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宜旭
中国税收制度第一次作业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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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
消费税的基本定义
• 消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应缴纳的税收。消费税具有以下特性:
–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 目前仅仅对14个税目的产品征税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 仅选择一个环节征收,大部分为生产环节,少数为销
售环节
–体现产业政策,不具备税收中性特点
• 消费税仅选择部分税目征税,同时税率相差非常大
,政府有意通过消费税来贯彻产业政策
消费税的基本定义
• 消费税在我国中央税收入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在资金筹集上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
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 税目:消费税总共规定了14个税目
– 有害的消费品:烟、酒、鞭炮焰火
– 奢侈消费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化妆品、高尔夫
球及球具、游艇、高档手表
– 不可再生的能源产品:成品油
– 资源消耗产品:一次性筷子和木地板
– 高能耗消费品:小汽车、摩托车
• 税率:消费税区别不同税目制定税率
2006年税目与税率调整
调整前税目税率 调整后税目税率 备 注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一、烟 一、烟 未调整
卷烟 每标准条划拨
价格50元以上
(200支,含
50,不含增值
税)
比例税:45%
定额税:每大箱
(50000支)
150元
每标准条划拨
价格50元以上
(200支,含
50,不含增值
税)
比例税:45%
定额税:每大箱
(50000支)
150元
未调整
每标准条划拨
价格50元以下
(200支,含
50,不含增值
税)
比例税:30%
定额税:每大箱
(50000支)
150元
每标准条划拨
价格50元以下
(200支,含
50,不含增值
税)
比例税:30%
定额税:每大箱
(50000支)
150元
未调整
雪茄烟 25% 雪茄烟 25% 未调整
烟丝 30% 烟丝 30% 未调整
2006年税目与税率调整
调整前税目税率 调整后税目税率 备
注
税目 征收范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计
税
单
位
税率
二、酒
及酒精
二、酒
及酒精
调整
粮食白酒 比例税25%
定额税每斤
元
粮食白酒
和薯类白
酒
比例税20%
定额税每斤或每
500毫升元
调整
薯类白酒 比例税15%
定额税每斤
元
啤酒 每吨3000
元以上的
自制的
吨 250 啤酒 每吨3000
元以上的
自制的
吨 250 未调
整
每吨3000
元以下的
吨 220 每吨3000
元以下的
吨 220 未调
整
2006年税目与税率调整
调整前税目税率 调整后税目税率 备 注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酒类
黄酒
吨 240 酒类
黄酒
吨 240 未调整
其他酒 10% 其他酒 10% 未调整
酒精 5% 酒精 5% 未调整
三、化
妆品
含成套化妆
品
30% 三、化
妆品
含成套化妆
品与高档护
肤类化妆品
30% 调整
四、护
肤护发
品
8% 取消 取消 取消 调整
五、贵
重首饰
及珠宝
玉石
珠宝和玉石 10% 五、贵
重首饰
及珠宝
玉石
珠宝和玉石 10% 未调整
金银
钻石
5% 金银钻石产
品改在零售
环节征收
5% 调整
2006年税目与税率调整
调整前税目税率 调整后税目税率 备 注
税目 征收范
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六、鞭
炮焰火
15% 五、鞭
炮焰火
15% 未调整
七、汽
油
无铅
含铅
升
升
元
元
六、成
品油
无铅汽油
含铅汽油
柴油
升
升
升
元
元
元
未调整
八、柴
油
升 元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燃料油
航空煤油
升
升
升
升
升
元
元
元
元
元
调整
九、汽
车轮胎
10%
其中子午
线轮胎免
征
七、汽
车轮胎
3%
其中子
午线轮
胎免征
调整
十、摩
托车
10% 八、摩
托车
排量250毫升以上
排量250毫升以下
10%
3%
调整
2006年税目与税率调整
调整前税目税率 调整后税目税率 备 注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计税
单位
税率
十一、
小汽
车
小轿车排量2200
以上
1000-2200
1000以下
8%
5%
3%
九、小汽车 乘用车排量
1500以下(含)
1500-2000
2000-2500
2500-3000
3000-4000
4000以上
3%
5%
9%
12%
15%
20%
调整
越野车排量
2400以上
2400以下
5%
3%
小客车22座以下,
排量2000以上
2000以下 5%
3%
中轻型商务客车 5%
十、高尔夫球及
球具
10% 调整
十一、高档手表 20% 调整
十二、游艇 10% 调整
十三、木制一次
性筷子
5% 调整
十四、实木地板 5% 调整
2009年税率调整
• 卷烟:
– 甲级56%+150元;
– 乙级36%+150元
– 雪茄烟:36%
– 卷烟批发:5%
• 成品油
– 汽油:
• 无铅汽油元
• 含铅汽油元
– 柴油:元
• 小汽车
• 以下的 1%
• 3%
• 5%
• 9%
• 12%
• 25%
• 以上 40%
应纳税额的计算
•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利用三种方法来计算
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
•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定额
•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混合计算方法
•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从价定率销售额的确定:
– 销售额包括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规定同增值税
–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是否单独
计价或如何会计核算,均并入消费品销售额征税
– 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单独核算且没有过期的,此押金
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逾期不再退还的押金或收取一年
以上的押金,一并征税
• 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 既作价销售,又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凡在规定期
间内没有退还的,一并征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消费税含税和不含税额的转换
–消费税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从量定额的计算方法
– 销售数量的确定
•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和使用数量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 计量单位换算标准
• 由体积单位和重量单位进行换算,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 啤酒 1吨=988升
• 黄酒 1吨=962升
• 汽油 1吨=1388升
• 柴油 1吨=1176升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卷烟从价定率办法的计税依据为调拨价格
或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是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
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
计税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
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各个卷烟的
价格确定
–核定价格是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
比例的办法核定的价格
• 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
1+35%)
• 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
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
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按照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
纳税
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
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
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
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
算征税时,税法允许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
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包括: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 外购(委托加工)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 外购(委托加工)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 抵扣税款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予抵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抵
扣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使用税率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
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 外购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的,若销售后不能构成最终消
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征收消
费税,同时允许抵扣已包含税额
– 但是,通过外购酒和酒精来生产酒类制品的,不允许抵扣.
自产自用消费品的纳税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
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
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
时纳税
•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税率
产品种类 核定利润率 产品种类 核定利润率
甲类卷烟 10% 贵重首饰与珠宝玉石 6%
乙类卷烟 5% 汽车轮胎 5%
雪茄烟 5% 摩托车 6%
烟丝 5% 乘用车 8%
粮食白酒 10% 中轻型商用客车 5%
薯类白酒 5%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其他酒 5% 高档手表 20%
酒精 5% 游艇 10%
化妆品 5%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鞭炮焰火 5% 实木地板 5%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处理
•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计税价
格: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
–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 对进口卷烟的特殊规定
• 进口卷烟的公式2004年调整为:
–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
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制度
• 消费税的退还按照《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企业应
当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申报,不分
清的,按照从低适用税率
– 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
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普通商业企业不在其
中)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
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予以免税但
不退税。
–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除生产性企业、外贸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业,具体指一般商业贸易企业,其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消
费品一律不予免退税
消费税税收管理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期限基本内容同增值税
• 纳税地点:
– 普通生产销售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 委托加工的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其主管机关申报
– 进口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
纳税
–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的,应回纳税
人核算地申报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一地的,应在生产消费品的机
构所在地申报
– 如果销售的产品退货,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可以
退还已经征收的税款,但不可以擅自抵扣
例题
• 从价定率
• 某化妆品企业,5月5日销售化妆品一批,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50万元,
增值税额万元;5月25日又销售化妆品
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
额为万元。化妆品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
0%。求该企业5月应纳税额。
–化妆品应税销售额50+
÷(1+17%)=70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额为70×30%=21万元
例题• 从量定额
• 某石油化工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月份生产销售无
铅汽油1000吨,单价2500元/吨;销售柴油500吨,单
价2000元/吨;本厂用30吨柴油换20吨大米用于职工福
利;计算本月该公司应纳消费税额。
– 销售汽油1000×1388×=万元
– 销售柴油销售柴油(500+30)×1176×=万
– 总计:万元
– 旧算法
• 销售汽油1000×1388×=万元
• 销售柴油(500+30)×1176×=万元
• 本月应交纳消费税总额=万元
例题
• 混合计算
• 某烟厂本月销售卷烟(甲级)120标准箱,取得不含增值
税税收入180万元。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
赠送有关客户白包卷烟2标准箱,价税合计共万元。
计算本月消费税。
– 销售卷烟:180×56%+120×=
– 销售雪茄烟:200×36%=72
– 赠送白包卷烟: ÷(1+17%)×56%+2×=
– 本月总计应纳税额:万元
• 旧算法
– 销售卷烟:180×45%+120×=
– 销售雪茄烟:200×25%=50
– 赠送白包卷烟: ÷(1+17%)×45%+2×=
– 本月总计应纳税额:万元
例题
• 进口烟草
• 某企业进口甲级卷烟一批,20标准箱,到岸价格
每标准箱15万元,当前卷烟进口关税税率为25%,
求进口环节应当缴纳的流转税总额
– 总到岸商品价格=15×20=300万元
– 关税15×20×25%=75万元
– 定量税20×=万元
– 组成计税价格15×20+75+=万元
– 消费税=÷(1-56%)×56%=万元
– 增值税=(+)×17%=145万元
– 总价款=+145=万元
例题
• 计税价格的确定
• 某化妆品厂5月销售化妆品给某商场,均为
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
的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同时收取优
质费2000元,销售化妆品给小规模纳税人,
标明的普通发票金额为50000元.计算应纳
消费税额.
–一般销售:100000+2000÷(1+17%)=元
–小规模销售:50000÷(1+17%)=元
–税额=×30%=
某烟厂本月销售卷烟100标准箱,取得不含增
值税税收入150万元。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增
值税收入100万元,赠送有关客户白包卷烟2
标准箱,同类产品价款1万元。
进口烟草一批,60标准箱,到岸价格50万元。
该公司适用税率:关税30%,卷烟: 56%比
例+150元/箱;雪茄烟:36%;卷烟批发:5%
;烟丝30%;企业核定利润率为10%。
计算该企业应当缴纳的消费税(出自第三单元)
作业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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기
5/31/2022
本月销售卷烟:
销售卷烟:150×56%+100×=84+=万元
销售雪茄烟:100×36%=36万元
销售白包卷烟:1×56%+=
进口卷烟:50×(1+30%)÷(1-
56%)×56%+60×=+=
本月应缴纳消费税总额为:万元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 分项分率课征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有11个税目,各个税目计算
方式以及税率有很大区别
• 实行基本费用扣除
–实行定额与定率相结合,内外有别的费用扣除
方法
• 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体现强烈的政策意图
• 计算方式比较简单
应纳税所得项目
• 工资、薪金所得: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 工资薪金包括了个人因任职或受雇佣而取得的工资、薪
金、年终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
有关的所得
– 以下内容不征税:
• 独生子女补贴
•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和家
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 托儿补贴
• 差旅费补贴、误餐补助(要实际发生才可以,经常性的不算)
应税所得项目
•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各项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出租车适用本条目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本条目
• 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应税所得项目
• 劳务报酬所得
–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
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
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
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应税所得项目
• 稿酬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
• 偶然所得
税率
• 个人所得税分两种方式计算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所得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
–其他使用比例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由于在级距之间存在差异,直
接计算比较烦琐;而级距之间存在一个固定的
差额,事先算好,直接应用,称为速算扣除数
,计算方法为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的差额
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一 500以下 5 0
二 501—2000 10 25
三 2001-5000 15 125
四 5001-20000 20 375
五 20001-40000 25 1375
六 40001-60000 30 3375
七 60001-80000 35 6375
八 80001-100000 40 10375
九 超过100000 45 15375
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表(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所得适用)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扣除数
一 5000以下 5 0
二 5000—10000 10 250
三 10001—30000 20 1250
四 30001—50000 30 4250
五 50000以上 35 6750
个人所得税税目税率(劳务报酬所得)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扣除数
一 20000以下 20 0
二 20001-
50000
30 2000
三 50000以上 40 7000
税率
• 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同时再增加30
%税收优惠,实际税率为14%
• 其他所得按照20%征收
• 出租民居按照10%税率征收
•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若合同规定按照一定
数额取得收入的,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
若合同规定拥有扣除缴纳费用后经营成果
所有权的,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公式: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2000(或
4800)
全月应纳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1:某外企员工本月工资5000元,加班与出差补助3000元,
计算本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月总所得:
5000+3000=8000元
8000—2000=6000元
6000×20%—375=825元
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外国专家,2000年5月份取得由该
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000元人民币.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10000—4800=5200
5300×20% —375=665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 个人工资薪金发放中所含的各项保险和公
积金的确定
–法定五险一金不交纳个人所得税,包括了养老
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0)生育保险(0)住房公积金(8%
)
–超过标准的部分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交纳的商业保险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
•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扣减800元;超过4000元,
扣减20%成本费用;
• 每次收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的
–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 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方法
– 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
20%)】÷【1-税率×(1-20%)】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
20%)】÷当级换算系数
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换算系数
1 不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无
2 3360—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21000—49500元的部
分
30 2000 76
4 49500元以上的部分 40 7000 68
Ө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
Ө其他计算方法
其他所得的计算
• 稿酬所得:实际按照14%计算,仅有4000以下或者以上两档
• 特许权使用费:仅有4000以下或者以上两档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算:不扣除成本费用,直接乘
以适用税率
• 财产租赁所得:按照4000以上或者以下两档计算,先减除
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财产实际
开支的修缮费用,最后减除标准费用
• 财产转让所得:
– 一: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 二:个人住房转让
• 偶然所得:每次收入额×20%
某教授本月共取得如下收入:
于本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人民币9000元;
接受到某企业演讲,取得报酬人民币5000元;
将自己的一本著作出版权卖给境外某出版社,
取得报酬人民币62000元,已向境外机构支付
税款折合人民币5600元
因购物取得发票一张,获得发票奖1000元。
计算该教授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出自第六单
元)
作业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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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2022
根据税法,计算如下:
1.本校取得的收入
(9000-3500)×20%-555=545
2.演讲取得收入
5000×(1-20%)×20%=800
3.著作权
62000×(1-20%)×20%=9920元
境外已经缴纳5600元,应补交
9920-5600=4320
4.发票奖:
1000×20%=200
因此本月该教授应缴纳税款:
545+800+4320+200=5865元
储宜旭
中国税收制度第二次作业
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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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概述
• 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者关镜的货物、
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关镜可能小于国境:中国,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某些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等
–关镜可能大于国境:欧洲联盟
–关镜可能等于国境
关税概述
• 关税的主要特征
–关税由海关代表国家征收,不由税务局来征收
–关税的征收是在进(出)口流转环节,相对(
直接)税收成本比较低
–关税经常是征收国贸易保护政策的组成部分
–关税被很多国家用做干预经济的手段
• 尤其是在国际收支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方面具有
比较大的影响力
关税的分类
• 应税货物的流向标准
–出口关税、进口关税、过境关税
• 征税的目的不同
–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 计税依据为标准
–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 复合税:在税则中对同一税目规定从价和从量两种
税率
• 选择税:在税则种也是规定两种税率,在征收时由
海关选择一种方式进行征收
• 滑准税: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或由低
到高设置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具体说进口商品价
格越低,关税税率越高,价格越高,关税税率越低
关税的分类
• 以对进口货物输出国家的差别待遇为标准
–歧视关税和优惠关税
• 歧视关税:对某些输出国、生产国的进口货物,征
收比较高的关税的行为
– 反倾销税
– 反补贴税
– 报复关税
• 优惠关税:对特定受惠者给予优惠待遇的关税
– 互惠关税
– 特惠关税
– 最惠国待遇
各国关税概况
平均关税水平 代表国家或地区
低关税 5%以下 澳洲、文莱、加拿大、新西
兰
香港、新加
坡零关税
中等关税 5—10%之间 中国、日本、马来西亚、印
度尼西亚、菲律宾、台湾和
美国
中等关税 10—15%之间 韩国、泰国、秘鲁和俄罗斯
高关税 15%以上 墨西哥(刚刚降低)、越南
和巴布亚新几内亚
自由贸易和关税减让
• 贸易自由化、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
化共同推动了关税减让的过程
–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谈判:乌拉圭回合,东
京回合,多哈回合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不断增加,尤其是自
由贸易区(FTA)的增加使得关税水平有很大
程度的下降
中国关税水平的变化
1991 1992 1994 1997 2002 2007 2010
45%
23%
10%
中国用15年的时间,通过WTO机制和各种
单方面减让措施将关税降低到了一个比较
普通的水平(以上均为优惠税率平均值)
%
关税与中国对外贸易
• 中国对外贸易一直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增长,目前最
大的贸易伙伴是:欧盟、美国、日本、东盟、香港、韩
国、台湾、澳大利亚、俄罗斯、印度、巴西
– 中国同时是日本、韩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越南、澳
洲、朝鲜、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国的最大贸易
伙伴
– 中国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大的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
擦比较频繁
– 各方都经常使用反倾销关税和报复性关税等进行斗争
– 比如中国轻工业产品在欧盟、钢铁在美国、农产品在日韩等都
有相同遭遇
关税要素规定
• 征税对象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
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
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商的服务人员携带
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
的个人物品。
• 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
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关税要素的规定
• 进出口税则
–进出口税则是政府公布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
税关税税率表,目前我国所采用的系统为《商
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HS)
–具体内容见教材
税 率
• 关税税率比较复杂,正如前述关税分类中提
到的一样,我国目前关税税率分为以下几种
– 进口关税税率:目前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
• WTO成员之间使用最惠国税率
• 对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等3个国家的739个税目实行
协定税率
• 对孟加拉的18个税目实行特惠税率
• 其他实行普通税率
• 对少部分商品实行更加优惠的暂定税率
•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实行关税配额税率
– 计税方法
• 从价、从量、复合、滑准四种
税 率
• 出口关税税率
–政府仅仅对极少数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税率
• 特别关税
–报复性关税
–反倾销与反补贴税
–保证性关税
原产地标准
• 由于不同产地的商品有可能采用不同税率
,因此必须识别货物的原产地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
制造
–实质性加工标准: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
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
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
(加工后税则归类发生了变化,或增值额占新
超过30%)
关税完税价格
•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定价、货物运抵
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
• 进口货物海关估价
–相同或类似货物价格
–倒扣货物价格
–计算价格
–其他合理方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
•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直接以进出口货物
的数量和完税价格以及税率计算,不涉及
换算的问题
• 复合税都先征从量税,后征从价税
阅读以下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韩国企划财政部2日宣布,对于目前国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香蕉、菠
萝、大白菜和萝卜四种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制度,将从本月初至9月3
0日对其施行零关税。
此前,韩国政府对萝卜收取27%的进口关税,对香蕉、菠萝和大
白菜等三种农产品征收30%的进口关税。
韩国企划财政部还决定将制造烧酒的主要原料薯粒以及制造啤酒的
原料啤酒大麦和麦芽实施关税配额制度,从本月初起至今年年底将对以
上产品施行零关税。此前,韩国政府对薯粒征收5%的进口关税,对啤
酒大麦征收15%的进口关税,对麦芽征收12%的进口关税。
另外,韩国政府将针对冷藏加工猪肉的零关税制度延长至9月30
日,以此扩大冷藏加工猪肉的进口数量,平抑目前国内高涨的猪肉价格。
问题:
1. 根据以上材料说明,关税的经济上的作用是通过怎样的原理和机
制进行的?
2. 韩日及一些欧洲国家对农产品进口征收高税,你认为这将产生怎
样的经济影响?(出自第四单元)
作业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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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0
问题一:关税在经济上的作用,通过以下机理产生:
如果政府提高关税----进口产品价格上升----进口产品国内消费需求下降------本
国生产同类产品价格相对下降----本国生产同类产品消费需求上升----本国生产
同类产品价格上升----以该产品为原材料的所有产业价格上升
如果政府降低关税----进口产品价格下降----进口产品国内消费需求上升----本国
沙僧产同类产品价格相对上升----本国生产同类产品消费需求下降----本国生产
同类产品价格下降----以该产品为原材料的所有产业价格下降
问题二:对农产品征收高税产生的经济应影响有:
进口农产品价格上升,需求减少
本国农产品价格相对下降,需求上升
全国农产品整体价格上升
国内农业生产部门得到收益,非农业消费部门受到损失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中,涉及到10余个税种与房产有关。随着住房制
度的全面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房地产税制与经济发展存
在矛盾,不同税种之间也存在冲突。这不适应当前人们已购有较多较高
价位住宅,需要进行有区别的财产占有关系的税收再分配调节。
(一)重流转,轻持有。房地产持有阶段课税少、税负轻;而流通环节,
多个税种同时课征。着重对营业性房屋、个人出租房屋征税,如个人房
屋出租收入既要征收房产税,又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明显存在
重复征税的问题。但不对个人非营业性住房征房产税,这相当于给了土
地持有者无息贷款,只要未流通,就无须为土地的增值而纳税。
(二)税收立法层次低,征税依据不太充分按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税收
的征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
何人就不得被要求纳税。这里所指的法律仅限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
律,不包括行政法规。但我们现行的企业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法律依据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
级次较低。
作业题2
(三)征税范围窄,财政功能不强房产税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征收,还把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财政拨付事业费的机
构、个人居住用房等房产列为免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也排除了农村土地,
仅限于对城镇土地征税。房地产税范围过窄,税基偏小,收入不高,也
使其难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四)税、费不清,费高于税目前,我国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全过程
的所有税收,约占建设成本的9%;而如配套费等各类规费却达到41%.
问题:
1.根据以上内容以及学过的税法,列举哪些税种和房地产有关。
2.给出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建议。(出自第七单元)
作业题2
(1)房地产公司需要交纳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
1、营业税:
(1)是按销售计算缴纳的,税率 5%。
(2)应交营业税=销售收入*5%
2、城建税:
(1)是按营业税计算缴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2)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
参考答案:
3、教育费附加
(1)是按营业税计算的。税率 3%。
(2)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4、个人所得税
(1)按员工工资薪金计算代扣代缴。
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6、房产税
(1)从价计税: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2)从租计税:税率12%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7、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元至24元;
(3)小城市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元至12元。
8、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
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
转移书据, 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
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
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9、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视情况而定)
10、土地增值税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
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
具体公式如下: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2)建议
(一)房地产税制改革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房地产税是地方政府
财政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尤其可以作为基层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是国际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不论从完善中国税制体系以及地方税制体
系的角度,还是从进一步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角度,都需要各级政府
高度重视房地产税制改革。但我国从计划经济延续下来的观念是,政府往往
重视与生产和流通有关的增值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税种,相对忽视财产税等
直接税税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与收入和财产相关
的直接税将成为更加重要的税源,这样的税制体系变化在国际上是有规律可
循的。所以,各级政府应该比公众更加关心房地产税制的改革和建设。
(二)改革需要逐步推进
尽管房地产税制改革有着迫切性,但是根据我国国情和税收征管水平和能力,
房地产税制改革只能分步实施。建议先改革经营性房地产税收制度,再推进
对居民住宅征税。
三)关于评估机构的设置
与其他税种不同的是,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需要公正和公平的财产价值评估。
评估需要有机构和数量比较多的专业评估队伍,设置评估机构是房地产税改
革的重要一环。目前关于如何设置评估机构的意见还不统一。
根据对国际经验的总结与借鉴,并考虑到中国国情,建议评估机构的建立
应该在政府主导之下,以税务机构的管理为主体,通过招投标方式利用社会
评估资源,组建非营利性的评估机构;或者由税务机构委托政府其他部门所
属的评估机构实施房地产价值的评估。
(四)通过法规增强政府各
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在房地产税制改革中,各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以及部门
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尤其是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与税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
享至关重要。建议借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做法,在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责
规定中,明确规定各个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职责,对于违反职责规定的部门
进行行政处罚。
73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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