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项目拆迁补偿价格
预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南京市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项目拆迁补偿价
格预评估报告
委 托 方:南京天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拆迁评估机构: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人员: 窦 莹 宋建斌
评估作业日期:2006 年 7 月 20 日至 2006 年 7 月 24 日
评估报告编号:宁大陆房地估价字(2006)第 206 号
目 录
一、 致委托方函
二、 估价师声明
三、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 估价结果报告
五、 附件
致委托方函
南京天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方
委托,对贵方委托的南京市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项目房
地产进行拆迁补偿评估。本次评估涉及的评估范围为南京市
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委托评估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
本次委托的评估工作。评估人员在认真分析贵方提交的查产
资料和实地调查资料基础上,进行了拆迁评估前期调查和现
场勘察工作,按照房地产评估程序和规范,应用市场化拆迁
评估模式,认真完成拆迁评估工作。现按与贵方签定的委托
评估协议要求,将我方本次评估结果《南京市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项目拆迁补偿价格预评估报告》(宁大陆房地估
价字[2006]第 206 号)交付贵方。经本所评估确认,贵方委
托估价的待拆迁房地产在 2006 年 7 月 20 日的补偿金额总
值为 元,取整为 1267 万元,大写人民币为壹仟
贰佰陆拾柒万元整。
需要声明的是,本报告书所确认的评估结果反映在给定
估价时点状态的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政府现
行政策规定,按通行的房地产评估惯例和拆迁评估技术规范
要求的评估方法确定的现行价格。我方承诺本报告所选用的
估价方法及其应用是正确的,对按贵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条
件下计算推断的评估结果,在其有效期内的合理性和保密性
承担义务。本报告书供贵方及所涉被拆迁人按报告确定的评
估目的正常使用,并报送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
部门及评估行业管理机构审查。未经本评估机构许可,不得
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提供给上述部门外的其他单位
和个人,也不得见诸与公开媒体。
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 00 六年七月二十四
日
估价师声明
1. 本报告撰 写的主要 技术依 据为《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和《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
范(试行)》;
2.本报告评估人员主要按照上述规范的要求开展评估工
作。按公认的房地产评估程序进行了完整而具体的现场勘察、
资料收集整理及分析测算工作,本报告是遵循该程序工作的
成果的客观总结和反映;
3.估价师所在的评估机构坚持公正、公平原则,站在中立
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地开展本次委托的评估工作,参加本次评
估人员所在评估机构与待评估资产及委托方无除本次委托
外的任何利害关系或重要经济关系;
4.按照市场化的拆迁补偿模式进行评估计算,我们对本报
告所选用的估价方法及其应用测算过程的规范性负责,对按
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等基础资料条件下,计算推断的评估结
果在其有效期内的技术合理性和保密性承担义务;
5.本报告书供委托方及所涉被拆迁人按报告确定的评估
目的正常使用,并报送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
门及评估行业管理机构审查;
6.未经估价师所在机构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
内容提供给上述部门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见诸与公
开媒体;估价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同时承诺,未经与委托方
协调一致,概不将本报告提供给与本次评估无重要关系的单
位和个人;
7.本报告附件系本报告的必要组成部分。附件中列出的补
偿金额结果是本评估结果的必要组成部分;
8.估价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保留对本报告的答疑权和解
释权。
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 估价假设条件
1.房屋拆迁评估采用的价值标准为:不考虑被拆迁房屋
在估价时点所受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情形下最可能达成的
公开市场价值;
2.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数据以委托方提供的产权资料上
登记面积为依据。
3.从估价时点起至估价结果有效期结束时止,设定评估
对象房屋状态和房地产市场情况是基本保持稳定的。
(二) 估价限制条件
1.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受到本报告规定的估价时点、估
价结果有效期、估价对象内容和范围,以及估价假设条件等
估价要素的约束和限制;本评估结果的使用也受到本报告及
附件中的相关解释、说明的约束和限制;
2、因本次估价为拆迁预评,如正式拆迁时房地产市场或
实际拆迁范围与面积发生较大变化,应作相应调整;
3.本报告包含被拆迁房屋内装饰装修补偿及独立附属物、
构筑物的补偿价格;
4.本评估结果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国
家、地方现行政策规定,按拆迁补偿评估程序和相关规范规
定的评估方法确认的现行公开市场价格,没有考虑特殊交易
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本评估结果的影响;不考虑假定
该批房地产到市场变现时因特殊的变现方式和价格折扣而
引致的价格变化;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
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拒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5.本评估结果包括被拆迁房屋建筑物价值及其占用范围
内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
6.本次评估中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以该房屋的现状使用用
途为评估依据,未计因经营年限对补偿价格的影响。
7.本次估价结果仅作为拆迁前的费用估算,不能作为正式
拆迁补偿的依据;
估价结果报告
(宁大陆房地估价字[2006]第 206 号)
一、 拆迁评估项目名称
南京市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项目拆迁补偿价格预
评估报告
二、 委托估价方
名 称:南京天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三、房地产评估机构
估价单位:南京大陆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胡 xx
资质等级:二级
联 系 人:窦莹
房地产评估资质:二级
联系电话:025-83xx1
四、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 评估范围情况
本次评估范围位于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经委托方
认定的被拆迁房屋,评估对象以委托方提供的产权资料为主
要依据。
(二) 评估对象情况
1.评估对象为南京市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拆迁范围
内的拟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等费用和适当的补助费用。
2. 拟拆迁房屋建筑物情况简述
评估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均为正常使用中的营业及非营
业用房地产详见下表:
拆迁建
筑面积
总面积
已登记面
积
未登记面积
自拆面
积
(m2) 0 0
非住宅房屋面积
总面积
住宅房屋
面积
合计
营业
性
非营业
性
评估建
筑面积
(m2)
0
该区域房屋多为混合结构,房屋多建于 80 年代,房屋
保养情况一般。
3. 拆迁范围内用地情况
拆迁范围内坐落在南京市主城区的城中地区,地块四至
为:东为住宅区,南为升州路,西为糯米巷,北为住宅。按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区位图》的规定,该地块属白 1-1 分
区,为市区一级拆迁区位。
总体看地块形状较规则,土地平整,土地临街状况较好,
地块周边环境配套较好,购物、出行、上学、就医等相对较
方便。
拆迁地块所在地段南临升州路。区域内银行、医院、学
校、超市、邮局等公用服务设施和道路、车站、水电等各类
市政配套设施齐全,土地利用价值较高。但该地块上房屋布
局杂乱,区域内环境一般,绿化较少,对区域内居民生活质
量有一定影响。
(三)南京房地产市场存量房交易情况分析
根据南京市房产局发布的交易数据:2005 年第三季度,
南京市商品房交易面积约为 176 万平方米,由此推算 2005
年三季度新建商品房的交易面积为 90 万平方米左右,而 一
季度全市新建商品房实现销售约 143 万平方米,二季度全市
新建 商品房 实现销售 87 万平方米左右。 2005 年三季度南
京二手房市场总供给约为 112 万㎡左右,其中住宅 98 万㎡
左右,成交 70 万㎡左右。
(四)2005 年 1-11 月份二手房地产市场综述
1、1-11 月分二手房市场运行特点分析
(1)政策影响依然明显,市场成交稳中有升
政策目前已经成为左右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一根非常重
要神经,所得税、营业税的征收以及未来可能带来各种政策
的出台,这些都对二手房市场发展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从
今年国家新政出台后,南京立即出台了新房两年内交易征收
5.5%营业税,造成了征收前一月市场成交异常放量,但同
时也造成了后几月交易极度萎缩的情况,这些都说明现在的
市场还处在极度的脆弱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只要没有
新政策的出台,政策因素的影响将逐步减弱,市场的成交将
会恢复到较为正常的水平,明年的市场将会保持稳中有升的
格局。
(2)主城局部区域二手房价再上台阶,成交套数放量
明显
主城城墙以内二手房价不断攀高,迫使越来越多的客户
向新城转移,无论是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新区的成交比例
正在呈不断活跃的态势,以前中介都不介入的新区,现在已
成为各大中介尽相介入的热点。本月江宁、浦口、六合三区
的成交量已接近全市成交量 40%,并且本月全市成交套数放
量明显,11 月共成交 4863 套,环比上升了 %,市场普
遍反映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以及明年大面积拆迁的开展,
都对二手房市场产生了比较大的刺激作用。
(3)租赁市场平稳发展,淡季特点已经呈现
高校开学等原因曾使 9、10 月份的租赁市场高温不退,
但进入 11 月以来淡季。一些远离繁华,没有特点为的二手
房片区,市场滑坡比较严重,而一些老的繁华商业区,长期
以来形成的商业氛围,保证了客源的稳定。南京某大型中介 11
月中旬客源量环比 10 月中旬增加 %,房源量环比 10 月
中旬减少 %,成交量环比 10 月中旬减少 %。
2、二手房供应、交易情况分析
1-11 月份,全市二手房共挂牌 62165 套(江南八区 53915
套),同比增长 %(江南八区 %);同期,二手房住
宅挂牌 57780 套(江南八区 50210 套),同比增长 %(江
南八区 %)。
1-11 月份,全市二手房共成交 47612 套(江南八区 35229
套),同比增长 %(江南八区%);同期,二手房住宅
成交 46280 套(江南八区 34294 套),同比增长 %(江南八
区%)。
11 月份全市二手房的成交 4954 套(江南八区 4863 套),
环比上升 %(江南八区 %);全市二手住宅成交
3307 套(江南八区 3255 套),环比上升 %(江南八区
%)。
表 年 1-11 月份全市及江南八区二手房
交易情况
200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1 月全市各月二手住宅挂牌、
交易量走势
表 年 11 月份至 2005 年 11 月江南八区各月二手
住宅挂牌、交易量走势
(五)二手住宅价格分析
表 1.二手住宅供应价格
表 2.二手住宅成交价格
2004 年 11 月份至 2005 年 11 月全市、江南八区各月二
手住宅交易价格走势
五、估价目的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预评估。
为委托方了解拆除指定范围内的房屋资金提供所需价
值量的参考。
六、估价时点
二 00 六年七月二十日
七、价值定义
遵循等价有偿的拆迁补偿原则,按市场化拆迁评估模式,
确定本报告给出的拟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为估价时
点及其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正常公开交易所可能达成的价
格。该价格未考虑被拆迁房屋所受抵押,租赁等权利限制情
形的影响。
八、估价依据
1. 2001 年 11 月,国务院第 305 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条例》
2. 2002 年 10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条例》
3. 2004 年元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办法》
4. 1999 年 5 月 , 建 设 部 《 房 地 产 估 价 规 范
(GB/T50291-1999)》
5. 2004 年元月,南京市房管局《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
估技术规范(试行)》
6. 2004 年元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
区位图》
7. 2004 年元月,南京市房管局《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管
理规定》
8. 委托方提供的查产资料和其他与本拆迁项目相关批文、
规划、工程资料
9. 评估人员前期调查资料和现场勘察记录资料
10. 评估人员收集的与估价对象相关的房地产市场资料
和其他相关资料
九、估价原则
本报告在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基本原则下,
结合估价目的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具体依据如下估价原则:
合法原则、替代原则、估价时点原则、公平原则。
十、估价方法及其技术路线
(一)估价方法的选用
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
有关规定,结合评估人员对估价对象的认识,确定拟对被拆
迁房屋中工业用房产应用成本法评估,商业房地产采用收益
法评估。
(二)评估房屋技术路线
1、工业
对照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察,确认评估对象非住
宅房屋为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因此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技术路线为:
1、基本公式
拆迁补偿评估价格=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建筑物重新购
建价格-建筑物折旧
2、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应首选市场比较法测算,在无法
适用市场比较法时,可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成本积算法等
方法求取。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内涵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
开发成本、土地取得所涉税费、土地开发利润;
3、由于委托方未提供全部评估对象的相关产权资料,
有产权证房屋建筑物重置价考虑了建安费用、专业费用、前
期费用、规费、管理及不可预见费、水电气等集资费用、投
资利息、投资利润等费用;未见证建筑物重置价仅考虑了建
安费用结合成新,不包括专业费用、前期费用、规费、管理
及不可预见费、水电气等集资费用、投资利息、投资利润等
费用;
4、建筑物折旧应根据实地查勘结果,对照《房屋完损
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物折旧应考虑物质折旧、
功能折旧等因素。
5、房产评估测算过程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数据为委托方提供的房产资料数
据。
①建安费用
对照现场勘察记录,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27 号文
件的规定及《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宁房拆
[2004]4 号),结合南京市非居住房屋重置价格标准,参考有
关类似工业建筑物的技术经济指标,考虑到待评建筑物的规
模、跨度、层高、层次及基础和附属设施的不同,结合评估
人员收集的建筑工程造价资料和评估人员的经验确定钢混
结构房产的单价为 674 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产的单价为
553 元/平方米。以上单价未包含层高调整,如遇房屋层高较
高等情况,按照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227 号文件的规定及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宁房拆[2004]4 号)
相关标准进行调整。
①专业费用
专业费用按建安单价的 5%计。
①前期费用
前期费用合计为 100 元/M2(前期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
报告费、晒图费及效果图费、测绘水文、规划选址费、规划
费、勘察费、设计费、抗震审核费、安全监督费、土地平整
费、排水管及设施使用费、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道路
等费用)
①规费
规费合计为 元/M2 (市政配套费 105 元/M2,新型墙
体发展基金 8 元/M2,白蚁防治费 元/M2,散装水泥资金
2 元/M2)
①管理费
管理按建安单价的 5%计。
①投资利息
按正常利息 %计,计息期为一年。
①投资利润
评估中未计投资利润。
①建筑物成新率
建筑物成新率的确定,主要对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
损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参考《南京市房新上限表(限
值)》的有关规定,采用直线折旧法结合估价人员现场勘察
的情况来确定。
6、土地测算过程评估
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补充规定
(三):对于工企单位非营业用房采用成本法评估时,多采
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进行。
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基准地价×(1+综合费用调增系数)×调
整修正系数
2、营业用房屋评估方法应用
营业用房屋经对照查产资料,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确认,
结合收集的市场资料情况确定营业用房采用收益法评估。
其技术路线为:1.确定房屋类别;2.选择评估方法;3.测
算评估价格。
采用的测算公式为:
V 为评估价格,a 为评估对象年纯收益,r 为资本化率,
n 为收益年期。
(1)求取租金年纯收益 a;
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整理,收集的该区域营业用房屋
租金案例(租金单位:元/M2.月)得出该区域平均年租金为
元/平方米。
(2)确定资本化率 r;
按试行规范采用安全利率法确定,资本化率=安全利率+
风险调整值;
该地块交通十分方便,人流量很大。由于地理位置较优
越,给周围的营业户提供了很大的商机。当前银行一年期整
存整取存款利率为 %,根据试行规范所给表格(一级区
位),确定风险值为 8%。
则资本化率=%+8%=%
(3)确定收益年期 n;
根据拆迁的实际情况,主要以房屋的经济寿命年限为依
据来考虑拟拆迁营业性用房的收益年期。对照现场勘察情况,
考虑房屋建造年期、现行状态等情况,将待估房屋的收益年
期列入表 2 中;
(4)评估计算;
表 2
房屋坐
落
租金纯
收益(a)
资本化
率(r)
收益年
期(n)
计 算 过 程
单价
(元/M2)
]
)1(
1
1[
nrr
a
v
沿升州
路
% 35
[1— ]
13187
十一、估价结果及其确定理由
(一) 估价总结论
按照市场化拆迁评估模式,经本所评估确认:白下区升
州路 326 号地块的拟被拆迁营业、非营业用房地产的拆迁补
偿金额为 元,取整为 1267 万元,大写人民币为
壹仟贰佰陆拾柒万元整。如下表:
(1)房地产补偿总额
住宅房屋 营业性用房 非营业性用房补偿金额
分类概算
(元) 0
(2)附属物补偿及补助费用
r
a
nr)1(
1
补助项
目
补偿标准 数量
补偿价格
(元)
备 注
装修补
偿费用
按货币补偿金额
的 5%计
其他附
属物补
偿费用
按货币补偿金额
的 5%计
设备拆
装搬运
费
按货币补偿金额
的 %计
停产停
业补偿
营业按货币补偿
金额的 3%计,非
营业按货币补偿
金额的 1%计
合
计
(3)补偿总额
补偿总额
房屋补偿总
额
附属物及补
助、奖励费
不可预见
总额
补偿金
额概算
(元)
(二) 估价结果
本次评估的具体估价结果附件包括:
1、非住宅拆迁评估补偿金额分户概算表(营业);
2、非住宅拆迁评估补偿金额分户概算表(非营业);
3、拆迁补助一览表;
4、白下区升州路 326 号地块房屋拆迁项目补偿资金汇
总表。
以上评估结果已列入本报告附件,相关数据与估价总结
论和主要估价结果相互对应一致。
(三) 估价结果确定理由
1.按照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程序开展评估工作,遵
循估价原则,按规定的要求选择估价方法;
2.按规定的要求结合估价人员经验选择可比实例和相
关案例;
3.细致开展前期调查和现场勘察,认真分析相关数据和
资料;
4.按规范的估价方法应用要求进行参数确定和评估计
算工作;
5.本评估结果经过了内部审核评议。
十三、备注
1.如本报告与实际拆迁时点相距六个月以上,应根据当时
的房地产市场行情适当调整;
2.因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不全面,部分房屋以现场丈量为准,
故与实际可能存在差异。
十四、估价人员
窦莹、宋建斌、马亚莹、施新
十五、估价师盖章签名
十六、估价作业日期
2006 年 7 月 20 日至 2006 年 7 月 24 日。
十七、估价报告有效期
自 2006 年 7 月 24 日起至 2007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