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贸易的含义
国际贸易是指国家和/或地区间的商
品交换活动。
(一)交换对象-商品
1、狭义-国际间的货物交换
2、广义-国际间的货物交换、与贸易
有关的知识产权交换和服务的交换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1
(二)交换的地理范围-国家和/或地区
间
1、地区:单独关税区,是指一个与其他领
土之间的大部分贸易保持单独关税税率
或其他单独贸易法规的领土。单独关税
区是一个地理概念。
2、考察的角度
B
A
C
2
(1)对外贸易:从一个国家/地区出
发来看他与其他国家/地区间的商
品交换活动就是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由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所构
成,出口贸易指本国/地区生产的
商品运往其他国家/地区进行消费,
进口贸易是指其他国家/地区生产
的商品运往本国/地区进行消费。
3
但如果商品是途经本国/地区而运往
其他国家/地区,对本国/地区而言,
这就是过境贸易。
复出口与复进口
(2)区域贸易:从几个国家/地区出
发来看这种交换活动可称他为区域贸
易。
(3)国际贸易:从全世界范围来看这
种交换活动就可称为世界贸易或国际
贸易。
4
二、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指标
1、贸易额/贸易量
贸易额是以货币表示的反应一定时期贸易规模的
指标。
对外贸易额:一国(地区)一定时期进口额和出
口额的总和。
国际贸易额:世界各国(地区)出口额之和。
贸易量:以计量单位表示的反映贸易规模的指标。
一般以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额来表示。
5
2、贸易差额
从国家(地区)角度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定
时期内一国(地区)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
的差额。
如果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则称为贸易顺
差或贸易盈余或贸易黑字或出超;如果出
口总额小于进口总额,则称为贸易赤字或、
贸易逆差或入超。
贸易差额是衡量一国(地区)对外贸易状况
的重要标志之一。
6
就某一类商品而言,贸易差额指一国
(地区)某类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的
差额。
如果某类商品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则称
为净出口;如果某类商品出口小于进
口,则称为净进口。
净出口与净进口反映的是一国(地区)
某类商品的贸易地位。
7
3、贸易商品结构
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
(地区)进出口中各种商品的构成,
即某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额与整
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类
商品或某种商品贸易额与整个世界出
口贸易额之比,以比重表示。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把进出口商品分为两
大类:初级产品和制成品。
8
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有关国家(地区)
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
技发展水平等。
4 、贸易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
布或国别结构,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
家(地区)或集团在一国(地区)对
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他们
在该国进、出口总额或进出口总额中
的比重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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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地区)
出口商品的去向和进口商品的来源,
从而反映一国(地区)与其他国家
(地区)或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
程度。常用指标为对外贸易伙伴排名。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区
分布,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国(地
区)或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
即各洲、各国(地区)或集团参加国
际商品流通的水平。
10
5、外贸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又称对外贸易系数,指一
国(地区)对外贸易额在该国(地区)国
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
6、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又称贸易比价或交换比价,就一国
(地区)对外贸易而言,可表示该国一单
位进口商品与其所需出口用以交换的商品
数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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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时期内,如一国(地区)一定数量商品
出口所能换得的进口商品数量增加,该国
(地区)的贸易条件便得到改善,或变得
有利,贸易利益亦随之增大;相反,则贸
易条件恶化,或变得不利,贸易利益亦随
之减少。
经常用到的四种贸易条件:
(1)净贸易条件(N)
它是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
()×100
(2)收入贸易条件(I)
12
()×
(3)单项因素贸易条件(S)
()×
(4)双项因素贸易条件(D)
()×()×100
贸易条件只说明贸易利益的相对变动趋势,
并不表示贸易利益的绝对量。贸易条件的
有利与不利,仅指计算期与基期相比较而
言,是一种相对概念。
各贸易参与方为了改善贸易条件,便通过各
种办法与手段使商品适销对路,提高劳动
生产率,降低商品成本。
13
三、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
1、按商品形式:
(1)有形商品贸易:指有形的、看得见的、具有物质
属性的商品的贸易。
“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海关合作理事会
税则目录(布鲁塞尔税则目录)”—“商品名称
及编码协调制度”
(2)无形商品贸易:指无形的、不具有物质属性的商
品的贸易。
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有形商品贸易的进出口额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
无形商品贸易通常不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
但两者都是国际收支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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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统计口径 :
(1)总贸易体系
指以国境作为贸易统计的标准。凡进入国境
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
品一律列为总出口;总进口额加上总出口
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
(2)专门贸易体系
指以关境作为贸易统计的标准。凡进入关境
的商品一律列为专门进口;凡离开关境的
商品一律列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上
专门出口额就是一国的专门贸易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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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参加方:
(1)直接贸易
指商品直接从生产国/地区销往消费国/地区,不
通过第三国/地区而进行的贸易。
直接进口与直接出口
(2)间接贸易
指商品生产国/地区与消费国/地区通过第三国/
地区进行商品买卖的行为。
间接进口与间接出口
(3)转口贸易
在间接贸易下,对既非生产者又非消费者的第三国
/地区而言,这种买卖行为就是转口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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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清尝工具:
(1)现汇贸易
指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偿付工具的贸易
方式。被用于偿付的货币必须可自由兑换。
(2)易货贸易
指一国/地区与另一国/地区间货物互换的
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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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际服务贸易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
作为商品的服务是指以提供劳动活动的形式
来满足他人某种需要并获取报酬的活动。
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
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确切的定
义。下面 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
1、基于国际收支统计的定义
统计学家从国民收入、国际收支平衡为出发
点,将服务出口定义为将服务出售给其他
国家的居民;服务进口则是本国居民从其
他国家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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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服务可定义为一系列产业、职业、行政
机关的产出:空运业、银行业、保险业、旅
馆业、餐饮业、理发业、教育、建筑设计与
工程设计、研究、娱乐业、按摩院、旅游业
与旅游代理、计算机软件业、信息业、通信
业、医疗与护理、印刷、广告、租赁、汽车
出租服务等。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
这些行业部门的产出品向其他国家居民的销
售。
从上述定义可看出,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是以
国境为界划分的,凡是在一国境内发生的服
务活动称为国内服务贸易,而对居住或生活、
工作在另一国家国境的人销售的服务被当作
是国际服务贸易。这对于统计专家在进行服
务出口和进口的计算及分类是比较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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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利用过境现象阐
述服务贸易。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
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
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
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
与它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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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贸组织的定义
《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作了如下定义:服
务贸易是指:
① 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境内提供服务;
② 从一成员的境内向另一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
务;
③ 通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实体)法人在另一成员
的商业存在( )提供服务。
④由一成员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即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性存在、自然人流
动四种实现形式
这个定义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权威性”定义,
被各国普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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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在国
家或地区间的交换。服务的出口,是
指服务提供者向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
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
服务的进口,是指服务消费者购买其
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各
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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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表现形式:劳动活动与货币的交换
不可储存性
价值实体与使用价值相分离
属无形贸易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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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1、以“移动”为标准
R· M·斯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国际贸
易》一书中,将国际服务贸易按服务
是否在提供者与消费者之间移动分为4
类:
A.分离式服务。它是指服务提供者与消
费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
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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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需要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
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与服务
消费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
C.提供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
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
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
D.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
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
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
企业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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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行业为标准
鉴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特点,一些经济学家以服务
行业各部门的活动为中心,将服务贸易分为7大类:
A.银行和金融服务
B.保险服务
C.国际旅游和旅行服务
D.空运和港口运输服务
E.建筑和工程服务
F.专业(职业)服务
G.信息、计算机与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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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生产过程为标准
A.生产前服务。生产前服务主要涉及市场调研和可
行性研究等。这类服务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完成,
对生产规模及制造过程均有重要影响。
B.生产服务。生产服务主要指在产品生产或制造过
程中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服务,如企业
内部质量管理、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
过程之间的各种服务等。
C.生产后服务。这种服务是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
间的服务,如广告、营销服务、包装与运输服务
等。通过这种服务,企业与市场进行接触,便于
研究产品是否适销、设计是否需要改进、包装是
否满足消费者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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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的特点,
有的经济学家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
动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
A.资本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
程建设服务等。
B.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银行、金
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
C.劳动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
修、消费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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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
A.国际追加服务。
国际追加服务指服务是伴随商品实体出口而
进行的贸易。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
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则是
提供或满足了某种追加的效用。
B.国际核心服务。
国际核心服务指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贸易无
关,它是作为消费者单独所购买的、能为
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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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核心服务根据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距离
远近可分为:
a.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指服务供给者
与消费者双方实际接触才能实现的服务。
b.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它不需要服务供
给者与消费者实际接触,一般需要通过一
定的载体方可实现跨国界服务。
30
6、世贸组织的分类
(1)商业性服务
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既包括个人
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
①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专业性服务涉及的范
围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
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
专业性服务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
服务活动;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
程服务),如设备的安装、装配服务;设备的维
修服务,指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设备的维修
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
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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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
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
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
③研究与开发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在纪律结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④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
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
32
⑤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
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
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但是,不包括其
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
训服务。
⑥其他服务。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
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
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
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
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
员的安置与提供服务;调查与保安服务;与科技
相关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包装
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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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讯服务
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
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通信服务由
公共通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关系密切
的企业集团和私人企业间进行信息转接和
服务提供。主要包括:邮电服务;信使服
务;电信服务,其中包含电话、电报、数
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服务,包括收
音机及电视广播服务。其他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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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
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涉及建筑物
的选址;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如桥梁,港口、公
路等的地址选择等;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
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
他服务。
(4)销售服务
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
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
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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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育服务
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
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
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
者等。
(6)环境服务
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
似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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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融服务
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包括:
①银行及相关的服务;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运行管理
有关的服务;贷款服务;其他贷款服务;与债券市场有关
的服务,主要涉及经纪业、股票发行和注册管理、有价证
券管理等;附属于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务,包括贷款经纪、
金融咨询、外汇兑换服务等。
②保险服务;货物运输保险,其中含海运、航空运输及陆路
运输中的货物运输保险等;非货物运输保险。具体包括人
寿保险、养老金或年金保险、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财产
保险服务、债务保险服务;附属于保险的服务。例如保险
经纪业、保险类别咨询、保险统计和数据服务;再保险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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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健康及社会服务
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
社会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
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
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
交流、文艺演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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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交通运输服务
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
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
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
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
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
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
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
(12)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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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的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
贸易分为:
(1)民间服务(或称商业性服务)
系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
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
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
(2)投资收益
指国与国之间因资本的借贷或投资等所产生
的利息、股息、利润的汇出或汇回所产生
的收入与支出。
40
(3)其他政府服务和收益
指不列入上述各项的涉及政府的服务和收益。
(4)不偿还的转移
指因属单方面的(或片面的)、无对等的收
支,即意味着资金在国际间移动后,并不
产生归还或偿还的问题。因而,又称单方
面转移。
41
五、国际技术贸易
1、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
有偿的国际技术转让,即不同国家/地区的企
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一般商业条
件,将其技术的使用权授让、出售的行为。
2、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1)标的是无形商品。
(2)标的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
(3)标的的作价更为复杂。
(4)双方当事人的关系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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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
标的 (1)商标使用权
(2)专利使用权
(3)专有技术使用权
专有技术是指有关使用和运用工业技术的制造方
法和知识。——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
国际局
为实施某种未达到工业生产穆德所必需的具有秘
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或其积累——国际商
会
为实际应用一项技术而取得的,并能使一个企业
在工业、商业、管理和财务等方面运用于经营
的知识和经验——保护工业产权国际协会
43
一般而言,专有技术指未公开的,得到
工业产权法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应
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
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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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财产权
(经济权利),即:
1)发表权 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
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
权利。
2)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
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 即自己修改或者授权或禁止
他人修改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5)获得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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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的主体
• 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
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
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
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
非法人单位。”
• 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
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
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
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
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
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46
• ①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
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
• ②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
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
是作者)
• 2)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
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
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
人。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
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
规定转移。”
• 3)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
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
47
• 4)国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
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
• ①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
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
• ②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
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
• ③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
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
有;
• ④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
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
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48
• 5)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
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
• ①外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
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
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
• ②双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
• ③与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
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
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
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 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著作权人不一定是
作者,但作者可能是著作权人。
49
• 著作权的客体
• 著作权的客体指的是作品。
• 1)什么是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作品指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作成果。
• 2)作品的法律特征或者必备的条件:
• ①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的独立完成的成果;
例:自己创作,不是抄袭或剽窃;判断一部作品的独创性
是不容易的,独创性标准也是很低的;相似不能说是抄袭
或剽窃,翻译同一小说,或根据同一题材写出的小说或其
他作品很可能有相似的地方。
• ②可复制性:也就是能够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或固
定下来,供他人利用;有载体:纸、录音、录象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复制,
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象、翻录、翻拍等
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50
• 3)作品的分类:
• 受保护的作品
• ★文字作品:指以文字、数字或书写符号创
作的作品。符号不仅仅指文字,还指速记、电讯、
数字、点字等。有些作品虽然表现为文字符号,
但实际上并非文字的组合,而是文字的艺术内涵,
如:书法并非文字作品,而是美术作品。是不是
文字作品首先要考虑它的独创性,会议通知、启
事、请柬、电话簿,都不受保护。但如果设计有
独到之处,有了独创性而受到保护。
• ★口述作品:以口头语言即席创作作品:演说、
讲课、辩论等;如前所述(条例)英美法等国
家不承认口头作品,因没有表现的载体。例:陶
令不知何处去,桃花园里可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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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作品;指以符号、数字或其他记号
创作以旋律表现其内容的作品:乐谱、交
响乐、进行曲、歌曲等。例:《洪湖》。
• ★戏剧:指话剧、歌剧、戏曲供舞台演
出的作品;
• ★曲艺作品;指以连续动作、姿态、表情
表现的作品;戏剧、曲艺作品有时也当作
文字作品,如:剧本。
• ★舞蹈作品:指将赋予美感的一连串
的动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舞
的作品;一指舞谱,二指已录制舞蹈音像
制品。
52
• ★美术作品:指以线条、颜色创作富有美
感形象的作品。1)纯美术作品(绘画、书
法);2)实用工艺美术:如:戏剧服装、
家具以及带有图案的制品等。美术作品同
样有一个独创性的文体:
• ★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
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
物照片、风景照片、艺术摄影。艺术摄影
的版权问题。
• ★电影、电视、录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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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及其说明:工程
或产品的外观设计或模型属美术作品,或
工业外观设计,不列此类。
• ★地图作品:
• ★示意图
• ★计算机软件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54
• 著作权转让
•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
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
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
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
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
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
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
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
“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
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
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
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
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
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
抗第三人。
55
•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
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
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
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
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 而不能自由许可
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
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
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56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
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
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
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
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
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
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
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
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
57
• 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
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美国和加拿大
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美国一家出版
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
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
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
• 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
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
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
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
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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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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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四月-21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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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月-21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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