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促进我院科研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使科研更好地为我院教学和广
西经济建设服务。
2.范围:
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与外单位合作的科研项目以及我
院组织实施的院内教研、科研项目。
3.职责:
分管副院长负责对科研项目管理控制的领导和协调
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立项申请和项目结题验收的评审、裁决。
主办单位:科研处
协办单位:学院各部门
4.工作内容:
收集科研信息
科研处定期或不定期接收上级相关部门发布的课题信息或科研项目
申报指南。
科研处定期或不定期向学院各部门多方面征集有价值的科研立项信
息,各部门填报科研立项信息汇总表,并将该表送交科研处。
科研处将收集到的科研立项信息进行整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
个人。
制定年度科研立项计划
科研处每年 11 月份根据科研信息及学院科研总体规划制定出下年
度科研立项计划,并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和分管副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
科研处于每年 12 月份把下一年度科研立项计划印发到各个部门。
申请科研立项
在申报日期内,项目申报负责人要按要求填写相应科研项目申请书。
申报科研项目立项条件
a)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的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硕士及以上的学历,并原则上一
个人不能同年申报三个以上(含三个)科研项目;项目研究实施方案计划进
度须合理,年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长为三年;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目标明确,
对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或地区经济发展有明显的理论指导意义或较大应
用价值;科研项目研究的背景材料完整、清淅,内容详实,对国内外研究现
状进行客观、准确分析;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研究经费预算合理;集体
项目参加者,必须是真正能从事该项目实际工作的人员,具有团结奉献精神,
并服从项目负责人的领导和分工。
b)申报院外科研项目的条件
申报横行科研项目和上级纵向科研项目的条件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执
行。
审批
申请人所在部门、科研处分别审核科研项目申请材料。
对于院内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将申请材料送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院学术委员会要对申请材料进行逐个评审,确定是否给予立项,并提出学院
资助经费数额等建议,最后报院领导审批。
对于院外科研立项项目,科研处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获准院内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获准立项通知后 15 天内到科研
处签定科研项目立项合同。
科研项目实施
获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时组织实施项目研究。跨年度实施的科研项
目,项目负责人于每年 12 月 25 日前填写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表,并送交
学院科研处。
科研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原研究计划的,
项目负责人要填写科研项目变更申请书,说明变更的原因、新计划方案及更
改参与研究人员等情况。此申请分别经部门负责人、科研处、分管副院长、
院学术委员会(院内项目)或项目主管单位(院外项目)审批。
对已获立项的科研项目,科研处检查科研经费是否到位,并及时将
经费信息通知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实现专项建帐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学院
财务处统一管理,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过
程中可以申请使用获批准的项目经费。申请经费时负责人填写学院用款申请
单,并经科研处、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相关借支或报销手续,
办理借款、报帐按学院《关于办理财会业务的规定》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包
括图书资料费、调查研究费、参加相关学术会议费用、上网服务费、小型仪
器设备费、试验(测试)费、论证费、成果鉴定费及其他科研过程所需要的费用。
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图书、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其中固定资产必须纳入学院
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国有资
产流失。
检查科研项目研究进展
科研处于每年年末组织人员对各项在研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年
度进展检查并经部门负责人、科研处、分管副院长审核。
对于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科研处责成项目组限期进行整改。不按
要求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科研处提出处理意见,并交分管副院长审批
后执行。
项目结题
院内科研项目在研究截止期内,已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
按《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申请项目结题
验收。
院外科研项目结题由科研处统一收集结题材料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
进行鉴定验收。
项目结题后,科研处会同财务处对照项目组递交的《科研项目经费
决算单》,对项目经费进行结算。为鼓励节支,剩余项目经费的 50%用于奖励
科研项目组成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其余部分作为学院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基金,
由科研处掌握,用于学院对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
对于无故不按期完成院内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者,学院有权停
止其经费的使用和支出,视具体情况,追回已使用的全部或部分科研经费,
并取消该项项目负责人今后三年内项目申报资格。
项目被撤消或中止后,项目经费余额由科研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
分管副院长批准。
对学院科研经费所资助的科研项目,在成果发表时,必须注明“广西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字样。
成果报送及奖励
成果报送
a)科研处定期(每年 3 月份)或不定期向各部门下发成果报送通知。
接到通知后,各部门要组织教职工按要求填报《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术
活动和项目成果登记表》(系列表),并对所取得的各类教研教改、科研等成
果以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后交到科研处。
b)科研处对各部门交送的成果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分类建档,
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成果奖励
每年年初科研处按照《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及改革建设工作项目
奖励试行办法》提交上一年度奖励的具体意见,并报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
学院领导批准后,由科研处负责将成果奖励奖金发放到个人。
成果推广应用
对于已获得奖励但未进行推广的我院科研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出书面
申请,分别经科研处、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后,科研处对获奖的我院科研成果
进行推广应用,如公开发布信息、组织学习、观摩会、对外联系合作伙伴等。
材料归档
凡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从申请项目到结题、报奖、推广应用等全过程
中形成的一切有关科研资料,都应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进行整理归档。
院科研处存档一年后移交院综合档案室归档,按《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5.工作流程图:见附图。
6.过程控制表:见附表。
7.相关文件
《关于办理财会业务的规定》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科研及改革建设工作项目奖励试行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暂行办法》
8.记录
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科研项目立项合同书
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检查表
科研立项信息汇总表。
科研经费使用记录表
科研项目成果鉴定及项目结题申请书
学院学术活动和项目成果登记表(系列表)
学院用款申请单
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科研项目经费决算单
附图:控制流程图
信信
1. 信信信信信信
9. 信信信信信信
8. 信信信信信信信
7. 信信信信信信
6. 信信信信
信信信信
5. 信信信信信信
3. 信信信信信信
2. 信信信信
信信信信
10. 信信信信
信信
4. 信信
YN
附表:流程控制表
序
号
过 程 名
称
责任人 输入 活动 控制要求
其 他 要
求
输出 记录
1
收 集 科
研信息
1.科研处
2.全体教职工
1.院内教学.实践研究
2.院外校企合作需求
收集信息
1.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信
息收集
2.科研处及时汇总
各种科研
信息
科研信息
2
制 定 年
度 科 研
计划
1.科研处
2.分管副院长
3.院学术委员会
各种科研信息 制定计划
1.科研处及时制定
2.分管副院长及时审批
3.院学术委员会及时审批
年度科研
计划
年度科研计划
表
3
申 请 科
研立项
立项申请人
1.科研项目申报有关
材料
2.项目研究能力及资
源
3.科研项目申请书(空)
填写,递交
相应申请表
1.申请书根据项目性质的
不同而有不同格式标准
2.准确填报申请书
科研项目
立项申请
各类科研项目
立项申请书
续表:
序号 过程名称 责任人 输入 活动 控制要求 其他要求 输出 记录
4 审批
1.部门负责人
2.科研处
科研项目立项
申请书信息
审核.批准 审批公平、公正、公开 审批意见
各类科研项目
立项申请书
3.分管副院长
4.院学术委员会
5
实施科研
项目
项目申请负责人
科 研 项 目 研 究 各
种资源
实施研究 按时完成,做好记录 研究成果 经费使用记录
6
检查项目
进展
1.院学术委员会
2.主管院领导
3.科研处
1.经费使用信息
2.研究阶段性成果
检查
1.科研处组织
2.院主管领导核准
3.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部 门 和 财
务 处 积 极
配合
阶段性研
究成果
1.经费记录
2.成果
7 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
2.科研处
3.院学术委员会
结题申请材料
组 织 鉴 定 .
评审.验收
1.提交材料应真实.全面
2.专家鉴定应客观.公正
3.验收过程应真实.公正
1.鉴定结
果
2.验收结
果
1.结题申请书
2.鉴定材料、
结题证书
序号 过程名称 责任人 输入 活动 控制要求 其他要求 输出 记录
8
成果登记
及奖励
1.科研处
2.院学术委员会
3.主管院领导
完 成 的 科 研 项 目
等成果
报送 .评审 .
奖励
1.教职工报送成果须真实.
材料完整
2.评审过程应公正.实事求
是
3.奖励公平
1.成果档
案
2.评奖决
定
1.成果档案记
录
2.奖励证书
9
成果推广
应用
1.科研处
2.各部门
优秀的科研成果
各种推广活
动
1.科研处积极推广
2.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
推广效果
1.技术转让书
2. 成果各种成
效记录
10 材料归档 科研处 各种科研材料 整理、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办法》 归档材料 归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