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大连市保增长
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
大连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
新政策和新措施资料汇编
联办单位:大连海关、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
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开发区管委会、高新技术园区管委
会、保税区管委会、市贸促会、市国际商会
媒体支持:大连日报、大连电视台、大连广播电台
大连市贸促会 大连国际商会
2009年 2月 10日
目 录
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只剩 60项 …………………………………… 1
海关促进大连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 2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扶持企业的政策与措施…………………… 3
大连国税局新政策汇编……………………………………………… 4
坚定信心,化危机为机遇,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5
大连市扶持企业“走出去”新政策简介…………………………… 6
大连市工商局关于发挥市场准入职能服务大连经济发展的若干意
见……………………………………………………………………… 7
大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地方税收新政策………… 8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金融政策解读…………… 9
大连开发区鼓励和引导企业上市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及大连开发区循
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0
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促进高新区经济快速健康
发展……………………………………………………………………11
保税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新政策…………… 12
有关负责人就取消和停止征收 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只剩 60项
(原文摘自大连晚报)
问:我们知道,国家和省政府去年年底宣布取消和停收 220项收费,我市为
什么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继续取消和停收 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答:我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自去年 9月份就已经启动了。从 10月上
旬开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大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办公室,对市
直各部门、各区市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两个多月的调研。在此期间,国家
于去年 11月 13日宣布取消和停收 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政府于 12月 19日
宣布取消和停收 220项收费后(含国家取消和停收项目),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家、
省政府文件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决定在我市继续取消和停收 65项行政事
业性收费。
问:您刚才指出,我市于去年 9月底就已经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
那么您能介绍一下市政府为什么开展这次清理工作?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答:市政府之所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主要是全面落实中央关于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通过
实施强有力的减费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会和居民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国内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职能和公
共财政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方便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改善投
资环境。
这次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国家、省以上文件规定的合法行政
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部分区市县自行确定征收的收费项目。
这次清理工作要达到的目标,是要使我市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
事业性收费最少的城市之一。
问:在这次清理工作开展前,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什么状况?
答:近些年,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投资环境,大力削减行政审批和年检事
项,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进行了多次清理。此次清理前我市在征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共 170大项 233小项。本次国家和省政府取消和停收的 220项收费,涉及我市
的在征项目只有 81项。所以说,我市原来就是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少的城市。
问:市政府取消和停止征收的 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答:市政府这次决定取消和停止征收的 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除了部分
区市县自行确定征收的 9项收费外,其余 56项均是国家和省规定的合法收费项
目,涉及各个行业和全体居民。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与国家、省已取消和停收项目性质相同和相似的 29项收费,包括医疗
保险卡证册工本费、农村房屋确权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等 17项工本类收费,
以及普通中专招生考试收费、森林植物检疫费等 12项收费。
二是停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 2项管理登记类收费。其中,征地管理费
由于需上缴 20%,按照管理权限,我市停收的是市、县(区、市)两级 80%部分。
三是停收人才服务方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农机监理费、初中毕业生升学报
名考试费、查分手续及办理考试成绩手续费。
四是停收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年检费。
五是停收人防施工四项费和绿化费。
问:这次清理收费工作可以减轻企业和社会多少负担?
答:我市这次取消和停收 65项收费,加上国家、省已取消和停收的项目,
共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23,864万元,受益群体 300万次。如果再加上 2008
年 9月 1日起停收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
负担 37,862万元。
问:取消和停收收费是否会对我市财政收入产生影响?在当前财政收入增长
困难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
答:目前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了国库和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取消和停收的项目直接等额减少了财政收入。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分析,
今年财政收支矛盾会更加突出,必须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财政收支和削减收费
的关系。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抓住保企业、保增长的工作重点,
下了很大决心,以财政减收为代价,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发展,
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今后财政收入更大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
问:清理后我市保留了多少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清理后,我市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有 60项,这些项目都是国家规
定的、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要求的项目,具体包括 5
类:一是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类收费,如排污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挖
掘修复收费等;二是职业、职称考试以及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宿费等;三是
按照国际惯例,为部分对象提供特定服务的收费,如企业注册登记费、诉讼费、
仲裁收费等;四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检验检测类收费,如产品质量检验费、
机动车安全检验费、药品检验费、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等;五是由国家和省设
定的且收入需上缴的收费。通过本次清理,目前我市已经是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
最少的城市之一。
问:如何保证这次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并达到预期目标?
答:市政府已明确要求,今后除国家、省以及上级政府授权我市新设立的收
费项目外,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立和开征行政事业
性收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
费;严禁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缴纳,
并可向市监察、财政、价格、法制等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将认真调
查核实,对确属违规收费的,将予以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大连市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取消项目(22项)
农业部门(1项) 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公安部门(3项) 查询户籍证明工本费
外来人员登记簿工本费
车辆管理费
商业部门(2项) 酒类商品许可证工本费
酒类商品许可证年检费
卫生部门(4项)
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新、改建工程)
渔港船舶检疫费
体检人员照相费
健康证工本费
建设、规划部门
(4项)
农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工本费)
农民房屋确权费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建材产品质量检验费
劳动保障部门(1项)
医疗保险卡、证、册工本费 国土房屋部门
(1项)
公有住房租赁证书工本费
交通部门(5项)
普货运单工本费
集装箱运输运单工本费
运单领购证工本费
车辆技术档案工本费
安全行车日志工本费
教育部门(1项) 成人高校抽考费
二、停止征收项目(43项)
公安部门(1项) 户口簿工本费
工商部门(6项) 年检费(内资企业)
年检费(外资企业)
年检费(个体工商户)
补、换发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内资企
农业部门(6项)
农机驾驶员考试费
农机号牌工本费
农机检验费
农机登记证工本费
农机行驶证工本费
农机驾驶证工本费
林业部门(4项) 绿化费
森林植物检疫费(产地检疫费)
森林植物检疫费(调运检疫)
木质包装品药物处理费
业)
补、换发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外资企
业)
补、换发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费(个体工
商户)
税务部门(1项)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人防部门(1项) 人防工程施工费(四项费)
质监部门(5项) 计量标准器具考核费
计量检定员资格考核费
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工本费
计量授权考核费
计量授权证书工本费
国土房屋部门
(2项)
征地管理费
土地登记费人事、卫生等相关部
门(6项)
个人求职登记表成本费
推荐人才成功服务费
单位接收推荐人才服务费
出国政审收费
联合招聘、招考收费
委托人才流动中心招聘、招考收费
文化部门(1项) 借阅证工本费
卫生部门(1项) 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限于产生病源的单
位和个体从业人员)
交通部门(2项) 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工本费教练车证
工本费
教育部门(7项) 普通中专招生录取费
普通中专计算机水平测试费
初中毕业生升学报名考试费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加试费
中考查分手续费
高考查分手续费
办理考试成绩证明手续费
大连市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药监部门(1项) 药品检验费
农业部门(1项)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含消毒费)
林业部门(1项)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安监部门(1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费
交通部门(2项)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费
公路路产赔(补)偿费
文化部门(1项) 图书超期使用和损坏赔偿费
公安部门(7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机动车安全检验费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
外国人签证费、证件费
外国人居留许可收费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法院(1项) 诉讼费
信息产业部门
(1项)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仲裁委(1项) 仲裁收费
财政部门(1项) 收费票据工本费
税务部门(1项) 税务发票工本费
环保部门(2项) 排污费
环境监测服务费
工商部门(2项) 企业注册登记费(含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含变更登记费)
质监部门(4项)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城建部门(5项)
城市污水处理费/城市占道费
市政设施、道路、绿地、园林损坏补偿费
垃圾排放管理费/居民卫生费
水务部门(5项) 水资源费/水土流失防治补偿费
河道采砂管理费/占河费/清淤费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计量检定收费
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费
气象部门(1项) 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收费
海洋渔业部门
(1项)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含特种海产品资源
保护费)
劳动保障部门(1项) 职业技能鉴定费 国土房屋部门
(5项)
占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
土地闲置费/房屋登记费卫生部门(2项)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
卫生检验收费
计划生育部门(1项) 社会抚养费
人防部门(3项)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人防工程拆迁补建费/工事使用费
民政部门(1项) 殡葬收费 外事部门(2项)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签证代办费
人事部门(3项) 委托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
职业技能鉴定费
人事考试收费(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
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收费)
教育部门(5项)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
成人高校招收考试收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社会考试收费
学费、宿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
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海关促进大连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
各位会议代表,下午好!
感谢市政府给海关提供这次机会,面向广大企业宣讲海关的新政策和新举措。我
的发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介绍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海关新政策;二是介绍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连海关出台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的新举措。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从 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大连市经济运行中的困难明显
增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从海关统计数据来看,从 2008
年 10月份开始大连市进出口额连续 3个月环比下降。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大
连海关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方面负有重要职责。
首先,向大家介绍海关新政策的调整和变化情况。
一、关税政策方面
自 2008年 12月 1日起,取消冷热轧板材、合金钢材、硝酸铵、玉米、杂粮及其
制粉等 102项产品的出口关税或特别出口关税;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小麦、
大米及其制粉等 54项商品的关税和特别关税;调整尿素等化肥产品的淡季出口
征税方式;调整天然石墨等 3项产品的应税产品范围。《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
协定》和《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并实施,协定内商品可适用低于最
惠国税率的协定税率,将为企业带来了更多商机。
二、减免税政策方面
海关在 2008年下半年对减免税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本次调整是在国际金融危
机影响逐渐显现的背景下作出的,调整的核心思路是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由原来
进口环节直接减免税款变为企业后续经营过程中的国内税款的抵扣,这无形间大
大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压力,再加上多数调整的政策过渡期都很短,企业生产
经营显得较为被动,尤其是部分建设周期长、进口设备需求量大、资金链较为紧
绷的项目,受到的影响更为深远。由于大部分新调整的政策在正式生效前都有半
年左右的过渡期,因此现行的减免税政策呈现多政策并行,税款有征有免的情形,
若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到位,则很难完全享受到全部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上述情况,结合进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政策依赖
程度较深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主动加强与项目审批机关及主管
海关的沟通,掌握政策主动权;二是对符合原有税收优惠政策且尚在过渡期内的
项目,应提早做好进口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力争在 2009年 6月 30日过渡期
结束前最大限度的争取税收减免。三是在保证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基础上,适当
增加国产设备采购,合理利用资金。
三、加工贸易政策方面
自 2009年 2月 1日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
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不再属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部分塑料原料、塑料制
品、木制品、纺织品不再属于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对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现行政策较之以前有所放宽,加工贸易企业可按照商品目录的变化开展有关业务,
对于区外禁止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可考虑利用“深加工结转”或“进出特殊监管
区”等方式开展。
自 2008年 12月 1日起,调整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政策。A类企业实行保证金台
帐“空转”, B类企业涉及限制类商品的实行 50%“实转”台帐;C类实行 100%
“实转”台帐管理。调整后的保证金台帐管理政策对 A类企业及不涉限的 B 类
企业均实行“空转”管理 ,大大减轻了加工贸易企业的财务负担,所以加工贸
易企业应积极争取向上调整企业类别,最大限度的享受海关的优惠政策。
四、贸易管制政策方面
这里主要讲一下纺织品出口政策的变化情况。自 2009年开始,纺织品国际贸易
应遵循自由贸易原则,我国不再对输美、输欧纺织品实行纺织品出口许可证管理,
也不实行企业经营资质审核。因此,企业出口纺织品,海关将不再验核临时出口
许可证。
五、通关效率方面
今年,大连海关将大力推进通关无纸化进程,扩大无纸通关企业的应用范围至关
区所有 A类以上企业,其中 AA类企业实行单证自存方式,A类企业实行事后集
中交单方式;扩大无纸通关报关单的应用范围至含联网电子监管证件的报关单,
推出出口“无纸通关”模式的同时,试点运行进口“无纸通关”模式,这将大大
节省企业的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进出口的通关效率。
六、行政性事业收费方面
自 2009年 1月 1日起,在大连关区范围内取消货物进出口证明书和所有海关单
证收费。
最后,向大家介绍大连海关近期出台的促进地方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措施。
一、大连海关支持辽宁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
(一)增强海关辅助地方决策能力
继续加大对辽宁省和大连海关辖区各市外贸情况的跟踪、分析和预测,强化大连
市与省内、沿海其他城市外贸统计指标的分析对比,帮助地方政府和外经贸主管
部门及时准确了解进出口态势及问题,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
议。
(二)建立专门的关企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建立起“首问负责、快速处理、高效服务”的关企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指定关领
导负责关企沟通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时发布国家各类
外贸政策法规和海关相关规定,讲解、倾听和解答企业咨询。建立与日常监管相
结合的常态化海关调研机制,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用足用好
相关政策。确保海关咨询电话 82515114和行风投诉热线 82802868畅通。
(三)加大对重大项目和守法企业的服务力度
继续推行重大项目海关事务咨询组制度,为辽宁省和大连海关辖区各市政府重大
项目提供 VIP服务。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对信誉良好的 AA类和 A类企
业,在继续落实优惠措施的同时,压缩海关审批手续办理时限,优先办理减免税
审批手续,对企业发生的特例问题给予特殊研究解决。对各类企业在出口和加工
贸易业务中出现的急难需求,海关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随时提供帮助并协助解
决。
(四)提高业务电子化信息化水平
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步伐,继续扩大联网报关、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及无纸通关应用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网上支付税费”和“网
上支付担保”,设专人对联网监管中企业使用系统时出现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和
答复。全面执行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和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的政策措施,积极
帮助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海关为企业办理退税联时限不超过 4个工作日。
(五)构建高效和谐的口岸通关环境
提高海关正面监管水平,深入开展规范申报工作,简化各项审批程序,缩短海关
业务手续办理时间。继续实施预约通关及“5+1”工作制,推行“提前报关”快
速通关改革,积极推进“选择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改革,在特殊监管区域
与大连地区口岸进出境货物实行“直通关”作业模式。推进东北地区“属地申报、
口岸验放”业务开展。在海关业务现场设立“出口业务咨询窗口”和“出口服务
热线”,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随时答疑解难受理投诉。积极推广进出口商
品海关预归类措施,对企业资料齐全的商品优先化验。加大对国内企业自主知识
产权的海关保护力度。
(六)完善通关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大连海关通关监管预案,建立完善各类海关内部业务预警、应急处理
机制和保障措施,理顺与省市各口岸单位及兄弟海关的联络配合办法,对企业在
通关中遇到的困难,启动快速反应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解决企业通关和办理各类
海关业务中出现的急难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力争不影响货物的正常通关。
二、大连海关支持软件和服务外包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
(一)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沟通协调和政策宣传
大连作为中国 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之一,大连海关将创新对软件及服务外包
业的监管手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对国家软件政策和海关对软件和服
务外包企业进出口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用足用好相关政策。
(二)优先办理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减免税审批手续
对从事软件和外包服务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符合减免税条件的,
优先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对海关按照相关规定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
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符合减
免税条件的,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优先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
(三)缩短通关环节审批时限
缩短企业进境测试用设备暂时进出境审批时限,暂时进境时间在一年以下的,海
关在企业手续齐全并提交申请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暂时进境时间在一
年以上的,海关在企业手续齐全并提交申请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企业
需要退还保证金的,在企业手续齐全并提交申请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
续。
(四)拓宽担保方式,对资信良好企业进行担保验放
允许企业在办理通关手续时使用银行保函、银行总担保以及资信良好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缓解测试用设备暂时进境提供保证金占用资金的问
题;鼓励企业诚信守法,对资信良好的 A类企业实行担保验放措施。
(五)增设软件及服务外包企业通关专门窗口
在邮办处、机场海关等现场增设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申报窗口及证明联打印窗口,
方便企业随时办理通关手续,同时便于随时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
(六)对软件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加大调研论证和协调解决力度
加强调研,对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及政策需求,组织专人协
助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对可行的政策将积极建议相关地方政府呈报国家主管部门,
我关也将积极呈报海关总署。
以上是我发言的全部内容,谢谢!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扶持企业的政策与措施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要把检验检疫工作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
作平台,自觉将检验检疫工作融入对外开放的大格局中去筹划、去思考,唱响把
关服务主旋律,找准位置,发挥作用,作出贡献。针对当前外经外贸外资企业遇
到的困难,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与进出口企业,共渡时艰,紧紧围绕“保增
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这项中心工作,举全局之力,为提高进出口产品
质量、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降低企业成本、实现便捷通关、促进出口提供优质
服务。为此,特出台以下 30项扶持企业的政策与措施。
一、主动出台检验检疫有关政策,降低出口企业成本,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
1、2009年 12月 31日前,继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
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
2、2009年 12月 31日前,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检验费用(含品质检验、
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纺织品产地标识查验费、签发证(单)费、纺织
品类实验室检验项目收费)降低 30%。降低收费的出口纺织服装产品的范围为《出
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第 61、62章全部编码。
3、2009年 1月 1日起,将部分初级纺织品、矿产品、石材、工业原料、皮
革制品、五金工具、小家电产品等共 640种商品调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2009年 1月 1日起半年内,将部分烟草代用品、
可用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工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衬衣睡衣泳
衣、家用电器、卫生器具等 350种商品调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实行通关单放行管理,不实施品质、规格、数重量及包装
等的检验检疫,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包括《通关单》费用)。(640种调出
商品编码和 350种调入商品编码详见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
4、对监管有效、风险可控的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模式,变
口岸、内地两道关口为一道关口,变两次收费为一次收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5、按照进口国标准,在风险评估、诚信管理的基础上,动态缩减进出口商
品检测项目,降低企业检测成本。
6、指导出口企业用好用足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包括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中国-智利、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新西
兰自由贸易区)等区域性原产地优惠制度,让进出口商获得更多的国外减免关税
优惠待遇,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缩短检验周期,提高通关效率,做到通关便捷
7、继续实行全天候 24小时预约服务和“5+1天”工作制,做到急事急办、
特事特办;海空港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继续实行七天工作制和 24小时值班制。质
量安全不放松,验放速度要加快,缩短检测周期 10%。
8、对符合直通条件的进境集装箱货物,提前在第一场站内完成箱表检疫处
理,随后即可办理检验检疫通关手续,将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移至最终指运地实施;
对在产地加施检验检疫封识的出口集装箱货物,在口岸直通放行,免于开箱查验。
缩短通关时限,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9、对于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实施 5%-15%的抽验频次,对于二类
企业出口工业产品实施 30%-45%的抽验频次。对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
的进口原辅材料等低风险产品,将抽验比例从 100%降至 5%-15%。减轻企业负担,
加快验放速度。
10、对进出口企业实行诚信管理。开展进出口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通过对企
业信用信息的评价,将进出口企业分成 A、B、C、D四级,实施差别化管理,配套
做好分类管理、直通放行、3C免办申请等优惠便利管理措施。对诚实守信、管
理水平高、产品质量稳定的诚信 A级企业,可凭企业的质量合格声明和企业质保
体系的日常监管结果作为放行依据,简化检验检疫环节,方便企业出口。
11、在大连口岸实施“出境船舶检疫属地管理,入境船舶靠泊检疫属地管理,
入境船舶锚地检疫集中管理”的工作模式,加大靠泊检疫、电讯检疫的比例,提
高大连口岸船舶检疫效率。
12、对保税港区“国际中转”、“仓储加工”、“一日游贸易”试行检验检
疫新模式。优化检验检疫“港检联动”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将口岸检验检疫工作
有机穿插在码头作业的环节之中,减少货物滞港时间。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
区内陆干港主要物流节点城市检验检疫机构建立检验监管合作机制,实施“直通
放行”,促进大连口岸集装箱物流发展。
13、对于大型出口散装石化产品,在符合条件基础上,先放后验。对不需抽
检的低风险出口轻纺产品,在现有检验流程时限基础上,压缩至 2小时内办结放
行手续。
14、对重点项目的进口设备推行“直通放行”、“免于口岸查验”、“集中
报检分批核销”、“分批报检集中检验”等措施。对出口非洲的产品积极做好装
运前检验和价格审核等,对两岸直航及货物进出口提供检验检疫的便利措施。
15、对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对 3C免办和卫生注册
行政许可,实施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将 3C免办审批权和出口食
品卫生登记审批权下放至分支机构。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流转环节,提
高行政效率。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的企业,提供免费咨询和审批前指导服务。
16、与口岸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建立合作机制,采取“直通车”监管方式,促
进辽宁供港澳地区和俄罗斯等国家食品农产品快速通关。
17、与大连海关密切合作,落实一机两屏、一单两报、电子口岸、协同执法
等合作内容,为大连地区的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便利、通畅的通关环境。
三、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帮助企业突破国外技术壁
垒和贸易保护
18、全力配合在大连长兴岛建立“进口木材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区”,促进进
境木材物流产业发展。全力做好大连地区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重大
引进项目的检验监管工作,实行一厂一策、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专人负责。
19、大力推动出口农产品、食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尽快形成区
域性产业技术优势。对示范区生产的出口食品、农产品、水产品出台诚信管理、
抽查检验、直通放行等区域化管理优惠措施。
20、积极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和区域经济发展,切实做好种猪、种牛、种鸡、
赛马、鱼卵、贝苗、动物精液胚胎等国外优良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的检疫工作,
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开拓我省肉类、贝类产品对欧盟等市场
的输出准入以及活牛羊、饲料等优势农产品的国际市场,服务“三农”。
21、对质量管理好、发展潜力大、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的出口工业企业和产
品,尤其是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出
口企业,优先培育和推荐享有免验、绿色通道等国家特殊政策支持,优先办理检
验检疫放行手续。
22、积极扶持名优农产品、水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帮助出口乳制品、蛋
品企业加强自检自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符合进口国标准的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
确立区域品牌优势,稳定和拓展国际市场。
23、主动帮扶出口农产品、食品企业通过注册登记,加大国外卫生注册推荐
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做好迎接国外官方检查、考核工作,提高对外注册有效性,
有效跨越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对于取得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备案的出口基地,指
导企业用好地方政府提供的惠农资金,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24、积极帮助有地域特色的出口食品和农产品品种申报地理标志,提升地方
名特优产品的国外知名度,发挥地理标志在提高企业国外市场竞争力的作用,促
进出口。
25、发挥技术信息优势,对出口企业开展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起覆盖
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其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经常
性的风险分析,及时排除风险隐患,把服务延伸到生产过程中去,提升企业内部
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检自控能力。对木制品、家具生产企业,采取面对面、一对一
的培训方式,力争使所有企业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注册要求,保证产品顺利出口。
26、加强外派劳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对外派的劳务人员提供便捷的健康
体检服务。积极主动开展健康咨询,保护外派劳务人员身心健康、防止疾病传播,
减少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27、面向社会开放检验检疫实验室,利用技术、设备优势,为企业的委托检
测、产品质量监测、比对实验、产品合格评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等提供技术服
务。加强对社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认定工作,培育社会检测资源;帮助中小企业
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降低检测成本,扩大出口。
28、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
密切关注、分析评估出口目标国(方)的技术性法规、标准等产品准入条件的变
化,提出应对建议,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风险能力。
29、在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开通技术性贸易措施专栏,及时发布国外
最新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建立信息咨询平台,有效实现技术性贸易措施网上通
报、咨询、评议和预警。及时向政府和企业通报一定时期内本地区产品出口的有
关情况。
30、与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建立更为紧密长效的协作机制,落实商务部与国
家质检总局签署的《贸检协作备忘录》,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情况、丰富协
作领域,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增长。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开通“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局长信箱
(lnciq_juzhang@)和服务热线电话(0411-82583268、82583265)。
大连国税局新政策汇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 11%提高到 1 3%;将部分竹制品
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1%。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1.
二、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
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具体
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2
三、执行时间
1.以上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自 2008年 8月 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
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对涉及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凡企业在 2008年 8月 1日之前已经签定出
口合同且价格不能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 2008年 8月 15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当
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经备案的出口合同,凡在 2009年 1月 1
日之前报关出口的,准予按调整前的退税率执行。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 2008年 12
月 3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上述出口合同是指:合同签订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 金额等内
容明确,经出口企业和外商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或盖章, 符合《合同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真实有效的书面出口合同, 对不符合规定的合同一律不予备
案。出口合同一经备案一律不得 修改。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章商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50章
5004000000—500
7909099
蚕丝 11 13
5106100000—510
8101100
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1 13
51081019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85%)
11 13
51081090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粗梳动物细毛含量
< 85%)
11 13
51章
5108201100 非供零售用精梳山羊绒纱线(按重量 11 13
计山羊绒含量≥85%)
51082019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85%)
11 13
51082090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粗梳动物细毛含量
<85%)
11 13
5109101100—510
9909000
羊毛纱线等 11 13
5110000090—511
3000000
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1 13
52章
5205110000—521
2250090
棉纱、棉机织物 11 13
53章
5306100000—531
1009099
其他植物纺织品 11 13
5401101000—540
2699000
化纤长丝 11 13
5403331010—540
3390090
化纤长丝 11 13
5403420000—540
7940099
化纤长丝 11 13
5408212000 未漂白或漂白醋酸长丝机织物(按重
量计醋酸纤维长丝、扁条或类似品含
量≥85%)
11 13
5408219000 未漂白或漂白其他纯人纤长丝机织
物(包括扁条布,按重量计其他人造
纤维长丝含量≥85%)
11 13
54章
5408222000 染色的醋酸长丝机织物(按重量计醋
酸纤维长丝、扁条或类似品含量≥
85%)
11 13
章商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5408229000 染色体其他人纤长丝机织物(按重量
计其他人造纤维长丝,扁条含量≥
85%)
11 13
5408232000 色织的醋酸长丝机织物(按重量计醋
酸纤维长丝、扁条或类似品含量≥
85%)
11 13
5408239000 色织的其他人纤长丝机织物(按重量
计其他人造纤维长丝,扁条含量≥
85%)
11 13
54章
5408242000—540
8340099
化纤长丝 11 13
55章
5501100000—550
3900000
化纤短纤 11 13
5504900000—551
4490090
化纤短纤 11 13
5515120011—551
6940090
化纤短纤 11 13
56章 全部税号 絮胎及无纺织物等 11 13
5901101010—590
2200000
涂布等工业用纺织制品 11 13
59章
5903101010—591
1900000
涂布等工业用纺织制品 11 13
60章 全部税号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1 13
61章 全部税号 针织物及钩编的服装等 11 13
62章 全部税号 非针织物或非钩编的服装等 11 13
6301100000—630
8000090
其他纺织制成品等 11 13
63章
6310100010—631
0900090
其他纺织制成品等 11 13
4412101929 其他竹地板层叠胶合而成的多层板
(每层厚度≤6mm)
5 11
4412101999 其他竹胶合板(每层厚度≤6mm) 5 11
4412109990 其他竹制多层板 5 11
4419003290 其他竹制一次性筷子 5 11
44章
442902290 一次性其他竹制圆签。圆棒,冰果
棒,压舌片(包括类似一次性制品)
0 11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
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
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 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 2008年 11月 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
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章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2章 201300090 其他鲜或冷藏的去骨牛肉 5 13
304291000 冻罗非鱼片(不论是否绞碎) 5 13
304299090 其他冻鱼片(不论是否绞碎) 5 13
304990090 其他冻鱼肉(不论是否绞碎) 5 13
305490000 其他熏鱼及鱼片 5 13
306199000
其他冻甲壳动物(包括供人食用的甲
壳动物及团粉)
5 13
307490000 其他冻、干、盐制的墨鱼、鱿鱼 5 13
3章
307590000 其他冻、干、盐制的章鱼 5 13
25章
2501001100-
2501002000
盐 0 13
2924199090
其他无环酰胺(包括无环氨基甲酸酯)
(包括其衍生物及其盐)
5 11
2934994000
奈韦拉平、依发韦仑、利托那韦及它
们的盐
5 13
2937120000 胰岛素及其盐 5 13
29章
2938901000
齐多夫定、拉米夫定、司他夫定、地
达诺新及它们的盐
5 13
3806201000-
3806209000
松香盐及树脂酸盐等 5 11
38章
3824400000 高效减水剂 5 11
39章 3913900000
初级形状的其他未列名天然聚合物
(包括改性天然聚合物(如硬化蛋
白))
5 11
章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3922100000 塑料浴缸,淋浴盘,洗涤槽及盥洗盆 5 9
39章
3922200090-
3926909090
塑料制品 5 9
42章 4203100090
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野生动物
皮革制作的除外)
5 11
4303101090 其他毛皮衣服 5 11
4303102090 其他毛皮着附件 5 1143章
4303900090-
4304002000
其他毛皮制物品、人造毛皮等 5 11
48章
4820100000-
4821900000
登记本,账本,笔记本等及类似品等 5 11
49011000-
49040000
单张的书籍,小册子及类似印刷品等 11 13
49059100 成册的各种印刷的地图及类似图表 11 1349章
49059900 其他各种印刷的地图及类似图表 11 13
50章
5004000000-
5007909099
丝纱线等 13 14
5106100000-
5108101100
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3 14
51081019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85%)
13 14
51章
5108109090
非供零售用粗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粗梳动物细毛含量
<85%)
13 14
章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5108201100
非供零售用精梳山羊绒纱线(按重量
计山羊绒含量≥85%)
13 14
51章
5108201990
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讲其他动物细毛含量≥85%)
13 14
5108209090
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按重量计其他精梳动物细毛含量
<85%)
13 14
5109101100-
5109909000
羊毛纱线等 13 14
5110000090-
5113000000
毛纱线及其机织物 13 14
52章
5204110000-
5212250090
棉纱、棉机织物 13 14
53章
5306100000-
5311009099
其他植物纺织品 13 14
54章 全部税号 化纤长丝 5或 13 14
55章 全部税号 化纤短纤 5或 13 14
56章 全部税号 絮胎及无纺织物等 13 14
全部税号 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13 14
57章
全部税号 特种机织物等 13 14
59章 全部税号 涂布等工业用纺织制品 13 14
60章 全部税号 针织物及钩编织物 13 14
61章 全部税号 针织物及钩编的服装等 13 14
62章 全部税号 非针织物或非钩编的服装等 13 14
63章
6301100000-
6308000090
其他纺织制成品等 13 14
章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63章
6310100010-
6310900090
其他纺织制成品等 13 14
6909110000-
6909190000
实验室、化学或其他技术用瓷器等 9 11
69章
6911101000-
6913900000
家用、装饰用陶瓷 5 11
7002201000 光导纤维预制棒 5 11
7002311000
光导纤维用波导级石英玻璃管(批未
经加工的熔凝石英或其他熔凝硅石制)
5 11
7006000001-
7008009000
液晶玻璃基板等 5 11
7011201000 显像管玻壳及其零件(未装有配件) 5 11
7014001000-
7014009090
光学仪器用光学元件毛坯等 5 11
7016100000-
7016909000
供镶嵌或装饰用玻璃马赛克等 5 11
70章
7020001100 导电玻璃 5 11
7311009000
其他装压缩或液化气的容器(指非零
售包装用)
5 11
7315119000
其他滚子链(自行车链、摩托车链除
外)
5 11
73章
7315810000-
7315890000
日字环节链等 5 11
74章 7410211000
有衬背的精炼铜制印刷电路用覆铜板
(厚度(衬背除外)≤
5 11
81章 8103901100 直径小于 的钽丝 5 13
8207199000
带其他材料工作部件的凿岩工具(包
括钻探工具)
5 11
82章
8208101000
硬质合金制的金工机械用刀及刀片
(金属加工用)
5 11
章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8306299000 其他雕塑像及其他装饰品(贱金属制) 5 11
83章
8311100000-
8311900000
以焊剂涂面的贱金属电极等 5 11
84章 8413709990
其他非农业用离心泵(转速在 10000
转/分以下)
9 11
8414511000-
8414519900
风扇 9 11
8414902000
编号 84145110至 84145199及
84146000机器零件(指上述编号内的
吊扇换气扇等,还包括 84146000机器
零件)
9 11
8452101000 多功能家用型缝纫机 9 11
8452211000-
8452290000
非家用自动平缝机等 9 11
8467210000-
8467299000
手提式各种电钻等 9 11
85章
8506101100-
8506101200
无汞扣式、无汞圆柱型碱性锌锰的原
电池及原电池组
0 13
9403300090 其他办公室用木家具 9 11
9403400090 其他厨房用木家具 9 11
9403501090-
9403509100
其他卧室用红木制家具、卧室用漆木
家具
9 11
9403509990 卧室用其他木家具 9 11
9403601090-
9403609100
其他红木制家具、卧室漆木家具(非
卧室用)
9 11
9403609990-
9403891000
其他家具 9 11
9403892000 石制的家具 11 13
9403899000-
9403900090
其他家具、零件等 9 11
9404290000 其他材料制褥垫 11 14
9404301090 其他羽毛或羽绒填充的睡袋 11 14
94章
9404309000 其他睡袋 11 14
章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率% 提高到%
9404901090
其他羽绒和羽毛填充的其他寝具(含
类似品)
11 14
94章
9404902090-
9404909000
其他寝具 11 14
95章
9503001000-
9503009000
玩具 11 14
9504100000
电视电子游戏机(批与电视接收机配
套使用的)
11 14
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提高部分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简称退税率)。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
(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 5%提高到 9%。
(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 5%提高到 11%。
(三)将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 5%提高到 13%。
(四)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 11%
提高到 13%。
(五)将部分化工产品、石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 5%、
9%提高到 11%、13%。
(六)将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 9%提高到 11%,11%提高到 13%,13%
提高到 14%。
上述提高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税号及退税率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规定的退税率的调整自 2008年 12月 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 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0306110000-
0306191900 冻龙虾等 5 13
0306211000-
0306291000 龙虾种苗等 5 133章
3062990001 按 13%征税的其他活、鲜、冷、干、
盐腌或盐渍的带壳或去壳甲壳动
物 5 13
2901100000-
2902190090 饱和无环烃等 5 9
2902300000-
2903299090 甲苯等 5 9
2903391000-
2903399010 二溴甲烷等 5 9
2903399090-
2903499090 其他无环烃卤化衍生物等 5 9
2903611000-
2903619090 邻二氯苯等 5 9
2903691000-
2905191000 对氯甲苯等 5 9
29051990101 三十烷醇 11 13
2905221000-
2905222000 香叶醇等 5 9
2905229000-
2905590090 其他无环萜烯醇等 5 9
29章
2906120000-
2906191000 萜品醇等 5 9
2906210000 苄醇 5 9
2906290090-
2907299090 其他芳香醇等 5 9
2908191000-
2908199090 对氯苯酚等 5 9
2908991010-
2909110000 4-硝基苯酚等 5 9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29091900111 八氯二丙醚 11 13
29091900121 二氯异丙醚 11 13
2909208100-
2910100000 1,8-桉树脑等 5 9
29109000201 灭草环 11 13
2911000000-
2912291000 铃兰醛等 5 9
2912490000-
2914230000 其他醛醚等 5 9
2914310000-
2914399090 苯丙酮等 5 9
2914400020-
2915330000 乙酸正丁酯等 5或 0 9
29153900111 三氯杀虫酯 11 13
29153900131 特乐酯 11 13
29153900141 灭螨醌 11 13
29153900151 红铃虫性诱素 11 13
2915400010-
2918130000 一氯醋酸钠等 5 9
29章
2918160000 葡糖酸及其盐和酯 5 9
2918191000-
2918300090 2,2-二苯基-2-羟基乙酸等 5 9
2918990021-
2919900090 2,4-滴等 5 9
2920190012-
2921430090 氯氧磷等 5 9
2921450010-
2921519012 2-萘胺等 5 9
2921590010-
2921590032 三氨基三硝基苯等 5 9
2922110001-
2922199090 单乙醇胺等 5 9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2922291000-
2922421000 茴香胺等 5 9
2922429000-
2922499990 其他谷氨酸盐等 5 9
2923100000-
2924110000 胆碱及其盐等 5 9
2924191000-
2924199040 二甲基甲酰胺等 5 9
2924199090 其他无环酰胺 11 13
2924210010-
2925190090 氟环脲等 5 9
2925290011-
2929102000 杀螨特等 5 9
2929104000 六亚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5 9
2929901000-
2929909011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等 5 9
2929909013-29304000
00 八甲磷等 5 9
2930901000-29309090
51 双巯丙氨酸等 5 9
2930909053-29310000
12 丁醚脲等 5 9
29章
2931000016-29310000
21 四乙基铅等 5 9
2931000025-29310000
27 毒菌锡等 5 9
2931000041-29321900
90 草甘膦等 5 9
29322900121 赤霉酸 11 13
2932910000-
2932920000 4-丙烯基-1,2-亚甲二氧基苯等 5 9
2932950000-
2932992000 四氢大麻酚等 5 9
29329990121 二氧威等 11 13
29329990131 因毒磷等 11 13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29329990141 增效酯等 11 13
29329990151 乙氧呋草黄等 11 13
29329990161 避蚊酮等 11 13
29329990171 调呋酸等 11 13
29329990991 其他仅含氧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 11 13
2933110000-
2934993000 二甲基苯基吡唑酮及其衍生物等 5 9
2934995000-
2935009090 克拉维酸及其盐等 5 9
2937110000
生长激素及其衍生物和结构类似
物 5 9
2937190011-
2938100000 促红细胞生成素(EPO)等 5 9
2938909010-
2940000000 甘草酸粉等 5 9
29章
2942000000 其他有机化合物 5 9
30章
30019090991 其他未列名的人体或动物制品 11 13
30029090921 苏云金杆菌 11 13
3006910000 可确定用于造口术的用具 11 13
3301120000-
3301299910 橙油等 5 9
3301299999 其他非柑桔属果实的精油 5 9
3301309090 其他香膏 5 9
3301901090-
3301909000 其他提取的油树脂等 5 9
3303000000-
3304990010 香水及花露水等 5 9
3304990099 其他美容化妆品 5 9
33章
3305100090
-3305900000 其他洗发剂等 5 9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33章
3306101090-
3307900000 其他牙膏等 5 9
36章
3604100000-
360490000 烟火制品 5 13
39章
3909301000
聚(亚甲基苯基异氰酸酯)(聚合MDI
或粗 MDI) 11 13
4007000000-
4013909000 硫化橡胶线及绳等 5 940章
4014900000-
4017002000
硫化橡胶制其他卫生及医疗用品
等 5 9
4202111090
以皮革,再生皮革,漆皮作面的衣
箱 11 13
4202119090-
4202190000
以皮革,再生皮革,漆皮作面的箱
包等 11 13
4202210090-
4202290000
以皮革,再生皮革,漆皮作面手提
包等 11 13
4202310090-
4202390000
以皮革,再生皮革作面钱包等物品
等 11 13
42章
4202910090-
4202990000
皮革,再生皮革,漆皮作面其他容
器等 11 13
4410110000-
4411942900 木制碎料板等 5 9
4412101199
至少有一表层是其他热带木薄板
制其他竹胶合板 5 9
4412101919
其他至少有一表层为非针叶木薄
板胶合板 5 9
4412102099
至少有一表层是其他非针叶木的
其他竹制多层板 5 9
4412109190
至少有一层是热带木的其他竹制
多层板 5 9
4412109290
至少含有一层木碎料板的其他竹
制多层板 5 9
4412310090
至少有一表层是其他热带木制的
胶合板 5 9
4412321090
至少有一表层是其他温带非针叶
木薄板制胶合板 5 9
44章
4412329090
至少有一表层是其他非针叶胶合
板 5 9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4412390090
其他薄板制胶合板〔每层厚度≤
6mm,竹制除外〕 5 9
4412390090
其他薄板制胶合板〔每层厚度≤
6mm,竹制除外〕 5 9
4412941090
至少有一表层是非针叶木的木块
芯胶合板等 5 9
4412949190
至少有一层是热带木的针叶木面
木块芯胶合板等 5 9
4412949290
至少含有一层木碎料板的针叶木
面木块芯胶合板等 5 9
4412949990 其他针叶木面木块芯胶合板等 5 9
4412991090
其他至少有一表层是非针叶木的
多层板 5 9
44章
4412999190
其他至少有一层是热带木的针叶
木面多层板 5 9
4412999290
其他至少含有一层木碎料板的针
叶木面多层板 5 9
4412999990-
4413000000 其他针叶木面多层板等 5 9
4414000090 木制的画框,相框,镜框及类似品 5 9
4415100090 木箱及类似的包装容器,电缆卷筒 5 9
4415200090
木托板,箱形托盘及其他装载木板
〔包括木制托板护框〕 5 9
4418100090 木窗,落地窗及其框架 5 9
4418200090-
4418500000 木门及其框架和门槛等 5 9
4418600090 其他木制柱和梁 5 9
4418900090 其他建筑用木工制品 5 9
4419009090 其他木制餐具及厨房用具 5 9
4420101090 木刻及竹刻等 5 9
4420102090 木扇 5 9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4420109090 其他木制小雕像及其他装饰品 5 9
4420901090 镶嵌木 5 9
4420909090 木盒子及类似品 5 9
4421100090 木衣架 5 9
4421901090 木卷轴,纡子,筒管,线轴及类似品 5 9
44章
4421909090 未列名的木制品 5 9
6401100000-
6401990000
装金属护头的塑料橡胶制防水鞋
靴等 11 13
6402120090 其他橡胶/塑料底及面滑雪靴 11 13
64章
6402190090-
6406990000
橡胶、塑料制底及面的其他运动鞋
靴等 11 13
65章
6501000000-
6507000090 毡呢制帽坯及圆帽片等 11 13
66章
6601100000-
6603900090 庭院用伞及类似品等 11 13
67章 6701000010-
6704900000 已加工野禽羽毛、羽绒及其制品 11 13
6802212000
经简单切削或锯开的石灰华及制
品 5 9
6802919000 其他已加工大理石及蜡石及制品 5 9
6802929000 其他已加工石灰石及制品 5 9
6802939000 其他已加工花岗岩及制品 5 9
68章
6802999000 其他已加工的石及制品 5 9
70章 7013100000-
7013990000 玻璃陶瓷制玻璃器皿等 5 11
74章
7411101900-
7411290000 外径≤25mm的其他精炼铜管等 5 9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76章
7606112000-
7606920000 非合金铝制矩形板、片及带等 11 13
8207130000-
8207191000
带金属陶瓷工作部件的凿岩工具
等 9 11
82章 8207201000-
8207909000
带金刚石等工作部件的金属拉拔
模等 9 11
8401100000-
8401409090 核反应堆等 13 14
84章 8403101000-
8403900000 家用型热水锅炉等 13 14
8404102000 集中供暖用热水锅炉的辅助设备 13 14
8404901000-
8404909000
集中供暖热水锅炉辅助设备的零
件等 13 14
8407101000-
8407290000
输出功率≤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
等 13 14
8407310000 排气量≤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 9 11
8407320000-
8407330000
50<排气量≤250cc往复式活塞引
擎等 13 14
8407901000 沼气发动机 13 14
84082090101
油缸数在 3缸以下(含),功率<
拖拉机用柴油机 11 13
8408209090 功率<其他用柴油机 9 11
8408909111-
8408909199 功率≤14kw农业用单缸柴油机等 9 11
84089092201
油缸数在 3缸以下(含),14<功率
<的农业用柴油机 11 13
8409100000-
8409911000 航空器发动机用零件等 13 14
84099199202 摩托车废气再循环(EGR)装置 9 11
84099199302 摩托车引擎用连杆 9 11
84099199402 摩托车引擎用喷嘴 9 11
84099199502 摩托车引擎用气门摇臂 9 11
84099199902
摩托车引擎用其他点燃式活塞内
燃发动机用零件 9 11
8409991000-
8409992000 其他船舶发动机专用零件等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13110000-
8413190000
分装燃料或润滑油的泵,用于加油
站或车库等 13 14
8413200000 手泵 9 11
8413302100-
8413400000 180马力及以上发动机用燃油泵等 13 14
84章
8413501010 农业用气动往复式排液泵 11 13
84135010201
农业用气动式耐腐蚀波纹或隔膜
泵 11 13
84135010202
非农业用气动式耐腐蚀波纹或隔
膜泵 13 14
8413501090 其他非农业用气动往复式排液泵 13 14
8413502010 农业用电动往复式排液泵 11 13
84135020201
农业用电动式耐腐蚀波纹或隔膜
泵 11 13
84135020202
非农业用电动式耐腐蚀波纹或隔
膜泵 13 14
8413502030 往复式排液多重密封泵 11 13
8413502090 其他非农业用电动往复式排液泵 13 14
8413503101 农业用柱塞泵 11 13
8413503190 其他非农业用柱塞泵 13 14
8413503901 其他农业用液压往复式排液泵 11 13
84135039201
农业用液压式耐腐蚀波纹或隔膜
泵 11 13
84135039202
非农业用液压式耐腐蚀波纹或隔
膜泵 13 14
8413503990 其他非农业用液压往复式排液泵 13 14
8413509010 其他农用往复式排液泵 11 13
84135090201 其他农用耐腐蚀波纹或隔膜泵 11 13
84135090202 其他非农用耐腐蚀波纹或隔膜泵 13 14
8413509090 其他非农用往复式排液泵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章
8413602101 农业用电动齿轮泵 11 13
8413602110-
8413602190 电动齿轮多重密封泵等 13 14
8413602201 农业用回转式液压油泵 11 13
8413602202 非农业用回转式液压油泵 13 14
8413602210 其他农业用液压齿轮泵 11 13
8413602220-
8413602290 液压齿轮多重密封泵等 13 14
8413602901 其他农业用齿轮泵 11 13
8413602990 其他非农业用齿轮泵 13 14
8413603101 农业用电动叶片泵 11 13
8413603110-
8413603190 电动叶片多重密封泵等 13 14
8413603201 农业用液压叶片泵 11 13
8413603210-
8413603290 液压叶片多重密封泵等 13 14
8413603901 其他农业用叶片泵 11 13
8413603990 其他非农业用叶片泵 13 14
8413604001 农业用螺杆泵 11 13
8413604010-
8413604090 螺杆多重密封泵等 13 14
8413605001 农业用径向柱塞泵 11 13
8413605090 其他非农业用径向柱塞泵 13 14
8413606001 农业用轴向柱塞泵 11 13
8413606090 其他非农业用轴向柱塞泵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13609010 农业用其他回转式排液泵 11 13
8413609090 其他回转式排液泵 13 14
8413701010 农业用其他离心泵 11 13
84137010201 农业用液体推进剂用泵 11 13
84137010202 非农业用液体推进剂用泵 13 14
8413701030 离心泵多重密封泵 11 13
8413701090 其他非农用离心泵 13 14
8413709110 农业用电动潜油泵及潜水电泵 11 13
8413709190
其他非农业用电动潜油泵及潜水
电泵 13 14
8413709910-
8413709960 其他农业用离心泵等 9 11
8413709990 其他非农业用离心泵 11 13
8413810010-
8413810090 农业用其他液体泵等 9 11
8413820000 液体提升机 13 14
8413910000-
8413920000 泵用零件等 9 11
8414100010-
8414400000 耐腐蚀真空泵等 13 14
8414511000-
8414519900 功率≤125w的吊扇等 11 13
8414591000-
8414599050 其他吊扇等 9 11
8414599091-
8414803090 其他台扇等 13 14
8414901100 压缩机进、排气阀片 13 14
84章
8414901900
84143011--3014及 84143090的零
件 9 11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14902000
编号 84145110至 84145199及
84146000机器零件 11 13
8414909010-
8417200000 分子泵等 13 14
8417801000 炼焦炉 9 11
8417802000 放射性废物焚烧炉 13 14
8417803000 水泥回转窑 9 11
8417804000-
8417809090 石灰石分解炉等 13 14
8417901000-
8417902000 海绵铁回转窑的零件等 9 11
8417909000-
8418500000
其他非电热工业用炉及烘箱的零
件等 13 14
8418910000 冷藏或冷冻设备专用的特制家具 13 14
8418999100-
8419110000 制冷温度≤-40℃冷冻设备零件等 13 14
8419200000 医用或实验室用其他消毒器具 13 14
8419310000 农产品干燥器 11 13
8419320000-
8419500090 木材、纸浆、纸或纸板用干燥器等 13 14
8419609010-
8419899090 液化器等 13 14
8419909000-
8421392900 编号 8419的机器设备用零件等 13 14
8421393001
摩托车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
置 9 11
84章
8421393090-
8422309090
其他内燃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
装置等 13 14
84224000001 农业用的棉花打包机 11 13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224000002 其他包装或打包机器 13 14
8422901000-
8424300000 洗碟机用零件等 13 14
8424810000 农业或园艺用喷射、喷雾机械器具 11 13
8424891000-
8424909000 家用型喷射、喷雾机械器具等 13 14
84292010001 农用的平地机,功率> 11 13
84292090001 农用的其他平地机 11 13
8431100000-
8431499000
滑车、绞盘、千斤顶等机械用零件
等 13 14
8432100000 犁 11 13
8432210000-
8432400000 圆盘耙 11 13
8432801000 草坪及运动场地滚压机 13 14
84328090001 未列名农、林业用整地或耕作机械 11 13
84328090002 园艺机械 13 14
8432900000-
8433190000 草坪、公园等用其他割草机等 13 14
8433200000-
8433600000 其他割草机等 11 13
8433901000-
8433909000 联合收割机用零件等 13 14
8434100000 挤奶机 11 13
84章
8434200000-
8435900000 乳品加工机器等 13 14
8436100000—
8436290000 动物饲料配制机等 11 13
8436210000-
8436290000 家禽孵卵器及育雏器等 11 13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368000011
按 13%征税的青储饲料切割上料
机 11 13
84368000012
按 17%征税的青储饲料切割上料
机 13 14
84368000901
按 13%征税的农、林业等用的其他
机器 11 13
84368000902
按 17%征税的园艺等用的其他机
器 13 14
8436910000 家禽饲养机,孵卵器及育雏器零件 13 14
8436990000 编号 8436所列其他机器的零件 13 14
8437100000-
8437800000
种子谷物其他清洁、清选、分级机
等 11 13
8437900000-
8451900000 编号 8437所列机械的零件等 13 14
8452101000 多功能家用型缝纫机 11 13
8452109100-
8452109900 其他家用型手动式缝纫机等 9 11
8452211000-
8452290000 非家用自动平缝机等 11 13
8452300000-
8452909900 缝纫机针等 9 11
8453100000-
8453900000 生皮,皮革的处理或加工机器等 13 14
84章
8461201000-
84613000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牛头刨床
等 11 13
8461500010-
8461900090 辐照元件刀具切割机等 11 13
8463101100-
8463200000 300吨及以下的金属冷拔管机等 13 14
8463900010-
8464909000 滚压成形机床等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65910000-
8466940090 加工木材等材料的锯床等 13 14
8467110000-
8467190000 旋转式手提风动工具等 9 11
8467210000-
8467299000 手提式电动钻等 11 13
8467810000-
8467890000 手提式液压或其他动力链锯等 9 11
8467911000 子目 84672210的链锯用零件 13 14
8467919000-
8467920000 子目 846781的链锯用的零件等 9 11
8467991000 其他手提式电动工具用零件 13 14
8467999000 其他手提式动力工具用的零件 9 11
8468100000-
8470900000 手提喷焊器等 13 14
8471411000-
8471412000 巨大中型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等 13 14
8471491000-
8471492000 系统形式报验的巨、大、中型机等 13 14
8471499100-
8471502000 其他分散型工业过程控制设备等 13 14
84章
8471509000-
8471609000
847141或 847149以外设备的处理
部件等 13 14
8471702000-
8471703090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软盘驱动器
等 13 14
8471800000-
8472902100 其他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部件等 13 14
8472902200 办公室用订书机 13 11
8472902900-
8473290000 其他装订用办公室机器等 13 14
8473401000-
8474209000 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等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474900000 编号 8474所列机器的零件 9 11
8475100000-
8478900000 白炽灯炮、灯管等的封装机等 13 14
8479200000
-8481801090
提取加工动物或植物油脂的机器
等 13 14
8481809000-
8481909000 未列名龙头、旋塞及类似装置等 9 11
8482101000-
8486203900 调心球轴承等 13 14
8486204900-
8486303900
其他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
用刻蚀及剥离设备等 13 14
8486304900-
8486403100
其他制造平板显示器用湿法蚀刻、
显影、剥离、清洗装置等 13 14
84章
8486901000-
8487900000
升降、搬运、装卸机器用零件或附
件等 13 14
8501101000-
8501109990 输出功率≤玩具电动机等 13 14
8503001000-
8504311000 玩具用电动机等微电动机零件等 13 14
85章
8504321000-
8505111000
1KVA<额定容量≤16KVA的互感器
等 13 14
8505200000-
8505909090 电磁联轴节、离合器及制动器等 13 14
85061011002
无汞扣式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
电池组 13 14
85061012002
无汞圆柱型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
原电池组 13 14
8506101900-
8506109000
其他碱性锌锰的原电池及原电池
组等 13 14
8506400000-
8506909000 氧化银的原电池及原电池组等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507400000-
8507801000 镍铁蓄电池等 13 14
8507809000 其他蓄电池 13 14
8507909000-
8514901000 其他蓄电池零件等 13 14
8514909000-
8515190000
工业用电阻加热炉及烘箱等零件
等 9 11
8515211000-
8517110000 直缝焊管机等 13 14
8517122000 对讲机 13 14
8517180000 其他电话机 13 14
8517623100 非光通讯网络时钟同步设备 13 14
8517623500 集线器 13 14
8517629900-
8517702000
其他接收、转换并发送或再生音像
或其他数据用的设备等 13 14
85章
8517704000 对讲机用零件 13 14
85177090001 无线寻呼机零件 13 14
8518100001-
8518290000
电讯用频率在 300-3400Hz麦克风
等 13 14
8518400001-
8521901190 电器扩音器等 13 14
8521901910-
8521901990
具有录制功能的其他激光视盘播
放机等 13 14
8522100000-
8522902900 拾音头等 13 14
8522903901-
8523211000 激光视盘机的激光收发装置 13 14
85232120002 按 17%征税的已录制的磁条卡 13 14
85232911001 其他用途的未录制磁盘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5232919002 其他用途的已录制磁盘 13 14
8523292100-
8523292300
未录制的宽度不超过 4毫米的磁带
等 13 14
85232928002
按 17%征税的重放声音或图像信
息的磁带 13 14
85232929002 按 17%征税的已录制的其他磁带 13 14
85232990002 按 17%征税的其他磁性媒体 13 14
85234010002
按 17%征税的仅用于重放声音信
息的已录制光盘 13 14
85234020002
按 17%征税的用于重放声音、图像
以外信息的光学媒体 13 14
8523409100 其他未录制光学媒体 13 14
85234099002 按 17%征税的其他光学媒体 13 14
85章
8523511000
未录制的固态非易失性存储器件
(闪速存储器) 13 14
85235120002
按 17%征税的已录制的固态非易
失性存储器件 13 14
8523591000 其他未录制的半导体媒体 13 14
85235920002
按 17%征税的其他已录制的半导
体媒体 13 14
85238011002 按 17%征税的已录制唱片 13 14
85238019002 按 17%征税的其他唱片 13 14
8523802100
未录制的税号 所列机器用其
他媒体 13 14
85238029002
按 17%征税的其他税号 所
列机器用其他媒体 13 14
8523809100 未录制的其他媒体 13 14
85238099002 按 17%征税的其他媒体 13 14
8525500000-
8525801200 无线电广播、电视用发送设备等 13 14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525802100 特种用途的数字照相机 13 14
8525803100-
8525803200 特种用途视频摄录一体机等 13 14
8525803900-
8527990000
非特种用途的其他视频摄录一体
机等 13 14
8528491000-
8528499000 其他彩色的阴极射线管监视器等 13 14
8528519000-
8528610090
其他专用或主要用于税目 商
品的监视器等 13 14
8528699000-
8528721900 黑白或其他单色的投影机等 13 14
8528730000-
8529102000 黑白或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等 13 14
85章
8529901011-
8529904290 卫星电视接收用解码器等 13 14
85299049001 数码相机的其他零件 13 14
8529905000-
8529906000 雷达及无线电导航设备零件等 13 14
8529908200-
8529908900 等离子显像组件及其零件等 13 14
8530100000-
8532230000
铁道或电车道用电气信号等设备
等 13 14
8532249000-
8532251000 其他多层瓷介电容器等 13 14
8532290000-
8533100000 其他固定电容器等 13 14
8533219000-
8533900000
额定功率≤20瓦其他固定电阻器
等 13 14
8535100000-
8536300000 电路熔断器(电压>1000伏)等 13 14
8536490000-
8536500000 电压大于 60伏的继电器等 13 14
8536610000-
8536690000 电压≤1000伏的灯座等 9 11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536700000-
8536900000
光导纤维、光导纤维束或光缆用连
接器等 13 14
8537109001-
8538101000
电梯用控制柜(电气柜)及控制柜专
用印刷电路板等 13 14
8538109000-
8538900000 编号 8537货品用的其他盘,板等等 9 11
8539100000-
8540209090 封闭式聚光灯等 13 14
8540500000-
8540810000 黑白或其他单色数据等 13 14
85章
8540911000-
8540999000 电视显像管零件等 13 14
8543100010-
8543709100 脉冲电子加速器等 13 14
8543709300-
8543709940 电篱网激发器等 13 14
85437099901
其他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电
气设备及装置 13 14
8543901000-
8544190000 粒子加速器用零件等 13 14
8544302001-
8544421100 车辆用电控柴油机的线束等 13 14
8544421900 额定电压≤80伏有接头电导体 9 11
8544422100 1000伏≥耐压>80伏有接头电缆 13 14
8544422900
1000伏≥耐压>80伏有接头电导
体 9 11
8544491100 额定电压≤80伏其他电缆 13 14
8544491900 额定电压≤80伏其他电导体 9 11
8544492100
1000伏≥额定电压>80伏其他电
缆 13 14
8544492900
1000伏≥额定电压>80伏其他电
导体 9 11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8544601200-
8544700000
1千伏<额定电压≤35千伏的电缆
等 13 1485章
8545200000-
8548900090 碳刷等 13 14
8703101100-
8703109000 全地形车等 9 11
8708293000 机动车辆用车窗玻璃升降器 9 11
87章
8711100010-
8716900000 微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等 9 11
9101110000-
9101199000 机械指示式的贵金属电子手表等 11 13
9101210090 其他自动上弦贵金属机械手表 11 13
9101290090-
9102190000
其他非自动上弦贵金属机械手表
等 11 13
9102210090 其他自动上弦的机械手表 11 13
9102290090-
9112900000 其他非自动上弦的机械手表等 11 13
91131000002
非含金产品的贵金属或包贵金属
制的表带及零件 11 13
9113200000 贱金属制的表带及其零件 11 13
91章
9113900090-
9114900000 其他非金属制的表带及其零件等 11 13
9401100000-
9402900000 飞机用坐具等 11 13
9403300090 其他办公室用木家具 11 13
9403400090 其他厨房用木家具 11 13
9403501090-
9403509100 其他卧室用红木制家具等 11 13
94章
9403509990 卧室用其他木家具 11 13
章 商 品 代 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调整后
退税率
(%)
9403601090-
9403609100 其他红木制家具等 11 13
9403609990-
9403891000 其他木家具等 11 13
9403899000-
9404210090 其他材料制的家具等 11 13
94章
9405100000-
9406000090 枝形吊灯等 11 13
9504200090-
9507900000 其他台球用品及附件等 11 13
95章 9508100090-
9508900000 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等 11 13
9601100090 其他已加工的兽牙及其制品等 11 13
9601900090-
9603290090 牙刷等 11 13
9603301090 其他画笔等 11 13
9603302090 其他毛笔等 11 13
9603309090-
9603501900 其他化妆用的类似笔等 11 13
9603509190 其他作为机器、器具零件的其他刷 11 13
9603509990 其他作为车辆零件的其他刷等 11 13
9603901090 其他羽毛掸等 11 13
9603909020-
9606220000 其他动植物材料制帚,刷,拖把等 11 13
9606290090-
9610000000 其他钮扣、拉链、笔等 11 13
9611000090-
9613900000 印台、打火机等 11 13
9614001020-
9614001090 烟斗及烟斗头等 11 13
9614009090-
9615110000 梳子、发夹等 11 13
96章
9615190020-
9618000090 保温瓶等 11 13
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 2009年 1月 1日起,提高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
的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具体规定如下:
一、将航空惯性导航仪、陀螺仪、离子射线检测仪、核反应堆、工业机
器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 13%、14%提高到 17%。
二、将摩托车、缝纫机、电导体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 11%、13%提高到
14%。
具体产品清单见附件。
三、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
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1 8401100000 核反应堆 14 17
2 8401200000 同位素分离机器、装置及其零件 14 17
3 8401301000 未辐照燃料元件(释热元件) 14 17
4 8401309000 未辐照燃料元件(释热元件)的零件 14 17
5 8401401000 核反应堆未辐照相关组件 14 17
6 8401402000 核反应堆堆内构件 14 17
7
8401409010 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包括其顶板)〔专门
设计或制造来用于容纳核反应堆的堆芯〕
14 17
8
8401409020 核反应堆控制棒和设备〔专用于核反应堆
裂变控制棒、支承结构或悬吊结构等〕
14 17
9
8401409030 核反应堆压力管〔专用于容纳核燃料元件
和一次冷却剂的,压力>〕
14 17
10 8401409090 其他核反应堆零件 14 17
11
8403101000 家用型热水锅炉〔但编号 8402的货品除
外〕
14 17
12
8403109000 其他集中供暖用的热水锅炉〔但编号 8402
的货品除外〕
14 17
13 8403900000 集中供暖用热水锅炉的零件 14 17
14
8404102000 集中供暖用热水锅炉的辅助设备〔例如:
节热器、过热器、除灰器、气体回收器〕
14 17
15 8404901000 集中供暖热水锅炉辅助设备的零件 14 17
16
8404909000 其他辅助设备用零件〔编号 84041010、
84042000所列辅助设备的〕
14 17
17
8407101000 输出功率≤298kw航空器内燃引擎〔指点
燃往复式或旋转式〕
14 17
18
8407210000 船舶用舷外点燃式引擎〔指点燃往复式或
旋转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14 17
19
8407290000 船舶用其他未列名点燃式引擎〔指点燃往
复式或旋转式活塞内燃发动机,舷外式的
除外〕
14 17
20 8407901000 沼气发动机 14 17
21
8409100000 航空器发动机用零件〔指专用于或主要用
于8407或8408所列航空器发动机的零件〕
14 17
22
8409911000 船舶用点燃式发动机专用零件〔指专用于
或主要用于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的〕
14 17
23 8409991000 其他船舶发动机专用零件 14 17
24 8409992000 其他机车发动机专用零件 14 17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25
8461500010 辐照元件刀具切割机〔切割燃料包壳以使
辐照核材料能溶解(含遥控设备)〕
13 17
26 8461500090 其他锯床或切断机 13 17
27 84619011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龙门刨床 13 17
28 84619019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其他刨床 13 17
29 84619090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未列名机床 13 17
30 8479501000 多功能工业机器人 14 17
31
8479509010 机器人,末端操纵装置〔能处理高能炸药
或能抗大于 5×104戈瑞(硅) 辐射的〕
14 17
32 8479509090 其他工业机器人〔多功能工业机器人除外〕 14 17
33 8483101000 船舶用传动轴〔包括凸轮轴及曲柄轴〕 14 17
34 8483109000 其他传动轴及曲柄〔包括凸轮轴及曲柄轴〕 14 17
35
8483409000 其他传动装置及变速装置〔指齿轮及齿轮
传动装置, 齿轮箱和扭矩变换器〕
14 17
36
8483600001 压力机用组合式湿式离合/制动器〔离合
扭距为 60KNM-300KNM,制动扭距为
30KNM-100KNM〕
14 17
37 8483600090 离合器及联轴器〔包括万向节〕 14 17
38
8483900090 其他编号 8483所列货品用其他零件〔包
括单独报验的带齿的轮、链轮及其他传动
元件〕
14 17
39
8484100000 密封垫或类似接合衬垫〔用金属片与其他
材料制成或用双层及多层金属片制成〕
14 17
40
8484200010 耐 UF6腐蚀的转动轴封〔专门设计的真空
密封装置,缓冲气体泄漏率 1000cm3/min〕
14 17
41
8484200020 转动轴封〔专门设计的带有密封式进气口
和出气口的转动轴封〕
14 17
42
8486101000 利用温度变化处理单晶硅的机器及装置
〔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用的〕
14 17
43 8486102000 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用的研磨设备 14 17
44 8486103000 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用的切割设备 14 17
45
8486104000 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用的化学机械抛光设
备(CMP)
14 17
46 8486109000 其他制造单晶柱或晶圆用的机器及装置 14 17
47
8486201000 氧化、扩散、退火及其他热处理设备〔制
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的〕
14 17
48
8486202100 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化学气相
沉积装置〔化学气相沉积装置(CVD)〕
14 17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49
8486202200 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物理气相
沉积装置〔物理气相沉积装置(PVD)〕
14 17
50
8486202900 其他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薄膜
沉积设备
14 17
51
8486203100 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分步重复
光刻机〔步进光刻机〕
14 17
52
8486203900 其他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感光半导体
材料上的装置〔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
路用的〕
14 17
53
8486204900 其他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刻蚀
及剥离设备
14 17
54
8486205000 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离子注入
机
14 17
55
8486209000 其他制造半导体器件或集成电路用机器
及装置
14 17
56
8486301000 制造平板显示器用扩散、氧化、退火及其
他热处理设备
14 17
57
8486302100 制造平板显示器用化学气相沉积装置
(CVD)
14 17
58
8486302200 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物理气相沉积装置
(PVD)
14 17
59 8486302900 其他制造平板显示器用薄膜沉积设备 14 17
60 8486303100 制造平板显示器用分步重复光刻机 14 17
61
8486303900 其他将电路图投影或绘制到感光半导体
材料上的装置〔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的机器
14 17
及装置〕
62
8486304900 其他制造平板显示器用湿法蚀刻、显影、
剥离、清洗装置
14 17
63 8486309000 其他制造平板显示器用的机器及装置 14 17
64
8486401000 主要用于或专用于制作和修复掩膜版或
投影掩膜版的装置〔掩膜版(mask),投影
掩膜版(reticle)〕
14 17
65
8486402100 塑封机〔主要用于或专用于装配与封装半
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的设备〕
14 17
66
8486402200 引线键合装置〔主要用于或专用于装配与
封装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的设备〕
14 17
67
8486402900 其他主要或专用于装配封装半导体器件
和集成电路的设备
14 17
68 8486403100 IC工厂专用的自动搬运机器人 14 17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69
8486901000 升降、搬运、装卸机器用零件或附件〔子
目 848640项下商品用,但自动搬运设备
用除外〕
14 17
70
8486902000 引线键合装置用零件或附件〔子目 848640
项下商品用〕
14 17
71 8486909000 其他税目 8486项下商品用零件和附件 14 17
72 8487100000 船用推进器及桨叶 14 17
73
8503003000 风力发电设备的零件〔子目号 85023100
所列发电机组零件〕
14 17
74
8503009010 电动机定子〔用于真空中频率 600-2000
Hz、功率 50-1000VA条件下〕
14 17
75 8503009090 其他电动机、发电机(组)零件 14 17
76
8504210000 ≤650KVA液体介质变压器〔额定容量不
超 650千伏安的〕
14 17
77
8504220000 650KVA<额定电压≤10MVA液体介质变压
器
14 17
78
8504231100 10<额定容量<220MVA液体变压器〔额定
容量超过10兆伏安,但小于400兆伏安的〕
14 17
79 8504231200 220≤额定容量<330MVA液体变压器 14 17
80 8504231300 330≤额定容量<400MVA液体变压器 14 17
81 8504232900 额定容量≥500MVA液体变压器 14 17
82 8504340000 额定容量>500KVA的其他变压器 14 17
83 8504401300 编号 8471所列机器用的稳压电源 14 17
84 8504401990 其他稳压电源 14 17
85
8528718000 其他彩色的电视接收装置〔在设计上不带
有视频显示器或屏幕的〕
14 17
86 8529908200 等离子显像组件及其零件〔含滤光片〕 14 17
87 8529908900 其他电视机零件〔高频调谐器除外〕 14 17
88
8537109021 控制器〔用于机器人或末端操纵装置(详
见核两用清单)〕
14 17
89
8543209090 其他≥1500Mhz的通用信号发生器〔输出
信号频率在 1500Mhz及以上的〕
14 17
90
8607191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用车轴〔包括铁道及电
车道其他车辆用的〕
13 17
91
8607199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用其他轴、轮〔包括其
他零件,含铁道及电车道其他车辆用的〕
13 17
92
8607210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用空气制动器〔包括零
件,含包括铁道及电车道其他车辆用的〕
13 17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93
8607290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用非空气制动器〔包括
零件,含包括铁道及电车道其他车辆用的〕
13 17
94
8607300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用钩、联结器〔包括缓
冲器及其零件,含包括铁道及电车道其他
车辆用的〕
13 17
95 8607910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用其他零件 13 17
96 8607990000 铁道及电车道非机车用其他零件 13 17
97 8608001000 轨道自动计轴设备 13 17
98
8608009000 铁道及电车道轨道固定装置及配件〔包括
交通机械信号,安全或交通管理设备及其
零件〕
13 17
99 9011100000 立体显微镜 13 17
100
9013200001 SDH、波分复用光传输设
备 980纳米、1480纳米泵浦激光器
13 17
101 9013200020 AVLIS、MLIS和 CRISLA激光系统 13 17
102
9013200030 氩离子激光器〔平均输出功率≥40瓦特、
工作波长 400纳米—515纳米〕
13 17
103
9013200040 紫翠玉激光器〔带宽≤纳米,重复
率〉125赫兹,功率〉30瓦特等〕
13 13
104
9013200050 脉冲二氧化碳激光器〔重复率>250赫兹,
功率>500瓦,脉冲宽度<200纳秒等〕
13 13
105
9013200060 脉冲受激准分子激光器〔XeF、XeCl、KrF
型,重复率>250赫兹,功率>500瓦等〕
13 17
106
9013200070 铜蒸汽激光器〔平均输出功率≥40瓦特、
工作波长 500纳米—600纳米〕
13 17
107 9013200090 其他激光器〔但激光二极管除外〕 13 17
108
9013901000 激光器,望远镜等装置的零件,附件〔指编
号90131000及90132000所列货品用零件、
附件〕
13 17
109 9013909000 编号 9013所列其他货品的零附件 13 17
110 9014100000 定向罗盘 13 17
111 9014201010 无人航空飞行器的自动驾驶仪 13 17
112 9014201090 其他自动驾驶仪 13 17
113 9014209011 航空惯性导航仪 13 17
114
9014209012 其他航天惯性导航仪〔天文陀螺盘及其他
利用天体或卫星进行导航的装置〕
13 17
115 9014209013 陀螺稳定平台 13 17
116
9014209015 陀螺仪〔额定漂移率小于 度/小时的
陀螺仪〕
13 17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117
9014209016 专门设计的导航信息处理机〔用于弹道导
弹、运载火箭、探空火箭等的目标探测〕
13 17
118
9014209017 地形等高线绘制设备〔用于弹道导弹、运
载火箭、探空火箭等的目标探测〕
13 17
119
9014209018 场景绘图及相关设备〔用于弹道导弹、运
载火箭、探空火箭等的目标探测〕
13 17
120
9014209090 其他航空或航天导航仪器及装置〔但罗盘
除外〕
13 17
121 9014800010 比例误差小于 %的加速度表 13 17
122
9014800020 高度表〔用于弹道导弹、运载火箭、探空
火箭等的目标探测〕
13 17
123 9014800090 其他导航仪器及装置 13 17
124 9014901000 自动驾驶仪用的零件、附件 13 17
125 9014909000 其他导航仪器及装置的零件、附件 13 17
126 9015100000 测距仪 13 17
127 9015200000 经纬仪及视距仪 13 17
128 9015300000 水平仪 13 17
129 9015400000 摄影测量用仪器及装置 13 17
130
9015800010 机载或舰载重力仪〔精度为1毫伽或更好、
稳态记录时间至多为 2分钟的〕
13 17
131
9015800020 机载或舰载重力梯度仪〔精度为 1毫伽或
更好、稳态记录时间至多为 2分钟的〕
13 17
132 9015800090 其他测量仪器及装置 13 17
133 9015900010 机、舰载重力仪和重力梯度仪部件 13 17
134 9015900090 其他大地测量仪及装置的零、附件 13 17
135 9016001000 感量为 毫克或更精密的天平 13 17
136 9016009000 50毫克≥感量>毫克的天平 13 17
137 9030100000 离子射线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 13 17
138 9030401000 千兆赫兹以下数字式频率计 13 17
139
9030409000 其他无线电通讯专用仪器及装置〔
千兆赫兹以下数子式频率计除外〕
13 17
140 9030841000 电感及电容测试仪〔装有记录装置的〕 13 17
141
9030849000 其他电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装有
记录装置的〕
13 17
142 9031801000 光纤通信及光纤性能测试仪 13 17
143 9031802000 坐标测量仪 13 17
144 9031803100 超声波探伤检测仪 13 17
145 9031803200 磁粉探伤检测仪 13 17
146 9031803300 涡流探伤检测仪 13 17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147 9031803900 其他无损探伤检测仪器(射线探伤仪除外) 13 17
148 9031809001 跑道摩擦系数测试仪 13 17
149 9031809010 惯性测量单元测试仪 13 17
150 9031809020 陀螺调谐测试仪 13 17
151
9031809090 其他测量,检验仪器,器具及机器〔指 90
章其他编号未列名的〕
13 17
152
9032810000 其他液压或气压的仪器及装置〔自动调节
或控制用〕
13 17
153 9032890001 三坐标测量机用自动控制柜 13 17
154
9032890002 飞机自动驾驶系统〔包括自动驾驶、电子
控制飞行、自动故障分析、警告系统配平
系统及推力监控设备及其相关仪表〕
13 17
155
9032890003 机床用成套数控伺服装置〔包括 CNC操作
单元,带有配套的伺服放大器和伺服电机〕
13 17
156 9032890004 风力发电设备用控制器 13 17
157
9032890020 组合喷气发动机的燃烧调节装置〔自动控
制、调节装置〕
13 17
158 9032890090 其他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及装置 13 17
159 9032900000 自动调节或控制仪器零件、附件 13 17
160
9033000001 飞机自动驾驶系统的零件〔包括自动驾驶、
电子控制飞行、自动故障分析、警告系统
配平系统及推力监控设备及其相关仪表
的零件〕
13 17
161
9033000090 第 90章其他编号未列名零、附件〔指第 90
章所列机器、器具、仪器或装置用〕
13 17
162
8407310000 排气量≤50cc往复式活塞引擎〔87章所
列车辆用的点燃往复式活塞发动机,不超
过 50cc〕
11 14
163
8408209090 功率<其他用柴油机〔指第 87
章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11 14
164
8408909111 功率≤14kw农业用单缸柴油机〔非 87章
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14kw=马力)〕
11 13
165
8408909119 功率≤14kw农业用柴油发动机〔非 87章
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14kw=马力)〕
11 13
166
8408909191 功率≤14kw其他用单缸柴油机〔非 87章
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14kw=马力)〕
11 13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167
8408909199 功率≤14kw其他用柴油发动机〔非 87章
车辆用压燃式活塞内燃发动机
(14kw=马力)〕
11 13
168 84099199202 摩托车引擎用废气再循环(EGR)装置 11 14
169 84099199302 摩托车引擎用连杆 11 14
170 84099199402 摩托车引擎用喷嘴 11 14
171 84099199502 摩托车引擎用气门摇臂 11 14
172
84099199902 摩托车引擎用其他点燃式活塞内燃发动
机用零件
11 14
173
8413200000 手泵〔但编号 841311或 841319的货品除
外〕
9 14
174
8413709910 其他农业用离心泵〔转速在 10000转/分
以下〕
11 13
175 84137099201 农业用一次冷却剂泵 11 13
176 84137099202 非农业用一次冷却剂泵 11 14
177
84137099301 农业用转速小于 10000转/分的离心式屏
蔽泵
11 13
178
84137099302 非农业用转速小于 10000转/分的离心式
屏蔽泵
11 14
179
84137099401 农业用转速小于 10000转/分的离心式磁
力泵
11 13
180
84137099402 非农业用转速小于 10000转/分的离心式
磁力泵
11 14
181 84137099501 农业用液体推进剂用泵 11 13
182 84137099502 非农业用液体推进剂用泵 11 14
183 84137099601 农业用其他离心泵多重密封泵 11 13
184 84137099602 非农业用其他离心泵多重密封泵 11 14
185
8413709990 其他非农业用离心泵〔转速在 10000转/
分以下〕
11 14
186 8413810010 农业用其他液体泵 11 13
187 84138100201 农业用生产重水用多级泵 11 13
188 84138100202 非农业用生产重水用多级泵 11 14
189 8413810090 其他非农用液体泵 11 14
190 8413910000 泵用零件 11 14
191 8413920000 液体提升机用零件 11 14
192
8414511000 功率≤125w的吊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
功率不超过 125w的电动机〕
13 14
193 8414512000
其他功率≤125w的换气扇〔装有一输出
功率≤125w电动机〕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194
8414513000 功率≤125w有旋转导风轮的风扇〔本身
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w的电动机〕
13 14
195
8414519100 功率≤125w的台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
功率不超过 125w的电动机〕
13 14
196
8414519200 功率≤125w的落地扇〔本身装有一个输
出功率不超过 125w的电动机〕
13 14
197
8414519300 功率≤125w的壁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
功率不超过 125w的电动机〕
13 14
198
8414519900 其他功率≤125w其他风机、风扇〔本身
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w的电动机〕
13 14
199 8414591000 其他吊扇〔电动机输出功率超过 125w的〕 11 14
200
8414592000 其他换气扇〔电动机输出功率超过 125w
的〕
11 14
201 8414593000 其他离心通风机 11 14
202 8414599010 罗茨式鼓风机 11 14
203
8414599020 吸气>1m3/min的耐 UF6腐蚀的鼓风机
〔轴向离心式或正排量鼓风机,压力比在
2:1和 6:1之间〕
11 14
204
8414599030 吸气≥2m3/min的耐 UF6腐蚀鼓风机〔轴
向离心式或正排量鼓风机,压力比在
:1和 6:1之间〕
11 14
205
8414599040 吸气≥56m3/s的鼓风机〔用于循环硫化
氢气体的单级、低压头离心式鼓风机〕
11 14
206 8414599050 电子产品散热用轴流风扇 11 14
207
8414901900 84143011--3014及 84143090的零件〔指
84143011-3014及 84143090所列机器的
其他零件〕
11 14
208
8414902000 编号 84145110至 84145199及 84146000
机器零件〔指上述编号内的吊扇换气扇等,
还包括 84146000机器零件〕
13 14
209 8417801000 炼焦炉 11 14
210 8417803000 水泥回转窑 11 14
211 8417901000 海绵铁回转窑的零件 11 14
212 8417902000 炼焦炉的零件 11 14
213 8421393001 摩托车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 11 14
214 8452101000 多功能家用型缝纫机 11 14
215 8452109100 其他家用型手动式缝纫机 11 14
216 8452109900 其他家用型缝纫机 11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217 8452211000 非家用自动平缝机 13 14
218 8452219000 非家用自动缝纫机 13 14
219 8452290000 其他非自动缝纫机〔家用型除外〕 13 14
220 8452300000 缝纫机针 11 14
221
8452400000 缝纫机专用特制家具及其零件〔包括缝纫
机的底座和罩盖〕
11 14
222 8452901100 家用缝纫机用旋梭 11 14
223 8452901900 家用缝纫机用其他零件〔旋梭除外〕 11 14
224 8452909100 非家用缝纫机用旋梭 11 14
225 8452909900 非家用缝纫机用其他零件〔旋梭除外〕 11 14
226 84612010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牛头刨床 13 14
227 84612020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插床 13 14
228 8461300000 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拉床 13 14
229 8467110000 旋转式手提风动工具〔包括旋转冲击式的〕 11 14
230 8467190000 其他手提式风动工具 11 14
231 8467210000 手提式电动钻 13 14
232 8467221000 手提式电动链锯 13 14
233 8467229000 其他手提式电锯 13 14
234 8467291000 手提式电动砂磨工具 13 14
235 8467292000 手提式电刨 13 14
236 8467299000 其他手提式电动工具 13 14
237
8467810000 手提式液压或其他动力链锯〔电动和风动
的除外〕
11 14
238
8467890000 其他手提式液压或其他动力工具〔电动和
风动的除外〕
11 14
239 8467919000 子目 846781的链锯用的零件 11 14
240 8467920000 风动的工具零件 11 14
241 8467999000 其他手提式动力工具用的零件 11 14
242 8472902200 办公室用订书机 11 14
243 8474900000 编号 8474所列机器的零件 11 14
244
8481809000 未列名龙头、旋塞及类似装置〔用于管道、
锅炉、罐、桶或类似品的〕
11 14
245
8481901000 阀门用零件〔用于管道、锅炉、罐、桶或
类似品的〕
11 14
246
8481909000 龙头,旋塞及类似装置的零件〔用于管道、
锅炉、罐、桶或类似品的〕
11 14
247
8514909000 工业用电阻加热炉及烘箱等零件〔指编号
8514所列货品的零件〕
11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248 8515110000 钎焊机器及装置用烙铁及焊枪 11 14
249 8515190000 其他钎焊机器及装置 11 14
250
8536610000 电压≤1000伏的灯座〔用于电压不超过
1000伏的线路〕
11 14
251
8536690000 电压≤1000伏的插头及插座〔用于电压
不超过 1000伏的线路〕
11 14
252
8538109000 编号 8537货品用的其他盘,板等〔未装有
开关装置〕
11 14
253
8538900000 编号 8535,8536,8537装置的零件〔专用
于或主要用于〕
11 14
254 8544421900 额定电压≤80伏有接头电导体 11 14
255
8544422900 1000伏≥耐压>80伏有接头电导体〔指
额定电压超过 80伏,但不超过 1000伏〕
11 14
256 8544491900 额定电压≤80伏其他电导体 11 14
257 8544492900 1000伏≥额定电压>80伏其他电导体 11 14
258
8607110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的驾驶转向架〔包括铁
道及电车道其他车辆用的〕
13 14
259
8607120000 铁道及电车道机车非驾驶转向架〔包括铁
道及电车道其他车辆用的〕
13 14
260 8609001000 20英尺的集装箱 13 14
261 8609002000 40英尺的集装箱 13 14
262 8609003000 45、48、53英尺的集装箱 13 14
263 8609009000 其他集装箱〔包括运输液体的集装箱〕 13 14
264 8701100000 手扶拖拉机 11 13
265 87013000101 按 13%征税的农用履带式拖拉机 11 13
266 87013000901 按 13%征税的农用履带式牵引车 11 13
267
87019011011 按 13%征税的农用功率大于 150马力的
轮式拖拉机
11 13
268 87019011901 按 13%征税的农用其他轮式拖拉机 11 13
269
87019019011 按 13%征税的农用其他功率大于 150马
力的拖拉机
11 13
270 87019019901 按 13%征税的农用其他拖拉机 11 13
271 87019090001 按 13%征税的农用其他牵引车 11 13
272 8703101100 全地形车 11 14
273 8703101900 高尔夫球车及其他类似车 11 14
274 8703109000 其他,雪地行走专用车 11 14
275 8708293000 机动车辆用车窗玻璃升降器 11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276
8709111000 电动的短距离牵引车〔未装有提升或搬运
设备,包括火车站台上用的电动牵引车〕
11 14
277
8709119000 电动的其他短距离运货车〔未装有提升或
搬运设备,用于工厂、仓库、码头或机场〕
13 14
278
8709191000 非电动的短距离牵引车〔未装有提升或搬
运设备,包括火车站台上用非电动牵引车〕
13 14
279
8709199000 非电动的其他短距离运货车〔未装有提升
或搬运设备,用于工厂、仓库、码头或机
场〕
13 14
280 8709900000 短距离运货车、站台牵引车用零件 13 14
281
8711100010 微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装有往复式
活塞发动机,微马力指排气量=50cc〕
11 14
282
87111000901 不征消费税的微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83 87111000902 征消费税的微马力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 11 14
284
87112010001 不征消费税的 50<排量≤10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85
87112010002 征消费税的 50<排量≤10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286
87112020001 不征消费税的 100<排量≤125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87
87112020002 征消费税的 100<排量≤125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288
87112030001 不征消费税的 125<排量≤15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89
87112030002 征消费税的 125<排量≤15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290
87112040001 不征消费税的 150<排量≤20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91
87112040002 征消费税的 150<排量≤20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292
87112050001 不征消费税的 200<排量≤25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93
87112050002 征消费税的 200<排量≤25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294
87113010001 不征消费税的 250<排量≤40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95
87113010002 征消费税的 250<排量≤40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296
87113020001 不征消费税的 400<排量≤50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97
87113020002 征消费税的 400<排量≤50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298
87114000001 不征消费税的 500<排量≤800毫升装往
复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
车
11 14
299
87114000002 征消费税的 500<排量≤800毫升装往复
式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
11 14
300
87115000001 不征消费税的 800毫升<排量装往复式
活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
11 14
301
87115000002 征消费税的 800毫升<排量装往复式活
塞内燃发动机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
11 14
302 8711901010 电动自行车 11 14
303
87119010901 不征消费税的其他电动及电动助力的摩
托车及边车
11 14
304
87119010902 征消费税的其他电动及电动助力的摩托
车及边车
11 14
305
87119090011 不征消费税的排汽量≤250毫升摩拖车及
脚踏两用车〔6AB〕
11 14
306
87119090012 征消费税的排汽量≤250毫升摩拖车及脚
踏两用车〔6AB〕
11 14
307
8711909002 排汽量>250毫升摩托车及脚踏两用车
〔6AB〕
11 14
308
8711909009 其他无法区分排汽量的摩托车及脚踏两
用车
11 14
309 8711909090 装有其他辅助发动机的脚踏车及边车 11 14
310 8712002000 竞赛型自行车 11 14
311 8712003000 山地自行车 11 14
312 8712004100 16、18、20英寸越野自行车 11 14
313 8712004900 其他越野自行车〔包括运货三轮车〕 11 14
314 8712008110 12-16英寸的未列名自行车 11 14
315 8712008190 11英寸及以下的未列名自行车 11 14
316 8712008900 其他未列名自行车 11 14
317 8712009000 其他非机动脚踏车 11 14
318 8713100000 非机械驱动的残疾人用车 11 14
319 8713900000 其他机动残疾人用车 11 14
320 8714110000 摩托车及机动脚踏两用车用鞍座 11 14
321 8714190001 星型轮及碟刹件 11 14
322 8714190010 摩托车架 11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323
8714190090 摩托车其他零件、附件〔包括机动脚踏两
用车的零件、附件〕
11 14
324 8714200000 残疾人车辆用零件、附件 11 14
325 8714910000 非机动脚踏车车架、轮叉及其零件 11 14
326 8714920000 非机动脚踏车轮圈及辐条 11 14
327
8714931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轮毂〔倒轮制动毂及毂
闸除外〕
11 14
328
8714932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飞轮〔倒轮制动毂及毂
闸除外〕
11 14
329
8714939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链轮〔倒轮制动毂及毂
闸除外〕
11 14
330
8714940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制动器及其零件〔包括
倒轮制动鼓及鼓闸〕
11 14
331 8714950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鞍座 11 14
332
8714961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脚蹬及其零件〔包括零
件〕
11 14
333
8714962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曲柄链轮及零件〔包括
零件〕
11 14
334 8714990000 非机动脚踏车等的其他零件、附件 11 14
335 8715000000 婴孩车及其零件 11 14
336 8716100000 供居住或野营用厢式挂车及半挂车 11 14
337 87162000001 农用自装或自卸式挂车及半挂车 11 13
338
87162000002 按 17%征税的农用自装或自卸式挂车及
半挂车
11 14
339 8716311000 油罐挂车及半挂车 11 14
340 8716319000 其他罐式挂车及半挂车 11 14
341 8716391000 货柜挂车及半挂车 11 14
342 8716399000 其他货运挂车及半挂车 11 14
343 8716400000 其他未列名挂车及半挂车 11 14
344 8716800000 其他未列名非机械驱动车辆 11 14
345 8716900000 挂车、半挂车及非机动车用零件 11 14
346
89019090001 其他非铁制非机动货运船舶及客货兼运
船舶
13 14
347 89020090001 非机动捕鱼船 11 13
348
8903100000 充气的娱乐或运动用快艇〔包括充气的划
艇及轻舟〕
13 14
349
8903910001 8米<长度<90米的机动帆船〔不论是否
装有辅助发动机〕
13 14
350 8903910090 其他帆船〔不论是否装有辅助发动机〕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提高到
率(%) (%)
351
8903920001 8米<长度<90米的汽艇〔装有舷外发动
机的除外〕
13 14
352 8903920090 其他汽艇〔装有舷外发动机的除外〕 13 14
353
8903990001 8米<长度<90米的娱乐或运动用其他机
动船舶或快艇〔包括划艇及轻舟〕
13 14
354
8903990090 娱乐或运动用其他船舶或快艇〔包括划艇
及轻舟〕
13 14
355 8907100000 充气筏 13 14
356
8907900010 含植物性材料的浮动结构体〔例如:筏、
柜、潜水箱、浮筒及航标〕
13 14
357
8907900090 其他浮动结构体〔例如:筏、柜、潜水箱、
浮筒及航标〕
13 14
358 8908000000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13 14
359
9001100001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A、G652B、
G652C〕
13 14
360 9001100009 其他光导纤维〔但编号 8544 的货品除外〕 13 14
361
9001100090 光导纤维束及光缆〔但编号 8544的货品
除外〕
13 14
362 9001200000 偏振材料制的片及板 13 14
363 9001300000 隐形眼镜片 13 14
364 9001401000 玻璃制变色镜片 13 14
365 9001409100 玻璃制太阳镜片 13 14
366
9001409900 玻璃制其他眼镜片〔变色镜片、太阳镜片
除外〕
13 14
367 9001501000 非玻璃材料制变色镜片 13 14
368 9001509100 非玻璃材料制太阳镜片 13 14
369
9001509900 非玻璃材料制其他眼镜片〔变色镜片、太
阳镜片除外〕
13 14
370 9001901000 彩色滤光片 13 14
371
9001909001 光通信用微光组件的光学元件〔波长
800-1700nm薄膜滤光片,自聚焦透镜,法
拉第旋转片〕
13 14
372 9001909002 微型镜片〔激光视盘机激光收发装置用〕 13 14
373
9001909003 背投电视机显示屏〔包括非涅耳透镜屏幕、
双透镜屏幕和保护屏〕
13 14
374
9001909004 液晶显示屏背光模组的光学元件〔包括导
光板、反射板、扩散片、增亮片〕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375
9001909090 编号 9001未列名的其他光学元件〔未经
光学加工的玻璃制元件除外〕
13 14
376
9002111000 特殊用途照相机用物镜〔指编号
90061000-90063000所列的照相机〕
13 14
377 9002112000 缩微阅读机用物镜 13 14
378 9002113100 单反相机镜头 13 14
379 9002113900 其他相机用镜头(单反相机除外) 13 14
380 9002119001 彩色液晶投影机的镜头及镜头组件 13 14
381
9002119090 其他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包括照片
放大机用物镜〕
13 14
382 9002191000 摄影机或放映机用物镜 13 14
383 9002199001 摄录一体机的镜头 13 14
384 9002199090 编号 9002未列名的其他物镜 13 14
385 9002201000 照相机用滤色镜 13 14
386 9002209000 其他光学仪器或装置滤色镜 13 14
387
9002901000 照相机用未列名光学元件〔但物镜,滤色
镜除外〕
13 14
388
9002909010 抗辐射镜头〔能抗 5×104戈瑞(硅)以上辐
射而又不会降低使用质量〕
13 14
389
9002909090 其他光学仪器用未列名光学元件〔但物镜,
滤色镜除外〕
13 14
390 9003110000 塑料制眼镜架 13 14
391 9003190090 其他非塑料材料制眼镜架 13 14
392 9003900000 眼镜架零件 13 14
393 9004100000 太阳镜 13 14
394 9004901000 变色镜 13 14
395 9004909000 其他眼镜〔但太阳镜,变色镜除外〕 13 14
396 9005100000 双筒望远镜 13 14
397 9005809000 其他光学望远镜〔包括单筒望远镜〕 13 14
398
9005901000 天文望远镜及其他天文仪器用零件〔包括
座架〕
13 14
399 9005909000 其他望远镜零件、附件〔包括座架〕 13 14
400 9006101000 电子分色机 13 14
401 9006109000 其他制版照相机 13 14
402
9006300000 特种用途的照相机〔主要是指水下、航空
测量或体内器管检查等用;法庭或犯罪学
用的比较照相机〕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403 9006400000 一次成相照相机 13 14
404
9006510000 通过镜头取景的照相机〔单镜头反光式
(SLR),使用胶片宽度≤35mm〕
13 14
405
9006521000 缩微照相机,使用缩微胶卷、胶片或其他
缩微品〔使用胶片宽度<35mm〕
13 14
406 9006529000 使用胶片宽<35mm的其他照相机 13 14
407 9006530000 其他照相机〔使用胶片宽度为 35mm〕 13 14
408 9006591000 激光照相排版设备〔使用胶片宽>35mm〕 13 14
409 9006599010 分幅相机〔记录速率超过每秒 225000帧〕 13 14
410
9006599020 电子(或电子快门)分幅相机〔帧曝光时间
为 51纳秒或更短〕
13 14
411 9006599030 条纹相机〔书写速度超过每微秒 0. 5mm〕 13 14
412
9006599040 电子条纹相机〔时间分辨率为 51纳秒或
更小〕
13 14
413 9006599090 使用胶片宽>35mm的其他照相机 13 14
414 9006610000 放电式(电子式)闪光灯装置 13 14
415 9006691000 闪光灯泡 13 14
416 9006699000 其他照相闪光灯装置 13 14
417
9006911000 特种用途照相机的零件、附件〔指编号
90061000-90063000所列的照相机的〕
13 14
418 9006912000 一次成像照相机的零件、附件 13 14
419 9006919100 照相机自动调焦组件 13 14
420
9006919200 其他照相机的快门组件〔特种像机和一次
成像像机用除外〕
13 14
421
9006919900 其他照相机的其他零件、附件〔特种像机
和一次成像像机用除外〕
13 14
422 9006990000 照相闪光灯装置及闪光灯泡的零件 13 14
423 9007110000 胶片宽<16mm的摄影机〔包括双 8mm的〕 13 14
424 9007191000 胶片宽度≥16mm的高速电影摄影机 13 14
425 9007199000 胶片宽≥16mm的其他电影摄影机 13 14
426 9007201000 数字式放映机 13 14
427 9007209000 其他放映机 13 14
428 9007910000 电影摄影机用零件、附件 13 14
429 9007920000 电影放映机用零件、附件 13 14
430 9008100000 幻灯机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431 9008200000 缩微阅读机〔不论是否可以进行复制〕 13 14
432 9008301000 正射投影仪〔不包括幻灯机〕 13 14
433 9008309000 其他影像投影仪 13 14
434 9008400000 照片(电影片除外)放大机及缩片机 13 14
435 9008901000 缩微阅读机的零件、附件 13 14
436 9008902000 照片放大机及缩片机的零件、附件 13 14
437 9008909000 其他影像投影仪的零件、附件 13 14
438
9010101000 电影用胶卷的自动显影装置及设备〔还包
括成卷感光纸的自动显影装置〕
13 14
439
9010102000 特种照相胶卷自动显影装置及设备〔还包
括成卷感光纸的自动显影装置〕
13 14
440 9010109100 彩色胶卷用自动显影及设备 13 14
441
9010109900 其他胶卷的自动显影装置及设备〔还包括
成卷感光纸的自动显影装置〕
13 14
442 9010501000 负片显示器 13 14
443 9010502100 电影用的洗印装置 13 14
444 9010502200 特种照相用的洗印装置 13 14
445 9010502900 其他照相用的洗印装置 13 14
446 9010600000 银幕及其他投影屏幕 13 14
447 9010901000 电影洗印用洗印装置的零件、附件 13 14
448 9010902000 特种照相洗印用装置的零件、附件 13 14
449 9010909000 其他洗印用装置的零件、附件 13 14
450
9011200000 缩微照相等用的其他显微镜〔还包括显微
摄影及显微投影用〕
13 14
451 9011800000 其他显微镜 13 14
452 9011900000 复式光学显微镜的零件、附件 13 14
453 9012100000 非光学显微镜及衍射设备 13 14
454 9012900000 非光学显微镜及衍射设备的零件 13 14
455
9013100000 武器用望远镜瞄准具及其他望远镜〔包括
潜望镜式望远镜及作为机器或器具部件
的望远镜〕
13 14
456 9013801000 放大镜 13 14
457 9013802000 光学门眼 13 14
458
9013809000 其他装置,仪器及器具〔90章其他编号未
列名的〕
13 14
459 9017100000 绘图台及绘图机,不论是否自动 13 14
460 9017200000 其他绘图、划线或数学计算器具 13 14
461 9017300000 千分尺、卡尺及量规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462
9017800000 其他手用测量长度的器具〔仅指 90章其
他编号未列名的〕
13 14
463
9017900000 绘图计算器具等仪器的零件、附件〔编号
9017所列仪器及器具的零件、附件〕
13 14
464 9021100000 矫形或骨折用器具〔但不包括人造关节〕 13 14
465 9021210000 假牙 13 14
466 9021290000 假牙固定件 13 14
467 9021310000 人造关节 13 14
468 9021390000 其他人造的人体部分 13 14
469 9021400000 助听器,不包括零件、附件 13 14
470 9021500000 心脏起搏器,不包括零件、附件 13 14
471 9021900001 人工耳蜗植入装置 13 14
472
9021900090 其他弥补生理缺陷,残疾用器具等〔包括
穿戴、携带或植入人体内的器具及零件〕
13 14
473 9022191000 低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13 14
474
9022290010 γ射线全自动燃料芯块检查台〔专门设计
或制造用于检验燃料芯块的最终尺寸和
表面缺陷〕
13 14
475 9022290090 其他非医疗用α、β、γ射线设备 13 14
476 9022300000 X射线管 13 14
477 9022901000 X射线影像增强器 13 14
478 9022909001 射线发生器的零部件 13 14
479
9022909020 闪光 X射线发生器〔峰值能量≥500千电
子伏〕
13 14
480 9022909030 X射线断层检查仪专用探测器 13 14
481
9022909090 编号 9022所列其他设备及零件〔包括高
压发生器、控制板及控制台、荧光屏等〕
13 14
482
9023000000 专供示范的仪器、装置及模型〔(例如,教
学或展览)而无其他用途〕
13 14
483 9024101000 电子万能试验机 13 14
484 9024102000 硬度计 13 14
485 9024109000 其他金属材料的试验用机器及器具 13 14
486 9024800000 非金属材料的试验用机器及器具 13 14
487 9024900000 各种材料的试验用机器零件、附件 13 14
488 9025110000 可直接读数的液体温度计 13 14
489 9025191000 非液体的工业用温度计及高温计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490
9025199000
非液体的其他温度计,高温计 13 14
491 9025800000 其他温度计,比重计,湿度计等仪器 13 14
492 9025900000 比重计,温度计等类似仪器的零件 13 14
493 9026201010 锰铜压力计〔压力超过 100千帕〕 13 14
494 9026201090 其他压力、差压变送器 13 14
495 9026209000 其他测量、检验压力的仪器及装置 13 14
496
9026800000 液体或气体的其他测量或检验仪器〔除液
体流量或液位及压力以外的其他变量的
检测仪器〕
13 14
497
9026900000 液体或气体的测量或检验仪器零件〔主要
是进行流量,液位,压力或其他变化量的
测量或检验〕
13 14
498
9027100010 用于连续操作的气体检测器〔可用于出口
管制的化学品或有机化合物(含有磷、硫、
氟或氯,其浓度低于
或 为检测受抑制的胆碱酯酶的活性而设
计〕
13 14
499 9027100090 其他气体或烟雾分析仪 13 14
500
9027500000 使用光学射线的其他仪器及装置〔光学射
线是指紫外线、可见光、红外线〕
13 14
501 9027801100 集成电路生产用氦质谱检漏台 13 14
502
9027801910 UF6质谱仪/离子源〔能从 UF6气流中在
线取得供料、产品或尾料样品谱仪〕
13 14
503
9027801920 测大于 230质量单位离子质谱仪〔分辨率
高于 2/230〕
13 14
504 9027801990 其他质谱仪 13 14
505 9027809100 曝光表 13 14
506
9027809900 其他理化分析仪器及装置〔包括测量或检
验粘性及类似性能的仪器及装置〕
13 14
507 9027900000 检镜切片机,理化分析仪器零件 13 14
508 9028101000 煤气表〔包括它们的校准仪表〕 13 14
509 9028109000 其他气量计〔包括它们的校准仪表〕 13 14
510 9028201000 水表〔包括它们的校准仪表〕 13 14
511 9028209000 其他液量计〔包括它们的校准仪表〕 13 14
512 9028301000 电度表〔包括它们的校准仪表〕 13 14
513 9028309000 其他电量计〔包括它们的校准仪表〕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514 9028901000 工业用计量仪表零件、附件 13 14
515 9028909000 非工业用计量仪表零件、附件 13 14
516 9029101000 转数计 13 14
517 9029102000 车费计、里程计 13 14
518 9029109000 产量计数器、步数计及类似仪表 13 14
519 9029201000 车辆用速度计 13 14
520
9029209000 其他速度计及转速表,频闪观测仪〔车辆
用速度计除外〕
13 14
521
9029900000 转数计、车费计及类似仪表零件〔编号
9014及 9015的仪表零件除外〕
13 14
522
9030201000 300兆赫以下的通用示波器〔指测试频率
小于 300兆赫兹的示波器〕
13 14
523
9030209000 其他示波器〔包括 300兆赫兹的通用示波
器〕
13 14
524
9030311000 五位半及以下的数字万用表,不带记录装
置
13 14
525
9030319000 其他万用表,不带记录装置〔五位半及以
下的数字万用表除外〕
13 14
526 9030320000 万用表,带记录装置 13 14
527
9030331000 五位半及以下的数字电流、电压表,不带
记录装置
13 14
528
9030332000 电阻测试仪,不带记录装置〔不带记录装
置的〕
13 14
529
9030339000 检测电压、电流及功率的其他仪器,不带
记录装置
13 14
530
9030390000 其他带记录装置的检测电压、电流、电阻
或功率的仪器〔万用表除外〕
13 14
531
9030820000 检测半导体晶片或器件的仪器〔包括测试
或检验半导体晶片或元器件用的装置〕
13 14
532
9030891000 其他电感及电容测试仪〔未装有记录装置
的〕
13 14
533
9030899010 中子探测和测量仪表〔专用于测定核反应
堆堆芯内中子通量的〕
13 14
534
9030899090 其他电量的测量或检验仪器及装置〔未装
有记录装置的〕
13 14
535
9030900001 检测半导体晶片及器件的仪器零件〔包括
附件〕
13 14
536
9030900002 ITA产品用的印刷电路组件〔包括外接组
件,如符合 PCMCIA标准的卡〕
13 14
537 9030900090 编号 9030所属货品的零件及附件 13 14
序号 商品代码 商 品 名 称
原退税
率(%)
提高到
(%)
538 9031100010 陀螺动态平衡测试仪 13 14
539 9031100090 其他机械零件平衡试验机 13 14
540 9031200010 陀螺/马达运转试验台 13 14
541 9031200020 加速度表测试台 13 14
542
9031200030 试车台〔能试推力>90KN火箭发动机的
或同时测量三个推力分量的〕
13 14
543
9031200040 惯性平台测试台〔测试平台包括高精度离
心机和转台〕
13 14
544 9031200090 其他试验台 13 14
545
9031410000 制造半导体器件的检测仪和器具〔90章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包括检测光掩模及光
栅用的〕
13 14
546 9031491000 轮廓投影仪 13 14
547 9031499010 光盘质量在线检测仪及离线检测仪 13 14
548
9031499090 其他光学测量或检验仪器和器具〔90章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
13 14
549 9031900020 惯性测量单元稳定元件加工夹具 13 14
550 9031900030 惯性平台平衡夹具 13 14
551
9031900090 编号 9031的仪器及器具的其他零件〔90
章其他编号未列名的〕
13 14
552 9032100000 恒温器 13 14
553 9032200000 恒压器 13 1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 2009年 2月 1日起,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提高到
15%。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具体执行时间,以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
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五日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国税发〔2008〕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完善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6年 7月 1日前已经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已批准项目),凡在本通知下发前尚未按《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
税发〔2006〕111号)的规定办理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在 2009年 2月 28日
前向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提出申请,经批
准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号)的规定办理退税(税务机关接到本通知后,
应及时告知相关企业),逾期不再办理。本通知下发前已按国税发〔2006〕111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办理退税的其他已批准项目和 2006年 7月 1日后核准的外商
投资项目,一律按国税发〔2006〕111号文件的规定办理退税。
二、项目确认书的办理,需在项目按规定核准并在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
三个月内,由项目业主单位按程序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每个项目只能办理
一个项目确认书,设备清单原则上应与项目确认书同时出具。对于部分项目建设
时间长、采购设备规模大,在办理项目确认书时无法确定全部设备清单的项目,
可以采取一次办理项目确认书,分批确认项目清单的方式,但清单确认每年不得
超过两次。
三、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后,应自购买设备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 9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未经过认证或认
证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办理退税。
四、已办理退税的国产设备的 5年监管期,以税务机关开具该国产设备的《收
入退还书》上的日期为起始日期开始计算。在监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须将已退
税设备有关存放区域、固定资产核算账册凭证编码的资料及设备的数码照片报主
管税务机关备查;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检查该国产设备的运营情况,如发生政策
规定应补税情形的要依法予以补税。
五、其他事项仍按国税发〔2006〕1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后,2009年 1月 1
日前经合规核准的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适用政策问题,另行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文件
财税〔2008〕1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
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
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配合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规范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停止执行外商投资
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09年 1月 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
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下列文件及条款同时废止: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
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71号);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116号)第一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
范围的通知》(财税[2006]61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
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
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637号)。
二、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外商投资企业在 2009年 6月 30日以前(含
本日,下同)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
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08年 11月 9日以前获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
书》,并已于 2008年 12月 31日以前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2009年 6月 30日以前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
已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三)购进的国产设备已列入《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三、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额,不得
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四、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
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 5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
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
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补税款=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
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设备净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大国税发〔2009〕9号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退
(免)税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更好地支持企业开展对外贸易,
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的管理,现将对我市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分
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根据出口企业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情况和经营管理状况,在出口退(免)
税管理上设置 AA、A、B、C、D类五个管理类别。
二、管理类别的标准:
(一)AA类出口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通知 A类企业 1至 6项所有条件;
2.海关管理类别为 AA类企业;
3.生产船舶或大型设备,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可分期结转销售收入的具有
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
4.上一年度退税出口额在 3000万美元以上。
(二)A类出口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发生出口业务三年以上且近三年未发生过偷骗税问题;
2.近三年无欠税记录;
3.近三年纳税申报及时率 90%以上、纳税申报准确率 95%以上;
4.企业档案管理健全,能按税务机关要求保管出口退(免)税档案资料;
5.企业财务核算健全;
6.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准确率高,即:
(1)出口企业上年申报出口退(免)税错误率低于 %;
申报错误率=(出口退(免)税红字冲减条数+税务机关初审调整条数)/
申报总条数×100%
(2)信息提交准确率高于平均值;
信息提交准确率=(1- 税务总局提供海关报关单 002信息条数/总的报关
单提交条数)×100%
(3)出口退(免)税申报进度高于平均值;
申报进度=申报数据(条数)/总的应申报数据(条数)×100%
7.海关管理类别为 A类以上企业;
8.生产企业上年申报退税出口额 300万美元(含)以上,外贸企业上年申
报退税出口额 500万美元(含)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为 C类企业:
1.首笔发生出口业务二年以内的;
2.符合小型出口企业标准的;
3.近三年内发生过偷税数额在 30万元(含)以上的违法行为,但未被追
究刑事责任的;
4.近三年内发生过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但未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
5.发生出口业务不均衡或者外汇核销不及时,按 B类企业管理有风险的;
6.财务制度不健全,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多次出现错误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为 D类企业:
1.近三年内发生过被追究刑事责任偷税行为的;
2.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未满二年的。
(五)AA类、A类、C类和 D类以外的出口企业为 B类企业。
三、各类别企业的管理措施
(一)AA类企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管理办法。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
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
报。待退税凭证收集齐全后,应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应根
据国税发[2004]79号文件规定办理核销审核。
AA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除对各种退(免)
税申报表归档管理外,其他纸质凭证返给企业。企业应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
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备查,保存期限为 10年。
(二)A类企业实行按简化凭证申报办理退税的管理办法。出口企业申报原
则上可凭申报表和有关凭证的电子数据申报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对电子数据及申
报表进行人工审核,在电子数据与外部信息(外贸企业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认证信息、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对审无误后,予以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
对增值税发票稽核、协查信息和外管局的外汇核销信息进行复核,并依照相关规
定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对电子数据审核发现疑点,要求企业提供纸制凭证进行复核的,
企业应当提供。
A类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资料比照 AA类企业进行管理。
(三)B类企业应按照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
申报资料及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顺序装订成册,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档案管理办
法管理。
(四)C类企业应当在纸制凭证齐全且人工审核无误和外部信息(增值税专
用发票稽核、协查信息、海关报关单电子信息及外管局核销单信息)对审无误的
情况下,方可办理退(免)税。出口退(免)税申报资料比照 B类企业进行管理。
(五)D类企业,实行严格的退税申报、审核、审批管理办法。D类企业出
口货物退税的申报审批,除按 C类企业办法管理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退税申报
资料必须进行严格审核,对享受退税的外购货物,要加强调查核实,需要函调的,
对函调部分暂缓退税,并视回函情况按规定处理;对自产货物,应当核实其生产
能力、纳税有关情况后方可办理退(免)税。
四、各类别企业的评定程序和要求
(一)主管税务机关应广泛宣传并及时通知出口企业参加评定,认真受理出
口企业提出的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规定内容及评定标准进行审核、评定。
(二)出口企业的分类评定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评定
年度内 1月底前,完成对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出口企业申请评定 A类(含
A、AA)以上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被确定为 AA类、A类、B类
的出口企业,如发生涉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由主管税务机关报市局批准后,
降低管理类别。
(三)AA类、A类、D类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评定并上报市局进出口处核定
后,由市局审批下达。B类、C类出口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报市局备案。
(四)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对
所辖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申请认定表
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海关代码 主管税务机关
经营场所 企业注册类型
法定代表人 退税认定时间
财务负责人
出口业务时间
(第一笔)
联系电话 海关管理类别
企业申请 主管国税机关认定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上年退税出口额 上年退税出口额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是否发生偷骗税问题
企业申请管理类别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审核,评定该企业分类管理为 类企业。
并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科长:
年 月 日
负责人:
市局进出口处: 年 月 日
注:1.本认定表为 A4型竖式,一式三份,出口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市进出口处备案一份。
2. 企业注册类型、企业类型与退税登记证相符。
3. AA、A、D类由市局审批。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进便函[2009]1号
关于上报出口企业相关人员
手机号码的通知
各区、市(县)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方便出口企业负责人掌握本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审核以及退税款到帐情
况,及时得到最新调整的出口退税政策,使出口企业决策者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做
出合理的调整,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将以短信形式向出口企业的财务主管及主管财
务经理或总经理提供以下信息:
1.出口企业退税申报时间、退税所属期、申报退税额(在出口企业申报到主
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出具回执同时提供);
2.出口企业退税审核通过时间、退税所属期、审核退税额(经出口退税审核
人员计审,转入历史库同时提供);
3.出口企业退库时间、退库所属期、退库税额(退税款由国库转出时提供由
银行代传);
4.退税政策调整内容(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时发送);
5.出口退税有关信息(出口退税报关单超期前提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已申
报单证不齐到期退税相关信息)。前提示;出口退税外汇核销到期前提示;外汇
核销逾期提示等与出口
请各局及时通知所辖需要以上信息的出口企业携带《出口退税登记证》原件
以及《出口企业相关人员手机登记表》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
尔基路 330号)203室出口退税认定窗口办理,如相应内容发生变更也需携带上
述材料办理。
二○○九年一月四日
出口企业相关人员手机登记表
企 业 代 码
(海关代码)
企业名称
登记人员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登记人员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希望得到信息
内容
A( ) B
( )
C( ) D
( )
E( )
提供信息内容
A 出口企业退税申报时间、退税所属期、申报退税额,在出口企业申报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出具回执同时提
供。
B 出口企业退税审核通过时间、退税所属期、审核退税额,转入历史库同时提供。
C 出口企业退库时间、退库所属期、退库税额,退税款由国库转出时提供(由银行代转)。
D 退税政策调整内容
E 与出口退税有关信息
填表人; 财务负责人; 企业法人; 公章;
说明:1)最好不要提供办税员手机,登记人员姓名对应的手机最好为财务主管、经理或主管财务经理
2)希望得到信息内容填报对应的 A、B、C、D、E
关于出口退税短信服务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出口企业:
为方便各出口企业负责人及财务经理及时了解本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及
退库情况,自 2009年 1月 1日起,我局通过短信形式及时将相关信息(申报受
理、审核通过、发送银行退库)发送出口企业负责人及财务经理。近来部分企业
来电询问所接收短信的具体含义,现将相关信息的含义注释如下:
1. 生产企业接单登记(税务机关受理生产企业退税申报)
贵企业企业代码后四位0975申报年月200704的申报数据已于2007-05-09 10:26审核受理。出
口额:XXXXX元
注释如下: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后四位为0975的企业,其申报年月为200704的申报数据,税务
机关已于2007-05-09 10:26受理申报,其当期申报出口额XXXXX元。
2.外贸企业接单登记(税务机关受理外贸企业退税申报)
贵企业企业代码后四位1004申报年月200703申报批次02的申报数据已于2007-04-26 15:52审
核受理。退税额:XXX元
注释如下: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后四位为1004的企业,其申报年月为200703第2批的申报数据,
税务机关已于2007-04-26 15:52受理申报,其当期申报应退税额XXX元(正常情况下,当期
应退税额与企业申报汇总表数据一致)。
3.生产企业转历史库(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情况)
贵企业企业代码后四位0975申报年月200704的申报数据已于2007-05-12 14:32审核确认。免
抵退税额:YYY元
注释如下: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后四位为0975的企业,其申报年月为200704的申报数据,税务
机关已于2007-05-12 14:32审核通过,其当期审核通过免抵退税额YYY元(正常情况下,审
核通过数据与企业申报数据一致)。
4.外贸企业转历史库(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情况)
贵企业企业代码后四位1004申报年月200703的申报数据已于2007-05-05 15:23审核确认。增
值税退税额:YYY元;进料加工抵扣:ZZZ元
注释如下: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后四位为1004的企业,其申报年月为200703的申报数据,税务
机关已于2007-05-05 15:23审核通过,其当期应退税额YYY元(计算过程为:企业申报退税
额XXX元-无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对审不一致应退税额-进料加工抵扣税额ZZZ-其他原因
暂无法退税额+本期审核通过上期退税额)。
5.退还书信息(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应退税款退付情况)
贵企业企业代码后四位1004退还书编号2007012559退库所属期200703已于2007-05-09
00:00退库,退库税额为:YYY元。
注释如下:出口企业海关代码后四位为1004的企业,其申报年月为200703的退税数据,税务
机关已于2007-05-09 将其退税额YYY元退至你单位在国税局备案的基本帐户,退还书编号为
2007012559。
关于信息发送时间:由于线路传输的原因,备案登记手机号码为中国联通和小灵通的,其收
到信息的时间可能比手机号码为中国移动的晚 3—4小时,为避免信息到达过晚而影响接收
者休息,我们把当天已处理完需发送的信息全部在次日上午九点发送。
坚定信心,化危机为机遇,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尊敬的领导,各位企业家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政策宣讲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中小企业局,对今天会
议的圆满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我市中小企
业在发展中面临着一些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
关注,夏市长多次就中小企业如何发展做出重要的指示,并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
研究解决。夏市长明确指出,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稳定。近年来,市政府每年
都出台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发展环境、财税政策、舆论导向等
各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年前,市政府又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
稳定健康发展的 30条意见,在财政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支持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和优化服务环境等方面都做了详细有效的规定。目的在于为中小企
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条件,提升企业战胜危机的信念,使我市中小企业能够稳
定健康地发展。目前,全市中小企业超过 1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 99%。以中小
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市 GDP的比重达到 57%,上缴税金占全市
税收总额的 41%,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的 42%,每年安置就业和再就业 10万人次
以上。可以说,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税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
做出了巨大贡献。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
中担当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我们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
帮助中小企业共度难关,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下面,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向大家作以介绍:
一、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今年要集中精力改善和治理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前日,市政府决定再取消 6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今年将为中小企业减少收
费负担近 2个亿。为改善环境,市政府组建了中小企业投诉中心和中小企业仲裁
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维权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办结投诉案件 200余件,接待
热线电话 3万多人次。希望中小企业要依法保护好自己,遇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时,可拨打 84508133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投诉中心还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法
律咨询服务,咨询电话是 84508055。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自 2005年起,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
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
进法〉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市政府每年安排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超
过 1亿元,加上北三市大通道政策(市发改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农委)、
科技创新(市科技局)、旅游(市旅游局)等各类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用于支
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总计达到 10个亿。各区市县也都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按照《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财企[2005]198号)
的规定,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
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3%给
予一次性补助。对高科技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6%给予一次性补助。
按照《大连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财企
[2005]191号)的规定,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按企业新上投资项目
贷款额的 6%给予贴息补助。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和重大技术创
新等项目按投资总额的 20%予以补助。
三、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
致力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切实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大力推动信
用担保机构发展,全市现有信用担保机构 89家,注册资本金 亿元,年担保
额达到百亿以上。市财政每年出资 1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
补偿资金,对当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额按 1%予以补贴,今年还将加大对信
用担保机构资金补偿力度。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目
的就是在于引导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担保服务,降低企业信贷成
本,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同时,市政府还出资创建了中小企业融资网,为中小
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搭建了一个融资平台。希望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
争取更多的银行信贷支持。此外,还通过融资租赁、发行企业集合债等各种形式,
帮助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
四、搭建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按照“政府服务中介、中
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市政府成立了市、区县两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
供管理咨询、法律援助、财务代理、融资服务、网络信息和各种培训服务,。每
年为中小企业免费培训各类人员 6万多人次。建成中国中小企业大连网
(),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宣传企业、发布信息、达成交易的平
台。引导和支持创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基地的孵化作用,对小企业创业基
地按照上年度区市县财政补助资金的 50%给予补助。鼓励创业,支持新创业小企
业发展,对新创立三年内的小企业按设备购置金额实行超额累退办法,给予
5%—10%补助。为提高服务水平,搭建惠及所有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对公共服
务平台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 6%—10%补助。
(五)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市政府积极为中小企业开拓国内
市场牵线搭桥,不断加大服务和资金支持力度,每年都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类经
贸洽谈和展销活动。对参展中小企业给予 50%的摊位补助费,减轻中小企业开拓
市场成本,提升中小企业抢占市场的能力。
(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市政府按照市内区域“立体发展”、
北三市“平面发展”的思路,积极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集聚发展。对市内四
区创建的专业特色大厦,按照上年度区财政补助资金的 50%给予补贴。在北三市,
对入驻园区加入产业链的中小企业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其固定资产投资额
3%给予补贴。
我们的政策是优惠的,我们的政策是到位的,我们的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
是十分关心的。
希望全市中小企业增强信心,抓住机遇,积极创新,强化管理,增强社会
责任感,用好用足各项优惠政策,保持企业平稳发展。
同志们,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
领导下,有我市这样一大批精英企业家们,我们一定会战胜困难,迎来我市中小
企业更加光辉灿烂的春天。
谢谢大家!
大连市扶持企业“走出去”新政策简介
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
若干意见》中提出,“在‘引进来’的同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
实力的各类所有制企业进行跨国投资与经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合作,
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和生产制造基地,带动商品、技术和劳务出口。”为推动
企业“走出去”,国家有关部门及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1.2005年 12月 9日,《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5]255号)。
文件从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的目的、原则、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应
具备的条件、申报程序等方面都做了阐述。
办法所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
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咨询等。
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内容包括:境内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境外企
业之前,或与项目所在国单位签订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合同)之前,为获得
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的翻译费;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
费;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项目运营费用等。专项资金贴息内容
包括境外投资、合作和对外工程承包等项目所发生的境内银行中长期贷款。
项目的基本条件: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500万美元(或等
值货币);境外投资项目及农、林、渔业合作项目的中方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 100
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咨询项目
合同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贴息贷款时间为一年以上,贷款金额不低于 300万元人民币,一个项目可
获得累计不超过 5年的贴息支持。
直接补助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申请企业实际支付费用的 50%,一个项目
只能享受一次支持。
中长期贷款的贴息标准: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
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
超过 3%,实际利率低于 3%的,不超过实际利率。
2.《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政策意见》(大政
发[2005]30号)。
主要是:设立扶持企业“走出去”专项发展资金,对新批境外加工贸易企
业、资源开发类等企业和境外工程承包项目的前期费用,以及对外劳务合作项目
予以补贴。境外投资按每 1美元 元补贴人民币。
3.《大连市企业“走出去”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企[2006]282
号)。
投资额在 50万美元以上的新批境外加工贸易、生产和资源开发等企业可
申请对外投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一般按照投资额每 1美元补助 元人民币,
投资高新技术和资源开发的企业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对外
投资的企业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参与境外承包工程和境内实行国际公开招标,并以外汇结算的承包工程项
目的外经企业可申请前期费用补助资金,一般按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咨询费、
交通通讯费、投标费等)的 30%补助,总额不超过 50万元人民币。
具有国家商务部批准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经营资格证书》,且纳入
我市统计范围,合法经营,年度内未受任何处罚的外经企业,在完成外派劳务年
度计划的基础上可申请外派劳务补助金。
大连市工商局关于发挥市场准入职能
服务大连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推动大连率先全面振兴,现就全市工商机关发挥市场准入职能,促进经
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1、以单一货币出资且注册资本(金)在 500万元以下(含 500万元)的
企业,在设立登记或增加注册资本登记时,出具银行的出资证明即可。
2、投资人以商标专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其
比例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70%。
3、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登记,不受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30%的
限制。
4、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累计注册资本的货币比例达到 30%,即可办理
变更登记。
二、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
5、凡母公司注册资本 1000万元以上,有 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
总资本在 200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办理企业集团。其中,对拥有驰名商标或省
著名商标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 500万元以上,有 2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
子公司总资本达到 1000万元以上。
三、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限制
6、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要允许内资经营;凡
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要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
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要允许其经营。
7、对于经营种类较多的商贸型企业,允许其经营范围核定为“国内
一般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行
业许可后方可经营)”。
8、分公司登记时,经营范围可以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对其中涉及
前置审批的,由分公司办理。
9、设立连锁店,可以由连锁总部投资(全资、控股或参股)办理企业法
人登记或营业登记;也可由其他投资人投资,并与总部签订加盟连锁经营合同,
由该企业投资人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总部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明确载明可在批准机关辖区内设立连锁分店的,在相应区域内设立的
连锁门店不需再办理经营项目批准手续。
经总部同意,下设的配送中心、各连锁店以及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
允许其名称中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和“连锁”字样。
10、允许个体工商户开展连锁经营,只要经总店同意,均可兴办与总店同
一字号的连锁分店。
四、放宽名称登记限制
11、允许企业将“大连”或“大连市”放在名称中间并加上括号;允
许企业在名称字号中加隔号。
12、凡是注册资本在 1000万元以上(含 1000万元)的公司制企业,其名
称中可不使用行业或经营特点字样,也可以使用“实业”、“发展”、“开发”
等字样。
13、授予旅顺口、金州、保税区、高新园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
经济区分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受理权。
14、支持企业申请无行政区划名称或冠“辽宁”名称。
五、支持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
15、对已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转让股本的,根据企业申请,可以办
理发起人变更登记。
16、积极开展股权出质登记工作,免收登记费用。
17、积极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做好工商登记工作。允许小额贷款公司
以涉农区(市、县)的行政区划作为其名称中的字号。
18、积极支持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
社等中介机构发展。
六、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准入条件
19、外国(地区)投资者在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一年内再设立外商
投资企业的,凭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公证认证文件复印件即可办理,其主
体资格不需重新公证认证。
20、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企业名称的英文字号。
21、外商投资企业的个别股东因注销、自行解散等原因丧失主体资格,股
权难以妥善处置的,如果该企业能够正常经营且其他合资合作人无异议,审批机
关同意继续经营的,允许维持现状。
22、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股东在合资合作期间,自身不开展经营活动的,
允许其保留主体资格,经营范围核定为“投资合资合作企业”。
23、出国留学人员、华侨等以其在外国的资产回国投资创办企业的,
可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
七、支持国有、集体企业改制
24、允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再次改制。
25、允许股份合作制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并积极引导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
为公司制企业。产权清晰的,直接登记;产权不清晰的,需经审批后方可登记。
26、对企业整体改制有困难的,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其部分净资
产剥离重组,分立改制。
27、允许企业在改制中债权转股权。金融债权转股权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28、允许企业改制沿用原名称。对没有字号等不规范的企业名称可使
用 3年,期满后重新规范,但原名称中有主管部门字样的不得继续使用。企业整
体改制为公司的,可在原名称中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29、企业整体改制为公司,净资产中已包含所属企业的,所属企业再
改制时可免予审批,由已改制的公司出具意见。
30、企业改制后注册资本由原企业净资产构成的,办理登记时可免予
提交验资证明;在改制中需要办理注销登记的,可免予提交完税证明;住所未发
生变化的,可免予提交房屋使用证明。
31、事业单位改制,原来未登记注册的,允许其设立时以净资产出资。
八、支持就业再就业
32、对登记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专业人才办理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核准登记。
33、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和毕业 3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首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
业、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行业)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之日起,3
年内免收登记费和验照费。
九、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34、企业设立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办事处,免予办理登记;企业要求登记的,
可按分支机构办理,经营范围核定为“为隶属企业提供咨询联络”。
35、对重点项目、上市公司、特殊改制企业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
并建立登记疑难问题会商制度。
36、缩短登记时限。名称登记 1个工作日;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
记 3个工作日。
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37、对不办理注销登记,非法退出市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将被记入大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限制其再任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
38、公司制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
在债务依法全部实现转移或法院裁定破产前,不得办理注销登记。
39、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要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
办理注销登记;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要责令限期办理变
更登记。
大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
地方税收新政策
一、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自 2009年 1月 1日起至 2013年 12月 31日止,对符合
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免征营业
税。
摘自——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
二、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经审批后,在 2009年 12
月 31日前,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摘自——《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
(辽政发[2008]28号)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 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四、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税发[2008]172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五、软件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
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
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
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优惠政策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执行。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第 1号)
六、创业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
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
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
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
结转抵扣。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七、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
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
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上述优惠政策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执行。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八、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对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
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
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
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九、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
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
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
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
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海水淡化等。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十、企业技术转让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
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十一、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销。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十二、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
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
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十三、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
的优惠政策
自 2008年 1月 1日起,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
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
十四、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
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
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优惠政策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执行。
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第 1号)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
——金融政策解读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09年 2月 10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
的战略部署,支持企业发展、带动经济全面振兴,从中央到
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现将中央及我市有关金融支
持政策措施做一简要说明。
一、 国务院出台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金九
条)
去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逐步演化为全球性金融危
机,我国 GDP增长连续回落,南方沿海地区一些企业经营困难,
出口面临新的压力。为提振经济,扩大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
机影响,国务院适时调整了货币政策,由“从紧”转为“适度
宽松”,并就金融促进经济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做出全面部
署,提出九条意见共三十项具体措施:
(一)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
长
1、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促进货币信贷稳定增长。
以高于 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 3至 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
度作为 2009 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
增长 17%左右。
2、追加政策性银行 2008年度贷款规模 1000亿元,鼓励
商业银行发放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贷款,力争 2008年金融机
构人民币贷款增加 4万亿元以上。
3、增强贷款利率下浮弹性,改进贴现利率形成机制,
完善中央银行利率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增强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
(二)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合理资金需求
4、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
业发展。加大对民生工程、“三农”、重大工程建设、灾后
重建、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
调发展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面向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增
加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规模。探索发展大学毕业生小额创业贷
款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适当控制对一般加
工业的贷款,限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
质企业的贷款。
5、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基本面
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
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贴
息等扶持政策,鼓励地方人民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
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包括中央、地
方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在内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
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
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7、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业务。将进出口银行的
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适用范围,扩大到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出口产品。允许金融机构开办
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金融机
构开展出口融资业务中的积极作用。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补
贴额度由 30%提高到 50%。
8、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创
新发展,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多种抵
押担保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优先发放人民币贷款,支持国内
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
9、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
投向农村。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方向,拓展农业发展银行
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发挥农村信用
社为农民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
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
、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
围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指
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林权质押贷款业务。
10、落实和出台有关信贷政策措施,支持居民首次购买
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廉
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支持汽车
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积极扩大
农村消费信贷市场。
(三)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资源
配置功能
11、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股票市场运行,发挥资源配置
功能。完善中小企业板市场各项制度,适时推出创业板。支
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减少审批环节
,提升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
12、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
农”的运作模式,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
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
13、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
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
、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等相关的债券发行。
积极鼓励参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和可转换债券。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
短期融资券试点。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
点。研究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在内
地有较多业务的香港企业或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四)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
行
14、积极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
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
险。稳步发展与住房、汽车消费等相关的保险。积极发展建
工险、工程险等业务,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
障。做好灾后重建保险服务,支持灾区群众基本生活设施和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研究开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
场,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支持出口贸易。
15、发挥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投融资功
能,鼓励保险公司购买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引
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
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
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的
龙头企业股权。
16、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鼓励和支持
有条件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计划,研究对
养老保险投保人给予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推动健康保险发
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提高保险
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
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五)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7、允许商业银行对境内外企业发放并购贷款。研究完
善企业并购税收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18、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拓宽房地产企业
融资渠道。发挥债券市场避险功能,稳步推进债券市场交易
工具和相关金融产品创新。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
19、加强对社会资金的鼓励和引导。拓宽民间投资领
域,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政府鼓励项目。出台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办法,促进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按照中
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投资
的规定,落实和完善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
20、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
扩大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扩大小额贷款公司
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建立多层次信贷供给市场。
21、创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进一步规范发展信贷资
产重组、转让市场的基础上,允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发
展以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等为
标的资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适度分散信贷风险。
(六)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22、改进贸易收结汇与贸易活动真实性、一致性审核,
便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
革,简化手续,实现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
和主体监管转变。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将一般
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从 10%提高到 25%,对单笔金额较小
的出口预收货款不纳入结汇额度管理。调整企业延期付款年
度发生额规模,由原来不得超过企业上年度进口付汇额的
10%提高为 25%。简化企业申请比例结汇和临时额度的审批程
序,缩短审批时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外资企业集团实
行外汇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香港人民币
业务发展,扩大人民币在周边贸易中的计价结算规模,降低
对外经济活动的汇率风险。
(七)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水
平
23、进一步丰富支付工具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加
快资金周转速度。优化进出口产品退税的国库业务流程,提
高退税资金到账速度。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继续推动中小企
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信
用评级,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便利条件。
(八)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增强金融业促进经济发
展能力
24、放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的呆账核
销条件。授权金融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和涉
农贷款进行重组和减免。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及时足
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在确保重组和减免后能如期偿还剩余债
务的条件下,允许金融机构对债务进行展期或延期、减免表
外利息后,进一步减免本金和表内利息。
25、简化税务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呆账核销手续和程序,
加快审核进度,提高审核效率,促进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
资产,防止信贷收缩。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
备损失准备金。对农户小额贷款、农业担保和农业保险实施
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研究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税收政策。结合增值税转型完善
融资租赁税收政策。
26、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调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
经济增长。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
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的风险
补偿。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部
门,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先
进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的外汇资金需求,通过进出口
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方式给予支持。
(九)深化金融改革,加强风险管理,切实维护金融安
全稳定
27、完善国际金融危机监测及应对工作机制、确保金融
安全稳定运行。
28、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努力防范各种金融风险。
29、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各项改革,
正确处理好金融促进经济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经
济下行时避免盲目惜贷。
30、支持和鼓励地方人民政府为改善金融服务创造良
好条件。地方人民政府应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
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有利
环境。继续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推
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
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
二、 央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货币信贷稳定
增长及金融体系流动性充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去年
九月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三次降低存贷款利率、两次
降低存款准备金比率,并取消对各商业银行信贷的规模约束。
也就是说,只要企业项目能够达到贷款要求,银行即可提供
贷款支持。
在房地产金融政策方面,央行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
款利率的下限从贷款基准利率的 %调整为 倍;最低
首付款比例由 30%调整为 20%,以刺激消费和房地产市场的
回暖。
三、 中国银监会出台新的监管政策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中国银监会于今年 1月 10日正
式发布了《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
展的通知》,提出了一系列有助于企业发展的监管措施,包
括:允许救急救穷,对部分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
持;允许在严格五级分类准确度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
实施贷款重组;允许通过规范化的贷款出售转让,继续开展
正常类贷款的证券化试点工作;允许对符合条件的非生产性
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试办
林权等抵押、质押业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严禁关联交
易前提下,对担保公司授信等。
中国银监会 2009年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区别对待,
有保有压”政策,重点加强对大型企业并购活动的信贷支持,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资
源优化配置;支持小企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
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放宽
涉农贷款展期和五级分类条件;积极支持扩大内需,支持银
行发展消费信贷,推动建立科学的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
四、我市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建立信贷资金调度联席会议制度。为引导银行业加
大资金投放,市政府建立了全市信贷资金调度联席会议制度,
市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确定了 2009年全市信贷规模要
增加 1000亿元、增长 25%的工作目标。加强与总行的沟通交
流,增加信贷额度;定期向银行发布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重
点工业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等信息,引导信贷投放;推动同
业合作,组织银团贷款;推动银政、信政合作;组织银企对
接。今年 1月份我市各银行实际增加信贷投放 124亿元,同
比增长 %。
2、出台鼓励政策。去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大连市促进
金融业发展政策措施(大政发[2008]96号)和支持中小企业
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发[2008]95号)等,建立
了对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鼓励各银行加大信
贷投放,加大对涉农贷款、中小企业、创业式就业等信贷投
放。
3、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制定为期三年的中小企业融资
培育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行动,采取 16项措
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
基金、上市融资、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各类融
资工具,有效引导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企
业的投入。
4、组建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
增加资金来源渠道。2008年我市在庄河、瓦房店成立了 2家
村镇银行、在开发区、甘井子、庄河、花园口成立了 4家小
额贷款公司,今年还要再设立 3家村镇银行和 10家小额贷
款公司。这些小型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较低、流程便捷、手续
简单,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将发挥重要作用。
5、大力推动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2008年,我市
成立了推进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加强了上市指导和工作考核,
天宝股份等 5家企业境内外发行上市,3家企业实现后续融
资,资本市场实现融资 亿元。我市已建立有 500家拟
上市企业储备库。市区两级政府设立企业上市专项补贴资金,
2008年有 12家企业获得上市补贴 850万元。2009年创业版
有望推出,我市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上市。
五、各银行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做法
我市各银行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金融服务,
创新融资产品,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重点建设项目
和重点企业安排信贷投放,加大资金支持。为解决中小企业
贷款难问题,推出以下具体措施:
1、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门机构。我市有 14家银行
专门成立了中小企业授信管理部门或工作团队,对小企业贷
款业务逐步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大连银行和大连甘井子农
村合作银行还建立了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方便小企业贷款
需求。
2、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各银行开展多
种形式的营销活动,开发了 30多种融资产品,如产业链融
资、信用担保和保险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货押融资、贸易
融资等创新性产品,多形式多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3、搭建融资平台。我市各银行积极与区市县政府、各有
关主管部门、各类商会、协会合作,搭建融资平台,采取联
保和互保的模式,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如大连银行与大
连市温州商会合作,借助商会的信誉,推出新型融资方式,具有
自由组合、商会推荐,联保互保、风险共担,随借随还、共同管
理等特点,为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探索新的途径。
大连开发区鼓励和引导企业上市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扶持开发区企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境
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借助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根据大连市《企业上市
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财企[2008]58号)的有关规定,结
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开发区内设立,于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
使用项目在开发区的首发上市企业或者通过异地收购等方式实现上
市并将注册地迁入开发区的非首发上市企业(以下统称上市企业),
均可申请开发区上市企业费用补贴。
第三条 开发区企业上市费用补贴标准为 300万元,用于补贴
企业上市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财务费用。
第四条 上市企业应在成功挂牌上市或将注册地迁入开发区后
6个月内,向开发区金融办申请开发区企业上市费用补贴,经金融办
初审、财政局审核,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后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
第五条 上市企业应填写《开发区企业上市费用补贴申请表》
并提交以下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出具的发行核准文件
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第六条 上市企业应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编制虚假材料骗取
补贴的,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由开发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在本办法颁布前已上市的企
业不执行本办法。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大开管办发〔2008〕1号
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根据
已颁布实施的《大连开发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基础
(一)循环经济产业结构及链接
目前,开发区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区内已形成了现代石油化工产业群体、新材料产业群
体、电子信息产业群体、机电一体化制造产业群体、生物制药产业群体及纺织服装业群体。
各个行业上下游的产业链接关系也已初步形成,例如以东泰公司为核心的危险废弃物集中处
理及循环利用体系以及中水回用和分质供水等。
(二)有利条件及存在问题
我区在水资源循环利用、企业清洁生产和产业废弃物产业化处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为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但由于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与循环经济相对应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致使很多企业的再生产品不能顺利进入市场,既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
益,又阻碍了我区循环经济的正常发展。
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
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为保障,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
与”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运行机制,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大连开发区。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开发区循环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现以下目
标:
1.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内的节约用水标准体系、
中水利用标准体系和废弃物处理利用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节约用电标准体系。
3.建立健全节水、节电综合评价标准体系。
4.组织实施节水、节电、废物综合利用各个环节的标准实施和效能评价,使开发区内
节水、节电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率达到 100%,贯彻执行率达到
100%,企业标准建标覆盖率达到 95%。
5.开展一批有影响的标准化科研项目研究。
三、未来三年循环经济标准化重点项目和任务
依据《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规划,管委会从废旧资
源综合利用、水资源管理、节能管理、垃圾分类及回收处理等方面制定未来三年内将完成的
项目内容。
(一)建立健全开发区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
全面推动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
1.大力宣传贯彻与循环经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使全区标准的宣
传培训率达到 100%。
2.、根据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制修订相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
标准。
3.、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技术和标准,促进开发区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研究制定严格的废弃物处理、利用企业标准,并积极争取立项,制定国家标准。
由于废弃燃料油、稀释剂、三氯乙烯、甲醇、乙醇等产品的处理方式主要有焚烧和再生。
焚烧处理不但会造成能源的浪费,而且还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再生可以将资源的利用最
大化而且还能将污染降到最低,因此是最经济、最环保的方法。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
限公司是国内开展废弃物处理的专业公司,接受大连市近 600家(其中开发区约 400家)企
业的委托,将废弃物处理后产生 20多种产品。由于再生原料成分复杂,所以再生产品的技
术指标很难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但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满足客户的使用要求。
如:符合行业标准的燃料油可用于家用、工业用燃烧器,而再生燃料油主要由于工业直燃燃
烧器;符合行业标准的稀释剂可用于油漆、底漆等的稀释,也可用于洗涤施工工具及用品等,
而再生稀释剂主要用于油漆的稀释和洗涤施工工具及用品等。因此,从东泰公司的再生产品
中选取 5种产品,帮助研究制定严格的企业标准,并争取立项,制定国家标准。
(三)研究制定再生水系列企业标准,积极争取会同有关单位一道,修订有关国家标准。
大连恒基新润水务有限公司是开发区中水处理企业。该公司具有处理中水能力 3万吨/
天,目前实际处理中水 1万吨/天。其生产的再生水主要用于西太平洋炼油厂、蒂森克虏伯
等大型企业冷却水、热电厂锅炉水以及绿化用水等。由于新出台的 GB/T19923-2005标准其
技术指标太低,无法满足用水客户的要求。如:氨氮是污水处理后水质中的标志性指标,也
是重要的指标;当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为铜质时,循环冷却系统中循环水的氨氮指
标应小于 1 mg/L。《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中规定的氨
氮是(以 N计 )10mg/L,这一指标显然不能达到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换热器的氨氮指标。
因此,在组织力量帮助该公司研究制定再生水系列企业标准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会同有关单
位共同申请修订有关国家标准。
(四)研究制定开发区用水、用电大户用水用电综合考核标准模式,实施效果评价,建
立奖励制度。
积极开展对区内用水、用电大户进行调查摸底,大力宣传贯彻与用水、用电相关的国家
标准,由质监局、发改局和科研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开发区用水、用电大户用水用电综合考
核标准模式,实施效果评价。对达标的单位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达标的单位将采取相应
措施,敦促整改,使其切实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五)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处理标准化项目研究,建立地方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
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生活能源的
逐步改善,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中无机物的含量会逐渐减少,垃圾中的可回
收废品及有机物含量将增加。因此,由质监局与城管局共同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处
理标准化项目研究,建立规范、有序、洁净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处理标准和标准化设
施,使垃圾得到有效回收与处理,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保障体系
(一)组织保障
为加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领导,管委会决定成立大连开发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
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本海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潘 军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解学慧 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王晓阳 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孙世伟 财政局副局长
李家安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曲安坤 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丽敏 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会长
刘瑞广 大连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董 学 大连恒基新润水务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穆 村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石化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曲安坤同志兼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确保工作方案目标的实现。
(二)政策措施保障
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评价奖励制度,对能够及时完成本方案中所规定目标的企业和
相关人员,管委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各有关部门要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确保管委会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所
有项目都按期完成。
(三)技术机构措施保障
为保障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管委会将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检验机
构及大型企业中挑选具有较强的科研与开发能力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标准化科研项目的
考察、研究、试验、论证、检查、评价、培训、制定与审查标准等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开发
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这一技术平台,实现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中涉及到的技术咨询服务
及科技成果的研究。
(四)资金措施保障
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探索、开拓和创新性的工作,为调动企业积极
性,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管委会将争取国家标准委给予项目承担单位适当补贴,同时给
予有关项目与国家补贴等额的资金支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立项、科研等方面。同时,
在三年试点期间,管委会应将在围绕我区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在聘请专家、宣传、
培训、奖励等工作给予一定配套资金支持,以保障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应对金融
危机,促进高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大连高新区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保
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系列重大决策的工作中,
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政府赋予的政策优势,不断完善投资环
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科技型服务业,重点
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和工业设计等产业,现已
形成良好发展态势。据大连市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2008
年,大连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增长 %,
增速居全市第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增长
%,增速居全市第三;实际利用外资 亿美元,居全
市第二位,增长 %;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亿
元,增长 %,增速居全市第一。在 2009年新的一年里,
大连高新区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8%以上,高新技术产
业收入增长 25%,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
均增长 3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 33%。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
现,大连高新区将采取以下政策措施,应对金融危机,确保
高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成立“高新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
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为项目推进和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
作提供组织保证。制定应急预案,稳定劳动就业关系。进一
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区内劳动仲裁、社会保
险、法庭等部门快速联动,妥善处理困难、破产企业大规模
经济性裁员事件,启动并实施重点企业“危机保护”措施,
帮助企业平稳度过难关,维护高新区和谐稳定。
(二)针对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对高新区内企业的影响,
制定财政应急政策(具体细则正在制定中),在高新区内设
立 4亿元的“保增长专项应急资金”,以增强高新区企业发
展信心。重点解决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扩能
而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采用“一厂一策”的办法,加快培
育一批领军性企业,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企业
发展,重点扶持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的企业。鼓励企业
实施强强联合,推进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外企增资扩股。同
时,今年要全力争取高新区成为国家级软件和服务外包试验
区,使试验区内的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税收减免、人才奖
励等方面的政策优势更加明显。
(三)在落实好《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软件和服务外
包业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现行政策基础上,加速打造全
国软件人才聚集高地。在人才吸引方面:高新区管委会每年
设立 2亿元人才发展基金,重点推进高级人才奖励、引进人
才安家补贴、首次创业补助、人才猎头奖励和人才培训支持。
重点推进安博(大连)实训基地建设和语言类培训工作,做
大做强东软、华信等知名培训机构,引进 IBM、NEC、INTER
等国际知名的 IT人才培训机构。此外,针对吸引海外高层
次人才,全力推进大连市“海创工程”。
(四)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2008年 8月,为进一步加
快大连市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
大连要争做“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战略目标,大连市委、
市政府决定将甘井子区凌水街道、旅顺龙王塘街道和大连奶
牛场划归高新区代管,解决了一直以来制约高新区发展的空
间问题。今年,高新区将高标准规划建设旅顺南路软件产业
带,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力度,为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员
工解决生活居住及其交通、教育、医疗、商业、体育、娱乐
等配套问题。支持高新区有资格的企业参与供热、供水、污
水及垃圾处理、路灯改造等配套工程建设。高新区计划从
2009年起,在三年内上马 68个大项目,预计投入资金 1000
亿元以上。
(五)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投融资体系建设。今年,将通
过落实《高新区关于企业改制上市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等政策,利用债券、上市等融资渠道,加大对科技
型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资助力度,培育上市企业 5家。
为高新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贷款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
企业,可获得高新区担保投资公司一次为期六个月、额度为
不低于已签订合同金额 30%的担保融资支持。管委会给予
50-100%的担保费补贴及贷款贴息。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
带来的资金压力和融资难问题。
谢谢大家。
大连高新区管委会
2009年 2月 5日
在大连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
展”
新政策宣讲大会上的发言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强
(2009年 2月 10日)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下午好!我是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强。很荣幸利
用今天这个难得的机会,向各位领导和企业界的朋友们介绍
大连保税区对外开放的新政策和新举措。首先,向大家简要
地介绍大连保税区的有关情况。
大连保税区地处建设中的大连新市区中心,行政管辖面
积 64平方公里,由大连保税区、大窑湾保税港区两个海关
特殊监管区、保税港区二十里堡功能区和集装箱、油品、矿
石、粮食、汽车、LNG等专业化港区及临港产业区组成。集
聚了港口、国际物流、自由区政策、集疏运体系、城市功能
等国际航运中心核心要素,正在发展成为大连东北亚重要国
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区。
大连保税区于 1992年 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占地面
积 平方公里,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的保税区。具有国
际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四大功能。在税收、
外汇等方面享有诸多优惠政策,主要政策是:国外货物入区
实行保税,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
理,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
的生产自用设备、办公设备及建造厂房所需的基建物资等免
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
制度;区内保税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于 2006年 8月 31日经国务院批准
设立,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2007年 8月 20日,保税港
区一期正式封关运作,现有企业近百家。
大窑湾保税港区具有口岸、物流和加工三大基本功能。
重点发展港口作业、保税仓储、国际贸易、国际中转、国际
配送、国际采购、加工制造、检测维修、商品展示等功能性
业务。
保税港区的主要政策是:国外货物入区实行保税;国内
货物入区实行退税(增值税);区内保税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与
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不实行进出口配额、
许可证件管理;区内企业进口的生产自用设备、办公设备及
建造厂房所需的基建物资等免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
税;企业自用国产设备入区即可办理出口退税;不实行加工
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和合同核销制度。保税港区的政策是按
照自由港基本原则设计的,体现了区港一体化的基本思路和
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方向。
保税港区特有的政策功能优势,为发展现代物流业提供
了更加自由、便利、顺畅的运作环境。
今年,为了进一步调整结构、加快发展,我们将着力做
好两件大事。
一是开发建设保税港二十里堡产业区。产业区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距大窑湾保税港区直线距离不足 20公里,通
过疏港高速公路可在 15分钟之内到达,交通十分便利。产
业区将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临港加工业和现代物流业、汽车
整车及零部件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形成集现代物流业、汽
车零部件产业、机械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和绿色
环保产业于一体的新型临港产业区。2009年我们将全面启动
产业区建设,并积极申办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力争早日
实现全封闭式围网管理。这个区域将成为大连投资的热土。
二是积极引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项目。
大连保税区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具有特殊的比较优
势:
一是区位优势。大连地处东北亚中心地带,是东北地区
与日本列岛、朝鲜半岛和俄罗斯远东地区进行经济合作的理
想区域。
二是政策功能优势。保税港区是目前我国对外开放层次
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区位优势最明显的特殊经
济功能区,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出口加工区政策功能
优势于一体。我们的大连汽车码头是国内最大的专业化汽车
滚装码头。一期工程 1个 5万吨级泊位和 1个 1万吨级泊位
正式投产运营,年通过能力 78万辆,奠定了大连成为中国
北方汽车转运基地的重要基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港口和物
流服务功能优势。
三是产业配套优势。大连目前拥有百余家汽车零部件生
产企业,主要生产汽车发动机、轮胎、电束线、电缆、音响、
轴承等汽车零部件;拥有数百家汽车及零部件贸易企业和近
百家汽车及零部件物流企业。目前,保税区的 4S店集群一
期项目已有 19个高档进口汽车品牌、12家汽车 4S店进驻。
经过多年来的良性经营,保税区汽车交易市场于被国家评为
“中国改革开放 30年中国汽车流通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汽
车交易市场”。
上述优势为大连保税区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提供了
优越的基础条件。2009年,保税区将全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
的支持,将保税区发展内外销相结合的汽车整车项目纳入辽
宁沿海经济带开放战略之中,大力发展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
业。我们将成立由政府参股的大连汽车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力发展汽车制造、汽车销售、汽车代理等项业务,奠定大
连与国外汽车公司合资合作的基础。凭借大连作为中国四大
进口汽车口岸的优势,积极引导新建汽车 4S店项目向保税
区集聚,力争使保税区成为东北最大、国内有影响的汽车销
售地。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挑战,为了扶持和推进在建和新建
项目的发展,保税区管委会本着从企业出发的角度、沉着应
对,适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在这里,我向各位企业界朋
友通报一下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1.专项基金扶持政策。为支持区内企业发展设立产业
发展扶持基金,每年由财政安排 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对保税
区经济发展和产业进步方面起引领作用的企业进行资金支
持;建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每年由财政安排 5000万元专
项资金用于区内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的引
进、培养与奖励;设立循环经济专项基金,每年由财政安排
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在保税区内注册企业的清洁生产实
施项目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的环保补助。
2.总部经济资助政策。对在大连保税区内新设立的企
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项目注册资本金的
不同,补助金从 500万人民币到 2000万人民币不等,并对
该类企业给予购建租赁办公用房的补贴。
3.固定资产投资扶持政策。对区内新设立或现有增资
扩大生产规模的生产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大型
加工企业,经管委会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给予其实际投资额
10%的资金补贴,给予其生产用核心设备贷款利息 20%的资金
补贴。
4.招商奖励政策。对引荐物流、生产加工、企业总部
经济等项目的中介组织或个人给予实际到位资金额 3-6‰的
招商奖励。
5.税收政策。凡在大连保税区注册的出口企业,企业
申报的单证和外部电子信息齐全的前提下,保税区国税局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退税手续;在大连保税区内注册的具
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以及具备
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的大型现代物
流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从 2008年 12月 1日起,
凡在大连保税区新注册的企业,免缴工商注册登记费、公告
费、工本费等行政收费。所涉及费用由保税区财政代缴;在
大连保税区内注册的企业,免征其区内房地产交易中发生的
土地变更登记费和房地产交易费。
7.扩大就业扶持政策。对在保税区内注册、投产一年
以上的生产加工和物流企业,当年新增就业岗位 50人以上、
并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经管委会有关部门
认定批准,给予每人每年 1000元的财政补贴。
我们之所以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出台这些优惠
政策,就是要和企业家朋友们携手共渡难关。
各位来宾,大连保税区的发展建设,为港航、物流、加
工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在这里我代表保税区
管委会诚挚地邀请在座的各位企业家到大连保税区投资兴
业。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优质的投资环境。
谢谢大家!
降压减负 输血强心
为全市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邸树军
二○○九年二月十日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影响,我市经济
发展减速,部分企业特别是以出口为主的国有企业、民营企
业和中小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经营困难。目前,困难企业
最迫切需要的就是降压减负和输血强心。为实现保企业、保
增长、保稳定的全局目标,切实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
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我们按照中央经济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
府的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援助企业的政策措施。这套组
合型的政策措施都是困难企业急切盼望的,属于特殊时期的
非常举措。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保企业与保增长的
紧密结合,为企业降压减负,帮助企业快速树立信心,共同
渡过难关。
一、降低部分社会保险缴费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保险。企业按规定按时足额为
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基本义务,这是企业人工成本的
重要组成部分。在当前形势下,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
遇水平不降低、保证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
口的前提下,我们将在 2009年内,对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缴
费费率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现有基础上适当下调,在
特殊时期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费率下调适用于全市各
类用人单位。此外,近期暂不调整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在 2009年内,对企业补缴历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一律免
收滞纳金。
二、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缓解企业资金支付
压力
在当前形势下,保企业就是保经济增长,这是非常重要
和第一位的工作。受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部分企业遇到
临时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而这部分企业又是符合国家
和地区产业政策,克服暂时困难后仍能继续得到发展。因此,
我们允许困难企业在 2009年内的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
费,有效减轻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提
高竞争力。缓缴期间,企业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
费,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在规定的缓缴期内的社
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三、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
业岗位
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09年内,我们将充分发挥失业
保险基金作用,对困难企业应缴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部
分给予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为 6个月。
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有助于缓解困难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面
临的压力,可最大限度的为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提供输血功能。
在企业遇到困难动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这是失业保险政策的一个重大突破,实现了失业保险基金保
障企业、防线前移的突出作用。
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扶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职
工技能提升培训
随着我市保企业、扩内需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实施,我
们将在特殊时期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企业劳
动者的技能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最
核心的内容,就是对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给予资
金扶持。对困难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在岗职工培训,
培训资金不足部分,我们将用各级政府的就业专项资金对困
难企业予以适当支持。在 2009年内,对坚持不裁减人员并
安排职工进行 3个月以上岗位培训的困难企业,我们将给予
企业一定额度的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我们认为,对生产经
营困难的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给予资金扶持,是保企业和
保稳定的关键环节。
需要说明的是,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稳定就业社会保
险补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补贴这三项优惠政策的仅限于困
难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困难企业”应符合四方
面条件:一是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且恢复有望的;二是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
少裁员的;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
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企业除外);四是已依法参加社
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我市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
和范围、数量、比例将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
基金支付能力,实行总量控制、突出重点、严格把握、动态
监管的前提下确定。具体认定工作将由市政府组织劳动保障、
财政、经贸、国资、税务等部门实施。
特殊时期需要特殊政策。劳动保障部门将牢固树立服务
经济发展的工作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制
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用最大的努力和切实有效的措施,
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