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调入/续保:先在惠州参保:转出地的社保缴费凭证,
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不可以补缴。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可跨年补缴。
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补缴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 15 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
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 50;女干部 55)
3、办理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参保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
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当地社保局指定养老金窗口办理即可。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从参保缴费次月起按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医疗终结后 60 日内报销。
所需资料
1、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个人部分只需用个人账户余额或现金支付;医保基
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外地就医住院(含急诊): 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原件、有效医疗费用
票据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银行账号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无身份证的
提供户口簿,转院的需提供转院手续,异地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等资料。
办理流程
准备以上资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
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2、事故发生当月必须有参工伤险;
3、必须至工伤合同医疗机构治疗;
4、伤残鉴定达到等级。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员工受伤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相关认定资料到社保局提出认定申请。
2、周期:60 日左右。
所需资料
工伤认定所需资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的; 提示:可以直接到工商行
政管理局查询。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 33 号小区惠州市工商局
3、受伤员工与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厂牌厂证、
派工资料、证明等
4、因故受伤的提交首次入院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注明首次入院时间);
受伤害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书;患职业病的提交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
5、受伤职工近期正面免冠 1 寸彩照 4 张;(职工死亡的不须提交相片);
6、能看到相貌与受伤部位的的 4 寸彩照 1 张;(可以 A4 纸彩色打印,职工死
亡的不须提交相片);
7、职工受伤当月及上两个月的出勤证明,在场人员证言证明(附带证人的身份
和劳动关系证明);
8、工伤认定申请表。
办理流程
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保障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
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
单位,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费用报销。
四、失业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
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
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解除劳动关系后 60 日内。 周期:当月申请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所需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2、一寸彩照(农业户籍两寸彩照);
3、工商银行账号。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当地社保局失业窗口办理。
五、生育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异地住院终止妊娠或分娩的,应在确诊怀孕后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
申领报销时限
终止妊娠或分娩之日起 1 年内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所需资料
1、本地定点机构生育: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
2、异地生育的: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需有本次怀孕的登记或审批)等相关证件
以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
(3)出院小结、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银行帐号等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带齐以上资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六、公积金申领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 15%比例的;
5、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贷款公积金:
1、申请贷款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且继续正常缴存;
2、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4、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申领报销时限
申领提取周期: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
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申请贷款周期:申请受理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所需资料
提取公积金:
1、基础资料:
(1)身份证、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
(2)《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购买自住住房: 《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表》、身份证、经市房管部门验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
3、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惠州市住房公积
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合法有效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或由公证部门验证的购
买住房借款合同、还款存折(卡、须打印明细)。
4、支付房租: 《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己填写好的《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
取申请表》,身份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完税证明,家庭月
收入证明。
5、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惠
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贷款公积金:
1、借款人均须提供的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房屋权属档
案信息查询证明原件、《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复印件三份、身份证复印件四
份、单位开具的家庭(夫妻)月收入证明原件、近半年的工资存折明细复印件一
份、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原件。
1、购买商品住房: 本年度的有效规范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期付款发
票复印件一份。
2、购买二手房: 《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房
地产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复印件、完税发票复印件、抵押物的评估报告书原件、
首期付款的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原《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关系转移
一、社保关系转移
转入
省外转入: 持原参保地打印的《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惠
州社保局关系科(股)办理转移申请即可。
转出
流程: 需在惠州停保的情况下,到地税局登记户籍地址后,再到社保局凭身份
证原件打印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申请即可。
二、公积金关系转移
转入
同城转移: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
省外转入:
1、接收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加盖公章一份;
2、经办人持接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3、最后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到原住房公
积金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转出
1、接收城市/区域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加
盖公章一份;
2、一式六联《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金额与截止日期处由银行填写)
加盖原单位公章一份;
3、经办人持以上两份资料到住房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到原公积金经
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