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税收简介
“走出去”企业服务篇
哈尔滨市国税局 李勇
一、俄罗斯联邦的税收概况
(一)税务机关组织结构
俄联邦税务局: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是俄联
邦执法机关,履行监督俄联邦税收法律执
行情况的职责。
俄联邦税务局目前总计有约15万名工作人
员。
局长:米舒斯津.米哈依尔.弗拉季米罗维
奇,1966年3月3日出生于莫斯科,1989年毕
业于莫斯科机床刃具制造学院自动化设计
系统专业,系统化科学工程师,经济学博士,
现任俄联邦国家一级顾问。
2010年6月被任命为联邦税务局局长。
设7个副局长,各司其职。
设8个跨区联邦税务局检查局:分别是中央局、南
方局、西北局、远东局、西伯利亚局、乌拉尔局、
伏尔加河沿岸局、北高加索局。
设9个联邦税务局行业特大型纳税人检查局:分别
是石油、天然气、建筑、电力、冶金、交通运输、
通讯、机械及国防制造工业、银行保险业特大型纳
税人检查局 。
各联邦主体(共和国、州、边疆区等)各级税务管
理局。
(二)俄联邦税收收入情况
据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公布的资料,2012年俄罗斯
联邦的综合预算税收接近11万亿卢布,比2011年
的结果增长13%。
在所有税费中,综合预算征收最多的是矿产资源
开采税,为万亿卢布。除此之外,机构利润
税进项为万亿卢布,个人所得税总额为
万亿卢布,在俄罗斯联邦境内销售的商品(包括劳
务和服务)增值税为万亿卢布,向俄罗斯联
邦境内进口的商品增值税为1027亿卢布,在俄罗
斯境内生产且应纳税商品的消费税为7836亿卢布,
财产税为7853亿卢布。
(三)俄罗斯的税收管理
俄罗斯联邦政府实行联邦、自治共和国和地
方三级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机构共2700
多个,负责全国约300多万户企业和其他纳
税人的税款征收。按照俄罗斯法律规定,法
人在办理工商注册后,到税务申请税务登记,
符合条件者取得一个纳税登记号,连同法人
的基本资料录入计算机,存储在各地的税收
征管机构,供随时使用。
1.报税单的填报
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规定,报税单是纳税人对所获取的
收入和产生的支出以及对收入来源、税收优惠和计算的税
款所作出的书面声明,是纳税相关的资料。报税单可由纳
税人亲自送达税务机关或者邮寄。税务机关无权拒收报税
单,必须按纳税人的要求在报税单副本上签收并填写报税
单递交日期。
关于报税单的格式,如果税法没有统一规定,联邦税的
报税单格式由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和批准;地区税和
地方税的报税单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的各有关分局批准。
报税单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呈报。填报联邦税、地区税、
地方税报税单的细则,由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征得财政部
的同意颁布。
如果纳税人发现其呈交的报税单有误,甚至出现造成应
纳税额减少的错误,必须对报税单进行补充和修改。
2.严格的税务审计与检查
税法规定,为实行税收监督,纳税人必须按单位所在
地、单位的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所在地、自然人居住地,
以及按归其所有的应课税的不动产和交通运输工具所在地
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单位和组织或个体业主接受审计的
申请书,在其登记注册后的10日内按所在地或居住地递交
税务机关。对自然人的税务审计由自然人居住地税务机关
进行。
审计申请书格式由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
在递交审计申请书的同时,还须提供注册证明、企业创办
证明及能够证明企业和组织依法的其他凭证。个体业主则
须提供个人业主注册证明和能够证明纳税人身份及在居住
地凭据。
税务机关须自纳税人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和凭证之日起的5日
内进行审计。如果纳税人变更了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应自
变更后的5日内向税务机关声明。
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审计资料,按俄罗斯政府规
定的方式实行纳税人统一登记制度。
税务检查是税务审计的一种重要形式。税法
规定,税务机关实行案头税务检查和实地审
计两种形式。
案头税务检查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掌握的
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材料和纳税人提供的报税
单和其他税收凭证。税务机关对某些税收项
目进行初审,如果审查中发现填报错误或所
提供的数据和凭据相矛盾,税务机关要通知
纳税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予以更正。如发现偷
税、漏税,则对纳税人下发补税和罚款通知
书。
实地审计根据税务机关负责人的决定进行,
限每年一次,每次不能持续两个月以上。必
要时,进行实地审计的税务机关人员可以对
纳税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对纳税人用于取
得收入的生产场所、仓库、商场和其他场所,
包括对课税对象实施检查,以确定实际情况
是否与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相符。如果纳税人
阻挠税务机关执行公务,要按税法追究责任。
对实地审计的结果要写成税务检查报告,并
由税务机关有关人员、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
或个体业主签字。同时税务机关的审计材料
应在10日内作出。
3.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征税有异议,或对税务
机关的决定及其公职人员的行为为不满,有
权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并可
以同时将同样内容的诉状递交到法院,向法
庭提出起诉。
4.俄联邦税务系统信息建设十分发达
俄罗斯税务机关的自动化信息系统已经全面建
立起来,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监督税法的实施。
2、对纳税人和向预算缴款的其他付款人进行及
时和全面审计;
3、保证俄罗斯公民、外国公司和无国籍人士正
确计算付款,保证这些付款纳入有关的预算;
4、监督纳税人及时提供会计报表、平衡表、税
收计算表,以及与计税和纳税有关的其他报表、报
单和凭证等;
5、通过金融机构返还多征收和多缴纳的税款以
及向预算的划转税款;
6、保证正确使用法律规定的财政制裁措施;
7、进行罚没财产和无主财产的核算、评估和销售工作;
8、从企业、组织、财政机关和银行机构获得借以对应交纳
税款额进行会计核算的凭证;在纳税人不向税务机关提供会
计报表、平衡表、税收计算表、报单和计税纳税有着的其他
凭证的情况下,暂时中止企业、机构、组织、公民在银行和
其他金融信贷机构的结算账户和其他账户的业务;
9、编制、分析并向上级国家税务机关提供规定的报表;
10、审查在课税问题上公民、企业和组织的建议与申诉,
以及对税务机关公职人员行为的控告;
11、按纳税人类型、地区、课税各类和活动方式和银行来
审计税收进款;分析税收进款动态;
12、向政府机关提供税收进款信息;
13、完善课税系统的功能;
14、向纳税人提供税法税收收政策信息。
(四)俄联邦法典
1.俄罗斯税制改革
第一阶段:1991~1998年的税制改革阶段。
俄联邦颁布了《俄罗斯税法纲要》、《俄罗斯增值税法》、
《俄罗斯企业和组织利润税法》、《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法
》等税收法令,奠定了俄罗斯税制改革的基础。确立了联
邦、共和国(州)、地方三级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1999年《俄联邦税法典》生效至今的阶段。
1999年《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生效,标志着俄罗斯税制改
革进入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逐步减少税种
(原46个税种,现10个),简化税制结构,同时降低主
要税种的税率,比较成功地改变了原有税制的混乱状况。
2000年7月《税法典》第二部分获得通过,第二年生效。
该部分是对各主要税种的具体规定和细化,主要涉及新的
增值税、消费税、自然人收入税和统一社会税等四大税种。
2.俄联邦税法典的主要内容
⑴第一部分:1998年通过,共七章二十节,
142条。
主要内容:原则性规定,规定了税收法律关
系主体、纳税义务、纳税申报、纳税监督、
关联交易的界定(第五节)、税收违法行为
的制裁、对税务机关的投诉与受理、对税务
人员渎职行为的追究等。
⑵第二部分:2000年通过,三章十一节256条,属
分则部分,内容有:
①联邦税:增值税、消费税、自然人所得税(个人
所得税)、统一社会税(失效,被具体的保险税费
代替)、机构利润税(企业所得税)、矿产资源开
采税等。
②联邦主体税(州、边疆区、共和国):车船使用
税(交通工具税)、博彩业税、财产税。
③地方税:土地税。
④特殊税收制度:统一农业税、简易征收、估算收
入、定期许可经营征税制度、产品分成协议征税。
(普京说是13个税种,我国目前为19个,减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18个)
⑶俄联邦税收法典中税与费的概念
①税( налог ): 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
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收取的款项,税收具有强制性,
属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 。
②费(сбор ):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
劳务、服务或许可,按规定收取的款项。(如动物和水生
物资源使用费)
③税费的区别:
征收主体不同 税款通常由税务机关、海关收取;收费
通常由税务机关与事业单位收取。
是否具有无偿性 国家收费遵循有偿原则,国家收税遵
循无偿原则。有偿收取的是费,无偿课征的是税。
是否专款专用 税款由国家通过预算统一支出,用于社
会公共事业,除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实行专款专用;收
费则用于满足收费单位自身业务支出需要,专款专用。
因此,不能将某些税称为费或将某些费看作税。
3.主要税种
⑴机构利润税( 企业所得税 )
①纳税人
俄罗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俄罗斯企业和
通过常设机构在俄罗斯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
企业,或者有来源于俄罗斯联邦收入的外国
企业。
②征税对象
对于俄罗斯企业来说,征税对象为扣除法定的
费用后的收入部分。
③税率
基准税率为20%(其中2%归联邦预算收入,
18%归联邦主体预算收入,联邦主体可以出
台法律规定对某些纳税人降低税率,但降低
不得低于%)
外国企业从俄罗斯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 适
用15%税率。
④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在俄罗斯税收法典中也称作所
得税税基, 它是指一个企业所获得的利润的
货币表现形式。从理论上讲,企业的税基数
应等于一个企业的全部收入减去该企业的全
部支出后余下的那部分资金数额。
收入的计算应刨除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⑤税收优惠
加里宁格勒州经济特区企业前6年免征所得税,后6
年减半征收。
工业生产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6%,加
速折旧,不限比例向下年结转亏损。
科研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6%,2018年
前免征所得税。
旅游休闲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6%,
2023年前免征所得税。
港口型经济特区所得税税率%-16%。
在远东地区投资新设企业所得税前5年可适用零税
率,后5年10%(2013年新规定)
⑵个人所得税
①纳税人
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俄罗斯税收居民(自然人
)或有来源于俄罗斯境内收入的非俄罗斯税收居民(自然人),
俄罗斯税收居民(自然人)是指在连续12个月中在俄境内实
际居留时间超过183天(含183天)的自然人。该自然人短期
出国治疗或培训(不超过6个月)仍然连续计算居留时间。
军人在境外服役以及国家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工作人员至
境外出差、培训不影响对其俄罗斯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
②征税对象
纳税人的收入为征税对象,俄税收居民来自境内外的
收入;非俄税收居民来源于俄联邦境内的收入。纳税人的
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现金收入、实
物收入以及能够产生物质收益的处置权。如果纳税的收入
因法院的判决或其他机关的决定被扣缴,那么扣缴部分不
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③外国人如何在俄罗斯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俄罗斯的外国公民(自然人)纳税行为是由俄罗斯联邦
税法典和俄联邦对外签署的有效的国际税收协定来规范的。
根据俄罗斯税收法律规定无论是与不是俄罗斯联邦的税收
居民,该自然人只要从俄联邦取得收入就是俄罗斯税法规
定的纳税人。
税收居民应当就其在俄罗斯境内外取得的收入纳税,这种
纳税义务是对其所居留的俄罗斯联邦国家负有完全的纳税
义务,无论其收入是来自俄罗斯还是来自其他任何一个国
家。对于纳税人的双重征税问题需要由国家间签署的税收
协定来消除。
非税收居民是指在俄罗斯境内没有固定住所的人或者说在
俄罗斯居留时间没有达到法定期限,其负担的纳税义务是
有限的,只就其来源于俄罗斯的收入纳税。
④税率
个人所得税基本税率为13%,在商业性质的竞技比
赛中获得的奖金适用35%税率;外国自然人取得来源于俄
罗斯联邦的收入适用30%税率、股息红利收入适用15%税
率,同样情况下俄国自然人则适用9%税率。
⑤税收优惠
俄罗斯税法典中规定了54种不征税收入,主要包括个人
取得的国家给予的补助津贴、养老金、伤残补助金、献血
补偿、自然人继承取得的现金和实物收入(凭借继承的版
权所获得的收入需要纳税)、残疾人组织给予残疾人的物
质补助、纳税周期收到的总计不超过4000卢布的礼物、
紧急救援遇险旅行者所获得的实物收入等等。
⑶增值税
俄国是在1992年1月1日开始征收增值税的。税款的计算
和支付程序最初是由专门的增值税法规定,而从2001年开
始由俄罗斯税法典专设一章规定。
①纳税人
公司、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商品进出口业务经营者。
②征税对象
在俄国境内销售商品,包括销售抵押物品和根据补偿和更
新协议提供商品,无偿提供商品、劳务也视同销售,在俄
罗斯境内将商品(包括工作成果和劳务)用于自用;为自
用而进行建筑安装劳务活动;进口商品等项业务。
③税率
俄罗斯开征增值税时,其基本税率设定为28%,
随后降为20%,从2004年1月1日起定为18%。
在俄销售特定食品及儿童用品目前适用10%税率,
出口商品为零税率。
④税款计算
税基乘相应的税率,同时纳税人有权在应缴纳的
增值税额中减去抵扣额,抵扣额是指在取得商品
或劳务、工作成果、财产权利及进口商品时所支
付的增值税额。
⑤税收优惠
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连续三个月销售收入(包括
提供劳务收入)少于200万卢布,有权申请免征
增值税。免征和税收优惠在俄联邦税收法典中
100多个项目,主要包括:向政府无偿提供公用
文化设施、公共住宅设施、道路、电网、变电站、
天然气管道、供水管线和其他类似设施;根据私
有化政策转让政府所有的企业财产;为政府部门
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但该项目应是该部门履行
其法定职能所需要的;无偿提供给政府或政府经
营的企业使用固定资产或者无偿向政府或政府经
营的企业转让固定资产。
(4)消费税
俄罗斯联邦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俄联邦税
收法典规定,对用食品原料酿制的酒精饮料、白酒、烈性
甜酒制品、含酒精溶液等商品征收消费税。烟草和香烟制
品、珠宝制品、部分轿车、车用汽油、柴油、天然气等商
品征收消费税。除酒类产品外,其他商品的消费税全部纳
入联邦预算。
(5)矿产资源开采税
从俄内地下开采的、供纳税人使用的矿产;从矿产开
采中产生的残渣及废料中获得的根据俄联邦矿产法应该获
得许可的矿产;在俄境外俄联邦司法管辖区域内的矿场开
采的矿产(在外国租赁的地区或根据国际条约的规定)。
矿产资源开采税的税率是根据23种矿产分别加以规定的,
其中,地下矿物质水和农业用地下水适用零税率,钾盐
%,部分矿产从量定额征税,如褐煤每吨11卢布。
(6)组织财产税
属于地区征收的税种,在俄联邦税法典规定范围内
由俄罗斯各联邦主体以法律形式确定具体税率、征
税期限和程序。在联邦税法典的规定下,可以由俄
联邦主体制订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根据税法典
规定有应税财产的组织为纳税人。
规定了免征范围:2014索契各奥会举办单位等等。
税基:资产的年平均价值。
税率由各联邦主体自行制订,但是税法典规定了上
限,不得超过%。
普华的专家说目前只对不动产征收。
(7)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所有安装发动机的交
通工具征收的税种,按发动机的马力
征税。
(8)博彩业税
是三个地区税这一(另外:车船使用税和财产税),是地
区级预算收入来源。
征税对象:组织进行赌博所取得的收入。
赌博业:赌桌、赌博机、投注站等。
2009年7月1日之后,阿尔泰、滨海、克拉斯诺达尔和加
里宁格勒洲这些可以“赌博特区”而外,其他地区禁止采
用赌桌、赌博机经营赌博业。
纳税人:赌博业的经营者。
税率由联邦区确定:
较有名的赌博区位于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的“亚洲城”。
边疆区确定税率如下 :每桌每月12万5千卢布,每台游戏
机每月7500卢布。
(9)水资源税
根据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取得水资源使用许
可的组织和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是水资
源税的纳税人。 税基乘以税率为税额 不同
使用水资源方式以及不同地区,不同水系适
用不同税率。 使用水的方式通常是饮用、
工业用水、运输(扎木排发木头)、发电等。
组织财产税
(10)野生动物资源使用费 (三个行业费用)
缴付人: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根据规定领取使用动
资源许可的公民、法人和个体经营者。 征费额=
动物数量×税率 每种动物有单独的税率 优惠:北
方、西伯利亚和远东以狩猎为生少数民族原住民
免征。
(11)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
缴付人:按规定领取在内陆水系、领海、大陆架
和专属经济区,包括里海、亚速海和巴伦支海斯
群岛地区使用水生生物资源许可证的俄罗斯联邦
自然人、个体经营者和组织。
(12)地块使用费
缴费人:是获得排他性地块使用权并在地块
完成某项已经确定的工作的地块使用者。
地块上的工作:矿产资源的探查工作、评估
工作;与采矿无关的建筑设施建筑与使用的
情况的探查与评估等。
(13)个人财产税
个人财产税属于地方税
主要是对自然人拥有房产进行征税,属
于地方税种,价值30万卢布以内按照不
超过1‰的税率征收,30万至50万卢布
在1‰至3‰区间内确定,50万卢布以上
在3‰至2%区间内确定。
(14)土地税
土地税属于地方税种,收购土地,成为土地
拥有者即成为土地税的纳税人。俄联邦税法
典规定了土地税的上限:地块价值的%,
各地可制订本地的土地税税率,如首都莫斯
科农业用地税率为%,而私人停车场用地
的土地使用税为%。
4.俄罗斯的五种特别征税制度
特别征税制度:是根据税法典或者其他联邦
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的特殊的计税和
纳税制度。
五种特别征税制度包括:
单一农业税、简易征收制度、估算收入征税
制度、产品分成协议征税制度和许可证征税
制度。
(1)单一农业税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者,自愿选择本制度。
单一农业税中的农产品生产者是指从事农产品和水产品生
产、加工及销售的各类农业组织和个体农户。
主要条件: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初加工农产品的收入占到全
部销售收入(包括商品、工程、服务收入)的70%以上。
优惠:缴纳单一农业税后,企业不再缴纳利润税、增值税、
财产税等。个体农户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来自经营业务
所得部分)、增值税、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财产税。
税基:收入扣除支出部分。
税率:实行6%的单一比例税率。
(2)简易征收制度
纳税人:俄罗斯企业和个体工商业主自由选择是否按照
简易征收方式缴纳税款,有权按照这个方式进行财务核
算的税款计缴。公司和经营者如无明确表示按照简易征
收方式纳税,则视为不按照该方式纳税
主要条件:销售自产农产品及初加工农产品的收入占到
全部销售收入(包括商品、工程、服务收入)的70%以
上。
优惠:缴纳单一农业税后,企业不再缴纳利润税、增值
税、财产税等。个体农户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来自经
营业务所得部分)、增值税、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财产
税。
税基:收入扣除支出部分。
税率:实行6%的单一比例税率。
(3)估算收入征税制度
估算收入单一税是对确定的经营活动进行征税,它是对经营项目征税
不是对经营主体征税。从名字上可以看出,是对收入进行估算,而不
是收入的真实情况。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适用此税收制度。
但有限制,通常只适用于小规模经营企业和商户。比如:工作人员超
过100人的、持有其他法人企业股权超过25%的、适用了定期许可经
营简易征收制度的商户。
适用的经营活动范围:生活服务、兽医服务、车辆维修、车辆清洗、
零售和餐饮服务(上述店面营业面积低于150平方米)等。
税率:15%
实施这种制度由当地城市立法机关决定,并非在全俄实施。
类似中国的核定征收。
(4)执行产品分成协议征税制度
1995年俄国出台《产品分成协议法》,2003年税法典
章生效,此制度形成。
国家鼓励矿产资源开采,对探矿、采矿实施产品按照比例
由投资方与国家进行分成的方式进行征税。
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此方式征税。
优惠:免征一些地区税和地方税。
(5)定期许可经营征税制度
定期许可经营简易征税制度在2012年年底废止后,出台了
目前这个定期许可经营征税制度。
此制度只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用工人数超过15人则不能适
用。
取得的许可有一定期限,在此期限内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适用经营活动:汽车货物运输、住宅修缮、家具修理、美
容美发、干洗染色洗衣服务等。
许可期限:1至12个月。
税率:6%(许可经营期间预计收入乘以6%)
优惠: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财产税、增值税。
是否适用由各地区自行出台法律文件确认。
5.俄罗斯超前发展区
(1)超前发展区的基本概况
2014年12月29日俄联邦总统普京签署总统令《俄联邦社
会经济超前发展区法》生效实施。
最初三年在远东地区设立,随后全国铺开(非远东独有)。
超前发展区不能与经济特区重合(否定双重身份)。
每个超前发展区将设立管理公司,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法
律和财务、海关及其他服务。
入区企业应与管理部门签署专门协议。
区内实施特殊的纳税制度和宽松的商业管理规则。
功能分开:每个发展区将公布可开展的商业活动种类,此
外对于生产工艺和生产装备也有要求。
俄罗斯超前发展区(续)
(2)优惠措施(草案中)
机构利润税中联邦层级的收入部分免征,联邦主体级收入
部分10个纳税周期内为5%,10年之后不得超过10%。
保险费综合费率为%,其中3%划入联邦退休基金,
%划入社会保险基金,联邦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划入
%,地区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划入%。
超前发展区内驻区企业综合税收负担率将为%。
超前发展区一经确立,期限可达70年。
俄联邦配套法律及俄政府的实施细则仍在制订中。
俄罗斯超前发展区(续)
(3)对俄经济发展的作用:
被称作中国模式发展道路。全世界目前共有各类特别经济
区约1500个,其中约200个在中国。
称为俄罗斯特区发展的第四次尝试。第一次是1991年,当
年通过的《外国投资法》首次引入术语“自由经济区”,
旨在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和降低税负、低价出租厂房设备、
免签证,但由于90年代的混乱局势,此法未能有效实施;
第二次是90年代后期,“特别经济区”出现,首个是加里
宁格勒(1999),17个特别经济区中最有成效的是6个工
业特别经济区,最不成功的是旅游特别经济区;第三次是
梅德维杰夫任总统期间设立的20个地方发展区;此次为第
四次。
俄罗斯超前发展区(续)
优先发展区能够解决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经济发展落后的
问题吗?答案显得扑朔迷离。此前,俄罗斯远东地区已经
创立了马加丹州特别经济区,在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设立
了苏维埃港港口特别经济区。但是,特别经济区目前看来
并没有对地区经济发展发挥明显作用,区内的企业大多为
采矿企业和能源企业,而且,上述特别经济区由于地理位
置差,其加工业在吸引境外投资方面缺乏国际竞争力。
俄罗斯此次设立的优先发展区与以往的经济特区还是有所
不同。还在前苏联时间当时的俄罗斯就在1991年出台了
《外国投资法》,首次引入“自由经济区”这一概念,但是
当时混乱的政治经济环境使这一法律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自由经济区的金字招牌没有取得投资者的信任。而如今,
俄国政治稳定,总统普京支持率高。政令应能畅通,各项
措施能够得到贯彻实施。所以要有信心。
6 .机会
*俄罗斯远东地区开始赠送土地,鼓励国国内其他
地区向本地移民,远东地区%的土地归国家,
此举得到总统认可;
*针对在俄国投资金融业的中国投资者降低门槛。
*俄罗斯面临制裁、收回克里米亚(专家称2000亿
美元),急需资金。
*资产价格下降,可供抄底。
*中俄经贸关系密切,双方政府支持,2010年开始
中国是俄最大贸易伙伴。
*一带一路,包含黑龙江和俄远东地区。
*高铁相关产业。
谢谢。
如需要进一步交流,请加入我们的QQ群:
哈国税国际税务管理处 78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