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概念
银行承兑
汇票
Bank's Acceptance Bill
(
BA
)是
商业汇票
的一种。是由在
承兑
银行
开立
存款
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
开户银行
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
日期
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
票据
。对
出票人
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
信用
支持。
2010
版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正面
背面
特点
优点:
1
、
信用
好,
承兑
性强。
银行承兑
汇票
经银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就把企业之间的
商业信用
转化为
银行信用
。对企业来说,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就如同收到了
现金
。
2
、
流通性
强,灵活性高。银行承兑汇票可以
背书转让
,也可以申请贴现,不会占压企业的
资金
。
3
、节约资金成本。对于实力较强,
银行
比较信得过的企业,只需交纳规定的
保证金
,就能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以进行正常的
购销
业务,待付款
日期
临近时再将资金交付给银行。
缺点:
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等犯罪行为呈现上升势头,有些企业深受其害。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
延期付款
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医疗卫生、
机关
学校等单位。
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流程
甲方为购货方,乙方为卖货方。
1.
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购销合同,
并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
2.
甲方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银行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甲方以及担保人进行考查和认定。
3.
银行认定此双方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之后,就会收取甲方的汇票保证金和手续费,签订承兑协议签发承兑汇票
.
4.
甲方(持票人)将银行承兑汇票及解讫通知书交给乙方(收款人)
5.
乙方收到甲方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将汇票交给开户银行,汇票到期委托开户银行收款。
6
汇票到期时,乙方通知甲方交款。
7.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向联行传递汇票办理收款
8.
联行通知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办理交款
9.
付款单位划转款项
10.
联行通知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款项已到帐
11.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收款单位票款已入帐。
三、银行承兑汇票
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
1
、在
承兑
银行
开立
存款
帐户的
法人
以及其他组织;
2
、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
委托付款
关系;
3
、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
购销合同
及其增值税发票;
4
、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
结算
记录和结算信誉。
5
、与
银行信贷
关系良好,无
贷款逾期
记录。
6
、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
保证金
。
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前提条件之一。一般在实务工作中,首先是交易双方经过协商,签定商品交易合同,并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然后才是到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四、出票人开票流程
第一步:争取敞口(银行授信额度,手续如同贷款,此部分一般由融资专员办理)
开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缴纳保证金,例:保证金比例若为
%
,当缴纳
100
万元保证金后,可以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100/%=300
万元,其中
100
万为无授信额度部分,
200
万授信额度(即为敞口)。
200
万的敞口部分需要做担保抵押(抵押物为:房产,设备,应收账款,存货等)。当争取到敞口后就可以办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手续了。
第二步:具体开票(此部分一般由资金专员办理)
携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合同,购销合同复印件(开票金额及付款方式要和清单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也可以在
3
个月内补齐)”。去银行信贷部门(企业部)开票,信贷部门会要求填写开票清单(即开票给哪些供应商及每个供应商开票的具体金额等)。在票据审批之前,公司需要将
100
万元的保证金打入“一般存款账户
-
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内,且
100
万元的保证金在汇票承兑期内不允许动。等待审批结果,主动联系银行确认票据开具的情况及取票时间。
银行开立承兑汇票收取费用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手续费
付款单位办理承兑手续时向承兑银行支付手续费,由承兑银行从付款单位存款户中扣收。按照现行规定,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按银行承兑汇票出票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手续费。如出票金额为
1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为
5000
元;每笔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足
1
元的,按
10
元计收。
额度管理费:
各家行的收取标准不同,公式为:
额度管理费
=
实际开票所占用额度
*
额度管理费率
/12*
开票的月数
(实际开票占用额度,比如
30%
保证金的票即占用
70%
的额度,
100
万占用
70
万)额度管理费各家银行收取的标准是绝对不同的,而且是因为企业的等级而不同,一般区间从
%
)
整个流程涉及的主要会计分录:
1
、由一般户转入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
保证金专用账户
100
万
贷:银行存款
-
一般存款账户
100
万
2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账款
-
张三
100
万
应付账款
-
李四
200
万
贷:应付票据
-
张三
100
万
应付票据
-
李四
200
万
3
、承兑到期之前准备款项,将保证金专用账户款项转入一般户
借:银行存款
-
一般存款账户
100
万
贷:银行存款
-
保证金专用账户
100
万
4
、在一般户内补足
200
万敞口部分
借:银行存款
-
一般存款账户
200
万
贷:银行存款
-
其他具体银行(或者现金)
200
万
5
、供应商到期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划款
借:应付票据
-
张三
100
万
应付票据
-
李四
200
万
贷:银行存款
-
一般存款账户
300
万
6
、承兑结束后,收到保证金账户存款利息,假定为
2
万元。
借:银行存款
2
万
贷:财务费用
2
万(红字)
五、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的
处理
(一)
将承兑汇票持有至到期,办理托收
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送交持票人开户银行办理托收(目前最常用的方法),需要填写一份《托收凭证》,带上单位的预留印鉴,同时需要交纳寄汇票的邮费
20
元,手续费
2
元
,
总共
22
元。(以上收费仅供参考)
从票据法上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托收时间为票据到期后的十天内,也就是说企业可在到期后十天内的任一天到其开户行办理托收。 但一般建议提前几天办理,原因
1.
是银行需将票据寄至承兑行(付款行),可以提前寄到,付款行在票据到期当天就可将资金支付,这样可尽早收到钱。
2.
是如果票据本身有瑕疵,如背书有误、签章不规范等,银行事先审核后可让你有充足时间进行补救,如找前手出具说明等。 因此,一般建议客户提前几天先将票送交银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或者单位本身具有较强审票能力,提前两三天交银行就比较合适了。
1
、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单位财务部门应当经常检查专类保管的银行汇票或“应收票据备查簿”,看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到期。持票人(企业)在汇票到期前将汇票送交持票人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并在汇票最后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持票人在汇票被背书人签章处填写托收行名称及
“
委托收款
”
字样→托收行审核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是否存在瑕疵,审核无误后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托收行受理托收后在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托收行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名章后交客户作受理回单→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与汇票一同寄往付款行。
如果汇票到期,而承兑申请人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承兑银行将继续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划拨资金,同时按照承兑协议规定将不足支付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账户,并对不足支付票款每天计收罚息。
2
、托收要点
若因各种原因造成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办理托收的,持票人应出具逾期托收的情况说明,方可办理托收。并注明
“
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持票人承担
”
,说明应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章及公章。
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后,由票据中心经办人员审查票据背书是否连续有效、有无需要处理的瑕疵后,在托收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第一联由持票人保存,以便查询款项托收事宜,第二联由持票人托收银行保存,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第三、四、五联与汇票寄往付款行,等待到期收款。
3
、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
1
、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
2
、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
“
付款行全称
”
栏内付款行行名
3
、付款人账号:付款人账号栏不填,由银行查询填写
4
、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如没有,需要查询到该付款行隶属于何省何市(或县)
5
、付款人开户行:
“
付款人开户行
”
栏与
“
付款人
”
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
6
、收款人全称:即为收款单位
7
、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
8
、收款人地址:收款单位隶属省、市(县)
9
、收款人开户行:收款单位送交托收行行名
10
、款项内容:
“
货款
”
等
11
、托收凭据名称:
“
银行承兑汇票
”
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12
、附寄单证张数:此栏有些银行不要求填写,有些银行要求,所附寄的即为本需托收汇票,一般写
“
一张
”
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除了
“
慎之又慎
”
别无它法,在填写之前,请先凝神静气,或者祈祷一番。
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二)
做背书转让
企业可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专门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中介公司就是采用背书转让的方式来获取银行承兑汇票,赚取利差。目前市场上做银行承兑汇票的中介机构一般比银行贴现利率高
1-2
个百分点,比如工商银行出具的
500
万的
6
个月
期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贴现率为为
6%
(年)左右,中介方面报价为
%
(年)手续费。
背书
转让
:即背书交付,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
汇票
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
票据
行为。
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1
、
背书转让的方式
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载明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而留出背书人及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进行背书时填写。票据法一般并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2
、
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
背书转让无须经票债务人同意。在票据背书转让时,行为人无须向票据债务人发出通知或经其承诺。只要持票人完成背书行为,就构成有效的票据权利转让。
背书转让的转让人不退出票据关系。背书转让后,转让人并不退出票据关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据权利人转变为票据义务人,并承担但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背书转让具有更强的转让效力。通过背书的方式转让票据权利,能够使受让人得到更充分的保护。票据法设计了一系列特别的制度来保障票据受让人的权利,首先,受让人只需以背书连续的票据,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人身份,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明。其次,受让人可以对票据债务人主张前手对人抗辩的切断,从而使其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债务人与前手背书人之间抗辩事由的影响;再次,受让人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3
、
背书转让限制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
2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按我国现行票据法律相关规定,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现有实物操作中,则以签章连续性证明汇票权利。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进行完全背书时,务必对应上背书人与被背书人名称。
4
、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错误的原因
背书不连续
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
2
种不连续的方式。
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
A
转让给
B
,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
D
的印鉴,
B
与
D
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
A
转让给
XX
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
XX
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
“
股份
”
二字。或者
A
转让给
XX
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是
XX
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
“
股份
”
二字。
A
转让给
B
,
B
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委托收款错误
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
“
委托收款
”
字样。
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
XX
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
XX
工行的结算章。
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给个人,当银行承兑汇票出现一处背书为个人时,解决办法有二:一是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二是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三)
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由于资金需要,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1
、
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
“
贷款卡
”;
与出票人或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
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
满足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
、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3
、
企业办理贴现需缴纳的费用
只收取贴现月利率或直接买断,划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时直接扣除,不另收费。目前贴现利率为 ‰
(
具体以当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率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