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
乙 方 :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乙 方 联 系 电 话 :
xxxx 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 甲 方 基 本 情 况
第 一 条 甲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经 济 类 型 :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 :
注 册 地 址 :
经 营 地 址 :
通 讯 地 址 :
二 、 乙 方 基 本 情 况
第 二 条 乙 方 ( 劳 动 者 ) 姓 名 : ( 签 名 )
性 别 : 族 别 : 年 龄 :
出 生 日 期 : 年 月 日
居 民 身 份 证 号 码 : 文 化 程 度 :
或 者 其 他 有 效 证 件 名 称 证 件 号 码
父 母 家 庭 住 址 (填 到 门 牌 号 ):
联 系 人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 座 机 ) :
邮 政 编 码 : 。
本 人 家 庭 住 址 (填 到 门 牌 号 ):
联 系 人 姓 名 : 联 系 电 话 ( 座 机 ) : 邮 政 编 码 :
紧 急 联 系 人 姓 名 : 紧 急 联 系 电 话 ( 座 机 ) :
( 紧 急 联 系 人 指 劳 动 者 及 父 母 联 系 方 式 均 联 系 不 上 的 情 况 下 , 遇 紧 急 情 况 下 可
以 通 过 此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到 家 人 或 劳 动 者 , 请 认 真 填 写 )
户 口 所 在 地 : 省 ( 市 、 区 ) 县 ( 市 、 区 ) 街 道 ( 乡 镇 )
三、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限为 年(月),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完成
本项目工作任务之日止。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作。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
行地 类,
A、属于建筑类施工企业,因工作流动性强,工作地点随工程项目变动,合同履行地因
工作需要而变动,具体地点不在合同内单独约定;
B、属于企业机关、厂区类企业以工作履约的具体地址为准;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
和要求见《岗位责任说明书》。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
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第六条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
作。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
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
时工作制规定。
甲方部分工作岗位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行
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实行。
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甲乙双方按照公司工会与企业签订的《集体合同》中
约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内容执行。
第八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
婚丧、计划生育等休息、休假权利,以上各类假日期间工资标准见公司《管理规定》。
甲方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安排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
六、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
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甲方应当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故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
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
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 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以下 条款确定: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计酬原
则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责任、任职能力、劳动条件、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
一。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在岗期间的
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 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
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
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定额,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
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 。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制定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
位 、 人 工 成 本 信 息 等 制 度 , 合 理 调 整 乙 方 工 资 。 乙 方 的 工 资 增 长 办 法 按 照
(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内部工资正常增长办法)确定。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或其他原因使乙方下岗待工,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
费为
。
七、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当由乙
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依法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每年向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
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四条 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
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医
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办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具体标准为:
。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福利待遇,并同意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
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
益。
第十八条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
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
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施工环境,及当地相关政府根据地理条件等执行相关的劳动保
护政策,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执行风沙补贴、高原补贴、高温补贴、防疫补贴等,具体见
公司《管理规定》。
九、竞业保密限制和培训服务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 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
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协议(竞业保密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B、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先征得乙
方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训服务约定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的变更及无效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
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以书面形式
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考核中连续二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并
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A、乙方隐瞒精神病病史、心血管病病史、传染病病史的;
B、乙方隐瞒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事实的;
C、乙方隐瞒刑事犯罪记录的;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
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
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或终
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
方因自身原因拖延办理手续,提取档案、证件的,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
作交接时支付。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法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三、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如本合同送达地址发生变动,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一旦按此
地址送达,即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
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八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十 四 、 劳 动 争 议 处 理 及 其 它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乙方可以向甲方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具有劳动争议、司法诉讼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 四 十 条 本 合 同 的 附 件 如 下 :
1:
2:
3: 。
第 四 十 一 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
行。
第 四 十 二 条 本合同及相关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乙方对本合同及相关合同
附件记载的内容已充分理解和认可,无异议,签订本合同系乙方真实意思表现,乙方自愿
严格遵守和履行。
第 四 十 三 条 本合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
( 此 页 无 正 文 )
甲 方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 次 续 订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类 型 为 期 限 合 同 , 续 订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为
年 月 日 , 续 订 合 同 于 终 止 。
甲 方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本 次 续 订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类 型 为 期 限 合 同 , 续 订 合 同 生 效 日 期 为
年 月 日 , 续 订 合 同 于 终 止 。
甲 方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变 更 书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对 本 合 同 做 以 下 变 更 :
甲 方 ( 公 章 ) 乙 方 ( 签 字 或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一、甲方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
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甲方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填写时一律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
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甲方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劳动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
甲方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存乙方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