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埸经济体制;
2、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4、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5、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6、有利于推动我国税制的现代化建设。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
业不适用本法。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新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四、什么是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
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均为居民企
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而且实际管理机
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埸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埸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埸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
埸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
机构、埸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埸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
埸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埸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
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是指什么?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是指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
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七、什么是企业公益性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如何扣除?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
业的捐赠。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
织等社会团体。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事业;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
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益事业是指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
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
扣除。
八、新税法的税收优惠方式有哪些?
1、税基优惠:减计收入、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加速折旧、亏
损弥补等
2、税率优惠:优惠税率
3、税额优惠:减免税、税额抵免等
九、可以享受免税的农林牧渔项目有哪些?
1、蔬菜、谷物、薯类、油类、豆类、棉花、麻类、糖类、水果、
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畜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
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十、对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税收优惠?
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
机埸、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
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一、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税收优惠?
对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所得税优惠目
录内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
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
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
十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可以是购买、
收购、开发),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
比例;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已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通
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也已出台,共分八大领域,分别
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类、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
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
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
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
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 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
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
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指引》的要求。
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十三、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税率是多少?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 1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
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四、新税法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的税收优惠?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
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五、对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优惠?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
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
用的 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50%摊
销。
十六、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有何优惠?
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
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十七、对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
企业 2 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 70%在股权持有满 2 年的当年抵扣
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
年度结转抵扣。
十八、新税法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
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
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十九、对企业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税
收优惠?
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
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
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
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十、对 2007 年 3 月 16 日前批准成立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
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如何过渡?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
法施行后 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 15%税率的企业,
2008 年按 18%税率执行,2009 年按 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 22%税
率执行,2011 年按 24%税率执行,2012 年起按 25%税率执行。原执
行 24%税率的企业,2008 年起按 25%税率执行。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
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
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 2008 年度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