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物业项目撤离程序
文件现行版号/改次:A/0
首版生效日期:2009 年 06 月 01 日
本版生效日期:2009 年 06 月 01 日
发放编号: (盖受控章处)
文件编号: QP/PSZ-710-ZN04 总 页 数: 2 (含本页)
编 制: 史艳霞 编制日期:2009 年 06 月 01 日
审 核: 陆长松 审核日期:2009 年 06 月 01 日
批 准: 张朝晖 批准日期:2009 年 06 月 01 日
文件修改记录
修改状态 日期 修改章节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Administrator
新建图章
生效日期:2009 年 06 月 01 日
目 的:明确物业服务中心撤离物业项目的程序,从而保证物业服务中心撤离工作的顺利完成。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撤离物业项目的各项活动。
撤离小组 相关文件/记录过程描述人事行政部 财务管理部分公司领导部门
QP/PSZ-710-ZN04编号物业项目撤离程序文件名称程序文件文件类别 A/0版次
成立撤离小组
过
程
物业项目撤离策划
物业项目交接
分公司领导负责成立撤离小组并指定小组负责人,小组负责人负责拟制项目撤离工作计划报分公司
领导审批;由业务管理部负责撤离小组的日常工作。
1.拟撤离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对物业项目的资料、建筑物、公共设施、设备、苗木、附属设施
、应移交的办公用品等进行清查,汇总内容记录于《物业项目交接清单》中,撤离小组负责人确认
后,提交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2.交接双方按约定时间进行交接,并在《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清单》中签字确认。
1.物业项目撤离小组在规定撤离日期前一个月内对撤离项目人、财、物进行清点,形成撤离项目人、
财、物清单后,提交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部,清单中需注明是分公司配备及需交接的内容。
2.清单内容应包括:撤离人员情况、撤离项目财务收支情况、撤离项目物品清单;
3.人事行政部对撤离项目人员进行核实后,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核;
4.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撤离项目物品情况以及在服务期限内财务状况进行汇总,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审批。
1 . 人 事 行 政 部 根 据 撤 离 项 目 人 员 实 际 情 况 , 提 出 安 排 计 划 ; 财 务 管 理
部 根 据 撤 离 项 目 物 资 情 况 , 提 出 安 排 计 划 , 报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同 意 后 执 行 。
2.人事行政部发出正式文件,明确撤离人员、物品的具体安排,人员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部门
报到,物品按规定运送到指定地点。
人员、物品撤离和安排
审批 对项目撤离的各相关内容进行审批。
Y
《撤离项目人员、物资
安排实施计划》(无固
定格式)
《物业项目交接清单》
《撤离项目物品清单》
Administrator
新建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