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
8-1 船舶买卖流程
• 主要人员:买卖双方、双方经纪人、双方银行
• 其他人员:双方律师、船级社、船舶注册国的海
事机构等
• 1,卖方经纪人:发出询购意向
船舶主要规范(Ship’s main particulars,主要尺度和技术参数)、
位置、动态等。
• 2,买方经纪人发出第一个要约(Firm Offer)
价格、买方经纪人佣金比例、定金及其他付款条款、状态检验、船
级保持、仲裁员和仲裁地点要求、交船时间及交船时间通知要求、
交船条件、船上备件、海图及航海图书等要求、实际交船时水下部
分的检验要求、交船前买方代表跟船的时间和条件、卖方须作出的
保证、保密条款、拟采用的格式合同版本等。
8-1-1 达成/订立买卖合约
8-1-1达成/订立买卖合约
• 3,卖方在要约规定答复时限内回实盘
价格以及与价格有关的主要条款,其他细节条款和条件……
• 4,经纪人起草一份双方谈判内容的完整重复
(Recap)
注意先决条件:双方董事会批准条件
买卖双方都可以以董事会未批准来推翻买卖合约,但是不得修改合约。
8-1-2 买方支付保证金
• 买方支付一笔保证金,通常是船价的10%。
细节包括保证金必须支付的限期;保管保证金的账号;交易完成后
如何处理这笔保证金;利息归谁等
NSF 93的第2条文
8-1-3买方检查船级社记录与上船检查
• 买方支付了保证金后,卖方允许买方尽早派代表/
检查员去船级社查阅记录和上船进行表面检查。
注意后续条款:以检查满意为准
• NSF 93第4条文
8-1-4买方派代表/船员上船熟悉操作
• NSF 93的第15条文
8-1-5 卖方准备交船工作
• 注意船期/航次/租约情况。
NSF第5条文
• 交船前进干坞
• 准备交船的文件。
• 符合买卖合约中各项交船保证/承诺
NSF’93的第11条文、第9条文
• 在交船港做出交出船舶准备
• 其他工作
NSF’93第8条
8-1-6 买方准备接船工作
• 成立名义买方的单船公司并制定其为正式买方
• 为船舶进行船期国登记
• 为买入船舶融资/贷款
• 在交船港做出接船准备
NSF’93的第6条文
• 挑选/安排船长/船员
• 其他工作
8-1-7 蛙人/潜水员或进干坞检查船底/水
下部分
• NSF’93的第6(c)(v)条文:允许买方借进干坞的机
会去清洗与油漆船底
• NSF’93的第5(b)条文:交船地点是“交船港的一
个安全与可抵达的泊位或锚地,船舶在安全漂浮”
• 卖方完成在干坞的工作,但买方未完成!
8-1-8 卖方递交通知书
• NSF’93的第5条文:卖方应递交书面通知书
• NSF’93的第3条文:3个银行日内支付全数/所有
船价
• NSF’93第3条:船舶的备妥是“要根据合约的约
定与条件要求在实质的每一方面备妥,并递交按
照第5条文的准备就绪通知书”
8-1-9 买卖双方准备交接
• “实质交接”(physical delivery)和“法律交接”(legal
delivery或closing)
8-1-10 买方接船后的工作
• 尽快在接船后通知船壳险保险人与互保协会,告
知他们风险开始的时间
• 尽快在接船后通知船级社改船名,并另出一套新
船名的船级及营运文件
• 买方在实质交接船舶时会点算船上原有的营运证
书是否有效与完整
• 检查安全设备以符合船旗国要求
• 检查主机、辅机与其他可能出问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