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合同名称
委 托 方(甲 方)
受 托 方(乙 方)
签订地点:
本合同委托人就 项目委托受托人进行规
定的软硬件采购、实施服务、培训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报酬,双方经过平
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
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 1 条 合同的目的、内容及设备供货时间及方式
1、 产品供货明细:
设备供货明细见附件 1《设备供货明细清单》
2、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
乙方必须提供其公司有能力、并具有一定工程资历的安装指导人员到现场进行设备
现场安装、调试、指导及监督服务。
乙方所提供设备安装指导人员,须对以下各项负责:
1)对所提供的不合格的设备负责,对安装中的错误负责;
2)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须有甲方人员参加,甲方人员协助并协调所有硬件
的安装及调试,但甲方人员并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
3)乙方应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在安装中有义务免费提供所必须的附属设备,
乙方人员有义务解答甲方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
4)乙方人员应根据甲方的环境和要求对所购产品做具体的设置和客户化工作。
3、 设备供货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产品原包装运输到甲方使用
地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第 2 条 质量和要求
1、乙方负责组织采购设备的在途运输,并确保设备的安全及时到货,提供的所有设备
均为原厂家生产的针对中国市场的原装合格产品;
2、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所购设备的安装、调试,协助甲方对采购到货的设备进行检
查验收,并按设备厂商及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期进行保修;
3、乙方需提供所采购的设备代理商或厂家相关设备证明;
4、在产品拆封后或使用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包退,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免费包
换。
第 3 条 保证条款
受托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受托人保证本合同项下提供的相关服务没有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
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托人承担。
受托人向委托人保证,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
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给任何第三方;
受托人保证其相关服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人身、财产等不造成
损害。因受托人原因致使委托人人身、财产等受到损害的,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因
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本条中约定的事项、保证内容和各种义务对受托人的订约人、员工和代理
人均具有约束力,且受托人应当保证并敦促其订约人、员工和代理人遵守本条约定;
第 4 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
本 合 同 为 固 定 总 价 合 同 , 合 同 总 价 款 为 人 民 币
¥ 元整),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培训费用、相关税费等。
支付方式:分期现金付款
年 月 日前,经委托项目负责人审批合格后,第一次向受
托方支付服务费 :人民币 (¥ 元);
年 月 日前,乙方服务项目经甲方各方相关单位验收合格
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余额: 人民币(¥ 元);
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国家规定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托方开户银行、地址、账号
账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开户地址: ;
受托方需要变更银行账号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因未及时
通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受托方自己承担。
第 5 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讨论、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
得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予以保密。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制定保密协议。
第 6 条 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工作条件所形成的技
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方所有。委托人利用受托人提交的 服务 【服务/咨询/
培训】项目所形成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
第 7 条 不可抗力
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受影响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
合同义务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得以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造成该合同义务确
实不可履行的前提下,该方可在该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范围内暂时中止履行该合同
义务;未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讯可行时立即通知另一方,详细说明不可抗
力与不能履行义务的因果关系,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以致影响合同义务之日起(如遇
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10 日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发生及其预期持续时
间的足够权威证明材料。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寻找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
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如当事人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而给
对方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无法达到或不可抗力阻碍一
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90 【30/90/180】日,任何一方均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第 8 条 违约责任
受托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通过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得
的委托人专利、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等技术成果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
额 5 %的违约金(建议 5%-20%,可根据合同风险及标的额适当调整),并赔偿委托
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受托人单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
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建议 5%-20%,可根据合同风险及标的额适当调整),同时委
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返还所有已支付款项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
贷款利率计算,超过一年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此给委托方造成任何损失的,
受托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逾期提供本合同项下 服务 【服务/咨询/培训】内容,每逾期一日,
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1 ‰的违约金(建议 ‰-1‰,可根据合同风险及标
的额适当调整)。逾期违约超过 30 日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受托人应按
照 的规定返还已支付款项及利息,并支付相应违约金。由此给委托人造成任何
损失的,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受托人所提交本合同项下 服务 【服务/咨询/培训】未能满足委托人要求,
由受托人于 30 日内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受托人承担。整改一次后仍不满足要求
的或受托人收到委托人要求 30 日后怠于整改的,委托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受托人
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5 %的违约金(建议 5%-20%,可根据合同风险及标的额适当调
整),且向委托人退还其已付款项及相应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
率计算,超过一年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委托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受托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给第三方的,委托
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建议5%-20%,
可根据合同风险及标的额适当调整),并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取得委托
人追认的,受托人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委托人负责。
委托人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1 ‰的违约
金(建议 ‰-1‰,可根据合同风险及标的额适当调整)。
合同双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按照相应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
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非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时还应全额承担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而支付的交
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 9 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
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 10 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议。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方式解决:
(1)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 11 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廉政责任合同
保密协议
费用预算书
第 12 条 其他事项
受托人在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期间需要到委托人的生产现场工作,应遵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实施严格的安全措施、严格的人员职业健康防
护措施和环境保护防护措施,详见附件《工程项目安全协议》。
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完成,委托人指定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
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指定项目负
责人: ,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
话: 。受托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在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后更换。
委托方按照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的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受
托方承担。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
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委托人执 份,
受托人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为 ,
由下列各方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印刷体姓名: 印刷体姓名: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站: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