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市直园区经贸(发)局,各工业企业:
国家环保部将于 10 月中旬派出专家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企业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检查,为
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迎检准备工作责任落实
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今年市委市府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各区县、园区和各工业企业一定要高
度重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迎检准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明确具体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人员、机构、措施、职责、目标落实,确保迎检各项准备工作事事有布置、有检查
、有结果。
二、加强力量,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各工业企业要加强人员力量,认真做好迎检人员、设备、资料、环境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确定至
少 1 名现场汇报(解说)人员,认真做好现场汇报(解说)工作;二是要加强厂区节能减排设施设备的
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正常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三是要加强节能减排制度、节
能减排项目、污染排放设施日常工作数据等有关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归档
,确保迎检资料齐全;四要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厂貌的打造提升,创造一个干净、整洁和舒
爽的厂区环境;五是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多媒体等形式,充分展示企业在节能减排和打造环
保企业方面丰富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全面清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各区县、园区要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按照省经信委《关于报送 2014―2015 年淘
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产业及工业企业对现有的落后生产工艺、设施设
备进行认真清查,并督促有关企业制定淘汰计划。要对钢铁、水泥、造纸、平板玻璃等高污染行业和建
材、轻工、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列入本地区
2014 年-2015 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
各区县、园区于 2013 年 10 月 23 日前将本地区 2014 年-2015 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书面上报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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