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1)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基本相当于原长期债权投资。
(2)应注意的是,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
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
企业所不能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如果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到期的最初意
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
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
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主要处理可分为取得时、持有期间和处置时三个步骤:
(1)取得时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
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注意:即原制度的溢价、
折价)。
(2)持有期间
持有期间主要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利息的计算如下:
①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期限
①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期限
①应收利息按照分期付息还是一次还本付息可分别计入“应收利息”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
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
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
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3)处置时
①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
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①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
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已计提
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例题:溢价购入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甲公司 2007 年 1 月 3 日购入某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 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该
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万元,票面利率为 10%,甲公司实际支付 106 万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
后一年还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假设甲公司按年计算利息。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7 年 1 月初购入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即面值)
——利息调整 6 (即溢价)
贷:银行存款 106
(2)2007 年 12 月 31 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
①应收利息
2007 年应收利息=票面金额 100 万元×票面利率 10%=10 万元。
本金 100×6% =6
贷款摊余成本 105×实际利率
①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计算该债券的实际利率 r=%。计算过程如下:
10÷(1+r) + 10÷(1+r)2+110÷(1+r)3=106
当 r=8%时:
10÷(1+8%) + 10÷(1+8%)2+110÷(1+8%)3=+ +=(万元)
当 r=7%时:
10÷(1+7%) + 10÷(1+7%)2+110÷(1+7%)3=++= (万元)
(r -8%)÷(7%-8%)=(106-)÷(-)
r=(106-)÷(-)×(7%-8%)+8%
=÷×(-1%)+8%
=×(-1%)+8%
=8%-%=%
①计算利息收入(实际利率法) ①应收利息,① 利息收入, ①溢价摊销(还本),①本金(摊余成本)
①=面值×票面利率 ①=上一期①×实际利率 ①=①-① ①=上一期①-①
106
10(本息)
08.12.31 10
09.12.31 10 100
合计 30 24 6
借:应收利息 10
贷: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即溢价摊销,还本额)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3)2008 年 12 月 31 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10
贷: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即溢价摊销,还本额)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利息 10
(4)2009 年 12 月 31 日计算应收利息和确认利息收入,还本
借:应收利息 10
贷: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即溢价摊销,还本额)
借:银行存款 110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 (即面值)
应收利息 10
摊余成本:amortized cost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
后的结果:
(一)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二)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
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是用实际利率作计算利息的基础,投资的成本减去利息后的金额。
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该摊余成本实际上相当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下,摊余成本等于其账面价值,但也有两种特殊情况: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若
仅仅是公允价值的暂时性下跌,那么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时,不需要考虑公允价
值变动明细科目的金额,此时摊余成本不等于账面价值。
(2)贷款。已经计提损失准备的贷款,摊余成本也不等于账面价值,因为其摊余成本要
加上应收未收的利息。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日的公允价值)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初摊余成本就是求应收本金和应收利息的现值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根据“新准则”第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对于持有至到期日的投资及贷款和应收账款、满足
三十三条规定的金融负债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息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的公式为:
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减值损失(或无法收回的金额)。实
际利息率的公式为:实际利率=将未来合同现金流量折现成初始确认金额的利率。
举例
例 1:假设大华股份公司 2005 年 1 月 2 日购入华凯公司 2005 年 1 月 1 日发行的五年期债
券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 14%,债券面值 1 000 元。公司按 105 359 元的价格购入 100 份,支
付有关交易费 2 000 元。该债券于每年 6 月 30 日和 12 月 31 日支付利息,最后一年偿还本金
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应根据付息次数和本息现金流量贴现,即“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
去债券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可采用“插入法”
计算得出。
根据上述公式,按 12%的利率测试:
本金:100 000×(n =10,i=6%)
= 55 839
利息:7 000×(年金:n =10,i=6%)
=51 520
本息现值合计 107 359
本息现值正好等于投资成本,表明实际利息率为 12%。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359
贷:银行存款 107 359
根据实际利率,编制溢价摊销表,如表 1。
2005 年 6 月 30 日收到第一次利息,同时摊销债券投资溢价。根据表 1,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7 000
贷:投资收益 6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在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上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为 106 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知,初始摊余成本就是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买价+相关费用。而所谓
的实际利率就是到期收益率,用它来对债券在有效期内的现金流进行折现,使得折现所得现值
总额等于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即初时摊余成本)。在收到债券利息的帐务处理为,投资收益
的确认金额等于初始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而这一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实际收到的利息之间的
差额就是对初始摊余成本的调整额。调整额为正,则摊余成本会增加,调整额为负,则摊余成
本会减少。
如果购买债券只用于交易,不会一直持有到期,则初始摊余成本就是买价,而其他费用则
在编制会计分录是借记投资收益。
什么是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是指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帐面价值计
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的差额,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
折价。
实际利率法中的实际利率,是指使某项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于当前公允价值
的折现率。
实际利率法的计算方法
实际利率法是采用实际利率来摊销溢折价,其实溢折价的摊销额是倒挤出来的.计算方法如
下:
1、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 期初债券的帐面价值 * 实际利率
2、按照面值计算的利息 = 面值 * 票面利率
3、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当期溢折价的摊销额 = 按照面值计算的利息 - 按照实际利率
计算的利息费用
4、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当期折价的摊销额 = 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 按照面
值计算的利息
注意: 期初债券的帐面价值 = 面值 + 尚未摊销的溢价或 - 未摊销的折价。如果是到期
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计提的利息会增加债券的帐面价值,在计算的时候是要减去的。
实际利率法的特点
1、每期实际利息收入随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动而变动;每期溢价,折价摊销数逐期
增加。这是因为,在溢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价的分摊而减少,
因此所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减少,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大于债券投资的每期应
计利息收入,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溢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溢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2、在折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下,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折价的分摊而增加,因此所
计算的应计利息收入随之逐期增加,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大于每期按票面利率计算的
利息,其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折价摊销数,所以每期折价摊销数随之逐期增加。
实际利率:是指剔除通货膨胀率后储户或投资者得到利息回报的真实利率。
哪一个国家的实际利率更高,热钱向那里走的机会就更高。比如说,美元的实际利率在提
高,美联储加息的预期在继续,那么国际热钱向美国投资流向就比较明显。投资的方式也很多,
比如债券,股票,地产,古董,外汇……。其中,债券市场是对这些利率和实际利率最敏感的
市场。可以说,美元的汇率是基本上跟着实际利率趋势来走的。
巧释并简化实际利率法核算
一、摊余成本的概念 (一)摊余成本概念的准则界定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最
先提出了“摊余成本”的概念,并以数量计算的方式给出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下简称金融
资产(负债))定义。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
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
适用于金融资产)。即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
的减值损失。其中,第二项调整金额累计摊销额利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得到。实际利率法是指按
照金融资产(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
是指将金融资产(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二)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
摊余成本的概念适用于对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中,与实际利率法对初始确认金额
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的摊销相联系。将摊余成本的概念延伸到对摊销金融资产(负债)的
计量中,根据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法的定义,即在定义“当前”时点上,金融资产(负债)摊余
成本在金额上等于其账面价值。实际上,在金融资产(负债)的存续期间,其摊余成本也等于
其账面价值。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是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的金额,对于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就是其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减
值准备后的金额。
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例,“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
进行明细核算。取得时,按照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但不包括已到付
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投资面值计入“面值”明细账户,初始确认金额与面值的差额,计入“利
息调整”明细账户。此时,计算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到当前账面价值的折现
率,即实际利率。在持有投资期间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利息调整”明细账户金额按照实
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假设不考虑本金的收回以及资产减值因素,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累
计利息调整摊销额,也等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借方余额+“利息调整”借方余额(贷方余额
以“-”列示)+“应计利息”借方余额,即账面价值,在持有期间将“利息调整”明细账户余额摊
销至零。可见,摊余成本的第一项调整是对“成本”明细账户的调整,第二项调整是对“利息调
整”和“应计利息”明细账户的调整,第三项调整是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调整,摊
余成本在数量上等于账面价值。
二、实际利率法核算模型及简便算法
(一)实际利率法核算模型
对金融资产来说,在持有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分录模型为:
借:应收利息面值(本金)×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借/贷: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
该分录模型适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债券和贷款等。分录中的“应收利息”是指分期
付息债券的应收利息,属于流动资产;若为到期一次付息债券,应收取的利息属于非流动资产,
应计入“金融资产——应计利息”科目。
对金融负债来说,在持有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分录模型为:
借:成本费用科目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贷:应付利息面值(本金)×票面利率
借/贷:金融负债——利息调整差额
该分录模型适用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分录中的“应付利息”是指分期付息债券的应付利
息,属于流动负债;若为到期一次付息债券,应支付的利息属于非流动负债,应计入“金融负
债——应计利息”科目。
(二)实际利率法的简便算法
对于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的核算,一般采用列表计
算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上述分录模型中的金额。在确认后,计算实际利率时,编制“实际利率法
摊销表”,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表上金额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以上的分析,摊余成本等
于账面价值,那么,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时,可以不通过列表形式计算分录模型的
金额,而直接按照摊销前该项金融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实际利率的乘积确认各期应享有的
投资收益或应分摊的成本费用,按照面值(本金或成本)与票面利率(合同利率)确认各期应
收取或支付的利息债权或债务,差额作为利息调整项目。这样,避免了编表以及保管表格供以
后各期利用的麻烦。采用账面价值按照分录模型摊销,发生金融资产减值,重新计算实际利率
后,按照账面价值与新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本期的投资收益即可,不必重新编制摊销表,简化了
核算工作。
(三)一个简化核算的实例
下面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例进行说明。例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 23 章“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例 23-3 改编。
甲公司属于工业企业,20×0 年 1 月 1 日,支付价款 1 000 万元购入某公司 5 年期债券,
面值 1 250 万元,票面年利率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甲公司将
购入的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首先计算实际利率,(59×5+1 250)×(1+R)-5=1 000,得出 R=%,此时不编
制“实际利率法摊销表”。
1. 20×0 年 1 月 1 日,购入债券,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250,贷:银行存款 1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
2. 20×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
价值=1 250-250=1 000,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1 250×%=59 持有至到期
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贷:投资收益 1 000 ×%=;
3. 20×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时,“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借方余额=1 250,“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借方余额=59,“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
调整”贷方余额=250-=,因此,其账面价值=1 250+59-=1 ,
实际上账面价值可以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总账余额得到,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
计利息 1 250×%=59,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贷差额=,贷:投资收
益 1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三、摊余成本概念的再思考
(一)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的联系
摊余成本的概念应用于金融资产(负债),在金额上等于账面价值,摊余成本或账面价值
均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范的 5 种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之一。摊余成本与账面
价值的区别在于:摊余成本运用于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体现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的动
态过程,表示在每期摊销后的余额;账面价值注重各资产或负债相关账户与备抵账户在某一时
点的数量关系。
(二)摊余成本概念的扩展
若将摊余成本的概念从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扩展到其他资产(负债)的计量
过程,那么上述分录模型可以进一步扩展到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无形资产以
及融资租赁等业务的核算。例如,在分期付款购买资产业务中,“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初
始确认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累计分摊
额;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长期应付款”账户余额经过“未确认融资费用”费用账户余额调整
后的金额,即长期应付款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金额;分期付款信用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未
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长期应付款”的摊余成本×折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