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建技(2003)204 号 签发人:艾永祥
关于印发《北京建工集团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事业部:
现将《北京建工集团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三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工作 施工组织设计△ 办法 通知
抄送:施工管理部、安全监管部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03 年6 月3 日印发
共印 8 份
北京建工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提高集团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水平,明确编制、
审批、执行、监督、修订等程序和职责,确保其组织指导作用,
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承包和集团所属各建安施工企
业承建的各类建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季节性施工方案的管理。
市政及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1.3 本办法所指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
1.4 本办法是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原则性文件,各
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1.5 集团所属各企业除执行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程序和内容
外,还应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
2.编制原则
2.l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工程、市政及基础设施
工程均应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2 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为
履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 根据合同要求、国家有
关法规、工程对象的特点及主客观条件,而拟定的工程实施的计
划文件。
2.3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和有关标准,满
足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充分考虑工程对象的特点和主客观条件,
正确处理质量、速度、成本三者的关系,力求取得最佳的企业效
益和社会效益。
2.4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原
则,优先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成熟的科研成果和科学的管理办
法,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保护,保证施工安全,切实指导
施工生产。
2.5 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是施工组织。要组织好管理机构,
明确管理方式,优化施工部署,做好施工准备、工程实施、季节
性施工、施工阶段转换、专业配合、竣工收尾、交工验收各阶段
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均衡、连续施工。
2.6 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优化暂设工程的配置和使用,合
理储备物资,节约施工用地,搞好文明施工。
2.7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装订实现规范化。
2.7.1 编写文本标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图文配合。
2.7.2 装订规范,充分展示企业水平和形象。
2.7.2.1 装订顺序:封面——审批表——会签表——目录
——编制内容——附图表。
2.7.2.2 成册规格:A 4 复印纸打印,竖版左侧装订。
2.7.2.3 附图表应根据内容选择 A0~A4 标准图幅,使用
计算机绘制,采用“手风琴风箱式”折叠方法。
3.分类和要求
3.1 施工组织总设计(纲要)
3.1.1 群体工程、小区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3.1.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以合同、施工图纸、国家与地方
法令法规,以及国家、地方及企业的规范、规程、标准为依据。
3.1.3 施工组织总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
程概况、全场性施工部署、全场性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主
要施工管理措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施工总平面布置等。其中
应重点做好施工的整体部署,包括机构设置、分包队伍选定和任
务划分、总进度计划控制、施工总平面布置等。
3.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2.1 群体工程及小区工程中的单体工程,应在已编制施
工组织总设计(纲要)的基础上,分别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2.2 单位工程应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超大型单
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以按照土方工程(含降水、人工地基、
护坡、土方挖运)、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编制分阶段施
工组织设计。
3.2.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工
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主要施工管理措
施、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施工平面布置等。其中应重点做好主要
施工方法(方案)的技术经济性比较与选择,积极开发和应用新
技术。优选资源配备合理,并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降低成本
的施工方案。
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3.3.1 建安工程的主要分项工程,采用新结构、新材料、
新技术或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由专业分包
单位施工的分部和分项工程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
案的编制计划应在施工组织总设计或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予
以明确。
3.3.2 施工方案应以施工组织设计和该分部分项工程相关
的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法规、规范、标准为依据。
3.3.3 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况、
施工安排、施工准备、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施工、安全
防护、消防、临时用电、环保等注意事项。
3.4 季节性施工方案
3.4.1 雨施、冬施方案应及时编制,并重点做好施工部署,
辅以适当的技术措施。
3.4.2 集团公司和公司编制的季节性施工方案为在施工程
情况的分析和总的部署、重点要求;项目部编制的季节性施工方
案应根据工程特点,做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安排,采取有效的技术
措施,保证冬、雨季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
4.编制与审批
4.1 施工组织设计坚持谁负责项目的实施,谁组织编制的原
则。即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大型特殊工
程,根据需要由企业总工程师主持,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4.2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会签制度,同级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和
会签。
4.3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已
明确分包单位的,可约请其参加讨论。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
设计或方案,在其内部审批基础上,应由总包单位审批备案。
4.4 各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审批工作的人员应相对
固定。审批者和审批部门应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审批意见
具有指导性、可靠性。
4·5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施工组织
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原则上由企业的总工程师或总工
程师授权的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土方开挖、深基坑支护、桩基础、预应力、钢结构、幕墙、
智能建筑等专业化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先进的特殊子分
部及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以及高大异型脚手架方
案应由企业的技术主管部门审批。创优工程的单项施工方案,必
要时应由企业的技术主管部门审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临
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 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 50kw 以
上)等涉及人身安全的重要方案应由企业的相关工作主管部门审
批。其它分项施工方案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4.6 国家及北京市重点重要工程或特殊指令要求的项目,以
及有特殊技术难度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单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总工
程师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必要时由技术质量部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上述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软盘或光盘载体
等形式传递。
4.7 深基坑施工方案的审批和备案
4.7.1 护坡桩及支护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方案实行分级审批。
4.7.1.1 护坡及支护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
位负责编制和审批,报总包单位审批。
4.7.1.2 基坑深度在 8 米以内(含 8 米)的,由企业总工程
师或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4.7.1.3 基坑深度超过 8m 或虽在 8m 以内,但地质条件
复杂或紧临建筑物、管网的,由企业的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必要
时组织专家论证。企业的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备案。
4.7.1.4 基坑深度超过 10 米,且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
工程,由专业施工单位和企业分别审批后,连同地质勘察报告和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一并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必要时
由技术质量部组织专家论证。
4.8 人工挖、扩孔桩分项工程,在开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
经企业主管技术、安全的负责人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
审批。
4.9 各公司编制的季节性施工总方案(或要求)及根据当年在
施情况集团公司指定工程的季节性方案、雨施方案应于当年 5 月
31 日前,冬施方案应于当年 10 月 25 日前,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
部备案。
4.10 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报市消防局或区、县消防管理机关
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上报。
4.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表和会签表采用附表形式。
5、管理与实施
5.1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编制单位负责
实施,审批单位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不得进
行施工,批准时间为生效日。
5.2 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原编制单位提出修改意
见,经原审批人签认。
5.3 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
5.3.1 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变更通知应按清单控制发放到相
关领导、部门和主要责任人。
5.3.2 报集团公司论证或备案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质
量部转发相关部门。
5.3.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单位以外的各种备案不能取代工
程技术资料和竣工档案中的存档要求。
5.4 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5.4.1 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大型、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各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参加交底会,由编制
部门进行交底,并对交底情况形成文字记录。
5.4.2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
专业管理人员参加交底会,由编制人进行交底,并对交底情况形
成文字记录。
5.4.3 单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施工管理人员组织施工班组长
参加交底会,由编制人进行交底,并对交底情况形成文字记录。
5.4.4 季节性施工方案应分不同级别,分别由各级技术负
责人组织各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参加交底会。
5.5 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和评比
5.5.1 审批单位或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情况进行检
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5.5.2 施工组织设计的检查不能代替质量、安全、消防等
方面的专项验收。
5.5.3 各企业每年应重点指导并推选优秀施工组织设计
1—2 项,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每年年底由科委会专业组评选
优秀施工组织设计 10 项,推荐纳入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奖项。
5.5.4 集团公司及各企业应积极开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
理交流活动,推荐编制标准和范例,促进全集团施工组织设计编
制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6.附则
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北京建工集团总公
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建科技(1998)405 号)同时废止。
6.2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附:建工集团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建工集团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或 施工方案审批表)
工程名
称
结构型
式
建筑面
积
层 数
建设单
位
施工单
位
编制部
门
编 制 人
编制时
间
报审时
间
审批部
门
审批时
间
审 批 人
审批意见: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或 施工方案会签表)
工程名
称
结构型
式
建筑面
积
层 数
建设单
位
施工单
位
编制部
门
编 制 人
会签部
门
会签部
门
会签意见:
会签人: 年 月
日
会签意见:
会签人: 年 月
日
会签部
门
会签部
门
会签意见:
会签人: 年 月
日
会签意见:
会签人: 年 月
日
会签部
门
会签部
门
会签意见:
会签人: 年 月
日
会签意见:
会签人: 年 月
日