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认证实务
CE认证实务
一、欧盟CE认证介绍
基本要求及协调标准
1985年5月7日,欧洲理事会批准了85/C136/01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的决议。该决议指出,在《新方法》指令中只规定产品所应达到的卫生和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另外再以制定协调标准来满足这些基本要求。协调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制定,凡是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可被视为符合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
通常情况下,所有新方法指令都规定了加贴“CE”标志的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对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要素,特别是保护用户,如消费者和工人的卫生和安全,涉及到保护财产或环境等其他方面的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基本要求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并确保高标准的保护。这些要求中有些涉及到与产品有关的某些危险因素,如机械阻力、易燃性、化学性质、生物性质、卫生、放射性和精确度;或是涉及到产品或其性能,如关于材料、设计、建筑、生产过程、制造商编写说明书的规定;或是以列表形式规定主要的保护目标;更多的是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如果某一产品存在固有的危险,制造商有必要进行危险程度分析,以确定适用于其产品的基本要求,这些分析应编写成文件并放入技术文件中。基本要求规定了要达到的结果,或涉及到的危险程度,但并不指明或预测技术解决方案,这种灵活性给制造商提供了自由选择满足基本要求的方法,这样做可使制造商充分选择适合技术进步的材料或产品设计。
给指令的基本要求提供技术规范的欧洲标准,是在欧洲委员会一致通过的基础上由标准化组织批准的。这种标准被称为“协调标准”,它是满足指令基本要求的“快速跑道”。协调标准具有“据此推断符合基本要求”的地位,是制造商证明产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一种工具,也就是说,符合协调标准的产品即可在欧盟市场流通,但实施协调标准仍是自愿的。
协调标准不仅涉及基本要求的相关条款,还可能涉及其他规定,但在实施中制造商应将其他规定与基本要求区分开。有时,某一协调标准没有涉及其所对应指令的所有基本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应采用其他的技术规范,以保证符合指令的基本要求。
依据欧洲标准化组织的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将协调标准转换成国家标准,并撤销有悖于协调标准的国家标准,这一点是强制性的。协调标准在欧洲标准中并没有单列为一类,其标题、代号等应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上,并指明与其相对应的新方法指令。
二、CE标志的含义
"CE"即法语 CONFORMITE EUROPENDE.
三、CE认证范围
名称
指令编号
生效期
简单压力容器
87/404/EEC
1992年7月1日
玩具
88/378/EEC
1990年1月1日
建筑用品
89/106/EEC
1991年6月27日
电磁兼容
89/336/EEC
1995年12月31日
机器
98/37/EC
1994年12月31日
个人防护设备
89/686/EEC
1995年7月1日
非自动衡器
90/384/EEC
1993年1月1日
主动性植入式医疗器械
90/385/EEC
1994年12月31日
燃气器具
90/386/EEC
1995年12月31日
锅炉
92/42/EEC
1998年1月1日
爆破性产品
93/15/EEC
2003年1月1日
通用医疗器械
93/42/EEC
1998年6月15日
低压电气安全
93/68/EEC
1997年1月1日
爆破环境使用的设备
94/9/EC
2003年6月30日
水上运动船只
94/25/EC
1998年6月16日
升降设备
95/16/EC
1999年7月1日
家用制冷器具
96/57/EC
1999年9月3日
承压设备
97/23/EC
2002年5月29日
通信设备
98/13/EEC
92年11月6日/95年5月1日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98/79/EC
2003年12月7日
无线电、电信终端设备
99/5/EC
2000年4月8日
空中索道
2000/9/EC
2002年5月3日
环境噪音设备
2000/14/EC
2002年1月30日
荧光灯镇流器
2000/55/EC
2000年10月8日
四、CE认证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书
说明: 1. 如果申请CE认证的产品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 Standard)的要求生产的,该产品可不进行形式试验。 2. 依据相关指令的要求进行质量体系审核。
五、低电压指令(CE-LVD)需提供的资料
1. 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安装指导的,则还应提供安装说明书。 2. 产品立体总装图(结构图)。 3. 零部件清单(编号、名称、材料型号、额定参数、制造厂家、认证情况)。 4. 塑料件和内部导线清单(所有塑料件和内部导线之名称、材料、尺寸、阻燃级别、温限、制造厂) 5. 完整的电路图一套,包括电气原理图和电气接线图。
6. 电气零部件(印刷板上元件除外)清单,编号应与总装图上一致。 7. 重要零部件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如仅做EMC检测/认证,可不要)。 8. 电路印刷板(PCB)的布线图、元件位置图及其元器件清单各一份(代码应与元件位置图或原理图上的符号一致)。 9. 产品描述,如不同功能(程序)的差异性描述。 10. 同一单元里不同型号规格产品的差异描述。 11. 产品的铭牌。 12. 样品如需使用专用工具进行装配的,应随机提供专用工具。 13. 所有文件资料(每一页)均应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 。 14. 如无特别要求,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译成英文。
六、工业机器CE标志认证----技术档案所需资料
□ 公司名称、商标、地址、代表人 □ 产品名称、型号、样本 □ 系列产品差异比较资料 □ 品质控制系统资料(如企业已通过ISO9000认证,请提供证书影本) □ 风险评估报告 □ 机械规格表 □ 机械全图 □ 电路图 □ 电控组件表 □ 安全相关组件资料 □ 油压回路图(若无此结构不考虑此项) □ 油压组件表(若无此结构不考虑此项) □ 气压回路图(若无此结构不考虑此项) □ 气压组件表(若无此结构不考虑此项) □ 操作手册 □ 相关测试资料 □ 相关计算资料 注 以上技术资料需提供英文版本 图面形式需为标准图面 相关图面所使用之符号需转换为欧规符号
七、压力设备指令CE认证产品技术数据需求
产品尺寸及压力规格说明
产品使用材料说明
产品设计及测试依据标准(ASME, ANSI, API, BS, EN…)
产品外观图
产品设计图
品质系统文件(检验规范)(ISO 9001证书)
材料证明文件(物理及化学特性)
壁厚
测试程序(水压, 气压测试…)说明
测试报告(可于厂内进行测试)
英文使用手册
CE/产品标牌
八、医疗设备CE认证技术档案所需内容
生产商/或欧洲代表名址
产品及型号描述
EC符合声明书
风险评估
基本安全点检表
适用之调合标准/或其他标准
市场反馈及抱怨分析
使用说明及标签
授权代表
线路、图表(适用的话)
计算书、测试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
检验过程及过程描述
灭菌或其它特殊过程(适用的话)
灭菌类产品的包装材料及方法
质量体系、质量手册
九、CE认证标志的大小规定
欧巿自1990年开始实施玩具产品CE标志后,目前在实行上已有严格 的趋势,但国内玩具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CE标志时,并未完全根据有 关大小规定制作,本会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玩具上CE标志、商品名称 、商标、欧巿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必须以明显的、易读的样式,粘贴 或印制于玩具本体或其它包装上,若玩具体积太小,或系小零件组成的玩 具,可将有关资料印在玩具包装上或型录上,欧巿对于CE标志的大小,有 包装的规定,其中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 ,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 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之1。
厚度至少要高度的1/5
(在此至少要20×1/5=4mm)
如图外围半径为10mm
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10×=8mm)
图为高度2公分的CE标示范例,标示之内容应包括
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进囗商名称、商标及地址。合乎规定之CE。
十、CE符合程序
依据符合模式的系统,多数的指令允许制造商及其代表选择一个或组合模式,以示符合指令要求。一般言而言,有三种符合途径。
1. 自我宣告 适用于没有强制要求验证的产品,自我宣告需根据所适用的指令与调和标准,由制造商或验证机构作产品评估。此外,自我宣告需包刮符合申报书的准备和附加CE标示。
2. 验证 a) 强制性验证(EC型式验证)大部分的产品和机械并不需要强制性验证;不过有些特定的产品需有欧盟验证机构所核发的验证证书;另有一些特定产品,如机械和医疗产品,则需有EC型式验证证明。
b) 自愿性验证(型式验证、测试标志)制造商往往委托欧盟验证机构,进行测试和验证,以证明符合市场需要,且在产品责任上提供正面的、事实的证明,再者拥有技术档案资料的精确,与测试报告的确认,也于产品行销是有利。自发性验证也是需要制造商准备符合申报书和附加CE标示。
3. 技术文件 所有符合模式都需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的内容:
符合声明书(及/或受管制产品的验证证书)
制造商的名称、地址与产品辨识
欧洲地区代理商的姓名与地址
列出所遵循的调和标准,和/或满足基本安全和健康要求的措施
产品说明 (型号、产品名称等)
操作手册
产品的全部计划
测试报告
设计细节、操作描述、零组件清单、测试理论基础、电路图,含所有为满足健康与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必要项目。
制造商或欧盟代表全权负责技术文件和符合声明的正确性。制造商必须实施内部作业,以确保产品维持其符合性。技术文件在最后一批产品制造之后,在一个区域内市少应保留十年,以备检核 。
十一、低电压指令的测试
(一)前言
本文将介绍欧联最新版本的低电压指令及说明如何满足新指令的要求,重点将放在包含测试报告的CE技术文件的要求,以协助厂商因应LVD指令。本文简要的陈述指令的一般要求,而后,把焦点放在测试要求上,并提供一些例子,说明了如何符合LVD测试的相关问题。
(二) LVD的适用范围
LVD适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电压范围在交流50~1000V,直流75~1500V的电机产品,这个定义系指指令的适用范围,而不是指令适用的限制 (例如,在使用交流230V的计算机中,直流12V的电路所造成的危险也受LVD的规范)。 LVD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和工业使用的产品,如果是工业用设备,指令也涵盖了制造商本身使用的产品(例如: 测试设备)。
(三) CE技术文件的要求
LVD的CE体制与EMC指令类似,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CE标志,而且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
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 (〝安全〞被定义成不会造成人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基于这个原因,LVD的声明需要有技术文件档案的支持来证明。
技术证明文件须包含:
1.机设备的一般性描述
2.概念上的设计及制造图样
3.了解这些图样所必须的描述和说明
4.列出全部或部份适用的标准,及描述为满足指令安全观点所采行的对策
5.设计的推算结果,执行过程的检查
6.测试报告
制造商须用各种必要的方法以确保制造过程符合技术文件所述,档案的内容应清楚的证明产品在设计观点上,是安全的,而且能确定在制造过程中一直都符合。
建立安全设计较好的方法是,先表示符合所列出的调和标准,而以测试报告为证据。调和标准会定期地发表在EC的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使用已受认可的文件(如EN规格说明)可以确定准备档案的这个人考虑了在其工业领域的最佳信息,而不只是他们自己的经验。无论如何,此宣告必须考虑LVD的必要安全规范,而此规范可能超越调和标准的要求。大体而言,如果产品很明显地在某EN标准的规范范围内,则此EN标准就已足够。
为确保符合的持续性,制造品质系统要有相对于可评量安全的对应参数。首先,是对每个样品在运送之前所做的下线测试(包括接地连续性、抗电绝缘强度、绝缘电阻),其次,是要能够从测试的结果中搜集到与产品安全相关之关键组件与材料(critical components and materials) (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可燃的塑料),依据EN标准做测试可以找出关键组件。
(四) 安全上的测试
依据一个受认可的规格来测试,是否符合指令之技术要求的关键因素,测试可由制造商或制造商认为有能力的人实施(也就是说,由第三者机构执行测试或担任顾问)。
选择在厂内或厂外测试,通常是根据制造商的条件及意愿,以及有时候买主的要求。无论如何,实际上最重要的因素是最终结果的可靠度,签署声明的人应知道,这些测试结果是合法辩护的基础,但必须要正确且可重现。如果是由未校正过的仪器或经验不足的人员所测出的结果,可能无法满足这些要求。
对许多人而言,他们对产品的测试经验仅来自于EMC相关指令,LVD指令的测试有点不同,简单地说,EMC测试是一格针对已定义好的方法,限制值的量测,而LVD测试有些则是资料的收集,用以支持一个通常较为主观的判断,LVD测试标准非常复杂,要求的说明和下结论所需的测试结果,也通常是很厚的文件。
(五)安全的原理
对电器产品而言,大多数的LVD之EN标准依循相同的基本安全原理。测试是为了要确保在正常执行和错误状况下的安全操作,这些可能包含操作者、旁观者和服务人员的影响,要视环境及规格的限制而定,如此一来,所有可预测及合理操作模式,操作时的环境状况都列入考量,值得注意的是,意外的曝露于危险的情况要涵盖在内,而自杀式或漫不经心的行为则不在范围内。
产品安全的关键因素是:
1. 经适当的隔离系统和绝缘障碍,以保护防止电击的危险
2. 尽量减少起火的危险,采用低可燃组件及防火材料,以保护防止火灾的危险
3. 适当的监管,以保护防止机械危险
4. 藉监管和围封,以保护防止设备外泄出放射性和相同危险(如X光,微波)
5. 藉围封、化学或气体密封,以保护防止化学危险
6. 藉屏障和保护性组件,以保护防止接触能量危险(高电流)
(六)正常的操作状态
产品在设计时,常利用一些组件的组合来产生新的功能,这些组件被连结起来放在一个围封,以形成最终产品,为确保这些完成的产品在正常操作下的安全,组件及材料的额定值和任何现有的文件安全认可,都必须列入考量。先前测试或认可的证明,必须整理在测试报告中,作为技术文件的内容或参考。
所有的文件必需在此新的围封环境中受测,如果可能的话,增高周围的温度,举例而言,测试应涵盖温度量测及漏电流量测试,必须额外考量的是,组件使用的材料以及对电的隔离或防火保护,可能也需要做环境测试(如,振动或防水(IP)测试)。特定测试项目的细节,可在适用的产品标准中找到。
(七)多认可组件的选择
许多组件宣称受EN标准认可,无论如何,尽可能向厂商索取认可证书、测试报告或证明文件的影本,如果使用非欧盟认证体系的认可证书,必须确定与IEC参考标准相关联,以确定符合必要的安全要求。例如,UL和CSA的要求可能与IEC或EN不同。
(八) 不正常的操作状态
大多数的产品安全标准能容许任何组件内的单一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此设备应能持续的被安全操作,或经由保护性组件(如保险丝、PTC或热效断流器)的动作而能安全地失效(safe-failure),因保护组件的不当选择所造成的危险包含火灾和电击(由于热而造成的安全绝缘衰退)。
保护组件要能正确地动作,而且在最差的错误情形下也能保护设备,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产品标准要求保护组件要装在设备里面,若允许使用在外部保护,则组件确实的型号和特性必须被指定。
保护变压器二次电路的保险丝是保护性组件的一个很好例子,如果没有适当地检查保险丝的时间特性(例如:一个被认可的保险丝可能容许或2倍的额定电流通过,过了30分钟才动作),在危险的状况下,变压器在保险丝未动作前就燃烧起来是平常的。
关于热保护的进一步举例如下:在有马达运转的设备中,小心地选择热效断流器,以防止在正常使用的尖峰状态下,不必要的跳脱,而还能在错误状态下(如: 死锁的齿轮/驱动或过负载)提供安全保护。
(九)空间参数
整个设备的结构一定与围封体内组件的排列方式有关,测试及空间上的量测要确定组件的紧邻不会降低安全性(例如,组件不应以若将期移去,则会造成安全障碍的方式排列)。
对使用者而言,危险部位的可接近性评估是另一个重要因素,产品标准规定了个种测试棒和测试针,以达到这个目的,仔细地检查通风恐大小是有必要的,因为这些孔存在不经意的接触到危险性的移动部位或有电部位的危险。
安全开关或安全监视是空间安全参数的第三个例子,特别注意各种互锁装置和它们的操作系统,设计者较常采用软件的逻辑电路保护,但许多产品标准并不认定这种方式能提供全面性的安全,同样的,监视系统必须牢牢的固定住,且在各种可预期的使用情形下都有效,互锁或监视保护的使用能被设备使用者和服务人员知道。
(十) 建立一套日后的测试方法
第一步是选择相关的测试标准,以前面提到的因素,对产品作初步的检查,主要目的是要建立正常和非正常操作的模式,环境的基本条件和结构内的组件范围。
这种方式法能使你建立完整的测试计画,以及测试的优先项目。以此定义结构和组件的EMC符合要求,和确认出在测试过程中任何问题发生时的潜在冲突,是一个很好的观点。
记住许多产品范围的复杂性,尽早开始这种检查程序是值得的,如果选择第三者机构执行测试,那么必须要保留测试记录,以确保时程符合,最后要能确定测试计画的结论,能应用在你的制造品质系统。
符合LVD的测试并非是简单的过程,产品标准已发展了许多年,且种类繁多,厂商是否能充份理姐,现阶断而言,不论厂商是否已取得或尚未取得LVD指令的认可,为确保产品的安全,应值得投资时间来确使产品能符合LVD指令的要求。
十二、电气安全 (EN60204-1) 文件要求重点
前言: 为因应欧体之规定以取得CE标志,须依指令的规定做好机械本体安全和技术文件。而机器在电气系统方面应符合EN60204的规定来做电器安全设计; 此标准提供了关于机器电机设备的要求与建议,以提高人员财产的安全及控制反应的持续性和容易维修。在本标准(EN60204)的要求下,制造商应随着电气设备之难易程度,提供不同的资料,以下列出所须电气安全资料的基本需求。
(一) 所须提供的资料: 提供给电气设备的资料须包括:(a) 简单明了得设备说明,安装与设置及接至供应电源的说明; (b) 电源的要求;(c) 适当的物理环境的资料(例如:说明、振动、噪音程度、大气污染程度)(d) 适当的系统图(方块图);(e) 电路图;(f) 适当的下述资料: (1). 程序(2). 操作步骤(3). 检查的频率(4). 功能测试的频率及方法(5). 调整、维护及修理的指导,尤其是保护性装置和电路(6). 零件表特别的库存品(g) 安全装置,交互动作功能,及防护危险动作的护罩连锁装置,特别是交互动作建立方法的描述(包含相互连接的图标)(h) 当主要安防护取消时(例如:手动程序输入,程序验证等),其它安全防护的手段及方法的描述。
(二) 对所有电气文件的要求: 所有电气文件须依据IEC1082-1及下述要求来准备。项目标示系统须依据IEC750的要求。对于不同文件的参考,供货商必须选用下列方法的其中之一:- 每一文件上必须附有可以和该电气设备所有其它文件前后对照的文件号码; 或- 所有文件上必须要在图面上或文件目录内,列出文件号码及名称。 只有在文件只含有小数量文件(例如: 少于5件),才使用第一个方法。
(三) 基本的信息: 技术文件必须包含至少下列的文件:- 电机设备的正常操作条件,包含预期的电源条件,及在必要时,也提供它们的物理环境资料;- 搬运、输送及储存; 以及- 不适当的使用方法。这些资料或可以个别的文件或安装或操作文件的一部分来呈现。在必要时,这些文件应包含关于负载或激活锋值电流及允许的压降。这些资料应包括在系统或电路图中
(四) 安装图: 安装图必须提供所有在机器设定的基础作业时所须的资料。在复杂的状况下,或许需参考详细的组立图。对于要在工地安装的供应电源电缆,建议的安装位置、形式和断面积必须清处地标示。对于安装在电源供应电缆线源头的电流保护装置,其选择型式、特性、额定电流及设定时所需之资料必须陈述(见)。要由使用者提供在地基上的导管,其大小、目的、和位置必须详述。在机械与相关设备间要由使用者提供的导管,电缆槽或电缆支架的大小,型式和目的必须详述。 图上必须表明要移动或服务该电机设备时所需的空间。
必要时应提供相互连接的图标或表格,此图标或表格所有与外部连接的资料,若该电机设备原先就设计成可以变换使用不同的电源,则这类图标或表格中必须注明在变换使用不同电源时应如何修改或相互连接。
(五) 系统(方块图): 若需要使人易于了解操作的原则,就须提供系统图,这种方块图是用符号来表示电机设备与其功能性得内部关系,而不须表示出所有的相互连接。功能图或可做为方块图的一部份或附加于方块图上。
(六) 电路图: 假设一系统图不能充分详述电机设备的组件,则须提供电路图。这些图须标示出机械及其相关电机设备的电路,任何不属于IEC617的图形符号必须在图上或其相关的文件上另行标及说明。在所有文件上及机械’上所使用的零件和装置符号和标示必须一致。电路图须依据IEC1082-1来规划。必要时应提供端子功能图来显示接口的连接端子及控制系统的功能。
此图或可与电路共享以求简化。端子功能图应包含能与每一单元的详细电路图互相参考的数据。电机图上的切换开关的符号应以所有公共设施如电力、空气、水、润滑油)在关闭状态和机器与其电气设备在正常起动状况的情形 来表示。导线必须依照规定加以识别。
电路必须以容易使人了解鼻功能,且在维护及侦错时易于了解的方式来表。跟控制装置及零件的功能有关的特性若不能很明显地由它们的符号显示出来,就要在图上接近该符号之处加以说明或是用附注的方式加以说明。
十三、欧盟CE认证模式
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CE标志的模式有如下八种: (一)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 1. 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 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 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二) 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 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 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 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 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 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 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十四、电视机CE认证EMC测试实验室比对
Lab Comparison Of EMC Test for Color Television CE Approbation
江苏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陈炜 鲍钧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本所与国际知名的EMC实验室在电视机EMC测试上进行的一次比对工作。通过对此次比对结果进行的分析,研究实验室间测试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
关键词:电视机 EMC 比对 验证
一、引言
实验室的比对试验是实验室自身质量控制和验证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比对可以对实验室自身测量工作质量及能力作出评价,从而增强工作信心,同时可发现实验室在测量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和纠正措施,另外还可以确定新试验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增强实验室的客户对实验室所出具的检测数据的信任度。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益临近,为了使实验室尽早与国际接轨,近期我所和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在电视机CE认证EMC测试方面与德国著名的实验室mikes进行了一次严格的比对试验。
二、比对内容及方法
此次比对的内容是:电视机的CE认证EMC测试。测试所依据的标准是欧洲标准EN55013(Limits and methods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broadcast receivers 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
EN55020(Electromagnetic immunity of broadcast receivers and associated equipment )。样机是一台14寸彩色电视机由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这台样机首先在德国实验室进行测试,然后样机空运至江苏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进行测试,由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现场监督并记录测量结果。两个实验室测试报告全部集中到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由其负责整理分析,然后再回到各实验室。所以整个比对过程非常严谨。这次比对并未就双方实验室具体的测量方法、所必须测的频率点等作出详细的规定,这主要考虑以下原因:1.双方实验室按平常测量电视机的方法进行测试,其测量结果最能客观的反映各实验室的真实情况。2.通过近几年多次接触,双方的测量方法、测量布置、系统校准方法已经基本统一,无须再作具体规定。
三、比对结果及分析
(1)干扰部分共测量三个项目,比对结果如下:
1.注入电源的骚扰电压。
图1、图2为双方实验室的扫描曲线。曲线所表示的是干扰接收机对电源线L、采用峰值扫描所测得的在(30MHz范围内的骚扰电压,扫描时样机状态为:接收标准彩条信号且天线输入端接地。德国mikes实验室在图上注明了曲线上最大点最终所测量出准峰值47dB(V、平均值37dB(V。本所测试曲线上最大点在最终所测量出准峰值(V、平均值为(V。
2.天线端骚扰电压
天线端骚扰电压德国mikes实验室其测量方法是先让电视机进行自动搜台,用频谱分析仪在电视机天线输入端监测本振及谐波的大小,找出最大点。然后按标准进行最终测量。此样机德国mikes实验室给出的频率点为1227MHz,准峰值为(V。本所采用在电视机的频段内选择有代表的几个频道,对每个频道分别测量其本振及其谐波。最大点在增补频道S4的本振八次谐波,其准峰值为(V。
3.辐射骚扰
由于所选样机辐射骚扰太小,因此双方实验室均未给出具体频点的测量值。德国mikes给出结果是在80MHz-1000MHz范围内均小于40dB(V/m。我所给出了在所选每个测量电视频道的测量结果,在80MHz-1000MHz范围内均小于36dB(V/m。
4.干扰比对结果分析
从三项比对结果来看,应该说结果是比较满意的。特别是在在注入电源骚扰电压该项目上,双方实验室扫描曲线整体的趋势是非常接近。虽然在所测量最大点上的频率点有所不同,但测量数值最大相差2dB,另外我所经过对样机进一步分析测量,认为引起最大频点漂移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测量时要打开样机后盖,因此样机的电源线在机器内的走线发生较小的变化而引起峰点值漂移。2.加在样机电源线上的磁环内电源线之间的距离间隔发生变化而引起峰点值漂移。经过试验发现样机由上述原因引起的峰点漂移可从4MHz(5MHz之间变化。从理论上分析主要是电源线的感抗产生的微小变化所引起的。
(2)抗干扰部分共测量五个项目,比对结果如下:
1.内部抗扰度
1.内部抗扰度
频道
N-1
N+1
干扰信号类型
限值(dB(V)
测量值(dB(V)
限值(dB(V)
测量值(dB(V)
本所
德国mikes
本所
德国mikes
E3
60
63
66
60
>66
>66
C
E9
60
63
63
60
>66
>66
C
E55
65
71
71
65
>71
>71
B
S4
73
81
77
73
83
79
A
61
70
65
61
71
67
B
60
64
61
60
>66
>66
C
注:表中未列的N(5、N+9、N+11抗扰度电平双方实验室均大于限值6dB。
2.频道外内部抗扰度
频道
限值 (dB(V)
干扰频率(MHz)
测量值(dB(V)
本所
德国mikes
E3
89
90
91
88
88
86
89
E9
104
26(30
>110
>110
3.射频感应电压抗扰度
干扰注入端口
限值(dB(V)
干扰频率(MHz)
测量值(dB(V)
本所
德国mikes
音频输入端
注:电源端和音频输出端在(150MHz范围内抗扰度电平双方实验室均大于限值6dB。
4. 射频感应电流抗扰度
频道
频率(MHz)
限值(dB(V)
测量值(dB(V)
本所
德国mikes
E3
126
124
126
122
124
117
120
E9
126
119
123
118
123
5.环境电磁场的抗扰度
频道
频率(MHz)
限值(dB(V)
测量值(dB(V)
本所
德国mikes
E3
130
124
127
119
119
120
119
E9
130
120
122
6.抗扰度比对结果分析
内部抗扰度双方差异最大的点相差5dB,分析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双方对电视机的调谐不同,标准规定可以对电视机进行(250kHz的微调,在频率微调过程中N+1频率对B信号的抗扰度和N-1频率对C信号的抗扰度是呈相反的变化,只要能找到使两个信号抗扰度都合格的频率点就行,双方实验室对电视机的微调不可能完全一致,所以造成测试结果的差异。频道外内部抗扰度和射频感应电压抗扰度双方差异在3dB内,射频感应电流抗扰度在E9频道双方相差5dB,考虑到系统校准误差、所使用的耦合网络引起的误差、人眼主观评价产生的误差、环境误差等因素,我所给出的这三项测量不确定度为(4dB,再考虑到德国mikes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性,在这些项目上的差异是可接受的。在环境电磁场抗扰度项目上,由带状线产生的场强不均匀性以及屏蔽室反射产生的驻波的影响,测量不确定性较大,但从比对结果看,双方实验室最大相差仅3dB,结果比较令人满意。
四、结论
本次比对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比对结果较令人满意。它是对我所在电视机电磁兼容测量方面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一次客观评价。反映了我所在对标准的理解、测量系统的校准、测量的具体布置、人员的素质及验证等方面已和国际知名实验室相接近。也正因为如此,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此次比对情况,认可了我所作为其在国内唯一可以进行电视机CE认证EMC测试的合作实验室。另外通过对比对结果的分析研究,找出了双方存在差异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电视机的电磁兼容的测试水平。
十五、关于欧盟机电产品CE认证的具体标准2002-10-31
随着世界贸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为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由采用传统的关税壁垒转向采用隐避性较强的以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等形式为主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众所周知,欧盟是WTO规则的主要制定者之一,欧盟对机电产品进口实行的CE认证制度便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手段之一,它规定进口的机电产品必须达到一定的安全和健康标准,才能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取得欧盟统一的CE合格证书,只有带有CE标志的机电产品才能进入欧盟市场并进行销售等商业活动。这些规定严重制约了我技术产品的出口。
根据部领导的指示,为扩大我机电产品出口,我们着重就CE认证标准的具体内容与德国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并查阅了欧盟98/37号和98/79号准则,现将机电产品获得CE合格证书所应达到的具体的安全与健康标准,概述如下:
一、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安全与健康标准
1、 基本标准
1)、安全原理
——机电产品的结构形式应保证在调试、运用及维修时不伤及工作人员。
——厂商在寻找最佳方案、设计并生产产品时,应考虑彻底消除不安全隐患;如产品生产制造后仍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如安全措施制定后,仍存在其它的对安全的威胁,应提请用户注意,并指出可采取的必要的培训措施及可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在设计、制造产品及编写使用说明时,厂商除应考虑人们的正常使用外,还应估计到人们对设备可能进行的其他使用。同时,产品的设计应保证用户只能对其进行符合规定的使用,以免危险的发生;或在产品使用说明中特别指出违反规定的使用将产生的严重后果。
——所设计制造的产品应将给操作人员带来的负荷、疲劳及心理负担减小到最低限度。
——厂商在设计和制造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到给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鞋子、手套等,及该用品带来的负荷。
——最终提供给用户的设备应同时配备有所有重要的特殊装置或部件,以便操作人员能够安全地对设备进行调试、维修及使用。
2)、使用的物质和物品
制造机械设备时所使用的物质及使用机械设备时所应用的物品不应对相关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构成威胁。特别是使用液体物质时,不应由于对液体的注入、使用、回收或清除而带来安全方面的问题。
3)、照明
如普通室内照明装置无法达到机械设备运转时所需的安全要求,而可能引发安全危险时,机械设备本身应配备有设备运转所需的特殊照明装置。同时,厂商应注意防止配备的照明装置使人目眩、头晕。如需对机械设备内部装置进行经常性检查、调试或检修,该内部装置也应配备有相应照明装置。
4)、产品的使用设计
——应保证用户的安全使用
——如产品及其组件因其重量、尺寸和形状无法用手搬动时,该设备应配有相应设施,以便起重装置可投入使用;或设计时考虑了起重的需要而使设备本身带有相应设施如螺纹孔;或设备的形状便于普通起重装置的使用。
——如产品及其组件可用手来回搬动,则其设计形状应便于搬动;或配有提携装置如把手。
——某些轻便的产品或组件因其形状或组成材料在使用时可能产生危险,应对其制定特殊的预防措施。
2、控制和指令装置
1)、控制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控制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保证该装置安全、可靠地运转,不发生危
险的情况,能满足全套设备运转的要求,能抵御外界不良的影响,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保证不出现危机情况。
2)、控制件
——控制件的标志应清晰、合理、易于辨认。其安装位置应尽可能有利于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无虑、快速和明确的操作;其设计应完整,对它的操作应产生应有的控制作用,不引发危险;其设计的防护措施也应得当,如某种特定的控制作用能引发某一危险时,防护措施的实施将保证避免危险的发生。
——控制件的设置、机体的运动方向及阻力应与控制作用相协调。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具如鞋子、手套等所带来的负荷应得到充分的考虑。
——机械设备应配有安全显示装置如刻度盘、信号显示器等。操作人员必须能够从其操作位置上便可以看到该显示装置,并确认无人逗留在危险区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则控制装置应带有声音或光的警告信号器,能在机器开动前预先发出警告,相关人员能及时迅速地阻止机器的启动。
3)、启动装置
机器的启动只能通过有目的地操作指令装置才能得以实现。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机器停止运转后如需再次启动,或机器的运行状态如速度、压力等需做根本改变,都必须通过操作指令装置来实现。
如果机械设备拥有多个启动指令装置,并能伤及操作人员,则应配备相应设施,如只允许一个指令装置发生作用的选择开关,以防危险的发生。
4)、关闭装置
每台机器应安装有停止运转的指令装置。每个工作台也应配备有相应的指令装置,在情况危急时,能保证所有的运转部件或某些运转部件停止运转,以确保整台机器的安全。
一旦机器或其运转部件处于停止状态,驱动装置的电力供应也应中断。
5)、紧急关闭装置
一台机器应配有一个或多个紧急关闭装置,以避免危机情况的发生。但下列情况除外:
——紧急关闭装置无法缩短正常关闭所需的时间;
——危机发生时,来不及采取必要的措施;
——使用的是手持或手动机械。
紧急关闭装置应保证:
——其操作件清晰可辨,位于视线容易触及的地方,并易于操作。
——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停止某一带有危险性的运动过程。
如工作人员在紧急关闭装置发出停止运转指令后无法继续操作该装置,应通过锁定该装置保证其发出指令的持续有效直至锁定的解除。应保证避免出现装置锁定后停止运转指令不起作用的现象;对装置锁定的解除也只能通过相应的操作才能得以进行;锁定解除后,机器不能继续进入运转状态,而应通过重新启动再进入运转状态。
6)、运转状态选择开关
如果机器拥有多种控制程序或运转方式,并各具大不相同的安全等级,机器则必须安装有运转方式选择开关,每项开关只适用于一种控制或运转方式。
如机器正处于某一工序中,而需要启动另一运转状态,则应预先对相应的选择开关制定下列有关控制方面的规定:
——关闭自动控制装置
——只有在极其严格的安全条件下如:降低速度、降低功率或采取其他预防措施,才可以启动可能带来危险的机器部件的运转。
——如机器的运转将对机器内部的传感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从而诱发危险时,应禁止机器的运转。
——从选择开关的操纵台上应能直接对各种运转部件进行控制。
7)、电力供应故障
电力供应的中断、改变或中断后的恢复不应导致危险的发生,更应排除下列情况的出现:
——机器的突然开动;
——不执行已发出的运转停止指令;
——运转的机器部件或机器加工件的脱落或甩出;
——无法对运转部件进行自动或人工关闭的操作;
——防护装置的失灵。
8)、控制电路的故障
控制电路的故障或事故,不应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更应排除下列情况的出现:
——机器的突然开动;
——不执行已发出的停止运转指令;
——运转的机器部件或机器加工件的脱落或甩出;
——无法对运转部件进行自动或人工关闭的操作;
——防护装置的失灵。
9)、软件
操作人员和监控系统间的人—机对话软件应按照使用方便性的原理进行设计。
3、机械装置产生的危险的防护措施
1)、稳定性
机械设备及其组件和配件的设计与制造应保证它们在规定的运营条件和一定的气候条件下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不会发生突然翻倒、脱落或移动的危险。
如果出于机器构造或安装的原因无法保证机器的稳定性,则必须使用相应的紧固装置,并在使用说明中注明。
2)、机器运转时断裂危险的发生
机械设备的各个部件及其彼此间的连接件应能承受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负荷。它们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具有足够的抵抗强度,特别是应具备强大的抗疲劳、抗老化、抗腐蚀和抗磨耗特性。
厂商应在使用说明中列出事关安全的检修与养护方法及其间隔时间。同时还必须指明哪些是易磨损件及其更换标准。
如果已制定了预防措施,但仍存在断裂危险的发生如砂轮的断裂,那么相关活动部件的安装则应有利于断裂发生时断裂块的取下。
液体流经的刚性或弹性的高压管道应能承受所规定的内部和外部负荷,其安装应牢固,能抵御外界的任何冲击。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断裂发生时引发危机情况如高压液体的溢出等。
如加工件与刀具间的取送过程是自动进行的,为避免刀具断裂伤及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刀具与加工件接触时,刀具必须具备正常的工作条件。
——不管刀具是处于运转状态还是处于停止状态,加工件的取送动作也应与其同步。
3)、物体脱落和甩出的危险
应制定相应措施,防止危险物体如:加工件、刀具、金属屑、断裂块、垃圾等的脱落或甩出。
4)、机器表层、边缘及不同形状的角造成的危险
只要不影响机器性能,工作人员能触及到的机器部件不应带有尖锐的边缘、角或粗糙的表面,以免人员受伤。
5)、多功能组合机器
如果多功能组合机器需进行多种不同的工序,而每道工序间的工件需用手取下,为不伤及工作人员或阻碍人员的工作,应分别开动和关闭机器的每个运转部件。
6)、刀具转数改变产生的危险
如机器经设计可在不同条件下(如:速度、电力供应大小的不同)进行各种不同的工序,则应对这些条件进行安全、可靠的选择和调节。
7)、运转部件产生的危险
机器运转部件的设计、制造与安装应避免危险的发生。如危险仍然存在,则应安装有防护装置,保证危险发生区内不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应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运转部件被无意间锁定。如预防措施制定后仍出现锁定现象,则厂商应供给专门的防护装置、专用刀具及其使用说明,或在机器上直接注明提示,以便用户能无危险地解除锁定。
8)、防护装置的选择
为预防运转部件产生的危险而采用的防护装置应根据危险的不同而不同。选择防护装置时应考虑下列内容:
——力传动运转部件:为防止工作人员受到来自力传动运转部件如:驱动盘、传动皮带、齿轮、齿条、力传动轴等的威胁,必须使用固定的或活动的防护装置。
——工序中运转的活动部件:为防止工作人员受到来自工序中运转的活动部件如:切割器、压力杆、滚筒、加工件等的威胁,必须使用固定的或可移动的防护装置,或其他防护装置如带遥控装置的光栅或自动识别装置。
如工序要求操作人员的介入,而运转的活动部件未设或只部分设有安全设施,则应加装固定的防护装置,以确保工作人员无法触及工序不要求使用的活动部件;或加装可调节的防护装置,以限制对工序要求必须使用的活动部件的接触。
4、对防护装置的要求
1)、普通要求
——防护装置的安置必须稳固,不可以引发别的危险;
——不能以简单的方式处理防护装置,以至于发挥不了防护作用;
——防护装置与危险发生的区域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防护装置的设置不应影响对机器运转的观察;
——防护装置的设置应尽可能保证其不需拆卸便可进行刀具的安装与拆卸,或保证能够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
2)、对防护装置的特殊要求
——固定防护装置:固定防护装置必须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上,使用紧固件固定,并只能通过使用工具才能将其卸下。
——活动的防护装置:该装置分两种类型。A型防护装置应在其打开后尽可能地与机器连接在一起;或配有离合器,以保证工作人员无法开动或关闭运转的机器部件;B型防护装置是与机器的控制装置连为一体的,它的设计形式应保证:
——工作人员在能接触到运转的机器部件时,无法开动该部件;
——工作人员无法在机器部件运转期间触及到该部件;
——对它的调整只能通过有目的地使用工具或钥匙才能进行;
——在其本身出现错误或故障时,工作人员无法开动处于停止状态的机器部件,或关闭运转中的机器部件;同时,因其本身带有收集设备,保证了有物体甩出时的安全性。
3)、可调节的防护装置
可调节的防护装置限制了人们对运转部件的接触,它
——应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自动或人工调节;
——可无需或少量借助工具得到调节;
——应尽可能地减少物体甩出的危险
二、特种机械设备
1、食品加工机
食品加工机为加工、处理食品的机械如:烹饪、冷却、清洗、包装、储藏、运输及销售等,其设计和制造应保证食品不受病菌的传染与感染,并达到下列卫生条件:
——与食品接触的物质应保证其使用前的清洁;
——所有平面必须保证光滑、平整、不能凹凸不平,以防有机物质的滋长;
——连接件应尽量减少突出部位、嵌条数量及隐藏的角落;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必须容易清洗、消毒或拆卸,内部表面直径应均等,以便能够进行彻底清洗;
——由食品产生的液体及洗涤、消毒和清洁剂应能迅速排出;
——在机器及其底座间采用密封件,以防液体、有机物质的渗入,特别是生物、昆虫进入机器内无法清洗到的地方;
——机器运转所需的物质如:润滑剂,不应与食品发生接触,因此机器的设计与制造应保证工作人员能检查该项要求是否得到重视。
对需要清洗的部件,无论是容易触及到的还是不易触及到的如:管道,食品加工机的使用说明中应注明建议使用的洗涤、消毒和清洁剂及其使用程序。
2、手持或手动机械
手持或手动机械应满足下列安全与健康标准:
——根据种类不同,为保证使用时的稳定性,手持或手动机械应具备充分的接触面,同时还应拥有一定数量的大小与位置合适的手柄;
——如果松开手柄时容易发生危险,机械本身应配备开启与关闭的指令装置,而该指令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人员的直接使用,而无须松开手柄。但如技术上不可行或指令装置是分体式的,则不存在上述对安装位置的要求;
——手持或手动机械的设计、制造或装备应保证手柄松开后,外人操作时,不致于发生危险。如技术上做不到这一点,应制定相应防护措施,以免危险的发生;
——手持或手动机械的设计和制造应保证该机械设备在加工物体时能得到全视觉的监控。
手持或手动机械的使用说明中应包含下列对来自机械本身的震动的说明:即操作人员的上肢感受到的超过米/秒²的加速度有效值,同时注明所采用的加速度测试原理或测量方法以及测量所具备的条件等。
3、木材和同类材料加工机
木材加工机和同类材料,即与木材具有相同特性及加工方法的材料如:软木、骨、硬质橡胶、硬质塑料等的加工机械,必须符合下列基本的安全标准:
——加工机械的设计、制造与装备应保证加工件的安置牢靠、紧固。如加工件置于工作台上,以手把持,则应保证工作台的坚固,同时不影响加工件的移动;
——正常使用加工机械时,如加工件易反弹并伤及工作人员,则加工机械的设计与制造应能防止加工件的反弹,以免造成危害;
——如加工机械停止运转后,与刀具的接触仍存在危险,加工机械则必须带有自动停止装置,以保证刀具在极短的时间内处于停止状态;
——如带刀具的加工机械不是全自动化设备,其设计与制造则应防止伤人事件的发生;或使用圆形截面的刀具并限制其切削厚度,将危害保持在最低限度内。
根据欧盟98/37和98/79号准则,出口到欧盟的机电产品如符合上述标准,并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后,便可获得欧盟统一的CE合格证书,加贴CE标志,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
十六、CE标志是否可供广告之用
CE标志是为官方的市场销售产品安全控制而设计的,不是为消费者制作的,也不是推销工具,因此不适合作为广告。 但是,在制作您的产品目录时,别忘了在目录中印上合法取得的CE标志。
十七、电子产品检测项目
欧盟国家(包括荷兰、丹麦、瑞典、澳大利亚、比利时、意大利、芬兰、及德国)于2002年11月8日完成电气及电子设备废弃物处理法,并于2003年1月27日正式公布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SH-2002/95/EC),其主要目的是减少电气及电子设备的废弃物并建立回收及再利用系统,从而降低这些物质在废弃、掩埋及焚烧时对人体及环境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冲击。预计2004年8月31日之前所有的欧盟会员国必须制定出属于自己国家符合WEEE和RoSH两指令的规定,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所有WEEE指令中所规定的电子电气产品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不能够含有RoSH指令中所提到的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及多溴联苯醚)。这两条指令对电子通讯产 品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对产品出口产生巨大影响。根据欧盟指令我们率先开始对各种电子、信息通讯、家电、电缆、包装材料等产品进行有害物质的分析检测,2002年通过摩托罗拉授权,成为摩托罗拉在中国的首家指定材料分析实验室。此后各大跨国公司以及国内知名企业陆续要求进行相关产品的分析检测,已经成为一家专业的电子通讯材料分析检测中心,提供综合的绿色电子产品检测认证服务。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快速准确的材料检测服务,帮助各企业寻找环保替代原材料,从而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
电子产品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
项目内容
重金属
镉以及镉化合物、铅以及铅化合物、汞以及汞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
无机化学元素
锑、磷、锡、砷、钡、硒、钛、铊、金、银、铜、锌、铍、镍、溴、氯
有机氯化合物
多氯联苯、多氯化萘、氯代烷烃、灭蚁灵、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有机溴化合物
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四溴双酚-A-双-(2,3-二溴丙醚)、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有机锡化合物
一丁基锡化合物、二丁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其他项目
石棉、偶氮化合物、甲醛、聚氯乙烯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短链(10-13碳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氟烃类化合物
检测仪器及方法
WEEE & RoSH 指令中所规定的电气及电子设备产品如下:
■大型家电用品(Large household appliances) ■小型家电用品(Small household appliances) ■信息技术和远程通讯设备(IT &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消费性设备(Consumer equipment) ■照明设备(Lighting equipment) ■电子及电气工具(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tools) ■玩具、休闲运动设备(Toys) ■医疗设备(Medical equipment system) ■监视及控制设备(Monitoring and control instruments) ■自动售货机(Automatic dispensers)
其它相关法规要求
■94/62/EEC 指令:包装及包装材料废弃物指令
■91/157/EEC 指令:电池及蓄电池内含有害物质指令
十八、欧盟委员会颁布的CE标记指令类别
基本指令:
它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制造商,涉及的范围包括贸易、强制性责任和其他许多问题。真正理解这些指令 的含义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对于那些产品已经被强制执行这些指令的制造商。
例如:CE认证、符合性评估、通用产品安全和产品的义务,这些指令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有些会涉及 大部分的产品和供应商,如通用产品安全指令和符合性评估程序及CE认证准则等等。
通用指令:
涉及的则是某一专业范围内的产品,如针对低电压产品的LVD指令及针对会产生电磁干扰的产品的EMC 指令。专业产品指令:专门适用于一些特定的产品,如电信设备和医疗设备等危险性较高的产品。
(说明:于2004年6月7日据 资料整理。雅德质量在线 程超辉20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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