万科城三期※标段
(1-3#、5-12#、15-18#楼及地下车库)总承包工程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
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
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执行及签证结算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
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乙方签证价款。
第二条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应加盖合同规定的甲方印章,否则乙方可以
不接受;乙方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乙方印章,否则甲
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仅用于设计变更单、工
程指令单的办理):
(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式样) (乙方或乙方项目部印章式样)
(三)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指令通知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格,
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四)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形
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五)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办理前乙方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 签证(一式四份);
※ 设计变更及工程指令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 现场测量记录(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 工程量计算书(一式四份);
※ 结算书(一式两份);
※ 约谈纪要、图片(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
(六)甲方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甲、乙双方都应做好变更指令的交付记录,资料
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第三条 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一)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
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当没有合适的单价
套用时,双方可以按当时当地市场的合理价格协商确定。
(二)签证结算申报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如乙方签证结算的送审价高
出甲方审定价 5%,乙方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乙方签证结算送审造价-
甲方预(结)算审定价)×10%,
(三)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乙方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
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甲方对此费用不予计取。
(四)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乙方应在拆除前与甲方谈定材料的可重
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乙方 100%的回收利用。
(五)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应于签证单确认完成后 22 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结算。在审核过程
中,乙方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审核
延误及后续延误,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 4《收款账号资料证明》
收款账户资料证明
致: 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
我司账号资料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地址:
贵公司请按上述资料付款,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及时书面通
知贵公司。
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
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
本次付款金额的 10%但不高于 5,000 元的管理费作为对贵司的劳务补偿,并且同意被退
票款项在贵司收到我司的《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 乙方对此承担
责任,并在下次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
则甲方有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
联系资料:
我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日期:
账号信息更正声明
:
我司于 年 月 日申请贵司支付 项目《 》
合同款项(合同编号为: )人民币 元,因我
司 原因产生提供收款信息
错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司愿意接受扣除本次付款金额的 10%,但最高不超过
5000 元作为罚款,且被退票款项将在贵公司收到本声明书《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
后再次办理付款。请贵司重新办理支付我司款项时,按以下更正后的收款信息办理付款: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地址: 省 市
金额:
财务核对人: 。
附:原提供错误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地址: 省 市
金额:
提供错误内容为:
如再次提供信息产生错误,导致贵司无法正常付款,我司将无条件承担一切风险和
责任。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日期:
附件 5 《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函》
承 诺 函
江西天香园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对于贵公司与我公司就 万科城 项目签订的《万科城项目三期※标段(1-3#、5-12#、
15-18#楼及地下车库)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我公司承诺
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当地劳动法规,我公司已与在贵公司 万科城项目施工的所有劳动者
(含农民工、下同)签定了劳动合同,将严格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合同义务。
二、对贵公司支付的工程款,我公司将优先用于支付劳动者报酬。
三、若在 万科城 项目上发生拖欠、克扣劳动者报酬行为的,或者因该项目劳动者报
酬纠纷使得贵公司可能涉及诉讼、仲裁、或其他不利影响时,贵公司有权从我公司工程款
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的劳动者,并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我公司赔偿因此而给
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承诺是不可撤销的,在施工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
乙方单位名称(加盖章):
单位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附件 6《 限用禁用材料清单》
附件 7 质量验收标准:见万科集团《产品质量实测实量操作指引(A5)》相关规定,具体
版本以现场甲方项目部提交交底为准。
附件 8 其它附件
a) 安全健康及环保现场管理标准;
限用禁用工程材料
清单(修订稿). xl s
第四部分――合同计价清单
经济标书编制要求
1. 投标报价总说明:
由于本工程招标时尚未出施工图,故本工程采用费率招标,结算时综合取费不作调整。
2. 取费规则:
本工程招标建筑、装饰、安装(包括项目组团内室外工程)专业,采用“综合取费”
计价法计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总价计算程序详见附表各分项工程“工程造价取费
表”。
综合取费包含以下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三 组织措施费
以下项目内容涵盖定额规定及
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内容和标
准
1 环境保护费
2 安全施工费
3 文明施工费
4 临时设施费
5 夜间增加费
6 二次搬运费
7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8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9 检验试验费
10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11 其他组织措施费
五 企业管理费
六 利 润
七 规费
1 社会保障费
2 住房公积金
3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
4 工程排污费
5 上级(行业)管理费(此项收费政府已取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其中含甲供材料的项目在定额子目套
用时甲供材料部分不进入直接工程费,也不进行取费。
其他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包括甲方分包工程配合费、甲供材料设备采保费。甲方分包工
程配合费按《甲方分包工程清单》中需配合工程造价 %的固定费率计取配合费,具体取
费基数详见附表;甲供材料设备采保费按《甲供甲限设备清单》中材料设备总造价 1%的
固定费率计取采保费,具体取费基数详见附表。
3.价格与调差机制
人工费
人工费调整按赣建价[2011]8 号文规定调整: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
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47 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
工日单价调整为 57 元/工日。定额综合工日的调整价格与现行定额综合工日价格的价差部
分,作为价差处理,按规定计取有关税费。
考虑市场人工费水平与政府人工调差价格水平存在一定差异,根据市场主包人工清包
价格调研,对人工费调差做如下补充:
1)土建及装饰部分:如施工图预算地下部分包括自承台以上部分基础施工、地上部分包括
主体结构、零星结构、砌体、墙面粉刷、楼地面(细石砼)、屋面瓦施工,不包括防水、外
保温施工、外墙贴面砖、外墙刷涂料、室内楼地面贴砖施工,在预算中按政府人工费调差
后若总体平均不足 256 元/m2(建筑面积),则在预算中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后期变更签
证仍按政府人工费调差执行;
2)安装部分:如地上及地下部分室内部分安装工程扣除精装修范围的工程在在预算按政府
人工费调差后若总体平均不足 37 元/m2(建筑面积),则在预算中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
后期变更签证仍按政府人工费调差执行
施工期间若再有相关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将不再执行。
材料设备价格调整计算:为减少本次招投标的风险因素,本工程招标对以下材料进行材
料调差,除此以外材料均不计算材料调差。
市场价计算时间段
序号 材料名称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一 钢筋 基础开工至主体封顶
二 水泥
基础开工至主体墙体
完成
主体封顶至竣工备案
三 砂
基础开工至主体墙体
完成
主体封顶至竣工备案
四 卵石
基础开工至主体墙体
完成
主体封顶至竣工备案
五 商品砼 基础开工至主体封顶
六 墙体砌块
主体墙体开工至主体
墙体完成
注:1、材料调差市场价计算时间段以单体楼栋为单位分别计算,分别进行调差;
2、以上施工时间段确认在结算时以经现场监理、项目部书面确认的有关文件为准。
3、市场价按“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信息价执行(包括合同约定可调差的甲限品
牌),其中钢筋市场信息价按“综合价”计算时间段算术平均价,Ⅰ级钢 6-8 套 10 规格市场
信息价执行、混凝土按计算时间段算术平均价计。
5、所有砼均为商品砼,商品砼调差原则按《赣建价发字【2005】36 号》文执行。
材料设备价格调整的条件:市场价计算时间段此部分材料的指导价格平均价高出(或
低出)定额价格。结算调整方法为:价差调整额=[市场价计算时间段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平均
价-定额价格]×结算用量×(1+税率) (注:市场价计算时间段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平均价高于材
料定额价格时取“+”,反之取“-”)。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计价原则计取费用并执行相同下浮比例,关于材料
调差时间另约定如下:设计变更的调差时间以甲方项目部开工时间与实际完工时间期间信
息价的平均价执行;工程指令的调差时间按签证单签订的完工时间月份信息价执行。
定额中没有的材料或项目按甲方实时限定价格计取,并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4.工程量计算及套价规则
本招标建筑、装饰、安装(包括项目组团内室外工程)按《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及统一基价表》(2004 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 年)、
《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 年)定额计价法规则计算。
项目组团内室外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管网、弱电管网(不含电信)、化粪池、检查井及
道路等工程:
(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 米为界,入口外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小区外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室外管道与小区外市政管道以室
外管道与小区外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工程量计算规则相关文件解释顺序:
(1)招标人编制的经济标书编制要求相关条款;
(2)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 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
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 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004 年) ;
(3)《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 年);
(4)定额站解释答复。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定额子目套用补充约定:
(1) 土方运输 20m 以内的套用人工运土相应子目,超出 20m 至 1km 内的土方运输
的套用“零星项目限价表”中相应子目单价。不区分土壤类别均按一类土方考虑。
(2)总包应负责基坑土方开挖时预留 30cm(自垫层底标高起计)的精挖工作,套用
“人工挖土方”定额子目(人工系数不作调整)及计取费用,精挖部分不因桩头影响增
加费用。其余部分均按机械挖土方计算,不再计算 10%人工挖土方;
(3)凸出墙外的空调板、凸窗板按挑沿计算;
(4)模板按九夹板模板套用定额子目、支撑选择若定额子目中有“钢支撑”和“木支撑”
的则选择“钢支撑”套用定额,不因产品类型不同额外增加模板费用,且不因技
术文件要求采用其他材质模板而另行增加费用。
(5)L 型柱按长边除以宽度确定套用墙或柱相应子目;
(6)只有单个独立的构件才能套用小型构件子目;
(7)与主体现浇楼板连接并同时施工的阳台、走廊、雨篷、单梁均按有梁板套相应
子目;
(8)锥形的独立基础斜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9)只有与墙连接且设马牙槎的柱才按构造柱套用相应子目;
(10)外墙及阳台上柱均不再计算独立柱脚手架;
(11)因施工需要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件增加
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综合取费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2)因施工需要增加的非止水对拉螺栓制作、安装、拆除、防水处理及相应增加的
其他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让利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若采用三
段式止水螺栓,则按附表:《甲供甲限设备清单》中限价执行,工程量按实结
算。
(13)凡因万科招标文件要求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施工验收标准所增加的费用
各投标单位均在投标综合取费中综合考虑,预结算子目套价时不再因以上原因
进行换算或办理变更签证费用,比如分户验收等项目。
(14)管道在楼板、墙体等部位暗敷设的,不计剔槽、刨沟费用;只有当发生设计变
更时,且管道敷设实际发生了剔槽、刨沟工作时,才计算剔槽、刨沟费用。
(15)所有甲供材损耗均按照定额规定消耗量计取。
(16)PVC 电线管及给排水管材、管件计价说明:
属甲供材料的(包括但不限于:PVC 电线管﹑PPR 给水管﹑UPVC 排水管﹑冷
凝水管及管件、配件、相关零接件等),结算时,招标单位只负责承担双方核对
确认的结算数量,甲供材料(包含辅助材料)的结算损耗计算按定额损耗率计
算。任何超出核对数量(定额损耗率)范围而又由乙方领用的材料,其费用由
乙方承担,单价按照供货单位实际供货单价加价 10%计:甲供材料扣款金额=
(乙方实际领料量-双方核对结算量)×甲供材料领料单价×。实际领用数量
少于结算数量(定额损耗率),招标单位将不另补节余差额给乙方。
(17)桥架安装定额中包括了桥架弯头、三通、四通及相应盖板的制作、安装费用。
桥架弯头、三通、四通及相应盖板的制作、安装费用不再另套定额计取。
(18)安装部分所需之脚手架等措施项目费包含在总包措施项目费中。
(19)强弱电线管需预留铁线,预留铁线费用包含在强弱电线管敷设所套用的定额子
目中,不再另行计取。
(20)室内地面给水管道采用结构直接压槽后埋施工,混凝土墙面也按照压槽工艺施
工,压槽费用包含在管道敷设所套用的定额子目中,不再另行计取。
(21)楼梯间消防立管总包只负责结构留洞,不预留套管,预留洞口处理费用含在措
施费中。
(22)总包负责将住户室内给水管道用砂浆保护完好,要求保护层为返出水管两边
各 100mm,高出混凝土结构面 10mm,此费用包含在水管安装费用中。
(23)甲方交楼标准为毛坯交付小业主时冷热水管必须做好油漆走向标识,在冷热水
管两侧20cm弹墨线做为保护区域控制线,在水管上用红兰油漆分别标识冷热和注
明方向,此费用不单独列项计算。
(24)空调套管采用 PVC 材料报价,套管外的预制块价格已含在相应的加砌块及砼
单价中。
(25)屋面瓦施工费不因产品类型不同额外增加费用,严格按定额计价;
(26)穿墙、穿楼板管道周边封堵费用已包含在管道安装定额子目中,封堵费用不再
另行计取;
(27)其他分包工程穿墙、穿楼板管道周边封堵若由总包施工费用计算套用《零星项
目单价表》相应子目。
投标人投标让利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及招标文件中质量标准、赶工措施、成品保护、
后期维修等要求所增加的相应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相应费用。
5.措施费补充说明
已综合考虑包含的计价项目且不再单独计费项目
以下各项按照合同及附件等保证质量与进度及安全文明的措施,乙方在费率中已综合
考虑。若施工过程未予执行,甲方将扣除该未执行项的费用。各该类不予单独计取费用的
措施包括并不限于:
1. 工地非硬化场地的全砂化处理;工地临时道路与通道的清扫;工地内全部建筑
垃圾的清运;
2. 工地厕所(方案需先经甲方确认)搭建:砌块墙、铁皮瓦、内墙贴瓷片、地面
瓷砖、设化粪池与冲洗水,专人清洁;
3. 多层建筑及高层建筑均按照规范及技术文件要求铺设脚手板;脚手板采用竹芭
或钢筋网片均不另行调整费用;
4. 楼板钢筋全部采用垫块;固定钢筋用的马凳筋和铁垫件、后浇带收口网;
5. 楼板负筋采用通长马凳或普通马凳支撑均不单独计费。地下室底板板凳筋按实
结算;
6. 所有屋面砼采用满铺麻袋养护;
7. 砌体材料进场后搁置达到15天后方允许上楼的室外场地布置;
8. 内外墙墙顶采用定制斜顶砖及采取一顺一丁砌筑;
9. 砌筑与抹灰砂浆楼层内全部采用灰斗盛放;
10. 外墙窗窗台砼板浇筑后板面立即采用旧模板保护(由铝合金公司安装铝框时拆
除清运);
11. 因场地或工期原因导致无法在红线内搭设临时住房而额外发生的费用
12. 临建搬迁及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与遗留物、以及临建基础等的清理外运(不含因
设计变更产生、施工场地小及甲方销售的需要引起的)
13. 加气砼砌块涉及的相关措施费费用(含加气砼砌块强制性要求进入现场堆放15
天以上期间产生的场地平整及租赁、堆放期间的防水措施、材料保管及二次搬
运、砌块浇水等本合同砌筑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措施费)
14. 机械/设备/材料过隧道路桥费、施工临时道路的铺设及修复、场外租地及交通
费、合同工期内赶工引起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损耗及增加(含周转材料等)、保
证合同工期措施费
15. 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期间的现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防护措施、施工工
地环卫费、防洪防风措施、维持交通增加、特殊工程技术培训、外墙脚手架不
采用外墙预留洞口后填堵方式搭设
16.涉及塔吊、施工电梯的相关费用,含进退场费用、安装等费用(塔吊基础费用按
实结算)
17.脚手架使用的安全网必须为合格(有相关手续和证明文件且现场抽样送检合格)
的密目式阻燃安全网,工程项目外围建筑物的安全网应采用全新的,钢管统一
全新油漆。外脚手架搭设必须适合配合外墙工程的施工。水、电、消防、燃气
等安装工程的孔洞、墙槽由乙方统一进行封堵的费用。
18.确保市政管网停水、停电时能保证施工正常需要配备的发电机、蓄水池等设施。
19.在施工期间,负责对场内的构筑物、管线、树木进行保护;施工中不得对周边
建筑物造成影响,对影响施工的灌木、草皮等按甲方要求自行铲除(包括可能
需要的场地内土方平整、内运或外运)的费用。
20.按规定的工期节点要求自行配备的模板、周转材料(销售展示区一层一套)等
资源。
21.按照南昌公司模板工程操作指引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黑模
板);
22.“土建四化管理”的费用。
23.招标技术要求约定的其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
24.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
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并已考虑一般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文明工地施工措施等因素。
6.招标清单说明
. 招标清单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3-1):
. 《工程投标报价表》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示例
.《甲方分包工程清单》
.《甲供甲限设备清单》
.《甲方分包工程清单》
.《零星项目单价表》
.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是列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取费计算程序。为便于投标单
位理解,特模拟“直接工程费”金额进行费用和总价计算进行示例,各单位投标报价单
位不需对该表中任何数据作修改。
. 《甲方分包工程清单》是招标人指定其他分包单位承建的工程清单。本次招标的乙方
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总包管理并提供配合,管理和配合内容见《合同条件》。总包管
理配合费由招标人向乙方支付。各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由投标人根据列表固定
费率进行费率包干。清单中分包工程造价仅作为参考,结算时已结算分包工程造价按
其结算价调整,未结算分包工程按合同价调整。
. 《甲供甲限设备清单》中的材料设备由招标人直接(或代付)向供货方付款。相关的计
量、验货及保管费用由投标人根据列表固定费率进行费率包干报价,清单中材料设备
总价仅作为参考,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甲供材料数量(不含超用部分)和相关甲供材
料合同单价计算甲供材料设备总价作为取费基数计取甲供材料材保费。甲供材并不仅
限于表中清单内容,招标人可根据具体设计调整甲供材料,但均按投标人投标费率计
取材保费。
. 《零星项目单价表》是列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零星工作项目清单,清单中综合单
价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仅需响应清单单价,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 经济标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工程投标报价表》
.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 《甲方分包工程清单》
. 《甲供甲限设备清单》
. 《零星项目单价表》
3. 经济标书格式说明
. 为规范各单位投标报价方式和方便招标人评标工作,经济标书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函格式文本和工程投标报价表格格式进行编制。
. 投标人应严格按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书面向招标人提
出答疑申请,否则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见附件清单。
工程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万科城三期项目总包工程
序
号
项目名称 参考费率 实际投标费率 备注
一 综合取费(建筑、装饰、安装)
1 建筑、装饰 % % 按百分比报价,不含税
2 安装 % % 按百分比报价,不含税
投标承诺:
1、本投标人同意接受招标文件(含合同文件、经济标编制)中相关条款约定和示例的“工程造价计算
程序表”计算方式,并按表中“综合取费费率”报价计算合同总价。2、综合取费中已包含且不低于 2004
版《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部分。
投标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只需对本表中“综合取费”进行填报即可,其他附表只需投标单位盖章响应,不需填报。
2、为考虑报价的合理性,投标综合费率偏离在±2%范围为有效标,即:土建、装饰实际投标费率应
在 %%,安装 46%-50%范围。
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示例)
工程名称:万科城三期项目总包工程
建筑面积
(m2):
代
号
费用名称 计 算 式 费率(%) 金额 备注
建筑装饰
一 直接工程费
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
价
0 模拟总价
二 技术措施费 按消耗量定额计算 0 模拟总价
三 综合取费 [(一)+(二)]×综合费率 % 0
综合费率由投标单
位根据市场情况填
报
四 价差 按经济标编制要求计算 0
1 除人工费外价差 0 模拟总价
2 人工费价差
人工费调整按赣建
价[2011]8 号文规
定调整
五 税 金
[(一)+(二)+(三)+
(四)]×费率
% 0 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六 甲供材料采保费 0
七 估价项目
八 甲方分包配合费 0
九 工程费用
(一)+(二)+(三)+(四)
+(五)+(六)+
(七)+(八)
0
注:1、表中提供的“模拟直接工程费总价”及已列出的具体费率(灰色部分)投标不需作调整。
建筑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示例)
工程名称:万科城三期项目总包工程 建筑面积(m2): 0
代号 费用名称 计 算 式 费率(%) 金额 备注
安装工程
一 直接工程费
工程量×消耗量定额
基价
0 模拟总价
二 技术措施费 按消耗量定额计算 0 模拟总价
三 综合取费
[(一)+(二)]×综合费
率
% 0
综合费率由投标单
位根据市场情况填
报
四 价差
按经济标编制要求计
算
0
3
除人工费外价
差
0 模拟总价
4 人工费价差
人工费调整按赣建
价[2011]8 号文规
定调整
五 税 金
[(一)+(二)+(三)+
(四)]×费率
% 0 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六
甲供材料采保
费
七 估价项目
八
甲方分包配合
费
九 工程费用
(一)+(二)+(三)+
(四)+(五)+(六)
+(七)+(八)
0
注:1、表中提供的“模拟直接工程费总价”及已列出的具体费率(灰色部分)投标不需作调整。
2、 综合取费包含以下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三 组织措施费
以下项目内容涵
盖定额规定及招
标文件先关规定
的内容和标准
1 环境保护费
2 安全施工费
3 文明施工费
4 临时设施费
5 夜间增加费
6 二次搬运费
7
冬雨季施工增加
费
8
生产工具用具使
用费
9 检验试验费
10
工程定位复测、
工程点交、场地
清理费
11 其他组织措施费
五 企业管理费
六 利 润
七 规费
1 社会保障费
2 住房公积金
3
危险作业意外
保险
4 工程排污费
5
上级(行业)管理
费
该项已取消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工程名称:万科城三期项目总包工程 建筑面积(m2):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模拟参考
材料额
(元)
费率 材保费总价(元)
甲供料结算
损耗计算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
一 甲供材模拟参考总价 0 % 0 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一) 土建类甲供材清单及损耗计算规定(以下部分投标单位不需填报)
1 屋面瓦 按定额损耗;
2 阳(露)地砖、平台砖 按定额损耗;
3 楼梯踏步地砖 按定额损耗;
4 台阶踏步面地砖 按定额损耗;
5 外墙面砖或劈开砖 按定额损耗;
6 挤塑板、岩棉、发泡玻璃 按定额损耗;
7 保温砂浆 按定额损耗;
(二) 安装类甲供材清单及损耗计算规定(以下部分投标单位不需填报)
1 PPR 给水管 按定额损耗;
2 给水管配件 按定额损耗;
3 UPVC 排水管 按定额损耗;
4 排水管配件 按定额损耗;
5 地漏 按定额损耗;
6 地面扫除口 按定额损耗;
7 PVC 电线管 按定额损耗;
8 电线管配件 按定额损耗;
9 接线盒 按定额损耗;
10 开关盒 按定额损耗;
11 配电箱 不计损耗;
12 电表箱 不计损耗;
13 户配电箱 不计损耗;
14 总配电箱 不计损耗;
15 层间公用接线箱 不计损耗;
16 灯具、洁具、卫生五金件 按定额损耗;
17 吸顶红外感应灯 按定额损耗;
18 单管日光灯 按定额损耗;
19 开关插座面板 按定额损耗;
20 电线电缆 按定额损耗;
甲指乙供项目清单
1 成品烟道
品牌、限价见甲指乙供
单
2 PVC 止水节
品牌、限价见甲指乙供
单
3 电缆桥架
品牌、限价见甲指乙供
单
甲限品牌项目清单
1
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品牌
需经甲方认证)
按定额损耗;
2
加气混凝土砌块(厂家需经
甲方认证)
按定额损耗;
3
钢材(南钢、萍钢,其它品
牌经过甲方认证验收)
按定额损耗;
4 水泥(海螺、洋房、万年青) 按定额损耗;
5
粘结剂、勾缝剂(圣戈班、
曹阳)
按定额损耗;
甲方限价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限价 备注
1 可发性聚苯乙烯板 m3 210 13KG±1/M3 材料价格
2
3CM 以内外墙保温施工费
(主材甲供)
m2 含界面剂等辅材费用 综合单价
3
3CM 以外外墙保温,每增
加 1CM(不足 1CM 不予计
算),增加施工费(主材甲
供)
m2 施工费 综合单价
4
外墙面砖(含劈开砖)施工
费(主材甲供)
m2 63
使用专用粘接剂(圣
戈班),含勾缝
综合单价
5
外墙文化砖施工费(主材甲
供)
m2 65
使用专用粘接剂(圣
戈班),含勾缝
综合单价
6 天棚、墙面刮白 m2
达到可直接刷乳胶漆
的精装修标准
综合单价
7 精装修找平增加费 m2 6
室内地面精找平(平
整度至+2mm 以内)
综合单价
8 外墙淋水试验措施费 m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拆架后三轮淋水检验
的管材及架设、水电
等费用
综合单价
9 三段式止水螺杆 个
螺杆制作、安拆人工、
封堵材料、封堵人工
等
综合单价
10
内墙面粉刷机械喷浆、覆膜
养护增加费用
m2 2 按覆膜面积 综合单价
11 防水施工
见防水施工限
价清单
1、投标单位投标时需对本表进行确认,并作为评价是否响应经济标的依据之一。如认为限价不能满足市
场需求,在投标让利中综合考虑。
2、甲供材单价作为参考、结算单价按实际供货单价为准。
3、表中提供的“模拟参考量”(灰色部分)投标不需作调整。
4、甲限材料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均已含运输费及运输损耗、装卸费及相应税费,甲限品牌涉及合同中约
定的可调差项,调差方式同乙供材料(市场价按信息价算术平均价,不考虑品牌差异)
5、除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为包含供应和施工、安装等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是指除已含供应价
格外,还应包括完成整个产品或工程体系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配合费、
损耗、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技术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检测检验费、
试车交验费用、现场管理及配合费、新技术新成果使用费、工程保险费、风雨季作业费,降排水及清淤费、
总分包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同时亦已考虑场区地形、地貌、地质、内外交通及方位等
现状条件,合同履行期间的各种风险因素。
6、若发生列表外新增甲指乙供项(限价限品牌)项,在甲方限价基础上"提价"8%作为乙方最终结算单价
(含税,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甲方限价是指针对我司指定供应商的综合采购单价(含运费,税费,杂费
等)。
说明:
7、甲方保留扩大或减少分包、甲供、甲限项的权利,乙方不得因此进行索赔或增加任何费用;
甲方分包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万科城三期项目总包工程 建筑面积
(m2):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取费基数
基数模
拟参考
额(元)
配合费费
率
配合费总
价(元)
备注
一 甲方分包合计
按下述规
定执行
0 % 0 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二 甲方分包清单及取费基数计算规定(以下部分投标单位不需填报)
1
室外给水管网及一户一表供
水工程(户表前所有供水安装
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 室外道路、雨污水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3 临时用水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4 供电外线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5
临时变压器安装工程(施工临
时变配电安装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6
变配电高低压设备安装,供电
接驳(一户一电表前所有供配
电安装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7 地质勘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8 土方工程
基坑开挖
部分分包
总价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含测量放线、
标高控制及基坑清
理等配合,同时主
包应负责基坑土方
开挖时预留 30cm
(自垫层底标高起
计)的精挖工作(含
桩间土方)
9 深基坑支护与挡土墙工程 分包总价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10 桩基及强夯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11 桩基检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12 人防工程
分包总价
的 20%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13 消防\通风工程
分包总价
的 20%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14 外墙涂料 分包总价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15 白蚁防治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16 电梯采购、安装
安装费总
价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该项配合费按
2%计算,含施工及
调试电费
17 门窗、幕墙、玻璃雨篷工程
分包总价
的 20%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18
阳台栏杆、公共楼梯扶手、窗
护栏、院门制安工程
分包总价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19
弱电、电话、电视、网络、小
区住宅安防、智能抄表等安装
工程(主体结构预埋线管及设
备底盒,中间盒和管内铁丝由
总包负责)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0 燃气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1 园林景观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2 游泳池及水景设备供货安装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3
室外儿童游乐设施等制安工
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4 特殊膜、钢结构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5 精装修工程 分包总价
计取总包管理配合
费
26 环境检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7 智能化系统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8 水泵房供货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29 发电机及其除烟降噪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30 钢屋瓦供货安装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31 空调采购安装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32
室外道路及停车场画线和标
识工程
无 无总包管理配合费
注 1:
清单中未列项目经甲方核定确实需要总包提供合同规定的总包配合工作内容的可参考相似分包工程
计取总包配合费,否则不予计取。
注 2:表中提供的“模拟参考量”(灰色部分)投标不需作调整。
零星项目单价表
工程名称:万科城三期项目总包工程 建筑面积(m2):
序号 调价因素 单位 限价 备注 说明
1 签证人工 工日 150 技术工、普通工综合价格 综合单价
2 凿钢筋混凝土 立方 280 梁、柱、板(含渣清理) 综合单价
3 凿毛混凝土面 平方 8 梁、柱、板面(含渣清理) 综合单价
4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个 55
直径>150 毫米(含人工、
材料、砼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5 混凝土梁、板打洞(含补洞) 个 48
直径※150 毫米(含人工、
材料、砼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6 补洞(含防水处理,不分材料) 个 15
直径>150 毫米(含人工、
材料、砼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7 补洞(含防水处理,不分材料) 个 10
直径※150 毫米(含人工、
材料、砼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8 砖墙开洞(含补洞) 个 15
直径≥300 毫米(含人工、
材料、砖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9 砖墙开洞(含补洞) 个 12
直径﹤300 毫米(含人工、
材料、砖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10 砖墙开线槽(含补槽) 米
水电预埋线管(含人工、
材料、砖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11 砼开线槽(含补槽) 米
水电预埋线管(含人工、
材料、砼渣土清理)
综合单价
12 拆除砖墙
立方
米
65
含清运渣土到建筑物四
周 50 米内
综合单价
13 拆除楼、地面砖 平方 12
含清运渣土到建筑物四
周 50 米内
综合单价
14 铲除墙面瓷砖 平方 10
含清运渣土到建筑物四
周 50 米内
综合单价
15 土(砂、淤泥)方二次驳运 立方
建筑物 1000 米以内(不
分机械、人工)
综合单价
16 室内土(砂)方回填夯实 立方 10
含建筑物四周以 100 米
以内驳运
综合单价
17 机械挖淤泥等土方 m3 5
仅适用于基底超挖部分
土方,不再分土质情况,
土方甩至基坑四周
综合单价
18 人工挖淤泥等土方 m3 18
仅适用于基底超挖部分
土方,不再分土质情况,
土方甩至基坑四周
综合单价
19 人工挖土(1-3 类) m3 13
仅适用于清单外零星签
证土方开挖
综合单价
20 装卸车、弃土场地就地推平 m3
仅适用于清单外零星签
证土方,建筑物 1000m
以内(不分机械、人工)
综合单价
21 直径 10 及以内钢筋植筋 头 4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2 直径 12 钢筋植筋 头 8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3 直径 14 钢筋植筋 头 12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4 直径 16 钢筋植筋 头 16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5 直径 20 钢筋植筋 头 22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6 直径 22 钢筋植筋 头 28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7 直径 25 钢筋植筋 头 30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8 直径 28 钢筋植筋 头 40 "JGN"建筑结构胶 综合单价
29 直径 10 钢筋植筋 头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0 直径 12 钢筋植筋 头 14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1 直径 14 钢筋植筋 头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2 直径 16 钢筋植筋 头 25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3 直径 20 钢筋植筋 头 50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4 直径 22 钢筋植筋 头 60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5 直径 25 钢筋植筋 头 70
植筋胶品牌:喜利得
re500
综合单价
36 套筒连接Φ20 个 12 综合单价
37 套筒连接Φ22 个 14 综合单价
38 套筒连接Φ25 个 16 综合单价
39 套筒连接Φ28 个 18 综合单价
40 地下室垫高费 m2 69
垫高部分的完成面,距离
上一层楼板完成面的高
差控制在 米以内。
综合单价
41 道渣 m3 30 综合单价
42 大挖机台班 台班 2000
1m³斗容,进出场费不另
计
综合单价
43 小挖机台班 台班 1200
³斗容,含进出场费
不另计
综合单价
44 抗渗砼 S8 m3 6 S6 不另计增加费 综合单价
45 UEA、HEA 砼增加费 m3 29 综合单价
46 石方破除及清理 M3 28
体积大于等于 1m3 的孤
石的破除及现场清理等
综合单价
47 灰砂砖 240*115*50(砖胎模) 块 材料价格
48 灰砂砖 200*100*50(地下室填充墙) 块 材料价格
49
砌筑砂浆掺“赛力特”CL 干法施工
Mb 专用砂浆添加剂
Kg 125 材料价格
50 陶粒 m3 250 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均已含运输费及运输损耗、装卸费及采保费、相应税费。
2、除另有约定外,综合单价为包含供应和施工、安装等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是指除已含供应价格外,还应
包括完成整个产品或工程体系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配合费、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
技术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检测检验费、试车交验费用、现场管理及配合费、新
技术新成果使用费、工程保险费、风雨季作业费,降排水及清淤费、总分包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同时亦已考虑场区地形、地貌、地质、内外交通及方位等现状条件,合同履行期间的各种风险因素
3、钢筋植锚综合价,含钻孔、清孔、洗孔、植筋人工费、焊接、"JGN"建筑结构胶、水电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不
含钢筋主材费用及植筋抗拔试验检测费用)。植筋深度需满足结构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地下室垫高费用含拆装、税金等所有费用,需满足技术要求(确保层高不超过 2200MM;木枋支撑体系(间距建
议为 500*500)+层板+彩条布+40 厚 C15 砼收光;铝合金门窗等需要用层板等进行封边保护)。
5、石方破除及清理含石方破除、石方破碎、堆放在红线内甲方指定地点,工程量现场实测实量,其综合价格适用于
任何施工方式,确保完工后单块体积应≤ m3,并已含申请报批、安全防护以及其他所有辅助工序等等(此综合单价
仅适用石方单个体积≥1 立方米的情况,石方单个体积<1 立方米的按土方计) 。
6、砌筑砂浆掺“赛力特”CL 干法施工 Mb 专用砂浆添加剂的使用方法及掺量比例等需满足甲方的技术要求。
防水施工报价清单
新协议期综合报价
SBS/APP 卷材 自粘卷材(干法)
自粘
卷材
(湿
法)
单组份聚氨酯 单组份聚氨酯 双组份聚氨酯 双组份聚氨酯 JS(灰浆类)
JS
(灰
浆类)
渗透
结晶
渗透
结晶
单层 双层 单层 双层 单层
m
m
m
m
m
m
m
m
m
m
m
m
1Kg/
㎡
1Kg/
㎡
施工部位 地下室、屋面 卫生间、其他 地下室、屋面 卫生间、其他 卫生间 窗边
地下
室、绿
化屋
面
卫生
间
综合单价
(元/m2)
理论涂布
率(KG/M2)
备注:结算工程量按承包范围内完成的防水面积计算;单价按合同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施工费是指由供方负责防水材料施工除主材外的全部费用,包括包括人工费、除主材以外的其它材料费、材料检验费、主材施工耗损、机械费、场内二次运输、技
术资料提供费用、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样品费、施工措施费、缺陷修复费用、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汇费、关税等)各因素造成的价格变
动发生的费用、二次深化设计费用、采保费、规费、管理费和利润、税金等为满足本协议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2、 属乙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乙方承担,如超领额度超过 5%,对超过 5%的部分,甲方另收取结算总额的 20%管理费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在工程中领用
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甲方不补偿节约的材料设备费用。
3、面积计算规则如下:
a) 地下室侧壁防水按地下室侧壁的展开面积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施工缝、后浇带、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此部分不另计
算;
b) 地下室顶板防水按地下室顶板的展开面积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施工缝、后浇带、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此部分不另计
算;
c) 泳池防水池(水箱)、生活水池底板及内壁防水按内部的展开面积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管道周边、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
中,此部分不另计算;
d) 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按地面的水平投影面积及上返的面积之和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管道周边、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此部分不另计算;
e) 卫生间墙面防水按墙面防水区域垂直投影面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管道周边、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此部分不另计算;
f) 屋面防水按屋面的水平投影面积及上返的面积之和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管道周边、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此部分不另
计算;
g) 外墙防水按外墙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窗边、窗沿、挑檐等小型构件(除单个构件防水施工面积大于5㎡)及局部加强、加厚部位的处
理费用已含在综合报价中,此部分不另计算;单个构件防水施工面积大于5㎡的,按实际防水施工面积套用外墙防水的综合单价计算防水造价。
h) 外墙面的窗边、窗沿、挑檐空调搁板如需施工,按实际的防水施工面积计算,阴阳角、搭接部位、拆边及局部加强、管道周边、加厚部位的处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
单价中,此部分不另计算;
i) 所有屋面、墙面、地下室顶板、侧壁、窗边等防水工程部位,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渗水、漏水,均由承包方负全责,由此所发生的打凿、修补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j) 所有地下室侧壁顶板的管线、洞口的防水堵漏均由防水单位负责施工,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计费。
4、施工保修期:保修期自业主集中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年限 5 年。房屋分批集中交付的,保修期分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