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GS-QL-QT029
外商投资企业税前扣除申请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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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报送的下列税前扣除项目申请,经审核,资料齐全,现予受理:
1、工资褔利费(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2、借款利息(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3、财产损失(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4、支付总机构管理费(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5、坏帐准备金(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6、坏帐损失(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7、技术开发费加成抵扣(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8、其他扣除项目(附书面申请、审批表、其他文件)。
(注:在未申请的项目序号上打“╳”。)
受理人: 受理部门:(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